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那点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09:12:00
总是听说因为所谓婚外恋把一个好端端的家闹得鸡犬不宁甚至妻离子散。而人们在婚外恋时间中所关注的往往不是恋情,而是性事。往往做妻子的会要追问“你与她发展到什么程度了?”,这话直说出来,就是“你和她上床没有?”,如果妻子肯相信一个否定的答案,也许愿意息事宁人,在严加看管下继续过日子;如果答案不幸是肯定,那基本上就要上演一哭二闹三上吊了。不过,此时很大一部分的妻子突然都有了做警察的天分,侦查和逼供并用,非要男人招了上床的事实不可。而如果是做妻子的把杏花开到院墙外面去了,那做丈夫的基本上是立即要离婚的。  其实,说到底,不就是性那点事嘛,至于闹到如此地步吗?当那个男人还继续把钱拿回家,送生病的孩子去医院,吃老婆做的饭,甚至还继续交公粮,只是偶尔把属于他自己的身体和别的女子分享一下,怎么变成比天还大的事情了。
说起来,性这点事,不是只有人类才会做的。任何一种有雌雄之分的动物都会做。动物甚至昆虫都会做的事,怎么到了人这里就要引发出许多如此严重的问题。还有那么多只有人类才会做的事情呢,比如造谣诽谤、坑蒙拐骗、贪污腐败、还有三氯氰胺里面加奶粉、放鞭炮烧大楼等等,似乎这些坏事情发生了也愤怒了,但因此而生的吐沫星子却并不比针对某某名人的性事更多些。而个人生活中,夫妻可能会为许多事情生出是非,比如对方不孝顺自己的父母,阻拦自己资助兄弟姐妹,打骂孩子,但似乎都比和别人有了性事还容易容忍些。
这也就罢了。常有夫妻彼此偷藏私房钱却不声张的,却常常听说一方和别人上了床之后,非要自我羞惭进而忏悔折磨另外一个人的。动不动就把性这件事提高到忠诚和道德的水平上。
如果是在过去,倒是还可以理解。因为那时人类不懂得避孕,性,不是性的事,而是可能生出孩子的事情;孩子也不是孩子的事情,而是养孩子的负担由谁来负责的事情;也不全是负担的事情,而是最终那个杂种可能要分财产的问题。这样一来,问题可就大了,于是必须从源头上堵住。
人类懂得避孕之后,上述严重问题完全可以避免,性却还没有变成小事一件。
但,性也不是一件简单的小事。因为,性所能带来的生理上极致的快乐,几乎没有其他方式可以达到。而这生理上极致的快乐,往往还会带来心理上的巨大满足。这也是很多时候,做为配偶惧怕对方出轨的原因。
说起来,关键在于,我们认为性是个体的私事,还是夫妻俩人之间共有的事项,亦或是影响着一个大家庭幸福与否的问题,甚至是社会的大问题。
社会道德方面是非要把这事整大不可,对胆敢公然挑战传统道德享受非法律保护的性爱快乐的人,一定是要口诛笔伐的。记得罗素先生好像指出过,对于别人通奸的谴责,往往是源于自己渴望如此却不敢为,因此对胆大包天之人的嫉恨。越是谴责别人通奸的,自己的性心理就越阴暗。
其实,认真想想,在夫妻那么多的共有事项之外,性,不如当作是个体的私事。这样,只要每个个体还努力尽那些共有事项上的责任和义务,就不要追究对方其他的私事。如果他/她不肯好好尽应有的义务,那就该在什么事情上说事,就在哪里说事,别总是追究性的问题,特别是在追究对方性的问题时,掩盖自身的问题。如此,大家的性心理可以健康一些。性心理健康了,也犯不上就因为上个床的事,非得要妻离子散。
只是不是大部分夫妻都能双方一致地看问题。那么,办法只有两个,一是坚决不做;二是做了坚决不说。如我一个朋友所说,即使被抓住,那也打死不能承认;实在是捉奸在床,不承认也不行了,则死也不能离婚。而这个原则,是要在上床前后,一定要和对手方交待好的。如果仅仅因为曾经上床,就一定要发展成离婚再娶的局面,若不因为前任确实是母夜叉,那这个男人就基本上是个幼稚靠不住的笨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