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先令蜡烛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01:58:47
第一章
一个夏天早晨,七点刚过,威廉。帕特凯瑞照例在崖顶的短草地上散步。他身旁二百英尺底下,寂静地躺着波光闪闪的英法海峡,像一块乳色的蛋白石。周遭的空气清新,见不到鸟雀的踪影。普照的阳光下,除了远方海滩上偶尔传来海鸥的呜叫,没有一丝声音;除了帕特凯瑞渺小孤单的身形——结实、黝暗而强硬,不见一个人影。嫩草上闪耀着无数颗露珠,仿佛是来自造物主手中的一个新世界;不过,这当然不是帕特凯瑞的想法。对他而言,草上的露珠只是代表清早地面的水气还未被太阳晒干。这个事实在他的下意识中一闪即过,而他的意识则正在进行一项抉择:肚子开始饿了,是要在峡谷就折回海岸巡逻站,还是要在这美妙的晨光中继续走到西欧佛去买份早报,好提前两个小时知道发生了什么谋杀案没有。当然你可能会说,既然有了收音机,早报的优势已经不存在了。
不过这总是一个目标。不管战时平时,人活着总得有个目标。你总不能大老远走到西欧佛,只是看看海岸吧。腋下夹份报纸回去吃早餐,多少会让人感觉好一点。
对,也许该走到镇上去。
他穿着黑色方头靴的脚步稍稍加快,光亮的鞋面在太阳下一闪一闪。这是一双保养得很不错的靴子。你或许会以为,既然帕特凯瑞在生命的精华年代得服从命令把靴子擦得雪亮,那么为了彰显自己的独特,表现自己的性格,或者就是为了彻底摆脱无聊的纪律,他现在就该让靴子上积点灰尘。不过没有,帕特凯瑞这个家伙还是擦亮他的靴子,因为他就喜欢这样。或许他有某种程度的受虐倾向,所幸他没读过多少这方面的资料,所以不会感到困扰。至于表现性格的部分,如果你告诉他某些症状,当然他会了解,只是不知道那些专有名词。在服役时,大家称之为“唱反调”。
一只海鸥倏地从崖顶掠过,尖叫着俯冲而下,加入下面的同伴。鸟群发出骇人的鼓噪声。帕特凯瑞走到崖边,看看开始退潮的海浪究竟留下什么让它们大惊小怪的东西。
缓缓涌起的海浪泡沫形成的白线被一块鲜绿的东西阻断了。看来是一块布;粗呢之类的东西。奇怪的是,颜色还保持得如此鲜明,明明被海水泡了那么——帕特凯瑞的蓝眼珠突然睁大,身体不自然地僵直起来。接着方头靴开始在厚厚的草上奔跑,噔、噔、噔,像急促的心跳一样。峡谷在两百码外,但帕特凯瑞的速度比起径赛选手来也不遑多让。他跑下沿着白垩山壁凿出的粗糙阶梯,直喘着气,怒气在激动中涌出。这就是早餐前去泡冷水的后果! 神经病,帮帮忙吧! 还耽误了别人的早餐呢。最好用薛佛急救法,除非肋骨断了;不大像跌断肋骨,也许只不过是昏过去吧。要大声向患者保证会没事。她手脚肤色和砂子是一样的褐色,怪不得他刚才以为是一块布。神经病,帮帮忙吧! 若不是非得游泳,谁愿意在一大早去泡冷水? 过去他曾碰到过非游泳不可的情况,就在红海的港口,加入一个登陆小组去协助阿拉伯人。不过想不通怎么会有人想帮那些家伙——那才是该游泳的时候。当你别无选择时。柳橙汁配薄吐司也是如此。不够营养。神经病,帮帮忙吧! 在这片海滩上行走实在不容易。脚底大颗的白色圆石不怀好意地滑溜,偶尔露面的小片沙滩约与海潮等高,软得陷人。不过现在他总算来到漫天的海鸥群里,淹没在它们激动的羽翼和尖锐的叫声中。
现在已经不需要薛佛急救法了,别的急救法也派不上用场了。他只瞄了一眼就明白,这女孩已经没救了。虽然帕特凯瑞曾经不带感情地在红海的浪潮中抬过尸体,现在却感到一阵莫名的激动。在全世界都苏醒迎接灿烂的一天时,一个如此年轻的生命却躺在这里,真是完全错误。而且她一定还蛮漂亮的,头发好像染过,不过其他部分倒还好。
一阵波浪冲上她的脚又退去,戏耍般流过她深红色的脚趾。虽然知道潮水下一分钟就会退到好几码之外,帕特凯瑞还是把这堆毫无生气的东西,往上拖了一点,免得再受海浪的轻侮。
接着他想到打电话。他环顾四周,看看这女孩下水之前是否留下什么衣物。似乎什么都没有。或许她把原来的穿着放在涨潮线以下,所以被潮水带走了。也可能她根本就不是在这里下水的。无论如何,现在找不到可以覆盖她身体的东西,于是帕特凯瑞转身,又开始在沙滩上疾走了,他要回海岸巡逻站,距离最近的电话在那里。
“沙滩上有尸体,”当他拿起话筒打给警察局时,一面告诉比尔。刚特。
比尔的舌头在齿缝间咂了咂,把头猛地向后一仰。这个动作简捷有力地表现他对状况的不耐,对有人会把自己淹死的不解,同时对料中了期待的最坏情况的沾沾自喜。“如果这些人真想自杀的话,”他的声音听不出任何情感:“干吗挑上我们? 南部海岸不是有很多海滩吗? ”
“不是自杀”,帕特凯瑞在讲电话的空档说道。
比尔不理会他的话。“就因为到南岸门票钱比这里要贵一点! 你以为他们既然连命都不要了,应该不会这么斤斤计较,干脆让自己死得有格调一点。可是偏偏不! 他们要买最便宜的票,一个一个到我们门前! ”
“比奇角那一带也有很多,”公正不阿的帕特凯瑞气喘吁吁地反驳。“反正不是自杀。”
“一定是自杀。你以为有那么多悬崖是做什么的? 保卫英国吗? 才不是。就是方便自杀。这已经是今年第四起了。等到要报所得税的时候,还会有更多。”
他停住话头,帕特凯瑞的话吸引了他的注意。
“一个女孩。呃,女人。身穿鲜绿色的浴衣。”( 帕特凯瑞属于不知道什么叫做游泳衣的那一代。) “就在峡谷南侧,大约一百码的地方。没有,没有人在那里。
我得赶紧来打电话。不过我马上就回那边去。好,我们在那边碰头。
啊,喂,队长吗? 是,不算一天的好开始,不过我们已经习惯了。不,一件游水意外而已。救护车? 对,几乎可以开到峡谷。在西欧佛的主干道刚过三英里的地方转下小路,一直通到峡谷岸旁的树林为止。好的,待会见。“
“你怎么可以断定只是一件游水意外? ”比尔问道。
“她穿着浴衣,你没听到吗? ”
“谁说不能穿着浴衣跳海自杀的。故意让它看起来像意外。”
“这种季节没办法跳海。你会掉在沙滩上。而且这样做太明显了。”
“可能是走进海里慢慢淹死的。”比尔说道,他天生爱抬杠。
“是吗? 可能是吃了太多薄荷糖中毒死的。”帕特凯瑞说,他在阿拉伯时也喜欢较真,但后来却发现这在日常生活中颇为无聊。
第二章
尸体旁边围着一小群神情严肃的人:帕特凯瑞、比尔、队长、警官以及两名救护人员。较年轻的救护员担心自己饿着了,又担心说出这样的事太丢脸,不过其他的人都心无旁骛。
“认识他吗? ”队长问道。
“不认识,”帕特凯瑞说,“从来没见过。”大家都没见过她。
“应该不是从西欧佛来的。那边的人自家门前就有很好的海滩。一定是内地什么地方来的。”“说不定是在西欧佛下水,被冲到这里来的。”警官说道。
“时间不对,”帕特凯瑞提出异议,“泡水的时间没那么久。应该是在附近溺水的。”
“那她是怎么到这里来的? ”队长问道。
“当然是坐车。”比尔说。
“车子在哪里? ”
“在每个人停车的地方:树林边小路的尽头。”
“是吗? ”队长说,“那边什么车都没有。”
救护人员证实了他的话。他们是和警察一路过来的——现在救护车就等在那里,完全没有其他车子的踪影。
“这就奇怪了,”帕特凯瑞说,“其他地方都太远,不可能走路来得了。至少在早上这种时间。”
“她应该不是走路来的,”年长的救护员发表他的高见。“有钱人。”他再加上一句,好像有人在问他一样。
他们静静地端详尸体好一阵子。不错,救护员说得对,这是一具所费不赀保养良好的身体。
“还有,她的衣服到底在哪里? ”队长担心地说。
帕特凯瑞说明了他对衣服的看法:她把衣服留在高水位线以下,现在已经在海里某个地方了。
“是,有可能。”队长说:“但是她是怎么来的? ”
“她一个人来游泳,不是很奇怪吗? ”年轻的救护员强忍腹中的饥饿大胆进言。
“这年头什么都不奇怪,”比尔喃喃自语:“了不起的是她居然没有乘滑翔翼从悬崖上跳下来。空着肚子游泳,一个人,太平常了。这些年轻的傻瓜真是叫我烦透了。”
“她脚踝上是脚链还是什么? ”警官问道。
是一条脚链没错,一条白金链。很奇特的链子。每一个环节都是C 型。
“那么,”队长站直身子,“我想现在除了把她送到停尸间,再查出她的身份之外,暂时没什么可做的了。看起来应该不难。东西都在,没有被偷,也没有遗失。”
“对。”救护人员同意,“她的管家现在大概正在着急地打电话到局里呢。”
“嗯,”队长心事重重地说道:“我还是很怀疑她到底是怎么来的,还有她怎么——”
他的目光沿崖壁移上去,突然停住。
“那边有人! ”他说道。
大伙转头,看见一个男子站在峡谷边的崖顶上,姿态十分急切紧张,正在看着他们。大家刚转头面向他,他就一溜烟消失了。
“现在出来散步有点太早了吧,”队长说道,“而且他为什么逃走? 我们最好找他来问话。”
他和警官两人才往前走了一两步,就明白那个人根本不是在逃走,而是在找路进到峡谷里来。他瘦黑的身影先出现在峡谷口,然后一路跌跌撞撞地跑过来,在这群人眼里看来,只觉他像个疯子。距离愈来愈近,他们可以从他张开的嘴巴听见急促的喘息声,虽然峡谷口离此不远,而且他也还年轻。
他终于摇摇晃晃地走到人群边,没有看任何人一眼,把无意间挡在他和尸体之间的两位警察推开。
“噢,对,是她! 就是她! ”他大声叫喊,突然一屁股坐在地上,热泪随即夺眶而出。
六个人不知所措地看着他,无声无息地过了一阵。然后队长亲切地拍拍他的背,笨拙地说道:“没事的,孩子! ”
但青年只是前后摇来摇去,哭得更厉害。
“好了,好了,”警官也给他打气,好言相劝。( 在如此清朗的早晨,这的确是悲惨的一幕。) “你知道,这样也没有用的。赶快振作起来吧——先生。”他注意到青年取出来的手帕品质非比寻常,于是在最后加上了这个称呼。
“是你的亲人吗? ”队长询问道,把先前公式化的语气适当地修饰了一下。
青年摇摇头。
“哦,朋友吗? ”。“她对我太好了,太好了! ”
“至少你可以帮得上忙。我们正烦恼不知道她的身份。你可以告诉我们她是谁。”
