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律师一周年祭(1)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7 06:18:19
 

实习律师一周年祭(1

 

2009627进入律所到现在已经一年了,但是从实习证办理下来开始算起,从200978到今天刚好一周年。这一周年让我再回首之际,感觉弹指功夫就过去了,并不是因为时间过得真快,而是感觉自己在这逝去的一年,并没有太多的长进,也没有实现当初的实习规划,更因为我自己的这一年实习,多少窥见了中国律师业的些许方面知识,使得我更加为自己的无知和懒惰而惭愧,也为中国律师业表面的欣欣向上的“事业”而感到担忧,但是面对这种担忧,我却没有良策应对,就如后现代主义评判现代主义思潮一样,或许面对这一宏大课题,本身我就是杞人忧天。但是无论如何,我这一年的总结是必须要写的,至于写的好坏,则不是我之考虑要点,或许对其他即将成为实习律师的人来说,还有那么一点点借鉴和启发的益处吧!

在这里首先谈谈本人这一年参与处理并提供法律服务的案件情况以及对于办理案件的体会感想。

一、首先说说我实习一年间参与处理的案件情况。

200978开始算起,到201078止,期间我和主任一起办理刑事案件2起,其中一起抢劫犯罪案件是部分参与,一起盗窃犯罪案件是全程参与,对于刑事案件的办理程序和大概思路有了新的认识。因为主任不是科班出身,是通过自学考取得律师执业资格,法律理论知识不是很系统,但是主任有近20年的公安生涯,所以主任很擅长办理刑事案件,主任也曾经办理过多起重大刑事案件,在本地也算是小有名气。可惜,主任身体不是很好,已经躺在医院有几个月了,要不然主任可以在刑事案件方面可以给我加以指点。即使如此,我在4月份通过培训,聆听众多著名刑事辩护律师的讲座,对于办理刑事案件开拓了思路,也增加了新的知识,不光是防范律师自身风险的,还有如何提高刑事辩护能力和技巧的知识。

我本人对刑事案件并不很热衷,一则纯粹是兴趣的使然;二则是风险的考量;三则是自己的执业经历和阅历,使我对办理刑事案件的信心不足。现在律师界内对于刑事辩护律师辩护意见采纳比例比较低,表示出一种忧心忡忡,其实许多比较简单的刑事案件,在我看来,开庭审理就是走过场,罪名刑期早就确定好了,之所以开庭,纯粹是一种政治需要,纯粹是一种法律规定要求。

200978开始算起,到201078止,期间我和主任一起办理行政案件2起,其中一起是全程参与,主任在一边也给予了一定的点拨;另一起主任参与了一半,而我却是全程参与,也许主任是给予我是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的考量吧,希望我在行政案件方面有所作为,所以指点的不多,但是给我提出的问题却很多。主任对于行政案件的把握基本上还算说得过去,主任对于行政案件的把握主要是给予证据和经验,实际上许多行政案件也并不涉及太多的理论知识。知晓过多的案例,也是一种对执业经验不足的弥补。

200978开始算起,到201078止,期间我和主任一起办理民事案件4起,与其他律师一起办理民事案件20起左右。其中交通事故与劳动纠纷的案件相对比较多一些,还有买卖合同纠纷、离婚纠纷等。总体而言,我接触的民事案件范围还很狭窄,还有待于在以后的法律实践中学习。

二、谈谈自己对于办理案件的体会感想。

多数实习律师都有感触,每当办一个新的案件的时候,就要在网上不停地查询法律法规的规定,生怕遗漏了什么,这种担心是正常的。信息技术的发展,使得许多律师已经不再依靠书面的法律工具书了,网络上资料的日益丰富,使得每个律师的电脑里保存了常用的法律法规和一些收集的案例。

总体而言,我觉得现在的律师已经在蜕化,不是分化,而是逐渐无能话,我自己也不例外。

现在的律师重视细枝末节,尤其是重视法律法规甚至规章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而忽视了对法律基本原理的理解和思考;

现在的律师重视法律法规等的具体规定,而忽视了该种规定背后的法律原理,尤其是这种规定的历史演进;

现在的律师重视律师的外表,在法庭上“虚张声势”,而在庭审结束以后,却鲜有律师的善始善终言行;

现在的律师重视“方便面”快餐式学习,而忽视了法理学法哲学等基础知识的学习。

律师想要切实提高自己的法律实践能力,需要对相关的法律原理加以重视,尤其是阅读一些法理学和法哲学的经典著作,并且时时不断思考,这样日日坚持,时时思考,一个律师应具备的执业能力才会真正形成。

既如此,大律师之路亦不远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