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探微]中国史前神话解密(连载)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01 02:51:19
『煮酒论史』 [国学探微]中国史前神话解密(连载)
作者:用户名被注销了 提交日期:2006-10-5 17:20:00
  内蒙古旅游景点指南
内蒙古自治区成立于1947年5月1日,是我国建立最早的一个民族自治区,地处我国北部,自东北向西南延伸,横亘东北、华北、西北三北地区。
东与黑龙江、吉林、辽宁三省毗邻,南部与河北、山西、陕西、宁夏接壤,西部则与甘肃相接。其北部、东北部还同蒙古、俄罗斯二邦相邻。
内蒙古草原幅员辽阔,位居我国的五大牧区之首。富饶的草原上生长着1000多种优良牧草,适宜放牧各种牲畜,其草原类型可以划分为草甸草原与典型草原两类。草甸草原别称森林草原,大兴安岭东西两侧的呼伦贝尔大草原便属于此种类型,堪称我国最美丽富饶的草原之一。内蒙古中部的大片地区则属于典型草原,如锡林郭勒大草原。
作者:余志鸿 回复日期:2006-10-5 17:35:49
作者:用户名被注销了 回复日期:2006-10-5 15:28:23
……
你得证明原始人的肌肤娇嫩!
………………………………………………
糟糕!难以勾通了——碰到了一个不是由原始人繁衍出的后代!
作者:用户名被注销了 回复日期:2006-10-5 17:40:03
作者:余志鸿 回复日期:2006-10-5 17:35:49
作者:用户名被注销了 回复日期:2006-10-5 15:28:23
……
你得证明原始人的肌肤娇嫩!
………………………………………………
糟糕!难以勾通了——碰到了一个不是由原始人繁衍出的后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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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知道,你连起码的学术规范都不知道,就没有必要给你说这么多的废话了!
作者:余志鸿 回复日期:2006-10-5 17:48:34
呼伦贝尔总人口269.6998万人,是中国北方少数民族和游牧民族的发祥地之一,是多民族聚居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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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的“北方少数民族和游牧民族”,是指远古时期的原始人类吗?
作者:金公羽 回复日期:2006-10-5 18:01:19
高!
先签到,今晚再细细品读。
作者:傅鸿雪 回复日期:2006-10-5 18:05:10
楼主的贴子拿来普及下知识还挺好。
不过猜想太多。还有很多没用的话。
我看到人首蛇身就没看下去。
作者:txlsz 回复日期:2006-10-5 18:11:25
我从开始一直看到现在,不能说看的多么仔细,也不能说看法多么精辟,但是我要说的是LZ写这篇帖子并不是说真的就认定事实是这样的,而是在想 或许事实就是这样的。毕竟远古以前的事情的了,谁也不能说事情就象自己所说的那样,即使论据多充分。论据再充分也不过说你的假设是事实的可能性更高点而已。
用户名被注销了 你在反驱楼主是不应该老是抓着LZ论据不足,毕竟这是LZ的假设而已,有了假设才能围绕这个假设去寻找或发现证明,就象 相对论 一样,刚出来是,老爱一点证据都没有,你能说相对论就是错的吗?我们应该用一种包容的态度去看待新观点,应该用现象与新观点对比来论证新观点的正错。关于直立行走,LZ的观点在逻辑上没有错误,也许没有证据证明是对的,但是也没有证据证明是错的,所以暂时最好用包容的态度去看待。
天仙粉3 关于口头流传会失真的问题。你举的《西》的例子其实不好,因为 西 的失真是人故意的,那是为了编造一个故事,一个动人的故事所以才会失真这么严重,这么快。但是远古时的人不需要,也不会去故意的歪曲那些东西,因为这些传说在他们看来是神圣的,是需要敬畏的。就算有部分的失真,或许会误导我们,但是基本的框架应该不会错。另外,这种失真不可避免,我们也不知道哪些失真,哪些没有,我们该怎么办呢?难道因为小部分的失真就放弃对它的推想,对它的研究?显然不合理。所以我们只有在所有已知信息的范围内用一种看起来最合理,最客观的方式去解读。
本人学历不高,认识浅薄,有不对请说,我们一起讨论。
作者:txlsz 回复日期:2006-10-5 18:15:03
作者:用户名被注销了 回复日期:2006-10-5 15:28:23
……
你得证明原始人的肌肤娇嫩!
………………………………………………
糟糕!难以勾通了
......................................................
呵呵,这句同意LZ观点,至于下句不要说话那么冲动,容易影响整个讨论的气氛
作者:dydjp 回复日期:2006-10-5 18:17:41
用户名被注销了:
大兴安岭算是森林带了,可是两侧同样有草原,难道这也是人类活动导致的吗?
浩瀚森林覆盖着的大兴安岭由北向南,纵贯于中部,成为呼伦贝尔东西部的天然分界线。东侧是黑土平原—松嫩平原,西侧是著名草原之一的呼伦贝尔大草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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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志鸿:
呼伦贝尔草原东起大兴安岭西麓,西邻中蒙,中俄边境,北起额市根河南界,南至中蒙边界,东西300公里,南北200公里,总面积约10万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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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用户名被注销”先生是搞错了。把呼伦贝尔草原与呼伦贝尔盟两者的概念混淆了。
作者:余志鸿 回复日期:2006-10-5 18:18:23
作者:用户名被注销了
呼伦贝尔市位于内蒙古自治区的东部,地处东经115°31′—126°04′,北纬47°05′—53°20′,辖世界著名大草原——呼伦贝尔大草原和富有森林自然宝库之称的大兴安岭于一体,北以额尔古纳河为界与俄罗斯接壤,西同蒙古国交界。总面积25万平方公里,国境线长达1723公里。如果把祖国的版图比作啼晨报晓的雄鸡,那么呼伦贝尔就是雄鸡冠上的一颗明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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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那么北的地区,现在还保留着草原和森林,在遥远的史前时期,地球上森林的覆盖率该是多高呀!
作者:余志鸿 回复日期:2006-10-5 18:19:59
作者:傅鸿雪 回复日期:2006-10-5 18:05:10
楼主的贴子拿来普及下知识还挺好。
不过猜想太多。还有很多没用的话。
我看到人首蛇身就没看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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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阁下是相信我们的祖先在过去是人首蛇身的。
作者:余志鸿 回复日期:2006-10-5 18:23:03
作者:txlsz 回复日期:2006-10-5 18:15:03
作者:用户名被注销了 回复日期:2006-10-5 15:28:23
……
你得证明原始人的肌肤娇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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糟糕!难以勾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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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这句同意LZ观点,至于下句不要说话那么冲动,容易影响整个讨论的气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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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批评。定改正。
向用户名被注销了道歉。
作者:txlsz 回复日期:2006-10-5 18:27:26
楼主的假设几乎全部建立在“如果我是远古人,我会怎么记录和描述所发生的时间”上,这种解读远古史实的方式应该值得肯定的,因为传说和文字记载本来就是很主观的,不用主观的方式去解读显然是不可能正确解读的。
作者:dydjp 回复日期:2006-10-5 18:56:55
作者:txlsz 回复日期:2006-10-5 18:27:26
楼主的假设几乎全部建立在“如果我是远古人,我会怎么记录和描述所发生的时间”上,这种解读远古史实的方式应该值得肯定的,因为传说和文字记载本来就是很主观的,不用主观的方式去解读显然是不可能正确解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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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的评价真是中肯。
楼主,txlsz先生是否“一语道破天机”?
作者:txlsz 回复日期:2006-10-5 19:13:24
呵呵,谢谢楼上的赞同。
期待楼主的后续。
不过关于精卫部分的解读有部分疑惑,事情的过程可能确实如此,但是那时人的心理变化应该不会象楼主所说吧。那是的阶级还不明显,所谓首领也不过 德高望重 罢了,真正的权利和对权利的认知不会象现代人这样的。
也许楼主只是对现代的某些现象不满,所以论述这部分的时候加入了自己的主观意见--应该算是故意歪曲吧~~~
呵呵,个人看法
作者:清疯 回复日期:2006-10-5 19:37:52
楼主文章不错,也花了很多心思。只是讨论问题不能只按一条线索进行,如果从几条线索同时来分析都不出现重大悖论,那才更有说明力。所以最好楼主可以从人类进化过程,神化传说的原型,所处地理环境,可能经历的自然灾害等几方面共同来分析更好。
举例来说,楼主所作猜想,可考虑发生的时间没有?几万年前?十几万年前?还是几十万年前?
楼主分析问题的前提条件是否同意“人类都是从非洲大陆走出来的”?如果是,那时间只能是十来万年前之间发生的事情(具体时间我也搞不清)。那在这十来万年之间是否有这么多自然灾害发生,如果有,对于考古专家来说,应该还是可以找到相当多的证据说明的。
如果不同意“人类都是从非洲大陆走出来的”,能否有更好的证据推翻这一说法?
作者:余志鸿 回复日期:2006-10-5 20:31:20
者:dydjp 回复日期:2006-10-5 18:56:55
作者:txlsz 回复日期:2006-10-5 18:27:26
楼主的假设几乎全部建立在“如果我是远古人,我会怎么记录和描述所发生的时间”上,这种解读远古史实的方式应该值得肯定的,因为传说和文字记载本来就是很主观的,不用主观的方式去解读显然是不可能正确解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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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的评价真是中肯。
楼主,txlsz先生是否“一语道破天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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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确如此,这在序言中就有相应的说明。
“时间”两字会不会是“事件”之误?
作者:余志鸿 回复日期:2006-10-5 20:35:12
作者:清疯 回复日期:2006-10-5 19:37:52
楼主文章不错,也花了很多心思。只是讨论问题不能只按一条线索进行,如果从几条线索同时来分析都不出现重大悖论,那才更有说明力。所以最好楼主可以从人类进化过程,神化传说的原型,所处地理环境,可能经历的自然灾害等几方面共同来分析更好。
举例来说,楼主所作猜想,可考虑发生的时间没有?几万年前?十几万年前?还是几十万年前?
楼主分析问题的前提条件是否同意“人类都是从非洲大陆走出来的”?如果是,那时间只能是十来万年前之间发生的事情(具体时间我也搞不清)。那在这十来万年之间是否有这么多自然灾害发生,如果有,对于考古专家来说,应该还是可以找到相当多的证据说明的。
如果不同意“人类都是从非洲大陆走出来的”,能否有更好的证据推翻这一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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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推测人类共同起源于非洲。
从五百万前开始,人类开始演变为杂食动物,并开始吃食人类中返祖的“粗壮种”,以后随着对动物的追杀,走向了世界。
作者:余志鸿 回复日期:2006-10-5 21:12:04
作者:txlsz 回复日期:2006-10-5 19:13:24
呵呵,谢谢楼上的赞同。
期待楼主的后续。
不过关于精卫部分的解读有部分疑惑,事情的过程可能确实如此,但是那时人的心理变化应该不会象楼主所说吧。那是的阶级还不明显,所谓首领也不过 德高望重 罢了,真正的权利和对权利的认知不会象现代人这样的。
也许楼主只是对现代的某些现象不满,所以论述这部分的时候加入了自己的主观意见--应该算是故意歪曲吧~~~
呵呵,个人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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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不相瞒,正是为了借古讽今。
作者:txlsz 回复日期:2006-10-5 21:32:30
呵呵,再次赞同楼主。
“时间”确实是“事件”之误。
不知道下面到哪个神话传说了,我一直想深入并系统了解下中华的远古的的神话,但是一直没机会,非常感谢楼主。
作者:txlsz 回复日期:2006-10-5 21:34:41
作者:txlsz 回复日期:2006-10-5 18:27:26
楼主的假设几乎全部建立在“如果我是远古人,我会怎么记录和描述所发生的时间”上,这种解读远古史实的方式应该值得肯定的,因为传说和文字记载本来就是很主观的,不用主观的方式去解读显然是不可能正确解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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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话我是写给那些没注意看 序 和看文章回帖从来不喜欢认真思考的人看的。
作者:余志鸿 回复日期:2006-10-5 21:35:15
(史前人类进化历程解密)
二、人类制造和使用的第一种工具
在所有的动物中,人类是唯一能够制造工具的动物。工具的制造和使用,是人类之所以能脱离动物界而成为地球主宰的原因。而人类制造和使用工具的原因又是什么?
有位名人曾说过:需要是发明之母。诚然,人类对所有工具的发明和制造,都源于人类对它的某种需要。然而,人类之所以能够制造发明出一系列的工具,则又完全植根于人类对一系列物质的性质有着相应程度的认识和把握。有了对一系列物质的性质有着相应程度的认识和把握的前提,这才使人类有了能够制造和使用工具的相应智力。
首先,人类对工具的制造和使用,离不开自己灵巧的双手。没有这双灵巧的手,人类就不能制造和使用许多工具。拥有一双灵巧的手,使人类有了制造和使用许多工具的潜在能力。
其次,人类制造和使用工具,不仅需要有灵巧的手,即不仅需要有制造和使用工具的潜在能力,而且还需要对相应物质的某些性质有了相应程度的认识和把握,也就是还需要有相应程度的潜在的智力。对相应物质的某些性质,人类如果缺乏相应程度的认识和把握,那么,人类也不能自觉地把手的作用发挥出来,不会有意识地利用自己的手去制造和使用工具。
再次,尽管拥有能够制造和使用工具的巧手,同时还对某些物质的性质有相应程度的认识和把握,人类仍然不一定会去制造和使用工具。这是由于:需要是发明和行为的动因。当人类还没有充分认识到必须制造和使用某种工具以前,就不会充分运用自己的智力与能力,去制造和使用这种工具。只有当人类已经充分认识到必须制造和使用某种工具以后,才会充分运用自己的智力与能力,去制造和使用这种工具。
在猿类的演变和进化史上,在第三纪中新世古猿进一步演化(2.5——1.2千万年)的前期,已出现了堪称人类始祖的特殊猿种,他们的肌肤、毛发和爪牙,已产生了异化中的质变,与我们当今人类已没有了本质上的差别,而这却与其他的兄弟猿种有了一个本质的不同。作为该特殊猿种后代的人类,正由于赤身裸体、肌肤娇嫩、爪牙不锋利,故而就显得非常娇弱和无能,生存的危机,也特别地严重和繁多,但这却反使人类有了发明和使用工具以弥补先天生理缺陷的迫切需要。又正由于赤身裸体、肌肤娇嫩,人类才非常容易通过自身肉体遭受伤残的切身体验,灵敏地感知出自然界许多物质的某些性质,从而才具备发明和使用许多工具的相应智力。如果人类的皮肤坚实,就如野猪及大象的一般,鲁班的皮肉就不会被茅草划开,因而就无从感知利齿对血肉之躯的危害,从而就没有发明出锯子的智力前提,因而就谈不上化害为利发明出锯子。猴子由于根本没有制造工具的需要和必要,因而尽管拥有比人类更为灵巧的手,却不会利用自己的手去制造工具。人类尽管爪牙不如凶禽猛兽的锋利,但如果没有和食人猛兽进行殊死搏斗的必要,也不会去制造和使用木石工具以弥补自身爪牙不够锋利的缺陷。当人类已进入到“茹毛饮血”亦即生食猎物的时代,开始有意识地去击毙动物,如果自身的爪牙非常锋利,能轻易撕裂动物的皮肉,就绝不会再去制造和使用那些专用于割裂动物皮肉的石质的刀具。
根据以上的分析,我们不难得出这样的正确结论:人类对于一切工具的制造和使用,是源自于“需要——能力——智力”三者的有机结合。
作者:余志鸿 回复日期:2006-10-5 21:37:06
赤身裸体、肌肤娇嫩,这是堪称人类始祖的特殊猿种与生俱来的先天生理缺陷。当在森林古猿的身上已产生了赤身祼体、肌肤娇嫩的生理缺陷以后,在原始大森林中生活和活动,他们最迫切需要的是什么?你肯定会想到他们最需要的是衣服——用以护卫娇嫩躯体的工具。有了可供护体的衣物,他们就仍然可以在原始森林中横冲直撞,根本不用惧怕原始森林中的荆草和枝丫,从而也不需要进行艰辛的直立行走。然而,由于他们当时还没有制作衣物的相应智力,对自然界中许多可以用来制作护体工具的物质缺乏必要的知识,就想不到去利用它们来制造出可供自己护卫身体的工具。而他们的后代,对自然界中物质性质的认识,不断地丰富了起来,就不仅制造出了衣服,还发明了铠甲,甚至还创制出了能够抗拒炮弹攻击的坦克。堪称人类始祖的特殊猿种(森林古猿),幸而没有过高的智力,如果他们当时就知识丰富,已懂得可利用哪些材料并用自己的手去制造出护体的衣物,就不会采取直立的姿态行走,而作为其后代的当今人类,也就会一直四足着地爬行至今。当时的人类始祖,尽管同样拥有灵巧的手,具有能够制造衣服的能力,也有制造衣物的切身需要,但缺乏相应的必要智力,即对自然界有关相应物质的性质认识不够,就不能利用自己的手来制作衣物。他们克服自身赤身裸体、肌肤娇嫩的生理缺陷,唯一的办法,就是被动地在行走时条件反射般地直立起来,并用手去随机护体,兼用手去拨弄挡路的荆草,以开通前行的道路,从而尽量地避免自身娇嫩的躯体与外界的尖锐物体发生正面的接触,切实地维护自身的性命与安全。
孕妇的胎腹,直接关系着两代人生命的安全,因而,最有直立行走需要和必要的,是人类始祖中的孕妇,而直立行走最为艰难的,又正是人类始祖中的孕妇。
堪称人类始祖的森林古猿,原本属于四足爬行的攀援动物,具有可以勉强直立行走的生理素质。然而,森林古猿尽管拥有可以强制直立行走的生理素质,但他们只能进行下肢半屈着的直立,而不能达到下肢完全平直地直立。下肢可以完全平地直立,这是通过一代又一代地强制直立行走,以致造成了股骨及膝关节的巨大变异,也许是再经过几千年万,其后代才最终质变到了这一步。诸如,拉玛古猿(距今1.4——0.8千万年)已经可以直立行走。属于南方古猿阿法种的“露西”(距今360——300万年),股骨和膝关节吻合的偏斜角度,已明显地体现出现代人的特点(猿类则近于直角),说明她已经像现代人般直立行走。到了150—20万年前的爪哇人,才能够真正地完全直立行走。因此,堪称人类始祖的森林古猿,在他们被迫采取直立的姿势行走时,就必须时时控制自己的身体重心。他们要时时强制自己,不能使身体重心过度地落在双脚的前方,否则就有在直立行走时向前跌扑的危险。人类始祖勉力而为、跌跌撞撞的直立行走,比当今驼背者的行走还要艰辛和吃力得多。而胎腹日益增大的孕妇,当她们艰难地直立起来行走时,就更难控制不使身体重心落在双脚的前方,因而在直立行走时,就有更多的跌扑的危险。针对这一现实难题,人类始祖则有解决它的相应智力。她们就依靠同伴帮助来支撑身体。在直立行走时,孕妇只要把手搭在走在前面的同伴肩上就行了。这样,帮助孕妇直立行走的同伴,实际上就成了人类始祖自诞生后所发明的第一件工具——孕妇直立行走时所使用的活拐杖。迄今的猿类及猩猩,那些有孕的雌性,也经常在半直立行走时把手搭在前行同伴的肩背上来帮助支撑身躯,这是它们既出自于迫切的需要,又是本身的低等智力能轻易做到的简单举措。
孕妇的行走需要有一件东西来帮助支撑身体,年迈者也有同样的迫切需要。用活人来帮助,必竟有诸多的不便。这一问题,也许几百万年甚至上千万年来都一直困扰着人类的祖先。随着其后代对自然界物质的有关知识越来越丰富,比如扶着一颗树就能轻易直立起来,只是树是固定的;但可能就地一次又一次地拿起并把玩一根死树枝呀!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有朝一日,终于想到了去折一根树枝来替代活人,于是就发明和制造出了真正的拐杖。拐杖的发明和使用,原始人类就克服了用活人帮助行走的不便。这样,我们人类的祖先,由于通过制造和使用工具,便弥补了孕妇及年迈者的生理缺陷,解决了他们直立行走的困难。助行的工具拐杖,也因此成了人类祖先必然首先要发明和使用的第一种工具,而且必然是人类祖先首先能发明和使用的第一种工具。
作者:余志鸿 回复日期:2006-10-5 21:48:35
人类祖先必然已经能够制造和使用拐杖的年代,自然要大大地早于人类制造和使用旧石器的时代,亦即大大早于东非能人的年代(二百五十万年前)。这是由于,那些已经能够直立行走而当今学术界尚未承认他们是“人”的“猿”,诸如拉玛古猿(距今1.4——0.8千万年)已经可以直立行走。属于南方古猿阿法种的“露西”(距今360——300万年),股骨及膝关节均已产生了向现代人逐渐演变以致能够直立行走的质变,而这则是其祖祖辈辈通过代代强制直立行走以致才可能产生的必然结果。据此可以推断,比南方古猿甚至是比拉玛古猿更早的人类祖先,就早已经开始一代又一代地强制直立行走。在他们强制自己以及教导子孙直立行走的漫长历史长河中,一定要利用活人来帮助孕妇以及年迈者的直立行走,因而就有制造和使用拐杖的需要和必要。而发明和使用如此简易的助行工具拐杖,却不需要高智商,而是低等智力就能办到的,比发明打制石器要容易得多。
我们推测,人类祖先应该能够制造和使用拐杖的年代,当在第三纪中新世(2.5——1.2千万年)古猿进一步演化的后期阶段。所以,如果说只有发展到已经能制造出工具的动物才可以称得上是人类的话,那么,人类的出现也绝不是在二百五十万年前(标志是东非能人),而是可以上溯到第三纪中新世的后期,即一千万年前,只是当时被人类祖先当作拐杖使用过的木棒很难形成化石以致目前更难用实物来确证罢了。而从“智商”的角度来区分动物相互之间的根本不同,并以此来命名智力已发展到什么程度才可以称得上是什么动物,故而原本是当代人所生而又成了“狼孩”的,自然便成了已不属于人类的范畴,这实在是一个必然贻笑千古的在命名学上的笑柄!简直是荒唐透顶了。到底是不是人,在当今的高科技下,就是通过一根毛发甚至是粪便也可以完全准确地进行辨认。不是从形体“形”的角度而是从智商“意”的角度来划分动物与动物之间的根本不同,是在命名方法上的根本性的错误!这是早在战国时期就已被中国“名”家清楚解决了的问题。我们对源自于西方的这种“人类”的概念实在是想不通,为此进行了反复的思考,近代西方人怎么竟会荒唐到以智商为标准来划分人类与非人类的界限呢?恩格斯之所以突出人的“劳动”的重要性,应该是出于号召无产阶级进行暴力革命的需要——因为资产阶级已经违背了“人”的本质特征——不“劳”而获。那么,以后的西方学者之所以仍然以智商——“是否能制造工具”为标准来划分人类与非人类的界限,是不是出自于一种险恶的思想动机,即完全可以把“文明”程度低的人当作“非人类”来看待,以致可以像驱使牛马一样任意奴役,甚至可以杀猪宰羊一样横加屠杀?如果将这种以智商的高低来划分人类与非人类的标准作进一步的拓展和延伸,是否可以将那些还不懂得制造出原子弹的人们统统归属为“非人类”呢?因而,我们认为,当今学术界仍把我们的祖先演变到能够制造出打制石器时才把他们称作为人,才承认他们是我们的祖宗,这是我们祖宗的莫大悲哀。现代社会中,其父母双方都是人类而被野狼叼走致成为“狼孩”的,作为古猿后代的我们人类,却又不敢承认这些“狼孩”也属于我们“人类”的范畴,这会不会令我们的老祖宗感到震惊呢?
作者:余志鸿 回复日期:2006-10-5 21:59:01
作者:txlsz 回复日期:2006-10-5 21:32:30
呵呵,再次赞同楼主。
“时间”确实是“事件”之误。
不知道下面到哪个神话传说了,我一直想深入并系统了解下中华的远古的的神话,但是一直没机会,非常感谢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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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想先发已完稿的神话解密,不想有人以当今所谓的权威观点提出了很多质疑,有人也善意地提醒我们先发史前人类进化史,只好先发已完稿的《史前人类进化历程解密》,敬请方家指点。
等《史前人类进化历程解密》发完了,再发《巴食吞象》、《后羿英雄全传》…………请多加指点。
作者:余志鸿 回复日期:2006-10-5 22:02:12
作者:txlsz 回复日期:2006-10-5 21:34:41
作者:txlsz 回复日期:2006-10-5 18:27:26
楼主的假设几乎全部建立在“如果我是远古人,我会怎么记录和描述所发生的时间”上,这种解读远古史实的方式应该值得肯定的,因为传说和文字记载本来就是很主观的,不用主观的方式去解读显然是不可能正确解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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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话我是写给那些没注意看 序 和看文章回帖从来不喜欢认真思考的人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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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阁下。你的一句话,比我的百句话,可有用多了。
作者:txlsz 回复日期:2006-10-5 22:13:56
呵呵,楼主为自己辩解很容易被攻击和用一些很可笑低级的借口蒙混过去,我能理解。
还有,关于拐杖,应该说是 最先出现的最为普及或说应用范围最广的工具--不能排除个别个体由于某种意外使用了某种不可知的工具。象这种问题应该讨论的是一种广泛的现象而不是某个具体的行为。相信楼主也是这个意思,只是论述时没怎么注意。
最后一段关于“人”与“非人”的划分界限,我深表赞同。西方人老是自认为“人”高一等,但是从起源上说又拿不出来具体的论据,只好用“会使用工具的才是人”这种荒谬的说法来显示“人”的与“众”不同。
作者:余志鸿 回复日期:2006-10-5 22:56:42
作者:txlsz 回复日期:2006-10-5 22:13:56
关于拐杖,应该说是 最先出现的最为普及或说应用范围最广的工具--不能排除个别个体由于某种意外使用了某种不可知的工具。
…………………………………………………………………………
谢谢!
已在我们的文稿中采用了阁下的说法。
作者:余志鸿 回复日期:2006-10-5 23:18:09
三、人类的“木器时代”
2.3千万年前的森林古猿,已经被迫开始强制直立行走,但他们的生活却仍然以林栖为主,亦即主要还是生活在树上。1.4-0.8千万年前的拉玛古猿,则已经不是强制自己直立行走,而是已经发展到能够直立行走,而且,他们的生活方式也发生了重大的改变,并不是主要生活在树上,而是转入到了地面上。“强制直立行走”和“能够直立行走”是有着很大差别的。森林古猿虽然原本就属于会攀援的高等脊椎动物,但其股骨及膝关节都呈直角的原始结构,这就决定了只有四足着地的爬行,才是最适合他们生理特征的行走姿势。所以,森林古猿的直立行走,是很吃力的,直立的时间稍长,就会造成很大的痛苦。因此,森林古猿的直立行走,具有对自身的极大强制性。拉玛古猿“能够直立行走”,是指他们的股骨及膝关节都已发生了重要的变化,已不再是呈直角形的原始结构,而是已经大于直角,即已经变成为锐角的了。现代人类的股骨及膝关节则已基本拉平,基本上已呈180度角,所以,假如不是采用直立的姿势行走,而是进行四足着地的爬行,反而不适合我们当今人类的生理特征了。1.4-0.8千万年前的人类祖先,为什么会发生生活方式及身体素质的巨大质变呢?这同样是“人类学”中一个尚未弄清楚的难解之谜。
在《人类制造和使用的第一种工具——拐杖》中,我们假说并论证:早在1千万年前,人类的祖先就已经制造并使用上了人工制作的简陋拐杖。而原始人类之所以要发明制造拐杖,最初的而且是唯一的愿望,是用一根木棒(或朽骨等)来取代有诸多不便的“活人助行”。(“活人助行”是指原始人类中的孕妇及年迈者用手扶着同伴来帮助自己行走)。但在原始人类长期使用和把玩手中这根木棒的过程中,对它的性能,渐渐地就有了许多新的发现:由于手中的这根木棒在无意间碰到了树上的野果,原本长在树上的野果便从树上掉了下来。这种偶然现象的发生实在是太平常了。这种现象看得多了,原始人类就渐渐地意识到,手中的这根木棒,能使人们的手变长——本来直立起来也够不着的野果,有了一根木棒后,就很容易够着了。而且,由于无意中戳到了同伴,同伴负痛一定立即哇哇大叫,原始人类便立即懂得,使用这根木棒时要千万小心,不能把它戳到同伴的身上去,否则会伤害到同伴。
生长在树上的野果,当人类直立起身躯仍然举手够不着时,原本要爬到树上才能采摘得到。而利用了原先仅被孕妇及年迈者当作拐杖使用的木棒后,原始人类不用上树攀援,即使站在地面上、甚至是坐在地面上,也可以把生长在树上的野果轻易挑落下来,既方便又省力,因而就很快得到推广,并教授子孙也沿用这种巧妙的方法。故而,当原始人类发明出拐杖后不久,木棒便会很快成为我们人类祖先几乎人手一根的一件多用途工具,从而就出现了一个原始人类早在进入石器时代之前就必然要首先经历的“木器时代”。
我们认为:最迟在第三纪上新世(距今1.2-0.3千万年)的早期,原始人类的木器时代必然已经出现。我们下此结论的依据就是:同时期已有主要在地面上觅食的原始人类出现,且这些原始人类的股骨及膝关节已发生由近乎直角演变成锐角的转变。现有的考古证据为1.4-0.8千万年前的“拉玛古猿”以及距今360-300万年的“露西”。
如前所述,原始人类中的少数人一旦懂得使用拐杖后,有朝一日必然会导致原始人类的集体群一致使用木棒,从而进入“木器时代”,这是一种顺理成章的必然发展趋势。木器时代的到来,比起人类发明出拐杖要来得容易和迅捷,这也是一种必然。然而,即使人类确实有过一个木器时代,由于木棒容易腐烂的特殊材质,原始人类使用过的木棒也难以完好地保留至今,我们很难找到它作为我们假说的确凿证据。那么,怎样通过其他的考古材料来验证原始人类必然已进入到了木器时代呢?
我们认为,原始人类进入到木器时代的最明显反映,就是已经不再局限于林栖生活,而已经转到了在地面上觅食。已经不限于林栖生活而已经转到了在地面上觅食的原始人类,诸如距今1.4-0.8千万年前的拉玛古猿,则起码已经进化到了处在木器时代之下。这正由于:在木器时代下,如果不是为了摆脱食人猛兽的捕杀,原始人类必然已经不轻易从事非常危险的攀援觅食活动。
在树上攀援,不是出自于会攀援的动物的嗜好,而是出自于它们谋生和保命的需要。因为它们的食物,大都生长在树上,所以必须要到树上去攀援觅食。而当碰到食人猛兽来捕杀,它们能够得以脱险活命的最佳场所,又是猛兽们望而却步的上不了的高树上。原始人类在树上攀援又之所以危险万分,是由于难免不从树上摔落下来,而他们的体质又过于娇嫩,经常会由此导致伤残甚至是死亡事故的发生。利用了一根木棒以后,即使站在地面上、甚至是躺在地面上,也可以通过手中的一根木棒把生长在树上的野果轻易挑落下来,原始人类就不需要为了采食野果而轻易地在树上攀援涉险了。须知,趋利而避害,这是一切动物的共同本能。早期的人类祖先,自然也不能例外。
木棒开始被人类祖先普遍使用以后,由于经常站在地面上用木棒来采摘树上的野果,平时又可借助木棒来帮助自身直立,所以,人类强制自身直立在时间上就大大增多,而在直立的强度上则充分加大。鉴此原因,原始人类的股骨及膝关节,就一代接着一代地向现代人逐渐地、而且是较为迅速地演变,以致拉玛古猿已经能够直立行走,而距今360-300万年的“露西”,其股骨及膝关节吻合的偏斜角度,则已经明显地体现出现代人类的特点,与猿类的差距就拉得更大了。
作者:何劳持戒 回复日期:2006-10-6 0:2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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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余志鸿 回复日期:2006-10-6 06:53:23
作者:何劳持戒 回复日期:2006-10-6 0:2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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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余志鸿 回复日期:2006-10-6 8:59:12
史前人类进化历程解密
四、人类的集体自卫时代
在《人类的木器时代》中,我们假说并论证了最迟在第三纪上新世(距今1.2-0.3千万年)的早期,人类就已经开始普遍使用木棒,从而进入到了一个“木器时代”。然而,尽管人类早已进入到了木器时代,但在此后的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原始人类手中的木棒,仅仅是一件用作改善自身生活条件的多用途工具。原始人类是用手中的这根木棒来帮助自己直立行走,兼用手中的这根木棒来挑落生长在树上的野果以食用,并没有把木棒当作与猛兽搏斗的武器。这是因为,人类在被迫开始直立行走以后,在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期里,根本不必要、也不需要和食肉猛兽进行殊死的拼斗。这是由于,人类原本属于能从事敏捷攀援活动的高等脊椎动物,又以野果野草为食,是原始森林中的“素食者”。虽然同属于素食者,但与其他单纯依靠四足着地爬行而不能攀援的食草动物相比,人类拥有非常优越的保命体质。当遇到食肉猛兽来捕杀,不能攀援的食草动物,只能依靠与猛兽比赛足力,通过长途跋涉来逃命。而能攀援的包括早期原始人类在内的高等脊椎运动,则可以轻松地凭借粗壮且又矫健的手脚,通过迅速地爬上高树,从而确保生命的安全。既然能够通过轻松而又迅速地爬上高树而保证性命无忧,原始人类就根本不会用手中的木棒去与猛兽斗一斗,去冒一冒能否战胜猛兽的风险——即使将猛兽战败了,又能给自己带来什么好处呢?
然而,我们人类的祖先,最终还是把手中的木棒当作武器,并利用集体通力协作的巨大力量,与食人猛兽展开过具有自卫性质的殊死搏斗。这是什么因素造成的?
森林古猿的祖先,还属于地地道道的猿类,毛丰、皮厚,肌肤粗糙,身体壮实,具有极强的攀援能力,食肉猛兽能捕杀到它们的机率很低。体质已产生了巨大质变的森林古猿,由于已经异变成赤身裸体、肌肤娇嫩,事实上已成为当时猿类中体质最为单薄的“弱质猿”,加上被迫坚持强制直立行走,臂力自然有所减弱。受此影响,森林古猿攀援的敏捷性,已逊于其祖先以及同宗中的“兄弟”——现代类人猿。但由于森林古猿必须经常在树上攀援采摘野果食用充饥,他们的生活方式还是以林栖即在树上生活为主,所以攀援的能力仍然很强,食肉猛兽能捕杀到他们的机会也不多。等到进入木器时代以后,我们人类的祖先,由于已经从林栖转入到了在地面上觅食,经常站在地面上,利用手中的木棒去挑落生长在树上的野果以食用,安逸的时间增多,用上肢从事攀援的强力运动极大减少,臂力就一代不如一代地很快衰弱下去,敏捷而迅速地进行攀援的能力便逐渐丧失。发明出利用木棒站在地面上觅食的原始人类,自然想不到会由他们发明了利用木棒去挑落生长在树上的野果,竟会造成后代的生存危机!人类进入木器时代以后,又经过了几十万年,也许是几百万年,当遇到食肉猛兽来捕杀,试图通过在陆地上奔跑来逃脱追杀,这是绝对徒劳的,而仍然企图通过爬上高树以求脱险,又由于臂力的不够强大而经常不能迅速地爬上树去,以致就经常会成为食肉猛兽的口中美餐。
当人类的体质已演变成非常容易遭受食肉猛兽的成功捕杀后,食肉猛兽就更加喜欢以人类为最主要的捕食对象了——因为人类已演变成为动物王国中最无能的一族!偏偏块头又大,肉又鲜嫩,堪称硕大且肥美。如此,人类的整体,很快就成了诸多的食肉猛兽的竞食对象,人类整体的生存以及繁衍的危机,就日益严重了。在残酷的弱肉强食的事实面前,人类苦苦思索着谋求生存的出路。体质强壮的,会抱着他们的儿女,重新爬到树上去过林栖生活,毅然做出了“返祖”的抉择,大多数能避过当时原始森林中的这场血腥劫难。他们胆颤心惊地在树上亲眼目睹了当时原始森林中的这场旷古的血腥劫难,眼巴巴地看着原先的同类一批批地成为食肉猛兽的腹中美餐。这些体质强壮的早期人类(即早期原始人类中的“粗壮种”),他们以自己拥有强壮的体质而庆幸,并以此鲜血淋淋的场面来说教,谆谆告诫他们的后代:必然训练好爬树的技能,野果要靠自己爬到树上去采摘,千万不能贪图安逸,绝对不要去使用那根木棒!这种以血淋淋的场面来说教的生动课堂教育,其效果是让我们难以想象的。这一血淋淋的食肉猛兽大量捕杀早期人类的悲惨场面,处在同一时期、共同在原始森林中生活生存的现代类人猿、猴以及腥腥等,当然也是共同的见证者了。如果我们能听得懂现代类人猿、猴、猩猩们的“语言”,在它们代代相传的诸多的传统禁忌中,可能就有“绝对不能使用木棒”这一条吧?在当时的这场血腥劫难面前,早期人类中的粗壮种英明地做出了“返祖”过林栖生活的抉择。然而,世事的发展真是难以预料,将来等待着他们后代的遭遇,却是整体的灭绝!这又成为当今“人类学”又一个尚未解开的谜团了。已懂得使用工具的早期原始人类中,体质弱小的,也就是所谓的“纤细种”,由于无能进行敏捷的攀援,只得与来追杀他们的食人猛兽展开殊死的搏斗,他们的后代才生生不息,繁衍至今,逐渐演变发展成为我们今天的人类。早期原始人类中的“纤细种”,他们才是我们人类的真正祖先!
