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北京电视台如何导演倒郭闹剧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23:43:46
评北京电视台关于郭德纲徒弟“打人”的报导

“郭德纲事件”愈演愈烈,北京电视台和有的媒体似乎在高举公平正义的旗帜对郭德纲大加挞伐,他们在声嘶力竭、想方设法迫害郭德纲的同时,又极力把媒体应有的各种美丽的花环一个劲儿地往自己身上披戴。什么“媒体责任”,“媒体监督”,“合法权益”等高调唱个没完没了。殊不知,当前北京电视台等媒体的种种表演,恰恰在做着自毁其形象的工作,不仅毁了自己的形象,而且毁了整个国家主流宣传机器的形象,严重干扰了党中央抵制“三俗”的伟大战略部署,影响了中央关于和谐稳定精神的贯彻执行。北京电视台的所作所为必将把自己定位在历史罪人的位置。

原因何在?就是因为北京电视台犯了方向性错误,倒不是说北京电视台攻击的“现象”错了,而是北京电视台攻击的“对象”错了。众所周知,媒体监督,是指报纸、刊物、广播、电视等大众传媒对各种违法违纪行为特别是国家公职人员的违法犯罪、渎职腐败行为所进行的揭露、报道、评论或抨击。中国处在转型时期,约束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公权力,保护公民宪法和法律上的基本权利,是新闻媒体发挥监督作用的第一和最为重要的所在。我们的党和人民利益是高度一致的,媒体应代表党和人民利益,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有效的监督责任,因为他们的一举一动影响面大,且有一般民众难以阻遏的优势。在一般民众间发生的诸如像郭德纲侵占公共绿地等问题,只需政府有关管理部门发出一个像《限期改正通知书》也就解决了,完全没有必要由国家首都的主要媒体去苦心孤诣关注报道,大做文章。如果郭德纲与地方官员相勾结,置法律于不顾,依然我行我素,影响法律执行,损害公平正义,您北京电视台这时挺身出来,倒也不失自家身份和监督责任。至于您北京电视台和有的媒体指责郭德纲“三俗”,那是后来的事情,牵涉在一起,就大有林冲走进“白虎节堂”的味道了。

非常遗憾的是北京电视台长期以来罕见有关于国家公职人员的违法犯罪、渎职腐败行为所进行的主动的揭露、报道、评论或抨击,至多不过报道一些已然定案的事例。今天,北京电视台却要“杀鸡用牛刀”,拿郭德纲一个民间艺人兴师问罪,用老北京话说:“真是有点太麻烦您了,我们有点怪不落忍的。”同时,我们也会肯定您北京电视台更不会因此成为邵飘萍式的英雄。

作为媒体,作为媒体人,您们经常强调新闻报导的“环境”如何如何,请您说说良心话,你们感觉真正的压力、阻力在那里,真的是郭德纲类的人物吗?您们也常说自己“频遭暴力”,难道您所说的“暴力”的全部含义就是如李鹤彪对周广甫的出手?您拿民间艺人郭德纲开刀,难道人民大众就能把媒体人应有的“良知”“正义”“勇气”的桂冠赠送给您,笑话!

关于此次北京电视台与郭德纲间的是是非非,就是在这样一种极不对称的情况下发生了,不管结局如何,北京电视台和有些官方媒体在事件中丢人丢大了,给党和政府造成的负面影响也将是深远而长久的。怎么才能消除呢?——除非您北京电视台把责任揽下来,认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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