“她是我的——房东。”
“噢,我的意思是说,她叫什么名字? ”
“我不知道。”
“你——不——知道! 看着我,先生,振作一点。你是惟一能帮我们的人。你一定知道和你住在一起的这位女士叫什么名字。”
“不,不,我不知道。”
“那么,你如何称呼她? ”
“克莉丝。”
“克莉丝,姓什么? ”
“我就叫她克莉丝。”
“她又是怎么称呼你的? ”
“罗宾。”
“这是你的名字吗? ”
“是,我叫罗伯特。斯坦纳威。不,提司铎。以前才是斯坦纳威。”他解释道,队长的眼神让他觉得有必要加以解释。
队长的眼神是在说:“上帝啊,多给我一点耐性吧。”
不过他嘴里说出来的是:“你的话我实在不懂,呃——”
“提司铎。”
“提司铎先生。可以请你告诉我,这位小姐今天早上是如何到这里来的吗? ”
“哦,当然,她坐车。”
“坐车,噢? 现在车子呢? ”
“被我偷了。”
“什么? ”
“我偷了。但是我已经把它开回来了。这样做太卑鄙了。我觉得自己很下流,所以就回来了。我在路上找不到她,所以想她大概是在这附近游荡。然后我看见你们一伙人围着什么东西看——噢,天啊,天啊! ”他又开始摇来摇去。
“你和这位小姐住在哪里? ”队长问道,公式化的口吻慢慢回来了:“西欧佛吗? ”
“噢,不是。她有——不,我的意思是,她以前有——噢,天啊——一栋农庄,叫做布莱尔,就在梅德利城外。”
“在内地,离这里一英里半。”帕特凯瑞补充说明,因为队长不是本地人,看起来一脸疑惑的样子。
“你们自己住吗,还是有佣人? ”
“只有一个村里来的女人——皮茨太太——她负责煮饭。”
“我明白了。”
短暂的沉默。
“好了,兄弟,”队长对救护人员点点头,他们立刻弯下腰去忙担架的事。青年重重地吸了一口气,再次用手把脸蒙起来。
“送到停尸间吗,队长? ”
“对。”
青年的手猛然从脸上移开。
“噢,不! 不行! 她自己有家。不是该送回家的吗? ”
“我们不能把无名女尸送到没人住的农舍去。”
“那不是农舍,”青年主动纠正道:“不,我认为不是。
但是——停尸间? 好像很恐怖。噢,上帝啊! “他号啕大哭:”为什么会发生这种事! “
“戴维斯,”队长对警官说道:“你和其他人回去,报告。我要去——那是哪里? 布莱尔? ——和提司铎先生一道。”
两名救护人员抬着重重的担架,“喀吱喀吱”地踩着石头离开,帕特凯瑞和比尔跟在后面。
等他们的脚步声远离,队长才再度开口。
“我想你不是和房东一起来游泳吧? ”
提司铎脸上出现~阵受窘般的痉挛。他迟疑了一下。
“不。我——我通常不在早餐前游泳。我——我对运勃之类的一向不在行。”
队长点点头,不置可否。“她在什么时间离开的? ”我不知道。她昨晚告诉我,醒得早的话,她要去峡谷游个泳。我很早就醒来,但是她已经不见了。“
“我懂了。我说,提司铎先生,如果你已经恢复过来了,我想我们就该上路了。”
“是,是,当然。我没事。”他站起来,打理一下,然后两人静静地横越海滩,爬上峡谷的阶梯,回到提司铎说他停车的地方:小路尽头的树阴下。这是一部很漂亮的车子,甚至有点太豪华了。乳白色车身,双座位,座位与行李厢之间是放杂物的空间,必要时也可多坐一个人。队长翻查这个地方,从中找出一件女用外套和一双妇女在冬季赛马会上很喜欢穿的羊皮靴。
“她走下海滩的时候身上穿的就是这套衣服。泳衣外头只罩着外套,脚上穿着靴子。这里还有一条毛巾。”
是有毛巾没错。队长找了出来:一条绿橙两色的鲜艳毛巾。
“奇怪,她怎么没带毛巾去海边。”他说道。
“她喜欢让太阳把她晒干。”
“你似乎很清楚这位你不知道名字的小姐的习惯。”
队长坐上了驾驶座旁的位子。“你跟她住在一起多久了? ”
“住在她的房子,”提司铎纠正道,他第一次表现出凌厉的口气:“请搞清楚,队长,这会帮你省掉不少麻烦:克莉丝是我的房东,如此而已。只有我们两个人住在她的农庄里,不过就算没有一大群仆人,我们的关系还是正正当当的。这对你来说很怪异吗? ”
“非常怪异。”队长坦白地答道。“这东西又是干吗的? ”
他正在翻看一个纸袋,里面有两块烂得差不多的圆面包。
“哦,我带来要给她吃的。我只找得到这些。我从小就习惯游完泳后吃个圆面包。我想她也许会高兴有些东西可以吃。”
车子滑下陡斜的小径,进入西欧佛的主干道。他们横越公路,开进对面一条线道。路标上写着:“梅德利一号线,利得斯通三号线。”
“所以你跟着她到海边来的时候,没打算要偷这辆车? ”
“当然没有! ”提司铎说道,尽可能表现出他的愤慨:“在我上山看见车子停在那里之前,连想都没想过。到现在我还是不敢相信自己真这么做了。我刚才是糊涂了,可是我以前从来没干过这种事。”
“那时候她在海里吗? ”
“我不知道,我没去看。如果我看到她,就算离得很远,我也不会那么做了。
我把面包丢进来,开了车子就跑。
等我回过神来,已经在往坎特伯雷的半路上了。我一秒钟都没停,立刻回转,直接就把车开回来了。“
队长对此一言不发。
“你还是没告诉我你在那间农庄住多久了? ”
“从星期六半夜开始。”
今天是星期四。
“而你还是希望我相信,你不知道房东姓什么? ”
“不是。这有点奇怪,我知道。一开始我自己也这么认为。我本来是很传统的人,但是她好像觉得这样很自然。
相处一天后,我们就相互接纳彼此了。我觉得好像已经认识她好多年一样。“看着队长一句话也没说,但满腹怀疑就像炉子散发的热气,他又加上一句以暗示心中的不快:”如果我知道她姓什么,干吗不告诉你? “
“我怎么会知道? ”队长不给面子地说道,一面用眼角偷偷观察青年苍白但沉着的脸。他似乎从刚才的激动和悲伤恢复得相当快。性子真浅,这些新人类。对任何事情都没有深刻的情感。只会歇斯底里。他们口中的爱只不过是谷仓边的苟且罢了,其余的一切对他们而言都属“矫情”。没有原则。经不起事。事情一开始棘手,就逃之天天。
小时候没被掴够巴掌。新观念都是孩子要什么就给什么。结果看看变成什么样子。前一分钟在海边哀号,下一分钟却冷静得跟什么似的。
接着队长注意到那双握在方向盘上过分细致的手。正在微微颤抖着。不管罗伯特。提司铎心情如何,总之他绝不冷静。
“就是这里吗? ”队长问道,车子在围了篱笆的花园旁慢下来。
“就是这里。”
这是一栋半木造的农舍,约有五开间大小;七英尺高的荆棘和忍冬树篱隔开街道,蔷薇四垂。对那些美国人、度假者和摄影师而言是一栋天赐美屋。几扇小窗静谧地开着,鲜蓝色的屋门也亲切地敞开,阴影中隐约可见墙上一支铜制长柄锅的光泽。
他们走上红砖道的时候,门口台阶上出现了一位瘦小的女人,扎眼地系着一条白色的围裙,稀疏的头发在脑后挽成髻,头顶上摇摇欲坠地戴着一个黑丝缎圆形鸟巢状的物件。
提司铎一看见她,脚步就放慢下来,因此她可以清楚地由队长穿制服的庞大身影看到将要面对的麻烦。
不过皮茨太太是警员的遗孀,因此紧绷的脸上看不出任何不安。以往只要穿制服的身影走上门前小路,就意味着她该去准备餐点了,因此这会儿她的心思也就是往这方面想。
“我已经做了些煎饼。待会儿会很热。最好把炉子熄掉。罗宾逊小姐进来的时候,请你告诉她好吗,先生? ”接着,她认出了穿制服的是警察:“别告诉我你无照驾驶,先生! ”
“她叫罗宾逊小姐吗? 她出了点意外。”队长说道。
“车祸吗? 天啊! 她开车老是乱来。严重吗? ”
“不是车祸。意外发生在水里。”
“噢,”她慢条斯理地说道:“那么严重! ”
“你说‘那么严重’是什么意思? ”
“在水里出意外只有一种结果。”
“是的。”队长同意道。
“哎,真是,”她说道,悲伤地沉思着。然后态度突然大变:“你到哪里去了? ”她破口大骂,瞪视着垂头丧气的提司铎,活像在西欧佛的市场里瞪着鱼贩砧板上的鱼。她对“绅士阶级”的表面顺从在灾难出现时消失得无影无踪。
她曾经私底下认为提司铎是“窝囊废”,现在他的样子正是如此。
队长感到很有趣,但并没有表现出来。“这位先生并不在场。”
“他一定在场。他紧跟在她后头走的。”
“你怎么知道? ”
“我看见了。我就住在前边不远的农舍里。”
“你知道罗宾逊小姐的其他住处吗? 我相信这里应该不是她长住的地方。”
“没错,当然不是。她只在这房子住一个月。屋主是欧文。休斯。”她停顿一下,很高明地让这个名字的重要性挥发出来。“但是他现在正在好莱坞拍电影。应该是关于西班牙伯爵的故事,他是这么说的。他说他已经拍过意大利伯爵和法国伯爵,他相信拍西班牙伯爵会是一次全新的体验。很好的一个人,这位休斯先生。尽管有这么多人奉承,他还是没被宠坏。说来你大概不相信,有个女孩来找过我,塞给我五英镑,要我把他睡过的床单给她。我给了她我自己的床单。她一点都不害臊。
还要给我二十五先拿,要他的枕头套。真不知道这个世界要变成什么样子,我真的不知道——“
“罗宾逊小姐还有什么其他的住处? ”
“除了这里,我不知道其他的。”
“她要过来之前没先写信通知你吗? ”
“写信! 没有! 她拍电报。我想她会写信,但是我发誓她从来没写过。她大概一天会由利得斯通邮局拍六封电报。大部分都是我家先生艾伯特拿去的,趁下课的时候。
有几封还用了三四张电报纸那么长。“
“那么,你知道她在这附近有熟人吗? ”
“没有。除了斯坦纳威先生。”
“一个都没有! ”
“一个都没有。有一次——那时候我正在告诉她冲马桶的小技巧,要用力按下去,然后轻巧地放开——有一次她说:”皮茨太太,‘她这么说:“你有没有过这种感觉,一看到人的脸就讨厌? ’我说我对某些人是有点反感。她说:”不是某些人,皮茨太太。所有的人。纯粹对人感到恶心。‘我说有这种感觉时,我就喝一匙蓖麻油。她笑着说这点子不坏。只要每个人都有一个这样的好点子,两天之内就会天下太平了。’墨索里尼就从来没有想到这点。‘她说。“
“她从伦敦来的吗? ”
“对。她在这里的三个礼拜只回去过一两次。上次是上个周末,她带了斯坦纳威先生回来。”她再次不屑地瞥了提司铎一眼,好像他是什么猪狗不如的东西。“他难道不知道她的住址吗? ”她问道。