在利用武器进行集体自卫的时代里,人类仅仅是与来捕杀他们的食人猛兽展开搏斗,而且,人类并不是主动地寻找食人猛兽以进击,而是被动地当受到食人猛兽的攻击时,才通过集体的力量并利用武器进行反击。在一个延续比较长的历史时期里,原始人类针对食人猛兽开展的具有自卫性质的搏斗,不是以击毙来捕杀他们的猛兽为目的,而是仅仅为了把来捕杀他们的猛兽打痛击伤,产生一个使它们负痛退却的效果。
在人类集体自卫的时代里,人类自行研制出的针对食人猛兽的自卫武器,主要是对猛兽具有很强伤害力的木棍。而木棍,则是对祖先们所发明的“助行工具”——拐杖的进一步改进,即选择较为粗大、坚硬的木料进行加工。尽管必然要使用较大的石块来制作木棍,但由于木棍制成后可以使用较长的时间,所以,原始人类当时用来制作木棍的石块,主要还是使用时才去随地捡一块,而用好后就随即丢弃的天然石块。为了把来犯的食人猛兽逐离原始人类集体生活的“家园”,当时的人类祖先,也会随地捡起石块向猛兽投掷,甚至进而还会预先储备起一堆堆的天然石块,做好随时击退来犯强敌的准备。然而,处在集体自卫时代下的原始人类,绝不会去使用、更谈不上会去制造专用于割裂动物皮肉的锋利石质刀具。为了吸食动物的血、肉、髓,人类才使用并进而特地人工打制的那些石质的食用工具,是紧接在人类集体自卫的时代之后、伴随着人类“茹毛饮血”时代的到来而同步出现的,但这已是最近四五百万年前的事了。
当人类已经逐渐进入到利用武器进行集体自卫的时代后,那些原先已经嗜以捕杀人类为食的食肉猛兽,经常由于攻击已经懂得利用武器并以集体的方式进行自卫的人类而反遭人类对它们的伤害,便逐渐地认识到捕食人类是非常危险的愚蠢举动,就只得像它们的先辈一样,不辞辛劳,以比赛足力为手段,转而以其他的陆行食草动物为追杀的主要目标。原始人类通过与食人猛兽的浴血搏斗,淋漓的鲜血,多少条生命,度过了一场空前的浩劫,也换来了生活的安宁,并保证了本族得以继续繁衍生息。食人猛兽由于受到了人类给它的血的教训,故而逐渐对人类刮目相看,甚至逐渐转变为对人类往往退避三舍了。人类整体的生存危机,也就因此才渐渐消失。通过利用武器并依靠集体的力量与来犯的食人猛兽搏斗,人类就弥补了自身爪牙不够锋利的先天生理缺陷,生存的能力突然强大起来,一跃而成了原始森林内、动国王国中一支新兴的强族。
作者:余志鸿 回复日期:2006-10-6 11:20:33
(史前人类进化历程解密)
五、人类的“茹毛饮血”时代
250万年前的东非能人,是迄今所发现的最早开始制造打制石器的人类。反映早期能人状况的奥杜韦尔文化遗址,在一处约200平方米的地方,发掘出了1405件石器和2100块兽骨。通过对石器和兽骨的显微研究,发现其中有59套原属一整块石料的配套石器,说明当时当地的原始人类,是把石料从他处运来此地,然后通过打制法把石料打击成石器。而在兽骨中,也同样找到了整块被碎成数片的兽骨,说明当时当地的原始人类,不仅食用猎物的血、肉,而且还吸食猎物的骨髓。在有的兽骨上,留有被剥、刮的刃痕;有些刃口带有割肉、刮骨痕迹的石器,往往就放在被剥、刮的兽骨旁边,说明当时当地的原始人类,是在这里把猎物进行剥皮、割肉、碎骨,然后共同享用。
在属于早期能人的文化遗址中,有大批人工就地打制的石器食用工具,以及大量被当时当地的人类享用了肉、髓以后所遗留的兽骨,然而没有用火烤煮猎物的痕迹。(迄今所发现的人类用火,是开始于140万年前)。据此可以推断,属于早期能人阶段的原始人类,是正处在“茹毛饮血”亦即生食猎物的时代之下。
大批的打制石器,以及大量被人类享用了肉、髓以后所遗留的兽骨聚集在一处,而这又不是出自于洪水堆积等自然因素,这就充分反映出早期能人不是刚开始转变成敢以动物的血、肉、髓为食,而是已完全发展到了在整体上嗜以动物的血、肉、髓为食。由此又可以作进一步的推断:人类茹毛饮血的时代,绝不是初始于早期能人,而是早已经开始于比早期能人更早的人类祖先,即必然早于距今250万年前的东非能人。这就证明,在人类进化史上必然发生过的一场具有深远影响的人类主要食物的变革,在比早期能人更早的人类祖先身上就已经发生。也就是说,从比早期能人更早的人类祖先身上,就已经跨越了一道不是所有动物都能逾越的食物心理障碍,就已经开始由原先的以野果野草为食,质变成为已经敢并且嗜以动物的血、肉、髓为食。
通过对现有考古石器的综合考察发现,世界上处于能人阶段(距今250-150万年)的原始人类,他们以砾石为材料打制成的石器,最大型的是尚无定型且小如拳头的砍斫器,其刃缘的长度才不过5厘米。由此可见,这些由当时原始人类所制成的石器,是仅仅用之于对猎物进行剥皮、割肉、碎骨的食用工具,而不是用以猎取兽物的武器。既然石器工具不是用以猎取兽物的武器,那么,能人用以猎取兽物尤其是用以猎取大兽的武器,自然还是对猛兽更具杀伤力的木器工具。这些木器工具,应当是木棍,甚至可能有比木棍更有威力的用来进行远距离投掷的木质标枪。
因为,比早期能人更早的人类祖先,亦即比距今250万年前更早一段时间的早期人类,就已经开始进入茹毛饮血亦即生食猎物的时代。然而,当时人类的爪牙,尤其是人类的牙齿,虽然没有演变成与现代人的完全一样,比当今人类的指甲和牙齿要稍微锋利一些,但仍然不能与凶禽猛兽的锋利爪牙相匹比。故而,他们尽管可以凭借早已懂得利用的木器工具去击毙猎取大兽,却还是难以依靠自身的爪牙去撕裂猎物的皮肉,更不能用自身的牙齿去咬碎猎物的坚硬骨骼。因为有撕裂猎物皮肉以享用其血肉的需要和必要,当时的人类就必然想求得身外的工具的帮助,以弥补自身爪牙不够锋利的先天生理缺陷。而早期人类发现自然界物质的某些性质,从而去发明出许多工具,却比毛丰皮肤难以感觉到自身痛痒的猴子和猩猩来得方便和容易,这正由于赤身裸体、肌肤娇嫩的先天生理缺陷,反而使人类感知外界许多物质性质的灵感度简直是得天独厚的。当时的人类祖先,根据自身生平屡遭尖锐石块撞击的切肤之痛,甚至是根据自身被锋利石块切割得皮开肉绽的惨痛教训,就会很容易想起既坚硬又锋利的天然石块的厉害,因而就会联想到完全可以利用它们来切割猎物。
根据迄今的考古材料,250万年前的早期能人,才最早开始使用人工打制的石器食用工具。然而,比早期能人更早的人类祖先,就必然早已经开始茹毛饮血生食猎物。这就充分证明,比早期能人更早的人类祖先,确实已经懂得并必然已经使用上了这种坚硬锋利的天然石块作为自己的食用工具。他们以坚硬锋利的石块来剥下兽皮、割开兽肉、击碎兽骨,然后享用猎物的血、肉、髓。随着石块日益成为人类离不开的生活必需用品,由于接触的频繁,石块的性能便被人类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以致当后裔发展到了早期能人的阶段后,原始人类的智力便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处于能人阶段的原始人类,已经懂得通过自己动手,让坚硬的大块砾石相互撞击,使它们碎裂成小片片和小块块,然后从中选择更锋利而又得心应手的石块来切割猎物,从而就掌握了打制石器的技术,使用上了人类自行打制的石器食用工具。
当人类加入到食肉动物的行列,进入到茹毛饮血亦即生食猎物的时代后,在用锋利的天然石块来切割猎物的皮肉时,才发现诸多动物的毛皮都非常坚韧牢固,根本不象人类的皮肉那样容易被切割。有此重要的崭新发现,原始人类逐渐懂得可利用兽皮来护卫自己的娇躯,于是就进行试图把剥下来的兽皮贴附在自己身上的尝试。
早期原始人类制作衣服的最初愿望,不是为了美观供他人欣赏,也不是因为天气寒冷用毛皮裹身以御寒,更不是把它当作遮盖阴处的“遮丑布”,而是为了利用坚韧牢固的兽皮来当作“盾牌”护卫自己的娇嫩身躯。通过不断地实践与探索,原始人类最初发明的制作衣服的方法,必然只能简单地在兽皮上凿出一个大洞,然后往自己的脖子上一套;进一步才能发展到懂得打结和绑扎;有了凿洞、打结、绑扎的基础,最后才可能发展到缝制。早期人类的智力,逐渐地在实践、探索、意外发现的基础之上不断提高,最后发明了缝制衣服的方法,而这足足经历了至少三百万年的漫长岁月。
当人类已经懂得并开始利用兽皮来制作护体的衣服后,围捕那些毛丰皮厚的大猛兽,便有了人类的一种新增加的需要,即除了发泄向食人猛兽复仇的野性,并满足享用其血、肉、髓的兽性外,还为了剥下它的那张令人喜欢的毛皮来制作护体的衣服。由于人类不仅掌握着强有力的武器,而且还有集体协作的伟大力量,又有捕杀动物的诸多需要,处在茹毛饮血时代下,已由自卫型转变为攻击型的原始人类,便逐渐成为动物王国内、食肉动物中几乎是战无不胜的、最凶恶、最残暴的一族。人类彻底战胜动物并最终完全脱离动物界又进而开始人类与人类之间的相互残杀便为期不远了。
又一个重大疑问出现了:人类为什么会由非肉食的动物演变成为也要肉食,成为一种属于“杂食”动物的呢?这可是一般动物不是都能随便逾越的食物障碍呀?
作者:txlsz 回复日期:2006-10-6 14:39:43
楼主关于人类各种能力进化和生活方式变化部分的论述过渡太快,而且在论述时使用的语言过于确信和肯定。对于一个“假说”或“设想”来说显得不够严谨,所以说服性不强。正式成稿的时候需要改进,不然很容易招致攻击,因为一些细微的不注意而引起阅读者的潜意识的不信任是不值得的。
例如在对人类向直立行走转变的论述中,某些论述很容易让阅读者感觉楼主信奉“用进废退”而不是“进化论”。当然,对于个体而言”用进废退“原则是真理”,但是推广到一个族群的发展,以“进化论”为基本比较合理。所以论述的时候,对于人类直立行走的原因可以用一个个体来分析,但是在谈到整个族群的发展时还是要强调自然的淘汰作用而不是因为“常常怎么样所以怎么样”。
如“木棒开始被人类祖先普遍使用以后,由于经常站在地面上用木棒来采摘树上的野果,平时又可借助木棒来帮助自身直立,所以,人类强制自身直立在时间上就大大增多,而在直立的强度上则充分加大。鉴此原因,原始人类的股骨及膝关节,就一代接着一代地向现代人逐渐地、而且是较为迅速地演变,以致拉玛古猿已经能够直立行走,”这段,很容易让人感觉笔者信奉“用进废退”。
这些都是小问题,但是作为一个假说,任何问题最好都没有,这样才容易让人信服,至少不会让人找到攻击的借口。最后再提点,作者在论述“人类”各个发展时期的转变因素时考虑的方面太狭隘,几乎都是一个原因,当然也许是作者认为将主要因素提出来就够了,也许是为了大家看起来更容易明白理解,所以简单的说一下就行了,但是作为一个严谨并力求接近真相的假说应该把情况考虑的更为仔细和全面,这样才让人感觉象是在做学问而不是在忽悠人。相信一部分对本问持反对和不信任态度,甚至认为楼主准备写科幻小说的人就是没有感受到一个假说或说是学术文章应有的严谨和认真吧。
猜想而已,莫放心上。
作者:余志鸿 回复日期:2006-10-6 15:01:58
谢谢T兄,意见提得很好。我们在修改时会采纳T兄的建议。
作者:余志鸿 回复日期:2006-10-6 17:34:46
(史前人类进化史解密)
六、论人类的情感
父母深深地爱着自己的子女,并含辛茹苦地把他养育成人,到头来反被自己的亲生子女所残杀。这种悲剧一旦发生,做父母的自然死不瞑目!然而,作为文明古国的中国,却已发生了许多起亲生子女残杀父母的悲剧。几年前,浙江金华某校高三学生徐某,竟用铁榔头打死了自己的生身母亲。2005年3月,浙江衢州某校的两位退休教师,竟被自己的亲生儿子用菜刀剁成肉酱,而且割下了头颅。由于子女不赡养父母,父母被迫寻求法律保护,与不孝子对簿公堂,这在物质文明日益发达的中国,则更是屡见不鲜。
社会进步,经济发达,道德沦丧,感情冷漠,这在一定程度上是当代社会的真实写照。当今人类之间的情感,尤其是青少年对其父母的感情,如果我们仍然用“具有超过其他任何动物的强烈爱心”来说明,恐怕已很难为许多人所认同。2004年,中国曾有过这样一则新闻报道:在一个动物园里,一个什么动物老死了,整个动物园中的绝大多数动物先是一片哀嚎,接着是几天的万马齐喑,不再有昔日的“欢乐喜闹”,许多动物一连几天都不吃不喝,把该动物园中的工作者吓得手忙脚乱,不知所措。这种让世人无不为之动容的场景,真让我们感到震惊!看看当今的人类,许多人的情感早已远不如畜牲!
“滴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这是中国流传下来的教导人们怎样做人的至理名言。这在当今社会,虽然仍符合狗对于主人的献身精神,却早已不适用于许多子女对其父母的应有情感,更难适用于大多数寻常人之间的人际关系。当今世界的人类,尤其是未成家立业的青少年,特别是中国当今具有相当普遍性的独生子女,已经越来越不像我们的古人,在人情冷漠的邪路上已经越滑越远,真让世人痛心疾首。然而,这并不是由于当代人大多是“天上的恶神下凡”,是“讨债鬼”,而实在是由于“情生于境”,乃属于一种自然而然的演变,是一种具有其必然性的自然进化。然而,这样的一种自然“进化”,实在不应该在属于万物之灵的人类心理上发生。
随着生产力水平的不断提高,物质日益丰富,世界上的大多数国家,其人民都早已衣食不愁。天下做父母的,几乎没有一个不是深深地爱着自己的孩子的。将父母对子女的爱心与子女对父母的孝心加以对比,完全可以这样说:天下几乎少有“不是”的父母,却无“无不是”的子女。我们敢断言,有99%以上的父母,必然愿为子女献出自己的一切,包括自己的生命。其理由很简单,因为在子女的血管里流淌着的正是父母的血,子女身上的DNA,正来源于父母。子女是父母的化身,父母的未来,父母的千秋万代。你若不信,不妨对你父母做个测试:当今社会,不是有许多父母为自己的孩子换骨髓、换肾脏吗?你就问万一你得了这种病,问你父母会不会把自己的骨髓或肾脏给你。你所听到的答案,必然会让你震惊!别说肾脏和骨髓,就是要他的命,把只有一颗的心挖出来给你,来挽救和延续你年轻的生命,他也会毫不犹豫!而这正是动物中唯有人类才普遍具有的天性。虽然父母对子女的感情保留着人类的天性,但不是任何一个做父母的,都有向子女证明自己具有这种崇高爱心的机会。而只有等到自己做了父亲母亲以后,才会恢复具有愿为子女牺牲一切包括自己生命的人类天性。“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这正是父母对子女爱心的真实写照。然而,如今做父母的,大都已不需要通过省吃俭用且日夜拼命干活才能把子女养育成人,所以,在大多数的家庭,父母对子女的爱心,做子女的若不细心领会,很难体会得到。而做子女的呢,则从四五岁开始,就天天起早辛苦上学,晚上还要写大量的作业。父母为了你们将来有个好前程,不至于将来找不到工作或下岗什么的,硬逼着你们勤奋学习,把你们的星期日也搭上,月月如此,年复一年,无有休止,直到考上一所理想的大学,才算是初步罢休。正由于如此,大量做子女的,在其孩提时期,自然而然地会觉得,在自己的家中,做父母的是最舒服的,而自己才是最辛苦的,父母哪里是自己的恩人?所以,孩子如果没有把父母看作是自己该死的敌人,就算是做父母的生了懂事的好儿女了。
在所有的动物中,人类具有超乎其他一切动物之上的“慈悲”心,这是我们通过对诸多动物进行比较分析所得出的结论。慈,爱也;悲,恨也。爱憎分明,爱恨强烈,这是人类与其他动物相比在情感上的最大差异。史前人类的个体,在其逐渐长大成人的过程中,会普遍地自然而然地生成一种超越其他一切动物的强烈的爱憎情感。人类为什么会具有最为强烈的爱心和恨心呢?
在自然界中,即不是在动物园里,那些野生的雄壮威武的食肉动物,比如老虎,在它们的“词汇”中,我们认为恐怕是没有“爱”与“恨”这两个字眼的。道理很简单,就在于它们的生存能力太强,不用几年便在生理上成熟,身体上强壮,在较短的时期内就能自立。虽然处在弱肉强食的环境下,但由于它们太强悍,几乎没有天敌,根本不需要同类帮助来共同度过生存危机。它们是处在食物链的顶端,捕食的能力很强,在捕食时完全可以单打独干,所以就不像狼群那样有建立社会性组织的需求,因而,当它们年轻力壮时,根本不需要同类的帮助;而等到体力衰退需要同类的帮助时,同类的最大愿望恐怕是祝愿它早日归天,少一个同类争食,多一份猎物享用,既不会可怜它,也不会主动送猎物给它充饥。如果说自然界中的野生老虎可能既有爱又有恨的话,恐怕既不会爱护同类,也不会憎恨同类,它们要爱就爱自己的爪牙和眼珠,要恨大概只恨自己的爪牙已不如往日锋利,眼睛已不如往日明亮,四肢已不如往日矫健……。而我们人类的祖先则不同,相互之间有强烈的生死与共、以命相报的真实情感,这正起源于人类实在是娇弱和无能。
与虎、豹、马、牛等相比,人类的生命周期特长,而且,在人类比较漫长的一生中,能够自立的时间非常有限,几乎只有青壮年一个非常短暂的阶段。设想一下早期人类在原始森林中生活的情境:食不果腹,虎狼出没,弱肉强食,危机四伏……。在原始森林的恶劣环境中生存,原始人类无时无刻不提心吊胆、满腹愁苦,他们一天之中因恐惧担忧而坏死的脑细胞,恐怕比我们现在大多数人一年中因发愁而坏死的脑细胞多得多!这可能就是“人间一日,天堂一年”的真切含义——原始人类一天中的愁苦心境,是我们现代人在一年的时间内加起来也难以领受得到的。由于生活的环境非常恶劣,且处在一个弱肉强食的动物世界中,与其他动物相比,人类显得非常娇弱和无能,生存的危机特别繁多。在整个婴儿时期,每天需要大人抱着才能生存,在少年时代,则时时刻刻需要大人看护,否则很容易成为食肉动物的腹中美餐。不仅在整个婴儿时期,甚至是在少年时期,小孩不仅要依赖成年人解决吃的问题,还必须时刻需要成年人的保护,这样才可能不会英年早逝,中途夭折,得以最终长大成人。早期人类的个体,在他们长大成人的过程中,必然有太多太多次依靠父母及成年人的保护,甚至是牺牲了父母或同类的性命,才使他死里逃生,侥幸捡回了一条小命。这样的情景必然相当普遍:父母宁肯自己挨饿,也要把仅有的一点食物留给子女,做子女的经常几乎是含泪咽下父母省给自己吃的食物。父母对子女的爱心,过于频繁地一次次地被现实所证明,幼小的心灵一次又一次地受到强烈的震撼,自然而然就形成了一种愿意为父母献出一切哪怕是自己生命的强烈情感。等做父母的一旦进入头昏眼花、手脚不灵、行动不便的老年期,又倒了过来,生活需要青年来照顾,生命需要青年来保护。因为早已形成的报恩情感,已进入青年期的子女,自然就义无反顾地承担起供养老年人生活以及维护老年人生命的重任,而这却绝不是相互之间的合同约定,而是顺理成章地出乎一种天然的情义。正由于这一原因,人类之间,尤其是子女与父母之间、兄弟姐妹之间、一道朝夕相处的同类之间,通过长期的患难与共,彼此谦让,相互关怀,逐渐产生出了一种超过其他任何动物的爱心——愿为某些人牺牲自己的生命。有了这种相互之间的感情基础,即使一旦发生相互之间的误解或冲突,也能够平心静气地和谐相处,怎么会产生出我们当代人认为“非常应当”的伤害亲属和朋友的过激行为呢?
早期的人类之间,尤其是有血缘关系的亲人之间,这种“活着首先是为了别人”的高尚情操,并非主要源于血缘关系,也非由于长期的教育和引导,虽然长期的启发教育必然发挥着较大作用,但更大程度上是由于朝夕相处,患难与共,尊老爱幼,彼此关怀,相互谦让,爱心得以向对方充分展示,长期亲身体验到父母与子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以及朝夕与共的同类之间的那种无微不至的关怀,那种为了对方而不惜牺牲自我,从而逐渐地自然而然地确立起相应的愿意为对方牺牲一切,那怕是献出自己生命的人生目标。由于人类个体的过于娇弱与无能,加上长期在恶劣的自然环境下患难与共,这种牢牢植根于相互爱护而产生的深厚情感,必然超出其他一切动物之上。
正由于我们祖先的生存环境实在恶劣,只有时时彼此关爱才能共度难关,由于“情生于境”这一简单的原理,亲属和同类对自己的爱心,自己对亲属和同类的爱心,都已频繁地得到了充分的展现,人人都深切地意识到了拥有一大批能够为自己献身的亲属和同类,也深切地意识到了一大批的亲属和同类都值得自己义无反顾地为他而献身,所以,活得也快乐,死得也快乐。他们中的绝大多数,应该都是能够含笑于九泉的,而绝不会像当今某些做父母的,反而被自己含辛茹苦养育成人的子女所杀,以致死不瞑目。
爱恨同根。深深的爱意,又势必会形成强烈的恨心。早期人类一旦已形成愿为某些亲属朋友不惜牺牲自我的爱心后,假如亲属朋友死于食肉野兽的爪牙之下,那么,这份对亲属朋友发自肺腑的愿以命相报的爱意,便演变为对食人野兽发自真心的必以命相拼的恨心了。
人类具有超越其他一切动物之上的强烈的爱憎情感,这对早期人类的进化历程是否会产生某种我们迄今尚未认识到的巨大影响呢?
作者:余志鸿 回复日期:2006-10-6 20:30:45
(史前人类进化史解密)
七、人类由素食演化为杂食之谜
羊、马、兔等属于草食动物,虎、豹、狮等属于肉食动物,我们人类则兼容了两者,是属于“杂食”的动物。当今的人类,一般的正常人,只要几周甚至是几天不沾血腥味,可能就受不了啦。人类与现代类人猿有共同的祖先,但现代类人猿并不肉食,并非杂食的动物,人类何时开始与其他猿种有了这一差别,已演化成为杂食动物的呢?
迄今的考古材料显示,这一差别开始出现是在距今550万年前。
自1924年到90年代初,在东非和南非发现的南方古猿已达5个种,即非洲种、阿法种、粗壮种、鲍氏种和埃塞俄比亚种。这五种南方古猿的生存年代约为550万年至100万年前,从体形上比较,它们可明显地归类为纤细型(非洲种、阿法种)和粗壮型。从550万年前开始,纤细种就在东非和南非与几种南方古猿共生,但只有南方古猿中的纤细型进一步演化成了能人。南方古猿纤细种的牙齿与南方古猿粗壮种不同,表现出更强的肉食性:粗壮种南方古猿的门齿、犬齿较小,但臼齿硕大(颌骨也较粗壮),说明他们是以植物性食物为主的,而纤细型的南方古猿则是杂食的——不仅吃植物,而且还吃一些肉食。这就表明,从550万年前开始,我们人类真正的祖先纤细种南方古猿,已经演化为杂食的动物,而原本属于人类亲兄弟的粗壮种南方古猿,却并没有发生由素食向肉食的演化。
然而,是什么因素促成人类祖先转变成既要草食,又要肉食的呢?迄今为止,对人类学的研究,还没有能够给出令人信服的确切答案。
在《人类的木器时代》中,我们假说并论证了最迟在第三纪上新世(距今1.2~0.3千万年)的早期,人类就已经开始普遍使用木棒,从而进入到了一个“木器时代”。我们假设,在木器时代下,不管是纤细型的古猿还是粗壮型的古猿,他们都一律使用木棒——用木棒来支撑身体,帮助直立行走,兼用木棒挑落树上的野果,是过着一种同样的生活,而且都属于当时原始森林中的“素食者”。然而,就在这个时代的后期,体质强壮的粗壮种南猿与体质娇弱的纤细种南猿,两者的生活方式却产生了分道扬镳——粗壮种毅然做出返祖抉择,放弃使用木棒,由过地面生活返回过林栖生活;纤细种则被迫逐渐开始进入“集体自卫”的时代。我们认为,在集体自卫的时代下,作为人类真正祖先的纤细种南猿,自然地会逐渐发生由素食到肉食的演变,转变为“茹毛饮血”,从而进入到一个“茹毛饮血”的时代,而这正起源于人类特殊的心理素质——超出其他任何动物之上的强烈的爱憎情感。
在集体自卫的时代下,由于食人猛兽转变成嗜食人类,在严峻的生存危机面前,我们人类的祖先,开始把手中的木棒当作武器,并利用集体通力协作的巨大力量,与来犯的猛兽进行具有自卫性质的殊死搏斗。那些原先嗜食人类的猛兽,经常由于攻击已经懂得利用武器并以集体的方式进行自卫的人类,而反遭人类对它们的伤害。食人猛兽由于受到了人类给它的血的教训,故而逐渐对人类刮目相看,甚至逐渐转变为对人类往往退避三舍了。当人类懂得利用武器进行自卫以后,生存的能力突然强大了起来,一跃而成了原始森林内、动物王国中一支新兴的强族。逐渐地,不仅食肉猛兽渐渐地认识到了掌握武器且具有社会群体性的人类是一支它们无法战胜的敌人,甚至人类本身也逐渐地意识到了自己的强大和伟大。经过一代又一代的自我总结和自我认识,人类逐渐地意识到本身是原始森林内、动物王国中一股最伟大的力量。而人类一旦有了“在所有的动物中,我们人类才是最伟大的”自我定位后,一种“神圣不可侵犯”的心理,便在人类的自我意识中潜滋暗长了。这一心理上的微妙变化,必然使人类对猛兽的行为由原先的“自卫型”逐渐地转变为“攻击型”,而且会逐渐地养成一种“有仇必报”、“血债要用血来偿”的心态。人类的天性,也因此而发生了一种新的演变和进化。然而,即使祖辈已自然生成了这种心态,但心态却不可能会通过遗传的方式传给子孙。其后代如果也表现出了这种天性,但这绝非与生俱有,而是父辈们对他的长期教化,及其本人逐渐地自我总结和认识,当他真正领略到“在所有的动物中,我们人类真是最伟大的”之后,这种“有仇必报”、“血债要用血来偿”的“天性”,才可能在人类个体的心态上最终得以真正确立。若没有碰到比他更为强大的对手,这种心态就不会动摇;只有碰到比他更强大的无法战胜的敌人,而且还要通过一次又一次的反复较量,但无论如何也无法战胜这一强敌,这种心态才可能会最终泯灭。
当早期人类懂得利用武器进行集体自卫后,尽管绝大多数的食肉动物一般已不以人类为追杀的对象,但食肉猛兽攻击并咬死人类的惨剧仍免不了时有发生,而且有些人还会成为食肉猛兽的腹中美餐。然而,当人类已经自然演变进化成拥有“神圣不可侵犯”、“有仇必报”、“血债要用血来偿”等心理特征后,如果某一小孩被猛兽咬伤甚至被猛兽生吞活剥,作为他的父母,必然痛苦万分,对伤害他们孩子的野兽,必然因对自己孩子的爱而转化为对这一野兽的恨,简直是恨之入骨,恨不得咬它的肉,喝它的血,从而变得根本没有理智,神志失常,疯疯颠颠。假如当他们通过集体的力量把这一野兽打死后,为了解气,因强烈的爱意而生出了无限的恨心,已变得疯疯颠颠、神志失常的父母,尤其是母亲,对该野兽的尸体做出一些过激的行为纯属平常。比如,用木棒狠狠敲打或猛烈地对动物尸体施以拳打脚踢,如果觉得还不解恨,可能就会张嘴狠咬野兽的尸体以解气。而从哪里下口狠狠地咬野兽最好呢?从自身的感性认识出发,自然会联想到动物尸体上尚在流血的伤口处是最为理想的地方,因为在这里用牙齿猛烈地搅一阵子,肯定会使野兽感到最疼、最难忍受。而当这一咬之后,嘴角甚至是嘴里,必然要沾满被咬动物的鲜血,甚至有许多鲜血已经流进了自己的肚子里也茫然不觉。等到脑袋稍微清醒以后,才感到嘴里有一股血腥味非常难闻,令自己非常恶心,甚至觉得很想呕吐,但流入自己肚子里的动物的鲜血,早已被自己的肠胃所吸收和消化。然而,这并没有导致无意吞食动物鲜血的人死去,几天以后,反而觉得精力比以前更加充沛,力气比以前还要大些。而这一次的狠咬一通,又不可能完全消除他对这类野兽的憎恨,因为在他的内心,早已在自己的亲生骨肉被野兽生吞活剥的那时就发下了誓愿——一辈子要与这类野兽为敌,所以,当有同种野兽被打死,这位“第一个吃螃蟹”的人,照样会加入有意无意地去吸食野兽鲜血的行列。于是,吸食动物鲜血的队伍便在同一个人群中不断扩大。随着吸食次数的不断增多,日益地体会到了其中的味道,那种原先令自己恶心呕吐的血腥味,竟然使自己觉得连全身的毛孔都无比地惬意,竟在不知不觉中的有朝一日,使自己终于感到已完全离不开这一美味了。人类中一批又一批的“吸血鬼”,就这样在不知不觉中诞生了,“茹毛饮血”的非常举动,就这样在人群内的某些个体中自然而然地开始了。这批日益喜欢吸食动物鲜血的人,起初必然会成为坚持素食的同类在闲暇时的嘲笑对象,然而,他们本身却甘于其味,自得其乐,简直美不胜言也。
在狠咬动物尸体流血伤口的过程中,我们人类祖先的牙缝里难免要沾上动物的肉,在无意中咀嚼几下,自然也会慢慢地体会到这也是佳肴一味,也慢慢地喜欢上了吃动物的肉。但由于生肉、生血带有浓重的血腥味,生食动物的血、肉,必然不能在人群中具有较强理智的成年人中得以普及。然而,就像爱斯基摩人从小就让孩子吃血淋淋的生鱼片一样,我们的祖先要培养新一代的“吸血鬼”则非常容易,从小就让后代吸食野兽的鲜血,“老吸血鬼”的后代便自然很快适应血腥味,顺顺当当地演变成为“杂食”者。这与当今富人家养的宠物小狗专爱吃高级牛奶或巧克力之类完全属一个动物学原理:从小对它进行教化,吃这些食品便可得到奖励,如果吃其他食物便挨打,假如偷食人屎决不轻饶,从而使它形成一种条件反射,如此就可以打破“狗吃屎”的生物定律了。
当有一天,由于森林里发生大火,有的动物由于来不及逃走,竟被活活烧死。大火过后,那些爱吃动物血肉的人,必然会去寻找被烧死的动物来尝鲜和充饥,这样就会惊奇地发现熟肉比生肉好吃得多,有着一股浓郁的香味,便兴奋地召唤同伴一道来品尝,这样,人类就懂得应该保存火种来烧烤猎物,从而逐渐地开始了由生食猎物到熟食猎物的转变,这是后话。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认为,正由于人类具有超越其他一切动物的强烈的爱憎情感,养成了一种活着就是为了报恩与复仇的人生目标,才使人类能够在不经意间逾越了一道食物心理障碍,由原先的“素食者”演变成了也要血食,而且渐渐地转变成嗜以动物的血、肉、髓为食,进化成了“杂食”者。当人类的群体普遍演变成杂食动物以后,人类的整体便加入到了肉食动物的行列,开始主动地对其他动物发起攻击,一跃而上升到食物链的顶端,而且成为原始森林内、动物王国中几乎是战无不胜的、最凶恶、最残暴的一支新兴的强族。地球的新主宰诞生了,一场空前的劫难悄然降临!
作者:余志鸿 回复日期:2006-10-6 22:14:19
史前人类进化历程解密
(尚未完稿)
8.人类脑容量的突变
9.南方古猿绝灭之谜
10.论无悔人生
作者:余志鸿 回复日期:2006-10-6 22:18:42
中国史前神话解密(五)
觅蛇嗟叹 巴蛇吞象
浙江省衢州第三中学 余志鸿
浙江省东阳吴宁一中 杜建平
【引言】
《山海经·海内南经》云:“巴蛇食象,三岁而出其骨。”这便是“巴蛇吞象”成语的最初来源。后人据此,又展开富有创造力的非凡想象,发明出了一个具有醒世意义的成语,叫做“人心不足蛇吞象”。
经过悉心思索,多方求证,颇觉《山海经》的原文大有玩味,最终发现,这是人们误解了原文的真实内涵。巴蛇绝没有“吞象”的能力,却确实有“食象”并致大象于死地的实力。
而《山海经》的原文,紧接着尚有“君子服之,无心腹之疾”的说明,这可能正隐藏着一个利用大自然的生物工程制造疗效奇特的“蛇药”的极佳方法,笔者怀疑,这是不是暗契闻名全球的“泰国蛇药”的秘方?故撰文解密,发掘中华文华之积淀,展示华夏文明之精华。
洋洋万言,旨在警世;泽被万物,却为人类。
一、人心不足蛇吞象
常言道:“人心不足蛇吞象”。这是比喻贪心极大,不知满足,可用于对那些不知足者的一种嘲讽。
因为大多数的中国人都懂得这一成语的含义,故而,如果出自好心,对某人说上一句“人心不足蛇吞象”,便又有一种对他的谆谆告诫隐含在话语之中。
但在中国,非常容易产生“好心当作驴肝肺”的结局,所以,想用这句人生格言,劝人“悬崖勒马”,“回头是岸”,一定要摸清对方的胸襟是否开阔,否则,很可能就因为你的这句话,你从此就成了他(她)一辈子记恨的对象了。如果这种不幸一旦在你的身上发生了,你就懂得什么叫做多嘴多舌,什么叫做祸从口出了。
须知,心眼特别小,自我封闭意识非常强,乃是中国许多人的一大特点。相比之大,北方人的心胸要显得开阔些,性格就表现得豪爽些。但南方人也不是个个都是小肚鸡肠,应该是大多数人,虽然称不上宰相肚里好撑船,但也算得上是可以理喻的。吾当共诫:同一句话,同一件事,针对的对象不同,产生的效果甚至是结果就会不同,这是人生大哲学,只要醒着时,都应时刻提防。但如果奉行一条“不管他人瓦上霜”的做人道理,恐怕你这辈子便结交不到一个真心的朋友了。犯糊涂了吧?你觉得做人难不难?
由于中国人非常懂得明哲保身,所以,只要不是“傻瓜”,一般是不会对“春风得意”的人说“人心不足蛇吞象”的。聪明的人,往往当别人因太贪而倒霉后,才会对他“放个马后炮”,说他是“人心不足蛇吞象”的。故而,“人心不足蛇吞象”的成语,在中国的使用率是很低很低的,是平常时藏匿于心,不敢轻意出口的,是只有当非凡的时刻来临后,才会对那倒霉鬼落井下石,对他唾沫飞溅的。
“乞丐图饱暖,饱暖奢华彩;无家盼有室,陋室羡豪宅;贫贱谋富贵,富贵思淫欲;平民梦为官,为官求一品;宰相望王侯,王侯企长生!奋发向上,努力登攀,你争我夺,不断追求!人心不足蛇吞象,一息尚存便不休!世间人生有百态,利欲熏心原一辙!”
上述文字,是笔者在一著作中的一段涂鸦之作,其中就用过“人心不足蛇吞象”的成语。但在当时,只对成语的含义有些许的明白,根本就不知道,在浩瀚的中国古代历史典籍中,尚有“蛇吞大象”的文字记载。当查看到确实有这样离奇古怪的历史记录,对自己的孤陋寡闻,学识浅薄,是更加的倍感愧疚。
作者:txlsz 回复日期:2006-10-6 23:03:08
关于由素食转向杂食的原因按照楼主材料的推论应该和人类直立行走的原因相似,是一种必然而不是因为“强烈的爱恨”而导致的偶然。
且不论那时的“人”是否有笔者所认为的强烈的爱恨观念(我对楼主认为人类之所以拥有强烈的爱恨观念是因为群体弱小互助和长期目睹亲人为自己献身 这种看法不甚赞同。强烈的爱恨观念应该与人的神经构造和智慧程度有关吧,不过这不是讨论的重点)。即使有,在强大的生存压力下,作为幸存者首先考虑的是如何生存下去而不是发泄情绪。
南方纤细种在收集食物(这里指的是素食)方面应该有一定的困难,虚弱的身体,庞大的种群,周围的猛兽以及放弃了长时间的攀爬都对他们获得食物造成巨大的影响。在这种情况下,尝试进食肉食事在必行(为了保护自己不被猛兽猎食,必然会杀死部分动物;甚至在某个时期早期的人类一度食腐也未可知,毕竟开始他们太弱小)。所以食肉应该是必须而不是偶然的事件导致的--就象笔者认为直立行走是必然和必须的一样,食肉也应该是必然和必须的。
下面解释为什么其他古猿为什么没有选择食肉?因为他们不需要,就象他们没有选择直立行走一样,这应该不需要解释了吧。
其实,现代的灵掌类动物应该都不能算是真正意义上的素食者,它们或多或少地都会猎食些小动物--如果它们有这种需求的话,如食物匮乏。
如果楼主认为这些不足以反驱上文的观点的话,那楼主如何解释熊猫从肉食者转变成素食者呢?它和竹子没仇吧(玩笑,呵呵)?所以只能从食物这个角度解释。
作者:余志鸿 回复日期:2006-10-6 23:24:23
作者:txlsz 回复日期:2006-10-6 23:03:08
……强烈的爱恨观念应该与人的神经构造和智慧程度有关吧……
……………………………………………………………………
愚以为,智慧不可能凭空产生,而都来源于实践。而实践又源于需要。许多动物,它们不需要人类的种种实践。
作者:余志鸿 回复日期:2006-10-6 23:38:50
绵羊的小羊羔,即使眼睁睁地看着被虎狼所食,也不可能会对虎狼产生报复和发泄的情绪。长期以来,人类在动物世界中,正是这种绵羊,因为他们知道自己是无能与猛兽为敌的。而一旦人类逐渐在与猛兽的斗争中胜利了,就会改变自己的心态。当人类认为在动物世界中是神圣不可侵犯以后,就必然会产生“发泄情绪”的。
如果美国总统没有主动向中国的一位农民握手问好,农民不会认为这是对自己的冒犯。但反过来的心态却会有很大的不同。一个人的尊严,来自于他自己在心目中所确立的社会地位。故而,一个流落街头的乞丐,是不可能会有“人人生而平等”的观念和尊严的,如果起初有,逐渐就会在残酷的现实面前被磨灭的。
作者:余志鸿 回复日期:2006-10-7 00:27:12
“熊猫从肉食者转变成素食者”,这是不是就是事实,笔者还真不知道。即便大熊猫真的有过这样的演变,与人类由“素食”转变为“杂食”也不能相并论。“素食”转变为“杂食”要难得多,而“杂食”转变为“素食”,却很容易实现过渡。
作者:余志鸿 回复日期:2006-10-7 00:30:22
二、“巴蛇吞象”艺术化
对“巴蛇吞象”这一成语,《中华成语典故大辞典》将它进行了艺术加工,写成了一篇具有寓言特色又富有哲理的神话故事。笔者在撰文之初,只想对书中所写的“巴蛇吞象”的故事,作一个大概的介绍。但看过全文并作了仔细的分析后,觉得写得实在太精彩,便提不起手,下不了刀,感到实在难以割舍,只好将它全文搬来,送与诸君共同分享。
故事是这样写的:
老早以前,在洞庭湖畔,有一条一尺来长的小蛇,也就有小拇手指粗细,正伏在草中,等待着小青蛙蹦过来。这时,一只刚会捕食的小狼崽子叨着一只兔子经过那里。也许是累了,也许是由于好奇,要看看热闹,它便放下猎物,眼睁睁地瞧着那条小蛇怎样捕食。只见小蛇往前一窜,一口咬住了一只小青蛙的脑袋,慢慢地往下吞。过了好长时间,小蛇才把那只小青蛙吞进肚里。小蛇美滋滋地把身子缠在一颗小树的干上,慢慢地绕来绕去,为的是把吞进去的食物勒碎了,容易消化。小狼看够了,轻蔑地说:“小蛇,吃了一只小青蛙,就费这么大的劲——你看我,能吃掉整只小兔子!”“我小么,才一岁多。”小蛇分辩说。“我呀,出生才十个多月,比你还小呢。——真没出息!要吃么,就逮大的吃,吃个小青蛙、小老鼠什么的,太没劲!”小狼说完,叨起兔子,得意洋洋地走了。小蛇这个气呀,可等气消了以后,仔细捉摸小狼的话,又觉得很有道理。于是小蛇下定决心,不再吞小青蛙这类小东西,要吞大个的!
过了几天,小蛇肚里的食物消化完了,又出来捕食。又有一只小青蛙蹦到它眼前,它叮嘱自己:不弄这些小东西,要弄大的!小青蛙蹦走了,又来了一只大青蛙,小蛇有些动心了,很想窜上去咬住它,可它又忍住了,再次提醒自己:“别那么没出息,要象小狼那样,捉大的!”这时,溜过来一只又肥又大的老鼠,足有半尺长,比自己的肚子粗好几倍,小蛇一窜就咬住了那只老鼠的嘴巴。它把嘴几乎张到最大限度,才把大老鼠的整个嘴巴吞下去,可是那脑袋骨太大太硬了,怎么也吞不下去。它想吐出来,改换个小老鼠什么的,可它一想到小狼蔑视的样子,便横下心来,非吞下这只大老鼠不可。用了一整天的时间,小蛇才把大老鼠的头吞下去。大老鼠的身子比较软,好吞多了。可是,小蛇的肚子撑得老大老大,头和尾简直像是长在西瓜上的蔓子了,肚皮被撑得薄得很,几乎透明了,连肚子里面老鼠的形状都看得见了。小蛇一动也不敢动,怕碰破肚皮。它有些后悔了,怕被撑死了。不知过了多长时间,也许有十天半月吧,小蛇的肚子才逐渐小下来。
由于小蛇吞食了足够的,甚至是超量的食物,营养充足,长得很快,要比同它年岁相同的小蛇长得多,粗得多。从此,它的胃口越来越大,吞兔子、吞山羊羔、吞老山羊、吞狼、吞鹿……它的身子也随之长得越来越长,越来越粗,最后长成黑身子、青脑袋,有百来米长、脊背上长着刺一样的髦毛,叫声象敲梆子。这时它有了一个名字,叫“巴蛇”。巴就是大的意思。有一次它竟然吞了一头野牛。所有动物都知道它的贪心最大,既怕它又恨它。有一天,一只老猴子攀上最高的一棵树的最顶上,嘲弄巴蛇说:“你能一口吞下大象吗?”巴蛇不以为然地说:“吞就吞!”真地,它把一头大象活活给吞了,消化了三年,才把骨头排出来。
这篇美文,可真是神来之笔啊!通过这么一个神话故事,或说是童话故事,或说是寓言故事,将“人心不足蛇吞象”,鲜活地给完全刻画出来了。
但有一点,显得似乎有点类比失当。狼吃东西,尽管是那么一种令人胆战心惊的“狼吞虎咽”,但绝不是蛇吃食物让人毛骨悚然的“囫囵吞枣”。如果把“狼吞”与“蛇吞”的微妙差别,也在行文中予以一定的体现,这篇美文,就成了富含科学精神的科普读物了。
作者:余志鸿 回复日期:2006-10-7 07:48:32
中国史前神话解密(五)觅蛇嗟叹 巴蛇吞象
三、天下几人能识君?
