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权脉:黑金帝国垄断开采 十多位官员落马3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16:02:26

[导读]两名省级政要与至少十名基层官员落马背后,一个垄断黄金开采的“黑金帝国”横行“中国金州”多年,映照行政权力、市场化矿权和农民土地权的长期矛盾与屡次冲突。

 

三任黄金局长受审

罗氏黄金家族发家之际,晴隆县三任黄金局局长杜碧文、陈代华(代理)、杨兴隆相继落马。

早在2006年10月,贵州省国土资源厅组织开展对晴隆县黄金矿山违法占地、开采和越界开采清理整治,对晴隆县的无证矿山进行全面捣毁、取缔。这一整治反而成为黄金局长新的寻租机会。

2007年2月,杜碧文履新晴隆县黄金局局长。同年6月,罗飞找到杜碧文,提出将荣昌金矿挂靠碧康金矿后自己开采,给杜碧文荣昌金矿30%的干股,杜碧文应允。杜碧文随后召集副局长陈代华、矿山管理股副股长聂玉江等人召开局长办公会议,通过了三个扩能扩界文件。

2007年7月16日,杜碧文因交通肇事被停职,副局长陈代华主持黄金局工作。杜碧文住院期间收受矿主张朝贵1万元,陈代华则收受矿主兰平等10万元。

新一任黄金管理局局长杨兴隆于2007年12月接替。上任仅一周,杨兴隆、陈代华受黔西南州黄金管理局局长兰昭耀要求,为其堂弟兰平开采黄金提供帮助,获得25万元贿赂。

县黄金管理局此前还建立了专门的小金库,其中一笔是陈代华代理局长期间,收受矿主张朝贵感谢费3万元、黄彪9.6万元、陈怀柱5万元等。杨兴隆上任不久,动用小金库22.6万元买了辆雪佛兰科帕奇越野车。

“8·21晴隆黄金专案”调查组认定,晴隆县黄金管理局存在违规行政,于2007年5月至8月曲解县委常委会本意,擅自同意一些无证金矿和采矿证已过期的金矿纳入紫马、碧康、后头菁等有证矿扩能扩界范围,造成这些非法金矿实际“挂靠”在有证金矿,购买氰化纳进行生产,晴隆县黄金局还对这些所谓新增矿点确定了生产任务。此外,还非法批准有证矿山矿渣承包转让,谋取好处。

对应于三任黄金局长的落马,非法采矿乱象蔚然成风,政府对此整治屡屡无疾而终。

据现行规定,一家合法的黄金开采企业应同时拥有《开采黄金矿产批准书》《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其中第一证归工业和信息化部审批颁发,中间三证由省级国土资源、安监、环保部门分别审批,最后一证归所在地的工商局颁发。

行业通行“潜规则”中,大多数黄金企业并不办理土地使用证,但国土资源部门可据此监管。此次“8·21晴隆黄金专案”专案组,即是以非法占用农地、非法采矿将晴隆县百余名的黄金矿山业主一网打尽。

实际上,晴隆县国土部门从一开始便失职,使得众多金矿违法设立在农用地上。该县施行的“土政策”中,规定黄金矿山企业临时征用土地,只需要和当地农户签订补偿协议,报县黄金管理局等部门备案即可。这与国家法律法规明显相悖。

自1993年以来,晴隆越界开采、非法出租、转让采矿权等现象时有发生,虽然进行了多次大规模清理,但效果不佳。仅2006年即有三次专项整治,共取缔无证非法金矿(点)41个,仅存五家黄金企业——它们具备三证,其他手续空缺。其中罗飞等五名矿主被处以罚款2315余万元。

然晴隆县黄金管理局一面行打击之举,一面带头违规。加之这一阶段一再攀升的金价,非法开采再度死灰复燃,并有愈演愈烈之势。

一个不可规避的事实是,贵州省各级政府相当长时期内,只重视打击可能引起重大安全死亡事故的非法采煤窝点,对不大可能出现安全死亡事故的黄金矿山非法开采则睁只眼闭只眼,治标不治本。

