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古今官职对照【2】[独角兽论坛]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01 02:38:43

  6、 监督体系

  (1)、谏官。

  其先在汉代,监察权由副宰相御史大夫来行使。当时御史大夫的监察范围,外面是中央地方内外百官,内面是王室和宫廷,全属御史大夫监察权所及。后来御史退出皇宫,单独成为御史台,其职权便只限于监察政府,而没有监察皇帝和宫廷的权。但政府官职中,还是由监察皇帝的,这叫做谏官。谏官也远自汉代便有,如谏议大夫之属,在汉属光禄勋。就其官职名义,便是专叫他追随皇帝,在皇帝近旁,专来谏诤和讽议皇帝的言行。光禄勋乃九卿之一,隶属于宰相,则谏议大夫当然是宰相的下属。及到唐代,此种谏官,都属于门下省,和前面讲过掌封驳的给事中同属一机关,如谏议大夫、拾遗、补阙之类都是。大诗人杜甫就做过拾遗。这些官,阶位并不高,亦无大权,但很受政府尊重。大抵是挑选年轻后进,有学问,有气节,而政治资历并不深的人充任。他们官虽小,却可向皇帝讲话。“拾遗”如东西掉了重新捡起,这是指皇帝遗忘了什么,他可以提醒他。“补阙”是指皇帝有了什么过失、要替他弥补。此外还有司谏、正言等,总之正名定义,他们都是专向皇帝谏诤过失的。唐制,皇帝朝见文武百官后,通常没有特殊事情,很快就散朝。散朝后,皇帝另和宰相从容讨论,这时候旁人不得参加,而门下省的谏官们独在例外,他们常得随从宰相参加列席。这因宰相有时有不便同皇帝直接讲的话,却可让这些小官口里讲。皇帝若生气,也无法直接对宰相。他们讲的对,固然好,讲错了,也无妨大体。因为他们的名义就是谏官,本来要他们开口讲话。他们人微言轻,阶位不高,讲差话也自可愿。所谓言者无罪,听者足戒。有他们随从在宰相身旁,宰相可免同皇帝直接冲突,而宰相要讲的话,却由他们口里讲了,这是政治上的一种技术问题。这些技术,当然也由于一种理想之需要而生。所谓理想需要者,便是君权相权间之调节。

  (2)、御史台

  唐代设御史台,所谓三省六部一台,御史台成为一独立之机构,不属于三省。换言之,监察权是脱离相权而独立了。唐中宗后,御史台分左右御史,左御史监察朝廷中央政府,右御史监察州县地方政府,此即所谓“分巡”“分察”。监察中央的谓之“分察”,监察地方的谓之“分巡”。中央方面最要者为监察尚书省内之六部,中书门下两省不在监察之列。唐德宗时,尚书六部,吏礼兵工户刑每两部各设御史监察一人,谓之分察。分巡则分全国为十道,派去监察之御史,称为监察使,后改巡察按察诸称,最后称为观察使,意即观察地方行政。

  (3)、都察院

  为明代所创设,把历代相沿的御史台改为都察院,但不完全承袭历代的御史台制。都察院是监察机关,长官为左、右都御史(正二品)。其下设有十三道(按省分为十三道)监察御史(正七品),共计一百一十人。都御史与六部尚书平行,合称七卿。都御史操弹劾及建言之权,关于官吏的考察升降,则会同吏部进行,关于重大刑狱,则会同刑部、大理寺审理。监察御史官品虽低,但权势很大,对王公大臣都有权加以纠劾。尤其监察御史在外稽察州县,则称为巡按,代表天子出巡,权力极大,大事奏裁,小事立断。另外,在监察方面,朱元璋又按六部的建制,设立吏、户、礼、兵、刑、工六科,各置都给事中(正七品)、左右给事中(从七品)、给事中(从七品)等官,共五十余人。这六科是独立的,其职在分别稽察六部事务,六部有违失,可以驳正。给事中与监察御史合称为科道官。给事中权力很大,一是有封驳权,诏令有不当者,可以封还;一是有劾奏权,如官员有违法事实,可以劾奏;一是有论事权,朝政有失,可以上疏匡正。