上述全文转载的这篇文章,既具有神话色彩,又具有童话性质,还具有寓言特色,可读性很强,哲理性很浓,讽刺性深刻。如果把它的全文一字不漏地背下来,一定可以终身受益。很可惜,这篇文章所能发挥的作用,恐怕尚未引起世人的高度重视。
大而言之,这篇被改写成具有寓言特点的神话故事,如果把其中的“巴蛇”比作为人,以此来说明一个人的野心,是如何在儿时的某一刻突然生成,又如何在长大后逐渐膨胀,最后发展到一发不可收拾,达到人们难以想象的极点,这个小故事,不仅写得相当精彩,而且很有启发意义。
小而论之,这个具有童话性质的神话故事,不管是哪家的大人,用以对付家中十岁以下的孩童,真可以做到左右逢源,能成为一副极好的灵丹妙药。小孩子嘛,是没有一个不喜欢听故事的。大人们,只要向孩子说上这段故事,一旦让他们记住了,到时候就可以发挥出这童话的影响,甚至可以说是威力了,可与一颗“重磅炸弹”的效应等量齐观呀。比如,家中的孩子不吃饭,家长担心孩子长不胖,就可以此激励小孩发扬小巴蛇那股拼命吃的精神,通过发狠吃,就能够迅速成长,成为与爸爸妈妈一样的长,一样的大,而且还可以长得更高、更大,甚至可以迅速变得顶天立地!小孩听后,一定兴奋异常,必然大口吃饭,力图将小肚皮撑得滚滚圆。如果小孩子只顾吃肉,不吃蔬菜,会造成饮食营养的失衡,或者是由此得什么肥胖症,家长们说上这段小故事,警告小孩,如果只吃肉不吃蔬菜,就会长得像一个“矮冬瓜”一样。能吞下大象的很难看的巴蛇,就是因为拼命吃肉,才长得那么又肥又大很难看的,否则怎么能够将大象也吞下肚子中去呀?于是,小孩子便害怕了,只好既要吃肉,又肯乖乖地吃蔬菜了。不知中国的家长们,是否对这个童话动过这番脑筋,已经好好地把它利用起来了呢?
但话又得说回来,在目前的中国,不管是大人还是小孩,都忙于刻苦阅读各种圣贤之书,积极掌握各种生存技能,诸如,大人在白天辛勤工作一天下班以后,在夜晚沉迷唱歌跳舞玩牌上网冲浪刺激找乐放松放松啦,小孩在校内学习各种科学文化知识后,还要在业余时间学习歌咏琴棋书画啦,尤其是大有成为世界普通话趋势的英语,更是要了中国青少年的半条命,哪有几个人会有闲功夫去欣赏这种童话呀?!这是值得欣喜,还是实在悲哀?
对中学生应付高考而言,这篇神话故事的写作艺术,又堪称“话题作文”的上上之作。对《山海经》原文“巴蛇食象,三岁而出其骨”一句话,作者竟将它扩写成洋洋大观的一篇千字文,真是厉害啊,实在是一篇高考作文指导的上上之文选。近几年来的高考作文,都是“话题作文”,即让考生针对几句话或一个什么的典故之类,作一番尽兴尽情的发挥,写出一篇不少于800字的作文。这篇话题作文,不正是这类文学艺术的光辉典范吗?
作者:余志鸿 回复日期:2006-10-7 9:33:12
中国史前神话解密(五)觅蛇嗟叹 巴蛇吞象
四、艺术加工竟栽赃
这篇堪称神品的“话题作文”,最难得、最难写的是第三段,一般人是根本不能胜任的。这段文字,充分地利用了《山海经》中许多“怪蛇”的材料,几乎已把《山海经》中所提到的各种“怪蛇”的行为和特征,都一古脑儿地扣在这巴蛇的身上了。没有熟读《山海经》,哪里能够写得出来?最起码,是做过广泛收集相关资料的艰辛工作啊。
兹摘录与这篇文章可以一一对应的《山海经》原文如下:
①《北山经》:大咸之山……有蛇名曰长蛇,其毛如彘毫,其音如鼓柝。
②《海内经》:有黑蛇,青首,食象。
③《大荒南经》:黑水之南,有玄蛇,食塵。
④《海内南经》:巴蛇食象,三岁而出其骨……其为蛇,青黄赤黑。一曰黑蛇、青首。
其中,只有②、③、④条材料,仿佛还可以相互合并,而①与其他的各条,即使从所处的地域来看,两地相距,也实在是太遥远了。
把各种各样的蛇的行为和特征,都加在了这条巴蛇的身上,按照作者的意图,必然是想让这条巴蛇显得更加离奇古怪,从而达到作者想要获得的一种艺术效果,即所谓的“锦上添花”。但弄得不好,难道不会让这条巴蛇变得面目全非,甚至还可能会使这条巴蛇背上不该背的“黑锅”?
把各种蛇的行为和特征,都加在了这条巴蛇的身上,从纯文学的角度看,可美其名曰“艺术加工”,正反映了作者精湛的文学修养;从法律政治学的角度看,则叫做蓄意栽赃,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词”;从历史学的角度看,却是对《山海经》这部历史文献的亵渎!如不正本清源,这部由先民心血凝结而成的《山海经》,很容易真的会被人们彻底打入“神话”的冷宫,从而使中华民族失去了一大宝贵的财富。
作者:余志鸿 回复日期:2006-10-7 10:45:48
中国史前神话解密(五)觅蛇嗟叹 巴蛇吞象
五、似云非云误作云
在我女儿五岁时,一次坐在我自行车的后面,无比兴奋地对我说:“爸爸,我现在知道天上的云是怎么来的了!”我说,“是怎么来的呀?”她说:“你往上面看。就是这东西嘴巴里吐出来的!”结果我看到了什么呢?是一列刚刚开动出站的早该淘汰的旧式火车,从公路上方的一条小立交桥上隆隆而过,浓烈的烟雾,正弥漫了一片天空!没错,这一片黑中带白的“云”,的确是从火车的嘴巴里吐出来的。但这是小孩子所说的“云”啊,哪是符合科学定义的“云”呢?我没有为五岁的孩子纠正她的错误,因为我没有办法对她说清什么才是真正的云,只是对她说,“这个长长的东西,是叫‘火车’,知道了吗?”女儿说:“知道了。”当女儿在读书后知道什么是“云”后,我曾一次笑问她:“云是从火车嘴巴里吐出来的吗?”
不知各位有没有注意到,小孩子在说话时,通常会用已知的能叫出是什么的“物”,来说明未知的叫不来是什么的“物”,这便是“以形喻形”。只有通过“以形喻形”,小孩子才可能表达清楚一件还叫不来的物,这正由于他们阅历太浅,头脑中的概念太少,亦就是“词汇贫乏”,而不能简单地说成是孩子们在认识上的偏差。
但成年人是否就能时时清醒,不会产生认识上的偏差呢?我是做不到时时保持着清醒头脑的。九十年代初,我在被称作“东方明珠”的上海玩了几天,住在一位同学家里。第二天早晨起床后,在外面转了小一圈,领略一番美丽上海的清晨美景,回来对同学说:“上海的云怎么这样漂亮啊?是上海处在海边的缘故?”同学问“哪里有很漂亮的云啊?”我说“就在这房子的北面呢。既像红色,又像黄色,一大片,太好看了,我还没见过有这么好看的云呢!”同学听后,用一个手指头指着我,手指一抖一抖,嘴里哈哈大笑,笑得久久说不出话来,最后说,“那片很好看的云,下面就是宝钢啊!”我听后一愣,随即明白了是怎么回事,也哈哈地大笑起来。幸好我喜欢刨根究底,凡事都想弄个明白,如果这次没有试图与同学探讨是否上海的云一定就会好看些,及时纠正了我认识上的偏差,我必定会将这个发现进行由此及彼的推论,会认为沿海的城市果然风光绚丽,如同于天堂,连云彩都会美丽非凡,时时都有艳丽的祥云笼罩着。
假设有一位刚开始钻研风水学的人,也恰好看到了宝钢上方天空中的那片美丽云霞,却不清楚那是从宝钢烟囱中飞出来的烟尘,他可能会对上海如何地浮想联翩呢?会不会产生这样的一个推断:上海这个地方,时时有瑞气祥云笼罩,而上海正地处长江的出海口,正位于长江这条巨龙的龙头之上,怪不得这里人才辈出?怪不得从这里发迹的人,是那么容易平步青云,扶摇直上?蒋介石,原为上海滩头一流氓,却在中国大陆建立独裁统治二十八年;从上海造反起家的王洪文,竟然一步登天,成为重量级人物,在中央逐级提升,迅速当了国家副主席。……原来是由于上海风水好,地上有龙头,天上有祥云,故而才如此能养人?假如我没弄清那只不过是宝钢所造成的对天空的大气污染,我可能还会觉得我不属于那座美丽城市的居民而遗憾着呢!
作者:余志鸿 回复日期:2006-10-7 11:43:51
中国史前神话解密(五)觅蛇嗟叹 巴蛇吞象
六、似蛇非蛇却称蛇
由火车嘴里吐出来的云并不是云,由宝钢烟囱中吐出来的云也不是云。与此同理,由先民们代代口传的蛇,哪里一定就是蛇?
将中国的古气候等因素综合起来推断,在尧时的中华大地上必然多蛇,这应该是符合客观史实的。在《山海经》中,确实记载着这里有蛇那里有蛇,有这样的蛇那样的蛇。而这些蛇,哪里都是我们当今所特指的“蛇”呀?
见之于《山海经》的两处“夸父逐日”的文字,先民们向我们所描绘的夸父,面颊的两边各挂着一条蛇,双手各攒着一条蛇。而在《山海经》中,“珥蛇”“戴蛇”“衔蛇”“操蛇”“践蛇”者,又是何其之多也。
关于 “夸父逐日”的神话,笔者有专门的解密文字,这就是《中国史前神话解密之四·夸父追日》。通过分析探讨,笔者发现,与夸父有关的这两类蛇,统统都不是当今的动物蛇。贴着夸父脸颊上的两条蛇,是从他耳边往胸前垂挂下来的两条小辫子。双手攒着的蛇,则是用于乘划船筏的工具,与当今的木桨或竹篙的性质完全相同。《山海经》中诸多先民脚下所践即所踩之蛇,则是由两段木头拼凑而成的原始水上交通工具,即木船或木筏之类。假如先民所乘坐的木船或木筏过长过大,如果还是用“蛇”来称呼,便显得不伦不类,似乎有点不够确切了,先民们就把它们称作为“龙”以示其大,以区别于显得过于小巧玲珑的“蛇”。正由于辫子、桨篙、船筏等东西都是细长的,与动物蛇细长的特点相类似,而当时的先民,可能没有闲心思,或者是缺乏好心情,便没有静下心来为这些新鲜事物进行科学的命名,就简单地把这些与蛇的形体有点相类似的玩艺儿,一古脑儿地叫做当时人们极其常见的“蛇”。(详细的解密文字,请看《中国史前神话解密·夸父逐日》)
我们的老祖宗们,生活的年代距离我们越遥远,就越会顽固地不跟随后人的心意,动不动就要胡思乱想的;就越会像爱犯俾气的倔驴一样,不听后人的至理名言,老是要谬论百出的。先民们有太多太多的见地,必然都是荒唐透顶的。所以,古人对生物种类的划分和归类,必然不符合现代的“科学”,一定会是乱七八糟的,是完全不能符合当今“科学的定义”的。看看,竟然将这“脊梁上长着骨刺一样的鬣毛”的动物,也归入到了属于蛇的一类,称它为“蛇”!对事物的定义,本来就不是一成不变的,它将是会随着后人的心意,不断地改动和变化的。比如,当今世界上最新鲜的一件新鲜事物,就是通过对行星采取了最新的一种科学定义,将原来属于太阳系九大行星之一的冥王星,毫不客气地踢除出了行星的家族。笔者非常担心,万一西方的冠以什么家的人,突然心血来潮,对“人类”来一番新的科学定义,会不会将中华民族毫不客气地踢除出属于人类的范畴?
由火车嘴里吐出来的云并不是云,由宝钢烟囱中吐出来的云也不是云。同样,由先民们代代口传的蛇,也不一定就是蛇!近现代以来的动物学家们,早已将各种动物进行了严格而科学的定义,并做过极其系统的科学划分和归类,蛇有其明确的科学定义,我们怎么还可以与“愚蠢的先民”一样,较一番劲,顶一回真,也将这不属于蛇的动物当作为“蛇”呢?
但已经是属于“现代人种”的当代人,似乎就喜欢与先民们一般见识。把先民们所传说的“蛇”,不加分辨,一概当真,竟用现代文字、现代语言中的“蛇”,去套用先民们所代代传说的蛇。不去领会先民们所说的“蛇”,所指代的东西在当时到底是什么,以为先民们所传说的蛇,必然就是我们当代语言、当代文字中所称的蛇,这是对老祖宗的敬重,还是对历史传说的不负责任呀?
作者:余志鸿 回复日期:2006-10-7 12:32:32
中国史前神话解密(五)觅蛇嗟叹 巴蛇吞象
七、称蛇非蛇误作蛇
上述被高度艺术化的“巴蛇”,“在它的脊梁上,长着骨刺一样的鬣毛,叫声象敲梆子。”这条所谓的“巴蛇”,其原始资料正出自《山海经》。《山海经·北山经》云:“大咸之山……有蛇名曰长蛇,其毛如彘毫,其音如鼓柝。”
笔者认为,具有这一特征的动物,在当代的生物学上,怎么能够被划归为属于“蛇”的一类呢?须知,在《山海经》中,即使某些有脚有翅膀的动物,也同样被称之为蛇的!如《西山经》云:“太华之山……有蛇焉,名曰肥囗,六足四翼。”我们怎么可以将先民们照样称作为蛇的这类东西,误作为当今动物学上所定义的“蛇”呢?
“脊梁上长着骨刺一样的鬣毛”,如果这种动物与蛇的外形有点儿相似,所以古人才错误地将它称之为蛇,那么,笔者只能怀疑,它必然就是鳄鱼、鲨鱼之类的动物。如果这个动物还具有非常庞大的特点,笔者就只能设想,它很可能是属于大鲸一类的动物了。如果我尚不清楚“恐龙”在先于尧的时代就早已绝迹,我还会猜想这个东西是不是就是恐龙。但根据这种蛇能发出那种敲梆子似的声音,笔者认为这条所谓的蛇,有属于当今鳄鱼之类的可能性。
上述被高度艺术化的“巴蛇”很长,“竟达难以想象的百来丈长”。这到底有没有可能呢?在尧时期,中国大地上到处都有长蛇。而这种长蛇到底有多长呢?是否真有哪种“竟达百来丈长,真是难以想象”的长蛇呢?
笔者认为,即使先民传说中真的有这种难以想象的“竟达百来丈长”的长蛇,该蛇也绝非属于动物的蛇,只是在形态上有点与蛇相似。这样的蛇,必然是另有所指。是指蜿蜒的河流?是指蜿蜒的山脉?都是有很大的可能性的。诸如造型上像蛇的河流、山脉,假如先民根据其形状,便将其以蛇相称,而后人在整理由先民们代代相传的传说时,在行文中又原封不动地同样称之为蛇,那么,今人将古代传说中的这种很长很长的长蛇,理解成只有“百来丈长”,就显得有点谨小慎微,不够大胆,缺乏气魄。
请看下面的两段文字记载,他们笔下的所谓长蛇,一条长达五至八里,一条竟然长达九万里呢!你是否也会相信它们可能属于当今生物学上所说的蛇呢?
①《古小说钩沈》辑《玄中记》:“昆仑西北有山,周回三万里,巨蛇绕之。蛇长为九万里。蛇居此山,饮食沧海。”
②清陈尚古《簪云楼杂说》载:“此地蚺蛇,千岁以上者高数丈,亘四五里,或七八里,”“此蛇约长五里,山中人竞取之燃灯,今其古尚存,鳞大如笠。”
《玄中记》中记载的这条“达九万里”长的蛇,不用我来辩驳,诸位会相信它是属于当今动物学上所命名的那种称之为蛇的动物吗?这段描绘“身长九万里的巨蛇”的文字,我看来看去,左思右想,觉得就是一则谜语而已!如若把它当作为灯谜,答案就容易被许多人趋向于共同了:不是黄河,就是长江!如果这两者都不是,那必然就是中国的万里长城了。要不要让漂亮的王小丫在她的《开心辞典》栏目中,叫那班希望实现“家庭梦想”的精英们猜猜看?我想绝大多数人会认同于我们所给出的这三个答案。
清人所记载的这条长蛇,长四五里或者可能是七八里,其高度则达数丈,确切地说,是指这条蛇的直径有数丈。而当地的山里人,竟然纷纷地取它的“鳞”来燃烧。哎,没有办法,笔者还是疑心太重,不肯轻易相信他人,只怀疑:这条至少有五里长的所谓 “蛇”,只不过是地表遭受侵蚀后,已经露出地表外面的一个煤矿带罢了!而且,笔者还怀疑,清人陈尚古先生想要介绍的这条蛇,其内心的真实想法,是认为这是一条已经死去的龙吧?因为文中又记载当地百姓剥“龙鳞”来燃烧,就不可以在自己的著作中称它为“龙”了。如果龙鳞可以被百姓剥去燃烧,那么,是否可以打开“真龙天子”的陵墓,在已故帝皇们的尸体上御下一条胳膊来做火把呢?故而,才只好避讳,不说这是一条龙,而说这是一条蛇吧?
作者:余志鸿 回复日期:2006-10-7 13:58:09
中国史前神话解密(五)觅蛇嗟叹 巴蛇吞象
八、巴蛇的特点与颜色
在《山海经》中,有两处关于“食象蛇”的记载。
①《山海经·海内南经》:“巴蛇食象,三岁而出其骨,君子服之,无心腹之疾。其为蛇,青黄赤黑。一曰黑蛇,青首,在犀牛西。”
②《山海经·海内经》:“西南有巴国,又有朱卷之国,有黑蛇,青首,食象。”郭璞注:“即巴蛇也。”
①中的“食象蛇”,有一个确切的名称,叫做“巴蛇”。而之所以称之为“巴蛇”,应该与此地叫“巴”(巴山、巴陵……?)或者是此地的先民叫巴(巴人)有关吧?
②中的“食象蛇”,其特征之一是能“食象”,其特征之二为外观上的“黑蛇,青首”,与材料一中的巴蛇,竟有两点是完全相同的,而且还地处“巴国”,这应该是郭璞认为它就是“巴蛇”的理由吧?
从原文中,我们能总结出巴蛇的第一个特点,这就是能“食象”。
从原文中,我们还可以了解到巴蛇的第二个特点,这就是它的外观颜色。
然而,根据《山海经》的记载,对巴蛇的颜色,曾看到过巴蛇的先民,却存在着两种不同的说法。其一是“黑蛇,青首”,其二是“青黄赤黑”。
有学者认为,①中的“青黄赤黑”是指“纹彩斑烂”。笔者认为,这“青黄赤黑”,不一定就是指纹彩斑烂。青、黄、赤、黑这四种颜色,如果在蛇身上呈有规律性的斑状分布,相互夹杂,才可以称得上是“纹彩斑烂”的,比如花斑大蟒蛇,即属此类。色彩斑烂的蛇,《山海经》又明确称其为“化(花)蛇”。如果“青黄赤黑”指的就是“纹彩斑烂”,那么,这种“纹彩斑烂”的蛇与具有“黑蛇,青首”外貌特征的蛇,差别实在太大,应该属于完全不同的两种蛇,不可能是不同的人描绘同一种蛇。
都曾亲眼见过食象蛇的人,介绍这种蛇的外观颜色,虽然有“黑蛇,青首”与“青、黄、赤、黑”的不同,却有两种颜色是完全一样的,这就是黑色与青色。
青与黑,是比较接近的两种颜色,较难分辨,青色只是比黑色显得淡一点的颜色而已。
根据两处材料都说食象蛇为“黑蛇,青首”,那么,可以肯定,这种蛇,应该就是:蛇身是黑色的,头部则显得比黑淡一点,是一种属于青的颜色。而青色,用现代通俗流行的词语来表达,就是“暗褐色”。
黄色与红色,同样是非常接近的两种颜色。同样亲眼见过食象蛇的先民,为什么又为这种蛇增加了“黄赤”这两种颜色呢?是他们看走眼了吗?
笔者认为,他们并没有看走眼,恰恰相反,他们对食象蛇的颜色,考察得更为全面,观看得更为细致。在黑色和青色之外所补充的黄色和红色,的确是食象蛇身上应该同时具有的两种颜色。
那么,食象蛇的哪个部位是呈黄色的?哪个部位是呈红色的?或者是哪个部位应该是呈黄赤色的呢?
食象蛇身上有黄色,是不是指这种蛇的腹部是黄色的呢?蛇的腹部呈黄色,这太普遍了。至于红色,如果食象蛇是一种毒蛇,当它发怒时,头部的某些部位,通常都会有红色产生。毒蛇在正常情况下与受到骚扰发怒的情况下,其头部的颜色,一般都会发生重大的变化,剧毒的蛇,头部都会在这种情况下产生出赤红的颜色或金黄的颜色。或者就是,食象蛇的腹部,是呈黄赤色的,这应该是很正常的。而黄赤色,就是那种介于红黄之间的“橙黄色”。
故而,食象蛇,如果仅从除腹部以外的背部与头部着眼,便是“黑蛇,青首”了。人们通常所能看到的正常情况下在地面上爬行着的蛇,也只有从正面能观赏到的这两个部位了。
由此可见,说巴蛇“黑蛇,青首”,是没有把巴蛇的腹部“也翻过来”看看的缘故,或者说是没有让巴蛇“直立起来”让人们全方位欣赏一番的缘故。说巴蛇“青、黄、赤、黑”,不仅观察了它的背部,还考察了它的腹部。而且,并不是所有的蛇,非得动手把它翻转过来,才可以看到它的腹部。诸如,眼镜蛇以及眼镜王蛇,都能够将自己的半个身子也“直立起来”。当它们直立起来时,人们就可以既看到它的背部,还可以看到它的腹部了。由此可见,说巴蛇“青、黄、赤、黑”以及“黑蛇,青首”的两种说法,应该都是对这种蛇外观颜色的正确描述。这两种说法都正确,都没有脱离“巴蛇”的实际,没有一种是显得“离谱”的。
作者:余志鸿 回复日期:2006-10-7 15:16:16
中国史前神话解密(五)觅蛇嗟叹 巴蛇吞象
九、巴蛇是“食象”还是“吞象”?
在当今的地球之上,海洋里的最大动物是鲸,陆地上的最大动物是象。
当今野生野长的大象,只生活于茂密丛林或热带树稀的草原。象的食量相当大,一天可食草200公斤,所以,在当今的中国,在天然的环境中,只有西双版纳才可能供这种庞然大物自然地生存繁衍,除此以外,只能在动物园才可以靠人工为大象供应充足的食料,否则就难以再找到其他适合大象生存的环境了。
由人工抚养训练的大象,至少要20岁后方可从事稍复杂的工作。这表明,大象的身躯尽管庞大,但其智商却与人类实在无法相比。然而,也只有缺德的人类,吃饱了饭却没事找事,总喜欢把自己与各种动物比来比去,千方百计地要证明人类是如何的高贵,其他畜类又是怎样的低贱。人类所拥有的生产能力日益提高,可以使更多的人衣食不愁,社会分工日益扩大,各种稀奇古怪的行业,为了满足有钱人享乐的需要,如雨后春笋般发疯成长。花大量精力肆意摧残各种动物的天性,一律试图将它们训练成像人的熊样,这是人类长期以来乐此不疲的一项工作,于是,许多乖巧的大象,竟然练成跳舞唱歌的本事,还能进行人类发明的多种体育竞技。泰国自视为佛国,却盛产人中之妖怪,将男人改造成不男不女的第三性,使美元英镑港币尤其是人民币,大量地被塞进人妖高耸的胸脯间,最后自然会大量地进入到泰国政府的国库里。该举世闻名的佛国,还擅长训练大象,那些经过训象师多年悉心调教后的大象,逐渐地具有了人类某些高贵的素质,竟然能用它们的笨脚,轻轻地为人们“按摩”。人们只要往那地上仰天一躺,大象们就高翘长鼻,奔奔跳跳地过来了,对酷男,便按摩他们的下身,对靓女,则按摩她们的上身,你说爽不爽?
在大象身上发生的最新一项世界尖端科研成果,是出现在韩国——动物园中的一头大象,竟被饲养员训练成能说韩国话了!这是韩国人在中国第22个教师节时,送给世界人民尤其是中国人民教师的礼物啊。虽然只能说出八个音符,但经过高科技的检验,大象发出的声波,与饲养员发出的声波,两者的图像还真是一模一样呢!不知诸位是否关注到这个国际特大新闻?
非洲象可达7500公斤,肩高3~4公尺。当今在亚洲有少量生存的象,被世界著名的动动物学家命名为“印度象”,这是由于这种原本在亚洲广泛分布的大象,当今在印度占居多数的缘故。与非洲象相比,印度象较小,但也有5000公斤,肩高2~3公尺。亚洲雌象没有獠牙。中国地处东亚,历史资料证明,亚洲象曾在中国长期地、大量地生存着,而如今,只在西双版纳才有少量的身影,除此之外,只在动物园内,被人们当作为玩物加以供养。
中国的古代气候,比较温暖湿润,加以森林未尽被辟成农田,象可在华北许多地区生息繁衍。从历史地理的研究成果来看,在三千多年前的商代,中国的中原地区还有大象,甲骨文里就有商王捕象的记录,殷墟考古也发现了一些象的骨头。周代后气候转冷,象被迫南迁。中国很可能从尧舜时代开始驯象服重役。《左传》记载,楚昭王于公元前506年,用火烧大象尾巴冲突吴军阵地,取得很好的效果。象牙质地滑润细密、纹理规则,易受刀刻而不崩边缘,可雕出比玉器、骨器更精巧的器物。《晋书》提到象牙细簟,乃是把象牙切丝,泡酸液软化后加以编缀。
肩高可达2~3米,体重可达5000公斤的亚洲象,竟是这样的一种庞然大物!中国有个代代流传的赞赏脑袋聪明的故事,叫做“曹冲秤象”。在中国古代的魏晋时期,要想知道大象到底有多少斤两,也只有采取曹冲这小子才能想得出的那个鬼点子了。
笔者感到很难理解,中国人竟然会发明出一个“牛高马大”的成语来,真是显得乱七八糟,暴露了眼界实在狭小!有大象的存在,这个“高”和“大”,哪里摊得上牛和马呀?“瘦死的骆驼比马大”,马怎么算得上“大”呢?属于幼年的小象比牛高,怎么可以用“高”来惊叹牛呢?
然而,既高又大,体重可达万斤(市斤)的大象,却会在中国死于同时期生存着的一种蛇。大象是如何死于蛇的呢?在中国古代流传下来的典籍中,有两种不同的说法,一种是“蛇食象”,另一种是“蛇吞象”。
“蛇食象”,最早见之于《山海经》。《山海经·海内南经》记载:“巴蛇食象,三岁而出其骨。”《山海经·海内经》记载:“西南有巴国,又有朱卷之国,有黑蛇,青首,食象。”这两则材料,都明确地说是“蛇食象”。
“蛇吞象”,最早见之于战国屈原所作的《楚辞》。《楚辞·天问》云:“一(有)蛇吞象,厥大何如?”意思是说,“有蛇能将整头大象吞下肚子里去,这蛇该有多大呀?”针对屈原的这一反问,后之学者向早已含恨自杀的屈大夫竟然这样回答说:“长千寻呗!”这个为屈原解答巴蛇“厥(其)大何如”的,不知是否有点得意洋洋,自认为比屈原高明?他告诉屈原是“长千寻”,是不是在帮助已含恨九泉的屈原懂得这个道理:自然很长很长了。或者就是讽刺屈原:你怎么这样笨呀,竟然连这点也推测不出来?如果说,这话有第三种韵味,可能就是一句不正经的话,笑屈原将这种“神话”也当真,居然要去探寻这种能“吞象”的蛇到底有多大的答案。
在中国古代的文化典籍中,竟有这种“蛇食象”以及“蛇吞象”的记载。炎黄子孙,尽管历代都有人觉得这实在是荒诞离奇,故而毫无置疑地一律视之为神话,但还是一直对它予以高度的关注的。富有创造力的中华民族,正是据此发明了一个“人心不足蛇吞象”的成语。“蛇食象”或者是“蛇吞象”的文字记载或者是传说,这在世界上是不是属于独一无二的呢?有兴趣者,不妨对此予以关注。
“蛇食象”以及“蛇吞象”,两者都有文字资料可以查证,而且都能共同地反映着大象死于蛇。那么,假如先民们确实发现过大象死于一种蛇,其所要表达的确切含义,到底是“蛇食象”正确,还是“蛇吞象”正确?还是“蛇食象”和“蛇吞象”两者都正确?
也许有人会问:有必要对“蛇食象”和“蛇吞象”进行严格分辩吗?“蛇食象”和“蛇吞象”,难道有什么不一样吗?
笔者认为,彻底搞清楚这个问题非常重要。如果是“蛇吞象”,那就只有一个明确的内涵:整头大象,被蛇整个地“囫囵吞枣”!
如果是“蛇食象”,既可能是将一头大象整个地“囫囵吞枣”,也可能是在大象身上的某个部位,咬上那么一口!除了象牙等少数地方外,毒蛇在大象的身上咬上一口,其结果必然是将毒液注进大象的躯体之内。如果这种毒蛇,竟是世界上一种非常罕见的且排毒量非常巨大的剧毒之蛇,其必然结局,就是大象无法抗拒毒性,最后因此身亡。中央电视台曾多次播放的《动物世界》,我仿佛听过其中有关大象的解释词,说大象在动物世界中没有天敌,豺狼虎豹都对它敬畏三分,然而,中华民族的先民们则早已发现,被我们误认为在自然界中没有天敌的大象,原来仍然有克星的存在。
由此可见,这“食象”与“吞象”,竟然可以有“咬”与“吞”的天壤之别,两者所能表达的思想内涵,该有多大的不同?!
作者:余志鸿 回复日期:2006-10-7 16:40:08
中国史前神话解密(五)觅蛇嗟叹 巴蛇吞象
十、蟒蛇吞鹿能证明什么?
“巴蛇吞象”的传说,曾在古老的中国,千古不衰地代代流传。
人们试图证明中国古代的某种蛇确实能够吞下整头象,找到了两条认为最有力的证据。
其一是《水经注》中的一段文字。《水经注·叶榆河》云:“山多大蛇,名曰髯蛇,长十丈,围七八尺,常在树上伺鹿兽。鹿兽过,便低头绕之。有顷,鹿死,先濡令湿讫,便吞,头角骨皆钻皮出。山夷始见蛇不动时,便以大竹签签蛇头至尾,杀而食之,以为珍异。”说的是:有一条长十丈、围七八尺的大蟒蛇,将一头有角的鹿即雄鹿缠死后,把这头鹿整个地吞入到了肚皮内。但鹿角和鹿骨,却从大蟒蛇的肚内穿透肚皮,钻了出来,大蟒蛇因此就半死不活不能动弹了。山里的当地百姓发现后,便用削得尖尖的毛竹,将这条大蟒蛇从头到尾乱戳一通,将它全身戳得稀巴烂,这条大蟒蛇最后就成了人们的腹中美餐,非常好吃。
其二是郭璞在《山海经·海内南经》的一段注解:“今南方蚦(蟒)蛇吞鹿。鹿已烂,自绞于树,腹中骨皆穿鳞甲间出。”说的是:当今的南方仍有一种食鹿的大蟒蛇。有一条大蟒蛇,它吞下了一头鹿。鹿已经在蟒蛇的腹中被大量消化掉了。在吞下较大的动物以后,大蟒蛇通常都要狠狠地盘树,压迫自己的肚皮,折断肚皮内所吞下的动物的骨骼,这样会更容易消化些。但这条该死的大蟒蛇,由于自己绞树勒得实在过紧过重,竟将吞入肚中的鹿骨头给挤得钻了出来,刺穿了自己的肚皮,以致一命呜呼。
由此可见,这两条大蟒蛇,就如同于我们胡乱地将鱼肉连同鱼刺一道吞下一样,弄得鱼刺从喉管中向外钻了出来,由于无人帮大蟒蛇医治解救,所以就因此结束生命了。但大蟒蛇吞下动物,从来都是不将动物的骨头仔细地挑出来的,都是“囫囵吞枣”连同毛皮骨一齐咽下去的。猫头鹰的确是要将肠胃无法消化的鼠毛之类,最终从自己的口腔中吐出来的。蛇吞咽其他的动物,应该都是“吃肉不吐骨头”的吧?如果蛇类最终要将不能消化的动物毛给吐出来或从肛门中拉出来,我觉得倒是正常的。而蛇吞入肚中的动物骨骼,应该是不会整根整根地从肛门中排出来的,这正因为它们的消化能力非常强的缘故,而动物的骨骼,又正是蛇能消化吸收转变为其所需营养的物质。
动物的胃,其中的胃酸,将物质进行分解的能力,都是非常强大的。据美国的科学家们研究,如果将人体胃内的所有胃酸收集起来,然后集中倒在钢板上,可将很厚的钢板也溶化出一个洞出来。因为时隔日久,在看电视的时候又没有做笔记,也不会想到会在今日的文章中会用到它,所以,到底能穿透几毫米厚的钢板,我已经记不确切了。但我清楚地记得,当我听到这么一种科学的解释后,着实地被吓了一跳!
这两条大蟒蛇之死,与日本鬼子破腹自杀的死法有相似之处,所不同的是,日本鬼子以刀剖腹,是由外而内的,大蟒蛇整死自己的方式,那些与刀作用相同的东西刺透肚皮,则是由内而外的。富有武士道精神的日本官兵,他们战败自杀用刀穿透肚皮是自找的,但这两条蟒蛇吞鹿之死,却纯属一种偶然,是非常难得的却又是一次致命的意外,并不是每条蛇都一定会碰到的。这就像我们吃鱼一样,不是所有人、也不是每一次吃鱼,都会造成鱼骨鲠喉,但蛇与人可能也有相似之处,应该有笨与聪明、小心与马虎的差别存在吧?
笔者不怀疑有些大蟒蛇可吞下整头鹿。但吞鹿与吞象,两者岂能同日而语?能吞鹿的大蟒蛇,能否将大象的一只巨脚给囫囵吞下呢?在香港曾发生过大蟒蛇吞牛犊的事件,一度被世界媒体传播得沸沸洋洋。但肩高不到1米体体重仅百来斤的小牛犊,与身高2-3米体重可达数千公斤的亚洲象,又怎么可以相比呢?
当今世界上的蟒蛇王,是印尼的超级大蟒蛇,吉尼斯世界记录NO.1 ,自然体长16.5米,属世界之最,重达半吨,捕捉时用了十几个年青力壮的成人。这条蟒蛇王,可轻易缴死并吞噬一个1.8米的成人,一般以大鳄为主食。据说有历史记载的最长的蟒蛇,是西班牙当年入侵南美时见到的蟒蛇,约三十米,重达数吨。目前有资料记载的只有20米。据中国的专家称,中国的大蟒蛇要小得多,其长度最长不会超过6米。动物园中的大蟒蛇,一般也只有3-4米。然而,中国的蟒蛇,也有将成年人整个囫囵吞下的事实,因特网上曾传过这一血腥场面的照片。但由于躯体的局限,大蟒蛇吞咽以“长条型”为特征的动物自然合适,只要有那么大,把人整个地吞到肚皮里去,自然非常方便,而吞咽既高又大、如同圆球体、或说是正方体的大象,这是不可能的。在地球上,是没有能将肩高达2-3米、体重达5000公斤的大象整头吞下去的蛇存在的。
作者:余志鸿 回复日期:2006-10-7 17:54:31
中国史前神话解密(五)觅蛇嗟叹 巴蛇吞象
十一、巴蛇食象非“吞象”
从现有的文字资料看,第一个明言“蛇吞象”的始作俑者,是值得炎黄子孙永远怀念的屈原先生。
战国屈原之所以含恨跳汩罗江自杀,与他的性格有极大的关连。这个人,为人处事,实在是太过认真了,会被同朝为官的那班马屁精,视作为迂腐到顶,愚蠢到家,是一种必然的待遇。正如屈原自己所表白的那样,“众人皆醉,唯我独醒;众人皆浊,唯我独清”,处在五浊恶世之中,为人处事还是这么的认真任性,这真是一种致命的可怕习惯。
不管针对什么事情,绝不人云亦云,都要进行认真思考,这是屈原的作风。其遗作《楚辞·天问》,便是他本人经过认真思考后,对当时各种历史传说所作的一系列质疑和问难。其中,被时人传得沸沸洋洋的后羿射日,竟然说后羿射日大功告成,并因此名扬天下,被后世敬为天神,屈原就明确表示不可信。他说:“羿焉彃[射]日?乌焉解羽?”(《楚辞·天问》)意思是说后羿是怎么射到太阳的?太阳神(乌)是怎样掉下羽毛的?屈原对后羿射日成功所产生的这一质疑式的反问,是不相信后羿真的能把其他九个太阳都射杀,实际上是说后羿射杀了十个太阳中的九个,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我们可不可以把屈原的这种疑问,理解成是他根本不相信天上原本有十个这样的太阳存在呢?
同样,对这种“蛇吞象”的奇闻,屈原是否会轻易相信呢?屈原说:“一(有)蛇吞象,厥大何如?”意思是说,“有蛇能将整头大象吞下肚子里去,这蛇该有多大呀?”如果把这理解成屈原对蛇能吞下大象,是根本的不相信,因为能吞下大象的蛇,必然要象由英国史蒂芬逊首先发明出的火车那样长,那样大,可能还要比这更长更大,才可能做到把肩高达2~3米,体重达四五千公斤的大象,整个儿“囫囵吞枣”式地吞下肚皮啊!我们把屈原的这个疑问,理解成为是根本不相信世界上有长大如同于火车一般的巨蛇,这不是非常地合情合理吗?
然而,《山海经》的原文,竟然又是这样记载的:“巴蛇食象,三岁而出其骨……”。而根据历史上长期以来的传说,在《山海经》中所记载的巴蛇曾经频繁活动过的区域,又有“象骨山”、“象骨港”等地名。如宋人范致明就在《岳阳风土记》中说:“象骨山。《山海经》云‘巴蛇吞象’,暴其骨于此。山旁湖,谓之象骨港。” 这又与《山海经》的记载完全吻合,只不过是将《山海经》原文所说的“蛇食象”,根据自己的理解说成为“蛇吞象”而已。故而,历代文人墨客,便都一致认为是巴蛇将大象吞下后,又将象骨排出体外,所以才会有象骨山、象骨港等地名,因此,就一致地认为《山海经》所记完全真实,所以就只好不得不怀疑:在远古时期的今湖南省的某些地区,或许真可能有将整头大象也囫囵吞下的巨蛇存在?
《山海经》的原文,竟然说“巴蛇食象,三岁而出其骨……”,将这两句话结合起来看,如果要让读者不认为这是说“蛇吞象”,也实在是太难了!历代学者,正是据此才毫无疑问地将它理解成“巴蛇将整头大象囫囵吞下,三年之后才将象的骨头排出体外”的。假如屈原曾看过“巴蛇食象,三岁而出其骨”的文字记载,也很容易认为这句话说的就是“蛇吞象”。但屈原却对此予以怀疑,认为这不符合客观事实,地球上不应该有这么大的蛇存在,又反映了屈原善于独立思考,并注重理论结合实际,这实在是历代许多文人墨客应该汗颜的,更会被强调并善于“理论联系实际”的毛泽东所不齿吧?列宁、毛泽东、邓小平这批闻名世界的历史伟人,都是非常懂得并做到理论联系实际的,所以才能在所从事的革命或建设事业中,创立出一番彪炳千秋的宏伟大业啊。
笔者真是感慨万分,中国历代的文化人,大概绝大多数是只专心并精通于文字功夫,却不太与生活实际紧密结合的。而注重理论联系实际的,可能又是对《山海经》这种内容离奇的著作不会发生浓厚兴趣的,而只注重于脚踏实地埋头做一些有益于国计民生的实际工作的。这就造成了有兴趣研究《山海经》的人,它们所得出来的结论,与客观事实虽然严重背离,却仍然没有人对此产生一个个巨大的问号。试问,蛇吞动物入肚后,它的肠胃,能将动物的骨骼细心地过滤出来,然后排出体外么?动物的骨骼,会对蛇的身体成长,造成巨大的危害么?为什么不触类旁通地看看自身?自己有时故意吞入肚皮之中的肉骨头,会最终在我们的肛门之中被“原封不动”地拉出来么?
应该是绝大多数人,都会认为“蛇吞象”是一定不符合客观事实的。当了解到古人所流传下来的文字记载,的确有“蛇食象”或“蛇吞象”的说法,也不会把它当真,更何况这一记载是源于《山海经》?这正由于,《山海经》中的许多记载,显得是那么的古怪离奇,人们早就视《山海经》为戏作,将其中的大多数内容,看作是先民哄骗后人的神话,在此思想观念的支配下,自然会对这一怪诞的“蛇食象”之说,以一笑了之的态度泰然处之:“神话嘛,怎么说都是可以的,何必与它较真呢?”
