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及其以后的分裂时期(公元220—589年)中世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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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桥中国秦汉史:对汉王朝灭亡的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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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根本上说,人们把妇人之治和宦寺之治跟皇帝的早死联系起来(像赵翼那样),或者把它们跟道德沦丧联系起来(像司马光那样),这都是无关紧要的。事实仍然是,妇人之治和宦寺之治确实是从和帝开始的、直到公元189年9月宦官被屠杀时为止的后汉历史的特点。为什么妇人之治与宦官之治要被看作是汉王朝衰落的象征呢?奇怪的是,传统历史学家几乎都不愿劳神地去解说这件事情;论据是不足为奇的。有时我们会从书本上知道,权力必须产生于阳,即自然界的积极的、朝气蓬勃的阳性本原。②女人自然代表阴,是其反面的、被动的本原。宦官也被看作是阴,因为他们的阳性已被去掉了。由此观之,妇人和宦官之治被说成是由阴所产生的权力,而这是传统思想家所憎厌的概念。
天、地和自然也都厌恶这种统治,因此用彗星、地震和生畸形人来示警。认为自然本身也讨厌妇人和宦者之治的这种概念也很古老。当历史学家司马彪(约公元300年)把这种奇异的现象列举出来时,他解释说,它们大多数都是由妇人和宦官之治引起的。①曹操死后仅一个月,他的儿子、世子曹丕当时仅为魏王而尚非皇帝便立下一个规矩,即只许宦官当奴仆,余职一概不许染指;公元222年已身为皇帝的曹丕,在他册封第一名皇后时就下令,皇后和皇太后及其所有外戚,从今以后,一律不得参与政府事务。②
最后一个国号为“汉”的王朝是在此400年以后,即在公元1360年成立的,它的建国者本是一个渔人之子,但不知是什么动机促使他在汉献帝退位一千多年之后却采用了赫赫有名的“汉”为国号。这个王朝仅立国四年就被明王朝的开国之君所消灭,因而其详不可得而知。①自此以后“汉”的名称仍历久未衰,例如“汉字”之义便是指中国文字,“汉族”便是指北部中国的人民。中国人迄今指某人是“汉学者”(Hn scholr),此即我们西方人所称为的“汉学家”(sinologist)。
正统的继承
公元200年以后各个汉王朝的建立,都以它们自己的方式表明一种古老的思想:“汉”并未实际死亡。但是历史学家得处理事实,而传统的中国历史学家在写到公元220年以后时期的时候,他就面对着一个问题。在那个时期有过三种历法,因而历史学家得选其一个作为主要历法,这就是要选其中的一个作为主要的王朝,使之可以系年记事。历史学家在这件事情上并不是主观武断的;相反地,他所选择的王朝和历法都是他认为合法的,因此他就把另外两个王朝宣布为非法的了。
这个问题被称为正统继承论的问题。这个问题即是指:汉朝的天命是否已在公元220年转移到了由汉献帝禅位的曹丕身上,抑或转到了属于汉皇室成员的刘备身上,还是转移到了和汉王朝无丝毫瓜葛的孙权身上。这最后一种可能性未被人们考虑过,因为所有历史学家都一致认为孙吴是闰位。要挑正统者就应在刘备和曹丕之间进行,因为他们两人都自称是汉王朝的真正继承人。
在公元220年之后的分裂割据时期,这个问题不仅仅是学术上的。当汉人诸王朝在公元316年被北方的非汉人入侵者驱赶到中国东南部时,对它们来说重要的是定要知道,它们才是天命的真正持有者和继承人。它们相信,真正的天命能像精神屏障那样保护它们免遭北方魔鬼的侵犯,并且最终能帮助它们恢复中原。
