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德纲一个被舆论监督的著名群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7 14:35:04
         郭德纲和北京台掐上了,看上去都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弄到对簿公堂这种程度,双方都把本民族“小事化大”的特性演绎到极致,要的就是个折腾。前几年人们说的“四大傻”这次被北京台碰上了。做新闻做成当事人,这在以往是CCTV才干得出的蠢事情。这次北京台记者被打,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们做新闻太不专业了,比如很多网友都认为其“私闯民宅”有错在先,至于被打,那是被偷拍者的无奈之举。

  北京台记者摇身一变,就成为全国新闻记者的代言人和形象大使,好像新闻自由(这东西本来也就不常见)一下子被严重损害了,并严重伤害了中国全体记者的感情,弄得悲情无比,好像郭德纲家就是董存瑞要炸的那个碉堡,而记者冒着生命危险前往采访。好在双方把视频放出来了,是非黑白,老百姓看得还是很清楚的。

  首先是不经允许就进了人家里,再三拒绝还是不肯走。这个记者大概不明白,当事人有拒绝接受采访的权利。名人的隐私权固然从来都是一个讨论激烈的命题,但即便退一步说,作为名人的郭德纲不要隐私权,但弟子拒绝记者拍摄的权利总还是有的。好端端的在家里,突然戳进来一个摄像机,对着人拍来拍去的。强行让人家接受采访,这就是不懂行规了。

  报纸记者在做平衡报道的时候,假如一方不接受采访,只好在报道中写上人家拒绝采访,不会死缠烂打非要采访到。何况有时候对事实的认定,通过周边采访仍然可以获得信息。从操作层面上说,当事方如果不接受采访,社会大众由此产生的误解或者曲解,责任并不媒体一方。因为当事人既然选择拒绝受访,就要为拒绝付出相应的代价。

   硬闯民宅,这是记者太拿舆论监督当根葱了。中国的新闻环境大家都知道,拒绝接受采访的往往是有关部门。记得在外交部新闻发布会,有记者问,我们给有关部门发传真不回,打电话不接,怎么办。马朝旭也只好摊开手说,我特别同情你的遭遇。

  一般来说,舆论监督的对象首先是政府机关,其次是对社会构成巨大影响的大型企业或者机构,再次才是自然人。但是我们的记者往往搞不明白这一点,一说舆论监督,马上就盯着群众,这是不对的。不敲门硬闯政府大院是可以的,因为那是纳税人供养的、本该就对社会开放并且必须接受舆论监督的地方。

  郭家的人让他们把机子关了,记者还说,机子本来就关着。不经允许的偷拍涉及新闻伦理。以前偷拍这种方式,在《每周质量报告》里见得最多,因为伤害社会大众的地沟油和苏丹红,除了偷拍这种渠道,无法取得真实证据。像郭德纲乱搭违建这种事情,并非只有偷拍才能拿到证据。换句话说,在不必使用偷拍的情况下偷拍,也是违反了专业主义原则。

  从另一个方面来说,北京台做惯了官方新闻,见到领导怎么办它是知道,见到群众怎么办,它就不太清楚了,基本上没有经过媒体市场化竞争的熏陶。稍微有点难度的新闻,就不知道怎么操作了,弄巧成拙,那几乎是个必然。官方媒体的记者,一般见到群众就说自己是中央,见到中央就说自己是群众,两头代表。

  至于郭德纲,也的确该规范一下弟子的行为,他这次危机公关已经算不错了,但打人这个事情,还是涵养不足于法有悖。后院的事情,他也该跟物业一起跟外界说清楚,毕竟这是事件的起因。事情不怕公开,公开才有真相,倘若自己占理,那有什么好担心的呢。总之,记者行使舆论监督的权利,首先得按照行规从自身做起。如果你以非法的手段来对付非法,那当然是不合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