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让法律成为荼毒公众的帮凶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7 23:14:26


中华IT资讯网
 >  资讯中心 > 焦点导读 > 正文


不能让法律成为荼毒公众的帮凶
 2010-7-28 来源:半月谈网 =============================================         《兰州晨报》报道,7月21日上午,原武威市文化馆干部裴树唐因“强奸”女演员刘慧芳(化名)一案,在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度开庭审理,因该案涉及个人隐私,法院未公开审理此案。对于这起重新审理案,多家媒体给予了足够的关注。参加当日庭审为当事人裴树唐进行辩护的律师系原武威市法律顾问处律师、现年84岁高龄的尹平老人。从该案的发生开始,在长达24年的时间内,尹平律师就一直对该案予以关注和法律方面的支持。而案件当事人裴树唐目前已经为这宗有待重新宣判的案件服刑七年。         令案件出现转机的是一位关键人物的翻供,原本是“强奸案”的受害者刘慧芳于2009年即表示,将要公布案件的真相,而在一封她亲笔写下的忏悔信中,刘慧芳更是承认了受人指使对裴树唐进行诬告的过程和原因。按照刘慧芳的说法,裴树唐本无强奸一事,由于时任文化馆馆长汤某对裴成见极深,恨之入骨,因而利用机会,唆使刘告裴,在汤某百般纠缠和自己幼稚、无知、不懂法律的情况下,刘慧芳无奈按汤某撰写的控告材料照抄后,在汤某的带领下去公安局控告并递交了材料。         对于在这起案件中透露出的司法漏洞和检控疏忽,司法当局自然会有一个公正的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让许多人感到奇怪的是,原本只是发生于老百姓身上的错案和错判,居然也会出现在一个官员的身上。当然,作为一个市文化馆的干部,裴树唐的权力和人脉不足以为他赢来足够的重视,也无法影响警方进行认真的调查。如果案件所涉及的是一名级别较高的官员,可能这起冤案不会拖延这么久,也不会让当事人白白在监狱中付出七年的时间。         中国社会大众对于官员的态度往往失之偏颇,要么太畏惧,要么过于痛恨,要么想方设法希望能加以利用。近年盛行的仇官现象,虽然部分原因在于有些官员的不当行为引起了公众的愤慨,但过于放大和扭曲的不正常心理也是加剧这一现象的因素。无论对官员抱有怎样的偏见,在看到裴树唐案件的报道后,恐怕绝大多数人都会为他的遭遇感到不平,冤枉,甚至为他不值。在一个尚有待完善的体制中,因为政治交易和政治目的,甚至是个人恩怨和利益的驱使,干部也可能成为司法不公的弱势一方。如果对这一事件的批评仅仅止步于司法体制需要反省和完善,未免显得既抽象又空洞,对事件的当事双方也有违公平公正。但我们实在难以想到具体的法律改善细节,甚至制定怎样的条文才能避免这样的惨剧发生。只是有一点我们能够预见到,如果类似的错案越来越多,如果法律的惩戒还是如此盲目而严厉地施加于无辜者,如果无论干部还是群众,在面对以权谋法,以权代法的现象中总是处于弱势地位,那么法律将不再被视作是维护社会秩序的卫士,而是权力人士荼毒公众的帮凶。         【即时通会员如是说】         裴树唐是弱者,还是刘慧芳是弱者,刘慧芳受他人指使诬告裴树唐是否受到胁迫,如今亲笔写下忏悔信背后是否也有其它原因,这些都是需要给大众一个交代的,不能仅仅依靠官员或者女演员的标签就对事情进行道德判断,事物是复杂的,只有把这种复杂性摊开在公众面前,我们才不会有“百姓都是弱势”的惯性思维,法制才能落实。——张昂昂二十多年的法律诉讼过程,七年的服刑,再加上原告自己承认的诬陷,当地的司法系统应该对此案有一个明确的交代,否则还谈什么依法办案,依法审判。如果可能的话,对已经审理的案件是否也应该复审一遍,不为别的,只因为本地的司法业务能力值得怀疑。——高能         以前听说过干部买凶杀人的,原告与被告好像也是这种正副职的关系,没想到更原始的版本出现在二十多年以前,而且还是用诬陷的手段,以法律的名义对无辜者进行宣判。从过程上看,原始版比较文明,从结果上看,翻版的比较直接。