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把宝全押在“领导下井”上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01 04:04:48
“领导下井”在执行中打了折,变了味
  • 矿主们有的是办法来应付“领导下井”
      7月23日,国务院发布通知,重申矿领导须与工人同时下井,对于特大生产事故,有关企业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企业的矿长。但自7月23日至今,数省接连发生近10起煤矿事故,造成数十名矿工遇难。据悉,这几次矿难都基本上没有矿领导守在现场。而鸡西的这次矿难,虽有矿领导下井,但更像是“假下井”或“半下井”。国务院的“硬规定”在这些煤矿遭遇了“软执行”……[详细] 1、“冒名顶替”式——让其他人代替下井值班
      由其他人员下井代替领导值班,替领导签字,以签字代替值班。

    2、“蒙混过关”式——象征性地下井巡视和检查
      工人一班的工作时间是8个小时,而矿长们一般只在井下逗留4到5个小时,或跟短时间,不会与工人们同时升井。

    3、“半下不下”式——在井下最安全的地方或出口“值班”
      有可能下了井,但呆在升降机里或者附近,交班时或发生危险时可以最早升井。
    鸡西下井领导“大难不死”的几种可能:
      1、矿领导业务素质好、逃生能力强,在矿难面前善于脱身。如果是这样的话,最好。
      2、矿领导根本就没有下井,或者没有深入井下。

      3、领导确实下井了,但一看到时机不对,就捷足先登了,又一个“让领导先走”版本。[详细]
      ——当然,我们希望不是后两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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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鸡西下井领导“死里逃生”的几种可能
    •   鸡西下井领导“大难不死”的几种可能:
      1、矿领导业务素质好、逃生能力强,在矿难面前善于脱身。如果是这样的话,最好。 2、矿领导根本就没有下井,或者没有深入井下。 3、领导确实下井了,但一看到时机不对,就捷足先登了,又一个“让领导先走”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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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煤矿安全领域的监管与被监管一直在“斗法”
    • 煤矿为了应付各种检查和证照,努力公关
        国家规定办煤矿必须具有采矿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安全许可证、营业执照和矿长资格证等“六证”,否则就是非法生产。为求得名正言顺的合法身份,很多煤矿成立了专门的部门负责办证,把大把的人力、物力花在办证上,根本没有时间和精力抓安全生产,但即使这样证照齐全的矿井也寥寥无几……

      监督部门为了逃避事故责任,以罚代管关停了事
        在严厉的追责之下,监管人员更多地要考虑自保,一个基层监管人员为了保证不出事或出事后免责,最安全、最可靠的办法就是让煤矿全面停产或使其长期处于证照不全的非法状态,一旦发生事故,责任可以全部推给企业……久而久之,执法文书就变成了执法部门处理问题的挡箭牌了,当成了追究责任的护身符。[详细] 最重要的过程监控往往变成“出了事再追究”,规章制度成空文
        安全管理重在过程,过程监控是消灭事故的重要手段。而我们现行的监管体制是出了事再追究,日常的安全监管也只体现在形式上的检查、文件、会议上,动辄便对企业下达停产整顿通知,只要下达了通知,监管部门便可以免责……[详细]
    不妨换个思路,把煤矿安全的宝押在一线矿工身上
    • 矿主是靠不住的,必须靠矿工自己!
        事实证明,不能只把煤矿安全的希望寄托在矿主身上。在很多小煤矿,不安全生产正是其牟利的手段,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矿主,宁可拿矿工的生命去赌博,也不会主动把钱花到煤矿的安全上。所以,与其通过驱赶矿领导下井“同生共死”来遏制矿难,不如让矿工参与到煤矿安全防范当中,为自己的安全负责。毕竟,他们才是安全生产的主人…… 让矿工成为安全生产的主人是治本之策
        在美国,煤矿业已成为所有行业中最令人羡慕的安全行业之一,全美矿工联合会拥有自己的安全监察专家队伍、律师队伍和谈判专家队伍,会定期对工会成员所属的煤矿进行检查,如果发现不符合煤矿安全规则的地方,工会将组织矿工罢工以示抗议。而我们,离危险最近的矿工却没有安全生产的发言权。
        鸡西恒鑫源煤矿透水事故戳破了“共同下井”的肥皂泡,这未尝不是好事。这提醒,有关部门应该改变工作思路,把安全生产的目光从矿领导转到矿工身上。让矿工成为安全生产的主人,这才是解决煤矿安全问题的治本之策。[详细]
        结语:强拧的瓜不甜,把领导“绑架”到井下解决不了根本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