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国有企业税负系私营企业平均值五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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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国有企业税负系私营企业平均值五倍多

http://www.sznews.com   2010-08-04 06:55  深圳新闻网    【字号:  

深圳新闻网讯 《国务院国资委2009年回顾》今天发布,这是国资委首次对外公开发布年度回顾,重点向社会披露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同时对社会上广为关注的央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税负、薪酬、垄断等状况进行了回应。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表示,这是国资委提高透明度,落实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的一项内容,今后将定期发布。

——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方面,《回顾》显示,2002年到2009年,中央企业的资产总额从7.13万亿元增加到21万亿元,年均增长16.74%;营业收入从3.36万亿元增加到12.63万亿元,年均增长20.8%;实现利润从2405亿元增加到8151亿元,年均增长19%。从2006年开始,中央企业向国家上缴国有资本收益,已累计上缴1371亿元。2009年中央企业完成向社保基金转持国有股55.3亿股,对应的市值为429.68亿元。

——纳税方面,2002年到2009年,中央企业上缴税金从2915亿元增加到11475亿元,年均增长21.62%,累计向国家上缴税金5.4万亿元。通过数据研究得出,国有企业的税负明显高于其他类型企业,近年来税负均值为27.3%,是私营企业税负综合平均值的5倍多,是其他企业中税负最高的股份公司的税负平均值的2倍。从资产的税收产出效率看,在占有同样单位的资产量时,国有企业提供的税收额要高于各类企业约45%;从人力的税收产出效率看,在占有同样单位的就业人数时,国有企业提供的税收额要高于其他企业约190%。

——垄断行业调整改革方面,《回顾》介绍了电力、石油化工、通信三个行业。其中电力行业,通过改革,目前华能等7家电力央企发电总量占全国总量的比重在一半左右,最大的华能集团仅占全国发电量的11%,市场准入早已放开,已形成竞争格局。石油石化行业,《回顾》指出,中央企业主要有三家石油化工企业。在世界主要50个石油生产国和石油消费国中,76%的国家是一个国家只有一家石油公司,20%的国家是不超过3家石油公司。通信行业,三家央企通过调整重组,实现了全业务经营,形成了竞争格局。

——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方面,《回顾》重点分析了电力等行业。2002—2007年,国际能源署统计的56个国家居民平均电价累计上涨76%,工业平均电价累计上涨84%。同期,我国电价涨幅仅为32%,中央电力企业做出了巨大贡献。

——环境保护方面,2009年,中央企业共投入878.4亿元实施节能减排。与2005年相比,2009年中央企业万元产值综合能耗(可比价)下降15.1%;二氧化硫排放量减少36.8%,化学需氧量减少33.04%,提前完成“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的目标。

——薪酬分配方面,央企已于2008年在4个行业试行了工资总额预算管理,4行业人均工资增长6.9%,比央企职工平均工资增长低3.1个百分点。其中,石油石化行业2008年职工平均工资增长1.52%。

——海外业务方面,截至2009年底,中央企业在境外和港澳地区投资设立的境外单位共有5901户,其中境外子企业已达4860户,境外机构1041个。 (记者白天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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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四大垄断行业薪酬增幅低于全国均值

央企薪酬似乎一直处于呼吁收入调控舆论的风口浪尖,而这也一直是国资委所提前调控的重点。

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全社会创造财富。

国务院国资委昨日发布的《国务院国资委2009年回顾》(下称《回顾》)在总结中央企业2009年履行社会责任工作时提到上述这点。

按照国资委的统计,2009年,央企实现营业收入12.6万亿元;实现利润8151.2亿元;上缴税金1.15万亿元。

国资委已经在央企内部着力推行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旨在打破实行了24年之久的“工效挂钩”的薪酬制度。昨日发布的《回顾》显示,先期执行该政策的四大行业薪酬增幅已明显低于全国平均值。

但在一份份亮丽的成绩单公布之时,却不可忽略当前关于收入分配改革呼声日渐高涨的背景。在做大“蛋糕”之后,央企能否为分好“蛋糕”作出进一步贡献,这点值得关注。

如何为分好“蛋糕”作更大贡献

国资委统计显示,2009年,央企实现营业收入12.6万亿元,同比增长6.4%;实现利润8151.2亿元,同比增长17.1%;上缴税金1.15万亿元,同比增长10.1%;资产总额超过千亿的企业有53户,比2008年增加8户;营业收入超过千亿的企业有38户,比2008年增加5户;利润超过百亿的企业有13户,与2008年持平;入围美国《财富》500强的企业30户,比2008年增加6户。

6月,受国务院委托,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向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作2009年中央决算报告时也表示,将逐步扩大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行范围,提高央企税后利润上缴比例,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政策。

按照现行规定,央企税后利润收取划分为三类:第一类为烟草、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煤炭等具有资源垄断型特征的行业企业,收取比例为10%;第二类为钢铁、运输、电子、贸易、施工等一般竞争性行业企业,收取比例为5%;第三类为中国储备粮总公司、中国储备棉总公司等政策性公司,暂不收取。

国务院今年首次向全国人大报告了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高强两会期间也表示,这一预算目前覆盖范围还比较小,只限几个行业,国有企业税后上缴比例还比较低,税后利润分配还不够规范。“今后应逐步扩大覆盖范围,提高上缴比例,规范企业税后利润分配。”

从2006年开始,央企向国家上缴国有资本收益,已累计上缴1371亿元。

不断发力调控垄断行业薪酬

2008年,国务院国资委在冶金、电力、石油石化、航空运输等4行业试行了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对控制垄断行业工资收效明显。

国资委的统计显示,当年上述四大行业人均工资比上年仅增长6.9%,比央企职工平均工资增长低3.1个百分点。其中,石油石化、电力两个行业2008年职工平均工资分别增长了1.52%和7.04%,而当年全国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增幅高达17.23%,这两大行业的工资增幅比全国平均增幅分别低了15.71和10.19个百分点。

事实上,除了工资总额调控,国资委还对工资实行了行业调控,对工资水平和工资总额实行双重调控。

据记者了解,在去年国资委已经给中央企业定下“涨薪”新规则,即除了“中高层要低于净利润增长”这一既有原则外,2009年员工工资管理要实现集团总部员工工资增长应低于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的增长;低于社会平均工资的企业职工工资可略高于企业效益增长。

在职工工资调控之外,国资委的报告显示,企业内部负责人薪酬同职工收入的差距也在缩小。

由于央企负责人的薪酬需要根据当年的考核结果到下一年才能决定。国资委的数据显示,2008年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平均水平出现了集体下降。

当年央企受国际金融危机等因素影响,企业效益首次出现了大幅下降。但国资委主任李荣融对央企负责人薪酬调控命令一直是“业绩升、薪酬升、业绩降、薪酬降”,即便出现了经营困难,但考核丝毫没有放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