  大理寺是司法机关,主管复审大案,平反冤狱,长官为大理寺卿(正三品)。凡刑部、都察院问过案件,皆移送大理寺复审,听候指驳。

  通政司是明代创设的,掌收内外一切章奏、封驳和臣民密封申诉之件。长官为通政使(正三品)。朱元璋认为政务如水,应当使之常通,即下情上达之意,所以这个机关以通政为名。

  7、 情报体系

  情报部门属于秘密机构,自古至今,一直脱离于正常的行政、军事体系之外。

  (1)、锦衣卫

  明初的军制比较简单,其基层单位是“卫”和“所”,每卫辖正规军士约5000人,其下设所,分为千户所和百户所,京城的禁卫军所辖卫所为48处。到洪武十五年,朱元璋决定改革禁卫军,建立了十二个亲军卫,其中最重要的就是“锦衣卫”。

  锦衣卫的首领称为指挥使(或指挥同知、指挥佥事),一般由皇帝的亲信武将担任,很少由太监担任。其职能是:“掌直驾侍卫、巡查缉捕”,一个顿号,基本上把锦衣卫分成两个截然不同的部门。负责执掌侍卫、展列仪仗和随同皇帝出巡的锦衣卫,基本上与传统的禁卫军没什么两样。

  至于“巡查缉捕”,则是锦衣卫区别于其他各朝禁卫军的特殊之处,也是它为什么能为人们牢牢记住的原因。其实朱元璋建立锦衣卫的初衷也只是用来卤簿仪仗,但后来由于他大肆屠戮功臣,感觉传统的司法机构刑部、大理寺、都察院使用起来不太顺手,于是将锦衣卫的保卫功能提升起来,使其成为皇帝的私人警察。负责侦缉刑事的锦衣卫机构是南北镇抚司,其中北镇抚司传理皇帝钦定的案件,拥有自己的监狱(诏狱),可以自行逮捕、刑讯、处决,不必经过一般司法机构。

  锦衣卫另一项著名的职能就是“执掌廷杖”。廷杖制度始自明朝,是皇帝用来教训不听话的士大夫的一项酷刑。一旦哪位倒霉官员触怒了皇帝,被宣布加以廷杖,他就立刻被扒去官服,反绑双手,押至行刑地点午门。在那里,司礼监掌印太监和锦衣卫指挥使一左一右早已严阵以待。

  (2)、东厂

  东厂的发明者是明成祖朱棣。在发动“靖难之役”夺取了侄子的皇位后,朱棣的精神一直处在高度紧张中。为了巩固政权,朱棣迫切需要一个强有力的专制机构,但他觉得设在宫外的锦衣卫使用起来并不是很方便,于是决定建立一个新的机构。

  就这样,在明成祖迁都北京之后,建立了一个由宦官掌领的侦缉机构,由于其地址位于东安门北侧(今王府井大街北部东厂胡同),因此被命名为东厂。东厂的职能是“访谋逆妖言大奸恶等,与锦衣卫均权势”,起初,东厂只负责侦缉、抓人,并没有审讯犯人的权利,抓住的嫌疑犯要交给锦衣卫北镇抚司审理,但到了明末,东厂也有了自己的监狱。东厂的首领称为东厂掌印太监也称厂主和厂督,是宦官中仅次于司礼监掌印太监的第二号人物。除此以外,东厂中设千户一名,百户一名,掌班、领班、司房若干,具体负责侦缉工作的是役长和番役,役长相当于小队长,也称档头,番役就是我们俗称的番子。

  东厂的侦缉范围非常广,朝廷会审大案、锦衣卫北镇抚司拷问重犯,东厂都要派人听审;朝廷的各个衙门都有东厂人员坐班,监视官员们的一举一动;一些重要衙门的文件,如兵部的各种边报、塘报,东厂都要派人查看;甚至连普通百姓的日常生活,柴米油盐的价格,也在东厂的侦察范围之内。东厂获得的情报,可以直接向皇帝报告,相比锦衣卫必须采用奏章的形式进行汇报,要方便的多。

