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世纪的舆论监督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6 05:53:16
2007年08月10日 16:21:13  来源:青年记者


【字号大中小】 【我要打印】 【我要纠错】
【Email推荐: 】

舆论监督是中国现今最流行的公共话语之一,指新闻媒介代表公众(公民)对权力运作尤其是权力滥用导致的腐败进行的监督。“舆论监督”并不是一个严谨的概念,因为它实际上是媒体监督,所谓代表公众则是一种习惯,并非正式授权和约定。英语里的类似表述有“watchdog role of the media”,直译为“媒体的看门狗(监察)作用”。舆论监督的实质即所代行的主要是公民所享有的法律权利中的表达权利和政治权利中的反对权利,所维护的则是所有的公民权利。本文将主要依据公共领域和公民社会理论,考察舆论监督事业近年来在中国的社会转型中所起到的权力制衡作用以及它自身所经历的曲折发展过程。
社会转型与舆论监督
(一)中国语境下的社会转型
对社会转型有多种理解,其中主要有:从传统社会转向现代社会,从农业社会转向工业社会,从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从人治社会转向法治社会。以上解说官方都能认可。中国20多年来的经济成长显然属于“速进”型。在举世公认的工业化、城市化的成就后面,也积淀了工业化国家过去在转型期间遇到的普遍问题,主要是社会达尔文主义盛行、政治和经济腐败蔓延,以及当代世界的社会偏离(卖淫、赌博、吸毒、不当行为、犯罪、放荡、流浪、自甘潦倒、性倒错等),以及一些中国特有的问题,诸如极左意识形态的终结与真空、人口超饱和、地区发展失衡、民族问题、作为社会稳定因素的道德力量(包括宗教)的缺失、作为后发国家又一次受到了信息社会的挑战等等。
而在这一过程中,中国正在从一个传统的社会向现代化的社会过渡,伴随而来的不仅仅是GDP的快速增长,还有大量贪污腐败现象,基尼指数(Gini index)达到了危险的0.47。如今人们公认的一大原因就是缺少监督的权力。学界普遍认为,严重的腐败现象造成的政治混乱可能中断国家现代化的进程。“绝对的权力绝对倾向于腐败”,制约权力,让媒体代行民众的知情权和批评权,政府发展需要大众传媒的支持。媒体的客观报道可以将腐败丑行曝露在光天化日之下,或者为司法机构惩治腐败提供线索,寻找证据。媒体的评论则是社会良知和多种智慧的体现物,它有利于形成反腐败的强大舆论。然而,它们对政治过程的作用不能与大型利益集团和政党的作用相提并论。媒体的介入和影响大部分是间接的、形式上的和分散的,往往要等到公众舆论达到一定的热度之后才能发生效用。
舆论监督对象与形式,按照监督对象分类,舆论监督可以分为对政治、经济权力、学术权力和医疗权力的监督等。主流国家新闻事业在宪政体制、尤其是在新闻法和信息自由(政府公开活动)法的保护下,所从事的舆论监督的具体形式通常有以下3种:
1. 大众传媒在第一时间以文字和图像的形式进行海量的客观报道,力求使权力的运作置于众目睽睽之下,透明化、阳光化。这是一种看似隐性、实则常规的舆论监督形式。
2. 大众传媒以文字评论和漫画的形式,针对权力滥用导致的腐败所作的抨击和谴责。
3. 大众传媒以特殊的新闻文体和节目类型——调查性报道——深入揭露重要腐败案例和现象。
(二)中国市民社会的成长
在当今信息时代,人口众多的中国社会转型的情况可能更为复杂。我们用公民社会(civil society)和公共领域(public sphere)理论可以清晰地解释中国社会转型的过程。
托马斯·雅诺斯基指出,社会可以划分为4个相互重叠的部分:国家领域、私人领域、市场领域和公共领域。公民社会表示国家领域、由志愿组织组成的公共领域以及涉及私营企业和工会的市场领域这三者之间一种有活力的和相互做出反应的公开对话领域。
