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小平指示“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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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小平指示“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始末
2010年08月02日 09:40 凤凰网专稿 【大中小】 【打印】共有评论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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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改革开放后的第一次“严打”是由一桩震惊全国的暴力性犯罪事件引发的。1983年2月12日,农历大年三十,在辽宁省沈阳市偷窃并被发现的王宗玮、王宗方兄弟制造了数人死亡的枪案,开始了一场由北到南的大逃亡,并在流窜数省过程中不断制造新的血案,杀死了几十人,打死打伤十几名警察,一时引起全国震动。
凤凰卫视7月30日《腾飞中国》节目播出“重庆打黑除恶行动”,以下为文字实录:
何亮亮:改革开放后的第一次“严打”是由一桩震惊全国的暴力性犯罪事件引发的。1983年2月12日,农历大年三十,在辽宁省沈阳市偷窃并被发现的王宗玮、王宗方兄弟制造了数人死亡的枪案,开始了一场由北到南的大逃亡,并在流窜数省过程中不断制造新的血案,杀死了几十人,打死打伤十几名警察,一时引起全国震动。
气焰如此嚣张的案子,犹如黑社会作案,在共和国历史上还是第一次,警方对“二王”的追捕时间长达七个月零六天,直到1983年9月18日,动用了边防军队,“二王”在江西省广昌县境内被击毙。
面对当时逐步恶化的治安环境和薄弱的刑事侦查力量,邓小平在北戴河召开会议,第一次做出了“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的指示,全国范围内展开了声势浩大的严打斗争。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流动性的空前增强,当代中国的黑社会也在发展之中,黑社会势力往往都与权力部门结合,在一些地方形成了所谓“黑白共治”,重庆即是一个典型。
2009年6月,重庆“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共揪出了17名“保护伞”,包括巨贪,重庆原司法局长文强也落网,他所庇护的诸多黑帮分子也为人们所知,其中包括文强的弟媳,有“黑帮教母”之称的谢才萍,组织社会闲散人员,刑满释放人员20余人,通过开设赌场、聚众赌博、非法敛聚钱财。
有坊间称之为“最有钱的黑老大的陈明亮,伙同他人以处于重庆市繁华中心地带的云梦阁和大世界酒店为据点,组织大量妇女卖淫,非法组织境内私营企业家到澳门去赌博,庇护组织成员贩卖运输毒品等等。
今年4月,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重庆“涉黑”案件审判白皮书》显示,“打黑”审判共涉及24个黑社会性质组织,这些组织又有13个注册成立了公司或者是企业,比重达到了54%,公司规模达到3家以上的有5个,资产亿元的以上的达到了5个。
黑社会性质组织以公司面目向合法经济领域渗透,或表面以合法企业形式存在,实际是从事黄赌毒,高利放贷等违法犯罪活动,或以违法犯罪手段实现垄断经营,并在不同程度实施了故意杀人、绑架、敲诈勒索、寻衅兹事非法拘禁等暴力犯罪,表现出了“涉黑”犯罪的新特征。
公司化“涉黑”组织,它的组织和领导者以及首要分子“一人两面”,具有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等合法身份,黎强等部分涉案被告人还取得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