  五、古代区域机构体系

  1、 概论

  中国行政区划的雏形从夏朝建立国家就开始了。传说中的九州是其体现。到了商周时期,实行分封制,建立了诸侯国。真正的地方行政区划制度则是萌芽发展于春秋时期,到秦朝建立后才在全国范围内推行的。从秦朝起,中国历代王朝的地方行政区划制度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

  秦汉魏晋南北朝时期,州、郡时代

  隋唐五代宋辽金时期,道、路时代

  元明清时期,行省时代

  中国历代的行政区划,在不同的朝代同一政区其管辖范围并不见得相同,即使是同一朝代,也可能会发生变化。

  隋文帝废郡后,由于全国范围太大,由中央政府直接管辖近200个州非常困难。到了隋炀帝时又将州改称郡,模仿汉武帝时的制度,设置了若干监察吏治的官员,分部巡查。但是由于缺少相关的详细资料,具体情况现在已经很难了解了。

  到了唐朝初年,又将郡改称为州。当时有300多个州,由于朝廷难于管理,唐太宗贞观元年(627年)又将全国分为十个道,每个道有时置官,有时不置官,也是监察性的。到了唐玄宗开元年间,改为15道,设置采访处置使,相当于汉武帝时的刺史。另外,玄宗以后,还将一些地位特殊的州改称为府。至唐末共有十几个府。安史之乱以后,形成了以掌兵权的节度使作为地方行政长官的制度。一个节度使管几个州,其辖区也叫道,形成了道-州-县三级行政区划制度。全国分为40多个道,每道少则2、3州,多则10多州。原来的采访处置使已经撤销。

  北宋初年,取消了节度使的实权,所有的州都直属中央。但是为了便于管理,到了宋太宗时,又在州之上设置了路。宋朝时的路不归一个机构管辖,而是分属好几个机构,分管各自的职权。路的性质介于行政区和监察区之间的一种区划。宋朝时有一个特别的现象。每一个州还有一个郡名。州名是正名,郡名则是别名。郡名大都沿袭唐朝时的旧名,改用新郡名的很少。新的州朝廷往往会赏赐一个郡名,没有郡名的州很少。宋朝时一些重要的州也升为了府,北宋末年已有三十几个府。到了南宋时,加上金朝的府共有50多个,是当时州的总数的1/7强。此外,还有军、监两种地位低于州的州级行政区划。

  辽代全境分为5道,州一级的有府、州、军、城四种。金代全境分为20多路,州一级的初期有府、州、军三种,后来把军都升为了州,只剩下府和州。

  从元朝开始,开始实行行省制。它的全称为某某等处行中书省,简称某某行省、某某省。元朝的行省制是沿袭自金朝的行尚书省。开始它和金朝一样,只是一种中央政府派遣在外的临时机构。由于长时间的战争,行省也开始干预地方政务,逐渐变成了最高一级的地方行政区域。元朝初年的行省管辖范围很大,改变也很频繁。到了中叶,开始稳定下来,将全国分为1个中书省直辖区和10个行中书省。省下有路、府、州、县,路归省管。府和州有的归路管,有的归省管,还有的州归府管。县有的归路管,有的归府管,有的归州管。

  到了明朝,明太祖取消了行省,改为承宣布政使司。又将原来归中书省直辖的地区改为京师直辖的地区,称为直隶。明成祖以后,北京周围的直辖区称为北直隶,南京周围的直辖区称为南直隶。宣德以后,全国分为两直隶,十三布政使司。但是民间一般还是将直隶或布政使司称为省。

  清朝初年,沿袭明制,康熙初年以前也只有15个省。到康熙六年,设为18个省,也就是所谓的“内地十八省”。另外在东北则设置奉天、吉林、黑龙江3个将军辖区,新疆由伊犁将军统辖,外蒙古由乌里雅苏台定边左将军统辖,内蒙古采用盟、旗制度,西藏、青海设置办事大臣。光绪十年(1884年)新疆才建省,次年将原属福建的台湾府改为省。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又把东北三将军的辖区改为省,所以清末共有22个省(不包括内外蒙古、青海、西藏等地)。