但也有许多人必然会认为,古人没有存心欺骗后人的必要,因而就顽固地坚信“蛇食象”或说是“蛇吞象”,应该是真实不虚的,古人告诉我们“巴蛇食象,三岁而出其骨”,这必然是客观的事实。然而,“巴蛇把一头大象活活给吞了,消化了三年,才把骨头排出来。”这种说法,岂不是太过于荒唐么?这巴蛇是在野外的自然环境下生活的,古时哪有一批这样的闲人,以天天观察研究巴蛇为业?只有在近现代已日益变得高度文明发达的社会,才有这样那样的研究所啊!在遥远的古代,哪有这样的人,天天守候着一条巴蛇,看它吞下整头大象后,耐心地等待着,终于在三年之后,有了一个惊世骇俗的研究成果诞生了:这条巴蛇开始出恭了,一根一根的象骨,从它的肛门中排出来了,或者是从它的口中吐出来了?
历代文人墨客之所以会对《山海经》的这一记载得出一个共同的“巴蛇吞象”的错误结论,是由于只着眼于“巴蛇食象,三岁而出其骨”这加起来共十个字的两句话。之所以只对这两句话感兴趣,应该由这些文人墨客研究《山海经》的狭隘目的所造成,会不会仅仅是出于一种掠奇的心态,才去拜读这部《山海经》呀?因为,历代文人,几乎都把这部《山海经》视为荒唐离奇的神话大全的!既然是把它当作仅供玩乐的消遣书,怎么会去探讨其中可能是意义非凡的历史记载呢?如果《山海经》中某些记载还显得不够离奇,有点与现实生活相符合,读这部书的人,可能还会反而觉得不过瘾,不好看呢!
由于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科学的世界观,日益占据了现代人类的大脑,绝大多数人,便不会将离奇的神话当作为客观的真实了。后代的学者,尤其是当代的崇尚科学的学者,觉得《山海经》似乎还有点研究的价值,仅仅是为了考证书中所记载的山名、地名、水名、生物、特产等,以致可以据此了解这些东西的历史演变情况吧?
好了,不想为此再多废口舌了。还是给出我们的解释吧!
在“巴蛇食象,三岁而出其骨”的后面,还有两句话,这就是“君子服之,无心腹之疾。”将四句话连起来组成的一个不可割裂的完整句子是:“巴蛇食象,三岁而出其骨,君子服之,无心腹之疾。”
我们对此所解读出的完整的文义是:巴蛇咬大象,大象必死亡。等大象遗骸在荒野中饱受三年(或说是长时期)的雨雪风霜后,再设法把死象的遗骨搞到手,采用一定的方式服食它,可以使心脏比常人健康,而且还不会得各种各样的肠胃病。
中国的先民告诉我们,中毒的象骨,是一种能治病保健的良药,这是不是在诓骗我们呢?我们是否应该把这当作为一个国家级甚至是世界级的重大科研课题?如果觉得这确有非凡的医学研究价值,是不是应该把它列入到我国的“星火计划”中去呀?
作者:txlsz 回复日期:2006-10-7 19:30:17
厉害,拨茧抽丝地得出这种结论~~~~~偶无语,不过真的可以试试~~~
作者:dydjp 回复日期:2006-10-7 21:09:39
作者:txlsz 回复日期:2006-10-7 19:30:17
厉害,拨茧抽丝地得出这种结论~~~~~偶无语,不过真的可以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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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想投资赚钱,这是确是一个很好的项目。
据说泰国有一种蛇药可治心脏病。不知是乍搞出来的?
作者:余志鸿 回复日期:2006-10-7 21:14:29
中国史前神话解密(五)觅蛇嗟叹 巴蛇吞象
十二、神州蛇迹今何如?
参照历史文献的记载,根据中国古代气候以及植被状况进行综合分析,在中华大地上,远古时期必然大量地生存着许多种类的蛇。
据《山海经》的记载,在远古的中华大地上,到处都有蛇的生长。在《山海经》的文字记载中,那些很多的不是太奇太怪的蛇(材料略),应该就是指当今生物学上所定义的蛇。
而且,即使在二十多年前,在我的家乡浙江,哪怕是丘陵甚至是平原地带,在白天,我都只能低着头走路,因为,即使在白天,冷不丁会碰到蛇,会突然地发现,蛇就在我的身旁,似乎是在惊惶失措地游曳。当然,看到蛇的我,绝不比那落荒而逃的蛇显得镇静。我在位于城郊的中学读高中时,也经常可以看到横死在马路上被汽车压死的好多种蛇。在我十几岁时,在炎热夏季的晚上,经常要到田间照泥鳅,在短短的一两个小时内,几乎很少不碰到蛇。这些蛇,大多是腹蛇,据对蛇有所了解的人说,当时我们所看到的各种蛇中,有些还是当今可以卖到极高价钱的稀有剧毒之蛇。而今天,据一些靠捕蛇赚钱谋生的人说,在我们老家,已很难找到蛇,就是千方百计去野外草丛中去“拔草寻蛇”,即使仔细搜索半天,也很可能找不到一条蛇!真担心,这种局面如此持续下去,用不了几年,在中国的大地上,可能就会再也看不到野生的蛇了。
在中国的许多地方,蛇的痕迹已日益难寻,其原因何在?
中华民族,历史悠久,源远流长,创造了遥遥领先于世界的繁荣而辉煌的古代文明。据传说,“神农氏教民种植五谷庄稼”,最起码从那时开始,中华民族就迈开了走向农业文明的步伐。由于进入农业文明的时间早,土地资源被开发利用的程度高,大面积的国土,都已经被开发成农田用来种植农作物,清幽的环境已日益减少,弄得许多蛇已无处可以藏身,而且,大部分地区的气候,都已经变得四季分明,这样的地理环境,便不再适宜很多蛇类的生存。如今,现代化学工业的发展,农药被大量使用,进一步恶化了蛇类的生存环境,从根源上几乎断绝了蛇类的食物链,蛇不待长大就会被大量毒死和饿死。
还能适应在中国这块土地上生长的某些毒蛇,由于中国传统中医极其发达,早已懂得用毒蛇做药,所以,许多毒蛇被越抓越少,有的甚至早已在中国境内绝迹了。诸如,我们在中学所读过的唐朝柳宗元的《捕蛇者说》,就是说明古人玩命抓毒蛇献给朝廷用作为中药的。
而属于文明古国的中国,更是一个闻名世界的、当之无愧地享有“美食王”之称的国度。鲁迅非常崇拜第一个敢吃螃蟹的人,然而,中国人哪里只敢吃横行霸道的八大王呀?广东人的嘴巴,更是什么东西都敢“吃吃看”的呀!各种各样的蛇,尤其是毒蛇中更属剧毒的蛇,更是美味之中的上等美味呀。
你也许会说,这些吃蛇者,难道不怕被毒蛇咬死吗?这你就错了,吃毒蛇者,哪里是抓毒蛇的人呀?那些高官显贵,包头老板,他们可不敢碰毒蛇呀。但各行业的老板有的是钱,为满足肚子里咕咕召唤着的蛔虫,为了把结官吏赚钱发财的需要,出大价钱去买呗!只要把价格开得让人眼睛发红,历代都有敢拿自己的命来赌博的人在,因为并非每次捕蛇都会有去无回的,所以,为了钱,为了家里有米下锅,就赌一赌吧。这些,柳宗元的《捕蛇者说》已说明得够清楚了,读者再根据时代的变迁,结合现实,再去发挥一下,你就可以弄清楚中国的蛇为什么已经越来越少,几乎已快绝迹了。
导致幸存的毒蛇在中国日见稀少走向灭绝的重要原因,是中国医学的日益发达。各种对付蛇毒的血青被研制成功,致使当今的中国人,死于毒蛇的,已经屈指可数。如果某人因被某毒蛇咬伤,竟然人类无能医治,在极短的时间内,竟在医生专家们的眼皮底下迅速死亡,作为新闻工作者们,虽然在内心或许会产生出一点点的哀悯,但必然会立马兴高采烈,会紧紧地抓住这具有爆炸性的特大新闻,会以现代化的最快速度,奔赴现场,作专题采访,把这件举世奇闻,肆意炒作,必然会在最短的时间内,弄得天下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既然蛇已经显得不那么可怕,中国的蛇,已不再会要了捕蛇者的命。反正即使被毒蛇咬上一口,敷上蛇药,吃点解药,最多身体痛胀几天,稍作休息,就可以养好蛇伤,又可以再去抓蛇挣大钱了。故而,中国的捕蛇行业,队伍迅速扩大,各种蛇,以不可思议的速率,在亟速递减。再过几年,也许中国人想在自己的国土上,到野地亲自体验一下被毒蛇咬伤的滋味,用自己的身体,作一番对蛇的科学研究,都不大可能了。
作者:余志鸿 回复日期:2006-10-7 23:42:00
据说泰国有一种蛇药可治心脏病。不知是乍搞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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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请帮忙:把这篇文章发到泰国毒蛇研究中心去试探一下。
作者:余志鸿 回复日期:2006-10-8 00:24:31
中国史前神话解密(五)觅蛇嗟叹 巴蛇吞象
十三、攻击能力最强的毒蛇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草绳”,充分反映了人们对毒蛇的恐惧!
毒蛇在世界有广泛的分布,淡水中有毒蛇,海洋中有毒蛇,沙漠里也有毒蛇。中国地大物博,是个多蛇的国家。在当今中国的十大著名毒蛇中,体型最大最危险的是眼镜王蛇。
在我国,眼镜王蛇一般分布在北纬25度左右,主要分布于华南和西南地区,一般分布在我国的云南、贵州、浙江、福建、广东、广西、海南、江西、西藏、湖南等地,而以云南和广西最多。在国外,一般分布在南亚及东西亚等地。
眼镜王蛇,又称山万蛇、过山风波、大扁颈蛇、大眼镜蛇、大扁头风、扁颈蛇、大膨颈、吹风蛇、过山标等,属剧毒蛇类。
这是世界上体型最大的毒蛇。一般的成年蛇,常长达3-4米,最大长度纪录几达6米。体重通常2-8千克。背面暗褐色或黑色,具横斑;腹面黄白色;颈部腹面橙黄色。刚出生后的幼蛇是黑色的,长度即可达50厘米。
这是世界上行为最古怪的蛇。它虽然是蛇,却主要以吃蛇为生,包括金环蛇、银环蛇、眼镜蛇等有剧毒的蛇种,都是它捕食的对象,故有“金刚蛇王”之头衔。因为它是蛇中的杀蛇高手,所以,在它的领地内,很难见到其他种类的蛇,它们要么逃之夭夭,要么成为眼镜王蛇的腹中之物。如一时找不到它最爱吃的毒蛇,偶尔也会捕食蜥蜴、老鼠、小型鸟类,如果实在饥饿难忍,就同类相斗相食,眼镜王蛇吃眼镜王蛇。
这是喜欢独居爱清静讨厌被打扰的蛇。当然,这是蛇的一般共性,但对受打扰后的反应,眼镜王蛇却与众不同。一旦受惊而发怒,前身1/2竖起,颈部膨扁,头部呈平直状,如戴头罩,人们因此称它为“毒帽蛇”。当它做出了“戴头罩”的反应,便是将对惊扰它的人畜发起攻击的前奏。而其他的大多数蛇,当受到惊扰以后,所采取的第一个反应,是迅速地先行撤离,尽快地逃之夭夭。
这是人们难以提防的神出鬼没的蛇。它通常生活在海拔1800—2000米的山区,多见于森林边缘近水处。它常昼行夜伏——白天出来捕食,夜间隐匿在岩缝或树洞内歇息。一般隐匿在岩缝或树洞里,有时也能爬上树,往往是后半身缠绕在树枝上,前半身悬空下垂或昂起,突然攻击人畜。
这是世界上杀伤力最强的最可怕的毒蛇。它性情凶猛,反应极其敏捷,头颈转动灵活。靠喷射毒液或扑咬猎物获取食物,会主动攻击人畜,咬住人后紧紧不放,是世界上最大的一种前沟牙类毒蛇。其毒液不仅毒性强烈,而且排毒量大,一条成年蛇一次可排出毒液400mg(干重100mg),相当于对人而言是属于“致死剂量”的几倍,可以说是世界上最危险的蛇类,对人畜危害极大。据专家介绍,眼镜王蛇的毒性相当可怕,只要对巨大的牛咬上一口,一定会将大牛放倒,而这个“放倒”,指的是把大牛毒死。人一旦被眼镜王蛇咬伤,严重的患者,死亡率很高,被它咬中后,不到 1小时就会断气,个别人仅3分钟就去见阎王。当然,抢救及时的话,也不至于就此丧生。要是在医学不太发达的过去,人如果被这种蛇咬上一口,如果是咬在手上,而当时被咬伤的人,手中恰有一把锋利的刀,其活命的唯一机会,就是当即把自己的手迅速地斩断!如果是在医学高度发达的今天,万一被眼镜王蛇咬伤,能给自己带来最大活命机率的措施,照样还是用这种老祖宗所使用的老办法比较保险。
作者:余志鸿 回复日期:2006-10-8 8:25:37
中国史前神话解密(五)觅蛇嗟叹 巴蛇吞象
十四、“巴蛇”应该是眼镜王蛇
《山海经》中所记载的这种“食象蛇”,它应该是属于什么蛇?是一种已经完全绝灭的蛇,还是当然仍然存在的蛇?
能将大象一口吞下的蛇,在世界上是不可能存在的,是不可能在中国曾经有过的。
但可以用剧毒杀死大象的蛇,笔者怀疑,即使在当今的中国,仍然存在着,这就是眼镜王蛇!《山海经》被称为“巴蛇”的“食象蛇”,应该就是当今仍然在中国少量生存着的眼镜王蛇。
判断依据如下:
其一,蛇的外观颜色,两者是完全相互吻合的。
“食象蛇”的颜色:“黑蛇,青首”,即蛇的整体是黑色的,而头部的颜色比黑色略显得淡一点,是青色的。或者说是“青、黄、赤、黑”的,即从背面看,是黑色的,而头部是青色的,腹部是黄赤色的,很可能是当其发怒时的头部,个别地方是呈红色的。
眼镜王蛇的外观颜色:背面暗褐色或黑色,具横斑;腹面黄白色;颈部腹面橙黄色。刚出生后的幼蛇是黑色的。根据不少眼镜王蛇的图片,当眼镜王蛇发怒直立时,其颈部的腹部是呈橙黄色的。而橙色,是与红色非常接近的一种颜色。笔者在泰国毒蛇研究中心看到的两条眼镜王蛇,长近3米,背部是褐黑色的,腹部是黄白色的,大概是属于未成年的小眼镜王蛇吧?所有游客都静静地观赏它,没有人敢惹怒它,并没有看到它们发怒时的那种极“可爱”样子。
借此说句题外话:许多人在动物园中,尤其是小孩子,往往喜欢尽情地玩弄那些被关在笼中的凶禽猛兽,看着它们被激怒而疯狂咆哮,却对笼外的人们无可奈何,这真是一种莫大的“乐趣”和“享受”。如果不是在动物园里,到哪里才能够满足自己畸形变态的心理享受呢?当他们在折磨那些可怜的动物时,心理的活动又会如何呢?会不会玩着玩着,便把对方完全当作为可恨的父母、老师和同学了呢?须知,有不少人的“心理疾病”,就是在这种不知不觉中逐渐生根发芽的!“杀手教程”的第一课,便是对可爱动物诸如小兔子之类的折磨和摧残。试看当今的世界,有几个青少年,不能顺利通过这一关?而养育他们自然具有“天杀”凶性的便利土壤,正是各种暴力和血腥的场面,尤其是各种媒体,给青少年带来的耳濡和目染。想当年,我们在年少的时候,就是家里宰只鸡,父母也绝不允许我们看。人类想建立一种和谐的社会,实在是任重而道远。
因为,黄与赤是一对相近难分辩的颜色,青与黑又是一对相近难分辩的颜色,故而,食象蛇又可简单地看作为两种颜色,即青黑色与黄赤色。眼镜王蛇的颜色,背部的颜色是暗褐色(青色)或黑色的,腹面是橙黄色的,亦即介于黄与红之间的一种颜色,这与食象蛇的颜色,正是完全吻合的。
其二,眼镜王蛇攻击性极强。
它喜欢独居,领地遭到侵扰,会将半个身子直立起来,并主动地对人畜发动突然攻击。大象虽然是陆地上体型最为高大的动物,但眼镜王蛇将自己的半个身子直立起来后,身体比大象还要高,当大象入侵眼镜王蛇的领地后,眼镜王蛇没有理由会放过它而不采取攻击。
其三,眼镜王蛇能攻击到大象身上的任何部位。
眼镜王蛇很长,当它发怒直立起来,高度可以达到2-3米,占据着空中的优势,可以凌空下扑,从而可以当大象还没有靠近它时,就对大象发起攻击,当与大象彼此比较贴近时,便能凌空扑击到大象身体上的任何部位。
其四,眼镜王蛇毒性强烈,排毒量大。
眼镜王蛇的毒液,不仅毒性强烈,而且排毒量极大,一条成年蛇一次可排出毒液400mg(干重100mg)。
如果大象闯入有数条或者是一群眼镜王蛇的栖息地,假如一条眼镜王蛇咬大象一口,尚不足以使几千公斤重的大象毙命,那么,被数条眼镜王蛇咬上数口,而大象又不具有野猪般能抵抗毒蛇剧毒的体质,其必然结果就是最终中毒身亡。
一般的体型较小的蛇,虽具剧毒,但攻击性弱,一般不会对人畜主动进行攻击。诸如小蛇,在大象眼里根本不值一提,一脚就能将它踩得稀巴烂。即使是擅长攻击的眼镜蛇,假如敢主动攻击大象,如果有机会能咬到大象一口,但由于排毒量小,却不能致拥有庞大身躯的大象于死命。眼镜蛇虽然能半身直立,但由于身躯太短,攻击的半径范围就小,攻击的能力就弱,很容易被拥有灵巧鼻子的大象快速一扫,摔远摔死。而眼镜王蛇身体奇长,它直立起来以后,完全可以与大象等高,甚至可能比大象还要高,大象鼻如要卷它,即使拦腰卷住了眼镜王蛇的身子,恐怕脑门上刚好会被眼镜王蛇咬上一口!不知这个部位是否会更具危险,更会致命?
其五,古代中国,大象与眼镜王蛇共生区域广。
眼镜王蛇目前在中国正趋向于灭绝,而大象则更早地在中国濒于绝灭的边缘,其原因,都在于被人为地大量捕杀。在中国生存的亚洲象早已屈指可数,仅在西双版纳有少量的天然生存。但在历史上,眼镜王蛇必然与大象共存过一段很长的时期,尤其是江南的广大地区,更是眼镜王蛇与大象的共同家园。大象势必会有意无意地闯入眼镜王蛇的领地,这就必然会遭到蛇中之王的眼镜王蛇的主动攻击。有不少大象会因此中毒丧生,致使在中国的某些地方,在历史上曾经有大量的中毒大象死后的骨骸,从而使得当地有诸如“象骨山”、“象骨港”等独特的地名。
笔者不是毒蛇研究者,生平还没有用手触摸过活的毒蛇。以上仅仅是一种理论上的推测。但这种推测是否正确,很容易通过实践来检验:将大象与数条眼镜王蛇共置一地,观察眼镜王蛇是否敢对大象发动攻击。假如大象受攻击且遭咬后,看看是否具有不中毒的身体素质。如果能验证大象中毒不经人工医治必然死亡,那么,《山海经》中所载的这种巴蛇,必然就是当今仍然在中国有少量幸存的眼镜王蛇。
作者:余志鸿 回复日期:2006-10-8 10:10:05
眼镜王蛇──世界上最危险的蛇
http://www.pupk.com/zt1/data/1124.htm
作者:余志鸿 回复日期:2006-10-8 11:26:12
中国史前神话解密(五)觅蛇嗟叹 巴蛇吞象
十五、眼镜王蛇咬(食)大象
古代中国,既多大象,又多毒蛇。在许多地方,会有蛇象共处一地的现象,这就导致双方冲突不可难免。
毒蛇中,有一批正是属于蛇中之王的眼镜王蛇。与生长在中国的其它毒蛇相比,眼镜王蛇的最显著特点是特别的长,身长竟然是一般毒蛇的四五倍。《淮南子》记载:“修蛇成为民害”,“羿斩修(长)蛇于洞庭”。该成为民害的可怕的“长蛇”,应该就是古代也是当今中国最为恐怖的眼镜王蛇。由于眼镜王蛇有常在水边出没的习性,加上尧初期特定的大旱气候,大量眼镜王蛇便汇聚于洞庭湖地区,如此,就与当时因干旱缺水奔赴洞庭湖地区找水解渴活命的人畜,共处一地。眼镜王蛇富有攻击性,喜欢独居,不愿意被打扰。一旦受到打扰,便会主动对人畜突然发动攻击,被咬中者,几乎九死一生,很难幸免,因而必然成为当时人们所面临的一大灾害之一。“羿断修蛇于洞庭”,被后羿砍断蛇身的这种长蛇,必然不可能只有一条,而是应该有一批。但死于这种剧毒长蛇之口的先民,必然也有一大批。
在历史上的很长一段时期内,眼镜王蛇必然在许多地区与大象共处一地,尤其是江南的广大地区,更是眼镜王蛇与大象的共同家园。眼镜王蛇是一种攻击性极强的毒蛇,能突然主动地对人畜发起攻击。假如大象侵入到它们的领地,应该没有理由对大象退让。因为眼镜王蛇完全具有对大象进行攻击的实力,而且会占据着多方面的优势。
首先,是眼镜王蛇的攻击半径大。当大象根本没有条件接触到它时,就能对大象首先发起有效的进攻。
假如大象闯入眼镜王蛇的领地,必然会激怒属于蛇中之王的眼镜王蛇,它们就会直立起半个身子,如此,眼镜王蛇的头,就会高过大象。当大象还远离眼镜王蛇,根本无条件接触眼镜王蛇时,眼镜王蛇就能通过喷放毒液展开攻势。
只要大象靠近到距离眼镜王蛇2-3米以内,眼镜王蛇就可以通过直立的头部下扑,直接攻击到大象的身体。而那时,大象的长鼻,还够不到眼镜王蛇。
当大象进入到可以通过自己的长鼻或脚攻击眼镜王蛇的距离内,那么,眼镜王蛇就能咬到大象身体上的任何一个部位了。
大象对眼镜王蛇的反击,最好的武器首先是长鼻。当大象向眼镜王蛇靠近,从而可以用自己的长鼻勾到眼镜王蛇的身体时,眼镜王蛇已可以在此之前狠命地咬大象数口了。
即使大象长鼻终于能勾到眼镜王蛇的直立身躯,而且已卷起眼镜王蛇的腰身,在这当中,眼镜王蛇正好可以用自己的毒牙直接进攻大象的脑门,不知脑门是不是对大象更致命的部位?
其次,眼镜王蛇的毒液不仅毒性强烈,而且排毒量大,一条成年蛇一次可排出毒液400mg(干重100mg)。这个剂量,听泰国的毒蛇专家介绍,放倒即毒死一头大牛是普遍的,能否毒死大象,却没有专门介绍。笔者在当时也没有将陆地上最大的庞然大物,与这种最长最大的毒蛇联系起来,故而没有提问。笔者这时怀疑,即使那时想到这个问题,而他同样知道答案,也不可能做出回答,至多是“王顾左右而言它”。因为,这很可是属于泰国的国家机密,是泰国政府的一大生财之道。
如果大象闯入有数条或者是一群眼镜王蛇的栖息地,假如一条眼镜王蛇咬大象一口,尚不足以使几千公斤重的大象毙命,那么,被数条眼镜王蛇咬上数口,而大象假如根本不具有野猪般能抵抗毒蛇剧毒的体质,其必然结果就是最终中毒身亡。
眼镜王蛇狠狠地咬了大象一口,或者是数条眼镜王蛇对大象一齐攻击,使大象在较短的时间内,连中数条眼镜王蛇的剧毒,把毒液一齐灌进大象的身体,蛇如此不友好地对大象又咬又啃,在古汉语中,自然可以说成是蛇“食象”!
巴蛇如此“食”象之后,大象的最终结局,必然是因之毙命。能将大象也咬死的蛇,自然可以称作为“食象蛇”。
作者:onliry 回复日期:2006-10-8 11:42:08
楼主有些地方还是分析得很出彩的,呵呵。比如关于头发的处理,女娲补天也还不错。但是精卫的故事就有点太多现代思维了。
我也相信所谓的神话传说是流传中走样了的历史事件,但是要复原就太难了。很多东西我们都无法摆脱现有的思维定势。
建议楼主放弃学术论文的态度,就是推想吧。负担轻一些,而且写得好一样会得到认可。
另外,我个人不相信自然进化论,以前看到有书推测现代人类是外星生物与地球物种杂交的结果,个人认为很有道理。楼主的这一部分正好验证了人类思维的成长过程。
作者:余志鸿 回复日期:2006-10-8 11:50:40
作者:onliry 回复日期:2006-10-8 11:42:08
楼主有些地方还是分析得很出彩的,呵呵。比如关于头发的处理,女娲补天也还不错。但是精卫的故事就有点太多现代思维了。
我也相信所谓的神话传说是流传中走样了的历史事件,但是要复原就太难了。很多东西我们都无法摆脱现有的思维定势。
建议楼主放弃学术论文的态度,就是推想吧。负担轻一些,而且写得好一样会得到认可。
另外,我个人不相信自然进化论,以前看到有书推测现代人类是外星生物与地球物种杂交的结果,个人认为很有道理。楼主的这一部分正好验证了人类思维的成长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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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onliry的理解和建议。
作者:余志鸿 回复日期:2006-10-8 14:39:51
十六、中毒象骨成良药
1、眼镜王蛇咬象后的“生物工程”。
当眼镜王蛇咬到大象之后,蛇毒会随着大象的血液,在大象体内自由循环,从而把毒液带往大象身体的各个部位,并能渗入到大象骨骼的骨髓之中。
蛇毒随大象血液进入到大象身体内各处,沿途对组成大象机体的原有物质,进行突如其来的有害分解,又大量地组合出有害于大象身体的新的活性有机物。
在有害的生物成分在大象体内迅速生产的过程中,与维持大象生命活力的活性有机物,抢夺其必需的如氧气等化学元素,大量地生产出不利于大象健康的新生活性物质。
等大象机体已无力与这种大量新生的有害活性有机物相抗衡,大象就停止其生命活力。
当大象停止生命活力后,蛇毒在象体内的生物工程活动,仍然在激烈地持续进行,直到最终组合出具有稳定的化学结构的新生有机物为止。
在有蛇毒参与组合新生有机物的过程中,原本属于蛇毒组成成分的活性有机物个体,已经解体。其解体后的生物化学成分,均匀分布于各新生物的微观物质结构之中,成为该微观新生物结构的某些有机构件。原本组合成蛇毒的活性有机物个体,不复存在。
毒蛇泡酒一段时间后,酒不会变成为毒酒,而是一种“药”,笔者认为,其原因正在于:组合成蛇毒的活性有机物个体,已被烈酒分解,形成为某些活性有机物质,组成蛇毒的活性有机物个体,已不复在酒中存在。因而,这样的“酒”,自然已经不会再产生所谓的“毒”,与一般的酒,已有物质成分上的本质差别,因而才能产生出“药”的作用。
作者:余志鸿 回复日期:2006-10-8 16:53:03
2、中毒象骨必须要“三年而出其骨”。
如果在大象死后不久,其它动物立即去争食死象身上的肉,或者是啃死象的尸骨,不知后果会如何?应该也会中剧毒而死,产生连锁反应,步死象之后尘。
所以,中眼镜王蛇之剧毒的象肉或象骨,在当时并非良药,而是毒药。
中毒的象骨能成为良药,那是将来的事情。这就需要充足的时间,让组成蛇毒的微观物质与组成象骨的微观物质,发生充分的生物化学反应。当最终生成具有稳定化学结构的新生有机物后,原本组合成蛇毒的活性有机物,在象骨内已不复存在。这时的中毒象骨,虽有象骨之形,但该象骨的微观物质成分,却与一般的象骨已有了天壤之别,即具有对人畜生命体有利的许多活性物质。
故而,当大象中毒死亡后,绝对不可以性急,必须耐心地等待一段较长的时间,才可以将象骨利用起来,用作为治病保健的良药。
在大象尸骸暴于荒野后不久,象肉自然会腐烂,并最终会流失,但大象的骨骼,却能长久地在原地得以存留。腐败后的象肉,内部的组成蛇毒的有机物与象骨混杂在一起,能被象骨吸收,从而增加象骨中的组成为蛇毒的有机成分。
之所以必须等待多年,才可以服食这种中毒的象骨,笔者认为,其原因有二。一方面,可以让组合成蛇毒的活性有机物,与组合成象骨的物质,发生充分的生物反应或化学反应,从而使对人畜有害的毒性有机物转变成不具毒性的有机物;另一方面,等大象遗骸在荒野中饱受三年(或说是更长时间)的雨雪风霜后,那些尚没有参与生物化学反应的真正的蛇毒,会得以被彻底清除。
作者:余志鸿 回复日期:2006-10-8 18:35:37
3、中毒象骨的神奇药效。
先民告诉我们:“君子服之,无心腹之疾”。
采用一定的方式服食这种中了眼镜王蛇剧毒的象骨,其所能产生的神奇功效,可以使服食者的心脏比常人健康,而且还不会得各种各样的肠胃病。“无心疾”,是指可预防和医治心血管之类的疾病?“无腹疾”,是指不会得各种各样的肠胃病?
中毒象骨成良药,这给我们什么启示?
中毒象骨,如果竟可以这样简便地成为具有多种神奇效果的良药,那么,将毒蛇浸泡在酒中制造“蛇酒”的做法,实在是一种地地道道的“杀鸡取卵”!
闻名全球的泰国蛇药,可能是怎样配制的?其秘方到底如何?能否被我们解密?
多大象同时又多眼镜王蛇的泰国,竟能配制出一种世界上独一无二的蛇药。泰国生产的某些蛇药,岂不正有这种预防及治疗心血管等疾病之功效?其秘方到底是什么?是利用高科技对蛇毒进行提炼,还是如同让象骨中毒这样的简易手段?让象骨中剧毒,而这种剧毒却能在象骨中极其均匀地分布,并充分发挥出生物的化学的反应,这种利用动物机体来实施的“生物工程”,是任何高科技下的机器设备所不能做到的。
作者:余志鸿 回复日期:2006-10-8 20:30:08
十七、保护濒危动物刻不容缓
“据统计,在1991和1992年,仅广西边境,眼镜王蛇的流通量分别达到36和18吨。目前,其种群数量已急剧下降,野外犹难得一见,处于濒危状况。现在国内的部分动物园及养蛇场虽有饲养,但其饲养的眼镜王蛇皆为野外捕捉;且由于多种原因,至今尚没有在饲养下正常产卵孵化的报道;所饲养的蛇,往往在一、二年内死去,因此,通过繁殖以增加种群数量的目的一时尚难以达到。在这种情况下,保护眼镜王蛇的自然生态环境,遏止或杜绝对野生眼镜王蛇的捕杀,是眼镜王蛇唯一生存下去的希望。然而眼镜王蛇却仍未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即不受国家法律的保护,长此以往,眼镜王蛇在我国将有绝灭之虞。”
(来源:《野生动物·森林探秘:眼镜王蛇——世界上最危险的蛇》)
眼镜王蛇尽管凶猛剧毒,但在中国已将濒临灭绝。只要政府不出面干预,眼镜王蛇有望在中国迅速绝灭。生长在中国这块安乐国土上的人类以及畜类,有望不再担心会遇到这种让人畜几乎是有死无生的毒蛇,假如这个目标一旦真正得以实现,中国居民以及外国友人,有望在中国的神州大地上,放一百个心,大胆行走,勇往直前,自在逍遥。
然而,这是值得欣喜的,还是应该引起高度恐慌的?
最可悲的是,人们已日益变得麻木不仁!
眼镜王蛇在中国正以极快的速度日趋减少,大象在中国则显得更为稀小,所幸的是,已被国家列入濒危的保护动物,但目前只有少数大象在西双版纳天然保护区得以自然生存。而在中国日益濒临灭绝的动物,绝非只有眼镜王蛇和大象两种。这种局面,应该引起中华民族的高度重视。人类肆意摧残大自然,其结果,则是反过来对自己的毁灭。许多难以医治的疾病,还须从野生动物的身上做文章。对许多毒蛇的药用价值的研究,不断取得可喜的成果,人类当今已开始享受其益,但这点成果,还远远不够。随着研究的不断深入,必然有更可喜的巨大成果不断诞生。
西方人打着“科学”的旗号,长期以来对中草药采取鄙视和排斥的态度,这是真正懂得医药学的表现?笔者认为这是顽劣透顶,愚蠢到家!中国医药学的发展,在吸收西方先进技术的同时,还须发挥出华夏文明所独有的几千年雄厚积淀,走一条独立发展冷门突破的道路。
美国不相信中国的中草药,却向中国大量推销其美国的西洋渗。西洋渗是补气养生的好药品,但西洋参的性质,与中国的中草药不是同一回事吗?真不知那些科学家所使用的是一种什么样的逻辑!
世人强调要建立和谐社会。笔者期望:将和谐的理念,普施于人间,泽及于万物,以期人类与万物,能和谐而共存,建立和谐的美好世界。
这是自然的召唤,更是人类自身健康甚至是生存繁衍的需要。
作为人类的每一个成员,其一生一世的最伟大事业,应该是以天下苍生为己任,所做的一切,应该紧紧地围绕着这样的一个中心:使人类能在地球上永远地生存和繁衍下去。这样的工作和事业,才算是最崇高、最伟大的。
《觅蛇嗟叹 巴蛇吞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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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余志鸿 回复日期:2006-10-8 21:27:11
中国史前神话解密(六)英雄后羿 北战南征
【引言】
后羿,尧时期人,是传说中的一位射箭能手。在天灾人祸面前,英雄也就有了用武之地,被部族的首领尧一次次地委以重任。从此,后羿带领着本部族的民众,战天斗地,南征北战,创下了一系列的丰功伟绩,被后世视作为给部族创造幸福的战神。
后羿“与天斗、与地斗、与人斗”,其战天斗地的英雄事迹,大致有以下七大件:射十日、杀九婴、缴大风、诛凿齿、射猰貐、斩长蛇、擒封豨。这七件大事,实在是一般人所不能胜任的。
有关后羿的事迹,散见于《山海经》和《淮南子》等古籍中,而以《淮南子》的介绍最为详尽。《淮南子·本经训》记载:【1】逮至尧之时,十日并出。焦禾稼,杀草木,而民无所食。【2】猰貐、凿齿、九婴、大风、封豨、修蛇,皆为民害。【3】尧乃使羿诛凿齿于畴华之野,杀九婴于凶水之上,缴大风于青邱之泽,上射十日,而下杀猰貐,断修蛇于洞庭,擒封豨于桑林。【4】万民皆喜,置尧以为天子。
说的是:【1】到了尧统治时,中华大地上正持续着一场严重的干旱,十个太阳一同出来。天上的酷日,把禾苗和庄稼全部烤焦,自然界那些具有顽强生命力的草木,也经受不住烈日的煎烤,纷纷枯萎死去,老百姓连吃的粮食都找不到。【2】猰貐、凿齿、九婴、大风、封豨、修蛇,都成为当时老百姓的灾难。【3】尧派后羿去消除这些灾难:在畴华之野,后羿杀掉了“凿齿”;在凶水之上,后羿杀了“九婴”;在青邱之泽,后羿缴了“大风”。对天上,后羿射十日;对地上,后羿杀“猰貐”。在洞庭湖,后羿斩断了长蛇;在桑林,后羿擒获了“封豨”。【4】尧领导人民建立了如此巨大的丰功伟绩,深得民心,受到了人民的爱戴,推举尧为的领导人。
《淮南子》中反映后羿丰功伟绩的这段文字记载,有可能隐藏着哪些重大的历史真实?
作者:白马饰金羁 回复日期:2006-10-8 21:43:36
在春秋战国时期 与世界其他地方相比 中国的文明已经不象基督和伊斯兰那样的靠愚昧众人的文明了,发展的已经非常客观成熟了
然而一个文明要从神魔鬼怪发展到客观的成熟的文明至少要几千年
所以说 中国的文明史还可以从战国时期向前推几千年
不知楼主以为如何了``
PS:中外典籍均记载 史前有洪水淹没的事件 是个值得关注的话题哦
作者:余志鸿 回复日期:2006-10-8 22:31:23
作者:白马饰金羁 回复日期:2006-10-8 21:43:36
在春秋战国时期 与世界其他地方相比 中国的文明已经不象基督和伊斯兰那样的靠愚昧众人的文明了,发展的已经非常客观成熟了
然而一个文明要从神魔鬼怪发展到客观的成熟的文明至少要几千年
所以说 中国的文明史还可以从战国时期向前推几千年
不知楼主以为如何了``
PS:中外典籍均记载 史前有洪水淹没的事件 是个值得关注的话题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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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白马兄。
关于“中国的文明史还可以从战国时期向前推几千年”这一话题,确实令人感兴趣,中国不是化了很大血本,搞了一个“夏、商、周断代史研究工程”吗?我们当然也不会放过这样好的话题。
关于“史前有洪水淹没的事件”,中原地区的我们正在研究。世界的我们暂时还没有这个实力。首先语言关就过不了。阁下若有兴趣,也一起来研究研究,我们研究中国的,你研究世界的,说不定会殊途同归呢!
作者:余志鸿 回复日期:2006-10-8 22:32:22
1.十日并出
宋罗泌《路史·发挥一》注引《尹子盘古篇》云:“女娲补天,射十日。”
《淮南子·本经训》记载:“逮至尧之时,十日并出。焦禾稼,杀草木,而民无所食。……(后羿)上射十日。”
这“十日并出”的传说,是指在遥远的古代,原本有十个太阳高挂在天空吗?
比后羿更早的女娲,也曾有过“射十日”的疯狂举动。这是因为女娲射日没有将九个太阳射落,但由于后来在中华民族中,诞生出了一个神箭手后羿,最终将十个太阳中的九个给射落了吗?
“十日并出”中的十日,到底是指什么东西呢?
让我们对此加以解密。
作者:余志鸿 回复日期:2006-10-8 22:36:50
中国史前神话解密(六)
英雄后羿 北战南征/十日并出
一、憎恨酷日,是先民射日的动机
后羿射日的传说指出,这“焦禾稼,杀草木,而民无所食”,是“十日并出”所造成的结果。传说所言的“十日”,到底是指什么东西?这是破解“十日并出”及其“射杀九日”的关键所在,是准确理解本传说的要害之处。
导致大旱的祸首,先民们会理所当然地把它归罪于太阳。这是很朴素的正常想法。即使近现代以来以科学自居的科学家,产生这种“有趣”的想法,也很正常。
为了对付这个导致天下大旱的太阳,并企图消灭它,我们的先民,很可能会做出傻乎乎的举动——对着天空中高挂的太阳放箭,企图把它射死射落,甚至企图把它抓住,使它不会再跑出来炙烤大地,从而解除人民饱受烈日煎熬的痛苦。更何况,烈日酷暑,除了使人民炎热难挡之外,还“焦禾稼,杀草木”,给人民造成“无所食”的性命之忧?
十个太阳,有九个被杀,只留下了一个。我们暂时先不怀疑古人的诚实,别把它当作是古人故意在蒙骗我们后人的谎言。我们暂时先假设:先民们确实是将“九个太阳”射死了,只有现在的这个太阳,唯一得以活命,保留至今,东升西落,日夜不停,循环往复。
这荒唐的“十日并出”,是不是真的荒唐?如果先民们所说的“十日”,是与当今的太阳完全相同的,那就不是无知的问题,而是确实荒唐透顶了。
在先民们看来,如果其中另外的九个太阳,原本就是与当今的这个太阳有很大不同的,这就应该另当别论。如果先民们早就认识到,另外的九个太阳,与直到现在还存在着的这个太阳,原本就是两种不相同的东西,那么,我们就不应该轻率地说先民们实在荒唐,充其量只能说我们的先民还非常无知罢了。
在这十个太阳中,经过先民们的一番努力,有朝一日,有九个太阳真的统统被射杀了,那么,可以肯定,这在当时一道出来的十个太阳中,必然有九个与我们所见到的太阳系中唯一的恒星“太阳”是根本不同的。因为,如果这十个太阳,真的是与我们今日所见到的太阳完全一样的自然天体,这是根本不可能的。因而,弄清先民们所说的“十日”到底是什么,是至关重要的。
作者:余志鸿 回复日期:2006-10-8 23:56:35
中国史前神话解密(六)
英雄后羿 北战南征/十日并出
二、日浴咸池,拂于扶桑。
在先民们的眼中,这十日到底是怎样的呢?这“并出”的“十日”,是不是都是完全相同的呢?