“没人知道。”队长说:“我看能不能从她的文件里找到什么头绪。”
皮茨太太领路,一行人进了客厅,凉爽、昏暗、飘着香豌豆味。
“你们怎么处理她——我是说她的尸体? ”她问道。
“放在停尸问。”
这句话似乎首度将悲剧带进了屋内。
“噢,我的天啊。”她把围裙下摆缓缓地在光洁的餐桌上移动。“我还在做煎饼呢。”
这不是在哀悼浪费掉的煎饼,而是她向世事无常的致意。
“希望你需要吃早餐。”她对提司铎说,语气缓和了起来,似乎因为下意识中了解到人类充其量不过是命运的傀儡。
提司铎不想吃早餐。他摇摇头,转身走到窗边,队长则忙着在书桌上找东西。
“我不介意来一块煎饼。”队长说着,一边翻看桌上的文件。
“肯特郡找不到更好的了,至少我自己这么认为。也许斯坦纳威先生想喝杯茶。”
她进了厨房。
“所以你不知道她姓罗宾逊? ”队长抬头说道。
“皮茨太太老是称她‘小姐’。何况你看她像姓罗宾逊吗? ”
队长自己方才也不大相信她姓罗宾逊,因此搁下了这个话题。
提司铎立刻又说道:“如果不需要我的话,我想到花园走走。这里——这里太闷了。”
“好吧。别忘了我还需要车子回西欧佛去。”
“我告诉过你,那是一时冲动。何况现在我也不可能偷了车逃之天天。”
不笨嘛,队长心想。脾气也不小。无论如何,此人不是草包。
书桌上散置着几本杂志、报纸、半包硬盒香烟、几片拼图、磨指甲刀、指甲油、几块丝布,和一堆零碎杂物,事实上什么都有,就是没有记事纸。惟一的文件类就是当地商号的账单,而且大都是已付款的收据。就算这女人不爱整洁又没有条理,至少她有谨慎的性格。那些收据或许又皱又破,而且要找时不容易找到,但至少没给扔掉。
早晨的静谧,皮茨太太在厨房里生气勃勃的冲茶声,加上对热煎饼的期待,把队长抚慰得十分舒坦。他开始一边搜查书桌,一边纵情于他的一项习性。他吹起口哨。队长的口哨缓慢、圆柔而甜美,不过口哨依然是口哨。他颤声吹着《偶尔对我歌唱》,还不忘加上装饰音,这样的表演使他的潜意识得到满足。他太太有一次拿了一份《邮报》给他看,上面说吹口哨是心灵空虚的象征。此举并没有治好他。
骤然问,这一刻的乐声被打断了。毫无预警地,起居室半开的门上响起一阵嘲弄般的轻敲声——咚——滴哒——咚咚哒哒! 一个男子的声音说道:“原来你躲在这里! ”房门大开,门口站着一位矮小黝黑的陌生人。
“哎——唷——唷,”他说着,拉成好几个音节。他站在原地瞪着队长瞧,开心地咧着嘴笑。“我还以为你是克莉丝! 什么风把警察给吹来了? 遭小偷了吗? ”
“不,没有小偷。”队长试着整理一下思绪。
“别告诉我克莉丝又开了什么狂欢派对! 我以为她几年前就不干这种事了。这可不符合高品位那一套的。”
“不,事实上是——”
“她到底在哪里? ”他提高声音,中气十足地对着楼上大叫。“唷——呵! 克莉丝。快下来,你这家伙,还躲! ”转向队长:“已经躲了快三个礼拜。大概被片厂的灯照昏头了,我猜。他们迟早都会神经过敏。可是上一部那么成功,大伙当然把她当作摇钱树了。”他故作严肃地哼起一段《偶尔对我歌唱》。“所以我才会以为你是克莉丝,你吹的是她的歌。吹得还真不错。”
“她——的歌? ”随即,队长希望这会给他带来一道曙光。
“对,她的歌。还会是谁的? 你该不会以为是我的歌吧,是吗,老兄? 绝对不是。歌是我写的,那是当然。不过算不上什么。这还是她的歌。也许她还不够完美! 呃? 这不是一首好歌吗? ”
“我说不上来。”如果这人不聒噪的话,他可能会理得出一些头绪。
“你大概还没看过《铁栏杆》吧? ”
“没有,应该没有。”
“这就是广播和唱片最糟糕的地方:电影的活力都被抽光了。或许等你听到克莉丝在电影里唱那首歌,你已经厌烦到想作呕。这对电影并不公平。对于作曲者那种人倒还好,对电影却很残酷,残酷得要命。应该要有某种协定之类的。嘿,克莉丝! 我费尽心力找她,她却不在这里? ”
他变得一脸颓丧,像个失望的小孩。“如果是她走进来看到我,那就不及我走进来发现她一半有趣了。你想——”
“打扰一下,先生——呃——我还不知道你的大名。”
“我叫杰。哈默。出生证明上是杰森。我写过《如果不能在六月》。你也许也吹过这首歌——”
“哈默先生。请问住在这里——从前住在这里——的小姐,她是电影明星吗? ”
“她是电影明星吗? ”缓缓升起的讶异暂时止住哈默先生的话头。接着他认为自己一定搞错了什么。“等等,克莉丝是住在这里吧,对不对? ”
“这里住的小姐叫克莉丝没错。不过——嗯,也许你能帮助我们。发生了一件意外——很不幸——而且显然她说过,她的姓是罗宾逊。”
男子听了笑得很开心。“罗宾逊! 这笑话不错。我老嫌她没有想像力,编不出即兴台词。你相信她姓罗宾逊吗? ”
“呃,不,不大相信。”
“我刚才不是说了! 谁叫她把我看作剪辑室地板上的碎底片渣,让我也反过来掀掀她的底。她或许会把我塞进冷冻柜一整天,但还是值得。反正我不是什么绅士,所以告诉你也无妨。队长,那位女士的名字叫克莉丝汀。克雷。”
“克莉丝汀。克雷! ”队长说道。他下巴一松,掉了下来,完全无法控制。
“克莉丝汀。克雷! ”皮茨太太喃喃说道,她站在门口,浑然忘了手上那盘煎饼。
第三章
“克莉丝汀。克雷! 克莉丝汀。克雷! ”午报的宣传海报喊道。
“克莉丝汀。克雷! ”头条新闻叫嚷。
“克莉丝汀。克雷! ”收音机里议论纷纷。
“克莉丝汀。克雷! ”街坊邻居交头接耳。
全世界的人都停下来说这个名字。克莉丝汀。克雷淹死了! 文明社会中只有一个人说:“谁是克莉丝汀。克雷? ”
说这话的是布鲁姆斯勃里聚会上一个聪明的年轻人,而他只是为了耍聪明。
因为一个女人丢了性命,全世界开始发生许多事情。
加州一名男子打电话传呼格林威治村的一位女子。一名德州飞行员夜晚加班,载着克雷的电影拷贝去赶场。一家纽约公司取消了订单。一位意大利贵族破产:因为他曾指望把游艇卖给她。费城一名男子吃到数月来的第一顿大餐,原因是他透露了一则“想当年我认识她的时候”的故事。一个女人开始在陀桂夜总会登台,因为现在她的机会来了。英国某教区有个男人跪下来感谢上帝。
沉寂了好一阵子的报界,也在这一阵始料未及的旋风下迅速动了起来。《号角》从布莱顿的选美会上紧急召回巴特。巴索娄姆,他们的“写手”( 巴特感激莫名——他一回来就大谈屠夫吃肉) ,还有吉米。霍普金斯,专跑“犯罪和激情”的明星记者,正在布瑞佛采访一件无聊的下流社会火钳命案。( 《号角》已堕落至此。) 摄影记者丢下手边的赛车、专访、名流婚礼、板球赛、要乘坐热气球上火星的人,像蝗虫一般挤进肯特郡的农舍、南街的小旅馆、汉普郡设备齐全的庄园。克莉丝汀。克雷在乡下租了一处迷人的退隐之所,在亲朋好友全不知悉的情况下,躲进一个不知名又偏僻的农庄里,更为她的死亡添加了精彩的一章。
庄园照片( 花园成了前景,因为紫杉挡住了屋子) 下的标题是:“克莉丝汀。
克雷的房子“( 其实她只是租用一个夏季,但租的房子不够耸人听闻) ;在这些令人印象深刻的照片旁,是另一些隐藏在玫瑰丛中的房屋照片,标题写道:”她生前喜爱的地方。“
她的媒体公关为此潸然泪下,就像在报社截稿后才发生重大新闻一样。
任何对人性有了解的人,在略微观察克莉丝汀。克雷之死的影响时都会发现,虽然她的死引起了惋惜、恐慌、惊吓、悔恨,以及其他多种情绪反应,但似乎没有一个人感到悲恸。惟一称得上真情涌现的,就是罗伯特。提司铎伏在她尸体上歇斯底里的那一段。但谁敢说其中属于自怜的成份有多大? 对比克莉丝汀国际巨星的身份,这样的情节不过属于一个小龙套。至于她身边的熟人,恐慌是他们对此不幸消息的最主要反应。但也有例外。孔恩,原本预定执导她第三部也是最后一部在英国的片子,或许感到失望,但勒庸( 本名汤金斯) ,要在片中和她演对手戏的男演员,则大大地松了一口气;影片中有克雷,或许表面风光,但却会成为自己票房的沉重压力。特伦特公爵夫人已经安排好一场以克雷为号召的午宴,打算一举重登伦敦社交界女王的地位,现在只能咬牙切齿了。但莉蒂雅。济慈却快乐得不得了,因为她曾经预言克雷之死,虽然她是成功的社会观察家,但能猜得这么准也的确不凡。“亲爱的,你真了不起! ”她的朋友恭维道。“亲爱的,你真了不起! ”没完没了。
莉蒂雅被欣喜冲昏了头,所以从早到晚参加一个接一个的聚会,只为了在进场时再一次品尝那美妙的滋味,听别人说:“莉蒂雅来了! 亲爱的你真……”沉浸在众人的赞叹之中。没有,就每个人所看到的,没有一颗心因为克莉丝汀。克雷不在世上而破碎。人人都把丧服拿出来掸掉灰尘,希望能受邀参加丧礼。
第四章
不过首先要验尸。正是在验尸的时候,开始出现暴风雨前第一波微弱的骚动。
首先注意到平静的水面上出现颤动的,是吉米。霍普金斯。他得到吉米(Jammy) 这个绰号,是因为每当有一条好新闻,他就高兴地大叫:“好东西(Jam)!好东西! ”
而且他的哲理是“上滚筒印刷的都是好东西”。霍普金斯对好东西的嗅觉极为灵敏,正因如此,他才会在帮巴特分析那些为追逐新闻而挤到肯特郡这小市政厅的三教九流时,中途戛然叫停,而且瞪大了眼睛。因为他从两位狗仔队宽松的便帽之间,看见一张平静的男子脸孔,这张脸比房子里的任何东西都更有新闻性。
“看到什么了? ”巴特问道。
“我看到什么了! ”说着霍普金斯从长凳边上滑了开去,此时验尸官正好坐下来要求大家安静。“帮我留住位子。”他低声说道,随即溜出屋去。他又从后门走了进来,很熟练地挤到他的目的地,坐下来。男子转过头来看看这位不速之客。
“早安,探长。”霍普金斯说道。
探长一脸厌恶地看着他。
“如果不是为了混口饭吃,我也不会这么做。”霍普金斯说道,装出很虚伪的声音。
验尸官再次要求安静,但探长的表情已经缓和了下来。
不久,趁着帕特凯瑞进来提供证物时的小骚动,霍普金斯说道:“怎会劳您苏格兰场的大驾呢,探长? ”
“旁观而已。”
“我懂了。原来只是列席单位而已。近来罪案清淡是吧? ”看到探长并无反应:“噢,做做好事嘛,探长。到底是什么情况? 死因有什么玄机吗? 有疑点,呃?
