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华元与南都往事-搜狐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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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华元与南都往事

来源:环球时报-环球网 作者:胡剑龙 2010年08月02日13:58我来说两句(543)复制链接打印

  王华元与南都往事

  来源:《财经》杂志

  涉嫌受贿771万余元,另有895万余元巨额财产不能说明来源。这是继广西李思潮之后、中国第二位落马的省级纪委书记王华元所面临的指控。

  2010年7月14日,山东省枣庄市中级法院一审王华元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王的犯罪细节横跨其1998年至2009年担任广东省纪委书记、浙江省纪委书记期间,主要集中在广东任内。

  11年高调反腐,11年自身糜烂。王华元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的监督者,曾主管禁赌工作,却受“公海赌王”连卓钊邀请“多次到境外赌博”,其一次赌博输掉150万元,即由连卓钊与原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刘友君各代为支付50万元,另有商人付给刘友君150万元获得结识王华元的机会。

  但公众更关心的,是这11年当中,因王华元之手而发生的一桩公案——“南方都市报系列案”(下称南都案,参见《财经》2004年第6期“南都案一审开庭”、第11期“南都案出现显著变数”,2008年第4期“喻华峰减刑出狱”)。

  曾因2003年报道孙志刚之死、SARS疫情而声名鹊起的《南方都市报》(下称南都),却在同年迎来针对其高管的集体整肃。2004年6月15 日,广州市中级法院对南都案终审判决,确认了一审的定罪,但量刑略有减轻:南都原总经理喻华峰的量刑从有期徒刑12年改判为8年;上级主管单位南方日报原调研员李民英从有期徒刑11年改判为6年。同案的南都原总编辑程益中、原分管财务的副主编邓海燕被广州东山区检察院以“不予起诉”释放。

  这场充满瑕疵的司法审判,权力如影随行,而彼时主管这一领域的广东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王华元上下其手,并借用各方钳制媒体之势力,成为南都案的主导者之一。此案一度引起经济学家、法学家的大声疾呼,更有老干部出面斡旋,均无改最后审判。

  如今喻华峰、李民英均已出狱,而权倾一时的王华元却身陷囹圄。数年后将两种命运轨迹重叠置于阳光下透视,一场悲喜剧清晰可辨。而王华元案的法治悲剧在于,他在任时可以通过权力控制南都案的最终判决,使受刑者无法申诉;当他自己走上被告席,亦只能低调接受审判,难获司法程序的完整与透明。

  王华元之手

  南都案发端于2003年6月,与该报有业务往来的300多家广告客户被问讯。当年12月18日起,南方日报报业集团分管南都的社委李民英、南都原总编辑程益中、总经理喻华峰及财务主管邓海燕先后被带走调查。

  创办于1997年的南都系中共广东省委机关报《南方日报》的子报,其2000年利润额取得突破后,行文大胆,批评性报道渐成中国报业一景。

  王华元于2002年3月擢升为广东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成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