从司法角度看,法治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从民心角度看,让人心寒后怕。——娜娜         原本以为只有平民百姓才是法律面前的弱者,没想到一个干部也能被这种莫须有的罪行推进大牢。可在公众的心里,这样的事并没有让我们觉得安慰,无辜者获罪总是法律的耻辱,无论他是官员还是平民。——西门         法律应该是制衡社会、维护公正的利器,如今反而成为混淆是非、颠倒黑白的工具。有人想利用法律达到目的并不稀奇,但法律如此轻易被利用,执法人士应该好好反思一下,难道正义女神彻底瞎了?——小白         无论干部还是百姓,倘若自己成为法律祭台上血淋淋的祭品时,那种绝望和无助都是一样的,人们拜服在法律面前,不仅因为它可以惩罚犯罪,也因为它可以错伤好人。当人们不是因为尊敬,而是因为惧怕,法治的建设就走入了歧途。——尚阶         在这起案件中,裴首先是一位公民,然后才是一个官。官和民本无区别,我们被歧视得久了,也就习惯了官民的不平等。真正使人悲哀的是,在这个国家,一个公民还无法得到公正的审判。在涉及官员的案件时,不仅仅是司法的审判,更有庞大的利益团队在幕后主导。当年,在审此案时,汤某所在的利益集团,想必也对司法人员有所贡献吧。只是猜测,但愿不是真的。但愿我们能快一点到达一个司法清明的阶段。——龙在天         很多人说官腐败,百姓受苦。试想,居于那么高的位置上,已经身不由己,你的一言一行被控制在小小的范围呢,情何以堪。——胡倩人不管身处什么位置上,都会有自己要面对的困难和处境,位置越高越要谨慎处事,学会保护自己才能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一个不会保护自己的官员,何以保护民众?——芦珊         法律理应大于人治,但在最近出现的一系列事件中,人的成分很浓。不论受害者身份如何,我们关心的是作为法律本身的公平正义,以及是否有坚持这种公平与正义的人。——义君         近期暴露出来的冤假错案,都是靠当事人的良心发现或神秘现身,与司法本身的自醒无关。我总怀疑,断案为何怎么可以如原告咬定不放,被告屈打成招这般轻松。这类事件不断地出现,首先还是得考虑我们的司法体制,是否能真正独立判案,不受行政或其他因素干扰。当然对于已经发生的不幸,必须按照当地最高收入标准来进行赔偿,虽然再多的钱也换不会逝去的自由和名誉。——吴岭峰         这个案子不足以证明官员的弱势。被诬告的不仅仅是官员,平民百姓受诬告的恐怕更多吧。你能举出一个官员受诬告的例子,就更能举出十个普通百姓受诬告的例子。诬告之所以发生,是司法体系的问题,并不是因为官员弱势。如果官员真的弱势,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争着去当公务员?如果哪个官员觉得自己弱势,可以去当工人嘛,怎么没见有人去呢?民众对官员的印象是官员自己造成的,在说过那些官话之后还声称自己弱势,可是和那些家园被冲毁的老百姓来说,他且算强势的呢。——王俊岭         当官员也被“弱势”,这到底说明了司法制度不为权利、官员左右,还是表明当前司法制度下“我要错判,管你是谁”的蹊跷?越发不知该如何评价当前司法制度下的问题执法了。——李展蓝         说人不像人,是贬斥;说官不像官,是赞扬。长期以来,官员掌握着权力,支配着资源,处处体现着“强势”;可是民间对官员的评价官员无法左右的,在这方面官员又是“弱势”的。如果一个时代吏治腐坏,“仇官”心理盛行,那么“当官的”就成为了十足的贬义词:不论事情对错,官员们始终站在舆论的风口浪尖,成为“过街的老鼠”。——西铭         责任编辑:柯勇           中华lT资讯网版权与免责声明:本站部分新闻及文章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有涉及作者版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删除或按规定办理。感谢所有提供资讯的网站,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