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盗墓史上的“死人复生”之谜- 倪方六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7 15:34:47
盗墓一直是个有趣的话题,北京《法制晚报》前天就此对我作了一个专访。今天,就接着以前的话茬,继续聊盗墓——中国古代盗墓史上常见的死人复生现象,是真的,还是假的?

行文前,先聊点我自己听到的事情。当年大概我还是学龄前年龄吧,族中有一个靠以接生为业的老太婆,她那时已七十多岁了,走东庄去西庄,肚子里的故事多得说不完。她讲过一个她年轻时遇到的奇事。一次,她去十里外有钱的大富人家帮主人的儿媳妇接生。事毕,按风俗要吃红鸡蛋。这户人有一个待嫁的小姐,嘴馋,在红鸡蛋煮好后,也剥了一个,连蛋黄整吞了一下,结果一下子噎死了。主人很疼爱小姐,便将她生前的金银宝物、华丽服饰等贵重物品都陪葬了。这引起了附近一个盗墓贼的注意,七天后盗墓贼就将坟偷偷地挖开了。因为尸体僵硬,为了取其身上的宝物,只得把尸体扶起来。不想,这尸体却咳嗽一下,从嘴里喷出了一个鸡蛋黄,紧接着尸体喊了声“我妈妈”,活了。这把盗墓贼吓得半死,以为诈尸了。后来确认小姐真的不是鬼,便她扶出了棺材······主人很感激盗墓贼,后来还送了不少金元宝给他。
在中国古代盗墓史上,像这样因为盗墓,死者得以复生的故事,散见于各类正史、野记中。有的甚至十分离奇,埋葬了十年、几百年的人都能尸体不腐,最终复活。
在隋唐以前,特别是东汉之后的史书中,这方面的记载比较多。如《后汉书》,第27卷是专门记录当时发生的男人变女人,孕妇生了双头小子这类奇闻怪事的,分射妖、龙蛇孽、马祸、人痾、人化、死复生、疫、投蜺等几大类。“死复生”的记录有好几条,其中,有一条是这样的:“建安四年二月,武陵充县女子李娥,年六十余,物故,以其家杉木槥敛,瘗于城外数里上,已十四日,有行闻其頉中有声,便语其家。家往视闻声,便发出,遂活。”
《后汉书》与《汉书》相对应,是记载东汉190多年间历史的一部正史。此书的特点是,“简而且周,疏而不漏”,编撰者为南朝时史学家范晔。据记载,在范晔的《后汉书》成书前,有关东汉的史书有18种版本之多。范版东汉史书问世后,其它诸家逐渐被淘汰,可见《后汉书》是得到学术界公认的。那么,范晔笔下所记“李娥复生”一事是否可信?
联系一下事发的时代背景,“李娥复生”一事,还是有一定可信成分的。“建安四年”,为公元193年,当时的皇帝是东汉末帝刘协,即历史上的汉献帝。时天下大乱,董卓专权。刘协本人就是董卓废了少帝刘辩后,由董卓拥立的。由于兵荒马乱,民不聊生,盗墓现象十分严重。不论是军人,还是老百姓,都把陵冢当成了“地下银行”,没有钱花的时候就会想到去挖几座坟。曹操在军中设“发丘中郎将”、“摸金校尉”,专营盗墓,就是这个时期。所以,这一时期与盗墓有关的趣闻相对比较集中。李娥墓被盗而复生的故事,便侧面反映了这个年代民间盗墓现象。

此事后来到了小说家的笔下,就有情节了。鲁迅在其《中国小说史略》里曾提到一本书,唐人焦璐辑录的《穷神秘苑》。焦璐在这本书中,把“李娥复生”的故事说得很动人:
汉末,武陵妇人李俄,年六十岁,病卒,埋于城外,已半月。俄邻舍有蔡仲,闻俄富,乃发冢求金。以斧剖棺,俄忽棺中呼曰:“蔡仲护我头。”仲惊走,(“走”原作“便”。据明抄本改。)为县吏所收,当弃市。俄儿闻母活,来迎出之。太守召俄问状,俄对曰:“误为司命所召,到时得遣。出门外,见内兄刘文伯,惊相对泣。俄曰:‘我误为所召,今复得归。既不知道,又不能独行,为我求一伴。我在此已十余日,已为家人所葬,那得自归也。’文伯即遣门卒与户曹相闻。答曰:‘今武陵西界。有男子李黑,亦得还,便可为伴,兼敕黑过俄邻舍,令蔡仲发出,于是文伯作书与儿,俄遂与黑同归。”太守闻之,即赦蔡仲。仍遣马吏,于西界推问李黑,如俄所述。文伯所寄书与子,子识其纸,是父亡时所送箱中之书矣。
上文头几句的大概意思是,汉朝末年,武陵有位妇人叫李俄,六十岁那年病死,埋葬在城外已经半个月了。这时,李俄的邻居有个叫蔡仲的,听说她家富足,就去挖墓寻找金银。他拿斧子劈向棺材,忽然听见李俄在棺材中喊道:“蔡仲,当心砍了我的头!”蔡仲吓得转身就跑······宋人李昉等编著的《太平广记》也收录了此故事,列入第375卷“复生一”中。