什么是市民社会?西方从市民革命以来,社会结构从二元到三元甚至是四元的结构进行分化,“市民社会”作为一种理论视野和研究框架已经在西方社会科学领域复兴和拓深,并为社会结构和社会制度变迁提供理论分析的模式和工具。市民社会是国家和家庭之间的一个中介性社团领域,这一领域由同国家相分离的组织所占据,这些组织在同国家的关系上享有自主权,并由社会成员自愿结合(结社)而形成以保护或增进他们的利益或价值。
以市民社会的制度化领域为焦点,可以分立出三种权利综合体:(1)涉及文化繁衍的权利综合体——思想自由、出版自由、言论自由和沟通自由 ;(2)保障社会整合的权利综合体——结社与集会自由;(3)保证社会化的权利综合体——保护隐私、私人关系、以及人身不受侵犯。
什么是公共领域?公共领域理论由当代德国大思想家哈贝马斯系统阐述:“公共领域”概念描述的是一个介于私人领域与公共权力领域之间的中间地带,它是一个向所有公民开放、由对话组成的、旨在形成公共舆论、体现公共理性精神的、以大众传媒为主要运作工具的批判空间。从价值规范导向来看,“公共领域”概念的价值规范集中体现在它对公共性的高扬与彰显,而公共性不仅以批判与开放为其特征,更重要的是,它以自由、民主、正义为其基石。
传统社会结构图
正如哈贝马斯所说,公共领域与大众传媒和公众舆论的关系密不可分:所谓公共领域,首先意指我们的社会生活中的一个领域,某种接近于公众舆论的东西能够在其中形成。向所有公民开放这一点得到了保障。在每一次私人聚会、形成公共团体的谈话中都有一部分公共领域生成。然后,他们既不像商人和专业人士那样处理私人事务,也不像某个合法的社会阶层的成员那样服从国家官僚机构的法律限制。当公民们以不受限制的方式进行协商时,他们作为一个公共团体行事——也就是说,对于涉及公众利益的事务有聚会、结社的自由和发表意见的自由。在一个大型公共团体中,这种交流需要特殊的手段来传递信息并影响信息接受者。今天,报纸、杂志、广播和电视就是公共领域的媒介。当公共讨论涉及与国务活动相关的对象时,我们称之为政治的公共领域,以相对于文学的公共领域。
在当今世界各民主国家,大众传媒体制普遍存在一种二元结构,即报刊的私人所有制(转轨国家可能有少量官方报纸)和广播电视的多种所有制和管理体制。在广播电视领域,各国媒介的所有制和管理体制主要有大致三种与特定政治和经济体制相关的体制类型:
(1)美国为代表的私有制为主体的完全商业化体制;
(2)西欧为代表的公营和私营并举的双轨制体制;
(3)中国为代表的完全国有的有限商业运作体制。
新闻媒介无论是私营、公营和国营体制,与公民社会和公共领域都有这样那样的日常联系。甚至它们本身就有可能是公民社会中活跃的成员,并且与其他社团等非政府组织(NGO)有着积极的互动。
中国的市民社会,主要是伴随市场领域的成长而出现的。改革开放以来,由于国家与社会的利益分化所形成的结构性变化,首先出现了脱离原来体制的个人,他们往往具有文艺才能或经商能力,依靠新出现的发展机会和个人奋斗成为“自由人”。接着就出现了少数具有私人性质的团体。在政治与经济进一步分化的基础上,市民社会组织和民间组织得以发展。民间组织主要为社会团体和非企业单位。
需要指出的是,中国市民社会具有一定的官方性。政府一直在重要的民间组织上起着主导作用。2005年以来,随着东欧和中亚一些国家发生“颜色革命”,官方对国际NGO逐渐采取限制和防范措施,担心它们对中国公共领域的影响增大和对政治领域的冲击。
(三)媒体与政治领域的关系
中国媒体目前采用的是一种在全世界恐怕是罕见的机制 :完全党有党营或国有国营的有限商业运作。在政治上必须遵守党的“宣传纪律”,没有多少自由报道和评论国家一级公共事务的权利。
从政治层面看,官方仍然坚持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但是实际社会生活中流行实用主义和社会达尔文主义。有学者认为中国目前的政治类型为后极权主义(post-totalitarianism)或党国威权主义(party-state authoritarianism),其突出特征为政治上的集权和经济上的消费主义。
