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头大哥入狱是谁的胜利?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09:49:25
今天打开新闻,看到一篇报道,中文第一博客带头大哥被吉林警方控制,涉嫌所谓如下违法行为。
1,违反证券法。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未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证券业务。
2,涉嫌非法经营。利用qq群涉嫌敛财700万;公司未正式注册。
3,助学捐款没有明确证据。
4,博客涉嫌违法。因为如果分析正确,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80条规定,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的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泄露该信息,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
如果股市分析中存在错误,根据规定,编造并且传播影响证券交易的虚假信息,扰乱证券交易市场,造成严重后果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金。
5,预测准确性不高,只有70-80%。
作为带头大哥博客的看客以及股民,我对此事的态度鲜明,立场坚决。如果带头大哥这些罪名成立,某些人可以无耻到这种地步,真像大哥所说,人渣中的战斗机,败类中的VIP,那么,中国股市可以休矣,中国资本市场可以休矣,中国经济可以停矣,中国法律相关部门可以关门矣。
我一一驳斥上述所谓罪名,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先看一下大哥的博客。
1,违反证券法。虽然大哥没有明确表明自己的身份,但是大多数人可以猜出,大哥其实就是私募,对于私募,法律没有界定,不能肯定其非法或者合法,所以中国的私募都游走灰色地带。上过中央台,号称8000做到20亿的也是私募,几乎所有有名的股票博客的主人都是私募,是否都该判为违法呢?
对于私募,国内私募可以判违法,那么国家花外汇买的黑石,不也是私募吗?看来洋人的私募就是比国人的私募好,宁赠友邦,勿与家奴这个外来清廷带来的传统保持的很好。
法无禁止,既为合法,现在资本市场发展迅猛,将不断出现新的事物,而中国立法的低效,将不可避免的跟不上时代的发展,那么对所有新事物都该否定吗?当年搞股票市场,不就是和社会主义公有制根本冲突吗,是否当时就不能搞,当时就应该把邓小平和所有参与资本市场的人判个投机倒把罪呢?我看不出现在搞私募和当年搞股票市场在即时的法律上有什么区别,仅仅是参与的主体不同而已,现在是草根大众,当年是中央强势力量,这差别就大的去了。
如果这条成立,那么就是强权对法律的极大胜利。
2,涉嫌非法经营。
qq敛财这一块。我只有一句话,大哥的博客上一再申明,大哥所有的信息都是免费的,提醒大家有不法之徒利用其名号,开设收费博客和qq群,呼吁大家不要上当。如果还有人上当,这也要算在大哥头上吗?
公司未注册。这个要回到第一个问题,既然是私募,法律不允许,怎么可能去注册公司呢?就算注册了,也是挂羊头卖狗肉,在某些人看来也是违法啊。
3,助学捐款。对于这一块,我不清楚,反正我没有出钱,怎么操作也没有关心,这一块姑且不管。不过从大哥博客中,看得出大哥这么个心高气傲的人,不太像会骗散户几个助学捐款小钱的人。
4,对于博客,大家以后都不要预测股票了,因为不管对错都是违法。那么买股票,我不预测一下我怎么买,怎么卖?如果我综合各方面信息,分析行情,然后把结果告诉身边的人,和别人分享讨论,是否也违法呢,是否也是操纵行情呢?
如果这样,电视上的那些评论家可以关进去了,散户在大厅里如果讨论股票也可以关进去了,股票市场可以关门了。
5,预测性不高。如果这一算罪名,那只能说太无耻了。街头那么多算命的,准确性高吗,是否都要抓了呢?再说,大哥的博客只是自己的分析,最终交易在自己,我就是部分听大哥的。每个人的交易风格不同,那么,在大哥的博客里看到的东西也就不同。长线有长线的做法,短线有短线的做法,这是市场的魅力,不是人力所能控制。
大哥现在被抓,在我看来,就是强权对法律的胜利,是政府某些部门对散户的胜利。
中国的股市历来不乏悲情,中国散户历来不乏悲剧,归根到底,股市不是政府的亲儿子,除了那点可怜的印花税,除了账面上国有资产的增值,除了消化百姓的部分储蓄,不能给政府带来多少利益。
同样是资本市场的楼市,作为亲儿子,卖地可以赚钱,包工程可以赚钱,卖房子可以赚钱,将来保有环节也可以赚钱,gdp可以拉高,城市可以搞漂亮,楼市可是支柱啊,这差距非股市所能敬仰。所以,你楼市在怎么涨,在怎么影响百姓生活,我调控政策越调房价越高。
还别说,到目前为止,我从没有看到过正式的文件出台说要降低房价,全部是保持楼市健康稳定发展。楼市确实发展了,符合某些人的意愿,就是速度对百姓来说快了点,可能在某些人内心看来,每年高于30%的房价增幅才算健康稳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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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杭萧钢构吧!不就罚了70万吗?该咋地还咋地.愚弄白性的.
想起看过的一本书《大话西游》中的一句话。
天下分二种人,仙与妖。
你不是仙,那一定是妖。当然那些用脚走路的东西不算,那只是人。
孙悟空是妖,是妖的一定想成为仙。
带头大哥损害了谁的利益?
带头大哥的行为让谁害怕?
捕获带头大哥谁是获利者?
一只羊在狼眼里,只是一堆肉。一群抱成团的羊,就是在狮子眼里也是一股力量。
每一只羊都有一个梦想:让自己长出一对翅膀,能自由飞翔。但羊儿们长出翅膀又有何用?能走出成为一堆肉的恶梦。
成为一堆肉是所有羊儿们的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