  元明清以来,省以下的行政区划各个时期都不相同。元朝时省下有路、府、州、县,路归省管。府和州有的归路管,有的归省管,还有的州归府管。县有的归路管,有的归府管,有的归州管。明朝省下设府、州、县。清朝省下设府、厅、州、县。明清时的州,清朝的厅有的直属于省,有的归府管。元明时期的州有的有县,有的不辖县。清朝凡是属于府的州一律不管县。也就是说,元明清时期的州实际上就是比较重要的县。清朝宣统末年则开始废府。此外元明清也有道,但是作为省的派出机构,并不是行政区域。

  五、 官职古今对照速查

  1、 概述

  现代官职从股级、科级、处级、厅级、部级到国家领导人只有6个大等级12个小等级,而古代的等级从品级建立时就有9品18级(9品30阶)。做级别对比时,只好以几个区域品级对齐了。如巡抚对应省级、知府对应厅级、知县对应处级。

  我国古代,表示官阶尊卑的标准单位曾经有两个。秦汉时期的标准单位是"石",包括"二千石"、"千石"、"四百石"等若干等级,数字大的,官阶级别也高。隋唐以后,官阶单位改成了"品",有"一品"、"二品"直至"九品"若干级别,以数字少的为尊。由"石"到"品"的转化,则是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完成的。

  我国最早的俸禄,是按时支给实物(米或谷)。官高者米多,位卑者米少,每年各支给禄米若干。于是,一些度量单位,便借用为当时的俸禄级别单位。

  秦始皇嬴政灭亡六国后,统一了度量衡,官吏俸禄级别也统一用"石"做标准,汉承秦制,也是沿用秦的制度。司马迁的《史记》中西汉时期的"石"的最早记载是在高后八年(公元前180年):

  新的官阶单位"品"产生后,"石"的表示官阶尊卑的职能便消失了,仅仅作为俸禄多寡的单位而存在着。"品"表示官阶的尊卑,"石"表示俸禄的厚薄,在三百年的历史中,这两种单位同时使用着。

  魏晋南北朝时期是古代经济最为凋敝的时期。自东汉末年以来,封建庄园军事坞堡 比林立,商品流通量锐减,布帛粟米代替现钱成了交换的媒介。这样的社会经济条件,给俸禄制度带来很大的影响。

  隋文帝杨坚夺取北周政权后,沿用北周的官阶制度,继续"以命官人"。在统一中国之后,"削周用齐",正式制定“正从九品三十阶”的官阶制度。官吏的俸禄也视官品的尊卑支给,不再另设标准。隋炀帝杨广一度废除上下阶,只保留正从十八品,但上下阶制度不久又改了回来⒆。从此,正从九品三十阶制度便成为正式的官阶制度,此后的一千数百年里,历代王朝一直沿用这一制度,直到辛亥革命成功,建立民国,这一官阶制度才被废除。

  2、清代官职对照

  (1)、清总体情况

  清朝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王朝,集各种权力于一身的皇帝,总结历史上各朝代的经验,为加强中央集权,削弱、分化大臣权利,以防权臣篡位,建立了一套有别于以前各朝的官制。

  (2)内阁【相当于国务院的领导班子】:明朝时为了进一步集权而不设宰相、中书省等机构,宰相的权利转移到内阁,由内阁来处理国家政务。清朝继承了这一做法,内阁的首辅大学士以及协办大学士都被称为中堂,即宰相的别称,但实权则由军机处掌握,在军机处任职的官员称为军机大臣,统称大军机,军机大臣的僚属称为军机章京,又称小军机。【这些宰相相当于政治局常委】。

  (3)中央行政机构:

  清朝沿袭明朝传统,设六部(吏、户、礼、兵、刑、工),各部长官(管部的大学士及尚书、侍郎等)称堂官。【由于部比较少,所以这些堂官相当于主抓某线条的副总理兼部长】。部下属各司的郎中、员外郎、主事以及主事一下的七品小京官称为司官。

