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俗不能共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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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俗不能共赏?

【黄浦新陈】

陈迎竹 (2010-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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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世博会里每天都有很多表演活动,不少来自非洲和许多小岛国的演出,大概为了适应环境,表演者都穿上了整齐的服装,但是舞蹈的动作和身形依然让人看出质朴的野性。台下观众看的是扭腰摆臀的热闹,台上表演者大概觉得自己拿出的就是本民族最好的艺术了。

  农历七月又到,新加坡歌台马上要登场。如雷灌耳的声浪、方言带色的内容,对本地人来说,也有认同与不认同两种态度,但应该说普遍上越来越接受它为一种本土色彩很浓的民俗。

  谦虚一点地说,文化不丰盛的小国家对待自己仅有的些许文化活动一般都很珍惜,不会贸然将之划分等级,尤其在与其他国家民族交往的时候,有与无的差别是绝对的,而层次的差别相对就小得多了。

  其实把文化分层次,在某个意义上是政治不正确的,就像中国省区市馆所展出的少数民族的文化,中国人不会把它与昆曲、京剧什么的相提并论,然后来说高低。

  “文化是什么”本身就是个大课题,如果认同它指的就是人类生活里的一切行为综合,那么有什么高低之分?何况雅与俗呢?

  中国最近要开展的打击“三俗”行动不能不说是一种经济发达以后的倒退。行动的背后有所谓高雅艺术界人士的鼓吹。

  唱曲艺的、说相声的一定要把自己看成高雅,把流行歌曲说成低俗;就像跳芭蕾的一定要将街头舞说成没水准,这都会引发没完没了的争议。但是如果解决争论的办法是影响政策制定者,试图用政治力量改变所谓雅俗之争的问题,这基本上才是一种低俗而低级的低劣手段,以“三低”手段解决所谓“三俗”问题,适足以证明对“文化”二字的无知。

  无论中外,今天人类许多文化遗产都有着卑微的出身,中国四大名著、元曲甚至诗经都来自民间,莎士比亚的戏剧也曾被视为媚俗煽情的戏剧作品。

  熟悉现代社会运作的人都知道,电视不单是文化的载体,就像电影也不单纯背负文化或者教育使命,文学更不是为了道德而存在。这些内容的存废,其实与所谓高雅艺术一样,自然由受众来决定。当一个社会人群都不喜欢传统艺术形式的时候,是形式该变,而不是受众呀。

  13亿人口的大国,再怎么文化悠久,都不能叫人人都懂得所谓精英文化,却不能喜欢凤姐或什么姐的俗艳吧?

  搞文化的人应该都知道,谈文化品味是个比谈方言使用更高难度的课题,社会上存在的不同文化喜好都有各自的理由,不见得知识分子就爱红楼梦,连金庸不也一度被所谓正统视为低级作品吗?

  美国文化批评家苏珊桑塔格说,艺术的好坏应该严肃地从其内容来批评,而不是古典音乐就高尚,流行音乐就鄙俗,这么简单地以形式来评价就是一种“假仙”。

  如果人人都爱周杰伦,行政部门却非要把那个穿马褂的摆上台叫人看,那不免太欠缺智慧了。正确的方法应该像海派清口的周立波一样,把一种传统技艺时髦化,才能保持叫座又叫好。其他例子像台湾包装歌仔戏、把西餐厅的表演修饰得让合家共赏后搬上电视。

  “雅俗”如果一定不能相容,其实还可以考虑经济层面。这年头都在把文化转变成经济实力,流行文化为社会创造的财富和就业机会,一点都不能忽视,而开放自由的环境对创造力的孕育,更早已经是现代经济领域的常识。

  中国经济欣欣向荣,改革开放、气象不凡的财经政策层出不穷。外国人越来越多,出国回来的中国人民也越来越多,如果大家看到的文化政策与经济政策取向落差太大,未免是一种遗憾,也不能让人信服这是一个5000年历史,曾经包容、融合以及转化过无数其他文化的大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