如果你不想把你的话公开,我就是最可靠的保险箱。“
“你是最可靠的牛虻。”
“噢,你知道我得穿透多厚的皮肤才吸得到血吗? ”这话除了博得微笑之外,什么也没有。“听我说。只要透露一件事就行了,探长。今天的验尸会不会延期? ”
“就算会我也不惊讶。”
“谢谢你。有这句话就够了。”霍普金斯说着,半讥讽半认真,随即又离开了屋子。他把像笠贝一样挂在墙边窗户上的艾伯特——皮茨太太的儿子——叫下来,说服他两先令的报酬要比只看得见一角的无聊验尸好得多,然后派他带一封要叫《号角》忙翻天的电报去利得斯通。之后就回去找巴特。
“事有蹊跷,”他低声回答巴特用眉毛表示的疑问。
“苏格兰场的人来了,那就是格兰特,戴红帽子后面的那个。今天的验尸会延期。找到凶手了! ”
“别在这里说! ”巴特说道,担心人太多。
“对。”吉米同意。“穿法兰绒灯笼裤的是谁? ”
“男朋友。”
“我以为男朋友是杰。哈默。”
“本来是。这是新的。”
“情杀? ”
“我愿意跟你赌一赌。”
“移情别恋,我想? ”
“对。他们是这么说。看来她耍过他们。谋杀的理由应该很充分,我是这么想。”
都是些最基本的证据——尸体的发现和确认等等,验尸官一拿到这些资料,程序立刻结束,择期再验。
霍普金斯判定,显然克雷之死绝非意外,而目前苏格兰场还不会有任何逮捕行动,因此要打探消息,无疑要去找穿法兰绒灯笼裤的青年。他名叫提司铎。巴特说昨天全英国的报社记者都想采访他( 那时霍普金斯正从火钳凶案那里赶回来) ,但是他出乎意料地难搞。骂记者是食尸鬼、秃鹰、鼠辈,和其他不及备载的字眼,对媒体的势力好像浑然不知。没有人敢对媒体如此无礼,否则不能全身而退,就是这么回事。
但是霍普金斯对于自己诱人上钩的能力有很大的信心。
“你就是提司铎,对吧? ”他随口问道,在走向门口的人群中,他“刚好”走在这青年身边。
青年的脸拉了下来,立时充满敌意。
“不错,我是。”戒心十足的声音。
“不会是老汤姆。提司铎的侄子吧? ”
脸上的敌意一扫而空。
“是的。你认识汤姆舅舅? ”
“交情不深。”霍普金斯承认,没想到还真的有一位汤姆。提司铎。
“你好像知道我已经不用斯坦纳威了吧? ”
“嗯。昕说了。”霍普金斯答道,不知道斯坦纳威是一匹马还是什么? “你现在在哪高就? ”
等他们走到门口,霍普金斯已经和他混熟了。“要我载你一程吗? 一起吃顿饭吧? ”
太漂亮了! 用不了半小时,头条新闻就搞定了。他们还说这毛头小子难搞? 完全不用怀疑:他,詹姆斯。布鲁克。霍普金斯,是最杰出的新闻人。
“抱歉,霍普金斯先生,”格兰特愉快的声音出现在他的身后,“我很不愿扫你的兴,不过提司铎先生和我有约了。”然后,眼见提司铎面露惊讶之色,而霍普金斯也马上就会知道这是怎么一回事,于是他加上一句:“我们很希望他能帮个忙。”
“我不明白,”提司铎终于露底了。霍普金斯了解到提司铎完全不知道格兰特是何许人,赶忙幸灾乐祸地冲口而出。
“这位是苏格兰场的格兰特探长,”他说道,“凡是他经手的案子,没有破不了的。”
“希望我的讣文能由你来写。”格兰特说道。
“希望我有此荣幸。”记者热切地说道。
随后他们注意到提司铎。他的脸像一张羊皮纸,又干又老,而且毫无表情。只能凭太阳穴上激烈的跳动判断他是个活人。记者和探长站在当地,彼此讶异着霍普金斯的宣布竟会产生此种料想不到的效果。接着,他们看见青年的膝盖开始软瘫,格兰特急忙搀住他的胳膊。
“快! 过来坐下。我的车就在这里。”
他搀着显然已经失去意识的提司铎,穿过无所事事、七嘴八舌的人群,推他坐进一部黑色旅行车的后座。
“西欧佛,”他对司机说道,然后上车坐在提司铎旁边。
当他们以蜗牛的速度驶向公路时,格兰特看见霍普金斯还站在原地。那个吉米。霍普金斯只要站住不动三分钟以上,就表示他正在绞尽脑汁思索。从现在起——探长叹了口气——牛虻要变成猎犬了。
而现在探长的脑子也闲不下来。前一天晚上,忧心忡忡的郡警察局长连夜通知他,他们也不想蠢兮兮的小题大做,但实在有一个很小却奠名其妙的问题,他们找不到满意的解释。警察局上上下下全都想过了那个问题,上至局长,下至曾到海滩上侦查过的警官,大家互相攻击对方的论点,结果到最后只有一项共识:大家都想把责任推到其他某个人的身上。当然,持续不懈地侦办自己手上的罪案,获得应有破案的功劳固然不错,但前提是得真的有罪案。若只单凭那具尸体就认定罪案成立,一旦失败的话,倒不是怕丢脸,最怕的是别人的指点嘲讽,这是他们打心眼里就不愿意沾上的事。因此格兰特取消了他在剧院的订位,南下到西欧佛来。他会见了当地不怎么精良的警方团队,耐心听取他们纷纭的意见和法医的看法,到了凌晨就寝时,他热切期待能赶紧访问到罗伯特。提司铎。现在提司铎就在他身边,只因在无预警的情况下见到苏格兰场的人,到现在还吓得说不出话来,呈半昏迷状态。不错,确实有犯罪,不用怀疑。车上有司机科克在,不是问话的时候,在他们回到西欧佛前,提司铎也应该清醒了。格兰特从车上的储物箱里取出一只小酒瓶,递给提司铎。
提司铎颤抖地接了过去,老实不客气喝了一大口。不久之后他就开始为自己的虚弱表示歉意。
“我不知道怎么搞的。整件事对我而言是可怕的打击。我一直没有睡觉,一大堆事情不断出现在脑子里。或者应该说,脑子里不断在想事情,我阻止不了。然后,验尸的时候好像——我要说,有什么地方不对吗? 我的意思是,这不是单纯的溺水事件吗? 为什么验到最后却要延期? ”
“有一两件事情让警方有点困扰。”
“什么事情,好比说? ”
“我想一切等到了西欧佛再讨论吧。”
“我说的一切都将成为对自己不利的证据吗? ”他笑得很诡异,但并无恶意。
“你把我嘴里的话说出来了。”探长淡淡地说道,两人陷入沉默。
直到他们抵达郡警察局长办公室时,提司铎尽管有点累,看起来却还算正常。
事实上,他正常到当格兰特介绍说“这位是提司铎先生”时,和蔼可亲的局长几乎就要和他握手,但他连忙及时收手,正色一下。
“你好。嗯,咳! ”他清一清喉咙,让自己恢复正常。不能那样做,我知道。
老天,绝对不能。这是凶杀嫌疑犯。看起来不像,一点都不像。不过这年头什么都很难说。那些最迷人的家伙是——一些直到最近他才知道的事其实早就存在。很可惜。不过当然不能握手。绝对不可以。“嗯! 天气真好! 当然,不适合赛马。会跑得很累。不过很适合度假。不能为了自己的嗜好而太自私。你喜欢赛马吗? 要去古德温马场? 噢,噢,也许——不,我想你和我们这位朋友——”不知为什么,他就是不愿意称呼格兰特的探长头衔。美男子一个。教养也好,还有其他种种——“想要安静地谈一谈。我要去吃午饭。在‘帆船’。”末尾这一句是为了格兰特万一要找他的话比较方便。“不是那边的食物特别好,而是那个地方有格调。不像‘海洋’那样。要拿牛排和马铃薯不必先穿越露天休息室。”说完局长就出去了。
“好一个弗雷迪。洛伊的角色。”提司铎说道。
格兰特正在拉椅子,抬起头来很欣赏地看了他一眼。
“你是个戏迷。”
“我原来几乎什么都迷。”
格兰特注意到他用的奇特字眼。“为什么是‘原来’? ”
他问道。
“因为我破产了。你得要有钱才能迷。”
“不用我再提醒你那句‘你所说的一切都将……’,是吧? ”
“不用,谢了。反正无所谓,我只能对你实话实说。如果你要往错误的方向去推论,那是你的错,不能怪我。”
“所以现在受审的是我了。很好的观点,我很欣赏。你可以试试看。我想知道,你怎么能和一个不知道她名字的女人住在同一个屋檐下? 你对郡警察局是这么说的,是吧? ”
“是的。我知道听来很不可思议。也很荒唐。不过很简单。你知道,有天晚上很晚的时候,我站在逸乐酒吧对面的人行道上,不知道该做什么。我口袋里有五便士,可以说是多出来的五便士,因为我原本预计要弄到一文不名的。我正彷徨着该去哪里把这最后的五便士花掉( 五便士能做的事可不多) ,还是要去行骗,就当作这几个鬼便士不存在。所以——”
“打个岔。请你对一个笨蛋解释一下,为何这五便士如此重要。”
“那些是一笔财富的终点,你了解吧。三万英镑。舅舅留给我的遗产。我母亲的哥哥。我本姓是斯坦纳威,不过汤姆舅舅说我要继承他的钱,就得继承他的姓。
我不介意。反正提司铎家比斯坦纳威家好多了。论精力,论稳重,一切的一切。如果我像个提司铎家的人,现在就不会破产了,可惜我几乎是不折不扣的斯坦纳威。
我是彻头彻尾的傻瓜,最坏的榜样。继承这笔钱时我在建筑师事务所工作,像普通人一样住公寓,讨生活;然后我开始想,这笔钱我一辈子也花不完。我辞了工作,到每个我想去但从来没指望能去的地方。纽约、好莱坞、布达佩斯、罗马、卡布里岛,和其他天知道是什么的地方。我再回到伦敦时身上剩下两千镑,本来是打算存进银行,去找份工作。如果在两年前,要这么做是容易多了——我说的是把钱存进银行。
因为没有人会帮着花这笔钱。可是那两年我在世界各地结交了一大堆朋友,他们随时都会有十几个人在伦敦。因此某天早上起床,我发现只剩最后的一百镑了。
我吓了一跳,像被泼了一桶冷水。两年来我头一遭坐下来开始思考。我有两个选择:寄人篱下——在全世界任何一个首都你都能过半年非常优渥的生活,只要你懂得食客之道的话:这一点我很清楚,我就养过一打这种人——另外一个选择就是落跑。
落跑还更容易些。我很容易就能消失无踪。大家会问:“这几天怎么没看见提司铎? ‘他们会认为我在世界的某一个他们这种人会去的角落,不知道哪天又会碰到我。
别人认为我应该是有钱得要命,你知道,趁早滚蛋让他们想念我,总比留下来等他们发现真相之后嘲笑我还要容易。我付清了各项账单,剩下五十七镑。我想只能赌一局了,看看能不能赢到足够的钱,再开启一番新局面。我拿出三十镑——每次十五镑,这是我身上属于提司铎的谨慎——在日蚀押了红山梨。它只跑了第五。剩下二十几镑除了沿街叫卖之外什么都干不成。看来我别无选择,只能四处流浪了。我觉得流浪这个点子还不坏——这是个转变——但去流浪总不能把二十七镑存在银行,所以前一天晚上我决定把它一次花个精光。我决心一定要花到口袋里一毛不剩。然后我会当掉晚礼服,换套合适的衣服上路。当时没有考虑到,在西欧佛周末午夜根本找不到当铺。但是穿着晚礼服上路一定会引人侧目。所以我只好站在那里,就像我说过的,对着五便士懊恼不已,不知道该拿这身衣服怎么办,而且连睡觉的地方都没有着落。我站在阿德维屈的红绿灯旁边,就在转上兰开斯特大道的路口,红灯亮起后,一辆车子靠路边停了下来。