从经济层面看,官方明确宣布放弃计划经济、建设市场经济,并大规模推行非国有化,但是国家仍然控制国民经济中的重要部门,如军工、电力、电讯、铁路、航空、石油等。
从法律层面来看,中国目前的法制体系接近于大陆法系,但是与法国、瑞典和俄罗斯等大陆法系国家不同,中国没有专门的(specific)新闻法(press law)或媒体法(media law),目前还没有《信息自由法》。宪法第35条规定了公民的言论和出版自由。但是从来没有根据宪法作出的司法判决。因此,媒体基本上不受法律管辖,一个明显的例外是民事诽谤(civil libel)。
出于“政治稳定”的考虑以及对前苏联领导人戈尔巴乔夫所推行的“公开性”(Glasnost)的警惕,1989年“6·4”事件以后,党为媒体制定了“以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但在某些场合和某些地方却成了某些人冠冕堂皇地堵塞新闻调查和监督的渠道,在他们把持下的媒体,中国的民众反映和表达心声的渠道是匮乏的。
另一方面,在初步建立的市场机制的作用下,传媒逐步树立了市场本位和受众本位的观念,注意市场领域和公共领域的呼声和要求。同时也将其部分价值观转向了追求经济效益。而在新崛起的公共关系业和广告业的侵蚀下,传媒可能出现了哈贝马斯所谓的“再封建化”或“双重封建化”。
在这样一个整体背景下,出现了一些可以作为新闻舆论监督代表的媒体。比如报纸类的《中国青年报》“冰点”周刊 ;期刊中的《财经》、《中国新闻周刊》、《望东方周刊》、《南风窗》、《新民周刊》 ;广播中的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闻纵横》节目、电视中中央电视台的《焦点访谈》和《新闻调查》等。
网络也发挥了越来越突出的作用,比如大学生孙志刚死亡案,它们转载传统媒体的文章和图片,发挥了二次传播的功能。相对而言,官方对网络的控制比对传统媒体的控制要宽松一些,但是近期有强化的势头。
6年舆论监督的三个阶段
最近6年来,中国的舆论监督经历了大起大落的变化过程。
第一阶段(2001-2002):电视确立在监督中的强势地位
这个阶段电视的影响力特别突出,中央电视台1994年创办的《焦点访谈》和1996年诞生的《新闻调查》在政府和民众中具有广泛影响。《焦点访谈》因此被称为“焦青天”。
●2001年主要案例:
在监督政治权力方面有南丹矿难报道,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揭露当地政府和小矿主勾结,瞒报矿难死亡人数。
在监督经济权力方面,《财经》杂志揭露“基金黑幕”、中央电视台《新闻30分》揭露南京冠生园陈馅月饼等。
另外人民网“强国论坛”的开设,为实现网上舆论监督提供了一个途径。
●2002年主要案例:
在监督政治权力方面,有西安的《华商报》和北京的《中国青年报》揭露山西天龙、富源、繁峙矿难瞒报。有西安的《华商报》报道的延安夫妻看黄碟被警察拘留事件。
在监督经济权力方面,《中国经济时报》记者揭露北京出租车业垄断黑幕。
另外,在监督社会生活其他方面,有新华社等媒体报道的足球“黑哨”风波等。
第二阶段(2003-2004.8):舆论监督全面推进形成小高潮
这个阶段官方对舆论监督比较容忍,负责意识形态的政治局常委李长春甚至主张大幅增加舆论监督报道的数量,因此出现了近年来一个少见的舆论监督小高潮,其中最重要的是关于大学生孙志刚死亡案和全世界关注的SARS事件。
●2003年主要案例:
