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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报道上市公司内幕遭通缉 媒体称报道将继续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闻育旻 2010年07月28日15:09我来说两句(0)复制链接打印[提要] 《经济观察报》记者仇子明因为报道了上市公司凯恩公司关联交易内幕,遭到凯恩公司所在地浙江丽水遂昌县公安局网上通缉。凯恩股份再此之前便陷入种种关联交易传闻,近期新华基金高位接盘更是让事件扑朔迷离,真相何在?[事件专题][我来说两句]  最新消息:经观就记者遭通缉一事发表声明  仇子明:我目前很安全    中新网7月28日电 一则“经济观察报记者因报道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内幕遭全国通缉”的微博消息由传闻到新闻,一夜之间成为各新闻媒体关注的焦点。中新网证券频道今日下午连线《经济观察报》高层人士时,获知涉事记者仇子明确遭到所报道上市公司凯恩股份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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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浙江丽水遂昌县公安局的通缉,而该报社仍准备将系列报道继续下去。

  昨日有微博帖子指“经济观察报记者因报道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内幕遭全国通缉”。发帖者称,《经济观察报》记者仇子明因为报道了上市公司凯恩股份关联交易内幕,遭到凯恩股份所在地浙江丽水遂昌县公安局网上通缉。目前,被通缉的记者四处求援,工作陷入停滞。

  对此,《经济观察报》副总编王胜忠在接受中新网证券频道电话采访时表示,该帖文属实。目前该报正在采取三方面措施,一,该报将发表一份关于该事件的声明,二,该报社正与当地的公安机关进行紧密沟通,三,该报社还在向中国记协、新闻出版总署等主管机构反映问题。

  王胜忠还称,该报此前曾发表三篇涉及上市公司凯恩股份的报道,历时一个半月时间,而按照报社的设想,该报道将是个系列报道,从采访和调查的内容来看,还会有后续的报道。对方现在这么做,就是要通过这样的方式,干扰和阻断报道的进程,而《经济观察报》仍会将此报道继续下去,起到媒体应尽的责任。

  对于丽水遂昌县公安局对涉事记者仇子明冠以的“涉嫌损害公司商业信誉”罪名,王胜忠解释说,已与律师咨询过,这个罪名应有两方面含义,一是对对方造成实际损失,二是有主观故意,且从程序上讲,应与当事人及当事人所在机构进行沟通,而此次记者从事的是正常的新闻报道,凯恩股份也从没与报社沟通过。

  本网记者在凯恩股份公司网站上发现日期为6月8日的公告,公告中否认了2010年6月5日《经济观察报》发表《凯恩股份改制偷天换日 证监局已展开调查》一文中的三段文字,还表示保留对制造和散布公司不实传闻的机构和个人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这份公告中还写到,就近期有人利用网络媒体对本公司和凯恩集团有限公司进行恶意诽谤、诬陷的违法犯罪行为,凯恩集团有限公司已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遂昌县公安局已于2010 年5月20日正式立案侦查。

  本网记者专门致电浙江丽水遂昌县公安局。该局政治处人士称从来没有听说过这一案件,并建议记者再向办公室垂询。截至发稿为止,该局办公室的电话一直处于占线状态。    稍早前报道:记者因报道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内幕遭全国通缉   南都记者昨晚对浙江遂昌警方采访获悉,仇子明确实已经被列为网上通缉人员。遂昌县妙高派出所一名自称姓王的值班警官在查询了公安内部网络后答复南都记者称,仇子明确实已经被列为公安网上通缉人员,通缉人员登记列表中的“案件类别”一栏中显示,仇子明涉嫌的罪名是“损害公司商业信誉罪”。

  南都记者发稿前获得可靠消息,为仇子明提供线索的浙江杭州一家公司财务总监,已经于近日被抓捕。

  经观原文:

  凯恩股份“偷天换日”谜团

  5月24日,50岁的李子华在浙江丽水市医院拿到了诊断书,被打坏的牙齿治疗费需要1.2万元。这位凯恩股份(002012.SZ)的前员工,声称三年前自己被公司“报复性地解聘”,并开始上访。去年7月15日,在上访后回家的路上,被人严重打伤,虽然遂昌县人民法院已经判处施暴人有期徒刑,但是李子华依然认为这是公司方面的人对他上访的报复。

 

  李子华也因此继续搜集证据并举报凯恩股份大股东凯恩集团的实际控制人王白浪。本报记者实地调查发现,在这件事情的背后,有太多关于王白浪和凯恩股份的传言和疑团。从诸多证据来看,当年凯恩集团改制时,政府文件被有意篡改,致使国有资产被严重贱卖。而上市公司的资产也有被侵吞的嫌疑。[详细]

  凯恩股份再调查:隐瞒的关联交易迷雾重重

  本报经过进一步调查得知,涉及到的凯丰纸业的收购,以及另外两宗对浙江亨宝德纸业的收购行为中,均可能存在关联关系的嫌疑。

 

  2004年的9月10日,也就是凯恩股份上市两个月之后,出资1110万元收购了“自然人张陆根”所持有的凯丰纸业38.28%股权,公告声称“自然人张陆根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本次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详细]

  媒体回应:关于仇子明报道凯恩股份的情况说明

  经观表示,本报报道有何失实之处。本报至今仍保留大量的王白浪涉嫌犯罪的书面证据。而记者只是行使了正常的报道权力,一切关于凯恩股份的报道都是职务行为,却遭到了如此不可思议的打击抱负。遂昌县公安局没有任何取证与调查,随意利用公权对记者的人身权利进行了侵犯,实际上已属于违法行为。[详细]

  新闻延伸:两位报道紫金矿业污染记者遭遇“离奇”车祸

  背景资料: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为浙江凯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以电气用纸和纤维薄型纸为主的特种纸生产企业,系经浙江省人民政府证券委员会批准,由浙江遂昌凯恩集团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凯恩集团有限公司)、浙江遂昌凯恩集团有限公司工会、遂昌县电力工业局、丽水地区资产重组托管有限公司和浙江利民化工厂五家发起人共同发起设立。公司于2004年6月8日获准发行A股, 并于2004年7月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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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