克莉丝就在车上,她一个人开着车——“
“克莉丝? ”
“那时我还不知道她的名字。她看了我一会儿。街上非常安静,只有我们两个人。我们的距离那么接近,所以一切都很自然,她露出微笑对我说:”上哪儿? 先生,我送你。‘我说:“好。到天尽头。’她说:”有点不顺路。查莎姆、菲佛斯汉、坎特伯雷、或是东岸,可以吗? ‘嗯,这也是个办法。我不能继续站在那里,我也编不出什么无懈可击的故事可以到朋友家去借张床睡。何况,那伙人感觉上已经离我好远,所以我没想太多就上了车。我觉得她很迷人。我没把我刚才说的这些全告诉她,但是她很快就明白我已经一文不名了。我想解释,可是她说:“无所谓,我不想知道。我们就这样接受表面的彼此吧。你叫罗宾,我叫克莉丝。’我只告诉她我叫罗伯特。斯坦纳威,不知怎么,她就用我在家里的小名称呼我。以前那伙人叫我鲍比。再次听到别人叫我罗宾,感觉很舒服。”
“你为什么告诉她你姓斯坦纳威? ”
“我也不知道,大概是想逃离和财富有关的身份吧。
反正我也没能给这个姓什么光彩,而且我心里总认为自己还是姓斯坦纳威。“
“好吧,继续。”
“该说的差不多都说了。她邀请我去住。告诉我她一个人,但是——嗯,但是我只能当个客人。我说她这样不是有点引狼人室吗。她说:”对,不过我一辈子都在碰运气,到目前为止运气一直不错。‘听起来像是糟糕的安排,但结果完全相反。
她说的对,两个人纯粹互相接受,一切就会很容易。有一种感觉( 很奇怪,但事实如此) 好像我们已经认识了好几年。如果我们从一无所知开始,得花上好几个礼拜才能达到相同的地步。我们都很喜欢对方。这并不是感情用事,虽然她的确长得太美了;我的意思是,她很棒。隔天早上我没有衣服可穿,只好一整天穿着别人留下来的浴袍和长睡衣。星期一皮茨太太到我房里来说:“这是你的衣箱,先生。‘然后把一只我从来没见过的皮箱放在地板上。里面是一整套全新的外出服——斜纹软呢外套、法兰绒衣裤、袜子、衬衫,什么都有,都是从坎特伯雷买来的。皮箱是旧的,但上面的名牌写着我的名字。她连我的名字都还记得。我无法对你形容我对这些事情的感觉。你知道吗,多少年来第一次有人送东西给我。从前和那伙人在一起,他们只会予取予求。’鲍比付钱‘,’开鲍比的车‘。他们从来不曾替我着想。我敢说他们从来不曾仔细看看我是什么人。反正,这些衣服简直叫我痛哭流涕。我愿意为她赴汤蹈火。她看到我穿着那身衣服的时候笑了——当然不是订做的,不过很合身——然后说:”不是名店街来的,但是还看得过去。别说我不懂男人的尺寸。
‘于是我们一起放开心情享受美好时光,只是悠闲地打发时间,阅读、闲聊、游泳,皮茨太太不在的时候就一起下厨。我暂时不去思考将来该如何。她说再过十天左右,她必须离开农庄。住了一天之后,我曾经很礼貌地表示要告辞,可是她不答应。之后我就不再提了。这就是我会住在那里的经过,以及我不知道她名字的原因。“他颓然坐下,倒吸了一口气,发出尖锐的叹息声。”现在我知道心理医生是怎么赚钱的了。很久没有像现在对你自白之后这么舒坦的感觉。“格兰特不自觉露出笑容。
这青年散发出某种动人的孩子气。
接着他在心里猛摇头,像刚从水里爬出来的狗一样。
魅力,这是人类最阴险的武器。现在有人正在利用这项武器,就在他面前。他冷静地打量这张善良而脆弱的脸。有一个凶手正是他这种长相:蓝眼、敦厚、无辜;可是那人把未婚妻分尸,埋在墓室里。提司铎的眼睛呈现出那种特别温煦的淡蓝色,格兰特见多了这种男人,对他们而言,女性是必要的存在。母亲的乖宝宝就有那种眼睛;所以有些时候,女性化的男人也有。
反正,不久他就会知道提司铎所言是否属实。至于现在——“你要我相信在你们共处的四天当中,你一点都没有对克雷小姐的身份起疑? ”他等到提司铎不会察觉时才提出这个关键问题。
“我怀疑过她是女演员。一部分是因为她说过的话,但大部分是因为她家里到处都是戏剧和电影杂志。我问过她一次,可是她说:”没有名字,就没有包袱。这是一句很好的格言,罗宾。不要忘了。…
“我明白了。克雷小姐送给你的外出服之中是否包括一件大衣? ”
“没有。有一件雨衣。大衣我自己有。”
“你把大衣穿在晚礼服外面吗? ”
“是的。我们出去晚餐的时候正下着毛毛雨——我说的是我和那伙人。”
“那件大衣还在吗? ”
“不。有天我们去迪姆乔的时候,放在车子里被偷了。”他的眼神突现警戒之色,“为什么问这些? 这和那件大衣有什么关系? ”
“深色的还是浅色的? ”
“当然是深色的。黑灰色之类。怎么了? ”
“你报失了吗? ”
“没有,我们都不想引人注意。这到底和——”
“直接告诉我星期四早上发生的事情,好吗? ”他对面这张脸上的纯真,正一寸一寸地消失,重新笼罩着机警和敌意。“我知道你并没有和克雷小姐一起去游泳。
对吗? “
“对。但是她几乎刚出门,我就醒来了——”
“既然你睡着,怎知她什么时候出门? ”
“因为当时才清晨六点,她不可能走了很久。而且事后皮茨太太说我是跟着她后脚走的。”
“原来如此。还有,从你起床,到发现克雷小姐的尸体的这一个半小时——粗略的估计,你先往峡谷走去,偷了车,开往坎特伯雷,后悔你的所作所为,再回来,然后发现克雷小姐已经溺水而死。这些就是你全部的行动吗? ”
“是的,我想就是这些了。”
“如果你真那么感激克雷小姐,这种行为未免太反常了。”
“反常还不足以形容。我根本不相信我居然那么做。”
“你非常确定那天早上你没有下水? ”
“我当然确定。为什么? ”
“你最后一次游泳是什么时候? 我是说星期四早上之前? ”
“星期三中午。”
“而你的泳衣到星期四早上还湿淋淋的。”
“你怎么知道的? 是,没错。不过上面不是海水。我把它摊开晾在窗外的屋顶上,星期四早上我穿衣服的时候,发现树上的鸟——有一棵苹果树垂在山墙外——在那件泳衣上面拉了屎。所以我用刚洗过澡的水把它洗了。”
“可是,显然,你没有再将它挂出去晾? ”
“发生过前次那种事情之后? 不,我把它晾在毛巾架上。饶了我吧,探长,告诉我这和克莉丝的死到底有什么关系? 你难道不明白毫无来由的质问是一种折磨吗? 我已经到达忍受的极限了。今天早上这些问话就是最后一根稻草。每个人都在谈如何发现她的。每个人说的都是‘那具尸体’,在我心中那一直都是克莉丝啊。现在又来了这些莫名其妙的怀疑。就算她的溺水有什么不明不白之处,怎么会跟我的大衣扯上关系? ”
“因为我们在她头发里发现这个东西。”
格兰特在桌上打开一个硬纸盒,拿出一颗男用大衣上常见的黑色纽扣。它是从本来该在的地方直接被扯下来的,断裂的线头还保有一个凌乱的“颈子”。在这颈子上,靠近纽扣的地方,缠着一根细细的金发。
提司铎站了起来,两手撑在桌缘,直瞪着这件东西看。
“你认为有人溺死她? 我是说——诸如此类的行为。
可是绝不是我。像那样的纽扣到处都有。凭什么你认为是我的? “
“我没有认为什么,提司铎先生。我只是在排除各种可能性而已。我想做的就是了解在你个人的衣服中,有没有哪件衣服上有像这样的纽扣。你说你本来有一件,可是被偷了。”
提司铎瞪着探长,嘴巴一张一合地说不出话来。
在一阵马虎的敲门声后,房门飘然开启,门外站着一个又矮又瘦的十六岁女孩,穿着邋遢的软呢服,黑色的头发上没戴帽子,而且非常凌乱。
“噢,对不起,”她说道,“我以为我爸爸在这里。抱歉。”
提司铎“砰”地一声,摔倒在地板上。
格兰特本来坐在大书桌对面,立刻一弹而起,但是这位瘦小的女孩,也不见她匆忙或惊慌,却比格兰特早到一步。
“天啊! ”她说道,双手由肩膀下面扶起这俯卧的身体,将它翻转过来。
格兰特从单人沙发上取来一只靠垫。
“我不会这么做,”她说,“除非中风,否则一律让头保持后仰。不过要中风他似乎还太年轻了,不是吗? ”
她开始动手松开提司铎的衣领、领带和前襟,手法像厨师切除圆饼边上多余的面皮一样专业而超然。格兰特注意到在她晒黑的手腕上有许多新旧不等的小伤疤和抓痕,露在过短的袖子外面。
“我想,你可以在橱柜里找到白兰地。爸爸是不能喝酒的,可是他克制不住。”
格兰特去取了白兰地回来,看见她正在拍打提司铎不省人事的脸,力道很轻却不间断。
“你好像对这种事情很在行。”格兰特说。
“噢,我在学校带女童子军。”她的声音既清晰又友善。“一个非——常可笑的组织。不过可以让一成不变的生活有点变化。重点就在这里,不会一成不变。”
“这些是在女童子军学的吗? ”他问道,一边点头赞许她的工作。
“噢,不是。她们只会烧纸、闻嗅盐等等。我是在布拉佛。彼特的更衣室里学的。”
“哪里? ”
“你知道吧。那个中量级拳手。我以前对他很有信心,但是我觉得他最近速度变慢了。你不觉得吗? 至少,我希望是速度的问题。他慢慢开始醒了。”最后这句话说的是提司铎。
“现在可以给他喝白兰地了。”
格兰特喂他白兰地的时候,她说道:“你刚才是在拷打他还是怎么着? 你是警察吧? ”
“我亲爱的小小姐——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 ”
“爱瑞卡。我是爱瑞卡。伯戈因。”
“我亲爱的伯戈因小姐,身为警察局长的女儿,你应该有所了解,在英国惟一会受到拷打的就是警察。”
“那么,他为什么会昏倒? 他有罪吗? ”
“我不知道。”格兰特脱口而出。
“我不认为,”她端详着现在正在喷唾沫的提司铎。
“他不像会犯重罪的人。”这句话说得同样严肃超然,和她刚才的一切作为一样。
“别让外表影响你的判断,伯戈因小姐。”
“我没有。不是你说的那样。反正,他不是我喜欢的那一种类型。不过只要了解得够多,凭外表下判断是很合理的。就算是眯着眼睛,你也不会买一颗软塌塌的栗子吧,你会吗? ”
格兰特心想,这真是一段最不可思议的谈话。
这时她已站了起来,两只手深深地插进破旧的夹克口袋里,在衣服上鼓起两个圆球。她身上的软呢服两只袖口都磨破了,布满被荆棘划破留下的线头。裙子则太短,一只长袜扭曲着蜷伏在腿上。只有她的鞋子——和她的两只手一样伤痕累累,但是十分厚实合脚,而且是高级货——透露出一个事实,她绝非育婴院出来的孤儿。
