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说土地 说说城市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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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说土地 说说城市化

(2010-08-05 18:4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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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

农业社会

集约经营

国际分工

土地所有权

深圳

分类:我自白

【发表於 2002/04/18  10:01:19 】

费孝通老先生的乡土中国调查奠定了他的社会学权威,深圳农村城市化确实值得这样的学界泰斗来调查研究,从农村到城区、从农民到居民,这其中的变化太大了,内容太丰富了。

 

老头子曾经说过,中国革命的根本问题是农民问题,农民的根本问题是土地问题,土地的根本问题是所有权问题。中国共产党就是以“打土豪、分田地”相号召,发动农民把国民党赶到台湾;建国以后土地国家化,并没有兑现“分田地”的诺言,国家经济濒于崩溃;改革开放以土地承包经营为切入点,短暂地缓和了中国的土地所有权问题;今天,不彻底解决土地所有权问题,农村就无法发展、农民就没有出路、农业就只能坐以待毙,城市农村城市化就无从谈起。田面、岗厦农村城市化10年之后所面临的“化”不下去的深层次问题都跟土地所有权没有明晰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都跟土地非市场化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朱总理苦口婆心要解决的难题,答案就应该在这里寻找!

 

【发表於 2002/04/21  18:32:42 】

历史上的城市化首先源于社会分工,由于手工业的发展、商业的发展和政治、文化的需要,在交通发达的地方就会有一批靠手工业、商业、文化、艺术谋生的人与王公贵族聚居在一起、这就是早期城市的兴起。这样的城市不可能规模太过庞大,因为大规模的城市建设需要对城市有合理的规划,需要不间断的粮食、饮用水供给,需要先进的交通系统疏通人流、物流,需要军队警察维持城市秩序,需要开明有序的城市管理阶层来为城市发展作出有效的管治。换句话说必须等城市规划、科学交通、民主政治、城市生产力有相当规模的发展之后,城市才可能大规模兴起。

中国城市历来是小城镇,因为农业社会的生产模式不可能维持超大城市的存在,象北京这样的大都市只能依靠强有力的中央集权以政治利益高于经济利益的原则向全国征调生活资源来支撑城市发展,并且必须选址在交通相对容易的北方平原,否则即使有政治高压,大规模的粮草调运和人员集结也会因为交通不便而无法实现;多山的地形也容易在首都周边地区形成反对势力的庇护所,构成对城市管理权威的挑战,而平原地区的周边就相对安全的多。然而这样的城市是纯粹的消费城市,是集权大国必须的政治、文化消费支出,对今天的城市化意义不大。

今天的城市化是生产力层面的。是工商业社会生产模式对农业社会生产模式的根本挑战。农业社会是以粮食生产为主业,以手工业生产为副业。这种模式因为近代工业化的出现而显得十分低效、落后,面临被淘汰出局的生存危机。举例说明:农民分田到户独立组织农业生产,其生产效率是现代化农场的生产效率的几十分之一,手工产品除了极少数特色商品以外,更加无法跟工业产品的生产效率相提并论。经济学家们经常举的规模经济的例子,都是号召人们放弃个人单干,联合集约经营的。也就是说城市的生产力是超过农村的,新兴城市不是广大农村互通有无时可有可无的城镇集贸市场,而是对抗、取代传统农业社会模式的新的生活、生产方式。今天的城市已经不是农村的附庸,而是旧式乡村的终结者。农民、农村如果不主动、自觉汇入城市化潮流,就将被城市驱逐、消灭。后城市化也是城市化,是城市化的新乡村,决不是旧的乡土社会。

中国的农村在封建君主制和传统专制文化的武装下曾经对近代工业社会有过激烈的生死搏斗,但是工业社会强有效的社会组织能力和低廉的商品、锋利的武器粉碎了这种抵抗。十九世纪末叶、对抗改变为顺应;二十世纪后期,顺应变为积极主动的加盟,突出例子就是深圳经济特区的成立和中国假如WTO。

