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是体制下的弱势群体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15:37:20
作者:汪华亚
中国社会的公务员,相对于普通民众,特别是相对于那些受到经济改革的利益损害的群体,比如下岗失业人群,个体户,农民工,得不到国家金融政策支持的民营企业主,事业单位人群,其他自由职业者,等等社会生活中的所有其他国民,它的强势地位是有目共睹的社会现实。这是一个不容争辩的事实。
但是,当我们跳出将公务员放在上述与它相对应的,那些真正无助的社会弱势群体的圈子,而从公务员自身的人格尊严出发,从它在体制内相它对于权力威严的角度,去观察公务员的社会地位时,我们同样不得不正视另外一种现实,就是公务员确属社会弱势群体这一社会现象。
将我们的眼光转向那些富丽堂皇的公共权力的运行机关;转向上下级交往时的交流神态或言行举止;转向各些各种节日时有点官职的领导者家门口,看看那些趁着夜色掩护极力避开众人耳目的下属们,象小偷一样偷偷摸摸到领导家送礼献媚的场景;转向领导办喜事亦或办丧事时下属的恶心表演;转向职务变动的关键时刻,下属对领导竭尽谄媚之能事的奴才相;转向宁可违背正义与原则,也甘愿背负道义与良知的谴责甚至制造罪恶,从而无条件服从长官意志和领导作风的无良行政;转向昧着良心颠倒黑白混淆是非制造歪理邪说,为错误甚至罪恶制造理论依据的那些所谓专家学者们的公然欺骗,等等丑恶的官场潜规则场景。
在这些官场潜规则的众生态面前,我们看到了什么呢?我们发现,公务员原来是这样一种被侮辱与被损害的血淋淋的弱势群体,看到的是在上级面前完全丧失人格尊严的下级人员一张张卑微的无助的面孔,是一棵棵被剥夺了灵魂与良知的丑恶的心灵,是一副副社会责任感被上级权力彻底异化了的行尸走肉,是一个个自主意识完全被上级权力强奸了的身不由己被动无奈的人生剪影。
在我们的社会现实里,无论是从媒体的曝光中,还是在我们的生活圈子周围,公务员被欺凌被剥夺的现象都是屡见不鲜的事实,这种屈从与被动的现象,可以从那些被挖掘出来的贪官们的犯罪中进行追踪。奴颜婢膝、逢迎拍马、颠倒黑白、助纣为虐、良知尽失、无条件服从等等,如果没有这些恶劣品行的支持,没有比落马者人数要庞大得多的下级公务人员的支持、配合与默认,那些落马的和更多没有落马的贪官,就不可能那样不受阻挡纵横捭阖地和顺利地一次又一次得手。贪官污吏们的罪恶,实际也就是被这样一种不被约束的体制纵容鼓励所酿造出来的。缺乏有效监督的体制的腐败,不仅表现为对社会公众利益的侵害,同样也表现为,对这些贪官和受欺凌的公务人员被权力弱化了的人生价值的损害。
看过一个讽刺公务员在上级权力面前丧失人格尊严的微型小说,说的是某机关的一位科长,一天下午趁着局长不在单位的机会,提前下班溜回了家。这位科长轻手轻脚回到家里正准备到房间去,给夫人一个惊喜的时候,忽然听到顶头上司局长大人正和自己的老婆在自己床上偷情,这位科长急忙屏住呼吸,轻轻退出家门回到单位,一路上他不是愤怒与耻辱,而是为没有被局长大人发现他提前下班而感到莫大的庆幸。
这个故事不是夸张,是对公务员在现存体制下,被权力剥夺人格尊严的典型现实写照。陕西庞家玉最终被11个情人告倒的丑闻,已经是为社会所广泛得知的一件笑谈。这个历任宝鸡市市长、市委书记,陕西省政协副主席的流氓,在位时呼风唤雨为非作歹,对金钱的侵占远不能满足他那颗贪婪的罪恶之心,女人是他另一个贪婪的物品。悲哀的是,那些为了保住位置或捞到好处的大大小小的政府公务人员,竟然一个个没有廉耻地主动将自己的夫人送给庞家玉玩弄,使得庞家玉整天沉浸在应接不暇的女色之中,最后也因这群被侮辱与被损害的情人们,团结一致的告发而受到法律的制裁。
夫妻之情,人伦之耻,人格之尊,在这些看起来道貌岸然的公务人员,面对职务、金钱、美色等等的追求中,变得一钱不值。对比社会大众那种宁可清贫也要以维护人格尊严为第一的人生,以及他们卑微的社会地位,他们显示出比那些身居公职人模狗样的政府要员们要高尚得多的道德价值和人生尊严。
对于每一个单个的人生而言,体制的威严具有绝对的决定性作用。如果体制腐败,作为公权力执行者的公务人员,大多就只能成为这种制度的牺牲品。专制体制对人性贪婪的纵容和对于社会大众的损害,是被人类几千年的历史轨迹所反复验证了的事实。
中国目前的社会现实,除去那些没有实质利益可以索取的岗位,因缺乏权力出租价值而不被公职人员所严重玷污外,与三十年前的香港一段严重腐败的历史比较,除了具有更大的欺骗性和更加贪婪的特性外,腐败局面已经超越了香港。这一点,可以从刘功臣说的林嘉祥事件是受部分“仇官仇政府”的网民煽动,这句话里得到最好的佐证。为什么人们会对社会的公共权力充满鄙视与仇恨,为什么政府说的话和做的承诺已经很难被社会民众所相信和接受,这个答案只能从控制着这个社会运行的公共权力的所做所为中寻找解答。
但是,香港社会因为它本身有一个在民主政治体制下运行的法治环境,最终可以通过调整打击贪腐现象的部门职能与力度,来实现对社会风气的整治。而中国社会却因为其社会专制的腐败本质,无法在体制框架以内实现这种整治目的。
在这种公务人员身不由己地被专制体制所控制的社会现实中,无论是通过贪腐妄为对社会造成的掠夺与侵害,还是放任权力横行最终被社会谴责或遭到法律制裁的结果,都将公权力的执行者们置身于一个被动的受害者位置。
中国是一个人伦传统悠久的文明古国,从百夷叔齐义不食周粟,到陶渊明不为五斗米折腰,到朱自清宁可饿死不吃老外的救济粮,显示的都是中华民族傲然挺立的尊严风骨,但是即使是这样由来已久的民族傲骨,也已经被现存的权利体制销蚀得荡然无存。这种制度的罪恶与侵蚀人性的力量该是何等歹毒。
正因为这种毒药式体制的残酷侵蚀,才导致了公务员群体在权力面前连人伦羞耻都无法顾及的人格弱化,导致上级淫威获得对下级从属可以肆意奸淫的无限权力威严。
这样的一种体制之下,还会有多少公务员能够保全他们正常人的人格尊严,或者具有保持良知与对于社会责任感的正义力量呢?没有了,自顾不暇之下,哪里还有保护别人保护道义保护次序的勇气!
因此,在专制的权力体制下,公务人员对于自己的人格尊严和社会地位,不可能具有自主权力,属于被欺凌被侮辱的弱势群体,这确实是一个残酷的社会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