郑也夫:“汪晖门”言论点评(南方都市报 201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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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晖门”言论点评

类别:人文历史   浏览量:198   版次:GB29   版名:南方阅读 名家特稿   稿源:南方都市报   2010-05-30
作者:郑也夫 原创   手机看新闻 全国订报编辑此文  

    □郑也夫

    郑也夫

    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著作有《信任论》、《城市社会学》《抵抗通吃》《后物欲时代的来临》《神似祖先》等30种。

    本以为抄袭是单纯的事件,相关的争论将在是否抄袭上展开,进一步争论的将是抄袭的标准,谁来审理裁决,如何惩处。这一路下来顺理成章,不仅可以裁判汪晖,还可望收获一些超越个人名誉的制度成果。不料争论完全是另一走向。其中的很多言论值得分析和思考。

    【 一 】

    挺汪的第一波令人惊异,来者尽是鲁学的同行。不管对错,第一印象分明是,学界成了行帮。钱理群自白王彬彬的文章还没看完,却说:“需要考虑到当年的学术规范远不如现在严格,在当时看来,只要大致标注出你引用了哪些资料就可以,不像现在,每引用一句话都得加引号。”几天后读到严家炎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的言论:“尽管可能当时学术规范有点欠缺,但即便在那个时候,也是不允许在论文中搬用别人的东西,这是大家都心知肚明的。对于研究生来说,都应该知道要加注释,如果窃取他人成果是不允许的。当然,那时的规范可能没有像现在这样严格。”我以为严的说法和钱是不同的。接下来读到了靳大成的辩护文章。我和大成是老朋友,电话里便讨论起上世纪80年代的学术规范。我说:80年代哲学和历史学的论文对引文和注释是有严格要求的。大成说:学古典文学的也是这样,但是当时研究现代文学的确实普遍缺乏学术规范。过后他电话中的意思呈现在他的博文中:“拙文所描述的80年代学风,非指当时各个学术领域的普遍情况,而特指文学理论、现当代文学评论界的部分情况和时人的一时心潮,部分人包括我自己在内,有这种倾向。而即使在文学研究领域,不同专业的情况亦有所不同。比如文献考证,古典文学考证,文学史研究等专业,就不会出现那种大面积的浮躁言论;当然,它们会出现其他的问题。”大成的话我愿意参考。但如果我要他举例说明,可能出难题了。我要说明80年代的论文有规范,一篇篇列举,从我自己,到同窗何光沪,可以轻而易举地展开。而大成和钱理群怎么办呢?是曝光同仁还是现身说法?事情到了这步田地,我希望辩护者豁出来。法不责众不是空话。如果看到80年代研究现代文学的论文都无规范,大家会在这一背景下理解个案。大成人极好。但是一码是一码。其辩护是错位的。他那篇文章的结语是:“真想批驳汪晖的理论观点,首先我们得读书,得学习。”这是文不对题,且颇富挑动性。今日中国没有大师,若真有了一位大师,众粉丝死命捍卫他的抄袭,必酿民族学术之大灾难,因为建立规范不要指望了。

    3月30日杨念群在《南方都市报》发文说:“一条史料,说当年为了跟上‘大跃进’的生产节奏,镇压‘反革命’都是按县布置枪毙人数才完成指标的,如此下去,既然凡是‘不规范’的人都可算作‘抄袭剽窃’,那超额完成纠正学风的‘大跃进’指标,真可以说是指日可待了。”不知杨念群以为今日学界是抄袭还是反抄袭成了“大跃进”?他又说:“这给人很大的启示是,以后学者出名要趁早,出名的捷径,就是用最快速度把自己包装成一名‘抄袭剽窃’专家,这样成名最快只需短短一日。……举报‘剽窃’者更是成为媒体的义务监督员,他们从此可以不写论文、不发真正的学术文章。……搞学问有多累呀!好不容易写出来的东西,不但动辄被指责‘不规范’,一不留神就升格成‘剽窃’,何不直接指责他人‘剽窃’来得容易,而且当‘城管’肯定比当‘小偷’风光得多,于是在舆论的有效监督下,我们终于解决了一大批学者再就业的问题,媒体有功于学界从此可见一斑。”其实“一日成名者”也有压力和忌惮,就是后面还有杨念群的棒喝,吊诡的是这棒喝也要借助媒体。有人借助媒体揭发作者,又有人借助媒体监督揭发者,这不是很好的制衡吗?媒体何罪之有?担心反剽窃从业者太多,实为杞人忧天。社会生活中,哪一种行业都不因没了贵人提醒就极度膨胀:色情业屡禁不绝,妓女超员却一样下岗;剽窃越打越少,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反驳杨的观点或许多余,因为他意在嘲弄而非说理,而这也正是面临严肃话题时我最反感的。

