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文官服饰之美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19:44:18
李怡 马琳
唐代近三百年间,创造了辉煌灿烂的文明成果,达到了封建社会的繁荣时期,经济进步、文化发达,颇具时代风尚的文官服饰无疑是其中一道亮丽的风景。唐代文官服饰质料优良、色彩华丽、纹样精巧,并在此基础上追求着装的整体效果,深刻体现了自然和谐之美,然自然美并非孤立存在,是与社会伦理观念紧密相联的:服饰的质料、色彩、纹样尽管取之于自然,形制、饰物等却不是随人可用,由其等级地位所决定,强调自然美与伦理美的统一。
伦理美,即唐代文官服饰强调与身份等级相一致,以封建伦理道德原则作为衡量服饰美丑的标准。由于中国自汉代以来即为文官治理天下,故其服饰之政治性、伦理性极强,以达到助人君、顺阴阳、明教化、辨贵贱的目的。唐代文官服饰等级森严,不可逾越:祭服以冕旒、章纹数量,朝服、公服以饰物的种类,袴褶服和常服以色彩、佩饰等区别尊卑,朝廷亦通过行政手段加以维护。无论是历史的沉积还是大唐王朝的不懈努力,凡此种种,都从不同角度强化着唐人服饰审美观念中的社会伦理色彩,美的服饰必须与上下等级贵贱相适应,否则就是丑陋的。
细究起来,唐代文官服饰以伦理道德为美的风尚,是自古以来服饰被视为“顺天道”之术,儒家“天命观”思想的体现,同样,儒家对“天道”的认识以及与此相关的“天人感应”等理论对古代服饰的影响也是极为深刻的:一方面,它竭力维护古制中与此相关的服饰,另一方面,也有不少新的创造,从而对唐代文官服饰的色彩、纹样、饰物等装饰理念的形成产生了直接影响。
在服饰色彩方面,一方面服色被分为正色与间色,重正轻间,以此体现尊卑。古时以纯色为正色,两色相杂为间色,正色通常指青、赤、白、黑、黄五色,用于衣服表层或上衣。间色,相对“正色”而言,为不纯正的五种颜色,分别指绿、红、碧、紫、骝黄五色,因由青、赤、白、黑、黄等五种正色调和相间而成得名,多用于衣服的衬里或下裳,后泛指五种正色之外的任何颜色。唐代文官大礼服严格遵循古制:祭服青衣纁裳,青为正色,纁乃浅绛,为间色;朝服、公服均为绛色,绛乃大赤也,为正色。普通礼服袴褶服、常服则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尤其是将赤黑之间的紫色和赤白之间的绯色,由原来卑贱的象征转化为富贵的标志。韩愈《送区弘南归》诗云:“腾蹋众骏事鞍鞿,佩服上色紫与绯。”
另一方面以服色顺应方位。方色,亦称“五方色”,方域之色,以青、赤、黄、白、黑五种颜色代表东、南、西、北、天、地等诸方位,并将其施于大礼服。唐代文官祭服青衣纁裳即效法帝王玄衣纁裳,以象征天地之属,其所装饰的玉佩亦与方位相应。
在服饰纹样方面,祭服的章纹古已有之,唯作为文官常服的纹样以花鸟图案为主,它集象征性、寓意性与装饰性为一体,颇具大唐风格。然而,这些花鸟纹样同样承载着儒家的伦理观念,突出表现在唐廷以花鸟纹饰体现尊卑等级,如德宗时期规定,以鹘衔绶带、雁衔仪委为节度使、观察使常服等。花鸟纹饰以形象、生动的外表,昭示着唐代官品的差异,体现着“君之威、臣之重、民之仰”的正统理念。此外,在服装饰物方面,以佩饰等反映“符应”。服饰本是人为之物,但也往往被赋予“符应”的意义,或是祥瑞,或是灾异,而唐代文官常服幞头、腰佩鱼袋等均被赋予此等寓意。
自然美,即唐代文官服饰注意服饰质料、色彩、纹样等形式因素与自然的统一,并追求服饰的整体和谐之美。中国古代强调服饰的社会性质,强调从伦理角度对服饰进行审美,这种以伦理为中心的服饰思想虽然通过官方颁布的舆服制度加以推行,然而也是通过服饰本身所具有的自然美呼唤人们的审美兴趣,进而从心理上认可并接受。
唐代经济的繁荣,纺织印染工艺的发达为服饰发展奠定了厚实的物质基础,作为国家核心权力的文官集团,服饰更是唐服中的精品,其美妙外表的形成与大自然有着密切联系,不但服饰的质料取之于自然,服饰形式、色彩、纹样等等也都是唐人不断观察利用自然的结果:从祭服上绘制的九章纹,到常服的花鸟纹样;从最初受鸟兽冠角的启发而出现并沿用至唐朝御史所戴的獬豸冠,到以鱼或龟为原形的佩饰鱼符、龟符等等,无不反映出唐人开发自然、利用自然来美化自身的聪明才智和以自然为美的服饰时尚。
同时,以效法自然为美的服装倾向也不是仅从某一方面显现出来的,而是通过服饰的质料、色彩、纹样、形式等全方位地表现出来,即唐代文官服饰的美学效果出于一个完整的设计考虑。其中,最能体现服饰整体美化效果的莫过于常服,该服在传统深衣基础之上加以改进,并适时地融入异域风格,圆领、窄袖、袍下施襕,通体相连,色彩上亦是上下一致的单一色调,同时,出于实用的考虑,系束腰带,首服、足服为纯黑之幞头和六合靴,这些附件既可对常服起到加固作用,又与其本色互相映衬,产生对比统一的装饰效果。
上衣下裳的服装在唐代主要用于祭服,此类服饰尽管“衣”、“裳”相分,但是追求多样统一的美学效果表现得也很明显。祭服是色彩最为繁杂的上衣下裳,它严格地遵循传统服饰要求,分为上青下纁两大色调,同时,其上绘绣有不同形态的章纹图案,这些图形各有色彩,很容易产生混乱或与主色调冲突,但是,经过对色彩明暗、形态大小、分布疏密做精心安排之后,众多图纹不但不显其乱,反而在青、纁两大基本色的衫托之下主次分明、互相贯注、彼此呼应,在多样中见统一,在对比中见和谐,产生非同凡响的美学效果。
唐代这种以自然为美的服饰思想,其哲学基础是中国千百年来形成的“天人合一”观念,其社会基础则与炎黄子孙在长期实践中对自然的改造利用密切相关,同时也与中华民族从氏族公社到封建社会长期以农业为基本生产方式,形成了对大自然高度重视的民族心理有关。另外,唐代文官服饰注重在多样统一中创造自然和谐的服饰之美的审美习惯,也是古已有之的朴素的辩证思想在服饰美学领域的具体表现。从《老子·检欲》:“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到《国语·周语下》:“夫乐不过以听耳,而美不过以观目。若听乐而震,观美而眩,患莫甚焉”,从《周易·系辞下》:“物相杂,故曰文”到《淮南子·说林训》:“绣,以为裳则宜,以为冠则讥”,都反映了中国古代一直在寻找一种与人的生理需要相适应的审美尺度,均主张只有将不同的声音、物品、味道等各种因素有机地结合起来,才能使人感到和谐、适宜,反之,只有一种味道、一种色彩、一种形态的事物则是单调而枯燥的。然而,应该指出的是,唐代文官服饰的自然美是与社会伦理观念紧密相联的,既以自然为用,更注意自然对人具有“正德”这样一种精神意义,将自然之美与伦理之美加以统一。
(资料来源:《中华文化画报》2005年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