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從主流程序看本土化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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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主流程序看本土化途径

发布: 2008-11-01 16:42 |  作者: admin |   查看: 31次

一、前言

近些年來有關社會科學本土化的討論,往往把注意力集中在研究典範的問題上。例如,在心理學領域中,不少人認為目前研究之不夠本土,是因為主流心理學採用了實證主義研究典範,因此在其研究架構中容不下「社會/文化/歷史」的脈絡及具體生活處境的考慮,故此根本無從也無須本土化。心理學研究的本土化必定是要採用另一類注重人類行為的自主性、暫時性、情境性、及歷史性的研究典範。

本文作者認為,心理學有關自然科學與人文學科觀之爭,在於由自然科學觀點所導出的研究程序最終的主旨在於用邏輯推理來建立假設構念之間的量性關係,而由人文科學觀點所導出的研究程序則是止於對具解情境的理解。由此人們經常誤解,這兩個觀點的差別在於,前者有一個程序,總是先尋求一個抽象的,量性研究架構,再用實徵的方法來驗證這一架構。而後者則是以在日常生活中自然觀察人們的活動為主要研究內容,以理解及解釋這些活動為研究目的。不講究程序,因為只有此一步可言。基於這一誤解,有許多學者把做研究時要不要有架構,看成是兩者的最大分野,從而認為它們是勢不兩立的。這一爭論也波及了本土心理學研究,讓一些學者認為本土進路與主流研究典範是不能並容的。

本文試圖論辯的是,主流心理研究所採用的自然科學程序,事實上是一套始於對生活現象的自然觀察的程序。過去研究的缺點正在於把成立架構前的一些初步研究階段省略成為「文獻綜述」,架空了人們當時當地的生活世界。事實上,心理學研究尚未發展到用實徵來驗證量性架構的程度,它還停留在由自然觀察中求取可以解釋生活現象的實徵階段。因此,它還是一門描述性科學,其研究重心應該回到對自然現象的詳盡觀察。目前主流心理學研究,對前面這一步驟的忽視,是導致其研究結果沒有實用效度,對當時當地人們來說不關痛癢的原因。而本土化一概念的提出,就在於要使本地的研究能幫助當地人們對自己的活動有更深刻的認識,以及解決現實中所出現的問題。因此,我認為,對採用主流心理學觀點的研究者而言,也有本土化的必要,而本土化的途徑在於把這一類的研究帶回到其研究程序中「自然觀察」這一初期階段。

從這樣的一個視角來看,本文作者認為主流心理學的研究與人文學科觀點的研究,至少在前者的這一初期階段,是並不相互矛盾的。而且,它在做自然觀察時,有許多可以向後一類研究學習的地方。

相同的,在本土研究中有關量性及質性研究之爭,本文作者也認為是不必要的。質性研究固然是反抗主流實證主義心理學為指導思想的量性研究,但是其所包含的學術領域及研究進路非常龐雜,持各種研究典範的皆有。固然採取人文主義及後現代主義觀點的學者佔大多數,但是也有學者堅持質性研究並不一定止於理解及解釋。它是一套建構理論架構的程序方法,也並非不排除所有的量化。從這個視角來看,至少有一部分的質性研究程序及方法,旨在彌補主流心理學研究上述的缺點,兩者並不存在典範上的衝突。更何況,另一些質性研究方法及技巧,可以說是中立於科學研究方法論的,因而是做任何研究者均可以用的。

本土研究進路的提出,是希望研究者的研究成果能更貼近當地人們的日常生活。這應是任何一種實徵研究典範用以判斷研究好壞的準則。心理學研究的本土化與研究典範的關係,不在於採用什麼典範才能做本土研究,採用另一些就不能。而在於不同的研究典範需要在什麼階段,進行不同程度的本土思考,才能使自身的研究更貼近人們生活的現實。在這樣的一個論辯基礎上,本文從主流心理學研究的觀點,亦即用自然科學的研究典範來做心理學研究之觀點,討論了其最需要作本土思考的地方以及要如何做本土思考。