  在六部之外和六部并立的中央行政机构有:大理寺、太常寺、光禄寺、太仆寺、鸿胪寺、国子监、钦天监、翰林院、太医院、理藩院、宗人府、詹事府、内务府。【相当与中央的直属机构】。

  (4)军事系统:

  清朝军队主要分八旗和绿营两个系统。八旗又分京营和驻防两部分,京营中侍卫皇帝的称为亲军【北京卫戍区】,由侍卫处(领侍卫府)领侍卫内大臣和御前大臣分掌,而御前大臣持掌乾清门侍卫和皇帝出行随扈【中央警备团】,权位尤重。其他守卫京师的有骁骑营、前锋营、护军营、步兵营、健锐营、火器营、神机营、虎枪营、善扑营等。骁骑营由八旗都统直辖;前锋营、护军营、步兵营各设统领管辖;健锐营、火器营、神机营由于都是特种兵,设掌印总统大臣或管理大臣管辖;虎枪营专任扈从、围猎等,设总统管辖;善扑营则专门练习摔角。

  驻防八旗【大军区】驻扎于全国各重要之地,视情况不同设将军、都统、副都统、城守尉、防守尉等官。内地将军等只管军事,而驻扎边疆的将军等要兼管民政。清朝的将军是满官的称号,战时则任命亲王为大将军。

  绿营即汉兵,驻扎京师的称巡捕营,归步军统领管辖。绿营的建制分标、协、营、汛几级,标又分为督标、抚标、提标、镇标、军标、河标、漕标等,分别由总督、巡抚、提督、总兵、八旗驻防将军、河道总督、漕运总督统率。督标、抚标、军标、河标、漕标都是兼辖,实际各省绿营独立组织为提标、镇标,提督实为一省的最高武官,总兵略低于提督。总兵以下,副将所属为协,参将、游击、都司、守备所属为营,千总、把总、外委所属为汛。

  (5)监查机构:

  清朝沿袭明代设监察院【中纪委】,左都御史、左副都御史为监察院长官,右都御史、右副都御史则为总督、巡抚的加衔。

  (6)地方行政:

  清沿袭明制,大致分省、府、县三级,总督、巡抚为掌握行政、军事、监察大权的高级地方官员【大区书记】、【省委书记】,布政【省长】、按察【政法委书记】两使为督、抚的属官。与督、抚平行的有驻防将军【省军区司令】和提督学政,不过驻防将军只管八旗驻军;提督学政只管学校与科举考试,其权力不能与督、抚相比的。省以下有道【地委】的设置,道为监察区性质,不算正式行政区。道主要有分守道和分巡道两种,兼兵备衔,另有一些不属布政、按察二司的道,如海关道、管河道、督粮道、盐法道等。省以下为府,设知府【市委书记】、同知、通判等官,与府平行的有直隶厅,设同知、通判。府以下为县,设知县【县委书记】、县丞、主簿等官,与县平行的为散厅,设置同直隶厅。在少数民族地区则设专门机构管理,即土司,一般分为两种:一种由军事部门管辖,如宣慰司、宣抚司、安抚司、招讨司、长官司等,长官为宣慰使、宣抚使、安抚使等;另一种是由行政部门管辖,也设府、县等,官员称土知府、土知县,通常由少数民族头人担任。

  8、 清朝官制

  大清朝官员等级分“九品十八级”,每等有正从之别,不在十八级以内的叫做未入流,在级别上附于从九品。

  正一品:【正国级】

  文职京官:太师、太傅、太保、【荣誉虚职,相当于人大、政协之类的】殿阁大学士【政治局常委】

  文职外官:无

  武职京官:领侍卫内大臣【北京军区司令】、掌銮仪卫事大臣【中央机关事物局、安全局长】

  武职外官:无

  从一品:【正国级减】

  文职京官:少师、少傅、少保、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荣誉官职,相当于人大、政协之类的副职】

