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陈晓黄光裕恩怨:反目并非偶然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16:58:00

 

公元2010年8月5日,当今家电连锁业江湖老大国美一则公告,在江湖掀起轩然大波,一时成了江湖各路精英热议的话题。

此公告,向江湖传递了两条对立的信息,一条是现掌门主导的起诉前掌门,追杀黄光裕的动议。一条是前掌门黄光裕提出的废除现掌门陈晓以及叛将孙一丁职务的动议。

两条对立的信息,也将国美新旧主已势不两立的矛盾浮出水面,公开化。

从当年的并肩战友,到突然的势不两立,说偶然,或许并不偶然。

黄光裕是国美的创始人,可以说,没有黄光裕,就没有国美,从这点而言,将黄光裕称之为国美的父亲毫不为过。

尽管后来国美上市,成为一家公众性公司,有了很多父亲,但从股权关系而言,黄光裕无疑还是最主要,最大的父亲,在一个公司中,在一个法治社会,股权毕竟也意味最大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陈晓是黄光裕当年招降纳叛的上海诸侯,当时家电连锁业三大门派第三永乐的创始人和掌门人,但黄吞并永乐后,虽然重用陈掌门担任国美的总理大臣,但两大门派并没有实质合并,陈在国美的股权也微不足道,从这点而言,陈是黄钦定的国美的义父,两人实则是老板与打工者的关系。

国美强势并吞永乐后,陈掌门心里怎么想的,外人无法得知,恐怕只有当事人一个知道。

但至少在表面上,公开场合,黄是抚陈敬陈的,陈则是尊黄的。

一切都从黄光裕犯事后发生变化。

在黄光裕犯事后初期,陈基本还能保持以往的尊黄态度。

但随着陈掌门成为董事会主席,总裁,集决策与行政两大权于一身,陈对黄的态度逐渐发生微妙变化。表现在以下。

1,以稳定供应商为大旗,在公开场合,开始逐渐宣导去黄论,将黄与国美的血缘关系逐渐淡化,界定为一种大股东的关系。

2,在实质层面,引进贝恩,稀释黄的股权,削弱黄对国美的影响力。

3,实施股权激励制,分化瓦解黄的旧将。

由于黄在监狱,陈在第一回合,无疑取得全胜。

两个亲密的战友,为何突然翻脸,我们不妨两掌门的位置,分析一下其心路历程。

熟悉国美史的人,估计都不否认黄是一个很强势,具有霸气,傲气,豪气,才气的枭雄,其在一个很短的时间内,能把国美从一个小店,发展成为江湖最大最具影响力的门派,能在很短的时间内,指东打东,指西打西,南征北战,横扫合并吞当时江湖前几名中的三大门派,用乐,大中,三联。就很能说明问题。

黄并吞三大门派,引发的反应并不同,并吞大中后,大中原掌门人张大中选择的是携巨款卧薪尝胆,10年开始复出,改行做投资,携资金以令诸侯,先后入TCL,再进海信,做不掌实权,只闷头赚~~~钱的老板。

并吞三联后,原三联掌门人张继升的第一反应是恼怒,不合作,继之是报复。

我们无法得知陈晓被黄光裕强势灭门后的心路历程,此点或许只有当事人知道。

应该说,陈被黄吞并后,黄对陈并不薄,委之为董事,总裁,属于行政首脑,可谓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黄出事后,陈也几乎成为铁定接班人,这点,与当年的毛林关系很相似。

不同的是,当年的江山中,林是打江山的功臣之一,因为永乐并没有合并到上市公司国美之中,基于此,可以说,国美的江山中,陈只是一个后来职业管理者。

坦率地说,在黄不能理事,对国美掌控权,影响力都淡弱的情况下,陈如果继续低调,对黄采取名尊暗削,深挖洞,广积粮,缓称王的策略,或许两人并不会走到公开决裂的地步,陈也会迟早成为江湖第一大门派名副其实的实权领袖。