DenzinLincoln1994)曾定義質性研究是一種做研究及發展理論的進路,通常是泛指所有反抗傳統科學世界觀及量性研究的研究,它包括一組相當複雜的名詞、概念及假設。其研究目的主要是在尋求行為背後的意義。但是,在追求這一基本目標之下,其策略及方法上可有天差地別。有的質性研究有很深厚之哲學及認識論的基礎(如,詮釋學派);而有些則認為做研究本身就是一個社會行動(如,女性主義研究)。不過,DenzinLincoln認為,一般來說,質性研究的特點是:(1)它超越學科、領域及課題的界限,注重整合;(2)沒有一固定的研究程序,主要是不量化;(3)重視研究者及被研究者(的種族、性別、年齡或文化背景)與研究(的內容及理論)之間的關係。

基於這些特點,DenzinLincoln大致將現有的質性研究分為四類,每一類背後均有不同的哲學理論及方法論為基礎,也各自有其歷史的脈絡:(1)修正實證主義方法論的後實證主義學派;(2)建構及解釋學派──重視具體情境及被研究者的思維對行動之意義的理解,如符號學、民族誌方法及現象學的研究,以及重視研究是研究者帶有自身價值框架的詮釋,如詮釋學的研究;(3)批判主義學派──以解放刻板印象為主的解放理論;(4)女性主義―後結構(解構)主義學派,注重對傳統研究及理論的批判及再詮釋。在這每一類研究中,又有無數的支派及組合;例如現象學有詮釋現象派(余德慧,1996),詮釋學又有批判詮釋學(阮新邦,1993)等。

讀者們讀到此,可能認為讀錯了文章。本論文不是要談本土研究的嗎?怎麼變成談質性研究去了?

我之把這兩段文字放在本文之一開始,就是要讀者看到,如果我將文中的「質性」二字換成是「本土」二字,它們也不會讓我們感到陌生。本土社會科學研究可以說也是一種做研究及發展理論的進路,主旨在於在做研究時考慮到當地本土的「社會/文化/歷史」脈絡,其研究主要的一個步驟自然是在這一脈絡裡尋求當地人所表現的行為背後的意義。

從歷史發展的角度來看,本土研究也是一個反抗傳統的科學世界觀及由這一世界觀所發展出來之量性研究的產物。不過,由於本土社會科學研究是在各地區由一小撮本地的社會科學家,在有限的經費下進行,所以發展得不如像有大量人力及財力資源支持的質性研究那麼快、那麼廣。本土研究的內容也因此不像上面所述質性研究那樣有成片的領域可言。甚至更坦白地說,在本土心理學研究中尚看不到有成片的領域形成。如果勉強湊數的話,家庭心理學及人際關係研究可算是兩小塊。

由於質性研究與本土研究同為反抗主流自然科學世界觀及量性研究的結果,而且可以說同在七○年代末興起,兩者的訴求又有很多相似的地方,以致使許多人將兩者等同起來。有的人,當然有深厚的哲學基礎作後盾,認為本土研究的訴求必須,也只有用質性研究的方法論及方法才能達到,任何試圖在主流實證主義的研究典範中去搞本土化,就是緣木求魚(例如,詮釋學取向的質性研究)。也有的人,把兩者等同的理由只是出於簡單的推理:既然本土研究是因為反抗主流自然科學世界觀及量性研究而提出的,那麼很自然地就應該用同是反抗主流自然科學世界觀及量性研究的質性研究方法,來進行本土研究啦。

不管基於上述哪一個理由,在許多本土研究的研討會,凡是有學者不用質性研究的框架來做本土思考及本土研究,他們通常遭人以同一論點來置疑其本土性:「你這個做法或觀點是實證主義的。」好像,實證主義的研究就沒有本土化的可能。事實上,本土研究對主流實證主義的反對及反抗,在於其未能在對當地人們所表現的行為現象進行本土探討,就用外來的(西方的)理論框架盲目的進行實徵研究。而對主流量性研究的反對及反抗,在於其對一些尚未發展成熟到可以做線性關係驗證的現象,進行了過早及扭曲的實徵分析。