  协办大学士【政治局委员】、各部院尚书【副总理兼部长】、督察院左右督御史【中纪委书记兼最高监察长】

  文职外官:无

  武职京官:提督九门步军巡捕五营统领【北京卫戍区司令兼北京市公安局长】、内大臣

  武职外官:将军【八旗军大军区司令】、都统【八旗军首都及陪都军区司令】、提督【绿营军区司令】

  正二品:【副国级】

  文职京官: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荣誉称号,相当于总工会主席】、各部院左右侍郎【国务委员兼副部长】、内务府总管【中央办公厅主任】

  文职外官:各省总督【大区书记,如以前的东北局、华北局等】

  武职京官:左右翼前锋营统领【中央警备团司令】、八旗护军统领、銮仪使【中央仪仗队】

  武职外官:副都统、总兵【绿营集团军司令】

  从二品:【部级】

  文职京官:内阁学士【国务委员】、翰林院掌院学士【社科院院长】

  文职外官:巡抚【省委书记】、布政使司布政使【省长】

  武职京官:散秩大臣

  武职外官:副将

  正三品:【副部级】

  文职京官:督察院左右督御史【中纪委副书记】、宗人府丞、通政使司通政使【信访办主任】、大理寺卿【最高法院院长】、詹事府詹事、太常寺卿

  文职外官:顺天府府尹【北京市长】、奉天府府尹【直辖市长】、按察使司按察使【省纪委书记】

  武职京官:一等侍卫、火器营翼长、健锐营翼长、前锋参领、护军参领、

  骁骑参领、王府长史【军级军队领导】

  武职外官:城守尉、参将、指挥使

  从三品:【副部级减】

  文职京官:光禄寺卿、太仆寺卿

  文职外官:都转盐运使司运使

  武职京官:包衣护军参领、包衣骁骑参领、王府一等护卫

  武职外官:游击、五旗参领、协领、宣慰使、指挥同知

  正四品:【厅级加】

  文职京官:通政使司副使【中央信访办副主任】、大理寺少卿【最高法院副院长】、詹事府少詹事、太常寺少卿、太仆寺少卿、鸿胪寺卿【外交部长】、督察院六科掌院给事中

  京职外官:顺天府丞【北京市副市长】、奉天府丞【直辖市副市长】、各省守巡道员【地委专区书记】、

  武职京官:二等侍卫、云麾使、副护军参领、副前锋参领、副骁骑参领、

  太仆寺马厂驼厂总管、贝勒府司仪长、侍卫领班

  武职外官:防守尉、佐领、都司、指挥佥事、宣慰使司同知

  从四品:【厅级】

  文职京官:内阁侍读学士、翰林院侍读学士、翰林院侍讲学士、国子监祭酒【中央党校校长】

  文职外官:知府【市委书记】、土知府【自治市市委书记】、盐运使司运同

  武职京官:城门领、包衣副护军参领、包衣副骁骑参领、包衣佐领、

  四品典仪、二等护卫

  武职外官:宣抚使、宣慰使司副使

  正五品:【厅级减】

  文职京官:左右春坊庶子、通政司参议、光禄寺少卿、给事中、

  宗人府理事官、各部郎中【各部司长】、太医院院使【首长医院院长】

  文职外官:同知、土同知、直隶州知州

  武职京官:三等侍卫、治仪正、步军副尉、步军校、监守信礮官、分管佐领

  武职外官:关口守御、防御、守备、宣慰使司佥事、宣抚使司同知、千户

  从五品:【副厅级加】

  文职京官:翰林院侍读、翰林院侍讲、鸿胪寺少卿、司经局洗马、

  宗人府副理事、御使、各部员外郎

  文职外官:各州知州【直辖县书记】、土知州、盐运司副使、盐课提举司提举

  武职京官:四等侍卫、委署前锋参领、委署护军参领、委署鸟枪护军参领、

  委署前锋侍卫、下五旗包衣参领、五品典仪、印物章京、

  三等护卫

  武职外官:守御所千总、河营协办守备、安抚使、招讨使、宣抚使司副使、

  副千户

  正六品:【副厅级减】

  文职京官:内阁侍读、左右春坊中允、国子监司业、堂主事、主事、