图:《太平广记》封面
《太平广记》共有12卷(第375-第386卷)均是谈“再生”故事,其中第375卷是专门记录与“发冢”有关的复生现象,共有20例。值得注意的是,与“李娥复生”发生的时代背影一样,这些故事也多发生的东汉末年至魏晋南北朝时期,可见这段时间里民间盗墓的严重程度。
《太平广记》中有一则“范明友奴”再生的故事,史书上也曾有记载,“汉末人发范明友冢。家奴死而再活。”这里的“发冢”就是盗墓。范明友是汉武帝时的名将霍光的女婿。据说这个家奴复活后,其所讲霍光家事,与《汉书》所记相符合,令人称奇。“范明友奴”的故事,出自东晋人张华编撰的《博物志》,这部书与《搜神记》一样,也是一部志怪类文学作品。
《博物志》还记录了一个宫女“死而复生”的故事。汉代末年,关中时局大乱。这时,盗墓贼掘到了一座西汉宫女的坟冢,打开后发现,那宫女竟然还活着。出来之后,她恢复得象原来一样。这个宫女因为盗墓复活,魏国郭太后听说后,觉得有趣,便将这名宫女收到宫中,做她的侍女,十分爱惜。郭太后有时问她西汉时的宫里的事情,这个宫女也能说得清清楚楚,时间顺序都不会错。郭太后去世后,这个宫女因悲哭过度而死。这则故事正史上有记载,《晋书》(志第十九)、《宋书》(志第二十四)均有记载,“时又有开周世冢,得殉葬女子,数日而有气,数月而不能言,郭太后爱养之。”
《搜神记》的作者于宝(283-351,说明:也有作品上称“干宝”,并为读者常见,不少网友也再三指正,为了防止有学生看我的博客,而填错了高考统一答案,下一律易为“干宝”),字令升,祖籍河南新蔡,所处时代与《博物记》编撰者张华一样,同处东晋时期。而干宝萌生写作在今天看来荒诞不经的《搜神记》,则是因为发生在他家里的一件亲生亲为的“复生”事件。干宝的父亲干莹,生前任丹阳县丞。他有个宠爱的婢女,干宝之母很嫉妒她。干莹死后下葬时,干宝的母亲乘这位婢女不注意,将她推入干莹的坟中陪葬。当时干宝和弟弟尚幼,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十多年之后,干宝的母亲死了要与父亲干莹合葬。当挖开坟后,怪事出现了,当年那被活埋的婢女趴在棺材上,象活人一样。干宝用车将她拉回家,一天之后苏醒了过来。她告诉干宝,在阴间干莹对她恩爱如旧,也不觉得不舒服。据说,不久这位婢嫁了人,竟然还生了儿子。除了父亲的宠妾复生一事,干家还有发生过一怪事。干宝的哥哥因病气绝,但奇怪的是,死后尸体一直不冷,几天后竟复活了。由于受这两个事件的影响,干宝开始“搜奇记逸”,广录当时在民间流传的各类奇闻怪事,遂成中国古代小说史上的著名作品《搜神记》。

图:干宝父妾被埋葬十年后复生的故事流传很广
唐人萧吉编撰的《五行记》收录了干宝家发生的这件事情。其实这则“干宝父妾”的故事当年广泛流传,正史自然不会漏了记载。现在大家见到的多见于《太平广记》,易名为“于宝家奴”。