至少從我個人的觀點來看,我不認為我們不能在主流心理學的研究典範內進行本土研究。其實,到底心理學的研究典範是否應由追隨自然科學的轉向人文學科的,方法由量性的轉向質性的並不是在本土心理研究中才有。在心理學界,自從七○年代中期以來也一直存在這樣的爭論。許多學者認為心理學作為一門研究人的學科,根本不應沿用自然科學的典範視自身為一門社會科學,去追尋人類行為背後的數學公式型的規律,因為根本沒有這樣的規律。而應視其為是一門人文學科,必須用質性的研究方法論及方法才能進行研究;另一些堅持要守住心理學為一門科學的學者則認為,心理學雖然尚未進入用形式邏輯來演繹可以憑之做實徵研究的地步,但是這可能是因為心理學發展的晚,有可能是還沒有找到,而不是不能找到。而要去找,或要去發現是不是找得到,是要通過科學研究的正常程序來進行探討的。他們認為,大部分質性研究由於不講究程序,因此是不可取的。

在西方心理學界備受尊敬,一生致於研究方法的學者Campbell1979),在其討論做社會行動研究(action research)的方法時,曾警愓大家不要把注意太過集中在這科學/人文、量/質之爭,而忽略了心理學作為一門描述性知識體系,在研究方法上所可能犯的錯誤,這些錯誤不一定與科學/人文或量/質之爭有很大的關係,但是做任何實徵研究都不能不注意的。他說:

在社會行動的研究中,量性與質性的研究方法一直是站在對立的立場。如果這一對立的終結要是一方完全打倒另一方成為唯一能用的方法,那麼這是很難達到的。社會科學研究是比物理科學更需要靠很多猜臆及假想的過程,因此研究結論有許多可以批評的空間。目前兩方各自對對方的批評達到登峰造極,而對自身作為一種描述性知識的缺點卻反省得不夠深刻(見Overman1998376頁)。[P1] 

眾所周知,社會行動研究,正如本土研究一樣,是一個非常需要關注當地的「社會/文化/歷史」脈絡的研究領域。科學/人文、量/質之爭也一直是不停不休。Campbell強調,不管我們採取什麼觀點來探研人類的行為及用什麼方法論來作為選擇研究方法的基礎,把研究做好還是最重要的。至於什麼是好的研究則視研究者所採取的觀點而定。依自己的觀點認為是好的基準去評價依另一個觀點所做的研究通常是比較容易,但沒有太大的意義。更重要的還是要用自身的觀點認為好的、正常的研究基準在持相同觀點的同一領域內進行深刻的自我反省及批評。

本文就是本著Campbell所提出的這一精神,試圖把本土研究與質性研究的這一等號拆開,把做研究時照顧到研究現象之「社會/文化/歷史」脈絡,視為是做任何典範的實徵研究都必須開始的地方。試圖就採用自然科學觀點來進行心理學研究的西方主流心理學,來說明在其認為是正常的研究程序的基準內,把研究做好,也有必要及可能進行本土化。依此,我還建議可以從什麼地方及如何採取本土進路來進行心理學研究。

首先,我將說明,什麼是採用自然科學觀點來進行心理學研究的正常程序。與自然科學現階段的發展相比,心理學目前的發展到了什麼地步。接著,我將論辯,本土心理研究捲入現在存在於心理學界的社會/人文,或量/質之爭,是不必要的。因為,不管從研究者對心理活動是從自然科學還是從人文學科的觀點來看,都常停留在觀察、描述、解釋的層面。不同的觀點所帶來的不同角度及不同方法的觀察、描述及解釋,應該不是水火不相容的,而是可以相互啟發及滋潤的(Rychlak1993)。最後,我會再列舉我認為在做描述性的實徵研究時,可以如何採取本土的進路。

