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驾车碾轧农民工引众怒,查处为何躲躲藏藏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7 14:01:55
核心提示: 7月24日下午, “疯狂马六”事件犯罪嫌疑人被抓,涉案车辆已被警方暂扣。22日晚,丰庆路与国基路附近清华紫光园售楼大厅门前广场红色马自达车撞人事件发生后,郑州金水警方高度重视,快速反应,立即抽调刑侦人员组成专案组并依法进行侦查。
据事发时在场农民工介绍,肇事司机四次入场,都将红色马自达6汽车开得又准又快,“驾车技术十分娴熟,方向感很好,在广场上‘8’字绕行,车技不一般”,时而停下车、摇下车窗,戏谑、嘲弄的看着人们,张狂的表达着挑衅。
这个细节非常重要,因为此前在多起类似危害公共安全的事件发生后,一些地方的相关部门、权威研究机构的专家总会先入为主的将肇事者往“酒醉”或者“精神病”角度归靠,强调保护行为能力欠缺者的权益。这种话说得好听,但问题是,无论是查处还是研究、鉴定,必须首先立足于事实,尊重起码的公正,不折不扣的按照既有法条(而非具体执法者或专家的荒诞解释)进行。
实际上,一些执法者和专家所称,要保护的所谓“行为能力欠缺者”,一般都非富即贵。而中低收入、特困、农民工等阶层人士,即便如此事中成为了被侵害的一方,也仍然难以摆脱被侮辱和被损害的遭遇。
此事中,肇事司机驾车入场撞人之后,现场农民工就已经向110报警。但离谱的是,当无良女司机在半小时后、第三次入场的时候,按照《郑州晚报》的报道,现场还没有警察;等到距离第一次撞人一小时后,交警才到场取证……
这其中存在的问题是,
第一,按照城市公安机关出警时间规定,城市公安机关接到110报警服务台的指令后,5分钟内赶到市区(含县级市)主要街道群众报警求助现场,10分钟内赶到居民楼院内报警求助现场,20分钟内赶到市郊报警求助现场。但此事中,出警用了多久?能否认为,正是因为缓慢的出警速度,才导致肇事司机从容实施第三、四次公然挑衅行为,也才造成其轻易逃逸?
第二,农民工报的是110,来的是交警,谁给换的警种?会不会就是因为警种更换,所以才耽误了出警时间?
第三,出警交警到达现场之后,为什么不做好对农民工的保护,在肇事车辆已经三次入场撞人、挑衅的情况下,为什么不周到部署,确保当场抓获?
更令人惊愕的是,当媒体就此事联系警方的时候,对方却有了一连串莫名其妙的回答:
现场取证的交警大队值班民警表示,此次事故不是发生在路上,不属于交通事故,不归他们管;
事发地庙李派出所,值班民警表示,当事民警不在,按照规定不能透露任何情况,也不方便透露当事民警的联系方式,“事情正在处理中”;
案件移交给金水公安分局刑侦四大队,该大队告诉被碾伤农民工的亲属,要先做法医鉴定是不是重伤。该大队回答媒体的说法是:不清楚22日晚上发生的事,“不知道案件是否移交到这里”。
将事件前后细节联系起来,不能不生发想象,这会是又一起(哈尔滨)宝马撞死人事件吗?从肇事细节来看,在郑州碾轧农民工的女司机,虽然造成的后果不如哈尔滨当年那个苏秀文,情节上却要恶劣得多——她,神秘的她,又是什么身份,可以得到如此多暧昧不明的保护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