1.《山海经·大荒南经》:“东(南)海之外,甘水之间,有羲和之国。有女子名曰羲和,方沐日于甘渊。羲和者,帝俊之妻,生十日。”
由此可见,先民们认为,十个太阳都是由东海之外的有个叫“羲和”的地方的一个人“羲和”所“生”出来的。这自然是对太阳如何而来的一种朴素的猜想。
从中原地区看这个每天太阳首先升起的地方,即遥望日出的东方,正是处于身在中原的观察者的东南或东边的方位上。故而,《山海经》把日出之处列为《大荒南经》或《大荒东经》,是完全正确的。
据此,我们完全可以作这样的理解:在先民们看来,这十个太阳,都是由一个被先民称之为“羲和之国”的地方所“诞生”出来的。由此,我们完全可以做出一个正确的推导:先民们确实发现了太阳由中华大地的东方海域冉冉升起的客观事实。只不过对这个客观事实,加上了一个自己的推测,认为是从中华大地的东方海域里,诞生出了十个太阳。
2.《山海经·大荒东经》:“东海之外,大荒之中,有山名曰大言,日月所出。……有山名曰合虚,日月所出。……有山名曰明星,日月所出。……有山名曰鞠陵于天、东极、离瞀,日月所出。……有山名曰猗天苏山,日月所生。……有山名曰壑明俊疾,日月所出。”
在以上所引的材料中,“日月从某山所出”的含义是:日月从这山中出来。“某山由日月所生”的含义是:日月运行到此地,才可看见该山,故而,先民们朴素地认为这山是由“日月所生”。
因为,日月从东边海域露头,一年四季中,方位自然有不同的变化,所以,能生日月的“山”不是一个,而是有很多。
当日月渐渐西行到某地的上空,才可能见到日月下方相应的“山”。一年四季中,日月在天空运行的轨迹是有变化的,故而,先民们所看到的当日月运行到某地的上空,其下方便可被先民观察到一座相应的山,因而,被日月所生的山不是一个,而是有很多。
“山生出了日月,日月又生出了山”,这些都是先民们对所见景象实地认真观察结果的真实记录,完全不是凭空想象的。
3.《山海经·大荒东经》:“大荒之中,有山名曰孽摇頵羝。上有扶木,柱三百里,其叶如芥。有谷曰温源谷。汤谷上有扶木,一曰方至,一曰方出,皆载于乌。”
“一日方至,一日方出”:一个太阳刚到达,一个太阳刚(生)出来。这自然是太阳刚刚从海平面升起以后在短时间内所能观察到的真实景象——一个太阳刚上升脱离海平面,另一个太阳(太阳的影子)正处在下方的海水之中。
4.《淮南子·天文训》:“日出于旸谷,浴于咸池,拂于扶桑,是谓晨明。登于扶桑,爰始将行,是谓昢明。……”
“旸谷”即日出的地方。“咸池”即咸水池,即海域。旧解“咸池”,仅仅以相互有联系的几则传说记载为依据,以这里的词句解释那里的词句,说“咸池”乃“日出之所”,虽未失真,却根本没有揭示出“咸池”一词的深意。愚以为,咸即咸淡之咸,池即水池。因为海水正是咸的,而太阳又是从“海水里”冒出来的,真的像是从这种咸水池中洗了个澡似的。由此观之,先民们说“日出于旸谷”,之后又“浴于咸池”,真是形象生动也。上述引文说的是:太阳“生”出来了,先在东方的咸水池中洗了个澡,然后轻轻擦(掠)过“扶桑”树,这个时候,刚好是黎明。一旦继续上升了,那就是早晨了。
作者:余志鸿 回复日期:2006-10-9 01:29:34
中国史前神话解密(六)
英雄后羿 北战南征/十日并出
三、东海扶桑是朝霞
“扶桑”即“扶木”“槫木”。古人对“扶桑”的有关描述,有以下几则重要史料:
①“扶桑在碧海之中,地方万里,上有太帝宫,太真东王父所治处。地多林木,叶皆如桑。又有椹树,长数千丈,大二千余围,树两两同根偶生,更相依倚,是以名为扶桑。仙人食其椹,一体皆作金光色,飞翔空立。其树虽大,其叶椹,故如中夏之桑也。但椹稀而叶赤,九千岁一生实耳。”(《十洲记》)
②“天下之高者,有扶桑无枝木焉。上至于天,盘蜿而下屈,通三泉。”(《古小说钧沈》辑《玄中记》)
③“脚巨洋海中,升载海日。盖扶桑山有玉鸡。玉鸡鸣则金鸡鸣,金鸡鸣则石鸡鸣,石鸡鸣则天下之鸡悉鸣,潮水应之矣。”(《神异经·东桑经》)
在以上古人对“扶桑”的诸多描述中,我们可以概括出“扶桑”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征:
其一、生长于大海之中:“扶桑在碧海之中”。“脚巨洋海中”。
其二、躯干高得不得了:“长数千丈”。“天下之高者,有扶桑无枝木焉”。“上至于天”。
其三、根系深得不得了:“通三泉”。“脚巨洋海中”。
其四、躯体大得不得了:“大二千余围”。
其五、叶子的形状:“叶皆如桑”。“如中夏之桑”——象华夏大地上桑树的叶子。
其六、叶子的颜色:“赤”——红色。
其七、形态并非单一:“盘蜿而下屈”。
其八、“扶桑”的作用:“升载海日”——承托着海上明日,使太阳冉冉升起。
据以上八个方面的特征,这种生长于大海的深水之中、躯干高得不得了、根系深得不得了、躯体大得不得了、叶子的形状如桑叶、叶子的颜色呈红色、形态并非单一、承托着太阳并使太阳冉冉升起的“扶桑”树,非“朝霞”而何?
(日本古来有“扶桑”的称号,延续至今的日本国旗——太阳旗,应该与中国古代有关“日出扶桑”的历史传说有着某种必然的联系吧?)
通过以上材料,我们不得不惊叹,中华民族的先民,对自然现象的观察,实在是仔细,由此所产生的联想,实在是丰富。中华民族的先民,不仅发现了“鸡鸣”与“日出”的时间关系,更令人惊讶的是,还发现了“日出”与“潮水”之间的关系:“玉鸡鸣则金鸡鸣,金鸡鸣则石鸡鸣,石鸡鸣则天下之鸡悉鸣,潮水应之矣。”这里所指出的“潮水应日”,可不可以说是世界上有关潮汐的最早记录呀?
作者:余志鸿 回复日期:2006-10-9 11:43:10
四、九日是水中的太阳虚像
1.《山海经·海外东经》:“汤谷上有扶桑,十日所浴,在黑齿北,居水中。有大木,九日居下枝,一日居上枝。”
请注意,更为关键的语句出来了。在这十个太阳中,有九个太阳,是居住在被先民们称作为“扶桑”的大树的下枝的,只有一个是居住在被先民们叫做“扶桑”的大树的上枝的。而“扶桑”则是生长在“无底”大海的海水之中的。原来,这十个太阳是不一样的。分作几乎完全格格不入的两大类:最特殊的有一个,完全是与众不同,居住在“扶桑”的上枝。另外的九个,却是完全的相同,都居住在“扶桑”的下枝。一个太阳居上枝,九个太阳居下枝,这居下枝和居上枝,又有什么不同呢?因为,“扶桑”是长于“深得无底”的水域中的大树,上枝露出水面,下枝却在水中!由此可见,十个太阳中,一个可在天空高挂,但不是永远地高挂在天空,因为它还是要从很低的东海水域中洗个澡后再冒出来,另外的九个,却只能处在水域之中!
2.《易林·履之履》:“十乌俱飞,羿射九雌;雄得独全,虽惊不危。” 十乌谓十日。如,《淮南子·精神训》“日中有九乌”。故以乌代日。
这则材料更是有趣。在中华民族的先民们看来,十个太阳,原本不同,可分两类。其中最特殊的那个是“雄”的,另外的那九个却是属于“雌”的。雄为阳,雌为阴,这种对中国古文字的理解,完全行得通吧?雄在上,雌在下,阳为上,阴为下,料想诸位能够接受吧?本材料对十个太阳的雄雌分类,与“九日居下枝,一日居上枝”完全相同。原来,能够挂在高空的真正的太阳,是那个“雄”的,即没有被尧和后羿他们射杀的、事实上也不可能被射杀的那个。而被后羿他们所“射杀”的那九个,却是水中的太阳的虚影而已!
作者:冰之火山 回复日期:2006-10-9 12:10:24
先回个帖
作者:spikeyang 回复日期:2006-10-9 13:53:34
首先支持楼主的探求精神,起码比严新强些。
关于开天辟地一说,楼主此处言论前无古人,颇有新意!
然女娲补天斩鳌足一说,有人说是女娲创造房屋,鳌足即柱子之说。
望参考。
谢谢!
作者:余志鸿 回复日期:2006-10-9 15:22:37
作者:spikeyang 回复日期:2006-10-9 13:53:34
首先支持楼主的探求精神,起码比严新强些。
关于开天辟地一说,楼主此处言论前无古人,颇有新意!
然女娲补天斩鳌足一说,有人说是女娲创造房屋,鳌足即柱子之说。
望参考。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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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新”是谁?有什么重要研究成果?很想见识一下。
“斩鳌足”,一直以来,认为是“把大海龟的四足脚”砍下来,作为四根柱子,来支撑天空。作为创建房子的柱子,还真没听过是这样说的。很想知道这是哪家的研究结论。望能提供线索,以便查找相关的资料。
作者:余志鸿 回复日期:2006-10-9 16:24:20
中国史前神话解密(六)
英雄后羿 北战南征/十日并出
五、五湖四海统属中国内陆湖
“十日”中的“九日”,既然都是天空中的真实天体太阳倒映在诸水域中的虚像,即太阳的影子,而中华大地上的水域,可以说是星罗棋布,每片水域,只要受到阳光的照耀,就会在水中出现一个太阳的倒影。而且,即使盆盆罐罐,只要里面有水,在有阳光照射的空间内一摆,盆盆罐罐的水中,就会都有一个相应的太阳的影子啊,如此,应该说有成百上千甚至上万个太阳的影子才对,为什么说只有“九个”这样的“太阳”?为什么不说有十五个、或说有五百个甚至九千个这样的“太阳”呢?
作为太阳影子的“九日”之“九”,到底应该是一个虚数还是一个实数呢?笔者认为,很可能是一个实数。如果不是说“十日”并出,而是说“九日”并出,这“九”就应该是一个虚数,“九日”之意便是有很多的太阳。因为行文中有一个“十日并出”的“十日”的限定,那么,被射杀的“九日”之“九”,就不应该是一个虚数,而是一个实数了。
笔者之所以认为这九日之九是一个实数,主要还是考虑到当时特定的时代背景。
当时的中华大地,整体上的气候状况是大旱,而且还不是普通的大旱,而是极其严重的大旱。在极其严重的大旱之下,中华大地上的小水域,必然都已经干涸了,只有大的水域中,还有少量积水的存在。
那么,在遥远古代的中华大地的内陆之中,到底有几个比较大的或说是很大的水域呢?应该刚好为九个,这就是自古以来一直叫到今天的“五湖”和“四海”!
“五湖”是处在中华大地的内陆之中,这点应该不会遭到诸位饱学之士的非议。而“四海”也在中华大地的内陆之内,恐怕还要拿出相应的证据才能令人信服。
在极其遥远的古代,中华大地上的所有河流,都不是现在的这种样子。中国最大最长的两条母亲河——黄河和长江,也必然不是现在的这种局面。黄河干流“龙门未开”(《吕氏春秋》、《淮南子》等),长江干流则有巫山阻隔。有巫山的拦阻江水,地处长江流域的整个四川盆地,自然都被淹没在水底。古人如果把这个巨大水域称之为“海”,我们应该找不出理由对先民们提出抗议,也不应该谩骂古人言过其实,夸大其辞,因为里海、咸海这些还被现代人称之为海的水域,实际上都属于内陆湖,它们的面积,与巫山以西的整个地区的巨大水域相比,是根本不可同日而语的,不知欧洲的地中海可否与这个巨大水域的面积比上一比?
中国早就出现了“五湖四海”一词。这一成语中的“四海”,也应该是指中华大地的内陆湖泊,因其面积实在广大,古人竟以海相称,这在前人所留下的文字材料中也有反映。如,“舜之时,共工振滔洪水,以薄空桑,龙门未开,吕梁未发,江、淮通流,四海溟涬,民皆上丘陵,赴树木。舜乃使禹疏三江五湖,开伊阙,导廛、涧,平通沟陆,流注东海,鸿水漏,九州干,万民皆宁其性,是以称尧腕以为圣。”(《淮南子·本经训》)这段文字中提出了四海:“四海溟[漫]涬”。该段材料说明,“四海”都满了。以后,经过大禹的治水,“疏三江五湖”——将中国内陆地区的三江五湖全部疏通,“鸿水漏”——三江五湖中的大水漏出(“鸿”通“洪”,大也),“流注东海”——浩浩荡荡地流入东部海洋,“九州干”——中华内陆湖泊中所积聚的水,流入到了东部的海洋之中,洪水便退了,最终解除了一场空前的水灾。很明显,这里的“东海”,并非指现在的渤海、黄海、东海、南海四大海域之一的东海,而是泛指中华大地东部的海洋整体。从上述的文字材料中,我们还可以清楚地看到,引文中的“四海”与“东海”,是性质根本不相同的两种海。四海会被水装满,东海的容量则大得很,可接纳中华大地内陆中的所有水,这充分表明,“四海”必然是指中华大地上的内陆湖泊。
作者:余志鸿 回复日期:2006-10-9 18:29:04
中国史前神话解密(六)
英雄后羿 北战南征/十日并出
六、五湖四海中各有一个太阳
在黄帝统治的末期,中华大地上的这场旱灾必然非常严重,否则先民们就不会做出对太阳无比憎恨的射日举动了。而这场严重干旱的威力,也实在是够吓人的。
一方面,在烈日的炙烤之下,湖泊中的水,会迅速地被大量蒸发。
另一方面,由于水的严重缺乏,包括人类在内的数量只能用多少个亿来计算的动物,纷纷从原先生活生存的高处,来到了低处,在不需要响应某某人召唤的情况下,从四面八方汇聚到了一起,他们可不是从全国各地来到一个什么地方光荣地参加一个什么的重要会议,而仅仅是为了活命,弄到一点水来解渴、来延命,垂死挣扎,苟延残喘。那些包括人类在内的有两条腿或四条腿能够走动的、有双翅能够飞翔的动物们,与在沙漠中跋涉的缺水干渴难当者何异?比上甘岭受美国佬断水之苦、以致只好发明出用小便来解渴的人民子弟兵所过的日子更难挨啊。这批包括人类在内的干渴无比的动物,他们只要找到一个水源,必然会像牛或大象似地咕噜咕噜地痛饮一番。万人的一人一口唾沫可以淹死一个人,如果几十亿的生灵一道齐心协力地“喝喝喝”,不需要经过多长时间,就可使一个巨大的水域底朝天了。在当今酒文化盛行的中国,这十三亿人中的酒中仙,在一天之内就能喝下多少吨水酒呢?故而,干旱并不需要延续多久,中华大地上原先星罗棋布的湖泊,必然很快地相继干涸,只有内陆中的九个大水域——“五湖四海”,还有一点积水。
也只有在这种情况之下,先民们才会普遍地去认真观察并掐指数一数,加一加,在中华辽阔的大地上,到底一共有几个“太阳”。如果在风调雨顺的年份,先民们的活动范围,必然非常狭小,既不可能有这份雅兴,也没有这样的机会去跑遍中华大地,去指点一番江山,去数一数,去加一加,在中华大地上到底有几个这样的太阳。也只有在这种到处严重缺水的情况之下,先民们为了活命而到处找水解渴,才可能从分散的区域,一致集中到了九大水域的周围地带,然后通过交流总结,正确地加出了中华大地上共有这样的“九个太阳”。
作者:地下丝绒 回复日期:2006-10-9 19:11:14
神乎其神,用我们老家的方言讲,叫嚼白蛆。
楼主问怎么解释人的直立行走,说要用内心什么的。这说法玄之又玄,我认为要解释人怎么会直立行走,很简单,你弄清楚人走路的器官是怎么来的,不就知道人为啥会直立行走了吗?而人体的器官是怎么来的,看生物书吧,看山海经是整不明白的。
我不否认神话的意义,其中可能藏着我们丢失的密码。荣格就非常看种神话,神话也许是开启世界起源之迷的钥匙。但我对楼主的方法比较不以为然,云山雾罩,弄到后来还是臆测为主。所用论据,大多使用时缺乏严密的逻辑关系。
作者:余志鸿 回复日期:2006-10-9 20:38:18
作者:地下丝绒 回复日期:2006-10-9 19:11:14
神乎其神,用我们老家的方言讲,叫嚼白蛆。
楼主问怎么解释人的直立行走,说要用内心什么的。这说法玄之又玄,我认为要解释人怎么会直立行走,很简单,你弄清楚人走路的器官是怎么来的,不就知道人为啥会直立行走了吗?而人体的器官是怎么来的,看生物书吧,看山海经是整不明白的。
我不否认神话的意义,其中可能藏着我们丢失的密码。荣格就非常看种神话,神话也许是开启世界起源之迷的钥匙。但我对楼主的方法比较不以为然,云山雾罩,弄到后来还是臆测为主。所用论据,大多使用时缺乏严密的逻辑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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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教了!
作者:余志鸿 回复日期:2006-10-9 21:23:49
中国史前神话解密(六)
英雄后羿 北战南征/十日并出
2.射十日
试图战胜干旱、洪水及其它自然灾害,是我国和世界各民族所流传下来的远古神话的共同主题之一。我国古代神话之一的“后羿射日”,其主题就是黄帝、尧统治时期的先民,对干旱所作的反应——把箭对着太阳,疯狂地进行“射日”。而且,本传说还说明先民们已经大功告成,射杀了九个太阳,只有当今我们所看到的这唯一的一个,不知是什么原因,竟然得到了幸免。这个被人们视作为神话的传说,到底反映了哪些历史的真实?
一、射日事件的大致年代
根据《史记》记载:黄帝死后,由他的孙子,也就是昌意的儿子高阳即帝位,这就是颛顼帝。颛顼死后,玄嚣的孙子高辛即位,这就是帝喾。帝喾是黄帝的曾孙,颛顼的侄子。帝喾死后,挚接替帝位。帝挚登位后,没有干出什么政绩,于是弟弟放勋登位,这就是帝尧。
从原文最后一句的“万民皆喜,置尧以为天子”来看,该“射日”事件,是发生在尧还没有当上部落联盟首领的时候。当时,正是处在没有多大出息的帝挚统治时期。
因为,从原文可以看出,尧之所以当上中原地区原黄帝族部落联盟的首领,正由于在当时的中原地区,发生了一场空前严重的自然灾害,面临着新的生存危机,而尧,正是率领当时的先民战天斗地度过生存危机的首领。
在以尧为首的先民们的辛勤努力下,经过脚踏实地地干了一番轰轰烈烈的惊天壮举以后,威胁当时先民生存和繁衍的许多灾难,不久以后最终得以解除了。尧也因此而受到当时多数人的爱戴,顺利地当选为部落联盟的首领。
作者:余志鸿 回复日期:2006-10-9 21:36:05
中国史前神话解密(六)
英雄后羿 北战南征/十日并出
二、有关射日的三种传说
在当时,到底是谁傻乎乎地要射杀太阳,除了“羿射日”的传说之外,还有“尧射日”的说法。材料所见,为汉王充《论衡·说日》:“《淮南书》又言:烛十日。尧时,十日并出,万物焦枯。尧上射十日,以故不并一日见也。”因为《论衡》屡引《淮南书》或《儒者传书》,均说“尧上射十日”或“上射九日”。所以,古之所传,应该很可能还有这一“尧射日”的说法。
事实上,除了“后羿射十日”、“尧射十日”之外,另外还有一个女娲射十日之说,文字记载见于宋罗泌《路史·发挥一》注引《尹子盘古篇》云:“女娲补天,射十日。”
不管是女娲射日,还是后羿射日,甚至是尧射日,有一点可以明确,自从天地开辟以来,在中华大地上的中原地区,经常烈日炎炎,酷暑难当,在一代又一代的先民中,应该确实有人,而且应该有不少人,已傻乎乎地采取了射杀太阳的疯狂举动。这些射日的英雄,也可能包括尧在内。
在尧还没有当上部落联盟首领的时候,如果确实有过这种非凡的“射日”壮举,那么,在“射日”这一重大活动中,身为最高领导的尧,前去做个表率,装装样子,弯弓搭箭,也与当时的善射能手们一道,朝着太阳射上几箭,就有很大的可能性了。
作者:余志鸿 回复日期:2006-10-9 22:59:39
中国史前神话解密(六)
英雄后羿 北战南征/射十日
三、射日的背景是严重干旱
本传说中,先民们惊天动地的非凡举动,不仅是射日一项,但最容易被我们理解和接受的是,在尧还没有当上部落联盟首领的时候,中原地区曾出现了严重的干旱。因为,本传说已明确指出:“焦禾稼,杀草木,而民无所食。”“草木枯焦”,自然是大旱的迹象。
其实,在尧还没有当上部落联盟首领的时候,在中华大地上的中原地区,曾出现了严重的干旱,是更早的先民们长期以来“胡作非为”——焚毁原始森林所必然得到的应有惩罚。
在盘古时期天地开辟以前的地球上,不论是高山峻岭,还是平原低地,只要是宜林地区,必然分布着茂密的原始森林。
茂密的原始森林,在雨天截留了相当多的雨水,使水在一定的时间内分散滞留于当地,不至于以很快的速度流向低处、在很短的时间之内汇聚于江河湖泊,这样就起到了削减洪峰的作用。
另一方面,森林植物的截水蓄水,还形成了一个个恰似隐藏于地下的庞大的“水库群”。这些地下水库群,在大雨过后,又缓缓地渗出水来,涓涓细流逐渐汇聚到了一起,并流向低洼之处,致成为地面河流、湖泊,在平时甚至是干旱季节的重要补给水源。
原始森林中层层分布的绿色植物,吸收太阳光能中的微观物质,并将这些太阳光中将导致温度上升的“活性热能物质”,直接转化为植物机体内的化学成分储存了起来,便又直接起到了降温降暑的作用。与裸露的地表相比,森林内昼夜温差小,与丰富的降水量相比,蒸发量要小得多。
茂密森林中的绿色植物在进行光合作用的同时,又在进行蒸腾作用。通过蒸腾作用,所吸收的水分,绝大部分又散发到大气中去。这些水分,为林区及附近地区水的内循环提供了直接的水源,使林区及附近地区的陆上内循环相当活跃,降水丰沛而均匀,真可谓风调雨顺。
然而,自从原始先民掌握用火技术后,“开天辟地”,“炼石补天”,……“刀耕火种”,无一不是在放火毁林。一方面,这为人类生存开辟出了一个又一个全新的生存空间,在人与兽的斗争中,人类最终取得了完全而又彻底的胜利。另一方面,大面积的毁林,必然导致森林涵养水源功能、蒸腾作用减弱,水的陆上内循环减弱,降水必然随之减少;而失去茂密森林覆盖的地表,昼夜温差增大,白天升温快,蒸发量加大,最终的结果,必然导致旱灾频发。
大面积毁林,使得林区蒸腾作用减弱。如此,形成陆上降水的水汽,便主要来源于海洋。一方面,这必然导致降水量的减少;另一方面,也导致降水量的季节变化、年际变化增大。
所以,大面积的毁林,森林涵养水源功能、蒸腾作用必然随之减弱,对太阳光能的吸收转化也自然降低,昼夜温差随之加大,使森林对气候的调节作用大大减弱,必然使气候异常,旱涝灾害频繁地交替发生。
在今天的四川阿坝自治州,自汶川县以上200多公里的岷江两岸,差不多全是光秃秃的山体,白石森森,巨石突兀,难见绿意。河谷窄窄的,尽管谷底就是蜿蜒曲折、清澈见底的湍湍岷江,而两边的山谷,却是光秃秃的一片,甚至大部分地方一根草也不长。当地人把这里称为“干旱河谷”,这些山被称之为“不毛之山”。据当地人介绍,历史上的这段河谷,曾草木茂盛,郁郁葱葱,护山涵水,呵护着美丽的岷江。只是在20世纪初,这片原始森林遭受了毁灭性的砍伐破坏,导致降水量减小,蒸发量增大,以致干旱成灾,草木不生。时至今日,尚不到百年,便满目疮痍,寸草不生,滚石滑坡,泥石横流,严重威胁着岷江水体。
今天岷江上游的情况,事实上也正是远古天地开辟、女娲补天后辽阔中华大地上某些局部区域的翻版,只不过比尧舜禹时期的古代更为严重。中华大地上这种绿色不断减少的情况,事实上也正是“开天辟地”以来森林植被遭到持续破坏、达到无以复加程度的恶性发展。
中国现代史上,可与远古女娲“炼石补天”壮举比上一比的,则是1958年开始的大跃进“全民炼钢”,有多少合抱之木,被现代化的砍伐工具毁灭于一旦,当作炼钢炼铁最后炼出了一团团铁疙瘩的燃料?!农业学大寨的毁林造田,又使多少山林大树遭受斧劈刀砍?现代化的砍伐工具,加上勤劳勇敢的中国人民在发奋图强精神支配下才有的那股冲天干劲,必令远古时代的女娲自觉汗颜,羞愧难当,而“人多力量大”与现代砍伐工具的有机结合,其对森林植被的破坏效率,自然更让女娲们目瞪口呆,咋舌惊叹。
从20世纪80年代中国实行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城市现代化的发展,城乡人民居住条件不断改善,城市向城郊甚至向农村不断辐射、延伸、扩张……,其结果又将如何?烦请各位上网去点一点,查看一下由卫星拍摄的世界各地植被状况图片,亚欧大陆东部即中国所在的这一大片,只有南方局部小区域内尚有良好植被,而秦岭以北延伸至外蒙、俄罗斯的辽阔区域,则是一片焦黄。这种状况,必会对全球气候造成什么影响?“上帝的调皮小子”(圣婴),时不时跑出来捣乱(厄尔尼诺频发),不知与此有无一种内在的必然联系?
作者:余志鸿 回复日期:2006-10-9 23:02:55
中国史前神话解密(六)
英雄后羿 北战南征/2.射十日
三、射日的背景是严重干旱
本传说中,先民们惊天动地的非凡举动,不仅是射日一项,但最容易被我们理解和接受的是,在尧还没有当上部落联盟首领的时候,中原地区曾出现了严重的干旱。因为,本传说已明确指出:“焦禾稼,杀草木,而民无所食。”“草木枯焦”,自然是大旱的迹象。
其实,在尧还没有当上部落联盟首领的时候,在中华大地上的中原地区,曾出现了严重的干旱,是更早的先民们长期以来“胡作非为”——焚毁原始森林所必然得到的应有惩罚。
在盘古时期天地开辟以前的地球上,不论是高山峻岭,还是平原低地,只要是宜林地区,必然分布着茂密的原始森林。
茂密的原始森林,在雨天截留了相当多的雨水,使水在一定的时间内分散滞留于当地,不至于以很快的速度流向低处、在很短的时间之内汇聚于江河湖泊,这样就起到了削减洪峰的作用。
另一方面,森林植物的截水蓄水,还形成了一个个恰似隐藏于地下的庞大的“水库群”。这些地下水库群,在大雨过后,又缓缓地渗出水来,涓涓细流逐渐汇聚到了一起,并流向低洼之处,致成为地面河流、湖泊,在平时甚至是干旱季节的重要补给水源。
原始森林中层层分布的绿色植物,吸收太阳光能中的微观物质,并将这些太阳光中将导致温度上升的“活性热能物质”,直接转化为植物机体内的化学成分储存了起来,便又直接起到了降温降暑的作用。与裸露的地表相比,森林内昼夜温差小,与丰富的降水量相比,蒸发量要小得多。
茂密森林中的绿色植物在进行光合作用的同时,又在进行蒸腾作用。通过蒸腾作用,所吸收的水分,绝大部分又散发到大气中去。这些水分,为林区及附近地区水的内循环提供了直接的水源,使林区及附近地区的陆上内循环相当活跃,降水丰沛而均匀,真可谓风调雨顺。
然而,自从原始先民掌握用火技术后,“开天辟地”,“炼石补天”,……“刀耕火种”,无一不是在放火毁林。一方面,这为人类生存开辟出了一个又一个全新的生存空间,在人与兽的斗争中,人类最终取得了完全而又彻底的胜利。另一方面,大面积的毁林,必然导致森林涵养水源功能、蒸腾作用减弱,水的陆上内循环减弱,降水必然随之减少;而失去茂密森林覆盖的地表,昼夜温差增大,白天升温快,蒸发量加大,最终的结果,必然导致旱灾频发。
大面积毁林,使得林区蒸腾作用减弱。如此,形成陆上降水的水汽,便主要来源于海洋。一方面,这必然导致降水量的减少;另一方面,也导致降水量的季节变化、年际变化增大。
所以,大面积的毁林,森林涵养水源功能、蒸腾作用必然随之减弱,对太阳光能的吸收转化也自然降低,昼夜温差随之加大,使森林对气候的调节作用大大减弱,必然使气候异常,旱涝灾害频繁地交替发生。
在今天的四川阿坝自治州,自汶川县以上200多公里的岷江两岸,差不多全是光秃秃的山体,白石森森,巨石突兀,难见绿意。河谷窄窄的,尽管谷底就是蜿蜒曲折、清澈见底的湍湍岷江,而两边的山谷,却是光秃秃的一片,甚至大部分地方一根草也不长。当地人把这里称为“干旱河谷”,这些山被称之为“不毛之山”。据当地人介绍,历史上的这段河谷,曾草木茂盛,郁郁葱葱,护山涵水,呵护着美丽的岷江。只是在20世纪初,这片原始森林遭受了毁灭性的砍伐破坏,导致降水量减小,蒸发量增大,以致干旱成灾,草木不生。时至今日,尚不到百年,便满目疮痍,寸草不生,滚石滑坡,泥石横流,严重威胁着岷江水体。
今天岷江上游的情况,事实上也正是远古天地开辟、女娲补天后辽阔中华大地上某些局部区域的翻版,只不过比尧舜禹时期的古代更为严重。中华大地上这种绿色不断减少的情况,事实上也正是“开天辟地”以来森林植被遭到持续破坏、达到无以复加程度的恶性发展。
中国现代史上,可与远古女娲“炼石补天”壮举比上一比的,则是1958年开始的大跃进“全民炼钢”,有多少合抱之木,被现代化的砍伐工具毁灭于一旦,当作炼钢炼铁最后炼出了一团团铁疙瘩的燃料?!农业学大寨的毁林造田,又使多少山林大树遭受斧劈刀砍?现代化的砍伐工具,加上勤劳勇敢的中国人民在发奋图强精神支配下才有的那股冲天干劲,必令远古时代的女娲自觉汗颜,羞愧难当,而“人多力量大”与现代砍伐工具的有机结合,其对森林植被的破坏效率,自然更让女娲们目瞪口呆,咋舌惊叹。
从20世纪80年代中国实行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城市现代化的发展,城乡人民居住条件不断改善,城市向城郊甚至向农村不断辐射、延伸、扩张……,其结果又将如何?烦请各位上网去点一点,查看一下由卫星拍摄的世界各地植被状况图片,亚欧大陆东部即中国所在的这一大片,只有南方局部小区域内尚有良好植被,而秦岭以北延伸至外蒙、俄罗斯的辽阔区域,则是一片焦黄。这种状况,必会对全球气候造成什么影响?“上帝的调皮小子”(圣婴),时不时跑出来捣乱(厄尔尼诺频发),不知与此有无一种内在的必然联系?
作者:扫除 回复日期:2006-10-9 23:16:15
史前神话都那么波澜壮阔。
作者:子易521 回复日期:2006-10-9 23:43:18
dddddddddddddddddd
作者:左丘失明 回复日期:2006-10-9 23:50:21
楼猪说“赤身裸体、肌肤娇嫩,这是堪称人类始祖的特殊猿种与生俱来的先天生理缺陷。”
你又说,“在第三纪中新世古猿进一步演化(2.5——1.2千万年)的前期,已出现了堪称人类始祖的特殊猿种,他们的肌肤、毛发和爪牙,已产生了异化中的质变,与我们当今人类已没有了本质上的差别”
问楼主两个问题:
一、2.5——1.2千万年,产生了这样的变化,出处何在?因为据我了解,黑猩猩与现代人类的分离是在500万年前。似乎黑猩猩并不是“赤身裸体、肌肤娇嫩”。
二、即使发生了这样的变化,请问,一个物种怎么会发生极度不适应环境的变化?
作者:余志鸿 回复日期:2006-10-10 00:06:01
作者:左丘失明 回复日期:2006-10-9 23:50:21
问楼主两个问题:
一、2.5——1.2千万年,产生了这样的变化,出处何在?因为据我了解,黑猩猩与现代人类的分离是在500万年前。似乎黑猩猩并不是“赤身裸体、肌肤娇嫩”。
二、即使发生了这样的变化,请问,一个物种怎么会发生极度不适应环境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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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上所述,堪称人类始祖的特殊猿种——2.3千万年前的产生的森林古猿,如果体质没有产生异化中的质变,不是赤身裸体、肌肤娇嫩,而是像达尔文所假说的那样“满身长毛”也就是仍然皮毛丰厚、肌肤坚实的,那么,它们就不可能采取直立的姿势行走并坚持用直立的姿势来行走。然而,即使身体素质已产生了赤身裸体、肌肤娇嫩的质变,如果森林古猿不是长期生活和生存于原始森林而是生活在可供他们舒适爬行的环境之下,他们也不会强制自身采取直立的姿势行走并教子孙也沿用直立的姿势行走。而体质一旦产生了异化中的质变,已质变成如同当今人类的赤身裸体、肌肤娇嫩了,那么,长期在特定的原始大森林中生活和生存,森林古猿在原始森林中的地面上行走时,就只得被迫强制自身采取直立的姿势并教子孙也沿用这种直立的姿势。同样都在特定的原始森林里生活和生存,森林古猿之所以渐渐的开始采取直立的姿势行走,迈出了“由猿到人质变的第一步”,而同时期的其他猿种则仍然沿袭祖先的四足着地爬行并延续至今,唯一正确的推理是森林古猿的体质已产生了赤身裸体、肌肤娇嫩的巨大变异,但其他猿种则仍然满身生长着长毛、皮肤粗糙,没有产生这一巨大的变异。森林古猿的外貌之所以产生由猿类满身生长着长毛、皮肤粗糙到人类赤身裸体、肌肤娇嫩的质变,很可能是遇上了一场罕见的灾难,受到了某种宇宙微观物质的辐射的影响。
(这是那一节原文的最后一段)
作者:左丘失明 回复日期:2006-10-10 0:16:02
一、第一个问题你没回答
二、第二个问题你的答案是,受到了某种宇宙微观物质的辐射的影响?
你觉得可能发生一个物种受到辐射产生相同的基因变异?
作者:余志鸿 回复日期:2006-10-10 00:18:07
作者:扫除 回复日期:2006-10-9 23:16:15
史前神话都那么波澜壮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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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许多的“神话”,正是先民战天斗地的历史。
作者:余志鸿 回复日期:2006-10-10 07:39:05
中国史前神话解密(六)
英雄后羿 北战南征/2.射十日
四、天上的太阳绝不可能被射落
太阳,在中国古代典籍中,又被称作为“乌”。
根据有关“射日”的传说,十个太阳中,有九个已被当时的先民们所射杀,只有我们现在所看到的这一个,得到了幸免:“淮南言尧时十日并出,草木焦枯。尧命羿仰射十日,日中九乌皆死,坠其羽翼,故留其一日也。”(王逸注《楚辞·天问》)
当今我们可见看到的这个天上的太阳,到底是什么原因才得以幸免呢?今人是这样用童话性质的玩弄口吻加以说明的:“后羿射掉了天空中的九个太阳,剩下的一个躲到草底下,才得以保留。”这种地地道道的神话传说,自然只能说给无知的孩童听,稍有点文化知识且脑袋清醒着的人,是肯定没有闲功夫听这种荒唐的呓语的,但中国人却非常懂得古为今用,说这种乱七八糟的东西尽管是胡说八道,却教育意义深刻:“后羿射掉了天空中十个日头中的九个,为民除害造福。比喻为民除害造福的重大举措。”经过如此的一笔“点睛”,顿时也就“化腐朽为神奇”了。
后羿射日,竟然大功告成,并因此名扬天下,被后世敬为天神。对此,早在战国时期的屈原,就明确表示不可信:“羿焉彃[射]日?乌焉解羽?”(《楚辞天问》)意思是说后羿是怎么射到太阳的?太阳神(乌)是怎样掉下羽毛的?屈原对后羿射日成功所产生的这一质疑式的反问,是不相信后羿真的能把其他九个太阳都射杀,实际上是说后羿射杀了十个太阳中的九个,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我们可不可以把屈原的这种疑问,理解成是他根本不相信天上原本有十个这样的太阳存在呢?
古代传说,称太阳有神,太阳之神是一种长有羽毛的“乌”。战国屈大夫一定曾听说过后羿射日成功的传说,还听说当后羿们射日时,太阳之神——乌的羽毛都被射落了,所以九个太阳一个个都被射死了。笔者认为,与后羿同时期的先民,也很可能真的发现过有什么鸟的羽毛落下,但这绝不可能是从太阳神“乌”的身上掉下来的,一定是某些鸟儿恰好飞抵箭所射出的空间区域,被这种属于流弹性质的箭所碰到,以致丧命或碰落了身上的羽毛罢了。
在中华民族进入文明社会以来,被中国古代人称为“日”的,肯定是太阳系中的唯一恒星——太阳。故而,如把本传说中的“十日”,理解为有十个与这完全相同的太阳,一道出来,挂在天空,炙烤大地,这必然是先民们哄骗三岁小孩子的谎言。而且,竟然还说其中另外的九个太阳,最后是被中国先民中的神箭手后羿,一概一一射杀,最后只幸存了这唯一的一个太阳,这一定是不符合实际的地地道道的神话无异。
作者:余志鸿 回复日期:2006-10-10 09:56:11
中国史前神话解密(六)
英雄后羿 北战南征/2.射十日
五、五湖四海底朝天,并出十日九日亡。
十日并出的十日,其中的一个是真实的能高挂天空的太阳,另外的九个,是中国内陆“五湖四海”中的那个真实太阳的虚像倒影。详见《十日并出》。这五湖四海中的太阳的影子,是否可以被“消灭”呢?
天空中真实太阳所映射在水中的倒影,要“消灭”它,实在是太容易了。
一个最简便的方法,只要不是小孩子,大概都能想得到,这就是将水弄干。比如脸盆里没有了水,即使把脸盆端在阳光之下照耀,脸盆中就不存在太阳的影子了。
然而,先民们所看到的这个作为一种水中虚像的“九日”,却不是在盛水的脸盆里所看到的,而是在特定的五湖四海中所看到的太阳的影子。这种“九日”,在有朝一日最终不见,呜呼,这可反映了一个严重的问题了:中华大地上的“五湖四海”,这九个巨大水域中的水,都已经干涸了!
中华大地上的五湖四海都已干涸,这到底有没有可能呢?
首先,笔者实在想不出一个恰当的理由,来怀疑中华民族的先民会存心欺骗我们后代。
其次,反映五湖四海都已干涸的古代历史传说,也并非就这“后羿射日”一处。更为明显地直接说明当时五湖四海动不动就会干涸,先民们因没淡水解渴、没淡水补充身体所必需的水分,以至纷纷找水解渴,竟有大批苍生被活活渴死的,还有另外的一个古代历史传说,这便是“夸父逐日”:“渴,欲得饮。饮于河、渭[黄河、渭河],河、渭不足。北饮大泽[湖],不至,道渴而死。”(《山海经·海外北经》)中华民族先民中的“逐日”英雄“夸父”,哪里是为了充当英雄好汉,争做长跑冠军,显示男子雄风,赢得美女青睐,要与其他男子汉比赛跑步,看谁跑得快,相互闹着玩?
作者:余志鸿 回复日期:2006-10-10 10:20:36
中国史前神话解密(六)
英雄后羿 北战南征/2.射十日
六、射日事件的可能性有多大?
女娲射日、尧射日、羿射日等传说,反映出射日的先民绝不止只有一个人,也不止只有后羿时期的这一代先民。
早在女娲时代,在中原地区,就早已经发生水旱频繁交替的现象。女娲炼石补天,反映了当面临大雨倾盆时,先民们傻乎乎地企图通过焚烧彩色的石头,使石头被焚化后所产生的气体上升到天空,以修补已经发生缺漏的苍天。而女娲“上射十日”,又表明在大旱面前,出自对天上酷日的憎恨,还不遗余力地朝着太阳放箭。
当然,先民们是不可能知道太阳离开地球有多远的,如果知道太阳与地球的实际距离,他们必定就不会这么笨得离奇、傻得可怕了。由于先民们根本不知道太阳距离地球有多远,出自对天空酷日的满腔愤恨之情,弯弓搭箭朝太阳放箭,其可能性就很大了。
尽管不可能射落太阳,但先民们只会怪自己擘力不强,箭术不精,所以,就总结经验,苦练箭术,如此,箭就会被越射越远。这不仅有利于先民们身体素质的提高,更有利于先民们会逐渐地将这一现代化的武器,运用得越来越巧,只要把箭指向凶禽猛兽,就能发挥出巨大的威力了。当然,先民们假如相互之间因为利益冲突而大动干戈,这无疑又会成为人类的巨大灾难了。
射日显示了先民无知无畏的雄风,又展露了先民爱憎分明的胸怀。具有最强烈的爱心和恨心,这是人类区别于一切其他动物的天然本色。先民具有爱憎分明的人类杰出本性,是非常值得我们当代人学习效仿的。当代人已日益变得麻木不仁,与人性中最为本质的东西,已经越来越疏远了,这可是人类社会的大灾难!
