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周末 - 人类学博士一线预警 西南中国,正陷生物大掠夺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15:14:08
非官方报告
如果不加保护和警惕,西南中国的世界级生物资源精华将化整为零地被国际资本点滴蚕食。国家迫切需要系统的制度保障来维护生物资源正义。
由于田野工作的原因,我长期在云南及周边边境区域考察,迫切感受到西南中国的生物资源正在面临着巨大危险:随着各种海外资本传统逐利空间的挤压,大批游资和热钱,正通过生物制药、化妆品研发、基因研究、科学考察等方式对西南中国的生物资源和传统知识进行新一轮掠夺。
生物海盗或者生物剽窃(Bio-piracy),并不是新事物,中国在这方面的教训非常多,仅以中医为例,近20年来,中药在国外申请专利只有近千项,而外国在我国申请的此类专利却高达1万多项,中国拥有1万多种中药资源和4000多种中药制剂,然而,至少有900多种中草药项目已被外国公司在海外申请了专利,日本210个汉方药制剂,处方就都来自中国。
西方发达国家的医药和生物技术公司,还通过各种手段从中国掠取大量的遗传资源,并通过这些遗传资源的研发获得了巨额利润。据统计,我国生物遗传资源引进和输出比例大概为1∶10。美国曾公布,至2002年6月30日,从中国引进植物资源932种20140份,而中国官方记载同意提供的仅2177份,才及十分之一。
在云南的西北高黎贡山一带,许多边民通过采挖当地的常见药用植物为生,如果外来医药机构提出要求,他们可以马上挖出样本交到买家手中,边民互市中,具有珍贵药用价值的本土植物,往往当作蔬菜就卖掉了,这种情况在文山、西双版纳等地的边民互市中也较为常见。目前,西南中国已经有大量的国际项目和国际资本进入,开始锁定中国这一区域的独特植物基因、动物基因、“文化基因”等稀缺资源。
我在西南考察中了解到,许多当地企业和政府在引进外来资本联合开发生物资源时,总是专注于引进了何种技术和多少资金,没有充分意识到自己手头的生物资源应该通过多种层次的知识产权转让进行,谁也不会想起应在制度上保证原生地、原住民以及国家层面的基本利益,对不可替代的生物资源和本土知识进行远期开发。
这些国际资本进行生物圈地的同时,实行“掐尖”和“大规模商业化开发”,他们选择的方式往往是和当地的医药研究、本土生物开发公司合作,利用当地人员的人际关系,直接获得资源和本土知识,并通过国外的顶尖研发机构进行后续的高端研发和产品设计,同时进行产品、知识产权和商标注册,最大限度攫取利润。“掐尖”式的开发,就是首先锁定容易开发的一些植物群,让中国本土人员进行大规模培育、采集和原材料搜集,之后关键的核心技术往往背着中国进行。正因为如此,中国往往只得到可怜的末端利润,大量的长期利润和衍生性利润,被外国公司独占,植物原生地的民众利益根本没有得到照顾,植物资源的保护者和知识享有者亦无法得到补偿。
例如,法国某知名时尚品牌,高调进入西双版纳,对当地丰富的兰花资源进行商业开发,研发奢侈品香水,西双版纳俨然成为他们的兰花园和原料仓库,问题是这种单方面的商业开发,除了一些概念性的生物环境保护、碳汇贸易,并没有对原生地的民众有实质性的补偿。
除此之外,暴露在国际资本力量之下的还有植物基因、人种基因、动物基因、文化基因,某些地方性疾病都可能成为国际生物制药行业的资源,进而带来巨额利润,而本土传统知识的价值则更容易被忽略:西南中国民众已经衍生了繁复的生物利用传统知识、本土文化、本土医药知识系统,这些传统知识、本土文化在被国内外资本制作成商业产品之后,并没有一个机制,可以使得利润返回到原生地来。
而外来资本的进驻还容易被当地政府认为是对本土资源禀赋的一种肯定,还会感激地不断用鼓励性政策来帮助外来资本对本土资源的生物剽窃。
设想一下,如果不加保护和警惕,西南中国的世界级生物资源精华将化整为零被国内外资本点滴蚕食。而这些资源的守护者、保有者、本土研究者,尚未清醒认知其间存在的风险,更何谈利用一种合理的机制来预防无形的资源流失和知识盗窃。
作为对策,这里需要一个系统的制度保障来维护一种生物资源正义,它至少应该涉及如下几个层次:首先,中国政府应该系统组织科研人员,对中国的生物资源、文化基因区位资源进行重新评估和测算,这个应该有别于全国自然资源普查的形式,而是对这些资源进行国家体系认证,同时进行知识专利的申请和记录,最终形成一整套标准、认证、知识、专利体系。
西南中国的民间社区应该将民间医药人士、巫医、农民、文化研究人士、本土知识精英组织起来,为自己的村庄和社区进行资源整理和编写,这个工作可以通过一些专业团体、非政府组织、高校研究机构、政府研究部门来联合完成,最终形成一个基于社区的本土资源的描述和登记。
国家层面,不应满足于生物资源利用的远期规划的框架设计,而应在国家、省、市、自治区等不同级别成立一系列专业组织和机构,如生物资源公共利用基金、本土知识共享基金、本土知识及生物资源商业利用中心、国家生物剽窃预防中心、民族医药学知识共享组织、生物及资源正义研究中心等。这些机构除了进行长时限的研究和政策呼吁之外,关键是将大量的法律和政策漏洞弥补上,针对不同的主体设计利益返还和补偿机制。
而这样的保护措施,不仅不会限制国际合作,还将缓解西南中国资源富有和国民贫困的反差,通过实现国际资本和国内资本的利益共享机制,为当地社区发展、文化保护、生物资源保护、本土文化传承提供大量基金。
(作者为人类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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