格兰特的眼睛回到她的脸上。那不是普通小女孩的脸。蜡黄的三角形小脸蛋上有一种平静的果断,这也不是任何育婴院能调教出来的。
“拿着! ”她神情愉快地说道,此时格兰特正在帮提司铎站起来,并扶他到一张椅子上去。“你没事的。再喝点我爸爸的白兰地。这比让它流进我爸爸的血管里要好多了。
我要走了。我爸爸在哪里,你知道吗? “她问格兰特道。
“他到‘帆船’去吃午餐。”
“谢谢。”她转向依然一脸茫然的提司铎说道:“你的衬衫领子紧得过头了。”
格兰特走过去帮她开门时,她问道:“你还没有告诉我你的大名? ”
“榷兰特。任你差遣。”说着对她微微鞠了一躬。
“我现在还不需要什么,不过将来可能会。”她打量着他。格兰特惊讶地发现,自己居然热切地希望着不要被她归类为“软栗子”。“你比较像我喜欢的类型,我喜欢颧骨宽一点的。再见了,格兰特先生。”
“那是什么人? ”提司铎问道,带着大梦初醒的声调。
“伯戈因局长的女儿。”
“关于我的衬衫,她说得没错。”
“是她送给你的那几件衣服之一吗? ”
“对。我被捕了吗? ”
“噢,没有。没这回事。”
“坐牢倒也不失为一个好主意。”
“哦? 怎么说? ”
“至少眼前可以先安顿一下。我今天早上离开农庄,现在已经无处可去了。”
“你是说,你会郑重考虑去流浪。”
“只要找到合适的衣服穿的话。”
“我宁可你留在一个案情有需要时就能找到你的地方。”
“我懂。但是要怎么做? ”
“你以前那个建筑师事务所怎么样? 何不找个工作? ”
“我绝对不再进什么事务所。只要不干建筑就行。他们把我塞在那里,只因为我会制图。”
“如果我没听错的话,你是打算当个废人,一辈子不再挣饭吃? ”
“啊! 说得这么难听。不是,当然不是。我是要找工作。
只是我能做什么? “
“在上流社会混了两年,你总该学到些什么。至少你会开车吧。”
门上响起了试探性的敲门声,接着队长把头伸进来。
“非常抱歉打扰你,探长,不过我需要在局长的档案里找些东西。事态紧急。”
请求照准,他走了进来。
“海边在这个季节十分热闹,长官,”他说道,一边快速翻阅着档案。“绝对是欧陆来的。‘海洋’的厨师——那家餐厅就在城外,所以是我们的案子——那个厨师捅了一名侍者,好像因为他有头皮屑。我是说,那个侍者有头皮屑。厨师正被送往监狱,侍者正被送往医院。好像说是伤到肺部了。谢谢你,长官。抱歉打扰你。”
格兰特看着提司铎,他正忧郁而茫然地打着领带。提司铎注意到他的眼神,显然迷惑了一下子,随即领会,自动开了口。
“我说,队长,他们有没有人补那个侍者的缺,你知道吗? ”
“还没有。托塞利先生——他是经理——正在为此伤脑筋。”
“你问完了吗? ”他问格兰特道。
“今天问完了。”格兰特说:“祝你好运。”
第五章
“不,没有逮捕人。”格兰特傍晚在电话里对巴尔克总督察说:“但是我认为这无疑是一桩谋杀案。法医也如此断定。她头发上的扣子也许是意外——不过你要是亲眼看到,一定会认为那不是意外——但她的指甲抓过什么东西而裂开了。指甲里的东西已经送去化验,但是在海水里泡过一个小时,已经没剩下多少东西……当然各项线索都指向同一个方向,不过相互间有些矛盾。这会是个棘手的案子,我想。
我把威廉斯留在这里做例行问话,晚上我会回到城里。我想见见她的律师——厄斯金。他刚好在验尸的时候出现,不过后来我有提司铎要问,没空找他。
可否请你帮我确定一下,今晚我什么时候可以和他谈谈。
葬礼敲定在礼拜一,高德斯墓园。对,火葬。我想我会去参加。我想见见她的至亲好友。对,我可能会顺便去喝一杯,就看看时间有多晚。谢了。“
格兰特挂上电话,就去找威廉斯喝下午茶,这个时间用晚餐还太早,而威廉斯酷爱咸肉煎蛋加上一大片烤面包。
“明天是礼拜日,调查扣子的事可能得缓一缓。”他们就座之后格兰特说道。
“皮茨太太怎么说? ”
“她不敢说他当时究竟有没有穿大衣。她只看见他的头露在树篱上走过去。不过他有没有穿在身上无关紧要,因为她说那件大衣经常出现在车子的后座上,和克雷小姐的大衣放在一起。她不记得最后一次看见提司铎的深色大衣是什么时候,看来他常常穿那件大衣,从早到晚。
她说他是个‘冷漠的人物’。可能因为他是从国外回来的,让她没有这种感觉。
她对他没什么好感。“
“你是说她认为他有嫌疑? ”
“不,纯粹是不予置评。你知道吗,长官,你有没有想过这件事是一个聪明人干的? ”
“怎么说? ”
“虽然掉了一颗扣子,但没有人能够因此怀疑什么。
她会被发现是一大早去游泳然后溺死的——毫无破绽。
没有脚印,没有武器,没有打斗迹象。非常干净利落。“
“不错。是很干净利落。”
“你好像不这么想。”
“因为那件大衣。如果你要走到海里去淹死一个女人,你会穿着大衣去吗? ”
“我不知道。要看我的意图有多强烈。”
“你会怎么做? ”
“和她一起游泳,然后把她的头按到水里去。”
“这样你身上会留下抓痕,十有八九会。”
“不会。我会在浅海把她双脚提上来,等到她自己溺死就行了。”
“威廉斯! 真是高招,而且真残忍。”
“那么,你会怎么做呢,长官? ”
“我想我不会在水里做。我可能不会游泳,或者我可能不想一大早去泡水,也可能我希望下手之后尽快离开现场。我想我会在水深的地方找一块岩石站在上面,等她过来跟我说话的时候,一把抓住她的头压进水里。这样我全身上下能抓得到的地方只有我的手,而我会戴着皮手套。只要几秒钟她就不省人事了。”
“很好的做法,长官。不过在峡谷附近一英里之内这个办法派不上用场。”
“为什么? ”
“那里一块岩石也没有。”
“你说得对。不过有变通的办法,那里有防波堤。”
“对,对,的确有! 所以你认为是这样下手的吗,长官? ”
“谁知道? 这只是猜测。不过我还是想不通那件大衣。”
“我看不出来有什么必要操心这一点,长官。那天早上有雾,早上六点也还有点冷。谁都有可能穿着大衣。”
“是——的。”格兰特说道,暂时把这个问题丢在脑后。但还县无法释怀。像这种无法解释的事情。偶尔会困扰着他相当逻辑化的思维( 而且不只一次,当他原本的逻辑失败的时候,却为他的努力带来成功) .
他指示威廉斯下一步的调查方向,而他自己则要回城里。“我刚才跟提司铎谈过,”他作结论道:“他已经在‘海洋’找到侍者的工作。我不认为他会逃走,不过你最好派个人去盯着他。辛格就行。这是提司铎星期四早上开车的路线,根据他自己的说法。”他递过一份文件给警官。
“去查查看。虽然当时天很早,不过还是可能有人记得他。
他到底有没有穿大衣? 这是重点。我想,我个人认为,他说他偷了车这一点没有问题。不过不是他给出的理由。“
“当我读到他的供词的时候,认为他的理由很可笑。
我当时在想:“他实在应该编个高明一点的理由! ‘你的看法如何,长官? ”
“我想他淹死她之后,产生的第一个念头是逃跑。开着车他可以逃到英国的任何一个地方,甚至逃到国外去,那时她的尸体可能都还没被发现哩! 所以他把车开走了。
后来不知什么事让他发觉自己像个大傻瓜,也许是扣子掉了。总之他明白最好回去待在原处装无辜。他把能陷他人罪的大衣处理掉——就算他没掉扣子,袖子直到手肘的部分一定也浸了海水——然后把车子开回来,结果发现尸体已经被找到了,被海浪打上来的,于是在海滩上演出了那一幕好戏。要演那出戏其实并不困难,只要想到自己差点做出蠢事就足以叫他热泪盈眶了。“
“所以你认为是他干的? ”
“我不知道。动机似乎有点不足。他身无分文,而她是个阔绰的女人。他有充分的理由不要她死,显然他对她非常有兴趣。他说他并未爱上她,但这只是他的一面之词。
我认为当他表示他们之间没什么的时候,他说的是实话。
他可能为爱情落空所苦,但即使是这样,他更可能的做法是暴打她一顿。但这却是古怪的冷血谋杀,威廉斯。“
“确是如此,长官。这案子令我反胃。”威廉斯叉起一大块上等的威尔特干酪,心满意足地放到舌头上。
格兰特对他微笑:这笑容令他的手下愿意为他赴汤蹈火。他和威廉斯经常合作共事,一直十分和睦且互相欣赏。也许是因为威廉斯,上帝保佑他,不大觊觎别人的地位。他比较像一位美丽而贞节的妻子身边那个心满意足的丈夫,而非雄心勃勃的侦探警官。
“真不该在验尸之后错过了她的律师。我有很多事情要问他,天知道他会去哪里度周末。我已经向警场要求调阅她的相关档案,不过她的律师应该更帮得上忙。
一定要查出她的死谁受益最多。这对提司铎来说是个不幸,但应该对很多人来说是好消息。既然她是美国人,我想她的遗嘱应该在美国的什么地方。等我起床的时候警场就会知道了。“
“克莉丝汀。克雷不是美国人,长官! ”威廉斯用“你居然不知道”的语气说道。
“不是? 那她是哪里人? ”
“英国诺丁汉出生的。”
“可是大家都说她是美国人。”
“没办法。她在诺丁汉出生,在那里念书。大家还说她在花边工厂做过女工,不过没有人知道真相究竟如何。”
“我忘了你是个影迷,威廉斯。再多告诉我一点。”
“噢,当然了,我知道的都是从《银幕天地》或《电影画报》之类的杂志上看来的。里面写的东西很多是胡说八道,但只要故事够精彩,他们也从不放弃追求真相,只要故事精彩的话。她不喜欢接受访问。而且每次告诉记者的故事都不一样。
当有人指出她某次的说法和前次说的有出入时,她说:“上次的太无聊了! 我这次想到的有趣多了。‘每个人都被她搞得一头雾水。他们说这叫善变,那是当然的。”
“你不认为吗? ”格兰特问道,他永远对闪躲的态度很敏感。
“噢,我不知道。我总觉得这比较像是——嗯,像是一种保护,如果你知道我的意思的话。要逮到你的把柄,只能在别人摸清你——知道你关心的是什么之后。
如果你让他们猜来猜去,痛苦的就是他们,不是你。“
“一个能从诺丁汉的花边工厂一路爬上银色世界顶峰的女孩,应该不会容易受伤。”
“其实正因为她只是出身于一家花边工厂的无名小卒。每隔半年,她就会置身在一个完全不同的社交圈,因为她崛起得实在太快了。这需要很多力气——就像潜水者要从深海往上升一样。你必须不断应付压力的变化。
不,我认为她需要一个藏身的壳,而她的壳就是让大家猜来猜去。“
“所以你是克雷迷哕,威廉斯。”