无论规模矿山还是私采小矿,在选冶时均需大量使用剧毒氰化纳,以及采矿时与金伴生的重金属会析出,如处置稍有不慎,尾矿库中含氰、含重金属废水对地下水、地表水均极易造成污染。2006年12月27日12时20分,贵州紫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贞丰县水银洞金矿尾矿库子坝发生塌溃事故,约20万立方米尾矿下泄,造成1人轻伤,下游两座水库受到污染,其中,约17万立方米尾矿排入小厂水库(废弃水库),3万立方米尾矿溢出小厂水库后进入白坟水库(农灌水库)。“当时要不是我们处置及时,肯定会酿成第二个‘松花江污染事件’。” 黔西南州州长陈鸣明告诉《财经》记者。

2007年11月27日,在贵州省专门召开的资源开发中损害群众利益和破坏生态环境情况通报会上,当时一位省委副书记和一位副省长点名指出晴隆县黄金矿山用地破坏环境、森林植被等问题,最终亦不了了之。

黔西南州原黄金管理局生产建设科科长张永志告诉《财经》记者,晴隆黄金案爆发后,全州47个有证矿山全部停业整顿,其中,晴隆县的12家永久被关停。但当地矿主也向《财经》记者透露,晴隆县主要领导2008年初仍提出要“小矿合大矿,大干快上”,继续给有证无证矿山下达生产任务。

“排外”与分羹

从上世纪70年代以来,贵州省地矿局十余个地勘单位在黔西南州勘查黄金。截至2008年底,全州探明较易开采的黄金氧化矿储量37吨(晴隆已探明金矿均为氧化矿),而较难开采的原生矿储量则超过其十倍。截至2008年底,氧化矿消耗殆尽。

2008年全州实现黄金产值14.85亿元,上缴税金1.435亿元,其中烂泥沟金矿、水银洞金矿、紫木凼金矿三大原生矿为1.4275亿元,其余矿山仅为75万元。

整个“十五”期间,黔西南州黄金产业年均增速达39%,位居全国首位。在这场财富盛宴中,也想分羹的央企中国黄金总公司、外资企业成为本土势力共同的排挤对象。其中特大黄金矿藏——黔西南州贞丰县烂泥沟金矿即是明证。

烂泥沟金矿已探明黄金储量163.395吨,占全州成矿片区金矿总量四成以上。2000年3月,贵州省烂泥沟金矿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烂泥沟公司)注册成立,注册资本100万元,其中中国黄金总公司贵州有限公司出资51万元,贵州省地质矿产资源开发总公司出资24万元,黔西南州黄金公司和贞丰县黄金公司分别出资12.5万元。依次代表国家、省、州、县四级。

2002年7月8日,注册于澳大利亚的澳华黄金公司(2009年被加拿大埃尔拉多黄金公司收购)与烂泥沟公司合资的贵州金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宣告成立,注册资本3500万美元,投资总额9840万美元。此后不久,公司更名为贵州锦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锦丰矿业),其中澳华黄金占85%股份,负责资金、技术等,中方侧重于办证等前期工作,占15%的股份。

得益于外商身份,锦丰矿业起初享有诸多税费减免及西部大开发各项优惠政策,如可免地税10年-15年等。因其基本不能为当地创造税收,所以地方政府对此项目颇多抵触。

2003年澳华黄金计划开采烂泥沟金矿之际,当地村民突然发难阻止金矿的开采,出现多次堵门、堵路事件。事后据知情人士透露,农民土地权在这一过程中并无任何保障,他们的维权却给地方势力利用——地方政府从中获得200万元的省级环境补贴,不能参与金矿分成。

在黔西南州2009年的40多亿元财政总收入中,黄金贡献为1.62亿元,而当年仅煤矿贡献近10亿元。黔西南州州长陈鸣明对《财经》记者称,黄金对当地的贡献远远比不上对当地资源、环境造成的伤害。

2003年7月,贵州省政府为平衡省、地两级利益,组织了四次由当时分管矿产资源的副省长牵头,省国土资源厅、省地质矿产开发总局、省发改委、省环保局、省财政厅和黔西南州政府参加的联席会议,主题正是分配问题。多方博弈最终达成分配协议——贵州省每年7000万元,黔西南州每年3500万元,金矿所得税收黔西南州提留35%作为环境整治和补偿费用。

事后来看,作为维权一方的农民很难成为这一利益的分享者。

锦丰矿业负责人告诉《财经》记者,争执的最后,公司任何一项税费优惠政策均未免除。2008年烂泥沟金矿产值9.08亿元,上缴税款7275万元;2009年产值11亿元,税款1亿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