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捡到钻戒又扔掉 男子被判赔4.6万’ - 社会聚焦 - 铁血社区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01:39:17
论‘捡到钻戒又扔掉 男子被判赔4.6万’
以下摘自2010年07月27日14:54 北京晚报
本报讯(通讯员李桃 王要勤)录像显示一男子拾得他人遗失的钻戒,但该男子张某自称以为钻戒是假的随手扔了。失主王某提起诉讼,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近日终审判决指出,张某的行为违反了妥善保管遗失物的法定义务,他应该赔偿失主钻戒损失4.6万余元。
[ 转自铁血社区 http://bbs.tiexue.net/ ]
去年7月9日,王某在本市丰台区一停车场将一枚价值4.6万余元的钻戒丢失。王某报警后,民警调取了停车场录像及银行录像,找到了拾得钻戒的张某。张某认可捡到钻戒,但自称当时认为戒指是假的,就随手扔掉了。王某起诉至一审法院,要求张某赔偿钻戒损失4.6万余元。张某辩称,自己没想到是别人丢失的,如果当时没扔,一定返还给王某。
二中院经审理认为,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给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在此之前,拾得人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根据现有证据,可以认定张某拾到的戒指系王某购买的价值4.6万余元的钻戒,张某在拾到戒指后,未将戒指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也未妥善保管,其自称将戒指扔掉,以致戒指灭失无法返还,该行为违反了妥善保管遗失物的法定义务,且具有主观故意,应对由此给王某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侵权的民事赔偿责任。
说句实话,我等这个判决已经等了很久,今天终于让我碰到。这才是法律!!!
可能很多人为这个男的鸣不平,实在冤枉,自己捡到东西,非偷非抢,因为判断失误,扔掉就要全额赔偿。咱不谈真的扔掉,还是假扔掉,即便真的扔了,他一点都没有被冤枉。在日本经常会看见他人遗失的物品被放在显眼的地方,等待失主。就是因为有这样的法律,大家都知道,捡了东西自己密下,算偷盗。损坏要赔偿。所以在日本丢东西不算点子背,只有找不到才算点背。我掉钱包有过4之多,都了找回来。之所以有这样的结果,不排除日本人有拾金不昧的品德,但我想最重要的是有这样的法律来约束。所以很多东西都是掉在那,没人去碰,等失主自己回来捡。日本人都知道,捡到后不妥善处理,会给自己带来想不到的麻烦。
话说回来,中国,太需要这样的法规了。经济发展很快,法制建设一直原地踏步。以至出现了城管乱打人,被冤枉乱打人。强迁,被冤枉强迁...一句话,就是没个相应的法规。导致了乱套。再放开些讲,中国经济发展是前所未有,以至于中国各个方面都没有准备好来面对这种发展,无论教育,文化,素养,政治,法制,所以现在社会就是一个‘乱’字。怎么办?!是时候了,该抓抓精神文明和法制建设了,如果这样的判决多到让全中国人都知道的时候,拾金不昧也将是全中国的美德了。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乱世之下需铁腕法律。老祖宗的话永远都不会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