二、自然科學研究程序

基於主流心理學一直以來都被視為是一門仿傚自然科學的社會科學,要探研「什麼是心理學研究的正常程序」,就應該從「什麼是自然科學的正常研究程序」開始。在這一方面的探研之時,我很幸運的找到了一本有關科學研究方法的經典之作,Northrop1947)的「科學學科與人文學科的邏輯」,來幫助我思考。因為在這本書中他不但把自然科學及人文學科的研究程序作了對比,而且針對心理學研究到底與自然科學研究有什麼不同,它的屬性如何做了非常深入的分析,值得我做為下面討論的起點。

(一)研究方法及研究程序是因時因地而異的

Northrop首先指出,我們在討論研究方法時,不要忘記它本身也不是固定的,而是隨著時間及學科自身的發展在不斷地改變。自然科學的研究方法也不例外,本身也是一個漸進的過程,而且還正在發展之中。也可以說,目前認為是自然科學的正常(或正當)研究程序,事實上是一個歷史發展的結果,是在自然科學發展歷史的各階段裡,有關(當時研究者認為)什麼方法才是科學的之主流理論,在時間上的一個串連。將來這一程序還會隨自然科學的發展而改變,所以現今認為是正常的、科學的,在不久的將來可能不再認為是了。

當然,Northrop的論點至今也有五十多年的歷史了,他當時所提出的正常程序是否仍然是目前自然科學界所用,不是我的能力所能論及。不過,在過去五十年心理學作為一門傚仿自然科學的社會科學而言,他所勾勒的正當程序則還是有參考價值的。

Northrop還指出西方社會所發展出來的這一套科學研究程序也不應是唯一的。他特別指出東方社會之重直接經驗及頓悟都與西方對什麼是知識以及知識之獲得的看法不同。不過,由於我們現有的心理學是一門由西方傳來的學問,我們不妨由他們所謂的正常程序開始探研。但是,我們不得不放在腦後以下這個可能性;那就是,最本土的本土研究應該是用一套來自自己文化本身的知識獲得程序來進行本土研究。李美枝、王鎮華(1997)最近的討論就是朝這一方向走的例子。

(二)正常科學研究程序

Northrop在他的著作中陳述自然科學的研究程序時,曾指出有四個哲學家所提出的研究方法是被串連成現今所謂的自然科學研究之基本程序:培根(Bacon)的觀察歸納法、笛卡兒(Descartes)的邏輯推理法、寇恩(Cohen)的直接假設驗證法以及杜威(Dewey)的問題情境減化法。而一般而言,每個研究正常都包括八個程序,這八個程序可進一步減化為四個重要階段。而每一個階段都有其自身的研究程序與方法,以及必須注意的問題,才能使自己的研究更符合科學的準則。我認為有必要在這裡重複一下他的看法。

第一階段:問題啟動

前面所舉的四位提出各自之科學方法的哲學大師倒在一個問題上有共同的觀點,那就是有關問題的提出。他們共同認為,研究者必須把自身原有的傳統信念用併除法或懷疑法先予以排除或懸擱,再進行新一輪的問題研究。這是因為,通常正因為傳統信念不能解決問題才會有要進一步需要探研的動機出現。另一個理由是,當摒除這些舊想法之後所提出的新解決問題辦法被實徵驗證為行不通時,傳統舊信念可獲得再肯定,屆時其信服力將會增強(這一點可能與中國人傳統的由循舊中求創新,有相當大的差別)。

在懷疑了傳統信念而找出想要進一步探研的問題之後,我們必須針對問題進行漸進式的調查,把產生問題的情境觀察及分析清楚。Northrop認為對問題的認識不夠及分析不足是探研階段中最大的問題。也由於認識不到對問題分析的重要性,許多研究者以為問題就是問題,都一樣。從而就以為只有一套方法及程序來研究任何問題。如果把問題分析清楚,發現問題本身的性質各有不同,則可以看到需要用不同的程序及方法來探研不同性質的問題。他強調做研究是「問題決定方法,而非方法決定問題」。