  都察院都事、经历、大理寺左右寺丞、宗人府经历、

  太常寺满汉寺丞、钦天监监判、钦天监汉春夏中秋冬五官正、

  神乐署署正、僧录司左右善事、道录司左右正一

  文职外官:京府通判、京县知县、通判、土通判

  武职京官:兰翎侍卫、整仪尉、亲军校、前锋校、护军校、鸟枪护军校、

  骁骑校、委署步军校

  武职外官:门千总、营千总、宣抚使司佥事、安抚使司同知、副招讨使、

  长官使、长官、百户

  从六品:【县处级加】

  文职京官:左右春坊赞善、翰林院修撰、光禄寺署正、

  钦天监满洲蒙古五官正、汉军秋官正、和声署正、

  僧录司左右阐教、道录司左右演法

  文职外官:布政司经历、理问、允判、直隶州州同、州同、土州同

  武职京官:内务府六品兰翎长、六品典仪

  武职外官:卫千总、安抚使司副使

  正七品:【县处级】

  文职京官:翰林院编修、大理寺左右评事、太常寺博士、国子监监丞、

  内阁典籍、通政司经历、知事、太常寺典籍、太仆寺主薄、

  部寺司库、兵马司副指挥、太常寺满洲读祝官、赞礼郎、

  鸿胪寺满洲鸣赞

  文职外官:京县县丞【首都县副县长】、顺天府满洲教授、训导、知县【县委书记】、按察司经历、教授

  武职京官:城门史、太仆寺马厂协领

  武职外官:把总、安抚使司佥事、长官司副长官

  从七品:【副处级】

  文职京官:翰林院检讨、銮仪卫经历、中书科中书、内阁中书、詹事府主薄、

  光禄寺署丞、典薄、国子监博士、助教、钦天监灵台郎、

  祀祭署奉祀、和声署署丞

  京职外官:京府经历、布政司都事、盐运司经历、直隶州州判、州判、

  土州判

  武职京官:七品典仪

  武职外官:盛京游牧副尉

  正八品:【科级】

  文职京官:司务、五经博士、国子监学正、学录、钦天监主薄、太医院御医、

  太常寺协律郎、僧录司左右讲经、道录寺左右至灵

  文职外官:布政司库大使、盐运司库大使、盐道库大使、盐课司大使、

  盐引批验所大使、按察司知事、府经历、县丞、士县丞、

  四氏学录、州学正、教谕

  武职京官:无

  武职外官:外委千总

  从八品:【副科级】

  文职京官:翰林院典薄、国子监典薄、鸿胪寺主薄、钦天监挚壶正、

  祀祭署祀丞、神乐署署丞、僧录司左右觉义、道录司左右至义

  文职外官:布政司照磨、盐运司知事、训导

  武职京官:八品典仪、委署亲军校、委署前锋校、委署护军校、委署骁骑校

  武职外官:无

  正九品:【股级】

  文职京官:礼部四译会同馆大使、钦天监监侯、司书、太常寺汉赞礼郎

  文职外官:按察司照磨、府知事、同知知事、通判知事、县主薄

  武职京官:各营兰翎长

  武职外官:外委把总

  从九品:【副股级】

  文职京官:翰林院侍诏、满洲孔目、礼部四译会同官序班、国子监典籍、

  鸿胪寺汉鸣赞、序班、刑部司狱、钦天监司晨、博士、

  太医院吏目、太常寺司乐、工部司匠

  文职外官;府厅照磨、州吏目、道库大使、宣课司大使、府税课司大使、

  司府厅司狱、司府厅仓大使、巡检、土巡检

  武职京官:太仆寺马厂委署协领

  武职外官:额外外委

  未入流:【普通科员】

  文职京官:翰林院孔目、都察院库使、礼部铸印局大使、兵马司吏目、

  崇文门副使

  文职外官:典史、土典史、关大使、府检校、长官司吏目、茶引批验所大使、

  盐茶大使、驿丞、土驿丞、河泊所所官、牐官、道县仓大使

  武职京官:无

  武职外官:百长、土舍、土目


转贴请注明:独角兽网 www.unicornbbs.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