以下这个故事,曾在诸论坛上广泛转载:《女司机途中被多人强奸后!!看后请默哀三分钟!!》
凤凰台12:00锵锵三人行的节目里讲了一个真实的故事:
在国内某地,有一个女司机开着一辆载着乘客的客车行驰在盘山公路上。客车上三名歹徙居然盯上漂亮的女司机,强迫中巴停下,要带女司机下车去“玩玩”,女司机情急呼救,全车乘客噤若寒蝉。
只有一中年瘦弱男子应声奋起,却被打伤在地。男子气极,奋起大呼全车人制止暴行,却无人响应,任凭女司机被拖至山林草丛。半个时辰后,三歹徒与衣衫不整的女司机归来。车又将行,女司机要被打伤流血的瘦弱男子下车。男子不肯,倔持起来。
“喂,你下车吧,我的车不拉你!” 中年男子急了,说:“你这人怎么不讲道理,我想救你还错吗?”
“你救我?你救我什么了?”女司机矢口否认,引得几个乘客窃笑。中年男子气极,恨自己身无大侠之力!救人未救成,可也不该得此被驱逐下车的结果呀,他坚决不下。“再说我买票了,我有权坐车!” 女司机扬起脸无情地说:“不下车,我就不开。”
没想到的是,满车刚才还对暴行熟视无睹的乘客们,却如刚刚睡醒般,齐心协力地劝那男子下车:“你快下去吧,我们还有事呢,耽搁不起!”有几位力大的乘客甚至想上前拖这中年男子下车,使人想起莫泊桑笔下《羊脂球》里的情节。
三个歹徒咧着嘴,得意地笑了。其中有个黑皮无赖毫不知耻地说:“哥们把她玩恣了!”另外两个歹徒也胡言乱语:“她是我对象,关你屁事!”一场争吵,直到那男 子的行李从车窗扔出,他随后被推搡而下。汽车又平稳地行驶在山路上,女司机掠了一下头发,按响了录音机。车快到山顶,拐过弯去就要下山了,车左侧是劈山开的路,右侧是百丈悬崖。汽车悄悄地加速了,女司机脸上十分平静,双手紧握着方向盘,眼睛里淌出晶莹的泪水。
一歹徒似乎觉察到了什么,说:“慢点开,慢点开,你***想干什么?”女司机并不说话,车速越来越快。歹徒企图扑上去抢方向盘,汽车却像离弦的箭向悬崖冲去……
第二天,当地报纸报道:伏虎山区昨日发生惨祸,一中巴摔下山崖。车上司机和十三名乘客无一生还。半路被赶下车的中年人看到报纸哭了。谁也不知道他哭什么,为什么哭……
(硕维时空lansedeboy 发表于 2006-6-26 16:14:00)
在当今的中国,有太多太多的人,自私自利已达极致,早已经变得极其麻木不仁了!如果根据爱憎分明的人类本质来对照,这一车该死的东西,还能算作是人吗?活着只是为了自己,这种生命还有什么意义呀?
人心不古,丧失人性,麻木不仁,此乃民族一大悲哀!亟需认真对待,务必高度警觉!
作者:余志鸿 回复日期:2006-10-10 11:30:23
中国史前神话解密(六)
英雄后羿 北战南征/3.杀九婴
一、“九婴”是火神
什么是“九婴”?
①高诱注解说:“九婴,水火之怪,为人害。”
②《中华成语典故大辞典》认为:“可能是长着九个脑袋的水火之怪”。
③袁珂编著的《中国神话传说词典》认为:“当是九头怪兽、怪蛇之属,能喷水吐火以为灾。”
按高诱所说,九婴是“水火之怪”,这个怪,我们既可以理解为是有实体的怪物,又可以理解成没有实体的虚无缥渺的东西,诸如迷信思想中的鬼神之类。
袁珂明确指出这是一种兽或蛇,这是说明九婴是属于一种有实体的客观怪物,称这种怪物既可以喷出水来害人,又可以吐出火来害人,如此,这种怪物,与武侠小说中那些擅长施毒解毒的武林高手相比,就显得厉害且高明多了。武林高手所掌握的毒,是用来害人的,而解药则用来解除毒性,是用来救人的。而水火之怪所掌握着的水和火,不管哪一样,都可以用来害人,不管哪一样,又都可以解除另一方的危害。
笔者认为,即使九婴本为水火之怪,但在当时天下持续大旱之时,它应该只是动用了火来害人,并没有动用水,来淹没天下的苍生。如果动用水来解民于饥渴,就不是成为天下苍生的大灾害,而是成了天下苍生的大救星了。
如果九婴先喷火,玩够了以后又及时吐水,那么,九婴最起码可算是一个功过相当者。当时的气候状况是天下大旱,如果九婴在那种情况下喷出水来,就成了人民的大救星,后羿就不但用不着杀它,反而还会号召人民,杀猪宰羊,开展对九婴轰轰烈烈的祭祀活动了。
再说,在中国的古代传说中,水怪或说是“水神”的宝座,已由一个更闻名的“河伯”占据着。故而,根据文义,即使九婴本属“水火之怪”,但在当时,应该只属于用火危害天下的“火怪”,或说是“火神”吧。
作者:szdgtl 回复日期:2006-10-10 11:43:41
很好的文章啊!顶楼主
作者:余志鸿 回复日期:2006-10-10 14:16:08
作者:szdgtl 回复日期:2006-10-10 11:43:41
很好的文章啊!顶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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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szdgtl鼓励
作者:左丘失明 回复日期:2006-10-10 15:01:31
楼主,请回答我的问题好吗?
一、2.5——1.2千万年,产生了这样的变化,出处何在?因为据我了解,黑猩猩与现代人类的分离是在500万年前。似乎黑猩猩并不是“赤身裸体、肌肤娇嫩”。
二、你觉得可能发生一个物种受到辐射产生相同的基因变异?
作者:余志鸿 回复日期:2006-10-10 15:17:38
作者:左丘失明 回复日期:2006-10-10 15:01:31
楼主,请回答我的问题好吗?
一、2.5——1.2千万年,产生了这样的变化,出处何在?因为据我了解,黑猩猩与现代人类的分离是在500万年前。似乎黑猩猩并不是“赤身裸体、肌肤娇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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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回答第一个问题:
不是2.5——1.2千万年,而是“2.3——1.2千万年”。
2.3千万年前,地球上产生了直立行走的森林古猿。它们之所以改辕易辙,由爬行转变为直立行走,本文给出了一个推测——身体发生了“赤身裸体、肌肤娇嫩”的质变。
也不是什么“黑猩猩”的问题。人类与现代类人猿有共同祖宗,而不是与黑猩猩是属于兄弟。
好象文章中是这样说的吧?
作者:左丘失明 回复日期:2006-10-10 15:42:50
我告诉你的就是,基因研究表明,黑猩猩和类人猿的分离在600万年前左右,而且学术界通常也认为,人类直立行走是在大约600万年前。那么,你认为森林古猿在2.3——1.2千万年前由爬行转变为直立行走,出处何在?
作者:余志鸿 回复日期:2006-10-10 15:53:18
人类直立行走是在大约600万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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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一种“完全的直立”吧?
森林古猿的直立,是“半直立”。
作者:左丘失明 回复日期:2006-10-10 15:58:49
那么,你能不能把你所说的半直立的出处介绍一下呢?
作者:余志鸿 回复日期:2006-10-10 17:45:58
中国史前神话解密(六)
英雄后羿 北战南征/3.杀九婴
二、“九婴”与“圣婴”
先民们为什么称火神或说是火怪为“九婴”呢?
笔者提出一个奇怪的看法,以期解释为什么先民称火神为“九婴”。因为实在没有其他的依据可以证明这种观点,请读者对此不必当真,如果觉得毫无道理,大可一笑置之。
灭过火的朋友,必然都有这样的深切体会:灭了这头,另一头又冒出来了……。如果说火有头,这火的头,该有多少呀?
九,不是实数,是虚数。婴,小孩。火苗闪烁,红彤彤的,尤如小孩子的脸,多么可爱!九婴,是指火神有多个头。灭了这个头,另一个头又伸出来了,让人防不胜防,灭不尽灭。火与小孩一样,比较顽皮,一旦失控,就变成为危害人类的大火魔了。这应该就是先民们认为火有神,将火神称之为“九婴”的缘由了。大火过处,一片灰烬。如果火势足够猛,人们来不及逃走,便葬身于火窟。假如这是由人们自行玩火所造成的,便是地地道道的“玩火自焚”了。
所有的小孩,都曾对火产生过浓厚的兴趣,都曾一度喜欢与火玩耍,除非他曾经被火苗灼痛甚至是灼伤过,才会对火产生出发自内心的恐惧感,否则,火便是孩子们非常喜欢的好朋友。我们的先民,之所以最终战胜大自然,对火的钟爱和利用,是其中最为重要的一环。先民们曾经用火战天斗地,焚毁森林,攻杀猛兽,其结果,使人类意外地有了属于自己的蓝天白云和苍茫大地,这就是先民们代代相传的“天地开辟”的美丽传说,其中竟然蕴藏着一幅幅惊心动魄的历史真实画面。(详见《中国古代神话解密之一•开天辟地》)。
火势一旦蔓延,人力便难控制,东窜西突,只要有草木可以燃烧,便到处扩大战果。把所谓的“火神”称作为“九婴”,比作为有“九个头的顽皮小孩”,比那“三头六臂的闹海那吒”,还要多出六个头,必然是更为难缠,更加恐怖,这充分体现了中国先民对大火的敬畏与无奈。
无独有偶,当今妇孺皆知的“气象怪物”——厄尔尼诺,是秘鲁沿岸渔民对沿岸季节性变化的洋流的称呼,其西班牙语即是“上帝之子”或“圣婴”之意。
厄尔尼诺这个名称最早起源于十九世纪末秘鲁沿岸的渔民中间,指季节性的向南流动的暖洋流入侵,取代了往常他们捕鱼时向北流动的冷洋流,这种现象一般发生在圣诞节前后。在一般年份东太平洋赤道以南海域有一大片冷水区,这些冷水是从海洋深处翻出来的。这些上翻的冷水带有大量的营养物,引来大量的鱼虾来这里觅食和产卵,这对当地渔民而言是丰年。冷水区一旦消失,鱼虾不来了,即使来了,因水温偏高,造成鱼虾的大量死亡,这对当地的渔民来讲,无疑是灾年。冷水区的消失都开始于圣诞节前后,当地人认为,这是上帝让他的儿子给人间制造的不幸,所以把这一现象称“上帝之子”或简称“圣婴”。如今,厄尔尼诺不再指局地性的洋流的季节性变化,而是指ENSO现象中的一部分。厄尔尼诺/南方涛动( ENSO)指的是影响全球的连续但不规则的大气和海洋循环变化的一种现象。
尽管东西方对小孩的教育有别,但小孩的顽皮天性还是一样的。中国远古人类对蔓延于森森、草原的大火,称之为“九婴”,表达了“我惹不起,但躲得起”的心态;秘鲁渔民称季节性变化的沿岸洋流为“圣婴”,也表达了对大自然喜怒无常的“无奈”心情。但“九婴”、“圣婴”,它们之所以出来与人类作对,进行一些人们意想不到、无力控制的捣乱,其原因又是什么呢?这真该人类对之作深刻反省才是。
作者:hanboren 回复日期:2006-10-10 18:32:12
太枯燥了~~~~~~~~~~~~~
作者:余志鸿 回复日期:2006-10-10 20:29:02
作者:左丘失明 回复日期:2006-10-10 15:58:49
那么,你能不能把你所说的半直立的出处介绍一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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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教材《世界上古史》应该都有吧?
作者:txlsz 回复日期:2006-10-10 20:42:08
恩,努力,等待后续~~~~~~~~
作者:余志鸿 回复日期:2006-10-10 22:15:09
作者:txlsz 回复日期:2006-10-10 20:42:08
恩,努力,等待后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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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蒙关照
作者:余志鸿 回复日期:2006-10-10 22:21:57
中国史前神话解密(六)
英雄后羿 北战南征/3.杀九婴
三、“九婴”成为民害
“九婴”是火怪,或说是火神。“九婴成为民害”,自然是指尧部落所在的中原地区,发生了蔓延不止的草原、森林大火。
在尧统治的初期,中华大地上发生了一场严重的干旱。天上的酷日,“焦禾稼,杀草木”,不仅将禾苗和庄稼全部烤焦,就连自然界中那些生命力顽强的草木,也因失去太多的水分,停止了生命活力,变成了枯草干柴。在这种局面下,草原、森林大火的发生,就在所难免了。
尧时草原、森林大火的蔓延不息,客观的原因,是干旱导致草木枯萎,并且已经非常干燥。大量失去水分的枯草和死树,就像是被浇过了燃油一般,一遇火星,便熊熊燃烧,四处扩散,蔓延不息。而主观的原因,却在于先民们人为的纵火和用火。导致烈火产生的火源,正在于当时的先民自身。
其一,是先民们蓄意放火焚林。
在尧统治初期的那场干旱,是非常严重的。应该是在一个连续多年的时间段内,中原地区的降水量,大大小于蒸发量,湖泊的积水便越来越少,最后,竟然连中国当时最为广大的九大湖泊,都先后一一干涸。详见(《后羿射日》)。
因干旱所导致的淡水危机,在同一自然带内,必然首先从高地爆发,然后逐步向平原低地扩展开来。那些地势较高的区域,因为水往低处流,而原有的沼泽湖泊,面积相对小,蓄水量相对少,自然首先干涸。当严重缺水后,高山上的动物,只好被迫离开家园,逐水而下,由高山向低地迁移。最后,人畜大量的集中到了一起,一致汇聚于有少量积水的几个大湖泊的周围。
人畜混杂于狭小的空间内,彼此争夺有限的水源,相互之间的冲突加剧,便不可避免地发生了,故而,就出现一批凶恶野兽大量吃食先民的现象。《淮南子•本经训》记载“猰貐……为民害”。什么是“猰貐”呢?据说,是一种长得非常奇怪的野兽。其形状,各书记载不同,但一致认为它是十分丑陋可怕的。它走得很快,吃人。当时的尧,便派后羿去为民除害,其中的艰巨任务之一是对付“猰貐”。后羿不负众望,“下杀猰貐”,将这种吃人的猰貐大量杀死。
对付吃人野兽的最有力的武器,并不是弓箭,而是森林大火。弓箭的杀伤力太小,一箭最多只能射中一条野兽,而野兽即使已被射中了一箭,也不见得会毙命,箭术差的人,往往只能朝着野兽放空箭,连野兽的皮毛都沾不到。放火焚林就大不一样了,成效真是太显著了。当得知野兽隐藏在某个广阔的树林中,对林区实行一个大火的四面合围,隐藏在树林中的野兽,就会葬身火窟,化成灰烬,简直就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也。中国的先民,早就懂得使用这个方法了。通过燃起森林大火,可轻意地将危害人类的凶猛野兽,大批量地活活烧死于森林之中。如《孟子•滕文公上》说:“当尧之时,……禽兽逼人……益烈山泽而焚之。”“烈山泽而焚之”,指的就是放火焚烧山林,烧死躲藏在草木丛中的野兽。由此可见,在尧时,对付吃人猛兽的高招,同样是放火焚林,采取用火焚林的最简易的但杀伤力却是最强的手段。
其二,是夜晚开始点燃的煹火。多毛的动物都怕火。北方的游牧民族,比如蒙古人,当夜幕降临后,就要在蒙古包前燃起煹火,用来吓唬狼群。在尧统治时的那个年代,在夜间,先民们应该懂得在集中休息的地方搞个火堆,使火一夜烧到天明,其目的,除了冬天取暖夏天驱虫外,就是为了防止其他凶禽猛兽的袭击。
故意纵火焚烧山林,以及在夜晚点燃煹火,一旦引发大火,在到处都是枯枝干草的环境下,就会导致人力根本不能控制的烈火,最终酿成蔓延的大火,将先民们葬身火海。
尧时期的这场草原、森林大火,是否曾经在历史上发生过呢?根据历史文献资料看,应该确实发生过,并且还长时期地在中国历史上流传着。除了《淮南子》中的“九婴为害”可以做出以上相应的推论外,还有其他的文字材料可作佐证,直接地说明这场为害严重的火灾。如《北堂书钞》卷一五八引《王子年拾遗记》记载:“……天火灼,土石皆焦,谓尧汤之世是也”。这一记载,正反映了在尧统治时,中原地区一度“天火灼”,大地上的土壤和石块,都被灼成了漆黑的焦炭。这“天火灼,土石皆焦”的文字记载,应该不是仅指当时中原地区烈日干旱吧?应该指当时中原地区一度发生过蔓延不止、烈焰冲天的草原森林大火吧?否则怎么能造成这种“土石皆焦”的效果呢?
烈火到处蔓延,先民们根本无力控制。无知的先民,却把这种在根源上是属于人祸的天灾,归结为是火怪“九婴”向人类发难,与人类作对。
作者:邪大官人 回复日期:2006-10-10 22:53:21
很好奇,这帖子谁给的红脸?
作者:余志鸿 回复日期:2006-10-10 23:06:40
作者:邪大官人 回复日期:2006-10-10 22:53:21
很好奇,这帖子谁给的红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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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看到过信箱中有一封信,现在怎么找不到了呢?。不然的话,就复制下来,请阁下审阅,作一个批示。
哈哈。
作者:余志鸿 回复日期:2006-10-10 23:45:15
中国史前神话解密(六)
英雄后羿 北战南征/3.杀九婴
四、杀九婴于凶水之上
凶水:据学者考证,这是位于北方北狄的一条河。
凶:大,厉害,可怕。以“凶”字冠名的“凶水”,肯定不是一般的一两米宽的山间小涧,而应该是指一条较为宽广的河流。
“九婴”是火神。后羿是如何去杀死火神“九婴”的呢?后羿到底有没有能力将火神“九婴”给杀死呢?
当时“已成为民害”的火,绝对不可能是“煹火”。如果是像煹火那样的小火,先民们只要几人一道向火苗上撒泡尿,也就可以将火给弄灭了。所以,当时“已成为民害”的这种火,必然是燃烧不止、到处蔓延的森林、草原大火。
在草原、森林大火面前,只要后羿不是坐以待毙,而是采取了针锋相对的有效措施,并最终将这场大火给弄灭了,作为火神的“九婴”,自然会被先民们认为是被后羿杀死了。
草原、森林发生火情,如果及时发现,及时扑救,还不至于发展到人类避之惟恐不及的地步。一旦酿成草原、森林大火,人类除了拼命清理出一条条宽宽的隔离带外,只有乞求于老天降下大雨的份了。烧了漠河县城的1987年的大兴安岭火灾,有58800余人参加了灭火,出动汽车、装甲运兵车1600余辆、各种类型飞机96架,扑火耗资达5亿元人民币。动用了如此巨大的人力、物力,最终还是老天帮忙,火区普降了一场中到大雨,才彻底扑灭了这场大火。
营建隔离带,是让大火把某一区域烧个够,通过宽宽的隔离带,使火苗不能再蔓延到其它地方。火苗虽然四处乱窜,但它所能活动的范围,已被局限在隔离带之内,它的头,再也伸不长了。等大火把能够烧得到、烧得着的东西都烧完了,火自然就熄灭了。这是多么的无奈——我惹不起,但躲得起。人类试图完全通过人力的办法,来对付和控制已成燎原之势的大火,唯一可行的有效措施,也只有营建这种隔离带了。
“羿杀九婴于凶水之上”,说明在大火面前,后羿并不是无动于衷坐以待毙的,而且,在后羿的领导下,这场大火,最终还是被弄灭了。
后羿如何才能使这场草原森林大火最终熄灭呢?
不管是在古代还是现代,甚至是在将来,除非能掌握随心所欲的人工降雨技术,人类想完全通过自身的努力,来弄灭这种“燎原”之火,唯一可行的最有效办法,也只有营建隔离带。
后羿应该不具有小说中诸葛亮的那种非凡本事,他也不可能会呼风唤雨,呼风唤雨在事实上也不可能实现,故而,后羿想弄灭已蔓延成灾的草原森林大火,如果最终完全靠他们自身的努力而得以成功,必然也是营建隔离带的结果。
鉴此原因,我们展开了以下的推理:
《淮南子•本经训》中所记载的这场“已成为民害”的大火,应当指尧统治的初期,在极度干旱、枯枝干草遍地的情况下,先民们不小心,引发草原、森林大火,而且很快蔓延开来,过火面积越来越大,不知烧了多少个山头。尽管人们拼命灭火,火却越来越大。尧只好命令羿带领一帮人继续灭火,其他人等一律疏散。羿带领的一帮人,虽然个个勇猛精干,不惧大火,可灭了这一边,那一边又着起来了,……不知忙了多少个日日夜夜,始终没能灭掉大火,反而火势越来越猛,过火区越来越大。
通过多天的灭火,羿终于想通了一点:跟多头的火神“九婴“斗,不可力拼,只能智取。如果呈匹夫之勇,恐怕永远不是“九婴”的对手,即使把自己以及手下都烤熟了,也于事无补。于是,羿爬上高高的山头,仔细察看了火势及山河分布情况,苦思冥想,终于想到了一个办法:清理出一条条隔离带,困住九婴。这样,在他的指挥手下,人们在火区的周围,有条不紊地清理出一条条宽宽的隔离带,把火势引向自然河道“凶水”方向,并把凶水对岸的易燃物质也清理出去,以免火苗跃过河面跑到对岸去。这样,被困于某一区域的“九婴”,由于受到隔离带的阻隔,就像是断了很多个头,只剩下朝向凶水方向的一个头了,大火只能往凶水方向蔓延。当蔓延到凶水边,由于受大河的阻隔,火势再也没能蔓延过去。在“凶水之上”,有多个头的火神“九婴”,终于偃旗息鼓,被成功地“杀灭”了。
但火神“九婴”是不是被后羿杀死的呢?应该算是。是后羿想出了妙计,是他指挥大家建起了隔离带,把大火引向凶水方向,利用人为制造的隔离带,和天然的河道凶水,把九婴给活活地“绞杀”的。当然,只剩下“凶水”方向一个头的“九婴”,是失去后续燃料的提供,自行了断的,并不是真正被后羿给杀死的。
火灭了,先民们载歌载舞,欢庆胜利。尧论功行赏,由于后羿的决策英明,而且指挥得当,功劳自然最大,当然被先民们一致推为“灭火英雄”,所以才会有“羿杀九婴于凶水之上”之说。
作者:司马雪国 回复日期:2006-10-11 1:32:02
太深奥了。牵扯的方面太多,而且基本上都是无法也不可能证实的。只能说楼主的辛勤劳动为中国古代神话找到了一种解释的思路,太过于争论也没什么意思。容易变成先有蛋还是先有鸡.
看得眼都累了.似乎这里面还有不少马甲在争执.哎.
作者:余志鸿 回复日期:2006-10-11 09:06:45
中国史前神话解密(六)
英雄后羿 北战南征/3.杀九婴
五、“九婴”肆虐的季节
尧部落所在的区域,是属于中原地区。而凶水是北方北狄地区的一条较大的河流,那么,这个北方北狄地区的凶水(河),其与中原地区的相对位置,是处在中原地区的北部方向。
中国主要属于亚热带、温带季风性气候,一年四季的主体风向,呈现出明显的有规律性。《三国演义》中说诸葛亮有“借东风”的本事,能使风向突然发生逆转,除此以外的客观现实是,中国各个季节的风,一般都是相当稳定的,是有规律可循的,并不是某个人或某些人想让风怎么吹就怎么吹的。就中原地区而言,有两段时间盛行西北风,这就是冬春季和仲秋后。夏季盛行东南风,春夏以及夏秋之交,风向多变。
这点常识必然很容易被人们理解:当草原、森林大火不幸发生,火势蔓延的总趋势,必然随着风的方向向前推进,并向两边蔓延扩散开来。如果是在东南风盛行的季节发生火灾,大火随风蔓延的主体方向,必然由东南方向往西北方向顺风前进。如果是在盛行西北风的季节发生火灾,大火随风蔓延的主体方向,必然由西北方向往东南方向顺风前进。
当草原、森林大火开始形成势头,随风扩散并蔓延开来,假如此时盛行东南风,草原、森林大火的主体,便向西北方向快速前进,同时,大火向东北方向以及西北方向的两边,迅速扩展开来,如此,在总体上就会形成一个扇面状的火区。随着大火的蔓延,该扇形的过火面便越铺越大。如果是盛行西北风,该扇面形的火区,朝向正好相反。
“羿杀九婴于凶水之上”,而“凶水”是地处北方的一条河,这就提供给我们一个判断风向的依据。
大火是受地处中原“北方”的凶水的阻隔,最终才偃旗息鼓的。这就表明,当时的草原、森林大火,必然从中原的南部地区开始烧起,向北方一直蔓延,直至到了凶水后才最终熄灭。
因为草原、森林大火随风自然蔓延的方向,必然与当时的风向相同,而大火最终是烧到了中原北方的凶水地区,才最终熄灭的,这就反映出,当大火蔓延不止时,一定是盛行东南风。
后羿建立了隔离带,并将大火引向北方的凶水方向,一定要参考自然的风向,如此才会出现将大火逼到北部“凶水”这个“死胡同”的奇迹。由于这场草原森林火灾,必然发生在盛行东南风的季节,其火势蔓延的主体方向,必然是由东南指向西北的,在这种火情之下,后羿建起的隔离带,一定是在大火主体前进方向的两侧,很明显,这样的隔离带有两条,一条朝着西北方向延伸,一条朝着东北方向延伸,从而把大火控制在相应的扇形之中。在该扇形区域内,任由大火肆虐、燃烧。在该扇形火区的正前方,则是一条拥有宽阔水面的“凶水”,静候着熊熊烈火的到来。
因为有烈日“焦禾稼,杀草木”的记载说明,表明烈日在中原地区煎烤的季节,正是在春季以及盛夏。进入秋季以后,中原地区的许多草木会自然枯萎。因秋季到来后许多草木转向枯黄,当时的先民应该不会把这视为夏日烤晒的结果。
又因为,尧统治初期的那场一度蔓延不止的草原、森林大火,当它在中原地区肆虐时,其自然风的风向是东南风,结合大火前的天气是严重的干旱,正当最为炎热的夏季,我们可以据此判断:在尧时期的中原地区,这场草原森林大火发生且肆虐不止的时间,当正处于夏季或夏秋之交、仲秋之前,很可能是发生在八、九月间。
作者:余志鸿 回复日期:2006-10-11 09:21:58
作者:司马雪国 回复日期:2006-10-11 1:32:02
太深奥了。牵扯的方面太多,而且基本上都是无法也不可能证实的。只能说楼主的辛勤劳动为中国古代神话找到了一种解释的思路,太过于争论也没什么意思。容易变成先有蛋还是先有鸡.
看得眼都累了.似乎这里面还有不少马甲在争执.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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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表示认同的网友,大概就是阁下所认为的马甲了。
……哎!……
作者:余志鸿 回复日期:2006-10-11 10:50:51
中国史前神话解密(六)
英雄后羿 北战南征/3.杀九婴
六、惨痛的教训
无情的烈火,给先民带来了沉痛的灾难。因为亲身受到了这终生难忘的浩劫,才迫使先民不得不展开一些有益的思考,并采取相应的对策,做出新的历史选择。
这一次森林草原大火,先民们损失惨重。仅有的一点点财产,在大火中化为灰烬;很多可爱的生命,在烈火中变成焦炭。许多救火英雄葬身火海,但他们的死,却重于泰山,可谓生得伟大,死得光荣;而绝大多数人的死,却是死得糊里糊涂。不知有多少人,因为来不及逃跑而被大火吞没;不知有多少人,因为不知道往哪个方向逃命,却偏偏跑错了方向,从而被大火活活烤死;不知有多少人,因为避火不当而遭烟熏,迅速窒息死亡……。
这一切,不都是因为人类自己用火的不慎?家园已成为一片焦土,接着如何解决现实的饥渴难题?否则就不能活命啊。
劫后余生,暸望焦土,悲痛欲绝,思前想后,真是悔不当初!于是,先民们必然会得到两大惨痛的教训。
第一,要小心用火。
这一次森林草原大火,虽然先民把灾难推到了火魔“九婴”的身上,但真正的责任,却完全出在人类自身,是人们在不当的时间、不当的地方、以不当的方式用火,从而才把火怪“九婴”给引出来的。
先民们用“九婴”来称呼火魔,足见人们对大火的敬畏。即使是科技高度发达的现代,对蔓延的大火也无可奈何。1987年大兴安岭火灾中,林场工人王保敬在林区吸烟、乱扔烟头,引起了特大森林火灾,造成了无可估量的损失,虽然他为此为付出极大的代价,被判了七年徒刑,但死去的人却再也没法复生,被烧掉的森林却得几十年之后才能复原了。
尧统治初期,正值大旱,“十日并出。焦禾稼,杀草木”,草原森林一沾火星,干柴遇烈火,就会迅速形成燎原之势。一旦发生这样的“天火灼”,其结果便是“土石皆焦”!因此,林地得小心用火。虽然夜间要燃火照明、驱赶野兽,但得有人轮流小心守护,以便及时发现,把它消灭在萌芽状态,避免酿成人力无法控制的大火。
在远古人类战天斗地的历程中,火,曾经发挥过巨大的历史作用,是人类对付野兽的一大法宝。(详见《中国史前神话解密之一·开天辟地》)。用火焚林,虽然可以轻而易举地将隐藏在树林中的野兽尽数烧死,但一旦蔓延成森林大火,人力就无法控制,而且,由于火场风向的多变性,这种放火烧山,弄不好就会玩火自焚。所以,如果要放火烧山,就必须小心谨慎,要有充分的准备,要看季节、气候,要研究当时当地的风向等等。传说中的帝尧,命羲和“历象日月晨辰,敬授民时”(《尚书·尧典》),是不是从上任之初的这次大火受到启发,痛定思痛,总结教训,才想到必须采取这项措施呢?
作者:zr1800 回复日期:2006-10-11 11:45:42
楼主应该是搞文科的吧?
你的序写得很不错,吸引我看了几段,然后就懒得看了
稍有点自然科学基础的人都知道你在瞎扯
作者:余志鸿 回复日期:2006-10-11 12:27:12
作者:zr1800 回复日期:2006-10-11 11:45:42
………………稍有点自然科学基础的人都知道你在瞎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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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自然科学家的指教。
请问:哪些地方违反了您的自然科学?
作者:余志鸿 回复日期:2006-10-11 13:41:35
中国史前神话解密(六)
英雄后羿 北战南征/3.杀九婴
第二,要储粮备荒。
大火过后,由于生存所需的野兽、野果以及庄稼,尽遭焚毁,尧只能带领部落民众,开始了逃荒生涯,可谓历尽人间苦难。不知有多少人,因为饥渴而在路途中死去。但同时,长期的逃荒生涯,也使部落民众开阔了视野,增长了见识。
据考古发现,同一时期的中国大地,已经出现了原始农业,有的部落已经开始在地上种了庄稼、养起了牲畜,过上了定居生活,而且有的部落甚至为了对付荒年,在不多的食物中,知道修建仓库,贮存粮食。
1989年10月—12月,在山西省侯马市发现了乔山底遗址,发掘出两座早于唐尧时代的大型谷仓,一座容积在25立方米以上,另一座则在40立方米以上。虽然粟类作物早在裴李岗文化时期、仰韶时代的遗址中就屡有发现,粮仓在山东胶县三里河的大汶口文化遗址中也发现过,但规模根本无法与乔山底遗址的谷仓相比。
在乔山底遗址发现的大型粮仓说明了什么?从表面上看,它反映出在帝尧时代来临之前,当地的原始农耕部落已经知道贮存粮食,而当时当地的人们,他们贮存粮食的目的,难道不正是为了对付不测的荒年?这里的先民,之所以突然想到要积贮粮食,是不是也曾遭遇过像尧部落一样的天灾人祸呀?如果年年月月衣食不愁,就没有储蓄粮食的需要和必要了。这也正是当今家境富裕的孩子化钱如流水的根源所在啊,因为,一旦钱包里的钱化光了,回家再向父母要呗!反正每一次都是要得到的!
想当年,中国遭受了“三年自然灾害”,不知饿死多少人。此后的中国人,不管是国家还是个人,都懂得必须尽力贮存粮食,也正是受到了血的教训啊。尽管当时中国人民的温饱问题还没有解决,但由于对当年的饥饿,记忆犹新,心有余悸,所以,尽管吃不饱,还是得从嘴里抠点下来,储存起来,以备不测之急需。这吃不饱活不好,总比什么都没得吃饿死强啊,蚁蝼尚且偷生,更何况是人呢?所以,中国的那一辈农民,一方面尽量在自己家中积极存粮,另一方面,为了国家民族的利益,积极地贡献自己的“余粮”。
尧率部落民众逃往东方和南方,经过多年的辗转流浪,最终回归故土。经历过严重的荒灾以及此后数年的“环境难民”生涯,尧及部落首领们痛定思痛,越来越清醒地认识到:野兽越来越少了,越来越不能满足大家的生存需要,而且天心难测,光靠采集、狩猎,只能过饥一顿、饱一顿的不稳定生活。因此,回归故土后,尧召开部落大会,通过商议后决定:以农耕代替采集,以饲养弥补狩猎的不足,过一种幸福的定居生活!“备战备荒”,必须储粮,所以,决定在安全的地方,建部落仓库以贮存食物,以备将来不测的饥年荒月。
这样,尧所在的部落民众,在尧的英明领导下,顺利地进行了灾后的重建,并成功地进行了“经济转型”,以冲天的极大热情,投入到了再一次的创业,尧部落开始迅速地发展壮大起来。
作者:余志鸿 回复日期:2006-10-11 14:53:21
中国史前神话解密(六)
英雄后羿 北战南征/3.杀九婴
七、伟大的进步
先民们玩火不慎,终于酿成灾难。然而,“历史的灾难,必然以历史的进步为补偿。”在与烈火的抗争中,先民们的智慧得到了一次提升,懂得并掌握了借助大水熄灭大火,这是先民掌握并利用自然规律的一个巨大的历史进步。
在人类发展的历史长河中,火,燃尽了茹毛饮血的历史;火,点燃了现代文明的辉煌。正如传说人们对“九婴”的称呼一样,火,有时是人类的朋友,有时是人类的敌人。火一旦失去控制,酿成灾难,给人类带来的,必然是巨大的危害。
在不断玩火的过程中,先民们逐渐地熟悉了火。初民利用火所干的第一桩辉煌事业,便是放火烧林,杀灭野兽。这种肆无忌惮的疯狂行为,使人类意外地结束了长期以来一直生活在“浑沌世界”的“暗无天日”的历史,有了属于自己的蓝天白云和苍茫大地,这是人类自行开辟出的新天地。然而,对森林大火的自然蔓延,既感到高兴,又觉得无奈,对它是既崇拜又畏惧。为对付火魔“九婴”的危害,羿在实践中利用“凶水”阻止了大火的蔓延,成功地杀灭了火魔“九婴”。借助大水来对付大火,这是一项意义非凡的伟大成果,表明先民对火与水这两种物质的物理属性,有了一个直观的认识和把握,并在实践中加以巧妙地利用。
水是火的克星,这是我们的先人,通过一代又一代人的不断玩火,才玩出来的一个伟大发现。
大水无情,大火也无情。为了对付无情火魔窜出来与人类作对,危及苍生,先民们逐渐开始有了防火的观念。
我们祖先所设计的聚落,无不在村庄里通过人工的努力,挖出几口水塘用来积水备水。而且,在各家大院的天井内,一年四季都摆放着贮水的水缸,以便当火魔窜出时,就能便利地用水灭火,及时控制火势,将火灾消灭在萌芽状态。当这种防火意识产生后,就被后代一直沿续下来。时至现代,现代建筑的竣工验收中的重要一项,就是消防通道、消防设施的验收。在马路边,在社区街道中,以及在一幢幢的建筑内,一根根粗粗的自来水管,总连着一个个消防栓,以便消防车能利用它及时灭火。
为了改善自己的生活条件,富裕起来的现代农民,在旧村的周围不断建筑新房,在古老的村落外围,出现了一幢幢漂亮的现代化建筑,古代的旧村庄出现了空心化。在这些新出现的聚落里,原来具有灭火功能的水塘,也渐渐退化,水塘中淤泥越积越多,蓄水越来越少,甚至一些水塘被填、被占。我们可爱的现代农民朋友们,可能绝大多数人从来就没有思考过这些水塘的最大功用,有几人再会懂得这是祖宗留下的“消防设施”?所以,往往当城里的消防车到达时,房子已经被烧得差不多了,给受灾家庭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失。为了避免遭受这种惨重损失,即使发生家庭火灾也不用害怕,很多农民的思想,随着社会的进步而有了一个巨大的进步,出钱消灾,以防不测,搞个财产保险吧!这也算是一种与时俱进了。
相比之下,城市居民的科学素养,就要显得高多了。然而,城市中的居民是否就不再愚昧,已完全被科学文化知识武装起来了呢?在城市中,也时有火灾的发生,不知那些现代化的消防设施,在消防车到达之前,有几次已被人们利用起来过呢?
在人类的居住区,人类的消防设施还能发挥一定的作用,但一旦发生森林、草原大火,人类除了清理隔离带、玩玩人工降雨却难遂人意外,即使是动用直升机灭火,也成效不大。
对付森林火灾,我们难道就没有更好的办法?
我们能不能从羿利用“凶水”消灭火魔“九婴”的事迹中,得到一些有益的启示?
由于自然河流受地形、气候的影响,流量不大而且不稳定,山区河流的这一特征尤其明显,一当枯水期发生大火,找不到灭火的水源,或水源太远,人类所能做的工作,就是清理出一条条隔离带了。为了能降低火灾所造成的损失,能否考虑在频繁发生火灾的区域,在当地河流上多建一些山塘、水库,既能发挥发电、防洪、灌溉、养鱼等综合效益,还能在森林草原发生火灾时,不仅能提供充足的灭火水源,又能使之成为天然的隔离带,而且还能缓解淡水资源紧缺、人类必将为之大打出手的潜在危机?
作者:天上和天下 回复日期:2006-10-11 15:04:09
编 继续编 探索精神可嘉。
西方那些宏伟的历史著作就是生编出来的 (参见天涯曾发过的一篇文章(关于西方历史的真假问题))
推荐楼主可以去看下国外驳斥达尔文进化论的文章 事实胜于雄辩
作者:余志鸿 回复日期:2006-10-11 20:40:18
中国史前神话解密(六)
英雄后羿 北战南征/4.缴大风
一、“大风”是风神
什么是“大风”?
①高诱对此注解说:“大风,风伯,能坏人屋舍。”
②袁珂编著的《中国神话传说词典》:认为大风实际上就是大凤,“此鸟之大,使古人以为其振翼而飞,必伴大风,故制字遂风、凤无别。”又认为鹏又和凤相通(鹏亦凤之或字),且以《庄子•逍遥游》中的鹏来说明鹏之硕大无比,所以又认为,大风就是一种很大的鸟。
③《中华成语典故大辞典》:将以上这两种解释,巧妙地进行“二合一”,说:“大风,是指一种凶恶的大鸟。它一飞过便刮起大风,毁坏房屋,故有人说它就是风伯(风神)。”
那么,“大风”到底应该指什么呢?