历史事实有如下述。公元263年,刘备的蜀汉王朝被他的北方对手曹丕的魏王朝所征服;266年,魏王朝又禅让给新的晋王朝;280年,这个晋王朝又征服了东南部的吴国,因此统一了帝国全境。公元316年,晋王朝被赶到南方,继此而往,华北便被非汉族王朝所统治。在南方,晋在公元420年让位于宋;宋在479年让位于齐;齐在502年让位于梁;梁又在557年让位于陈。陈王朝灭亡于公元589年,它被北方的敌国隋所征服,因而中国便又一次获得了统一。
历史学家习凿齿(死于公元384年)对曹操显得很不公正。在他的目光中,魏是汉的叛臣贼子,所以真正的天命已归于西南的刘备。刘备王朝灭亡以后,天命重新回到北方,而被授予了晋王朝,习凿齿本人便是生活在晋王朝时代。对于他来说,晋王朝是汉的直接继承者,其间并无任何中间人。①
历史学家和文学家欧阳修(公元1007—1072年)用另一种方式解决了这个问题。按照他的观点,汉以后的所有三个王朝都同样不是正统,因为它们谁也没有重新统一帝国。他极力主张,真正的天命在公元220年已被完全切断。它短暂地重现于晋,即当晋在公元280年重新统一中国的时候;但是后来它又被中断了,只是在589年隋重新统一了帝国之后才又出现。②
司马光(公元1019—1086年)不得不更实际一些。当他编纂他的大部头中国史书时,他必须在这三个后继国家的历法中作出选择。他挑选了魏王朝的历法,而摒弃了另外两国的历法。为了说明他的选择,他发挥了这样一种理论:帝国的统一必须被看作是真正天命的先决条件。在他看来,只有汉、晋和隋是正统王朝,所有其他诸国仅仅是诸封建国家。这些封建列国都是一样的,即它们都不受命于天,但是,那些接受合法王朝禅让的封建国家比其他未接受禅让者要更合法一些。由于这个原故,他选择了魏王朝为汉代的主要继承者,但是他说得很清楚,他之这样做只是便宜之计,而非出于正统观念的考虑。①
朱熹(公元1130—1200年)在重写司马光的史书时,便对这种肤浅的处理办法进行了攻击。朱熹以刘备的王朝为真正天命的持有者。对于朱熹来说,刘备的汉皇室血统要压倒曹丕自称正统的一切妄想,所以他写的史书就用了刘备的历法。对于公元264—280年这个时期,即刘备的蜀汉已经灭亡而东南部的孙吴尚未被征服的时期,朱熹就不知怎么办好了。由于他把那个时期通行的历法一律看成伪的,所以他的解决办法是把它们只用小号字来书写。
当吴王朝在公元280年被消灭以后,朱熹认为真正的天命又重新在晋王朝身上出现,所以他又改用大号字来纪年。从这时起,真正的天命在公元317年跟随着晋室南下,只是在晋王朝亡于420年时天命才又消失。公元589年随着隋王朝之再度统一中国而再度出现。据他所见,北方非汉族诸王朝均非正统,正像晋王朝以后所接替的南方诸国那样。②
我们已经知道,中国历史学家对公元220年的事件评价不一,他们大多数人对汉献帝逊位的合法性提出了质疑。在这方面,曹丕没有能够说服后世,而刘备却在千年以后仍使人们感到他具有身受天命的权利。①现代的中、西方历史学家通常都选用司马光的实用的办法,而在把西历用到了中国历史中去以后,这个问题就逐渐不复存在了。在西方汉学中根深蒂固的想法是认为,一个统一的中国比之一个分裂的中国是更正常一些的。其结果便是,只有汉王朝统治的时期(公元前206—公元220年)才通常被称之为汉了。
它的后继的三个国家通常被总称为“三国”,而三国及其以后的分裂时期(公元220—589年)有时被说成“中世纪”。在这个时期倏兴忽亡的二十几个王朝中,没有一个王朝能够使它的国号代表那个时代。只有在公元589年隋朝统一中国以后才使一个王朝的名称又代表了一个时代;公元589—618年时期称为“隋”,公元618—907年时期称为“唐”,即继隋以后的唐王朝时期。显而易见,只有一个王朝统治着全中国的,它的名号才能够代表那整个时代,因此汉的名号以这种巧妙的方式一直传到今天的著作中。因为汉的真正名义不仅是一个形而上学的理论问题;它的核心是中国本身统一的这个非常实际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