陈已是实质领袖,当年归顺国美,又独自一人,在国美的股权又微不足道,何以非要撕破脸,由尊黄敬黄变成去黄淡黄。

个中理由或许只有陈掌门心里知道,是其觉得黄的旧部通过股权激励新制已全部归顺他,是觉得有自己一手恩造的贝恩及其他外资股东背后支持,是觉得黄已毫无影响力,不足为惧还是其他原因,我们无法臆测,但站在局外人角度,陈去黄淡黄,无可厚非,但将之公开化,甚至到了淡漠,不尊不敬的地步,实在有违常理,最后的结果只能是欲速不达,鱼死网破。

我们不妨再回到黄的位置,分析一下的黄的心路历程。

国美是黄的儿子,可以说是看着他长大,曾经倾注了无数的心血,也给其带来很大的挑战感,成就感,突然一夜之间,因为自己出事,就被人要淡化血缘关系,稀释监护权,而黄又是一个霸气十足,权力欲极强的人,听到这种消息,看到这种局面,心里个中滋味,作为常人,也似乎能够多少体谅。

就犹如自己辛辛苦苦创办一个企业,打工的突然要霸占企业,要赶走老板,与老板决裂,将老板置于一个普通人的位置,恐怕谁心里都难免滴血。

就犹如自己辛辛苦苦生下一个儿子,让朋友带着,朋友突然要淡化儿子和自己的关系,放谁估计都一时难以接受。

当然,陈掌门和贝恩有自己的豪华理由,贝恩投资亚洲董事总经理竺稼就公开说,我帮你帮企业搞好,帮你帮儿子带大,抚养成人,你坐收渔利,还有什么不满的。

陈掌门和贝恩最大的失误,可能就在于处理亲生父亲与儿子关系上,忽略了重要的一点,血缘关系,亲情关系,如果陈竺等,能在言辞上,对黄与国美的亲情关系理解,尊重,包容,体谅一些,双方谅不至于走到严重对立的地步。

黄的霸气,权力欲,控制欲,在突然遇到严重挫折后,其失落愤怒心情当能理解,在监狱那种孤单,寂寞的环境下,一个人更容易产生烦躁,焦虑,偏激的心理,在这种种背景因素影响下,黄的反击似乎难以避免。 

随后,就发生了黄氏夫妇对贝恩三董事入驻国美董事会的否决事件。

黄不惜让国美损失二十四亿港元的赔偿,黄氏夫妇控股国美股权31%左右,也相当于黄氏夫妇不惜损失24*0.31=7.45港元的损失,否决贝恩三董事入驻违约金,由于贝恩三董事即使入住董事会,也只是非执行董事,对重大决策没有表决权,可见,与权力关系不大,更多的应是一种愤怒情绪的渲泄。

在陈掌门的主导下,贝恩三董事顺利入住董事会。

董事会成员几乎全票通过,通过此事件,黄可能已意识到前旧部,甚至代表大股东行使董事权利的人马,已失去控制。

可以说,前两回合,陈掌门都取得胜利。

此时,如果陈掌门能改变一下策略,收敛一下咄咄逼人的态度,对黄重启尊重态度,不在公开场合挑逗,挑衅黄对儿子的感情和尊严(比如一些去黄言论,一些稀释大股东股权很容易的言论等等),或许黄会得到安抚,双方走上双赢多赢的道路。

问题是陈没有,其公开言论对黄也愈来愈不尊不敬。

黄采取什么手段强力反击,我们无法得知,但陈突然辞去国美总裁职务,不能不说与此没有一点关系。

正当江湖认为国美已形成一种新的权力平衡,或许将维持很长一段时间的风平浪静,8.5日的两则公告,则再次将双方的巅峰对决公开化。一方是因为国美在香港上市,因而遵循欧美法系,董事会享有很大权力的陈晓。要司法与黄对决。一方则是创始人,拥有最多股权的大股东。依据大股东权利,要求罢免失去控制的董事。