“我当然是,”威廉斯说道。粉红色的脸颊变为更深的粉红。他激忿地把一团橘子酱抹在厚片吐司上。“我一定要在结案时,亲手给干下这等事的杂碎戴上手铐。
这样想就舒坦多了。“
“有什么看法吗? ”
“这个。长官,如果你不介意我这么说的话,我认为你忽略了一个动机很明显的人。”
“谁? ”
“杰森。哈默。他一早八点半在现场附近到处窥探什么? ”
“他是从桑威治过来的。在那边的酒吧过了一晚。”
“那是他自己说的。郡里的人查证过他的话吗? ”
格兰特翻翻他的本子。
“大概还没有。这段供词是在找到纽扣之前他自愿提供的,所以警方并未起疑。
从那时候起,大家都把注意力放在提司铎身上。“
“哈默的动机很多。克雷把他甩了,他穷追不舍到农庄,却发现她单独跟另外一个男的在一起。”
“对,很合理的怀疑。你可以把哈默列入你的待办事项里面。查查他有哪些衣服。我们已经发出特别命令,寻找被丢弃的大衣。希望能带回来一点消息。大衣这个线索比纽扣好找得多。对了,提司铎说他把衣服( 除了晚礼服之外) 全都卖给了一个叫做塔格的男人,但是不知道他在哪里做生意。他是不是以前在克拉文街的那个家伙? ”
“是的,长官。”
“他现在在哪里? ”
“威斯特本恩街,最尽头。”
“谢谢。我不怀疑提司铎的说法。不过也有可能另一件大衣上有同样的扣子。
这可能会再带出另外一些事情。“他站了起来。”那么,就放手去干这些苦差事吧! 说到这个,这里有一个很好的东西可以给你的第三杯茶添点香味。“他从口袋里抽出一份下午版的《前哨》,《号角》报社的晚报版,放到威廉斯的茶盘旁,醒目的标题映入眼帘:”克雷之死是意外吗? “
“吉米。霍普金斯! ”威廉斯反感地说道,用力把糖丢进他的红茶里。
第六章
玛塔。哈洛德,身为纵横圣詹姆斯和干草市场区之间的社交界名女人,却住在那种阶梯上铺着厚厚的地毯,回廊如寺院般寂静肃穆的住宅区里。格兰特拖着疲倦的双脚爬上阶梯,一边欣赏着地毯,一边不禁怀疑着这种地毯不知该怎么打扫。他穿过旋转门,正好见到淡粉红色的电梯关门上楼,与其等下一趟,他宁可爬两层楼。
刚才看门的警卫告诉他玛塔在家:她十一点左右和几个人一起从剧院回来。格兰特不乐意有旁人在场,但他决定在今天结束前无论如何要对克莉丝汀。克雷和她的交友状况有更清楚的了解。巴尔克联络不上她的律师厄斯金;他的属下说他这三天深受震惊,所以到乡下度周末去了;地址不详。( “你听过律师会受到震惊吗? ”巴尔克如此说。) 所以格兰特最感兴趣的部分——克莉丝汀- 克雷遗嘱的内容——只好等到下星期一了。他在警场看过的克雷档案——当然还不完整——是在过去十二个小时中汇集起来的。在整整五页的档案中,格兰特只找到两件值得注意的事。
她的本名,根据记载,叫做克莉丝汀娜。歌陶白。
她一直没有爱人。
也就是说没有公开的爱人,即使在她从小小的百老汇舞者摇身一变为歌舞巨星的那几年,身边似乎也没有人在供养她。直到她厌倦了歌舞片而将心力转向剧情片之后,情况依然没变;看来,她冲上巨星地位的火箭凭借的似乎是自己的力量。这样的情况只意味着两种可能:她直到二十六岁结婚之前都还是处女之身< 在生活经验远比心理学教科书来得丰富的格兰特看来,这一点颇有可能) ,或者她的感情只在遇到能令她动心( 或说令她昏头,全凭你以浪漫还是讥讽的角度来看待) 的人时才会献出。
四年前爱德华。钱斯勋爵——老布德公爵的第五个儿子,和她在好莱坞认识,一个月之内就结婚了。当时她正在拍她的第一部剧情片,一般认为她“为自己攀到一门好亲事”。但两年后,爱德华勋爵变成了“克莉丝汀。克雷的丈夫”。
报道上说,他坦然地接受这样的称呼,而婚姻也维持了下去。他们间的关系相敬如宾而不拘束,部分是因为克莉丝汀的职业占用她很多时间和空间,部分则是因为爱德华。钱斯生活上的主要兴趣( 除了克莉丝汀之外) 在于到异域蛮荒探险,并把这些经历撰写成书。在他最忙于著书期间,他和克莉丝汀多少会住在同一个屋檐下,看来也十分快乐。爱德华尽管是第五子,仍然从舅舅那边( 皮革大王布列姆)
继承了大笔财富,这些他能自由支配的财富对于他的婚姻能避免最易陷入的危险上,着实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其余则归功于他对老婆的成就颇感自豪。
档案上所显示的是这样的生活,如何会发生谋杀案呢? 格兰特心中自问,一边辛苦地踏着厚垫拾级而上。哈默呢? 她在英国的三个月闯都有他作陪。的确,他们一起工作( 制作人还是喜欢在克莉丝汀主演的电影里插入她唱的歌:观众如果没听到她的歌声,会觉得受骗上当) ,但是娱乐界并不怀疑他们俩的关系,不管他们的同事怎么想。至于提司铎? 一个心理失衡的男孩,在自己卤莽而迷失方向的情况下,接受了别人出于随性或慷慨的好意。
嗯,提司铎方面他会再去弄清楚一点。现在他要先找出哈默和她的生活有什么关系。
他走上二楼,听见电梯门轻轻关上的声音,一走过转角,刚好看见吉米。霍普金斯的拇指从门铃上缩回来。
“好啊,”吉米说道,“今天真热闹! ”
“希望你是受到了邀请。”
“希望你带了搜查令。这年头人们一看到警察站在自家门前,就会立刻把律师喊来。我说,探长。”他随即换了个声调急速说道:“我们不要打扰彼此的正事。
既然我们都是为玛塔而来,不如共同分享成果吧。没必要争先恐后。“
从这句话格兰特就推断霍普金斯没有把握自己会受到接待。他跟着格兰特进入小厅,没报上名字,格兰特在佩服他的小聪明之余,也不愿替他遮掩。
“我相信这位先生是代表《号角》来的。”他对转身通报的管家说道。
“噢! ”她转回头,两眼冷冷地看着霍普金斯,说道:“哈洛德小姐到了晚上都会十分疲倦,而且现在她有几位朋友在——”
但幸运之神出现,让霍普金斯毋需采取进一步的努力。起居室的双边门敞开,里面的房间传来了高度兴奋的欢迎声。
“霍普金斯先生! 太欢迎了! 我想听你说说早上的报纸到底写的是什么东西。
我不知道你认识霍普金斯先生,亲爱的玛塔! “
“没想到我竟然会高兴听到她的声音! ”吉米上前向说话者致意时,悄悄对着格兰特耳语,格兰特转向刚从房间里走到大厅来的玛塔。哈洛德。
“亚伦。格兰特! ”她微笑着说道:“是为了正事还是闲事? ”
“都有。帮我一个忙。别告诉这些人我是谁。保持我来之前你说话的方式。如果你能很快把他们打发走,我想跟你单独聊一会儿。”
“更多的忙我也愿意帮。每次我把这个挂在脖子上,”
她指着一串珍珠项链,“就会想起你。”
那串项链并非是格兰特送的,而是因为他曾经替她把项链找回来。
“来见见其他人。你的朋友是谁? ”
“不是朋友。《号角》的霍普金斯。”
“噢。现在我明白为什么莉蒂雅那么欢迎他了。人家说专业人员是不放弃见报机会的狗! ”她领格兰特进门,一一介绍房子里的人。第一位是克莱门。克莱门斯,社交界摄影家,有着光彩夺目的紫色“发辫”和乳白色的软质衬衫。他从来没听说过亚伦。格兰特是何许人,而且表现得很明显。第二位是名不见经传的某某上尉,是玛塔卑微的追随者。他伸手抓起他那杯威士忌苏打,仿佛那是在某个未知地带他惟一熟悉的东西。第三位是朱蒂。塞勒斯,一位闷闷不乐的美貌女孩,年复一年饰演傻大姐类型的金发美女,她的人生是贪食和体重之间的一场长期争战。
而第四位是明星圈内的密友,莉蒂雅。济慈小姐,她现在正和吉米。霍普金斯聊得不可开交。
“格兰特‘先生’? ”介绍到格兰特的时候,吉米不怀好意地说道。
“怎么,不是吗? ”莉蒂雅问道,耳朵竖了起来,两眼好奇地眨着。
“当然不是! ”
但霍普金斯一接触到格兰特的目光,立刻失去了遂行其意图的勇气。和犯罪调查部的探长为敌是再愚蠢不过的事。
“他有一个希腊贵族的头衔,但是他羞于使用。得到这个头衔是因为他帮希腊王室从洗衣店里找回了一件衬衫。”
“不要太在意他,格兰特先生。他喜欢胡说八道。我了解他,你看。他一天到晚来访问我。但从来不仔细听我说话。当然这不能怪他。白羊座的人喜欢说话。他第一次进我的门我就知道他是四月生的。至于你,格兰特先生,你是狮子座的,我说得没锗吧? 不,你不用告诉我。我看得出来。即使我感觉不到,在这里——”她捶打了自己瘦小的胸部一下,“你有那些特征。”
“希望这些特征不是致命的? ”格兰特问道,心想不知要多久他才能摆脱这丑女人的纠缠。
“致命,天啊,格兰特先生! 你难道完全不懂占星术吗? 狮子座的人就像国王一样,是最受众星宠爱的骄子。
注定享受成功和荣耀。是世界上最幸运的一群。“
“要生在什么时候才算是狮子座? ”
“七月中下旬到八月中下旬之间。我敢说你出生在八月的第一个礼拜。”格兰特希望自己的表情不如他的内心那般惊讶。他的生日是八月四号。
“莉蒂雅太可怕了,”玛塔插嘴道,递给格兰特一杯酒,“你知道两年前她算过可怜的克莉丝汀。克雷的命运,并预言了她的死。”
“猜得可真准啊! ”朱蒂懒洋洋地说着,一边在三明治之间东挑西捡。
霎时莉蒂雅的长脸因为震怒而痉挛,玛塔赶忙动手灭火。“你这样说不公平,朱蒂! 莉蒂雅可不是第一次说对。汤尼。皮金出车祸之前她警告过他。如果他听她的话,小心一点,今天他那两条腿也就保住了。她也告诉过我不要接受克林斯的提议,而且……”
“你不必替我说话,亲爱的玛塔。反正功劳不是我的。
我只不过转述事实而已。星象是不会骗人的。但是你当然不能期望一个双鱼座的人有什么远见或者信仰! “
“助手退场,拳赛开始。”吉米喃喃自语道,指甲在杯缘上轻轻敲击,微弱地发出“叮”的一声。
结果拳赛没有上场。克莱门斯转移了大家的思绪。
“我想知道的,”他慢条斯理地说道,“不是莉蒂雅在星象里发现了什么,而是警方在西欧佛发现了什么。”
“我想知道是谁干掉她的? ”朱蒂说道,咬了一大口三明治。
“朱蒂! ”玛塔抗议道。
“噢,得了吧! ”朱蒂说道,“你明知道我们大家想的都是同一件事。绕着各种可能性打转。我个人举双手赞成是杰森。有没有人附议? ”
“为什么是杰森? ”克莱门斯问道。
“因为他是闷烧型的人,所有的热情都闷在心里。”
“闷烧! 杰森! ”玛塔又抗议道:“胡说八道! 他是细火慢滚。像一只自得其乐的水壶。”格兰特瞥了她一眼。她是在帮杰森辩护了? 她究竟有多喜欢他? “杰森太容易快活了,不可能是闷烧型。~反正,”克莱门斯说道:“享受热水澡的人不会去杀人。只有冷血冲动的人才容易激怒。他们被报复的欲望所占有,一心想为自己所受的苦讨回公道。”