好了,这就说明了一个问题,即深圳为什么在短短20年中会兴旺发达?发达的诀窍在于深圳抢先一步加入了以工业化、信息化为特征的城市化潮流,融入了后农业时代的世界社会大分工,成为了世界先进生产力机器的一部分,也因此瓜分到了国际分工的一点好处,这点好处使深圳由名不见经传的小渔村迅速崛起为一个新兴工商业都会。近年来有人抱怨深圳的富有是因为对内地的掠夺,好听一点说是因为内地的支持,这种农业社会中的财富均衡论是十分可笑的,因为它漠视了国家对深圳并没有资金投入的事实,也无视20年来深圳对全国的贡献;可是有时候深圳人本身也不知道深圳的财富到底来源于何处:这些年在深圳的香港老板赚了钱、打工者也赚了钱,做贸易的也赚了钱,三陪小姐也赚了钱,可以说凡是与深圳沾边的人、公司都在赚钱,甚至国家税费也是盘满钵满,财富从何而来?从国际分工与合作中来,从深圳的城市化而来,为适应国际分工而进行的城市化本身就是生产力、就是社会财富的源泉。

深圳参与工商业国际大分工的资本是其廉价的土地和劳动力,她的直接合作伙伴是香港。深圳为香港提供了最为稀缺的生产要素:廉价土地,并为香港吸引了内地大批廉价的劳工,形成了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加工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她应该有所回报,香港人占了大部分利润,深圳人也不是没有收益,这些收益使所有在深圳谋生的人们受益,首当其冲的是当地的土著居民!

深圳本地土著居民之所以在深圳城市化中收益最大,是因为他们一开始就是深圳土地资源的占有者。为了开发特区,国家以低廉的价格征收了本地居民的大片土地,转而进行开发或者卖给港商大获其利。农民迅速觉醒,牢牢控制住自己手中的土地,不再轻易转让,并且对现有土地进行最大限度的开发,先是建工业厂房,后来是冒着违章违法的风险抢建密密麻麻的出租屋,从城市化过程中攫取最大限度的利润。这就是城中村的来历。

但是简单的土地出让已经没有出路了,一是土地资源有限,农民已经没有多余土地进行出让了,深圳特区范围内的土地原始瓜分已经结束;二是简单的土地作价已经赚不了多少钱:一小块土地平凡地进行初级开发在深圳特区就是浪费,只有经过汇集创意,精心策划,集约经营,成片开发才会令土地资源大规模增殖,这就是深圳现有土地开发形势.

然而,旧式乡村却没有跟上这一形势,土地产权不清晰,村里

呵呵,歇一会,吃饭先

 

【发表於 2002/04/22  18:15:55】

好的,咱们接着昨天的话题说~~~~~~~

 

昨天说到:今天特区土地开发已经要求汇集创意、精心策划、集约经营、成片开发,这样才能使土地资源大规模增殖。

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做到让土地作为商品进入市场自由流通,以便资金雄厚、有创意的开发商随时可以在市场上买到土地;而土地上市又必须先确认所有权,否则就会留下无穷后患;今天我们的国家土地所有制其实质就是否定土地私人所有权,否定土地的市场交易。70年土地使用权只能让土地开发商在创意之始就只作70年打算那种传诸久远的经典建筑是一开始就不可能被设想的。

特区村民的自留地、祖屋占地、宅基地被一一分割成小碎块,没有产权证,不能上市交易,单块地皮几乎没有规划价值,只能一人建一幢小楼,从两三层建到七八层、十几层,没有消防通道,没有公共设施,单个个体追求的最大利润的行为结果是,整体农民房租金偏低,大家集体受损失。

因此,从这个角度看,村民也是受害者是落后土地制度的受害者,罪魁祸首是“万恶”的土地国家(集体)所有制。

同样,现在特区旧村的城市硬件建设、软件建设落后也是与这种土地制度密切相关。土地不能转让,农民的财产不得不与具体的土地紧密相连,构成对该块土地及其地缘物的不可解脱的人身依附关系,村民相互之间又形成不可解脱的血缘关系、裙带关系、邻里关系,生活在熟人社会甚至宗亲社会里,不能脱身。这样就使不甘现状的村民无法离开,又使外人及其新鲜思想无法介入,村就永远是村,无法进化为城市社区。

原木说,需要政府强有力的介入,帮助旧村城市化。这话又对又不对,对在政府必须果断出台新政策、新立法,确认村民对所占土地的私人所有权,并允许其自由买卖土地;不对的是,指望政府引导城市化只能引致另外一场大跃进,市场才是城市化的唯一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