    【 二 】

    4月3日北京青年报发表汪晖著作的责任编辑舒炜的文章《“王彬彬式搅拌”对学术的危害》。文章开头处说:“王彬彬文章的严重性在于其目的根本无意作严肃的学术讨论,而是以他自己随心所欲定义的‘剽袭’概念来进行人身攻击。我以为,这种王彬彬式的搅拌学风对中国学术危害极大,因为这样以人身攻击为目的的指控,几乎可以把任何学者的任何写作都定义为剽窃。”本次争论中的一大进步,是多数论者不涉及动机问题。因为当事者的动机是他人无法搞清的,臆测没有意义;更因为动机高下与所言虚实无必然关系。舒炜偏偏上来就攻击王彬彬的目的。接下来指证,王彬彬指称汪晖的剽窃类型同样存在于他自己的著作中。我觉得舒文有个矛盾:王彬彬指称汪晖的剽窃不成立,用它来证明王彬彬剽窃同样不成立;如果王彬彬的剽窃标准成立,即便他自己也剽窃,仍无改对汪晖剽窃的判定。不错,他在文章后半部分为汪晖做了辩护。舒炜全文呈现汪晖的一段文字,其中汪晖做了三个注。第一个注表明此前观点来自张汝伦《意义的探究》第175-176页。第二、三个注针对的都是带引号的伽达默尔的话,这两个注为:[注2]伽达默尔:《哲学释义学》第9页,转引自同上书第176页;[注3]伽达默尔:《真理与方法》第250页,转引并参见《意义的探究》第180页。但是那段正文[注1]之后很长的论述中,带引号的伽达默尔的原话之外的文字多数出自张汝伦《意义的探究》第179页。汪晖对此既没加引号,也没做注。王彬彬明确指出了张著179页,舒炜视若无睹。

    从网络上看到5月10日李猛致信《南方周末》编辑刘小磊:“据我所知,贵报应该有机会避免这样一边倒的极端偏颇立场。但实际上,你们选择不这样做。……我个人一直衷心希望,在中国当前的处境,无论学术讨论,还是政治讨论,都能多少超越宗派立场,真正做有建设性的工作,而不是像现在这样,以极为恶质的批评进一步败坏学术风气,挑动宗派色彩的对抗,加剧各方的不信任。……试想,如果持有不同学术或政治理念的各方,不是通过理性讨论的方式严肃对待对方的不同意见,而是试图通过道德或者其它手段来贬损对方侮辱对方,彻底剥夺对方参与讨论的资格,还有什么理性的讨论可言呢?……就我个人看法,这里的问题倒首先不是什么右派打击左派的问题,而是媒体本身在中国当前处境下的政治责任和文化责任的问题。”之所以要讨论这段文字,是因为它直率地说到了政治思想派别之争和打击学术剽窃的关系。笔者以为,打击剽窃是超越政治派别的,不可为顾全政治思想争论的均衡,就放弃对派别首领涉嫌抄袭的追究。而这次争论我未见浓厚的派系色彩。学界中“右派”的代表人物大多在沉默。被贴上新左标签的黄纪苏和我通信,表示“前些年就对新左这帮朋友在反抄袭上不讲原则很失望”;传闻王彬彬揭短和批斗成癖,但这篇文章“未尝没道理”;对钱理群的八十年代说大不以为然。从纪苏的言论看到这次争论中超越意识形态的亮色。我不认为派系因素卷入反剽窃有什么不好。如果是政治斗争中,一派抓住另一派首领的桃色事件,我会小看前者,但如果抓住的是对方的腐败就无可非议。因为“公德”是对一个政治家的基本要求,监督它是党派制度的题内之义。学者剽窃我以为相似于官僚的腐败。学界右派本次争议中出奇的沉默,我判断是中国人太在意自身形象,不愿给外界趁人之危的印象。我对此风颇不以为然。《南方周末》的刘小磊说他们本来要用舒炜的文章,舒炜转投《北京青年报》了;“挺汪”的观点不断见报;这些都说明《周末》非极端,媒体不偏颇。终极而论,是学术界有无穷争吵、缺权威裁决的现状令媒体坐大。