监督政治权力方面,主要有《南方都市报》揭露被收容致死的大学生孙志刚案,直接导致实施了21年的国务院《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废止。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节目披露山西临汾“12·2”矿难瞒报,《财经》杂志、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和《中国青年报》报道SARS。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揭露滥用权力的“派出所坠楼事件”等。
在监督经济权力方面,有新华社记者揭露知名制药厂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龙胆泄肝丸”事件,中央电视台《每周质量报告》揭露金华火腿违规生产等。
●2004年9月前主要案例:
在监督政治权力方面,有新华社记者揭秘安徽芜湖红顶商人,《北京青年报》揭露河南平舆系列杀人案,当地政府如何阻碍信息公开,隐瞒死亡人数,等等。
在监督经济权力方面,有中央电视台《经济半小时》揭露东方大学城债务黑洞,《望东方周刊》揭露新兴医院广告扩大,中央电视台《每周质量报告》揭露名牌烧鸡造假等。
在监督社会其他方面,有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揭露中国音乐学院招生黑幕、农民工被拖欠工资问题等。
值得一提的是,2003年CCTV评选出的八大风云记者,其中有7个是因为做了舆论监督报道。
第三阶段(2004.8):限制政治性批评与时评的崛起
2004年8月,中共中央宣传部下达文件,严格限制批评党政系统和官员,尤其是禁止媒体进行跨地区的舆论监督。此后,官方对舆论监督的限制更加严格,一度仅有教育和医疗领域受到的约束较少。
●2005年主要案例:
监督地方政治权力方面的有,《中国经济时报》揭露河北定州命案、《河南商报》揭露地方政法委副书记因要小姐不成怒砸某娱乐城的劣迹等。
在监督经济权力方面,主要有《每周质量报告》揭露有毒大芯板、南京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师生揭露苏北化工园造成海洋污染,上海《新民周刊》揭露浙江工伤事故,《人民日报》质疑圆明园湖底铺防渗膜,《南风窗》记者披露太石村事件等。
在监督社会其他问题方面,有《中国经济时报》揭露河北邢台艾滋病真相,以及《望东方周刊》报道“中国第一慈善家”涉嫌文物走私真相等。
●2006年主要案例:
在监督官员腐败方面,由于官方加紧了限制,大多数媒体无所作为。在监督司法系统方面,《财经》杂志《程伟案中案》深度挖掘了这起1949年以来司法系统内部经济犯罪第一案及其连环牵出的检察机关反贪官员受贿大案。此外,本年度媒体对于警察机关的批评报道构成了监督司法系统一个较为突出的特点。
在监督公共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方面,“养路费征收违法”成了热门话题。经济领域,《财经》在陈良宇倒台前的8月21日发表《上海社保:危险的投资》一文,《财经》的另一个报道《“寡头之盟”黑幕:银行、地产商联手诈骗》揭露了银行与房地产企业的共谋。媒体对于矿难的报道也开始从关注矿主瞒报和官商利益转向关注矿工索赔和矿工权益方面。
产品安全方面,中央电视台《每周质量报告》栏目是这一领域舆论监督的“重镇”。2006年他们相继推出《花生油的“纯正”谎言》、《苏丹红造出“红心”鸭蛋》、《纯木板打造“脆弱的防盗门”》等节目。此外,《每周质量报告》在本年度还非常重视美容产品的舆论监督。“金丝美容”陷阱、美容“神”针内幕等节目揭露了美容产品的弄虚作假。
此外,小区业主维权的问题也开始受到媒体越来越多的关注。在监督医疗卫生权力方面,典型的报道有《财经》的《致命假药》。教育和科学领域也是2006年舆论监督的重点之一。《高校的非典型腐败》将矛头直指最近几年高校中的学术腐败问题,《中国最大民办教育集团崩溃始末》则揭示出民办教育中存在的种种问题。
