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中案曝我国劳务输出业“惯例”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13:27:25
一百九十余名淘金梦者梦碎江苏

  一起合同诈骗案引出了非法经营案。

  一家劳务公司的负责人报警,称被另一家从事“对外劳务输出”的公司骗走了44万元。公安机关在侦查时却发现,报警的公司及其负责人也涉嫌犯罪。

  该公司负责人对《法治周末》直言不讳,他们确实是违规操作,但这样的中介公司到处都是,平时也都是这样操作的。

  银监会叫停银行违规收费项目

  这起非法劳务输出案中案,曝出我国对外劳务输出行业的部分内幕,也折射出这一行业亟待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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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还债不惜行骗

  “是因为对方××公司的负责人梁春玲突然不知去向,导致我无法退款,我主观上没有非法占有汇来的钱款的目的。”

  2010年7月29日上午,江苏省淮安市某区法院法庭内,一位名叫赵文的中年男子正在陈述。

  此时,坐在旁听席里的一名短发中年女子,听了这话,差点儿就站起来指责他“胡说”,但当看到前排坐着的两名法警,她还是忍住了没动。她就是赵文指的“梁春玲”,正是她在2008年10月13日向公安机关报案,称自己被赵文以对外输出劳务的名义骗去了44万元。

  2007年9月的一天,位于江苏省淮安市某商业大厦11楼的××公司里来了一名不速之客,“我想见你们经理,有一单生意,不知有没有兴趣合作”。

  梁春玲出来一看,这人面生得很,40岁左右,平头、单眼皮,相貌并不起眼,“您好,我是梁春玲,公司由我负责”。

  “我叫赵文,是扬州市一家公司的经理,我早就从同行那里得知你们公司的业务做得不错,今天来,一是学习经验,另外,我还有一笔生意想和贵公司合作。”对方说。

  据赵文说,他一直在为3家韩国企业代理研修生业务,现在急需招20余人派往韩国企业本部从事劳务。研修生业务,就是由中介公司在国内招募合适的工人,输送给外资企业,由外企以到外国本部学习的名义,派到外国本部从事劳务。

  “我因为刚送走了一批人到新加坡,目前手头上没有合适的工人。你们公司运营得不错,我想应该有这方面的储备。”赵文解释了自己选择××公司作为合作伙伴的原因。

  “我从网上查到,他的公司没有对外签约的资质,但是业内没有对外签约资质的公司多了,如果只是输送研修生,应该是可以的。”梁春玲在网上和实地考察了赵文的公司之后,觉得此事还是可行的,随后与赵文签了合同。

  两个月后,第一批共计9人的报名表被传真到了赵文的公司,紧接着是第二批、第三批,梁春玲一共传送了22名工人的材料给赵文,同时也将44万元的前期费用分3次汇到了赵文的账上。

  此后便是漫长的等待。梁春玲先后催过多次,但赵文不是找借口推托,就是避而不见,2008年11月,赵文干脆去了新加坡。

  “我一直追着他要钱,就是要不到。”无奈之下,梁春玲到公安局报了案。2010年1月24日,赵文从新加坡悄悄回国,但在广州白云机场 一入境,便被公安机关抓获。2010年5月13日,赵文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起诉。

  据了解,赵文这样铤而走险,不过是因为此前他做的两单日本研修生业务全部以失败告终,他收了30多万元的前期费用,却没有把一个人送出国,为了退款,他打起了冒用韩企的名义搞一笔钱用于还债的主意。在网上找了一阵之后,梁春玲所在的公司成了他的目标。

  报案人也被判刑

  就在赵文被立案侦查不久,梁春玲也被刑事拘留了,2009年12月被法院判处几个月有期徒刑。旁听赵文被公诉一案的庭审时,梁春玲刚刚刑满释放。

  梁春玲曾经是公务员,还曾做过某部门的负责人。1996年,她辞职下海,做起了劳务中介。开始只是为国内企业提供劳务,自2005年开始,开始了对外输出劳务,“那时做的都是韩国企业的研修生,每年能送出去100多人吧”。

  正是这每年送出去的100多人,让梁春玲在业内小有名气,因此,当她于2007年在网上发出招聘护工到韩国工作的消息后,一时间,不少劳务中介公司与她联系。

  “我的同乡就是通过梁春玲所在的公司到韩国做劳务的,她回来告诉我,赚了不少钱。这次看到招聘广告,我就马上通知了所有我能联系到的亲友、同学。”25岁的小郑才开始做劳务中介,就为自己发现了这条致富信息而激动不已,她一次便提供了9人的名单,并向梁春玲支付了前期费用9万元。

  除了一些中介公司提供的人员以外,也有个人找上门来的,家住江苏省连云港  市的李丽便是一个。“2007年10月,我在互联网上看见淮安市××公司的招工简章,就根据网上留的联系方式和地址找到了他们。当时是梁春玲接待的我。”

  梁春玲给李丽看了宣传资料,又让她看了挂在墙上的营业执照和外贸局颁发的允许做劳务的许可证,某电视台颁发给公司的“守诚信先进单位”牌匾,以及通过她们输送到韩国的工人在韩国的照片。

  在得知拿到韩语证书后保证6个月内就可以去韩国打工,李丽向梁春玲交纳了15000元前期费用。

  但这“保证”一下子就过了两年,交纳了费用的190多人直到现在还没有出国,大部分人也没有得到退款。

  原来,这次是梁春玲和韩国某福利社联系的出国劳务事宜,而梁春玲的公司也没有对外签约的资质,为了应对检查,她在与韩方企业口头约定之后,又找到了国内一家有资质的公司,请该公司与韩方签订了一份合同,再由该公司给她一份为韩方企业招护工的委托书。

  但梁春玲百密一疏,她要求该公司出具委托书时将时间提前,可是该公司成立于2008年7月,而委托书上的时间却是2008年5月。

  “据我所知,国内很多从事对外劳务输出的公司都是这么操作的。因为没有资质,就自己先谈好,再找家有资质的公司代自己签约,然后下个委托书就好了。”梁春玲直言不讳,“我们收的前期费用算是少的了,一般中介公司从事对外劳务输出,送一个人出去就能赚三四万元,我一般也就赚5000元到1万元。”

  按照梁春玲的说法,她要等赵文把钱赔给她之后才可以“清账”。但等待并不乐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