指名道姓要罢免的两人为陈晓,孙一叮。可见另三名董事,王俊洲,魏秋立,伍健华或许与黄还有千丝万缕的关系。

其争斗,我们不妨进行一下沙盘兵棋推演。

一,现掌门陈晓主导的董事会,不理会黄的反击,并主导一些稀释黄股权的实质性举动,从而让黄彻底丧失对国美的控制力,影响力。

二,现董事会分裂为拥陈派和拥黄派,这样,双方只有用投票权一决高低。

由于黄的动议中,牵涉两名董事的去留,陈晓,孙一丁,此两人在投票中估计应采取回避的态度,这样,大权就操握在王俊洲,魏秋立,伍健华手中。三人的动向,决定陈黄的胜负。

三,如果黄取胜,其提名的邹晓春,黄燕虹将进入董事会。

两人都是黄的嫡系,邹晓春和黄光裕关系十分特殊。入狱前,黄光裕宣布将其180亿资产进入中关村股份公司计划搁置,理由是房地产为宏调重点,前景不明。

在黄光裕、中关村公司董事长许钟民双双被私法调查后,公司不得不推出新人来执掌中关村公司。从今年公司披露的半年报中,不难发现公司负责人正是邹晓春。

邹晓春曾任多家上市公司独董及法律顾问,此前也担任过中关村董事,并为北京律协并购与重组专业委员会委员。邹晓春是国美收购*ST三联的主要“操盘手”,并购重组经验丰富。

而黄燕虹则是黄光裕的二妹,黄的势力无疑会彻底掌控董事会。

四,如果陈取胜,如果双方不妥协,未来争斗或许仍将激烈,甚至进入白热化。

1,陈主导股权稀释计划,彻底稀释黄的股权,让黄失去影响力。

2,在英美法系中,如果股东想获得公司实际的控制权,真正参与公司决策,还需要有表决权,而拥有控股权不代表有压倒多数的“表决权”。因为只有股东在股份不少于约34%的情况下,才能对抗股东大会提出的需要超过2/3多数表决权(66.6%)同意的提案。通常,一些事关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才需要股东大会2/3以上的表决权通过。为此,黄需要守住34%控股权底线。

目前,黄光裕夫妇所持股份为33.98%,如果黄氏夫妇决意维护其利益,再增持达到34%应不算难事。 

这里,有几种情况

a,香港高等法院冻结了黄氏夫妇十几亿。

b,黄光裕尚有国内法院的几亿罚款。

黄有没有充足的现金流值得怀疑。

c,有白衣侠士二级市场吸纳国美股份,与黄成为一致行动人。

按黄过去的人脉,此点应不难,问题是,黄案举国关注,有无豪杰敢公开驰援,值得怀疑。

d,当然,黄虽然有以上种种难题,但其手中仍握有一把好牌。

1),拥有尚未注入上市公司的永乐,大中,如果其破釜沉舟,舍卒保车,卖掉一个,也不是没有可能。

2),拥有两家A股上市公司,000931中关村和600898 st三联。

3),拥有鹏润地产和鹏润控股两家公司。

4),后边还有其兄的新恒基地产做后盾。

如果黄破釜沉舟,牺牲一部分其他利益,强势再收购20%的国美股份,达到绝对控股51%以上,也不是没有可能。

相反,陈掌门手中的牌并不多。

a,董事会其他成员的支持。

先不说国美董事会,觉有表决权的董事,陈的人马只有自己一人。

其余皆为黄的旧部,就算全部归顺陈,问题是,如果大股东觉得他的代言人不能代表他的利益,随时可以提出更换董事。

如果并非全部归顺陈,陈的意志将大打折扣。

b,陈及董事会成员奖励或收购一定股权,并足以与黄的股权相抗衡,目前来看,此种可能性极小,因为那不是想就能成的问题,而是需要几百亿的真金白银做后盾。

c,贝恩及所有外资大股东支持陈。

d,有相当多的公众股东支持陈。

此则存在许多不可测性和变数。

黄是创始人,最大股东,现董事会成员,都是业界的精英,双方任何一方获胜,其实都是双输。

如果黄胜,或许将失去几个一流精英。如果陈胜,黄的大股东地位并不会因此而改变半分,他随时可以提出新的动议,提出撤换董事,或者在方便的时候,随时可以增持股份,陈等将永远处于无安全感状态。

只有和好,互相妥协,各退一步,才是双赢多赢共赢。

话有三说,巧说为妙,尊重一些创始人对企业的感情,或许一切都会迎刃而解,但愿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