中国古代的志怪小说很多,仿《山海经》而作的《神异录》也是这种类型。《神异录》中收录了一则“邺中妇人”的故事,讲的是隋末起义军将领窦建德盗墓时遇到的一桩奇事。窦建德当年起事时,在没有资助、粮食的情况下,为了维持义军的日常开销,只好仿效曹操,盗墓掘宝。不知是天意还是巧合,窦德建竟然盗到了曹操儿子魏文帝曹丕皇后的宫女墓。开棺后发现,里面有一个20来岁的女子,脸蛋十分漂亮,就像活着一样躺在棺村内。当时一看看她穿着的衣物和陪葬品,窦建德就知道不是当时人。怪的是,葬于三百年前的宫女,三百年后竟然活了。不一会儿,竟然能喘气。再后来,窦建德将她带回军中调养了一番,她自称是曹丕皇后的宫女,便收做了房妾。更怪的是,李世民后来听说了这件事后,竟然要此霸占此女,要她做后宫妃子。此女说,是窦建德救了她,才让她有了今天,这再生之恩不能忘记。据说,在遭到拒绝后,李世民还觉得很伤心呢。
原文这样:窦建德,常发邺中一墓,无他物。开棺,见妇人,颜色如生,姿容绝丽,可年二十余。衣物形制,非近世者。候之,似有气息。乃收还军养之,三日而生,能言。云:“我魏文帝宫人,随甄皇后在邺,死葬于此。命当更生,而我无家属可以申诉,遂至幽隔。不知今乃何时也。”说甄后见害,了了分明。建德甚宠爱之。其后建德为太宗所灭,帝将纳之。乃具以事白,且辞曰:“妾幽闭黄壤,已三百年,非窦公何以得见今日,死乃妾之分也。”遂饮恨而卒,帝甚伤之。
据《三国志》记载,曹丕的皇后确实姓甄,为当时上蔡令甄逸的女儿。汉献帝延康元年(公元220年)二月,曹丕称王。六月南征时将甄氏留在了邺地。黄初二年(公元221年),因为失宠于曹丕,甄氏颇有怨言,嫉妒其他嫔妃,这惹得曹丕十分生气,派人将她赐死,葬于邺。依此复活宫女所说,“随甄皇后在邺”,与史实并无二致。
对于李世民霸占此复生宫女做妃子一事,也可以从史书上找到蛛丝马迹。《新唐书》记载,窦建德就是为时为秦王的李世民剿杀。当时李世民派秦叔宝出阵,将窦建引了出来,结果窦建德一惊一犹豫,被打成重伤,遭生擒,后被斩于长安。窦死后,其家眷都被李世民给“没收”了,很可能这个宫女就是这个时候让李世民看上的,但这事想来确实还是太荒诞了。
除了上面提到的,史书中所记与发冢有关的复生故事还有不少。兹辑录一些如下——
惠帝世,杜锡家葬而婢误不得出,后十年开冢祔葬而婢尚生。始如瞑,有顷渐觉,问之,自谓再宿耳。初,婢之埋年十五六,及开冢更生,犹十五六也,嫁之有子。(《晋书·志第十九》)
明帝太和三年,曹休部曲丘奚农女死复生。(《晋书·志第十九》)
晋武帝咸宁二年十二月,琅邪人颜畿病死,棺敛已久,家人咸梦畿谓己曰;“我当复生,可急开棺。”遂出之,渐能饮食屈伸视瞻,不能行语,二年复死。(《晋书·志第十九》、《宋书·志第二十四》)
太原人发冢破棺,棺中有一生妇人,问其本事,不知也,视其墓木,可三十岁。(《晋书·志第十九》、《宋书·志第二十四》)
孙休永安四年,安吴民陈焦死七日复生,穿冢出。干宝曰:“此与汉宣帝同事,乌程侯皓承废故之家,得位之祥也。”(《晋书·志第十九》)
这些历史记载在《搜神记》、《博物志》、《神异录》、《太平广记》、《穷神秘苑》这些志怪小说里多能找到,但都被文学化,显得荒诞不经。除了盗墓时出现的“复生”故事,还有主动“发冢”而捡回一条命的记载——
献帝初平中,长沙有人姓桓氏,死,棺敛月余,其母闻棺中声,发之,遂生。(《后汉书·志第十七》)
光启元年,隰州温泉民家有死者,既葬且半月,行人闻声呼地下,其家发之,则复生,岁余乃死。《新唐书·志第二十六》
元康中,梁国女子许嫁,已受礼娉,寻而其夫戍长安,经年不归,女家更以适人。女不乐行,其父母逼强,不得已而去,寻得病亡。后其夫还,问其女所在,其家具说之。其夫迳至女墓,不胜哀情,便发冢开棺,女遂活,因与俱归。后婿闻知,诣官争之,所在不能决。秘书郎王导议曰:“此是非常事,不得以常理断之,宜还前夫。”朝廷从其议。(《晋书·志第十九》)
上面这三则记录中,最奇的当数第三则。《搜神记》中有“河间女子”,与此则相似,怀疑就是由这故事改编的:
晋武帝时,河间有男女相悦,许相配适。而男从军,积年不归。女家更以适人。女不愿行,父母逼之而去。寻病死。其夫戍还,问女所在。其家具说之。乃至冢,欲哭之叙哀,而不胜情。遂发冢开棺,女即苏活。因负还家,将养平复。后夫闻,乃诣官争之。郡县不能决,以谳廷尉。奏以精诚之至,感于天地,故死而更生。是非常事,不得以常理断,请还开棺者。
人死不能复生,但盗墓史上的这些记载,似乎表明,事实并非如此。当然,就史书上、小说里所记的中国盗墓史上的奇事,来证明“死而复生”的存在,是没有力度的。如窦建德盗墓时发现的曹丕宫女复活的事情,虽然情节合理,但事实上是绝无可能的。如果是如地主家小姐被鸡蛋黄噎死了,像干宝的哥哥那样尸体不冷,处于一种“假死”状态,在被埋葬后,短时间内恰巧又让盗墓贼掘开,复活的可能性是很大的。
那么,中国史书上所记的盗墓过程中出现的“死人复生”事件,是真的,还是假的?我想这些记载,不会是空穴来风。为什么这些“复生”现象多出现在魏晋时期,就是因这是中国历史上的盗墓高峰期,盗墓多,这样的故事自然也就多了。但肯定的答案恐怕谁也不能给出,是真是假只能是一道盗墓谜题。不过,不妨将之作为中国古代特有的盗墓文化现象之一种来理解,或许这样会更有趣些。
说到最后,借当年CCTV《正大综艺》里杨澜与姜昆的那句招牌话来结束此文:“不看不知道,世界真奇妙”——信不信由你啦!(作者:倪方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