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税收案例某开发公司偷税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17:21:24
违法税收案例某开发公司偷税案

一、案情
   (一)纳税人基本情况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成立于2003年5月21日,为独立核算的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现有人员10人,注册资本520万元,主营房地产开发、销售。
    (二)主要违法事实
2006年5月稽查人员对该公司2005年度账目进行专案检查,稽查方式为调帐检查。检查发现问题如下:
    (1) 房产税
经检查核实房产原值120000元未记入固定资产应补交房产税1440元。
    (2)车船使用税
    经检查核实,轿车3辆3辆记入固定资产未申报车船使用税,应补缴车船使用税(乘人汽车(<=10座))3×12÷12×110=330元。
    (3)印花税
    经检查核实,本期应纳税额14642.71元,实际申报5254.5元,入库5254.5元,查补税额9388.21元,具体问题及查补税费情况如下:
    1、3700000元记入实收资本少计提印花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二条其他规定,应补缴印花税(资金帐簿)3700000×0.0005=1850元。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3109366.67元少计提印花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二条其他规定,应补缴印花税(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3109366.67×0.0003=932.81元。
    3、商品房订购合同22018000元少计提印花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二条其他规定,应补缴印花税(购销合同)22018000×0.0003=6605.4元。
    (4)城镇土地使用税
    经检查核实,本期应纳税额11250元,实际申报5625元,入库5625元,查补税额5625元,具体问题及查补税费情况如下:
    1、土地22500平方米未计提土地使用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第四条河北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第二条第三条第六条其他规定,应补缴城镇土地使用税(县城一类地段)22500×0.5×6÷12=5625元。
    (5)土地增值税
    经检查核实,本期应纳税额177929.67元,实际申报162122.29元,入库162122.29元,查补税额15807.38元,具体问题及查补税费情况如下:
    1、少计提土地增值税1580738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其他规定,应补缴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等级4)1580738×0.01=15807.38元。
    本年度查补税额合计共32590.59元。
   (三)、处理决定及依据
    1、少计提土地增值税1580738元。该行为属于纳税人在规定期限内少缴应纳税款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八条之规定,定性为欠税,不予处罚。
    2、少计提印花税3700000元。该行为属于纳税人伪造账簿、记账凭证,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定性为偷税,处以1倍的罚款,罚款金额1850元。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3109366.67元少计提印花税。该行为属于纳税人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定性为偷税,处以1倍的罚款,罚款金额932.81元。
    4、商品房订购合同22018000元少计提印花税。该行为属于纳税人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定性为偷税,处以0.5倍的罚款,罚款金额3302.7元。
    5、土地22500平方米未计提土地使用税。该行为属于纳税人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定性为偷税,处以0.5倍的罚款,罚款金额2812.5元。
    6、轿车3辆3辆记入固定资产未申报车船使用税。该行为属于纳税人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定性为偷税,处以1倍的罚款,罚款金额330元。
    7、房产原值120000元未记入固定资产应补交房产税1440元。该行为属于纳税人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定性为偷税,处以1倍的罚款,罚款金额1440元。
本年度罚款合计10668.01元。
    二、案例分析
    1.在检查中,检查人员应灵活运用“询问”方法,抓住疑点,核对逐笔工程的账、证、合同,一追到底,使案情水落石出。
    2.强化税务稽查,加大处罚力度。税务稽查是保证税制改革顺利进行的强有力的手段,尤其是通过强化税务稽查,最终保证国家税款及时足额入库,有效防止国家税款流失。对那些无视法律的纳税人应加大处罚力度,对企图逃避纳税义务的纳税人形成强大的威慑力。
    三、案例点评
    1. 税务机关要加大税法宣传力度,把税收政策传达到位。另外,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进行重点指导,必要时深入企业,及时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分析企业出现的新问题,从而规范企业的纳税行为。
    2. 检查过程中不仅要通过查账来发现问题,而且对一些隐蔽的问题,还要通过企业财务人员和其他人员的谈话来发现。有时候通过谈话和询问,能够了解一些账面上不易发现的问题,起到意想不到的效果,使检查取得一定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