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廉租房居住资格与收入严格挂钩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02 23:10:37
日本:廉租房居住资格与收入严格挂钩 20100807经济日报 本报驻东京记者 鲍显铭

  日本住房保障制度的成功之处,并不在于是否给予房屋产权,而在于用一套严密的制度设计,并由专门的机构每年核定这些保障对象的收入,根据收入的增加强制非保障对象退出,确保需要保障的人能够享有保障房。

  那么,实际情况究竟是怎样的呢?带着这一问题,记者走访了所住辖区的品川区区政府相关负责人真田秀夫。真田秀夫告诉记者,日本的公共租赁房叫“公营住宅”,是根据日本《公营住宅法》的规定,由政府拨款、专为低收入者提供的住房,其主要目的是努力实现“居者有其屋”。

  日本的这种住房保障制度已有近60年的历史。1951年日本制定了《公营住宅法》,根据该法,为低收入者设定了“公营住宅”入住资格,保障了低收入群体的基本住房。此后,日本一直在不断地对《公营住宅法》的内容进行修改和完善,以期实现更为公正、合理、有效的“公营住宅”制度。

  日本47个都道府县及其下辖的城区均有负责“公营住宅”的部门。东京都品川区“公营住宅”的工作是由区防灾及街区建设事业部都市计划课负责,主要是政策制定与实施、规划建设、招募运营、资格审查、维修管理等。

  入住“公营住宅”的人首先要具备申请资格。关于申请资格,各地有不同的标准,但原则上大同小异,即必须满足3个条件:一是要有入住同居者或愿入住同居的亲属,有的住宅单身者也可以申请;二是全体入住者的收入符合收入标准;三是能够证明住房确实困难。

  入住者的确定主要是采取公开招募、抽签决定的方式。但入住资格的确定也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社会整体收入水平的提高及人口高龄化的发展,一方面收入标准在相应提高,另一方面也在加大对高龄人口的倾斜。如1983年的入住资格分为2类:第1类为4口之家,年收入不足382万日元,国家给予一半的租金补助;第2类为4口之家,年收入不足297万日元,国家给予三分之二的补助。目前,这两类的年收入标准已分别调整为610万日元和510万日元。

  申请时如果有下列情况,将被视为申请无效或被取消申请资格:1.申请书填写不真实;2.在申请划分等内容方面没有填写必须填写的项目;3.不具备申请资格;4.申请时未按规定划分亲属及朋友关系等;5.入住时,申请书中填写的所有人员没有同时入住。

  “公营住宅”房租的确定是根据住房结构、地段、环境和申报收入不同而有所区别,但总体上看大致相同。大体分为6个档次:1.法定月收入额在10.4万日元以下者为3.44万日元;2.法定月收入额在10.4万日元以上、12.3万日元以下者为3.97万日元;3.法定月收入额在12.3万日元以上、13.9万日元以下者为4.54万日元;4.法定月收入额在13.9万日元以上、15.8万日元以下者为5.12万日元;5.法定月收入额在15.8万日元以上、18.6万日元以下者为5.85万日元;6.法定月收入额在18.6万日元以上、21.4万日元以下者为6.75万日元。

  在办理入住手续时,首先是向相关部门咨询;其次是将填写好的申请书提交办理部门,等待通知;接到通知后看房子;再就是提交入住材料并缴纳押金,原则上要缴纳相当于3个月房租额度的押金;最后就是入住。

  入住后,如果收入超过了规定的标准,原则上要将住房腾退出来。但在实际操作中,很多是采用了增加房租的方式。当收入连续3年超过标准时,累进计算房租;如果在收入超标的情况下连续租住5年,则必须买下“公营住宅”。收入申报是法律所规定的,而入住资格的审查则是各级行政部门来负责的。如果发现有隐瞒或漏报等就会取消“公营住宅”的入住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