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八:制定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反对特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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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八:制定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反对特殊化
时间:2009-08-05 13:59  作者:  新闻来源:党风廉政建设网   1978年12月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将全党的工作重心由以阶级斗争为纲重新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上来,实行改革开放的新政策。这一具有伟大历史意义的战略性决策,使中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为治愈十年浩劫给党和国家造成的巨大创伤,使党内的政治生活逐步走上正轨,中共中央对于制度建设给予了高度的重视,先后制定了一系列具体的规章制度,如《关于高级干部生活待遇的若干规定》、《中共中央关于“少宣传个人”的几个问题的指示》等。1979年1月4日至 22日,中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在总结历史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着重研究了维护党规党法,搞好党风问题。经过一年多的讨论,(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在1980年2月召开的十一届五中全会上正式通过。准则共有十二条,深刻总结了共产党执政几十年来处理党内关系的历史经验,特别是深刻总结了“文化大革命”期间,党内政治生活遭到严重破坏的沉痛教训,着重从几个方面对党员和党组织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再次明确了党的政治路线和思想路线,二是重申了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三是号召全党发扬党内民主,正确对待不同意见,四是再次明确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团结——批评——团结”的党内斗争的正确方针,五是根据新时期的特点和经济建设的需要,要求党的领导干部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不准搞特权,要求党的各级组;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坚决同违法乱纪行为和歪风邪气作斗争。

  1980年,邓小平针对一些党员干部搞特殊化,“成了老爷”的恶劣现象,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一文中尖锐地指出:“一些干部,不把自己看做是人民的公仆,而把自己看做是人民的主人,搞特权,搞特殊化,引起群众的强烈不满,损害党的威信,如不坚决改正,势必使我们的干部队伍发生腐化。”这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对党内可能发生“腐化”危险的最早告诫。1980年11月,在中纪委贯彻《准则》座谈会期间,陈云提出了“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有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的著名论断,第一次把执政条件下滋生腐败的现象与党的生存和发展的关系提到“生死存亡”的高度来认识,这是执政和改革开放条件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反腐败斗争的一个基本指导思想。此后,这一科学论断几次载人党的重要文献,为党内外所熟知,在党和国家的政治生活中产生了重大影响。1981年6月27日,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建国以来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决议指出,“必须整顿党的组织,纯洁党的队伍,清除那些欺压人民的腐化变质分子”。在这里,不仅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内正式文件中首次使用了“腐化变质分子”的概念,而且旗帜鲜明地表明了中国执政党坚决反腐败的态度和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