当笔者看到“大风”一词,就想起了刘邦所作的《大风歌》:“大风起兮云飞扬,威加海内兮归故乡,安得猛士兮守四方。” 由于刘邦也认为“大风”是会造成“云飞扬”的东西,这与二千年后的“大风”,即今天的“大风”,在内涵上没有多大的变化,故而,对传统的解释,笔者深表赞同。且让我们就顺着古人的荒唐想法,看作是能带来大风的“风伯”,或说是“风神”好了。
作者:余志鸿 回复日期:2006-10-11 22:07:36
中国史前神话解密(六)英雄后羿 北战南征/4.缴大风
二、“大风”成为民害
在火灾发生前的几个月内,中原地区正值酷暑炎夏,干旱严重,“(烈日)焦禾稼,杀草木,而民无所食”,中原地区已普遍出现了严重的饥荒。由于干旱严重,中原地区同时还很可能已发生了用水的极度紧张。然而,接着又发生了长时间持续、大面积蔓延的草原、森林大火。尽管烈日“焦禾稼,杀草木,而民无所食”,但老百姓毕竟还可以在野外找点可以吃的东西填填肚皮,甚至还可以打点野兽之类聊以充饥。这下倒好,接着而来的一场草原、森林大火,把包括野果、野兽在内的一切,都在熊熊烈火中付之一炬,化为灰烬。这场时间长、波及面广的草原、森林大火,则被先民们看作是火怪“九婴”向人类发难,与人类作对。
中原地区发生严重的草原、森林大火——“天火灼”,将地面上的一切化成灰烬——“土石皆焦”,如此,尧部落的众多百姓,便真的大难临头了。
这是因为,当时的先民,很可能还没有牢牢确立“备战备荒”的思想观念,或者即使已像毛泽东那样能够高瞻远瞩,早已懂得必须“备战备荒”,早已养成“深挖洞,广积粮”的习惯,但由于当时生产力水平实在低下,劳动付出甚多,而谷物收获甚少,不管百姓们是如何勤俭节约,也不可能积蓄起可供本族人生活一年半载或者是几年的存粮,那么,当灾害发生以后,如果还是生活在已变成焦土的区域,必然就有太多的百姓会死于饥饿了。这正由于,经考古发现,尧时期的中原百姓,尽管已有了原始的农业,但由于生产力十分低下,当地人民根本不可能完全地依靠农业为生,最主要的还是要依靠大自然,必须采集大自然下的野果和野草来填充肚子,并作一些狩猎的工作,才能勉勉强强地生存繁衍下去。
由此可见,在地面上的一切都已被烈火化为灰烬的区域,必然已不能再适应众多部族人的继续生存。为了解决众多百姓“饥渴交迫”的致命难题,唯一的选择,只有向其它地方逃难。尧部落的众多百姓,也因此而不幸成了环境难民。作为深得百姓爱戴,而自身同样必须仰仗众多百姓才能发挥其领导作用的尧和后羿等英明领袖,自然不可能脱离开他们的百姓,必须一道迁出已成为火后废墟的故地。
他们向外逃难迁移的方向,自然是没有发生过大火的东方以及南方。
在《淮南子》所记载的后羿英雄事迹中,还有“羿断修蛇于洞庭”的记录。这就表明,唐尧和后羿等落族首领们,他们带领着逃难谋生的部族人,从中原地区出发,千里跋涉,辗转反侧,一度来到过今湖南省的洞庭湖地区,并在洞庭湖地区把一批很长的毒蛇给杀了。该毒蛇,即当今在中国仍然有少量幸存的眼镜王蛇,是世界上最长的一种攻击性极强的毒蛇。成年蛇,普遍长达3~4米,现代已发现的最长的眼镜王蛇,居然达到6米,竟是一般毒蛇的五六倍长。详细解密文字请见《巴蛇吞象》。
尧时期的先民,受到了诸多的灾难,其中的灾难之一就是“大风”。这种“能成为民害”的“大风”,绝不是早春仍具寒意时节带有微微暖意的来自于东部海洋的春风,更不是我们当今能够享受到的夏天吹冷风、冬天吹暖风的空调风,必然是能掀飞茅顶、拔起大树、刮起沙尘的狂风。
在草原、森林大火被人们成功弄灭后,面对满目凄凉一片焦土的家园故土,中原人民无不垂下伤心的眼泪。为了生存,只得成群结队地向东方以及南方逃难迁移。在他们迁移逃难之际,中原地区的时令,已转入深秋。到了深秋季节,北方的冷空气活跃起来了,来自蒙古、西伯利亚的冷空气不断南下。一旦强冷空气南下,便会刮起强劲的西北风,这批正在逃难的中原人民,祸不单行,便又面临着一场新的灾难了。
被迫离开昔日故土向外逃难以图生存的尧部落人民,在他们被迫离开家园逃难之前,中原地区的广大区域内,已发生过一场严重的草原、森林大火,那些曾经被烈火焚烧过的地方,到处是满目漆黑,一片焦土。森林草原已被大火化为灰烬,地表失去了植被的保护,大风便能畅行无阻,尽情施展出它的威力;失去了植被保护的地表,疏松的土层便裸露出来,大风就能刮地三尺,带走灰尘,刨出沙土;强冷空气南下,形成狂风的同时,推动低层大气强烈辐合,迫使空气产生强烈的垂直运动,被大风刮起的沙土,便铺天盖地席卷而来。这时的大风成灾,危害人民,狂风夹带着烟灰沙尘四处飘扬,这就是已被我们有了科学称呼的“沙尘暴”天气了。
在逃命谋生的路上,又遭遇沙尘暴的袭击,这批环境难民,就真的苦不堪言了。
从西伯利亚而来的强劲西北风,掠过了中原已变成焦土的大地,卷起铺在地面的由草木燃烧后所化成的烟灰和炭屑,追赶着迁出故地艰难跋涉的难民。这种铺天盖地滚滚而来的烟尘,其阵势,当然远胜当今中国做红白喜事时燃放爆竹当空飞舞的纸屑烟尘,这是大自然兴高采烈地为自己“送瘟神”吗?
今日之中国,已成了沙尘暴经常光顾的地方,不仅给我国北方人民的生活带来不便,还带来重大的生命财产损失。
当今的沙尘暴尽管厉害,但对生活在城市里的人而言,还算不上是什么灾难。因为,人们可以躲在钢筋混凝土结构的牢固房子内,紧闭密封性能良好的门窗。即使非得出门外出,还可以披上雨衣,架上风镜,戴上口罩,进行力所能及的现代化防护。现代化的交通工具,既可以遮风避雨,也可以阻挡沙尘,只是需要将车子开得稍微慢一点,避免车子发生交通事故就行了。如果觉得开动车子不安全,那就呆在车厢里安安稳稳地睡上一觉吧,吃的喝的,都在小汽车里预备着呢!
然而,在尧统治的初期,这批因家园被烈火焚化成焦土的环境难民,他们成群结队地向东方和南方逃难以谋求生存,只要大风刮起地面灰尘,尘埃随大风在空中飞舞,就是巨大的灾难。这正由于,这批环境难民,那时根本没有发明出现代化的遮风挡雨阻沙的工具。他们没有雨披,没有眼镜,没有口罩,只能任由沙尘对自身实施尽情的折磨。如果当时还必须与凶恶的猛兽展开搏斗,风吹尘埃进入眼睛,一时泪流满面,难睁双眼,就会遭遇血光之灾,性命堪忧,甚至是性命不保。在这种恶劣的天气下,他们没有安乐窝可以避难,不可能静静地等待老天不再刮风扬尘,他们必须强迫自己在野地奔波,在逃难的途中,他们还必须到荒野找寻食物,因为肚子里一直饿得咕咕叫,两眼灰花,步履维艰,许多人的心里根本就不知道,到底还能不能活着见到明天的太阳。
秋季的西北风劲吹一段时日后,原本厚实地堆积在中原大地上的烟灰炭屑,自然会被吹得干干净净。然而,一旦到了盛春季节,大地回暖,水分大量蒸发,夏季风还没把雨水送到,旱情更加严重,一股比深秋狂风更为强劲的西北风接踵而至,发挥出了更大的威力,对失去植被保护的中原大地,刮地三尺,刨出沙土,席卷而至,再来追击这批往东和往南逃跑的难民。刚刚喘了口气的这批环境难民,只好起身逃往更东或更南的区域。然而,逃离北方迁往它乡,又会有哪些意想不到的危险正等着他们呢?
作者:余志鸿 回复日期:2006-10-11 23:22:53
中国史前神话解密(六)英雄后羿 北战南征/4.缴大风
三、古今中外的沙尘暴
近代,世界上最严重的沙尘暴,当属持续长达3天的美国“黑风暴”事件。
1934年5月12日,一场巨大的风暴,席卷了美国东部与加拿大西部的辽阔地区。风暴从美国西部土地破坏最严重的干旱地区刮起。狂风卷着黄色的尘土,遮天蔽日,向东部横扫过去,形成一个东西长2400公里,南北宽1500公里,高3.2公里的巨大的移动尘土带。当时,空气中的含沙量高达40吨/立方千米。风暴持续了整整3天,掠过了美国2/3的土地,3亿多吨土壤被大风刮走,使4500万公顷耕地被毁。狂风夹带泥沙席卷而过之处,水井、溪流,受泥沙覆盖而干涸;牛羊成批死亡,16万农牧民倾家荡产,被迫逃离西部大草原,真是一片凄凉。
无独有偶,1963年,在前苏联哈萨克斯坦草原垦区,发生了一次强大的黑风暴,横扫了哈萨克斯坦新垦区,使垦区80%的耕地(约2000万公顷)遭受惨重损失,不得不闭耕。
1993年5月4日至6日,我国西部大部分地区,曾发生过一场罕见的特大沙尘暴。这场沙尘暴,横扫我国西部四、五个省区的100多万平方公里土地,11个地区、72个县、1200万人口受灾,共夺去100多人的生命!仅宁夏一地,就有30多人死亡、100多人受伤,有2万多头牲畜死亡或丢失,有8万多株树木被大风刮断,或被狂风连根拔起,有1354根电线杆被刮倒、刮断……
沙尘暴作为一种天气现象,不是现代社会所特有的,而是自古以来就有的。你可以对黄土高原的黄土是由风吹来的怀有极大质疑,但史书上所记载的一些严重的沙尘暴事件,却不由你不相信。
在我国的历史文献中,常将沙尘暴现象记为“黄风”、“黑风”、“雨土”、“雨沙”、“雨霾”、“黄雾”等等,视其情景,这些可对应于现代气象观测的沙尘暴、扬沙和浮尘。最早的降尘记录,可追溯到距今三千年前:史载“帝辛五年,雨土于毫”。“帝辛”是商纣王的年号,这句话可以直译为:公元前1171年,在亳的地方(今河南偃师县附近),发生了一次降尘,尘埃就像下大雨一样,纷纷下落到地面来。
沙尘暴在我国古代曾频繁发生,有些严重的沙尘暴,其强度之大,令人震惊。20世纪以来,还未曾出现过如此强烈的沙尘暴呢!如据《元史》所载,1287年,(内蒙古)“诸王薛彻都部,雨土七昼夜,没死牛马”;河北、山东、河南等地,屡屡出现“黑风起,昼晦如夜,所过树尽拔”、“沙压麦田”,甚至是南京等地,也曾出现过“雨黄尘如雪,揽之如掬”的灾害。
由此可见,我们的古人对沙尘暴并不陌生,甚至还常借以抒发情怀,或喻哲理。如《诗经•终风》的“终风且暴”、“终风且霾”、“终风且日壹”。
尧统治时发生的沙尘暴,与当今国人所亲历过多次的沙尘暴,两者相比到底哪个厉害些,我们目前还是无从考证。但可以肯定的是,根据当时的气候、植被状况,在尧统治的初期,必然也发生了严重的沙尘暴,所以才会有“大风成为民害”的历史传说存在。
作者:余志鸿 回复日期:2006-10-12 10:40:14
中国史前神话解密(六)英雄后羿 北战南征/4.缴大风
四、沙尘暴的成因
沙尘暴的爆发,必须具备两个基本条件,这就是大风和沙源。其中,风是产生沙尘暴的动力,裸露的松土,是产生沙暴的物质基础。
1934年席卷美国广大国土的黑风暴,源于19世纪的“西部大开发”。当时的美国政府,积极鼓励向西部移民。这些移民,在短期内开垦了9000万公顷草原种粮食,使草地植被覆盖率,由85%下降到15%。由于大地失去植被保护,终于引发了一场震惊世界的黑风暴事件。
从50年代中期开始,中苏两国相互比拼,看谁更有冲天的革命干劲,都想创造出震惊世界的伟大奇迹。中国“全民大办钢铁”,以期尽快改变工业落后面貌,并迅速赶超苏联;苏联则大力发展农业,发起垦荒种粮的高潮,以期实现粮食自给。中国许多地方的老百姓,纷纷砍伐树木,作为炼铁炼钢的燃料,三年自然灾害接踵而至,饿死的老百姓到底多少无法查清。前苏联于20世纪50年代,在中亚干旱草原地区,实行大面积的开垦草原,种植粮食作物。赫鲁晓夫号召全苏联开展的“玉米运动”,大多数地方种出的玉米,只长个不结穗,宣告失败,但其它方面许多大力发展农业的措施,也曾带来过可观的经济收入。然而,好景不长,终于招致1963年哈萨克斯坦草原垦区发生强大的黑风暴。
我国西北地区,盛行强烈的西北风。干旱少雨,植被稀疏,沙源丰富。特别是干旱、大风、植被稀疏,都同步发生在春季,因此就具备了在春季发生沙尘暴的自然条件,再加上人为活动,破坏了地面植被,使沙尘暴愈演愈烈。
我国古代暴发的沙尘暴,也必然与当时干旱的气候环境、人为地大面积破坏植被相关。
刮起多大的风,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大自然的造化,对人类来说,目前的确是无可奈何。但茂密的森林,能使大风减弱风速,起一定的屏障作用;较高的植被覆盖率,能有效地减少表土被风卷走。人类滥伐森林、滥垦草原、不合理的放牧,破坏了植被,降低了植被覆盖率,加大了沙尘暴的强度与影响的广度,加强了沙尘暴的威力。因此,从这点上说,频发的沙尘暴,人类难辞其咎。我们千万不能以古代也曾发生过沙尘暴、且比现在还要严重为借口,低估人类活动对沙尘暴产生所施加的影响。
生活在黄河中下游地区的先民,经过盘古们焚毁森林开天辟地、女娲们伐木烧火炼石补天……大量地烧伐树木,终于酿成恶果,气候恶化,大旱与大涝交替。在尧统治时,大面积、长时期的干旱后,又发生了“天火灼,土石皆焦”的巨大火灾,大火所到之处,草木尽为灰烬。失去森林的阻挡作用,使大风能长途奔袭;失去植被的固沙作用,大风必将带起沙土,形成破坏力更大的沙尘暴,严重威胁先民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尧所统治的部落,主要生活在黄河中下游地区,不是处在东南沿海。所以,尧时期的这场造成“民害”的“大风”,不可能是指影响东南沿海地区的台风。如果是台风,还会带来海面潮湿的水汽,会给沿途带来大量的降水,反而会减轻当时的严重干旱。所以,这场大风,应该是来自西伯利亚的西北风,而加剧了其灾害性的,必然是自然植被的严重破坏,即在风灾之前所发生的蔓延不止的严重火灾。
作者:余志鸿 回复日期:2006-10-12 13:55:46
中国史前神话解密(六)英雄后羿 北战南征/4.缴大风
五、缴大风于青邱之泽
在八九月份,中原地区“天火灼”,“土石皆焦”,“民无所食”,尧部落民众,成了没有食物来源的环境难民,只得离开家园,向东方、向南方迁移,以谋求生存发展。然而,狂风夹带沙尘,铺天盖地,席卷追来,将这支逃难中的环境难民,淹没在“沙尘暴”之中。但是,后羿最终还是将“大风”给“绞杀”了:“缴大风于青邱之泽”。族民在火灾之后所遭受到的“风灾”,最终得到了解除。
青邱之泽,必然是一个地名,是传说中位于东方的一个大泽。青邱之泽位于中原的东方,也确实是中原环境难民迁移逃命的一个好去处。
缴,有人解释为“系在箭上的生丝绳。”那是把大风解释大凤,此处作动词用。“缴大风于青邱之泽”,直译为:羿用箭,在青邱之泽把大凤一箭射死了。
缴,也有人解释为“绳”。风,指风伯。直译为:羿用绳子把风伯绑在青邱之泽。
人们这样解释,可能认为羿这个大英雄的光辉形象,就应该是武艺超群、英勇善战。
我们觉得,这只会让人觉得羿只是个四肢发达、头脑简单、只知射射箭、打打架的一介武夫,完全不符合一个真正大英雄的现象。从我们对羿灭九婴的解读中,我们确实可以发现,羿这个大英雄,是名符其实的,是智勇双全的,决不是头脑简单的一介武夫,否则也不会被尧委以重任。正是带着这样的认识,我们对“缴大风于青邱之泽”作了重新解密。
大风来临,试图通过人为的努力来消灭它,肯定是徒劳的。《三国演义》中的诸葛亮“借”东风,使风向发生逆转,只能发生在小说之中,在现实中是不可能出现的。能对付大风的,只有树林。人类试图消灭大风的唯一可行的手段,只能是植树造林!
“羿缴大风于青邱之泽”,这个“青邱之泽”,必然大有文章。在当时中华大地上严重干旱缺水的情况下,位于高处的土地上,草木都已枯萎,必然都已经成为满目凄凉的一片枯黄。先民们为什么单称中原东部地区的一个地方为“青邱之泽”呢?
从字面上理解,泽,应该是处于低洼多水处的沼泽地带。邱,是指一块地。青邱,是指从远处观赏这片土地,是属于一片青色的,这表明这块土地上的草木,并没有像高处缺水的地方那样已经枯黄,而是仍然长势茂盛,呈现出一片青色。既然用“青邱之泽”来称呼这个特别的地方,说明这个地方的草木还相当茂盛。这自然是因为这里是一块属于低洼多水的地段,尚有充足的水源,维持草木的健康成长,故而这里就能够仍然能生长着良好的草木甚至是树林。
缴,正有收缴、缴获之意,与消灭、消失是同义的。大风就是自然界的大风。“缴大风于青邱之泽”之意是:大风从西北一路刮来,尽管失去森林阻挡,但毕竟要受到地表的摩擦,山体的阻挡,风还是渐渐地减弱了,最终受到东部地区一大片茂盛草木树林的有力阻挡,风力大为减弱,已吹不起地面的沙尘了。
在中原东部方向上的“青邱之泽”,大风最后丧失了强劲的势头,还表明当时的狂风的风向,必然是偏西风,而且是西北风;如果是西南风,当时南方开发得很少,直到唐宋之际,才得到大规模开发,南方此时可谓云山林海,西南的暖湿气流越过中国西南的云山林海,遇到北方冷空气后,必将成云致雨,会大大缓解黄河中下游地区严重的旱情,先民们会感谢上苍还来不及,也不会将之称之为“害”了。
那么,在这件事上,怎么又会是羿的大功一件呢?
我们认为,在尧统治的初期,先民们原先生活的中原地区,干旱缺水,草木枯萎,而且经常发生火灾、风灾,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得不到保障,而且也失去了很多食物来源,可谓已经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在这种情况下,为了部族的生存与繁衍,尧再一次委羿以重任,让他率领部下,去开拓疆土,寻找适合族群生存的空间。
在一次严重的沙尘暴过程中,羿带领部下四处奔波,到处寻找可以避难的地方,最终在东方找到了这个青邱大泽,发现这里水草肥美,气候湿润,沙尘暴不会威胁到这里,真是一个人间乐土。于是,他带领着部族成员,迁徙到了东方的大泽——青邱之泽。所以,这些先民是以远古时期的环境难民的身份,来到了尚有良好植被的青邱大泽。在那里,人们又过上了幸福的日子。等这场灾难过去以后,等中原地区的植被得到一定程度的恢复以后,人们又逐渐地向北迁移,返回到昔日的故土。
曾饱受旱灾、火灾、风灾之苦的尧部族民众,是在羿的带领下,来到了青邱大泽,躲过了一劫灾难,自然而然就把羿当作为一个大英雄,一辈子也忘不了他的大恩大德,因此,把他的事迹代代相传,好让后代永远记住他。
羿怎么可能把狂风绑住或者是把狂风消灭呢?大风逐渐削弱,风势从急到缓,风力从大到小,只能通过山地森林的阻挡,才可能实现,这完全是草木的功劳啊。但这块能大大削减风力的青邱之泽,也正是羿带领着族人找到的,由于先民们对羿崇拜有加,就把这个功劳也记在羿的头上了。
作者:余志鸿 回复日期:2006-10-12 14:56:56
中国史前神话解密(六)英雄后羿 北战南征/4.缴大风
六、伟大的发现
老百姓虽然没有文化,看不懂书上写的那些科学知识,但在很多方面,真正在实践中掌握并运用着科学的,却正是与大自然有着紧密接触、工作生产在第一线上的“文盲”们。文盲不一定就是科盲,而书呆子,却往往会成为科盲,像个地地道道的白痴。但已成为只相信理论教条的“书呆子”“白痴”,却最喜欢别人称他为无所不知无所不能的科学勇士。中国的老百姓,被“外行领导内行”,折腾得难道还不够呛吗?
在改革开放前,中国农村里仍然有不少的茅草屋。在我的老家,有不少茅屋因为四处空旷,非常容易遭受大风的侵袭,经常发生茅屋顶蓬被大风掀走的不幸。为了有效地减弱风势,老百姓就采取在房前屋后种树,尤其是种植青竹的办法来预防。这一方法不知是否由远古的后羿他们代代流传下来,我们已经无从考证。然而,即使没有古人的谆谆教诲,或者即使古人一代一代地流传着先哲们的经验教训,假如生出了一代不孝子孙,根本就不会理睬父辈和祖辈的唠叨,就会使古人的许多至理名言,因为经历了某代自以为是的忤逆而最终失传。但是,在狂风的危害面前,结合自身的观察研究,普通的老百姓,也自然地会想到用树木来削弱狂风危害的方法。“实践出真知”,“倒霉会进步”,“烦恼育大智”,这话一点不假。
据研究,在5级风时,森林带外的风速9.5m/s,而林内只有7.7m/s,减弱近20%。连片的森林能使台风减弱1~2级,森林对减弱风速起到极大的作用。
原始先民是从什么时候起认识到森林对狂风的削弱作用的呢?这必然是从一次次受到大风侵袭而遭到不幸,但在多树木的地带却发现风速大减的事实,从而才逐渐认识到的。
“羿缴大风于青邱之泽”的过程中,既让人们认识到狂风的威力,从而对风产生敬畏之情,以“风伯”神化它,又发现森林植被对大风起一定的削弱作用。干旱、大火,毁灭了森林、草原,使大风能从西北几乎毫无阻挡地一路刮来,尽情施展它的淫威。大风在青邱之泽被“缴”的原因,除了沿途受到地表摩擦、山体阻挡的原因外,一个很重要的因素,是青邱之泽的一大片茂盛草木树林,是这片茂密的草木森林,对大风实施了有效的阻挡,终于使风力在青邱之泽大为减弱。
中国是风灾严重的国家之一。影响中国的大风,主要有秋末、隆冬、初春冷空气南下时给我国北方带来的狂风和夏秋季节影响我国东南沿海的台风。为了减弱狂风对我国造成的破坏,唯一的手段是植树造林,用大面积的森林带对付狂风。在此,现代的中国人民也作了极大的努力。
首先值得一提的是三北防护林体系工程。
三北防护林体系工程是一项正在我国北方实施的宏伟生态建设工程。地跨东北西部、华北北部和西北大部分地区,包括我国北方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551个县(旗、市、区),建设范围东起黑龙江省的宾县,西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孜别里山口,总面积406.9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42.4%,接近我国的半壁河山。
从1978年启动至今,二十多年间,三北防护林工程共完成造林几千万公顷,成为我国甚至世界林业建设史上持续时间最长、范围最广的生态建设工程。
对于三北防护林,尽管不少人有这样或那样的想法,有种种不如意,但我们不能磨灭它的功绩。我们可以不去讨论这个工程是否真的超过美国的“罗斯福大草原林业工程”、前苏联的“斯大林改善大自然计划”、北非五国的“绿色坝工程”,也可以对“中国的绿色长城”、“世界生态工程之最”等等诸如此类的功利性词汇不加理会,但是我们不得不肯定,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是一项利在当代、功在千秋的宏伟工程。如果能在我国自然条件最恶劣、经济发展最落后的区域建设成功这一林业生态工程,这将给三北地区的老百姓带来多大的福音啊!
历史上的三北地区曾有茂密的森林、肥美的草原,22个民族在这片辽阔的土地上生息繁衍,为中华民族的历史谱写了光辉的篇章。后来,由于人口增加、刀耕火种、战争及统治者大兴土木,人类活动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加剧,致使三北地区森林越来越少,植被越来越稀,大面积的森林与草原沦为裸地,黄土高原的“民以板为室”也变成了“民以窑而居”。植被的破坏导致了越来越严重的土地沙漠化、水土流失和干旱。从新疆到黑龙江,八大沙漠,四大沙地,绵延连片,形成了一条万里风沙线,沙漠、戈壁和沙漠化土地总面积达149万平方公里。
据统计数据,三北地区的造林行动,使该地区20%的沙漠化土地得到有效治理,40%的水土流失面积得到有效控制,64%的农田得到有效保护,三北地区直接受益人口达到2亿多人。
我们也不管这些数据有没有水分,有多少水分,但有一点绝对应该肯定:其重点治理区的环境质量,得到了较大改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明显,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如果没有这些防护林,中国北方的自然环境会更加恶劣,狂风出现的频率将更大,出现沙尘暴的天气将更加频繁,中国北方人民将更加贫穷,更加落后。
第二个值得一提的是沿海地区的海防林。
台风的威力,中国沿海地区的居民感受较深刻。每年的夏秋季节,台风频繁登陆我国的东南沿海,狂风暴雨,给沿海地区带来巨大的灾难。
1956年8月1日在浙江省象山登陆的5612号台风。风力达13级,对浙江省造成重大的灾害。当时象山死亡人数达3402人,全省死亡人数达4000多人。
1994年8月21日,17号台风浙江温州登陆,最大风速达50米/秒,造成了百年不遇、历史上罕见的特大风暴潮灾害。据统计,浙江省共有 10个市地48个县市遭受台风袭击,受灾人1392.82万人,成灾人口 835.62万人,有184个城镇进水,被洪水围困217万人,死亡1126人,倒塌民房208306间,受灾农田50.21万公顷,直接经济损失177.6亿元。当时整个温州城成了一片汪洋……
2006年8月10日,第8号超强台风“桑美”在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马站镇登陆,近中心最大风力为17级,风速高达每秒70.8米,浙、闽两省因此造成了严重灾害。浙江全省有18个县(市、区)的325个乡镇254.9万人受灾,3.9万间房屋倒塌,直接经济损失达到127.37亿元,因灾死亡人数193人,失踪11人。这一超强台风的重灾区福建宁德市因灾死亡人数227人,失踪人口157人。这一台风给福建省福鼎造成毁灭性打击,沿海20公里之内没有一间房屋幸免于难,倒房8万多间,一座又一座青山好像被碾压过似的,屋顶被掀翻、围墙被冲垮。
森林在抗台中能起到巨大的作用。2006年第三号台风“榴莲”影响广西北海,台风过后,人们发现:全市沿海受到红树林屏护的海堤安然无恙,而没有红树林阻挡海浪的海堤险情不断,毁坏109处,多处出现巨大缺口。
广西北海市国家级山口红树林保护区,但见1.2万亩郁郁葱葱的红树林后面,一道低矮单薄的土堤完好无损,土堤护卫的2000多亩农作物没有受灾。在“榴莲”台风中,有58艘渔船驶进红树林潮沟躲过了劫难,而6艘来不及开进红树林的渔船,眼看着被台风打沉了。
红树林是陆地过渡到海洋的特殊森林,广西、广东、福建和海南省都有大片的红树林生长。它的消浪护堤作用,很早就为沿海渔民所认识,有着“海岸卫士”美称。有专家指出,如果海堤外都种上红树林,使之形成一道绿色“海岸长城”,会使台风暴潮损失减少60%以上。这比建设土石水泥的标准化海堤成本低得多,所产生的效益要比单纯的海堤高出10倍。
但是,总有一些人急功近利,不会去算这笔大帐,却拼命打着自己的小算盘。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不顾国家的三令五申,违法强行进入红树林进行围海造田,围海养殖;甚至有些政府部门将红树林区用来搞港口、城市建设等等。在人类的破坏下,红树林的面积锐减,近几十年来,中国东南沿海的红树林近七成已消失。这七成沿海红树林的被毁,一旦受到台风影响,不知会给国家和人民带来多少损失?有一位经济学家曾说过,经济发展的成果,是用加法运算;而抗灾防灾工程的价值,是用减法计算的。短视的人们啊,用这种方法算一算,这些红树林的价值有几何?
笔者有点担心,如果任凭沿海这些破坏海防林的行为持续下去,改革开放的成果是否会被台风淹没一大部分?
尽管时代在不断进步,保险公司的运营日趋完备,各种名目的保险,适应时代的变化应运而生。化点钱去买个财产保险,可能更显得能够维护千家万户的利益,故而,即使有大风的危害,自视高度文明发达、头脑灵光的现代人,如果像无能的古人一样,利用树林来与大风进行较量,已显得不是那么必要了。但是,参加种种保险的集体或个人,虽然不会因遇到灾害而蒙受损失,但就一个国家、一个民族而言,这不就是一笔笔巨大的损失吗?
作者:余志鸿 回复日期:2006-10-12 18:50:12
中国史前神话解密(六)英雄后羿 北战南征/5.诛凿齿
一、“凿齿”是人是兽的争论
在本传说中,后羿诛杀了成为民害的“凿齿”。那么,什么是“凿齿”?是人类呢,还是畜生呢?抑或是今人已根本不知为何物的东东?这就需要进行相应的“解密”,才可能让人明白到底是什么,否则,“不知所云”这一成语,就可以在此得以最贴切地应用了。如果连“凿齿”都没有搞明白到底是指什么,那么,研究“羿杀凿齿”,就没有什么意义了。
与诸多的读者一样,笔者起初对“凿齿”这种东西,也是一无所知,所以,只能先了解其他学者的解释。
1.《中华成语典故大辞典》的解释
《中华成语典故大辞典》在“封豕长蛇”条中解释说:凿齿,一种野兽的名字。它的牙有三尺长,像木匠使用的凿子,突露在下巴外面。它还能拿起戈和盾等武器。
首先,我注意到了“像木匠使用的凿子”。
我的父亲就是木匠,我最了解“木匠使用的凿子”了,那是用来在木头上打洞的工具。这就让我犯糊涂了,因为“木匠使用的凿子”,样式真是太多了,有匾凿,有圆凿,匾凿用来打匾形的洞,圆凿用来打圆形的洞。有阔凿,有狭凿,阔凿用来打大洞,狭凿用来打小洞。还有一种最阔的凿,那不是用来打洞的,而是专用于大洞基本定型后,用来修理洞边使它平整光滑的。有的凿较短,是用来打比较浅的洞的。有的凿较长,那是用来打比较深的洞的,比如房屋的柱子,要在柱子上横凿出一个洞来,就需要用这种长凿了。
而且,并不是只有木匠才用凿,石匠的工具就是锤子加凿子。石匠的凿就显得简易多了,只有尖嘴凿和平嘴凿,尖嘴的能够在石块上凿得深一些,平嘴的则将石块刨光滑。
南方比如我的家乡,农家有一种农具叫“豆凿”,不知北方是否有过这种农具。“豆凿”的形状,倒真像木匠的凿子,那是用来播种豆子的。用“豆凿”来播种豆子的农活,就叫“凿豆”。由于现在的农村蛇已剧减,致使老鼠泛滥成灾,如果将豆子直接播在一个个由“豆凿”凿出的洞中,便会被老鼠叨走成为鼠食,故而,农民伯伯也只好与时俱进,一般已不敢采用将豆子播在泥洞中的简易方式来种豆,而只好先将豆子育成豆苗,然后辛辛苦苦地进行一丛丛的移栽了。凿子的种类竟有如此之多,所以,这种“如凿的齿”,我实在想不出它到底应该是一种什么模样。
其次,我开始关注,这“凿齿”,原来是一种野兽。
这种野兽之所以被称作为“凿齿”,是由于它的牙齿太奇特,像“凿”的形状。虽然我不知道这种凿到底是一种怎样的造型,是匾是圆是方也搞不清,但有一点应该很明确,就是显得有点长。如果像人类的牙齿一样,即使连牙根也算上,也只有1~2厘米长,大概就不会叫做如凿的“凿齿”了。
果然,这种野兽的牙,确实是很长的,“它的牙有三尺长”。联系到凿齿是一种野兽的名字,针对它的牙有三尺长,我们立即联想到了大象。我们认为这可能是大象,其实还是有点不确切,因为亚洲雌象是没有两根长牙的。牙有三尺长的公象,一定不是幼象,而是那些年纪已经很大的公象了。
接着,我们仔细分析这种野兽的牙,长得是一种如何的模样。
原来,这种野兽的牙,长得非常特别,是“突露在下巴外面”的。我据此展开联想,但在大脑中所产生出的图像,还是非常的模糊不清,觉得这种野兽的牙,似乎与公象的牙,长得不太一样。管它呢,我就将它设想成非大象之列吧!就把它看成确实是太离奇古怪的野兽好了。专家的解释,无非是千方百计地想要说明这种野兽有多怪吧。天下之大,无奇不有,难说真有这种一时三刻说不清道不明的怪兽也不一定。
最后,我看到了“还能拿起戈和盾等武器”这句话。
哎呀,这就让我们对这种怪兽实在是摸不着头脑了。
有操戈持盾能耐的,怎么可能是非人类呢?应该属于人类之列才是啊。莫非古人比我们现代人更无聊,训练出一种怪兽来协助人类打仗?但是,这种怪兽已经拥有那么一副令人胆战心惊的可怕长牙了,这种长牙本身,应该就是一种锐利的尖端武器了,再让它用手或说是用爪子来操戈,来持盾,岂非多此一举?而三尺长的牙齿向外突露着,又怎么施展得出身手来挥戈操盾呀?生了一副三尺长的长牙,手中还要操戈持盾作战,岂不老是会敲打到它的长牙?难道是故意要凿自己的齿?这种兽,难道就像老鼠一样爱自己磨牙?
笔者看过的中国古代典籍实在太少,但对《山海经》还是认真浏览过几次的。突然想到,《山海经》中好像有“凿齿”的记载。一搜索“凿齿”,果真找到了两条与此紧密相关的内容:
①《山海经·海外南经》云:“羿与凿齿,战于寿华之野,羿射杀之。在昆仑虚东,羿持弓矢,凿齿持盾,一曰戈。”
这则资料,与专家的解释加以对照,“凿齿”是完全相同的,“寿(畴)华之野”也可以说是完全一样的,羿在战斗中胜利了,也是一致的。凿齿持盾,也有一种说法是“操戈”,也与专家的解释对得上号。笔者怀疑,而且是某种程度的断定,专家作此解释所依据的原始材料,必然就是这个了。
②《山海经·大荒南经》云:“有人曰凿齿,羿杀之。”
这则资料明确指出“有人曰凿齿”,而且同样是被羿所杀。《山海经》指出被羿所杀的凿齿,他是人,而不是什么怪兽,这是非常清楚明白的。
面对这一事实,笔者实在感到心寒。为什么呢?这是由于:
笔者认为,《淮南子》记载“后羿射日”中所提到的“凿齿”,有《山海经》的原文为傍证,羿与尧的确被《山海经》及《淮南子》认为是同时期人。假如把“凿齿”看作是人名,可能更容易让读者在平心静气的心态下接受,而且还可能更符合事实。笔者感慨,如果研究它的学者解释“凿齿”,说成是一部分学者认为是兽名,而一部分学者认为是人名,并列出各自的相应证据,那么,读者对这两种观点,起码不会产生抵触的情绪。到底哪种观点可能更符合事实,那是当读者对这两种观点不产生抵触心理之后,才可能会去认真思考孰是孰非的问题。
对专家的如此解读,笔者产生了一个非常不恭的想法,斗胆借此直言:将“凿齿”不作怀疑地完全当作为“兽名”,且将许多离奇的外貌特征,以及《山海经》中凿齿“持盾”或“持戈”的行为,一古脑儿地扣在该兽的身上,来证明“凿齿”实在是一个离奇之兽,这肯定是不妥当的,因为《山海经》的原文,更明显地反映出“凿齿”应该是人。如果这是研究者疏忽所致,笔者也没有什么话好罗嗦。但如果是存心要把这个传说,解读成非常离奇的神话色彩,笔者便怀疑,这些专家,是想以此哗众取宠,故意误导读者做出某种顺乎自己心意的判断,其行为手段,就显得有点或说是非常的那个了。历代以来,许多政治家都不那么看得起玩文字游戏的文人,还希望我们这些以学者专家文人自居的,在自己做学问时,仔细些,认真些,而且还要多加自重些才是。
作者:余志鸿 回复日期:2006-10-12 22:55:29
中国史前神话解密(六)英雄后羿 北战南征/5.诛凿齿
2.《中国神话传说词典》的解释
袁珂编著的《中国神话传说词典》,是我们手头研究史前神话传说的一部重要参考书。袁著《词典》,对我们的帮助很大。翻到《中国神话传说词典》第382页,关于凿齿的解释,可归纳出以下三点:
①郭璞认为,凿齿是人名:“(凿齿)亦人名也。齿如凿,长五六尺,因以名云。”
②高诱的观点,却显得含糊不清,两处解释凿齿,却相互矛盾,既说凿齿是兽名,又暗示凿齿为人名:“凿齿,兽名,齿长三尺,其状如凿,下彻颔下,而持戈盾。”“(凿齿民),吐一齿出口下,长三尺。”第一句话明确说凿齿是兽名,第二句话是在“凿齿民”之下注释“吐一齿出口下,长三尺”,而“凿齿民”则是明确的“人”,而不是“兽”,这又暗示着:凿齿并不是兽,而是人。
③袁珂先生据《淮南子•本经训》原文“尧之时……猰貐、凿齿、九婴、大风、封豨、修蛇皆为民害。尧乃使羿诛凿齿于畴华之野……。” 认为这段文字,“以凿齿列诸猛禽怪兽中,则凿齿亦为兽。”最后所下的结论是:“综《山海经》与《淮南子》所述,凿齿大约是一人形怪兽,既能吐齿如凿,又能持戈操盾。”
由此可见,袁珂先生将历史上对凿齿是人是兽的争论,做了一个总结:凿齿大概是一种怪兽,但这种怪兽的模样,却有点像人。
作者:余志鸿 回复日期:2006-10-12 23:37:26
作者:竹水车 回复日期:2006-10-2 19:16:58
楼主要解密中国神话,别的不说,袁珂老先生的几本著作,还是要先好好读一读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曾拜读过一些.
作者:起个名字想半天 回复日期:2006-10-13 04:06:57
LZ你怎么不大胆一点假设?
有空去看一下李卫东的《人类曾经被毁灭》
人家也是想像~~但比你的有道理多了~
作者:余志鸿 回复日期:2006-10-13 09:39:07
作者:起个名字想半天 回复日期:2006-10-13 04:06:57
LZ你怎么不大胆一点假设?
有空去看一下李卫东的《人类曾经被毁灭》
人家也是想像~~但比你的有道理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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毁灭了,外星人来了,于是又开始了。是够刺激的。
作者:工农村 回复日期:2006-10-13 09:45:31
楼主的专研精神值得赞赏
作者:余志鸿 回复日期:2006-10-13 16:56:28
中国史前神话解密(六)英雄后羿 北战南征/5.诛凿齿
二、“凿齿”只能是人
首先,笔者认为袁珂先生据《淮南子•本经训》的原文,认为这是“以凿齿列诸猛禽怪兽中,则凿齿亦为兽”是站不住脚的。
《淮南子•本经训》原文中所列举的“猰貐、凿齿、九婴、大风、封豨、修蛇”的六大灾害,“猰貐”是从西北地区东进并南下的狼,详见《杀猰貐》;九婴是喻作火魔,是指大火,详见《杀九婴》;大风是喻作风神,是指狂风,详见《缴大风》;修蛇就是长蛇,即当今在我国仍有少量生存的眼镜王蛇,详见《巴蛇吞象》及《断修蛇》;封豨是指横冲直撞的大野猪,详见《擒封豨》。这六种东西,并非全部都是“猛禽怪兽”,袁珂先生的结论,是缺乏充分的证据的。
凿齿到底是什么?对此,最有权威的注脚,当然应该首推《淮南子》和《山海经》的原文本身!
《淮南子》中有两条关于凿齿的文字记载:
①《淮南子•本经训》:“羿诛凿齿于畴华之野”,
②《淮南子•坠形训》:“凡海外三十五国,自西北至西南方,有修股民……;自西南至东南方,(有)……凿齿民。”
既然《淮南子》中有“凿齿民”之说,表明《淮南子》是将凿齿当作为“人”而不是当作为“兽”的。
最清楚明白的,是《山海经》中的两则关于凿齿的文字记载:
①《山海经•海内南经》:“羿与凿齿战于寿华之野,羿射杀之。在昆仑虚东。羿持弓矢,凿齿持盾,一曰戈。”
②《山海经•大荒南经》云:“大荒之中……有人曰凿齿,羿杀之。”
在材料①中,尽管没有说明凿齿是人是兽,但能“操戈”或者“持盾”的,自然只能是人,而不可能是什么的野兽。
在材料②中,则已明明白白地写着“有人曰凿齿,羿杀之”,凿齿是人,是根本没有什么好争辩的!
既然凿齿是人,为什么竟会用“凿齿”这种奇怪的称谓来称呼呢?