但是,正如有的新闻工作者指出的那样,这个阶段出现了“新闻萧条下的时评繁荣”:以市场取向的报纸和部分电视台为主的媒体利用时评开展另一种舆论监督,形成了较大气候。《南方都市报》评论版2006年10月再次扩容,形成社论版、个论版、众论版3个版,号称“没有不能说的问题,就看你怎么说”,“启迪官智”。主要批评对象包括政府的公共政策和垄断行业的行为等。电视台的读报节目主要是读时评,有凤凰卫视《有报天天读》及其在国内的模仿者,如CCTV-2的《马斌读报》等。
舆论监督的成绩与问题
(一)公共领域和市场领域的热情
在现代文明国家,新闻媒介被视为社会公器,全体公民据以窥视社会和自然环境、讨论公共事务的公共领域。当代新闻媒体具有告知、启迪、监督三大社会功能。而在中国,媒体是尚未被充分认识挖掘的一种特殊资源。在大力发展民主和法治、推进经济市场化的中国社会发展的现实情境下,建设公共领域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中国的舆论监督承载着公众的巨大利益和高度期待。从新闻工作者的职业理念来说,监督权贵、为民请命、捍卫社会公正从来都是一种值得追求的目标。权力——尤其是最高行政权力和现代巨无霸企业的商业权力——的滥用必然损害某个社会,甚至国际社会的许多成员。
市场经济主要通过广告方式对媒体提供了巨大的经济支持,媒体商业运作的结果是自身成为巨大的产业 ;媒体通常都是分工精细的企业。但是这种运营方式塑造了作为企业运营的现代新闻事业的一种双重性格和随之产生的双重文化,即体现价值理性的新闻文化和体现工具理性的商业文化。
在这种背景下,媒体从事舆论监督的动机也会受到质疑:虽然公众普遍承认,就从事舆论监督的记者而言,动机纯正者显然是居于多数,但是难道媒体是没有名利欲望的天使、而不受“眼球经济”的驱使,去追求发行量、收视率、用户量和广告量的最大化吗?而实际情况往往是两种动机兼而有之,这是中国新闻工作者意识到的和公开承认的现象。更严重的是中国新闻界的“有偿新闻”现象,堪称新国耻。
(二)政治领域的无常和退缩
但是起决定作用的仍然不是市场,而是官方的态度。所有媒体仍然必须听命于政治领域,否则就可能失去生存的机会。2005年12月发生的北京《新京报》总编辑被撤换和2006年1月发生的《中国青年报》“冰点”周刊被停刊整顿,就是新的例证。
政府有些立法信息是互相矛盾的,比如《突发事件应对法(草案)》,本来制定此法是鼓励媒体开放的,但不知是怎么回事,加了两条规定,一是突发信息的发布由各级政府统一发布,二是媒体报道有误将罚款5-10万元,这是历史的退步。也有积极的信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今年4月份公布了,确定了政府信息公开是惯例、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使国家机密限定在很小的范围内,这赋予公民很多权利。另外还有人大批准的《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其中一个条款是保护举报人,媒体可以为受到报复的线人提供援助。还有《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现在人大还没有批准,其中第19条对媒体的保护比宪法规定的还要充分。
总之,我们可以提出如下结论:
○政治制度决定新闻制度;
○记者是理想主义支配下的职业;
○社会转型期对大众传播有很高期待;
○中国有最好的记者,也有最坏的记者;
○中国是调查性新闻事业的天堂 ;
○中国还不是调查性记者的天堂 ;
○中国舆论监督的前景是不明朗的,有赖政治领域、市场领域和公共领域的共同推进。
○新闻事业法治化是最佳道路。
(展 江/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新闻与传播系主任、博士生导师)
(根据讲稿整理,有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