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不加赋,国用能不能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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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8月11日 13:44:09  来源: 学习时报 【字号大小】【留言】【打印】【关闭】


——谈改革的制度瓶颈
“民不加赋而国用饶”是王安石变法的核心经济思想,也是他与反对派大臣们争论的一个焦点。王安石认为社会财富并不是一个一成不变的定数,而是可以通过价值创造行为来不断增加的。政府通过适当的政策来引导价值创造,就可以通过新增的财富来满足国用,而不会增加百姓的负担。而反对派的观点则针锋相对,司马光说“天地所生,货财百物,止有此数,不在民间,则在公家”,言下之意,只要国用饶了,必定是民加赋了。

从现代经济学的角度来看,司马光的看法实际上是一种自然经济的小农观点。而王安石的经济思想则要先进得多,他不仅看到了经济增长的潜力,而且还富有预见性地指出了经济增长的方向:一是相对传统的资源开发——“因天下之力,以生天下之财”;二是要重视流通,建立开放性的经济——“富其家者资之国,富其国者资之天下”。在近千年前能有如此先进的经济思想,王安石实在是了不起!
然而,令人大跌眼镜的是,一条条饱含着王安石先进经济思想的新法执行到最后却纷纷落入了司马光所指出的陷阱——创造价值的作用没发挥出来,却反倒沦为了政府横征暴敛的幌子。
以“青苗法”为例,原本是规定由政府在每年青黄不接的时期以相对较低的利率借钱给百姓,百姓则在收成之后偿还。这实质上很类似于今天的农村小额贷款。如果顺利实现,既可以减轻农民高利贷负担,又可以刺激经济的发展,让小农们得以开展更多原本负担不起的生产、投资项目,同时还增加了政府的收入,本是一举三得的大好事。然而一到执行环节,地方官们为了搞政绩,增加青苗利息收入,以及从中渔利,就一面私自提高利息,一面强行向百姓摊派。把好端端的“青苗法”,办成了一个乱摊派的工具,导致百姓苦不堪言。
又如“市易法”,本意是政府对商业的一种调控,通过政府在商品价低时买入,价高时卖出,以稳定物价、促进商品流通、破除大商人的垄断,同时该法也有向中小商人提供低息贷款的规定,被现代的一些学者认为是同时具备贷款银行和交易所的功能。可是,到了执行的时候,却又变了味道。官员们不是去打破大商人的垄断,而是自己跑去跟商人们竞争小利,到街上去卖果卖冰。甚至还利用职权压榨、勒索商人,使得许多商户因此破产。好端端的经又被歪嘴和尚给念跑了调。
为什么先进的经济思想无法得到实现?精心设计的改革政策一到实施阶段就变得面目全非呢?究其根本,这是因为王安石的经济思想和改革政策已经先进到了无法在中国传统封建专制的社会中得到正确实施的地步。王安石想进行的是经济层面的改革,然而他碰上的却是社会制度层面的瓶颈!例如,要对经济进行直接的调控,就必须建立起对人民财产权的保护和对官员权力的制约,否则就无法保证这种调控不会变成对民脂民膏的掠夺。要成功开展需要按市场规律办事的商业性质的行为(如发放贷款、进行大宗商品交易等),就必须建立起独立于政府的专业机构并培养出相应的专业人员,否则那些靠科举起家、一辈子宦海沉浮的官员们不是只会僵化地卖果卖冰,就是又要滥用职权、欺压百姓。然而,这所需要的一切,在当时封建专制的社会中都是不具备的,而王安石也没有认真的去考虑过这些问题,这也就决定了王安石变法失败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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