先让我们看看,古人是怎么解释“凿齿”名称的由来的:
① 郭璞认为:“(凿齿)亦人名也。齿如凿,长五六尺,因以名云。”
② 高诱说:“凿齿,兽名,齿长三尺,其状如凿,下彻颔下,而持戈盾。”
③ 高诱又说:“(凿齿民),吐一齿出口下,长三尺。”
在材料②中,高诱说“凿齿”为兽名,这种说法肯定是错误的。高诱对凿齿“持戈盾”的说明,与《山海经》的记载,又是完全吻合的。而野兽“持戈盾”,则肯定是不可能的,也就是说,高诱认为凿齿是兽,应该是他自己的一种错误猜测。所以,我们对材料②的整句话,不可以完全相信。但我们又不应该因为高诱错将人名当兽名,就觉得高诱所说的每个字都不可信。严肃而又认真的态度,是剔除高诱错误的“兽名”之说,暂时姑且假设“凿齿,齿长三尺,其状如凿,下彻颔下,而持戈盾”的解释是正确的。
郭璞认为,凿齿之所以得其名,是由于他的牙齿很特殊,像“凿”,而这种像凿的齿比较长,有“五六尺”。
比较郭璞与高诱对“凿齿”的解释,有两方面是完全一致的:
其一,“凿齿”之“齿”,形状像凿,所以被称作为“凿齿”。
其二,“凿齿”之“齿”很长。
但到底有多长,两者却有分歧。郭璞说有“五六尺”,高诱却在两个地方明确地说是“三尺长”。
郭璞用了一个不敢肯定的数量“五六尺”,来说明凿齿的齿长,反映出郭璞自己对这种齿到底有多长,还没有真正弄清楚,一种把握不准的“心虚”感,明显地暴露在自己的字里行间。高诱在两处都明确说明这种齿是“三尺长”,说得很肯定,一点不含糊,这表明高诱对凿齿的齿长,把握得可能更为准确些。
高诱对凿齿的齿,作了不少的补充说明,这是郭璞之说所不具备的,这也反映出高诱对凿齿的齿,了解得可能更为详尽些。
高诱对凿齿的齿,作了以下两个方面的重要说明:
①凿齿之所以因为齿而得名,是由于“吐一齿出口下”。这就表明,凿齿使自己得以闻名的齿,仅仅只有一个。
②凿齿使自己得以闻名的这一个齿,长得也很特殊,是“吐一齿出口下”,即从自己的“口下吐出来的”。凿齿的这一个齿,是怎样的一种吐法呢?材料②中还有一句话,与这“吐一齿出口下”,应该是完全一致的,这就是“(一齿)下彻(通)颔下”。“口下”即口的下面,这个部位,俗称“下巴”,官言“下颌”。故而,“吐一齿出口下”即“一齿下通于颌下”,说的是:一个牙齿,从下巴下面伸出来,下垂着。这个下垂的牙齿有多少长呢?高诱说:“三尺长。”
对这种被称为凿齿的人,或说是“凿齿民”,他们那种如凿的齿,生得到底怎样,郭璞以及高诱进行补充说明的依据,肯定不是源于自己的亲眼目睹,也不是他们凭空捏造,而是来自于先民们一代又一代的传说。
笔者认为,除了凿齿为兽名必然是出自高诱的胡乱猜测外,对凿齿的其他描述,应该是先民们代代流传下来的原话,而不是高诱躲在家中胡编乱造的。因为这种牙齿与人类的牙齿,差别实在太大,所以高诱才说凿齿是野兽而不是人吧?否则,今人为什么同样会觉得长着这种牙齿的怪物,肯定是兽而不是人呢?
对凿齿是怎样的一种齿,在认为高诱和郭璞并没有撒谎的基础上,在肯定凿齿一定是人名的前提下,笔者借助郭璞以及高诱的解释,来进行思考和推断。
就凭借“齿如凿”三个字,我们实在想象不出这种齿的模样。
根据这种如凿的齿仅仅只有一个而已,而且这种齿有几尺长,我们对这种齿,就有点模糊的印象了。
再根据这一个特殊的齿是“出口下”的,也就是“下彻(通)颔(下巴)下”的,我就只好摸着自己的下巴,进行反反复复地比划了。
我摸着自己的下巴,然后往下拉啊拉,想象着从这里生出一个三尺长的牙齿的模样。也不知道摸了多少天,更不知道摸了多少次,我突然想到了诸葛亮——老爱摸自己的那一撮胡须,然后微微颌首,以示自己的高明和得意。
突然设想,假如一个小孩子,他从来没见过留着长胡须的人,一旦被他第一次看见,而他又不知道从颌下长出来的如凿子一样的那撮长毛,是被我们大人称作为胡须的东西,假如他的家里正有一种长长的叫做凿子的工具,而他却知道那个东西就叫做“凿子”,他称那长在下巴的“长毛”为“一个如凿的齿”,有什么不妥当的呢?
我们据此展开进一步的思考:其他地区的先民,假如根本不知道这个稀奇的玩意儿叫什么,所以只好根据自己知道的“凿子”,来称呼这个像“凿子”的从“下巴往下突露的齿”,形象地称它为“凿齿”,虽然不合乎我们现代人的叫法,但在事实上,却是对这一东西形象而直观的描述,并没有诓骗我们呀!
凿齿民脸部生长的毛,仅仅保留了下巴一处,在其他部位生长的毛,一般都要及时地统统处理掉的。你们这帮凿齿民哪,干嘛要进行这番修饰啊?在这漫长的几千年来,竟然让你们的后代,将你们视作为野兽,当作为畜生!
这种“凿齿”,与关公的那一大把长胡须,又不是完全相同的。关公所蓄的胡须,是嘴唇上部、嘴唇下部、脸颊两边以及下巴,在这些部位所生出的所有的毛,都一道统统留下的。大概关云长实在武艺高强,战无不胜,故而才如此地恃才自傲。假如有一个人武艺比他强多了,在一次打仗时,快刀一挥,将他的这把胡须削去大半,料想关公也不敢再留那把长胡子了。关公的胡子与马克思、恩格斯这两位亲密战友的胡子,确实可以归结为同一种类型。将自己的嘴巴用胡子包得严严实实的,这该是多么的不方便呀?接吻啊、吃饭啊,都要小心地从那草蓬中找嘴巴,实在是很不科学的做法。还是俄国的彼得大帝高明,拿起剪刀,将俄国贵族的胡子统统给剪掉了。
我们的先民们,大概是把后代的智商估计得实在太高了。老祖宗们可能也已经实在想不通了,他们的后代,连生长在自己下巴上、往下垂挂着的那个东西,到底是什么,竟然都已经搞不清楚了!
但作为后代的我们,是不是可以反过来好好地数落一番我们的老祖宗:这个从男人的颌下往下长的东西,就是几千里以后的“胡须”啊,你们怎么连这个也不知道啊?我们不应该这样指责几千年前的先民吧?
结论:所谓的“凿齿”和“凿齿民”,是古代生活在中国南方的一个部族人。他们的一大习俗,是处理掉自己嘴巴上面、脸颊两旁的毛,仅留下自己嘴巴下面长出的毛。当然,具有“凿齿”的人,并不是中国南方某个部族中的所有人,而是已经成年或者是已经壮年以及老年的男子。到底需要几年功夫,才可以将自己嘴巴下面的毛留到几尺丈,笔者倒真想试试看。
作者:余志鸿 回复日期:2006-10-13 17:01:36
中国史前神话解密(六)英雄后羿 北战南征/5.诛凿齿
二、“凿齿”只能是人
首先,笔者认为袁珂先生据《淮南子·本经训》的原文,认为这是“以凿齿列诸猛禽怪兽中,则凿齿亦为兽”是站不住脚的。
《淮南子·本经训》原文中所列举的“猰貐、凿齿、九婴、大风、封豨、修蛇”的六大灾害,“猰貐”是从西北地区东进并南下的狼,详见《杀猰貐》;九婴是喻作火魔,是指大火,详见《杀九婴》;大风是喻作风神,是指狂风,详见《缴大风》;修蛇就是长蛇,即当今在我国仍有少量生存的眼镜王蛇,详见《巴蛇吞象》及《断修蛇》;封豨是指横冲直撞的大野猪,详见《擒封豨》。这六种东西,并非全部都是“猛禽怪兽”,袁珂先生的结论,是缺乏充分的证据的。
凿齿到底是什么?对此,最有权威的注脚,当然应该首推《淮南子》和《山海经》的原文本身!
《淮南子》中有两条关于凿齿的文字记载:
①《淮南子·本经训》:“羿诛凿齿于畴华之野”,
②《淮南子·坠形训》:“凡海外三十五国,自西北至西南方,有修股民……;自西南至东南方,(有)……凿齿民。”
既然《淮南子》中有“凿齿民”之说,表明《淮南子》是将凿齿当作为“人”而不是当作为“兽”的。
最清楚明白的,是《山海经》中的两则关于凿齿的文字记载:
①《山海经·海内南经》:“羿与凿齿战于寿华之野,羿射杀之。在昆仑虚东。羿持弓矢,凿齿持盾,一曰戈。”
②《山海经·大荒南经》云:“大荒之中……有人曰凿齿,羿杀之。”
在材料①中,尽管没有说明凿齿是人是兽,但能“操戈”或者“持盾”的,自然只能是人,而不可能是什么的野兽。
在材料②中,则已明明白白地写着“有人曰凿齿,羿杀之”,凿齿是人,是根本没有什么好争辩的!
既然凿齿是人,为什么竟会用“凿齿”这种奇怪的称谓来称呼呢?
先让我们看看,古人是怎么解释“凿齿”名称的由来的:
① 郭璞认为:“(凿齿)亦人名也。齿如凿,长五六尺,因以名云。”
② 高诱说:“凿齿,兽名,齿长三尺,其状如凿,下彻颔下,而持戈盾。”
③ 高诱又说:“(凿齿民),吐一齿出口下,长三尺。”
在材料②中,高诱说“凿齿”为兽名,这种说法肯定是错误的。高诱对凿齿“持戈盾”的说明,与《山海经》的记载,又是完全吻合的。而野兽“持戈盾”,则肯定是不可能的,也就是说,高诱认为凿齿是兽,应该是他自己的一种错误猜测。所以,我们对材料②的整句话,不可以完全相信。但我们又不应该因为高诱错将人名当兽名,就觉得高诱所说的每个字都不可信。严肃而又认真的态度,是剔除高诱错误的“兽名”之说,暂时姑且假设“凿齿,齿长三尺,其状如凿,下彻颔下,而持戈盾”的解释是正确的。
郭璞认为,凿齿之所以得其名,是由于他的牙齿很特殊,像“凿”,而这种像凿的齿比较长,有“五六尺”。
比较郭璞与高诱对“凿齿”的解释,有两方面是完全一致的:
其一,“凿齿”之“齿”,形状像凿,所以被称作为“凿齿”。
其二,“凿齿”之“齿”很长。
但到底有多长,两者却有分歧。郭璞说有“五六尺”,高诱却在两个地方明确地说是“三尺长”。
郭璞用了一个不敢肯定的数量“五六尺”,来说明凿齿的齿长,反映出郭璞自己对这种齿到底有多长,还没有真正弄清楚,一种把握不准的“心虚”感,明显地暴露在自己的字里行间。高诱在两处都明确说明这种齿是“三尺长”,说得很肯定,一点不含糊,这表明高诱对凿齿的齿长,把握得可能更为准确些。
高诱对凿齿的齿,作了不少的补充说明,这是郭璞之说所不具备的,这也反映出高诱对凿齿的齿,了解得可能更为详尽些。
高诱对凿齿的齿,作了以下两个方面的重要说明:
①凿齿之所以因为齿而得名,是由于“吐一齿出口下”。这就表明,凿齿使自己得以闻名的齿,仅仅只有一个。
②凿齿使自己得以闻名的这一个齿,长得也很特殊,是“吐一齿出口下”,即从自己的“口下吐出来的”。凿齿的这一个齿,是怎样的一种吐法呢?材料②中还有一句话,与这“吐一齿出口下”,应该是完全一致的,这就是“(一齿)下彻(通)颔下”。“口下”即口的下面,这个部位,俗称“下巴”,官言“下颌”。故而,“吐一齿出口下”即“一齿下通于颌下”,说的是:一个牙齿,从下巴下面伸出来,下垂着。这个下垂的牙齿有多少长呢?高诱说:“三尺长。”
对这种被称为凿齿的人,或说是“凿齿民”,他们那种如凿的齿,生得到底怎样,郭璞以及高诱进行补充说明的依据,肯定不是源于自己的亲眼目睹,也不是他们凭空捏造,而是来自于先民们一代又一代的传说。
笔者认为,除了凿齿为兽名必然是出自高诱的胡乱猜测外,对凿齿的其他描述,应该是先民们代代流传下来的原话,而不是高诱躲在家中胡编乱造的。因为这种牙齿与人类的牙齿,差别实在太大,所以高诱才说凿齿是野兽而不是人吧?否则,今人为什么同样会觉得长着这种牙齿的怪物,肯定是兽而不是人呢?
对凿齿是怎样的一种齿,在认为高诱和郭璞并没有撒谎的基础上,在肯定凿齿一定是人名的前提下,笔者借助郭璞以及高诱的解释,来进行思考和推断。
就凭借“齿如凿”三个字,我们实在想象不出这种齿的模样。
根据这种如凿的齿仅仅只有一个而已,而且这种齿有几尺长,我们对这种齿,就有点模糊的印象了。
再根据这一个特殊的齿是“出口下”的,也就是“下彻(通)颔(下巴)下”的,我就只好摸着自己的下巴,进行反反复复地比划了。
我摸着自己的下巴,然后往下拉啊拉,想象着从这里生出一个三尺长的牙齿的模样。也不知道摸了多少天,更不知道摸了多少次,我突然想到了诸葛亮——老爱摸自己的那一撮胡须,然后微微颌首,以示自己的高明和得意。
突然设想,假如一个小孩子,他从来没见过留着长胡须的人,一旦被他第一次看见,而他又不知道从颌下长出来的如凿子一样的那撮长毛,是被我们大人称作为胡须的东西,假如他的家里正有一种长长的叫做凿子的工具,而他却知道那个东西就叫做“凿子”,他称那长在下巴的“长毛”为“一个如凿的齿”,有什么不妥当的呢?
我们据此展开进一步的思考:其他地区的先民,假如根本不知道这个稀奇的玩意儿叫什么,所以只好根据自己知道的“凿子”,来称呼这个像“凿子”的从“下巴往下突露的齿”,形象地称它为“凿齿”,虽然不合乎我们现代人的叫法,但在事实上,却是对这一东西形象而直观的描述,并没有诓骗我们呀!
凿齿民脸部生长的毛,仅仅保留了下巴一处,在其他部位生长的毛,一般都要及时地统统处理掉的。你们这帮凿齿民哪,干嘛要进行这番修饰啊?在这漫长的几千年来,竟然让你们的后代,将你们视作为野兽,当作为畜生!
这种“凿齿”,与关公的那一大把长胡须,又不是完全相同的。关公所蓄的胡须,是嘴唇上部、嘴唇下部、脸颊两边以及下巴,在这些部位所生出的所有的毛,都一道统统留下的。大概关云长实在武艺高强,战无不胜,故而才如此地恃才自傲。假如有一个人武艺比他强多了,在一次打仗时,快刀一挥,将他的这把胡须削去大半,料想关公也不敢再留那把长胡子了。关公的胡子与马克思、恩格斯这两位亲密战友的胡子,确实可以归结为同一种类型。将自己的嘴巴用胡子包得严严实实的,这该是多么的不方便呀?接吻啊、吃饭啊,都要小心地从那草蓬中找嘴巴,实在是很不科学的做法。还是俄国的彼得大帝高明,拿起剪刀,将俄国贵族的胡子统统给剪掉了。
我们的先民们,大概是把后代的智商估计得实在太高了。老祖宗们可能也已经实在想不通了,他们的后代,连生长在自己下巴上、往下垂挂着的那个东西,到底是什么,竟然都已经搞不清楚了!
但作为后代的我们,是不是可以反过来好好地数落一番我们的老祖宗:这个从男人的颌下往下长的东西,就是几千里以后的“胡须”啊,你们怎么连这个也不知道啊?我们不应该这样指责几千年前的先民吧?
结论:所谓的“凿齿”和“凿齿民”,是古代生活在中国南方的一个部族人。他们的一大习俗,是处理掉自己嘴巴上面、脸颊两旁的毛,仅留下自己嘴巴下面长出的毛。当然,具有“凿齿”的人,并不是中国南方某个部族中的所有人,而是已经成年或者是已经壮年以及老年的男子。到底需要几年功夫,才可以将自己嘴巴下面的毛留到几尺丈,笔者倒真想试试看。
作者:肥大叔 回复日期:2006-10-13 17:26:10
好文,正对偶的胃口,偶自少就对神话充满疑惑,专门注册来顶你。
作者:gokings 回复日期:2006-10-13 18:09:05
我也来插一句嘴.
有一种说法,人类是从光音天(就是外太空)移民来的,不是古猿进化来的.
作者:余志鸿 回复日期:2006-10-13 20:58:26
作者:肥大叔 回复日期:2006-10-13 17:26:10
好文,正对偶的胃口,偶自少就对神话充满疑惑,专门注册来顶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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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肥大叔。
作者:余志鸿 回复日期:2006-10-13 23:11:28
作者:gokings 回复日期:2006-10-13 18:09:05
我也来插一句嘴.
有一种说法,人类是从光音天(就是外太空)移民来的,不是古猿进化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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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样的言论,我就会不由自主地想起伟大的物理学大师牛顿。由于自己的理论难以自圆其说,便找出上帝来帮忙。结果呢?
所以,我们千万应该吸取这样的历史教训。
作者:余志鸿 回复日期:2006-10-14 09:20:39
中国史前神话解密(六)英雄后羿 北战南征/5.诛凿齿
三、羿与凿齿战争的起因
据《淮南子》记载,凿齿民,是南方人,而后羿是北方中原地区的尧部族人。尧部族与凿齿部族,两者可谓“风马牛不相及”,而后羿却“诛凿齿于畴华之野”,“畴华,南方泽名。”(高诱注)
这就给我们留下了一个历史大悬案:地处中原尧部族的大英雄后羿,为什么长途跋涉,千里迢迢地跑到南方来杀人?
有一位研究战争的专家曾说过,人类之间发生战争的缘由,无外乎以下三个目的:为争夺生存发展的空间而战;为荣誉而战;为宗教目的而战。
在尧统治的初期,后羿千里迢迢,从中原地区跑到南方来杀人,当然不会是出于传播宗教的动机;凿齿民一直生活在南方,在当时信息不灵通的社会,也根本不知道尧为何方神圣,羿是何方高人,所以,也就根本谈不上损害尧或羿的名誉;后羿不远万里跑到南方来对凿齿民发动一场战争,其目的相当明确,无非只有一个:争夺部族生存与发展的空间。
在当时,尧部落确实需要一个新的生存发展空间。
“逮至尧之时,十日并出。焦禾稼,杀草木,而民无所食。……”在尧统治初期,中原地区发生了一场严重的干旱,把禾苗和庄稼全部烤焦,纷纷枯萎死去,老百姓连吃的食物都找不到。而接着的一场草原森林大火——“天火灼”,把地面的一切都化为灰烬——“土石皆焦”,中原地区的先民,就碰到了一场生存和繁衍的严重危机。唯一的选择,就是背井离乡,逃往中国的东方和南方地区,去争夺一个生存与发展的新空间。
在生物体的细胞内,水分的含量都比较高,人体内的水分含量,成人占体重的60%,儿童体内的水分比例比成人高,而且年龄越小,水在人体内所占的比例越高。新生儿约占80%,出生后一个月占75%,婴儿期占70%,学龄儿童约占65%。生物体一旦严重缺水,将直接影响到生物体的生命活动。据现代医学研究:不吃饭,人可以活20天,不喝水,人最多只可以活7天。
能耐得住干旱的生物体,都有一套特殊的抗旱机制。有些生物具有特殊的贮水机制。如沙漠中的骆驼,有极大的耐饥耐渴性,21天不给水草,仍能行动自如。这是因为骆驼的血液有很强的储水能力,同时以体温变化、肾小管再吸收、粪中含水少等多种途经节水。它储存在驼峰里的脂肪,不仅可用作营养来源,脂肪氧化又可产生水分,维持生命活动。故而,在沙漠里,也唯有骆驼在缺水的情况下有能力长途跋涉,也因此而有“沙漠之舟”的美名。
热带草原的一些树种,自身有一套特殊的结构,如纺锤树、波巴布树。它们是通过树干中的“大肚子”,在雨季时贮存足够的水分,以度过炎热干燥的缺水季节。
也有的生物具有特殊的构造,抗旱能力特别强。如夏季炎热干燥的地中海气候区,其典型植被——亚热带常绿硬叶林,通过厚厚的蜡质层,减少水分的蒸发,以度过炎热干燥的季节。
中原地区所遇到的干旱,不具有经常性,而具有突发性,是属于气候的反常现象,所以,那里的植物,大都不具有耐干旱的能力。中原地区的植物,体内当然没有纺锤树、波巴布树一样的贮水结构,其叶片也没有亚热带常绿硬叶林一样的蜡质层,在干旱面前,只能大批大批地枯萎;那里的草食动物,也没有骆驼一样的耐饥渴能力,没有足够的饮用水、食物,也必然如同东非热带草原的斑马、野牛等食草动物一样,为了活命,不惜长途奔徙,竭力寻找水草肥美的地方,食肉动物也必然尾随其后。这些都是生存本能使然。
中国的东部地区,深受季风影响。夏季风,给中华东部大地带来丰沛的雨水。现在影响中国的夏季风,一般是5月初在华南登陆,自南向北推进,7月底影响到北方,9月份南退,10月份完全退出中国大陆。因此,南方登陆早,退出迟,影响时间长,降水多,而北方到达迟,退出早,影响时间短,降水少。由于夏季风不稳定,当北方冷空气较强时,雨带长期停留在南方,造成北方干旱,南方则雨量相当充沛;当北方冷空气过弱时,雨带迅速推进到北方,造成北方雨量充沛,南方干旱缺水。
中华大地的大陆轮廓,在几千万前就已定型,季风对中华大地的影响,不会在短短的人类历史长河中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季风是海陆热力性质差异所导致的结果,中华大地的东部之所以季风气候显著,是由于中华大地东濒世界上最大的太平洋,背靠世界上最大的大陆——欧亚大陆,因此,在最大的洋与最大的陆之间,形成了强烈的热力性质差异,使东亚出现了世界上最典型的季风气候。
当黄河中下游地区遭遇百年一遇甚至是千年一遇的旱情时,根据我国季风气候的特点,可能是当时冷空气过强,夏季风长期停留在南方所致。因此,此时的我国南方,应该是雨量充沛的。即使当时整个中华大地都遭遇干旱,但由于此时的南方还开发得很少,还应该是云山林海,由于森林对气候的调节作用,南方的气候必然要比北方湿润得多。
鉴此原因,在尧统治的初期,当我国北方遭遇百年一遇或千年一遇的旱灾时,北方包括人类在内的动物,必然成群结队地往南迁徙,因为此时的南方仍然气候湿润、水草肥美、森林茂密,是唯一能使人畜渡过饥渴的去处。
据历史学家们考证,当时的尧部落,还是以采集、狩猎为生。在遭遇了空前大旱、植物大量枯萎、动物大量南迁的情况下,不仅饮用水高度紧张,而且,加上一场大火将地面的一切都化为灰烬,食物便严重短缺,这就直接影响到整个部落民众的生存。于是,作为部落首领的尧,必然会派人寻找合适的生存环境。而一向能征善战的后羿,当然是尧的第一人选,所以,后羿被尧再一次委以重任。后羿背负着尧的重托、部落民众的殷切期望,带领着一群同样能征善战的武林高手,走上了开拓疆土、寻求生存新空间的征途。
在中原地区发生严重干旱又遭遇一场草原森林大火后,后羿率领部众,长途跋涉,带领族民,向东方和南方逃难。
在紧接着所碰到“大风成为民害”即风灾亦即沙尘暴面前,后羿率领部众,在中原的东部地区,找到了一片草木森林繁茂的青邱之泽,成功地躲过了一场狂风所造成的沙尘暴。之后,后羿带领部众,转辗奔波,还一度来到了今湖南省的洞庭湖地区,“羿断修蛇于洞庭”。
中国的南方,尤其是在广大的江南地区,气候湿润,森林茂密,动植物资源十分丰富。尧部族只要能在这里占据一席安身之地,就可以平安度过这场“饥”和“渴”的劫难。于是,后羿派人向尧汇报地理勘察的大发现,尧就率领部落民众来到了江南,试图在这片新天地里安家落户,度过生存危机。
然而,尧部落试图安家落户的新地方,却早已是凿齿民部落的地盘。凿齿民的祖祖辈辈,已不知道在这里生活多久了。因为这里的成年男子,在下巴上都留着长长的胡须,尧部族民众不知道这个新鲜事物叫什么,因为觉得那个从嘴巴下面突露出来的像是一个牙齿的玩艺儿,很像自己所使用的那种长长的“凿子”,故称当地的部族人为“凿齿”。
当时,凿齿民过着与尧部落一样的采集、狩猎生活。对于尧部落民众的突然来到,凿齿民部落当然会认为这是侵犯了他们的领地。由中原纷至沓来的尧部落民众,不仅打乱了凿齿民的生活,还不断与凿齿民争抢当地有限的野兽和野果。于是,两个部族之间的冲突,就像以色列人与巴勒斯坦人一样,不可避免地发生了。
对凿齿民而言,肯定有人会产生这样的思想:先到为君,后到为臣。由于这里原本是他们族人长期生活生存的地盘,很可能会毫不客气地勒令尧部落民众立即滚蛋。
对尧部族民而言,也许有些人会对凿齿民发出哀求:我的家乡遭到了旱灾,还遭到了火灾,而且还发生了风灾,我们已沦为环境难民,面临着饥渴的死亡威胁,只好南下逃难,寻求一条活路。希望你们能够可怜我们,给我们一块土地暂时安生,先度过这场罕见的灾难。
凿齿民中,必然有一批人坚持驱逐尧部族民出境,这是一种必然会产生的现象,对此,我们可以百分之百的加以肯定。而尧部族民中,是否真有这样向别人哀求可怜的软蛋,这就很难说了。因为,这是关乎他们生死存亡的大事,是无论如何也要在这里占据到一席之地的。尧部族可谓万众一心:这是生死之大事,是你肯也得肯,不肯也得肯的,是根本没得让你们为我们做出选择的。如果凿齿民不同意,决意用武力驱逐尧部民出家园,从尧部民的立场出发,自然就是“凿齿成为民害”了,为了部族的生存,也只有大打一场,以武力决定生死前途之命运了。
由于当时的中国,还没有产生出一个可以号令天下的大王,并没有形成为统一的一家,故而,根本就没有人有能力、有权力站出来为两个部族排解纠纷。在世界上,也没有一个类同于联合国的权力机构,来到中国为他们进行斡旋调解。也没有一个以正义化身自居的像美国这样的超级大国,冠冕堂皇地打着人权、人道、正义等旗帜,主动地站出来介入他们的纷争,为他们主持是非公道。所以,尧部族与凿齿部族,相互之间只能以武力来定输赢,以战争来分高下,不是你死,就是我亡,弱肉强食、强权就是公理的理念,得以充分的展现。于是,两个部族之间的战争,自然而然地就拉开了帷幕。
作者:余志鸿 回复日期:2006-10-14 14:32:06
中国史前神话解密(六)英雄后羿 北战南征/5.诛凿齿
四、羿诛凿齿于畴华之野
尧部族与凿齿部族的战争一旦爆发,凿齿民必将迅速处于下风。
其主要原因,在于双方所使用的武器,以及攻击的能力和效果,差距实在太大。
尧部落所使用的武器,是当时最先进的现代化作战工具——弓箭,能够在远距离置敌人于死地!
北方中原地区的植被受到长期破坏,森林植被稀少,当地人的视野,非常开阔,用弓箭来射杀野兽,可以在一个很大的半径范围内进行。在这种大环境下用箭射杀野兽,先民们常会惋惜:射出的箭,就差那么一点距离,否则野兽就必然中箭倒下了!如此,当地用箭的先民,自然会以射箭要射得远作为一种理想的追求境界,因而,箭术就可以练得日益精湛,不仅射得准,而且射得远,最后自然是射得既远又准了。
在与凿齿民相互接触并发生战争之前,北方一度持续干旱,尧部族民众憎恨天上的酷日,一批人在后羿的带领下,天天弯弓,朝着太阳放箭,如此的必然结果,便是更有一批人,练出了一身更令我们叹为观止的远射本领。
南方的森林植被较好,先民们的视野很小,即使已懂得使用弓箭或者是投掷标枪,用这些武器来杀野兽,或者是用来打仗时杀人,但也不会追求投射得非常远。这正由于当地的环境特殊——森林植被太好,目标一旦躲进林区,即使射得再远,也发挥不了作用。所以,练习射箭或投掷标枪,只要求能在一定的距离内提高准头,以此作为平时训练追求的最高境界。然而,凿齿民所使用的常规武器,根本不是弓箭或标枪,而是“戈”和“盾”,只能在短兵相接时,才能派得上用场。但是,后羿所率领的战士,他们所使用的常规武器却是弓箭,一旦双方拉开战场,根本不留给凿齿民以短兵相接的机会。
《山海经》记载:“羿与凿齿战于寿华之野,羿射杀之。在昆仑虚东。羿持弓矢,凿齿持盾,一曰戈。”在地处南方的一个大泽地“寿华之野”,后羿所带领的族人与凿齿民的这场激战,是宣告尧部落已取得彻底胜利的一场大决战。
“盾”虽然也是武器,但这只是用来防御身体的工具,而不是用来对敌人发动进攻的武器。戈,是用于对敌方采取进攻的武器,但只能用于短兵相接。凿齿民只用“盾”来阻挡箭,表明只有招架挨打的份,已没有进攻还手的能力了。凿齿民如果已经只能被动地用盾来阻挡乱箭,正是凿齿民在这场战争中行将彻底失败的前兆。
“羿持弓矢,凿齿持盾,一曰戈。”在这场大决战中,后羿所率领的这批由北方南下霸占当地人家园的强盗,他们所使用的武器,是清一色的弓箭。凿齿民所使用的武器,最多的,确实应该是“盾”,而不是戈。即使仍然有人持戈,但为数必然是少数。只有少数人操戈,而多数人持盾,用这两种武器对付一批弓箭手,完全反映出凿齿民在这场战争中行将灭亡。可怜的凿齿民,家园的沦丧,部族的被毁,已在所难免。
凿齿民用戈作为进攻的武器,这应该是肯定的。凿齿民的武器,不可能只有盾一样。但这场发生在畴华之野的大决战,后羿所率领的尧部落即将取得彻底胜利,凿齿民即将彻底失败丧失家园,绝大多数人仅仅持盾抵挡乱箭,作最后的垂死挣扎,确实是战争行将结束前惨不忍睹的一幕。
笔者怀疑,假如没有遇到尧部族人千里迢迢来到南方杀人行凶,强占土地,凿齿民是否早已懂得使用“盾”这种防御性武器呢?在众多的族人倒在后羿等人所射出的箭下,即使凿齿民原先并不懂得使用盾这种防御性工具,也自然会想到去制造这种作战工具以对抗弓箭的。人类的智慧,都是在一个又一个新的灾难面前,不断地长进的。
在人类之间相互杀伐的历史长河中,一战中首先使用的坦克,就显得高明多了,竟将弓箭与盾牌的两种性能,巧妙地集结于一身。从此以后,人们就开始懂脑筋制造出能够摧毁坦克的炮弹了。坦克也在受到威胁面前与时俱进,一次又一次地不断进步,最后发展到普通炮弹打在坦克的身上,只能发出嘣嘣响,就像是鸡蛋打在石头上一般。但人类就是有办法,中子弹所放出的辐射,可以穿透厚厚的钢板,坦克尽管可以完好无损,但里面的人,可就一命呜呼了。
为了保护自己的家园,年轻力壮的凿齿民,必然要前仆后继地参加与外来强盗们的战斗,最后一批凿齿民中的青壮年,差不多都要在“畴华之野”的大决战中丧生。当时的尧和后羿,肯定不可能非常懂得应该发挥“人道主义”,他们不可能会“优待俘虏”。留下俘虏干什么?留着一个不是本部族的人,不是多了一张与本部族人争食的嘴吗?自然还是选择一概杀死的处理办法。
在凿齿民中,那些老的、小的以及妇女们,因为没有参加与尧部落的战斗,才幸免于难。这些幸存者,为了活命,保持部族的绵延,唯一的选择,便是放弃自己祖祖辈辈长期生存生活的土地,把自己生活的美好家园,拱手让给这批从北方南下的强盗,扶老携幼,逃往更南的地方去生存,致成了一批新的战争难民。在他们南逃谋求生存的途中,等待着他们的,又将会是什么呢?
作者:余志鸿 回复日期:2006-10-14 19:22:24
中国史前神话解密(六)英雄后羿 北战南征/5.诛凿齿
五、诚惶诚恐的忧思
人类懂得用火焚烧原始大森林,以消灭生活在原始大森林中的凶猛野兽,“清轻者上升,重浊者下降”,意外地产生了一个“天地开辟”的结局。人类从此拥有了能亲身感知的蓝天白云和苍茫大地,日光月色,普照大地,人类告别了“暗无天日”的过去,开始走向明日的灿烂辉煌。
从天地开辟以来的人类历史,在几百万年间的漫长岁月中,是人类团结一致征服大自然、消灭食人猛兽、“战天斗地”的历史。
当人类逐渐地在这种“战天斗地”中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也同时导致了动植物资源在地球上的迅速锐减,同时,人类也渐渐地发生了由素食到杂食的演变。
当人类加入到血食动物的行列,便完全成为动物世界中战无不胜的最残暴的动物。在人类一代又一代人持续不断的“火攻”之下,动植物资源日益匮乏,人类的历史,便逐渐拉开了人类之间战斗不息的序幕,人类历史的活动内容,悄悄地发生了一个天翻地覆的变化,由起初人类团结一致对付凶猛野兽战天斗地的历史,逐渐演变成一部人类残杀人类、人类压迫人类、人类奴役人类的同类相残的血腥史。这部血腥的同类相残的历史,竟被我们看作是结束蒙昧步入辉煌的“文明史”。进入这种“文明社会”以后,列宁所说的“一个阶级压迫另一个阶级的工具”——“国家”,应运而生。国家机器最为关键的构件是军队。国家机器的职能是什么?对外,以战争为终极手段来保护本民族的利益;对内,以镇压为终极手段来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
在史前时期,人们为了争夺一只野兽、一片野果林而发生冲突;为争夺一片森林,不惜发动大规模的充满血腥的战争。这是因为,对于以采集、狩猎为生的先民们来说,野兽、野果是他们的维持生命之食,森林是他们的生存之本。
农耕民族与游牧民族,是水火不容的一对天敌。水草肥美之处,是畜牧业文明的乐园。但农耕民族,只向往当地的水,却讨厌那里的草。农耕民族要随心所欲地改造地球,要将地表的植被先行消灭,然后在裸露的土壤里,种植庄稼农作物,如此,就可以过上一种安逸富足的美好生活。游牧民族,要充当地表植被的卫士;农耕民族,则要做一个尽力先将“地球杂毛”剃光的理发师。自然,毁灭植被容易,呵养植被艰难。在中国,农牧业之间的冲突和战争,绵延持续了几千年,其最终的结果,是农耕民族大获全胜,这被历史学家们看作是先进对落后的胜利,而这种胜利的后果,便是地球表面的日益戈壁化、沙漠化。试问,失去植被保护的大地,人类如何在上面生存?
在农业社会内部,人们会因一口水塘、一条小溪的所有权,村与村之间发生大规模的械斗;围绕着土地,发生大规模的攻城掠地。这是因为,充足的水源,是灌溉农业得到发展的重要保证,土地是农业的经营之本。
历史步入近代工业社会,要消耗大量的资源,要通过庞大的市场才得以稳定地运转,所以,围绕着市场与有限的资源的占有或控制,此起彼伏地展开着战争,“文明史上”惨绝人寰的两次世界大战,就是因此而打得沸沸洋洋。
放眼全球,当今以及不久的将来,人类之间,将为激烈争夺何种东西而展开激烈的相互残杀?笔者认为,首先是石油资源,接着是淡水资源。而且,随着人类在微观领域研究的发展,以及相应成果应用的加速,石油资源和淡水资源的危机,已开始呈现出合并暴发的趋向。
作者:哑巴也想叫喊 回复日期:2006-10-14 22:55:35
3
作者:余志鸿 回复日期:2006-10-15 00:50:54
作者:哑巴也想叫喊 回复日期:2006-10-14 22:55:35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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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明白这个“3”是什么意思。能否予以明示?
作者:两块钱真浪费 回复日期:2006-10-15 02:26:22
作者:余志鸿 回复日期:2006-10-15 00:50:54
作者:哑巴也想叫喊 回复日期:2006-10-14 22:5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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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明白这个“3”是什么意思。能否予以明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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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阅
作者:余志鸿 回复日期:2006-10-15 11:11:52
中国史前神话解密(六)英雄后羿 北战南征/5.诛凿齿
1.石油资源危机
石油是工业的血液,是现代化武器装备的动力源泉。大机器生产,没了石油,机器就成了一堆废铁。随着军队现代化建设的推进和机械化水平的提高,武器装备对石油的依赖性越来越大。
首先,石油是武器装备机动力的来源。武器装备的机动能,都是由石油的化学能转化而来。没有石油,飞机上不了天,舰艇出不了海,坦克、汽车无法行驶。
其次,石油是武器装备操作力和控制力的来源。装备操作与控制需要能量,而这种能量大都源自石油。因此,可以说石油已成了武器装备战斗力的重要构成因素。换句话说,离开了石油,武器装备的战斗力将无法发挥,甚至成为一堆废铁。
1942年,英军严密封锁北非德军的油料供应线,造成德军500余辆坦克因断油、不能机动而被歼。1944年至1945年,苏联红军和同盟国军对德国80几个炼油厂和石油供应线进行了大规模战略轰炸,使德军油料供应严重不足,大批飞机、坦克不能作战。
石油是战争的“血液”。当人类战争进入机械化、摩托化乃至信息化时代,之所以大批先进的飞机、舰艇、坦克、战车、自行火炮驰骋在陆、海、空立体战场上,发挥着强大威力,一次次赢得战争的胜利,正由于不停地给装备注入新鲜的“血液”,也正是石油这种特殊的“血液”,在战场上流淌的结果。第一次世界大战,石油消耗仅为3600万吨左右,而第二次世界大战,石油消耗已达3亿多吨,占各类作战物资消耗总量的38%。近几次局部战争中,石油的重要性体现得更为充分。1982年的马岛战争,英军消耗石油达60万吨,占作战物资消耗总量的60%;42天的海湾战争,美军消耗石油625万吨,占物资消耗总量的70%以上。
战争,特别是在现代战争中,石油绝不仅仅是简单的后勤保障问题,它已成为军队战斗力的主要构成要素,石油的保障程度如何,直接影响战争的进程和结局。近代战争史上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比如,二战时美英盟军诺曼底登陆后,正当巴顿将军率领的第三集团军横穿法国腹地,准备全歼德军主力时,油料供应突然中断,机械化部队无法行进,使德军死里逃生。1945年8月,在苏军对日本关东军发动的远东战役中,由于战役准备阶段石油储备不足,加上缺乏运输车辆和储油容器,担任主要突击任务的坦克集团军,在战役第三天就几乎耗尽油料,其他机械化部队也严重缺油,使部队行动严重迟缓,直至日军宣布投降,苏军地面部队仍未到达预定位置。
石油是重要的战略物资,因此石油往往还成为战争的起因和一些国家发动战争的目的,也成了战争打击与破坏的主要目标之一。1940年日本发动太平洋战争,主要目的就是为了获取东南亚的石油和控制石油资源。20世纪的四次中东战争,基本都是以石油为背景,为控制和夺取石油资源而发生的。海湾战争,是因伊拉克与科威特的石油资源之争而引起,而美、英等国的军事介入,主要动机就是为了控制海湾丰富的石油资源,以保证其经济利益。
美国以反恐的名义,积极发动阿富汗战争,除了打击以本•拉丹为首的恐怖主义、推进全球战略部署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看准了中亚地区存在的丰富的石油和天然气资源,想借反恐之机,在中亚地区部署军事力量,以达到控制全球和控制中亚地区石油资源的目的。
此外,现代战争中,作为战争重要潜力的石油,已成为敌对双方打击与破坏的重要目标。
1980年的两伊战争中,石油及其设施,成了打击破坏的重点目标。双方都将对方的油田、油管、炼油厂、石油装运站及其他石油设施作为首要打击目标,造成了严重的损失。就伊朗而言,当时世界上最大的、为伊朗提炼2/3原油的炼油厂被夷为平地;152个储油罐全部被摧毁或损坏;石油日产量由战前的600万桶锐减到50万桶,直接经济损失达50多亿美元。伊拉克8个炼油中心一半遭受袭击;出口石油的两个主要港口被严重破坏,无法运营;境内的所有油库及油田均遭袭击,破坏严重;石油日产量由350万桶减到100万桶,出口全部陷于停顿,直接经济损失达40多亿美元。
科索沃战争中,北约为消除南联盟的战争潜力,对其油料生产、储存设施和交通运输系统进行了精确打击。仅4月13日一天,就轰炸了南联盟的7个油库。空袭结束时,南联盟的炼油能力全部丧失,炸毁或严重破坏了南联盟41%的军用油库和57%的民用油库,连接前后方的所有油料补给线被切断,南联盟的油料供应量减少了70%。
有人说,石油是黑色金子,是软黄金;还有人说,石油是大地之血,胜利之血;我们认为,石油既是和平的血脉,也是战争的血脉。
早就听说有人曾作过这样的预言:第三次世界大战的战火,会从中东地区点燃。其原因,正在于全球上大大小小的国家,都将发红的眼睛,紧紧地盯着地球上已少得可怜的石油资源,而中东地区,正是地球上石油蕴藏量最为丰富的地区。如何应付人类即将面临的新灾难,我们准备好了吗?是想参与这场人类之间的血腥火并,还是谋求一种新的发展,并引导和帮助全人类躲过这场一触即发的劫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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