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子命运沉浮:1977年恢复高考首次舞弊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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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book.sina.com.cn 2007年07月13日 18:02  新浪读书
1977年河北省故城县县委书记马连宝等营私舞弊
河北省故城县县委书记马连宝及其爱人,为了让其女儿考上大学,从报名、考试到初选前,肆无忌惮地进行了一系列的营私舞弊活动。他的四女儿是该县郑口中学高中二年级学生,1977年高考中她未参加学校的选优考试,不符合报考大学条件。马连宝依仗职权,违反在校学生选优报考的规定,分别通知县文教局长、招生办公室主任、郑口中学党支部书记、郑口考点负责人等,非法为其女儿报了名。随后,马又支持其爱人多方活动,托人,送礼。为了考出“好成绩”,考点负责人和马的爱人串通一气,为马的女儿两次改考号,三次变座次,四次换“助考”,最后从五十里外的另一个公社,请来一个学习成绩好的考生,跨区应试,为马的女儿充当“保驾”人,“帮助”考试。考试前一天,考点负责人又出面,当面交代“助考”考生要“帮助”马女答好试卷,如还有不会的考题,可找考点负责人。1977年12月15日上午,开考不到20分钟,马连宝派人给女儿送药,考点负责人将马的女儿叫出考场,借机作弊,以后几节考试也进行了舞弊活动。考试结束,马的爱人领着女儿,亲自到考点负责人家里登门致谢。随后,马连宝又授意县文教局长到地区招生办公室为其女儿奔走疏通,要求录取时给予“照顾”。
由于县委书记马连宝等人明目张胆地破坏招生制度,带头营私舞弊,造成了恶劣的影响。现已查明,故城县委有七名常委为其子女或亲属报考大中专学校进行了非法活动;县委部室、县革委科局级干部二十人,以及部分县直机关干部等,也都有舞弊行为。
经中共河北省委批准,衡水地委对马连宝等人作了严肃处理,决定给予故城县委书记、县革委会主任马连宝,以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开除党籍的处分;给予主管文教工作的县委常委、县招生委员会副主任张砚生,以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开除党籍的处分;其他犯有营私舞弊错误的干部,也分别情况给予处分。
(编辑:小诺)
文章摘自《高考年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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