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身工生存状况调查:地狱式管理 经常被毒打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17 04:57:06
包身工生存状况调查:地狱式管理 经常被毒打 2007-04-11 09:01:50  作者:中国青年报  来源:强国论坛  网友评论1条
文字大小:【大】【中】【小】 评分等级:0工厂仍然存在,堆放整齐的砖块显示出工作的效率和有序,但已经不复当初的痕迹。去年,湖南省耒阳市的锡里砖厂发生的非法拘禁流浪汉用工的“5·13案件”曾轰动一时,目前,此案经起诉、一审开庭,仍在等待判决。
“5·13案件”在一些地区发生的“流浪汉包身工”案件中颇具代表性,暴露出这一群体特殊的生存状态,及可能引发的社会问题。
尸体赤脚,光头,全身多处挫伤
耒阳市警方承认,这一事件的暴露有其偶然性。
2006年5月13日,耒阳市五里牌一处工地发现一具男尸。由于事发地为耒阳市金城华府房产工地附近,旁边就是耒阳市市委大楼,因而此事很快就被警方发现,并引起他们的高度重视。
“尸体赤脚,光头,头东脚西仰卧着,全身多处挫伤,可以断定死前遭受殴打。”耒阳市公安局刑侦大队五中队中队长郑小军说,尸体衣衫褴褛,裤子被剪成短裤状,腰间系了根白色皮筋裤带,尸体旁边还有一个装有剩饭的碗。“这让我们意识到,死者可能是流浪汉、乞讨人员,并且从事某种工作。”
耒阳市公安局立即成立了以副局长雷仕林为组长的专案组。在调查中,两个自称是来工地销售砖块的骑着摩托车的人越过警戒线来看死者,这一反常举动引起警方的注意。
郑小军等人当场叫住两人查问,对方支支吾吾,称是山背后的耒阳市锡里砖厂销售人员。
因无证据,警方只好放人,但暗中开展了调查。走访的民警很快就发现砖厂的民工大多系着和死者一样的白色皮筋裤带,身着短至膝盖的工作裤。砖厂里大量精神不正常或者痴呆的外来民工也进入警方视线。
专案组民警立即传讯砖厂管理人员罗政,罗拒不承认认识死者。15日,警方对砖厂老板翁秀清、翁梅龙、陈品官及该厂四川民工等进行讯问。
四川民工曾梦、王川元的交待让民警打开了突破口,通过反复取证调查,警方终于掌握了砖厂承包者翁秀清与翁秀雄(绰号“胖子”,在逃)等在耒阳蓝天市场抓来流浪者,并强迫其劳动,进行殴打致死后丢弃于野的过程。
专案组进一步调查发现,砖厂的19名民工,都是来自四川省达州市渠县一个名叫曾令全的“总包工头”处。除监工罗政(曾令全的妹夫)外,其余18人都是四川省达州市渠县“乞丐收养所”(又名四川省渠县残疾人自强队)里收养的乞丐,且大都在精神和智力方面有问题。
翁秀清和渠县的曾令全签订用工合同,曾的妹夫罗政在厂里管理这帮四川流浪人员。翁秀清发给工人的工钱由罗政邮政汇款支付给曾令全。
由此,一个收集并控制众多流浪汉做工的黑网络据点暴露于阳光下。
地狱式管理
锡里砖厂位于耒阳市委办公楼后山的一处山凹,地形隐蔽,四周环山。砖厂里一派热火朝天的生产景象,而一群衣衫褴褛的外地工人,有“疯”有“傻”,在监工的皮鞭和喝斥下不停劳动,而厂方仅以稀饭和馒头让他们充饥。
翁秀清,福建福清人,砖厂大股东,负责全盘管理。罗政为耒阳砖厂的监工,同时负责后勤,另外还有两名工人负责看守,余下16人都是做工的。
翁秀清供称,他与四川渠县曾令全签有用工合同,人员来自当地民政局收养所的“残疾人自强队”。他认为,自己的用工是合法的。
警方的调查显示,在锡里砖厂的工人分两类。一类来自四川曾令全的残疾人自强队;一类来自云南的健全工人,共20人,由翁梅龙管理。两者的待遇相差甚远。后者因为是健全人,很少挨打,工资也按时发放。
而18名来自四川的流浪汉和精神不正常、痴呆的人则每天在皮鞭下度日,经常吃不饱肚子,连姓名都由老板随意指定。