1. 問題的分析

杜威認為對問題的分析本身就是研究的主體。研究就是有控制、有方向地將一個含糊混亂的原始現象情境變成(或減化成)一個內中的組成份子彼此界線清晰及關係清楚的研究情境,以致於在這一情境下我們可以將原始情境中的主要元素概括統合(一手抓)起來。由於任何研究的原始含糊混亂的現象情境都是出現在一個包括自然及人為文化混合的更大的環境之中,而且它又是在世上真實發生的,而非人們理想中可能發生的,所以其現象都頗受大環境之不確定、不穩定的因素干擾(或可以說是隱藏於不確定及不穩定的情境之中)。據此,做研究的第一步是在一個含糊混亂的原始情境中找出真正的「問題」。這一項工作本身是關鍵的、艱鉅的。如果一開始把問題找錯了,那麼問題的解決就無法尋得。同時它也是一個「漸進」的過程,需要多次,甚至許多研究者一齊努力來尋找。

2. 問題的種類

Northrop認為研究者感興趣的問題並不是都需要用實徵的方法來做研究。他將社會科學的研究問題分為三大類:

(1)   與邏輯合理性有關的(簡稱邏輯問題);
(2)   與事實是否吻合有關的實然問題(簡稱實徵問題);
(3)   與價值有關的應然問題(如,道德、宗教及偏好等,簡稱價值問題)。

在這三類問題中,邏輯問題無須也不能用做實徵研究來解決,實徵問題當然必須做實徵研究才能解決。至於價值問題則是不可能完全用實徵研究來解決的,亦即不可能在現實社會中找到與之完全對應的事實,從而來將之驗證。例如,固然在現實社會中找不到完全符合社會(或資本)主義的理想社會,我們仍然認為社會(或資本)主義是比較好的。這是因為價值本身是一種理想,一種可能。在實現各種理想的過程中,會有許多不確定及不穩定因素的干擾,以致使現實與理想之間永遠是有距離的。更何況,應然的本來就是因為對實然的不滿意才產生出來的。例如,本土心理研究進路就是對其他研究方法不滿的情況下產生的,因此是帶有應然的價值成份的。

實徵問題與價值問題的不同,並不在於前者是科學問題而後者不是。而在於,價值問題是可以分解成為可以用實徵方法來驗證的實徵問題部分及不能用實徵方法來驗證的部分。而如何將這兩者分開來就是在考驗社會科學研究者的智慧及真功夫了。如何在追問價值問題時,把其中實徵的部分找出來,而不把價值問題全部「變成」實徵問題,是需要研究者在研究的啟動階段花足夠的時間及做足夠的分析才能達成的。Northrop認為社會科學研究的這一項問題分類工作,比起自然科學的問題來說難度要高得多。而社學科學家們經常犯的錯誤是:

(1)   在沒有把問題分析清楚以前,很快地進入下一個階段──運用培根所提出的觀察歸納法的階段,將人們(研究對象)認為是「好的」、「喜歡的」、「有興趣的」及「帶來快感的」,當成是實徵證據來支持自己的價值理論;
(2)   或者很快的進入笛卡兒的假設成立階段,把價值性的假設用本來只適用於驗證實徵問題的方法,來驗證之。

基於「第一步走歪,下面就可能一直歪下去」的信念,Northrop認為研究的重點應該放在第一步,對問題的徹底分析及對問題情境所進行的關鍵整理及分類上,以便將來可以憑之來尋求真正可以進行實徵研究的「事實」到底是哪些。

第二階段:自然歷史觀察

培根的觀察歸納法是一種自然觀察法,就是以收集自然呈現的材料為主,事先不要帶太多的先入為主的概念、假設和理想等。當然完全沒有也是不可能的。不過,研究者可以儘量避免或排除這種要用主觀思維來看現象的傾向及習慣。要從自然觀察的材料中去進行審視及整理:觀察、描述及分類。這一階段通常包括以下幾個步驟:

1. 直覺觀察法

先用直覺觀察法來把收集的事實(材料)「立即掌握」。這是全憑「感覺」掌握的,不受任何概念及理論的誘導,有如一幅印象派的畫,忠實地表達出肉眼所「感覺」到的,無法形容的事實。也就是說,等到用語言或其他形式表達時,已為時晚矣。

2. 審視描述法

再用審視描述法來將可以表述那些立即掌握到的事實的「內含」概念找出,並謹慎地將之加以界定。這樣所得到的材料就是描述的事實。有如一幅古典寫生畫,用「顏色」及「大小」這一類「工具概念」及像「桌子不會因我轉頭沒看它而不見了」這一類的「工具信念」,來幫助把立即掌握的事實(二度空間的點、片、面)轉變成人們生活中常用的概念(如,「桌子」、「蘋果」)。「工具概念」本身是一些常識性的概念,而用之所審視出來的內含概念,如「桌子」,通常也是一些常識概念。但是,後者是「內含」在用觀察法直接可以掌握的事實之中的常識概念,不是由外面可以觀察得到的(或稱外顯的)。因此必須通過用其他人們已習以為常及意識到的常識概念來推斷得來,例如,桌子是我們用一個平面及四條腿所推斷出來的。也因此,內含概念是受到所用之工具概念及信念的限制的。

同時,畫家如何在一幅古典寫生中,運用色彩及大小等「工具」概念在一個兩度空間的平面上,來表達一個三度空間的「內含」常識性的實物,必須靠一套有關所用「工具」概念與用其所要表達之「內含」概念之間關聯的理論做基礎。Northrop認為西方繪畫之遠近描繪比例準確,可能與其在有關「大小―遠近」關聯的科學理論之發達相關。因此,如何找到研究者自己所構想的研究概念與可在現實生活中觀察到的「工具」概念之間的關聯,是科學研究的重要步驟及標準,在下面討論[P2] 時,我還會再作詳細闡述。

3. 抽象分類法

再用分類法來系統地整理用審視描述法所得到的材料。人們在描述事實時,不只是在尋求「內含」概念,還憑籍一些常識概念及信念來尋找這些「內含」概念彼此之間的關聯及關係,從而做出系統化的分類整理。這裡值得一提的是,「內含」概念之間的關聯或關係是不同於在2.中所談的「內含」概念與「工具」概念的關聯。這一差別我也將在下面討論第四階段的「認識關聯」時,再提出來解釋。

以上這三個研究步驟是科學家在做研究的第二階段必須做的。與古典寫生畫家相同地,是通過審視、描述及分類法來理解立即掌握的感性事實,是用一些他們在日常生活中所熟悉的工具概念來幫助,解讀在所觀察到的這些事實中內含著什麼觀察不到的(有些學者也認為是更基本的)一些概念及關係,從而使自己對事實有更清淅及全面的理解。這些可以由直接觀察法來得到的內含概念,我們通常稱之為「直覺概念」,它與在研究的第三個階段,用理論及「形式邏輯」所導出的,與是否觀察得到不相干的研究概念不同,後者通稱「理論構念」。這裡稱後者為構念的原因為它們是研究者構念出來的,不必與現實中的概念有相對應的關聯。這些構念是研究者假設有的,是不為被研究者所意識的。有關這一類的構念,我將在下面討論第四階段的「實徵關聯」時,再提出來解釋。

「直覺概念」一般是無須運用「形式邏輯」,來推演出可觀察的事實,因為其本身(桌子)就是從可觀察的事實(平台及四條腿)中抽取出來的。但是如果想用「形式邏輯」來檢驗自己所進行的分類是否合理及具一致性,也是可以用的。

