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然:就是公布录相那点儿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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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然:就是公布录相那点儿事时间:2010-07-27 11:20 作者:木然点击:107次
  6月23日,前往湖北省委,约见了省政法委一名副书记“反映情况”的58岁退休老妇,湖北省政法委综治维稳办一名副厅级官员的妻子陈玉莲,在湖北省委南门被六名便衣警察殴打。当天警方前往医院慰问的代表解释这是“误伤”,此事被媒体报道后被称为武汉警方“错打门”。随后陈被打的图片网上疯传,此事在网上迅速热议,愤怒的谴责声不绝于耳,理性的声音与感情的声音交织在一起。事情越搞越大,越搞越复杂,搞得整个地球人都知道,事情如葛优的秃头一样明摆着,警察打人就不对,打错人更不对,误伤是胡扯,人们不禁要问,警察连道歉都不会了吗?
  可是事隔了近一个月,湖北省委书记罗清泉于7月21日作出批示:“民警粗暴执勤,殴打群众,性质恶劣,必须依法严肃处理。要认真总结教训,举一反三,深入开展警风警纪教育。” 指示发出的第二天,根据财新网的报道,7月22日中午,在被打一个月后,陈玉莲首次见到打人警察肖邦明和蒲全鸿。武昌区公安分局局长朱正新带领两名下属来到医院病房当面道歉。受害者妹妹陈翠莲介绍,陈玉莲嚎啕大哭,并质问“对方为何动手”、“受谁指使”、所谓“陈玉莲张嘴咬警察”的说法从何而来?据陈翠莲描述说,来道歉的警员,“不说话,只是自抽耳光。”据陈玉莲家属反复询问,参与暴力事件的便衣警察共有六人。他们分别是45岁的肖邦民、48岁的郑志强、47岁的潘显光、48岁的刘清新、44岁的蒲全鸿,以及43岁的余金领。其中职务较高者如余金领,是助理调研员、一级警督;刘清新为主任科员、一级警督;职务最低者如肖邦明,为普通科员、三级警督。他们全部来自武昌区公安分局水果湖街派出所。
  这个问题如此简单,就是那16分23秒的录相公布于众,是真是假,是好是坏,是对是错,连四岁小孩子都会看得出来,是正常人都能辩得出真伪,藏着掖着,掩耳盗铃,还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再说,从名单上看,年龄都是四十岁的人了,属于上有老母,下有儿女的中年人,为何就一点人性都没有?是谁让他们由人民的警察,吃人民的奶的警察变成如此的残暴呢?
  警察采取的招数,也不是什么新招,无非就是“躲猫猫”的招数,先是“误伤”,后是造谣“陈玉莲张嘴咬警察”,后是“自抽耳光”,可能警匪片看多了,地痞无赖、街头小混混用的就是这个招数,先是否认,一旦证据确凿之后就承认,然后是自打耳光求得对方的可怜,难道这六个警察受了地痞无赖的影响或就是地痞无赖的档次?一个出能把抢记者的录音笔说成是拿记者的录音笔的省长的地方,警察这样做也可能是上行下效吧。
  再说了,事情都过去一个月了,省委省政府才作出批示,是不是反射弧太长了点?如果长江发大水一个月之后才反应会有什么样的结果?不过这符合中国官场的规律,中国的官场,向来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整个过程奉行是的“拖”字诀。可是长江发大水是一时的事,打人的事可是一世的事,打人打的是民心,民心给打散架子了,还能收回吗?
  冯小刚的《唐山大地震》,一个小女孩就是因为在救两个孩子的选择中母亲选择救弟弟放弃救她而导致了三个人三十多年的精神创伤,如果每一个公民在上访的过程中都有被打的经历,这种精神创伤会比大地震的那个小女孩还难愈合,那就不止三十年的事了。
  这也告诉我们一个常识性的道理,这个体制该改了,不改不行了。政治体制不改,警察打人的事情就时有发生,甚至没完没了。警察打人打多了,领导也累,就是批示也把领导累够呛。再说领导的批示多了,警察就不把法律当回事了,在他们的眼里,领导的眼色、态度批示本来就比法律重要,他们把领导的批示奉为法宝,把宪法和法律弃于路野。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后就是限制领导批示的权力,使批示没权威,使约束官员的宪法和法律有至上的权威。
  顺便说一句,上访的人都是政府眼里的良民、臣民,因为他们对这个国家、这个政党、这个政府都抱有希望,如果不抱有希望,可能就拿起刀枪干革命了。不是有的地方的人说,现在就差陈胜、吴广了吗?对良民、臣民采取敌视的态度,那后果可比为党说话为人民说话的逯军严重多了。
  就是公布打人录相的那点儿事,看把全国人民折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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