翁秀清在与曾令全签订的合同中规定,流浪人员的工资大多为每月900元。但19个人的1.1万多元工资,全部由罗政领去,再汇给曾令全。现已拘押在耒阳市看守所的罗政承认,这也是事前双方约定的条件。
在这个家族砖厂中,每个人的分工非常明确,老板翁秀清负责全盘和销售,其妻翁金英负责财务,弟弟翁秀雄、翁梅龙、亲戚严发祥负责安全与生产,外来者罗政专门管理四川渠县流浪人员。
由于流浪人员有先天缺陷,工作效率和质量常常让管理者头痛。厂方对应的管理办法则是:捆绑,用铁棍、竹片和机器皮带抽打,甚至是电击。砖厂机房里专门安装了插座和电线,对不听话不做事的人,就捆起来,通过一种减压的装置电击。
来自四川仪陇县23岁的工人付海说,管事罗政要干什么就得干什么,否则就饱以拳脚。同样来自四川的工人王川元说,只要工作没做好或者做不动了,管理者就会拳脚相加。并且,习惯性的每天晚上睡觉前,他们都要遭受一次毒打。方式除了用三角皮带抽,还有电击。有时,甚至不给饭吃。
警方的调查记录表明,对这些“工人”的殴打并非完全出于用工的需要。有时,管理者为宣泄情绪,也会采用此类方法。
来自渠县的工人罗小平称,罗政经常电击他,以致手都被烧臭了。无论工作与否,老板和其他管理者经常殴打他们,甚至命令部分工人随意攻击其他流浪者。
除了殴打,威胁成为砖厂管理的常用手段。有一次,付海被打急了,扬言报案。罗政则诈称,“告上去,公安局也会支持我的”。
事发的5月13日下午,罗政被专案组民警传唤。砖厂负责人随即召开工人会议,称如果谁对公安讲了这件事就将谁活埋。
靠着暴力与威胁维系的统治堡垒抵不过警方的热饭和温情。破案那天,30多名工人吃完公安局专门安排的盒饭后坐在刑侦大队的地上大哭,纷纷控诉工厂的暴行,场面令人动容。之后,参与办案的许多民警自发捐款,安排将这些人送回各自家乡。
然而,“5·13案件”死者的姓名和出生地仍然是个谜。公安机关曾登报寻找其家属,但没有任何回应,骨灰存放在殡仪馆至今也没人认领。
不到1天,流浪汉被多人多次毒打致死
工厂多数管理者供述,因对流浪人员的劳动成效不满意,翁秀清决定自己模仿曾令全的方式“招工”。
2006年5月11日晚,翁秀雄、翁梅龙叫上四川民工彭国强、付海一起,驾驶砖厂拖砖的卡车从耒阳蓝天菜市场里抓住一名流浪汉(即死者)并带回砖厂。当晚10时许,他们又在蓝天市场花坛旁逮到一名流浪汉,也带了回来。
两名流浪汉被关在砖厂山下一间工房内,翁秀雄叫彭国强强行给他们剃成光头,然后带他们到罗政管理的四川民工宿舍洗澡。
途中,因为天黑,流浪汉不肯走,付海扯住其衣领,打了他一耳光。陈品官从地上捡起竹片抽打流浪汉,翁秀雄踢了他一脚,并将其强行送到了工人曾梦所在地方洗澡。
翁秀雄安排两名流浪汉和曾梦等人一起睡,但两人不停地说话,影响了别人。曾梦便起床用脚踢他们,并拿皮鞭抽打。打完后,又叫王川元继续打,最后将两人锁在砖厂的旧机房内。
5月12日上午,翁秀雄安排这两名流浪汉同四川民工一起拖泥巴,由翁秀清监工。两名流浪汉依旧很不听话,结果,他们不断遭到翁秀清的抽打。
一名流浪汉终于被激怒,抓起一把锄头反抗。翁秀清立刻命令“傻子”工人罗小平、黑牛、陈世民、余小欧,把其按倒在地殴打。
中午,翁秀清发现,不愿干活的这名流浪汉胃口却很好。晚上6时许,翁秀雄、翁梅龙命令余小欧、徐文强、王川元把他再次拖到新机房里打。众多工人被管理者胁迫参与,木棍加皮带与电击轮番上演。直打到流浪汉完全顺从——“不能动也不能喊了”。
晚上9时许,翁秀雄与翁梅龙、“黑牛”3人将这名流浪汉的尸体丢弃在耒阳市委后山的一块坪里后便回厂休息了。
厂方称,在警察前来调查时,他们已将另外一个抓来的流浪汉放走,后此人下落不明。对此,郑小军等深为怀疑,但苦无证据。“我们曾发协查通报到四川渠县,但曾令全早已不在当地”。
来源:中国青年报 2007年04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