這一階段用觀察歸納法所做的研究是相當質性的,非常近似目前部分用質性研究方法所做的研究。這一類的研究成果本身是不具預測能力的。但這並不一定表示這類研究不具科學性。如果一個研究者完全按照歸納法的程序來觀察、描述、及分類,它也是一種科學研究,而非同於坐在安樂椅內冥想出來的。這種科學通常稱為是亞里斯多德式科學。在西方科學研究的發展歷史進程中,雖然純粹用歸納法來做的科學研究有一陣被認為已過時,不過這方法本身卻一直被肯定為是現代科學研究程序中,在進入第三階段之前,所不可缺少的一環。晚近,當然,隨著本土心理研究的興起,它又開始受到重視。

第三階段:演繹(deductive)理論的建構

演繹理論通常可以分為兩種:抽象型及假設型,兩者所形成的基礎、形成的目的及要用什麼方法來進行實徵驗證皆不相同。

1. 抽象型演繹理論

如果研究者在第一個階段所啟動的問題,可以通過用可觀察到的「直覺概念」及這些概念之間的關係來解決,那麼他們可以在第二階段裡直接發展出有關這些「直覺概念」之間關係的演繹理論,再用由其所導出的一些可以用來組織另外一些尚原始、混沌之現象的推斷。由於這一類的演繹理論只牽涉到在第二階段通過歸納法來抽取「內含」概念就已經完成,所以被稱為是抽象型演繹理論,這類概念被稱為是抽象型構念。在建立了這類的演繹理論之後,下面要做的工作就是,如何從這些理論直接去推斷可能會出現的、可觀察到的事實,並通過直接觀察法去觀察現象來驗證這些推斷是否正確,從而建立理論的可延伸性及可推廣度。這一演繹過程無需先用形式邏輯去推出定理,再去做實徵驗證。這一類研究的目的是通過理論的可延伸性及可推廣度來看理論的好壞,方法仍然是直接自然觀察法。

2. 假設型演繹理論

這一類的理論是從不可觀察的假設中揣測出來的(hypothetically inferred)演繹理論。這一類理論中的概念是研究者的構念,不但不能直接觀察到,而且也不能用常識語言來定義,是假定有的假設型構念。其有無,只能由將其用形式邏輯法推演出來一些可以束諸實徵驗證的定理加以驗證,來斷定之。在這一假設型演繹理論中,觀察不到的理論構念被帶了進入問題的探研之中。它們通常被稱為是假定出來的概念,簡稱假定構念。假定構念是指一個理論概念,其意義(內容)是由一個假設型演繹理論所指定(designate)下來的,是人為的,不能從直接觀察得到的現象中找到其對應的。它與第二階段的直覺構念的內容是指涉(denote)或代表外界一個觀察得到的實物是不一樣的。這種假設型演繹理論必須靠形式邏輯來把所預測的結果給推導出來。笛卡兒(Descartes)的邏輯推理法,就是理性地懷疑所有值得懷疑的東西,因而只能從那少有的、不容懷疑的東西(數學)中,用邏輯推理法來獲得知識。邏輯推理法之所以可靠是因為它具有「一致性、獨立性、完整性及連接性(放諸四海皆準性)」。

用這樣一種邏輯演繹理論來整理在第二階段所描述的事實,通常是用一組命題來完成的。命題是指那些可以決定是真還是假的說法。其重要的特點是它們具有「形式」的屬性,因此可以提供那種可以運用形式邏輯以及數學計算等「形式」方法的研究框架。而且在表達其理論推理的內容時,必須具有所有假設性命題所必須具有的準確性。

另一點值得注意的是,這一類型的研究構念的定義及意義,只有在研究者根據個人的演繹性的理論系統所導出的假設中適用。他人的、可能叫同一個名字的構念,與之彼此不能,也不需要作比較。而且,不同時代用同一名稱的構念,也並不表示後者是前者的延續。因此,用對一些歷史現象的追蹤來驗證內含假定構念的假設的作法本身是錯誤的。