    【 三 】

    4月21日熊丙奇在《东方早报》上撰文《社科院应启动汪晖抄袭事件的调查》,说:“不应该只停留在‘媒体辩论’———媒体评价终究不是学术评价;也不是由几个专家表态拍板———几个专家的意见也只是个人意见,而应该由学术机构进行调查、认定。这个学术机构,就是汪晖当年读博士的中国社会科学院学位委员会。……如果存在抄袭,学位委员会当做出取消博士学位的处理。”一方面我判断社科院决不会出面接手这个调查。另一方面,我愿附和熊丙奇所言。事情走不上正途的原因之一,恰恰是大家还没有做出充分的努力。好的制度,好的习惯,非从天而降。

    这让我想起2006年3月邓正来等109人写给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中国社会科学院及各大学领导的《关于抵制学术腐败与学术不端行为的公开信》。该信片段:“建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与教育部牵头成立由品行与学术成绩俱佳的学者组成的‘学术纪律仲裁委员会’,并制定有关学术纪律仲裁的行业规范。在接到违背学术纪律的投诉以后,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匿名审查。……在本公开信生效以后,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中再有教授和研究员发生剽窃、造假或腐败的现象,一经‘学术纪律仲裁委员会’查证和认定,而当事人有关主管单位仍不做出严肃的处理,那么我们这些签名者将在媒体和网络集体行动,对违规者予以行业惩罚,以捍卫学界的职业荣誉感和尊严。措施包括:……”这签名信是邓正来发起的。我们是老朋友,相互支持过对方发起的签名活动。之前他来电邀我签字,我拒绝了,电话中我说:不签名是因为对官方机构彻底丧失信心;你如果发起一个民间反剽窃的组织,找一笔钱,每遇抄袭事件,就邀请和组织相关专家来鉴定,抄袭定论后一同向剽窃者所在单位施加压力,我一定加入。签名的109人中这次只见到肖鹰的文章。难道“学术纪律仲裁委员会”未能如愿成立,诸位就马放南山?希望兼有民间和官方资源的邓正来携手一百单八将,或发起民间的“学术纪律仲裁会”,或继续敦促成立官方“仲裁会”———我之所以当初消极现在却鼓动,是以为契机需倍加珍惜和借助。企盼成立的“仲裁会”将以判定汪晖个案将抄袭的裁决推上正轨。

    对一个学者的学术评价,本应在学术共同体内完成,但是学术领导和机构坚持不作为。基于这一判断,我以为媒体必须借助。如果这时候喊叫远离媒体,令人疑心这是畏惧曝光。

    3月25日记者欧钦平报道:汪晖回复短信“我很希望此事由学术界自己来澄清”。我们可以想象其中有远离媒体的暗示,却无法读出和想象这之中会有不包括汪晖自己的意思。  http://gcontent.nddaily.com/6/b0/6b027466c3ca21b6/Blog/f58/59114b.html http://epaper.nddaily.com/A/html/2010-05/30/node_52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