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十大军事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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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军事原则 中国人民解放军作战的重要指导原则。毛泽东战略战术思想的重要内容。1947年12月,在人民解放军由战略防御转入战略进攻的新形势下,中共中央在陕北米脂县杨家沟召开重要会议,毛泽东在会上所作的《目前形势和我们的任务》的报告中,提出了著名的十大军事原则。即:
(一)先打分散和孤立之敌,后打集中和强大之敌。
(二)先取小城市、中等城市和广大乡村,后取大城市。
(三)以歼灭敌人有生力量为主要目标,不以保守或夺取城市和地方为主要目标。保守或夺取城
市和地方,是歼灭敌人有生力量的结果,往往需要反复多次才能最后地保守或夺取之。
(四)每战集中绝对优势兵力(两倍、三倍、四倍,有时甚至是五倍或六倍于敌之兵力),四面包围敌人,力求全歼,不使漏网。在特殊情况下,则采用给敌以歼灭性打击的方法,即集中全力打敌正面及其一翼或两翼,求达歼灭其一部,击溃其另一部的目的,以便我军能够迅速转移兵力歼击他部敌军。力求避免打那种得不偿失的、或得失相当的消耗战。这样,在全体上,我们是劣势(就数量来说),但在每一个局部上,在每一个具体战役上,我们是绝对的优势,这就保证了战役的胜利。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就将在全体上转变为优势,直到歼灭一切敌人。
(五)不打无准备之仗,不打无把握之仗,每战都应力求有准备,力求在敌我条件对比下有胜利的把握。
(六)发扬勇敢战斗、不怕牺牲、不怕疲劳和连续作战(即在短期内不休息地接连打几仗)的作风。
(七)力求在运动中歼灭敌人。同时,注重阵地攻击战术,夺取敌人的据点和城市。
(八)在攻城问题上,一切敌人守备薄弱的据点和城市,坚决夺取之。一切敌人有中等程度的守备、而环境又许可加以夺取的城市,相机夺取之。一切敌人守备强固的据点和城市,则等候条件成熟时然后夺取之。
(九)以俘获敌人的全部武器和大部人员,补充自己。我军人力物力的来源,主要在前线。
(十)善于利用两个战役之间的间隙,休息和整训部队。休整的时间,一般地不要过长,尽可能不使敌人获得喘息的时间。
十大军事原则,是根据十年内战、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初期的经验,在战略反攻时期提出来的,是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与中国革命战争实践相结合的产物。它生动地体现了毛泽东军事辩证法和灵活机动的战略战术,是解放战争时期以毛泽东为首的中共中央、中央军委高度指挥艺术的集中体现。其精神实质是强调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仗。围绕着这个核心,对作方针,歼击目标、作战形式、作战方法作战准备、战斗作风及补充休整等问题,作出了若干规定。十大军事原则,是建立在人民战争基础上的。军队和人民团结一致、指挥员和战斗员团结一致,以及瓦解敌军等原则和人民解放军强有力的革命的政治工作,是战胜敌人的重大因素。因此,任何反革命军队即使熟悉这些作战方法,用最先进的军事装备,也不可能挽救其失败。十大军事原则,是中国人民解放军战胜敌人的重要方法。但它并不是一成不变的。正如毛泽东在1958年所说:“十大军事原则也要根据今后战争的实际情况,加以补充和发展,有的可能要修正的”。然而,它所体现的人民战争思想和实事求是原则,对中国人民和军队夺取未来反侵略战争胜利仍是有重要指导意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