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不加赋,国用能不能饶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21:17:01
——谈改革的制度瓶颈
“民不加赋而国用饶”是王安石变法的核心经济思想,也是他与反对派大臣们争论的一个焦点。王安石认为社会财富并不是一个一成不变的定数,而是可以通过价值创造行为来不断增加的。政府通过适当的政策来引导价值创造,就可以通过新增的财富来满足国用,而不会增加百姓的负担。而反对派的观点则针锋相对,司马光说“天地所生,货财百物,止有此数,不在民间,则在公家”,言下之意,只要国用饶了,必定是民加赋了。

从现代经济学的角度来看,司马光的看法实际上是一种自然经济的小农观点。而王安石的经济思想则要先进得多,他不仅看到了经济增长的潜力,而且还富有预见性地指出了经济增长的方向:一是相对传统的资源开发——“因天下之力,以生天下之财”;二是要重视流通,建立开放性的经济——“富其家者资之国,富其国者资之天下”。在近千年前能有如此先进的经济思想,王安石实在是了不起!
然而,令人大跌眼镜的是,一条条饱含着王安石先进经济思想的新法执行到最后却纷纷落入了司马光所指出的陷阱——创造价值的作用没发挥出来,却反倒沦为了政府横征暴敛的幌子。
以“青苗法”为例,原本是规定由政府在每年青黄不接的时期以相对较低的利率借钱给百姓,百姓则在收成之后偿还。这实质上很类似于今天的农村小额贷款。如果顺利实现,既可以减轻农民高利贷负担,又可以刺激经济的发展,让小农们得以开展更多原本负担不起的生产、投资项目,同时还增加了政府的收入,本是一举三得的大好事。然而一到执行环节,地方官们为了搞政绩,增加青苗利息收入,以及从中渔利,就一面私自提高利息,一面强行向百姓摊派。把好端端的“青苗法”,办成了一个乱摊派的工具,导致百姓苦不堪言。
又如“市易法”,本意是政府对商业的一种调控,通过政府在商品价低时买入,价高时卖出,以稳定物价、促进商品流通、破除大商人的垄断,同时该法也有向中小商人提供低息贷款的规定,被现代的一些学者认为是同时具备贷款银行和交易所的功能。可是,到了执行的时候,却又变了味道。官员们不是去打破大商人的垄断,而是自己跑去跟商人们竞争小利,到街上去卖果卖冰。甚至还利用职权压榨、勒索商人,使得许多商户因此破产。好端端的经又被歪嘴和尚给念跑了调。
为什么先进的经济思想无法得到实现?精心设计的改革政策一到实施阶段就变得面目全非呢?究其根本,这是因为王安石的经济思想和改革政策已经先进到了无法在中国传统封建专制的社会中得到正确实施的地步。王安石想进行的是经济层面的改革,然而他碰上的却是社会制度层面的瓶颈!例如,要对经济进行直接的调控,就必须建立起对人民财产权的保护和对官员权力的制约,否则就无法保证这种调控不会变成对民脂民膏的掠夺。要成功开展需要按市场规律办事的商业性质的行为(如发放贷款、进行大宗商品交易等),就必须建立起独立于政府的专业机构并培养出相应的专业人员,否则那些靠科举起家、一辈子宦海沉浮的官员们不是只会僵化地卖果卖冰,就是又要滥用职权、欺压百姓。然而,这所需要的一切,在当时封建专制的社会中都是不具备的,而王安石也没有认真的去考虑过这些问题,这也就决定了王安石变法失败的命运。
为了更深入的探究制度与改革的关系,我们不妨看看另外两个例子。一个是王安石之后五百年的中国又一位伟大的改革家——张居正。他所面临的社会制度条件与王安石很相似,而他的改革政策却与王安石截然不同。以理财为例,张居正的改革政策主要包括合并杂税为“一条鞭法”征税、清丈土地、控制宫廷开支、严格税收征缴等。与王安石极具创新精神和现代感的新政相比,张居正改革的政策实在是土得掉渣,“卑之无甚高论”。然而,与王安石变法的失败恰成反衬的是,张居正这些貌不惊人的改革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几乎起到使明朝起死回生的作用。为什么?因为在封建专制的社会制度只能支持得了张居正这种程度的改革。
另一个例子是王安石之后九百年的美国罗斯福新政。1944年,美国农业部长华莱士访华期间反复提到王安石,他认为王安石在 900多年前独裁政治下所不能实现的良好立法,在当代可以成为现实,从而在制定美国《1933年农业调整法》、建立商品信贷公司和联邦剩余商品救济公司的过程中大量吸收了王安石变法的思想。而这些现代版的王安石变法对美国克服大萧条的影响起到了重要作用。可见,同一个种子,换一个土壤,就能长成参天大树!
从上面三个例子,我们可以看出王安石与司马光的争议——民不加赋国用能不能饶的答案是有条件的。在社会制度仍有潜力来支持经济进一步发展的条件下,民不加赋国用能饶。否则,在社会制度的潜力已达极限,阻碍了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的条件下,就真的像司马光所说那样“货财百物,止有此数”了!
在张居正的时代,国家经济落后、生产力低下(张居正改革前国家岁入白银250万两,不仅与王安石时国家岁入7070万贯无法相比,比之明朝初年也差距巨大),封建的社会制度还有许多潜力可挖,而张居正的改革政策正是从挖掘这些现有的潜力着眼,因此民不加赋而国用能饶。在华莱士的时代,美国资本主义的社会制度已经相当发达,完全可以支持王安石——华莱士的改革政策,因此也是民不加赋而国用能饶。然而,在王安石所处的北宋,情况非常特殊。一方面,宋代经济,特别是工商业经济之发达,达到了中国整个封建社会的顶峰,其以工商税为主体的财政收入远远超过之前、之后(除晚清外)的所有朝代。只有在这样的经济条件下,才有可能诞生王安石那样的经济思想。另一方面,宋代的社会制度却还是封建专制,其潜力已经用尽,支持不了市场经济和资本主义萌芽的进一步发展,终于使得宋代经济虽然已在百尺竿头,但却始终无法更进一步。这样一来,民不加赋而国用不能饶的情况正好就让王安石给赶上了。“拗相公”最终不得不“饮恨半山堂”。
当然,上面的这些分析其实有一个隐含的前提,那就是社会制度是不可改变的外生条件。而历史和马克思都早就教导过我们,这个前提并不总是正确的——上层建筑固然会对经济基础造成影响,但上层建筑本身在适当的条件下还是可以改变的。对王安石来说,虽然不可能要求他发动一场资产阶级革命,建立民主共和国,但是,如果他对制度瓶颈的问题有足够深入、清醒的认识,是有可能进行一些逐步的、渐进式的改革的,诸如加强法制、监督,给予百姓的财产权以更多的保护,在现有官僚体制外建立新的独立机构等等。这些措施与他的新法互相配合互相促进,久而久之未必不能有所成就。从这个意义上来看,在达到共产主义大同社会这一终极目标之前,民不加赋而国用饶的命题几乎总是能够成立的。
王安石的例子在人类历史上并不是一个孤例。大凡一定的社会制度只能支持一定的经济体制和相应的经济增长模式。王安石的这一教训是值得我们今天深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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