由抽象過程所得來的抽象型演繹理論的預測能力是很低的,由邏輯推理而來的假設型演繹理論,相對而言,預測力就很強了。主要是因為由理論的邏輯內含(logical implication)推演出來的預測,具有一致性、獨立性、完整性及連接性等特性。但是邏輯內含也僅只是必要條件而非充份條件,假設性構念及這些構念之間的關係還必須符合穩定定律(conservation laws),不然也是無法有預測力的。

第四階段:認識關聯的建立

在實徵科學中,即使假設型演繹理論中的假定構念也必定要有其相對應的直覺經驗成份(亦即,可觀察到的事實成份),不然無法進行實徵驗證。因此在實徵驗證假設型演繹理論時,自然科學研究的下一階段,即是去尋求可以把假定構念束諸實徵驗證的直覺經驗成份,並建立這一事實成份與理論所推論出的定理之間的操作性關聯,亦即操作定義。

認識上的關聯(epistemic correlation)是指於連接一個假定構念中不可觀察的成分,與和它相對應的、可以用一個直覺概念來指涉,而且可以觀察到的成分之間的聯繫。這一關聯與實徵上的關聯(empirical correlation)是不同的。前者是指兩種不同類型的研究構念及概念(假定構念及直覺概念)之平行對應(parallel association)關聯;後者則是指同一類型之研究構念或概念,在實徵研究中所找到之關聯或關係,這種相關是可有、也可無;可多可少的。但是,平行對應則必須是全面的、一對一的對應,不可以是有一部分對應,另一部分不對應。固然任何涉及不能直接觀察的構念及這些構念之間關係的知識,都少不了要談與可以觀察得到的直覺概念之認識的關聯,才能進行實徵檢驗,但是相當具有諷刺性地,這一關聯自身卻也是不能直接觀察到的。

前面曾指出,在歸納法的科學程序中,可以通過直接觀察所得的資料,用審視及「試/錯」的方法來尋找內含於觀察到的事實中的抽象構念之間的關係。而在對這類抽象型演繹理論作延伸時,也是直接從可觀察的資料中求取驗證事實。因此這一類的研究構念與可觀察的資料之間有直接之認識關聯,無須另求。但是在施用假設型演繹理論的科學研究中,研究者必須另外去尋找可能與自己理論所推論的構念有某種關聯的,可以觀察的直覺概念。唯有在建立了這一認識的關聯之後,才能用後來進行實驗驗証工作。

Northrop曾指出,這一建立認識的關聯的階段對社會科學研究來說非常重要。因為社會科學研究中往往都牽涉到價值問題。雖然許多人都認為人文學科及哲學中涉及價值的問題,均非可以觀察的直覺概念,因此無須用這裡所說的第三個階段的研究方法來做研究。他卻認為,所有西方與意識型態相關的理論中,所採用的概念幾乎全是假定構念!因此由它們而發展出來的命題及假設,唯有通過這第三階段的科學方法來做實徵探研,才能建立支持。

不過,他認為價值理論可以細分為是規範的及指引的(亦即是運作的規則)部分,以及可以用實徵方法來加以驗證的部分。前者是人為的理想,而後者是在日常生活中自然產生的。如果我們能提出有關人為理想的與自然觀察到的會如何結合(亦即,提出人們運用規範的過程及規律)的假設關聯,我們就可以用自然科學的程序來驗證在這些假設下價值理論之真偽。如果,這樣的認識關聯不能建立,那麼價值理論就無從用實徵的方法加以驗證。

這一點說明,在遇到像文化作為在一個地區生活的人的行為的指引,在探研與之[P3] 價值理論時,就必須對文化與在其中生活的人所表現的外顯行為之的關係是怎麼樣的提出一套假設,然後再根據這一假設來進行觀察驗證。不然,就無從進行實徵驗證的工作,因為不知要觀察什麼才能支持或否定所提出的價值理論。這一點對尋求具體進行本土研究的策略,有相當重要的啟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