“我以为受虐狂很少是虐待狂。”格兰特说道。
“不论是或不是,你大可把杰森排除在外。”玛塔坚持:“他连一只苍蝇都不忍心伤害。”
“哦,是吗? ”朱蒂说道,大家全都停下来看着她。
“你这话到底是什么意思? ”克莱门斯问道。
“算我没说。我赌杰森就是了。”
“那动机是什么? ”
“我猜她想分手。”
玛塔老实不客气地介入谈话,“你明知这全是胡说,朱蒂。你知道得很清楚,他们俩之间没什么。”
“我不知道这种事。他从来没有离开过她的视线。”
“婊子总认为全世界都是婊子。”吉米对格兰特耳语道。
“我想,”——现在换莉蒂雅加入这场益趋激烈的争论——“霍普金斯先生可能会知道得比我们更清楚。他今天曾经到西欧佛去采访。”
吉米立刻成为众人注意的焦点。他的看法如何? 警方发现了什么? 他们认为是谁干的? 晚报上暗示她和某人同居之事属实吗? 吉米乐得侃侃而谈。他暗指哪些人可能是凶手,阐释他对案情的看法,漫无章法地推论人性,并无札地诽谤警方及其办案方式,不时愉快地瞧瞧无奈的格兰特。
“他们会逮捕和她住在一起的那个男孩,”他下结论道:“从我身边把他带走。
他叫提司铎。一位帅哥。他会在被告席上引起轰动。“
“提司铎? ”他们困惑地说道:“没听说过这个人。”
除了朱蒂。塞勒斯以外。
她的嘴因惊恐而张开,无助地维持了一阵子,接着再紧紧地合拢,脸上浮现了一层佯装无谓的神色。这些表情格兰特全都饶富兴味地看在眼里。
“这实在太可笑了,”玛塔轻蔑地说道:“你们能想像克莉丝汀- 克雷会干这种见不得人的事吗? 门儿都没有! 那我还不如——还不如——相信爱德华会杀人! ”
爆出一阵小小的嘲笑声。
“有何不可? ”朱蒂。塞勒斯说道:“他回到英国发现自己亲爱的老婆不忠,结果气昏了头。”
“清晨六点在冰冷的海边。怎么可能是爱德华! ”
“钱斯是星期四才回到英国的。”霍普金斯提供讯息:“所以我们不用考虑他。”
“我真的认为这是最无情、最恶劣的谈话。”玛塔说道:“我们谈点别的吧。”
“行,没问题。”朱蒂说道:“这是毫无益处的话题。当然了,尤其是因为杀她的人是你。”
“我! ,' 玛塔在一片不知所措的静默中木然呆立。接着有人打破了僵局。
“当然! ”克莱门斯说道:“你想得到她在新片里的角色! 我们差点忘了! ”
“哦,如果要讲动机的话,亲爱的克莱门斯,你曾经暴跳如雷,口出恶言,因为她拒绝让你拍照。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她说过你的作品像打翻的肉汁。”
“克莱门斯不会淹死她。她会毒死她,”朱蒂说,“用一盒巧克力,学博尔吉亚家族的伎俩。不,再仔细想想,应该是勒庸干的,这样他才不必跟她演对手戏。
他是莽汉型的人。父亲是屠夫,或许他继承了杀人不眨眼的性格! 或者孔恩怎么样? 他可能在拍《铁栏杆》的时候就想杀了她,如果逮到四下无人的机会的话。“她似乎把杰森忘在脑后了。
“别再继续这种荒唐的言论了行不行! ”玛塔气愤地提高了嗓门:“我知道过了三天,惊吓都消退了。但是克莉丝汀毕竟是我们的朋友,拿我们都喜欢的人之死来开玩笑,未免太下流了。”
“得了! ”朱蒂恶毒地说道。她喝下了第五杯酒。“在座没有任何一位在乎她一丁点。没有她挡路,大家其实都高兴得要死。”
第七章
明亮凉爽的星期一早晨,格兰特开车来到魏格摩街。
时间尚早,街上一片寂静。魏格摩街的客人不会留在城里度周末。花店把上周六的玫瑰编成维多利亚式的花束,让过了盛开期的花瓣轻轻地聚拢在一起。古董店把较脆弱的地毡移到窗子的另一边,以远离晨曦过度热切的凝视。
到小餐馆里喝咖啡,只能配不新鲜的小面包,店家对要求来一份新鲜烤饼的人,打心眼里气他们不知体贴。服装店把上周六特价的标示取下,换回原来的价钱。
格兰特正在前往拜访提司铎的裁缝师的途中,他对案情的复杂棘手感到有点心烦。如果提司铎的大衣是伦敦的裁缝师做的,事情就很单纯了,只要让他们指认这颗扣子确实是他们用来缝制大衣,尤其是提司铎的大衣的扣子就行了。并非这样就能解决案情,但离解决的地步会近得多。但是提司铎的大衣却偏偏是在洛杉矶那里买的。
“我原来的大衣,”他解释道,“对那边的气候而言太厚重了。所以我重新买了一件。”
合理,但太棘手了。如果大衣是在伦敦的裁缝店做的,任谁都可以在之后的五十年随时走进那家店,问他们大衣上用的是哪种扣子,他们会毫无困难而且和善有礼地告诉你( 只要他们认得你的话) .但谁敢说洛杉矶的成衣厂会记得他们半年前缝在一件大衣上的是哪种扣子! 此外,这颗扣子需要留在此地供办案所需,不大可能寄去洛杉矾。最好的办法也许是要他们寄一份在大衣上用过的纽扣样本来。如果他们还记得的话! 格兰特最大的期望是那件大衣能自动出现。或许有人会认出某件被丢弃的大衣是提司铎的,上面掉了一颗扣子,这是最完美的解决方式。提司铎把车开走的时候身上穿着那件大衣。这一点是威廉斯警官对司法正义的贡献。他问到一个农夫,星期四早上六点过后不久在威德马许的十字路口见到过那辆车。大约是六点二十分,他回忆道,但是他没戴表。他不需要表。他永远知道时间,不管有没有出太阳。他说那个人的车子碰到他赶的一群羊,所以慢了下来。他很肯定开车的是个年轻男子,而且穿着深色大衣。他没把握能认得出那个男子,不敢对天发誓——但他已经指认出那辆车。那是他当天早上惟一看见的车子。
威廉斯的其他贡献就不这么令人高兴了。他回报说杰森。哈默并未在桑威治他所供称的那家旅馆过夜。事实上,他压根就没有住在桑威治。
于是昨天格兰特放着上好牛腰和熏肉的周日大餐不吃,毫无怨尤地走出餐厅,去拜访哈默先生。在德文寓所里一间略带粉色的套房中找到他的时候,他穿着紫色的丝质连身晨衣,头上剪成短短的发髭,身旁散满乐谱。
“我很少这么早就起床,”他表示道,把一张椅子上散乱的纸张移开,让格兰特有地方坐。“不过克莉丝实在叫我有点生气。我们是很好的朋友,探长。有些人觉得她很难相处,但是我,我不觉得。为什么? 你知道为什么吗? 因为我们都知道自己毫无价值可言,而且我们都怕别人发现这一点。人是很贱的,你知道。如果你装出一副百万富翁的架势,大家都会过来舔你的鞋子。但是一旦让他们看出你似乎对自己没有什么信心,他们就会像一群蚂蚁爬上垂死的黄蜂一样。我第一眼看见克莉丝的时候,就知道她在虚张声势。没有人比我更了解虚张声势这一套。我就是靠虚张声势才打进美国的,也是靠虚张声势才让发行商愿意发表我的第一首歌。直到那首歌一炮而红了,他们才知道其实我是在虚张声势,不过这时候他们觉得被人愚弄一下好像也不需计较。喝一杯吗? 我知道,还有点太早。我自己通常也要到午餐时间才喝,不过喝酒是仅次于睡觉的美事。而且根据合约,我还有两首歌要写。是为了——为了——”他的声音逐渐变弱——“为了孔恩的新片。”突然又继续说道:“试过在完全没有灵感的时候写歌吗? 不,你当然投试过。我可以告诉你,这纯粹是一种折磨。而且,毕竟谁会去唱它? 那个姓哈洛德的女人根本不会唱歌。你听过克莉丝唱《偶尔对我歌唱》吗? ”
格兰特听过。
“那才叫做把一首歌唱活了。我写过更好的歌,我承认。不过她能把那首歌唱得像是全世界最好的歌。如果是让摆架子的哈洛德糟蹋的话,到底写歌有什么意义? ”
他在房间里忙来忙去,只为了把这边的一叠纸搬到同样不妥当的另外一个地方去放。格兰特兴趣十足地看着他。这人就是玛塔口中的“自得其乐的水壶”和朱蒂所谓的“闷烧”。对格兰特来说,两者都不是。他只是某些再寻常不过的人种标本之一,来自欧洲某个可怜的角落,认为自己不断地受到旁人的剥削和迫害,加之自怜,教育不佳,情绪化,而且冷酷。长得不算好看,但无疑很能吸引女人。格兰特想起像玛塔。哈洛德和朱蒂。塞勒斯这两个女人,如此截然不同,却都认为他很特别;两人对他的解释都反映她们本身的人格。他显然有办法以各种方式对待各种人。
他对不喜欢的玛塔很友善,这一点可以肯定:玛塔并不会热心维护那些不积极的崇拜者。可以这么说,他一辈子都在“演一出戏”。刚才他就演得相当卖力。他现在也在演戏吗? 为格兰特? “很抱歉一大早来打扰你,不过的确是有要紧的事。
你知道我们正在调查克雷小姐的死因。在调查的过程中,我们有必要了解每一位认识她的人的行踪,不论他的身份或涉案的可能性如何。是这样的,星期四的时候,你告诉过本地警察,说你当晚是在桑威治的旅馆过夜。我们执行例行调查的时候,发现你并未住在那里。“
哈默盲目地摸索着他的乐谱,头抬也不抬一下。
“那晚你住在哪里,哈默先生? ”
哈默抬起头,带着浅浅的笑意。“你知道吗? ”他说道:“说来实在可笑! 一位迷人的绅士用一种全然友善的态度,在早餐时间突然来访,为打扰了你满口道歉,希望不会给你带来不便,但他身为警察局的探长,百般无奈下,问你可否好心帮帮忙透露一点消息,因为上次你给的消息不如想像中正确。太美妙了,案子就该这么办。而且你总是问得到答案。也许他们会就此崩溃,泪流满面,因为你的友善令他们承受不起。就像妈妈做的馅饼一样。我想知道的是,这种方法是否在平民区行得通,还是你只把它用在高级区? ”
“我想知道的是上星期三晚上你住在什么地方,哈默先生。”
“先生两个字,我猜也是对高级区的作风。老实说,如果你这是在跟十年前的杰森说话,你就得把我带回警局,想办法把我吓得屁滚尿流才行,就像其他国家的条子一样。他们都是一个样,只知道贪污钱。”
“恐怕我不像你一样亲身体验过全世界的警察,哈默先生。”
哈默露齿一笑。“尖嘴利舌! 英国佬会到如此无礼的地步,一定是被逼急了。
不过别误会了,探长。我身上没沾过警察的晦气。至于上星期三晚上,我是待在自己的车里。“
“你的意思是你根本没上床睡觉? ”
“那正是我的意思。”
“车子停在哪里? ”
“在一条两旁树篱和房子一样高的道路旁,就停在草地边上。这种草地真是浪费英国的土地。那条路边的草地大概有四十英尺宽。”
“你是说你睡在车里? 有没有目击者可以证明你的说法? ”
“没有。我不是刻意待在那里的。我是又困又迷路,懒得再往前开了。”
“迷路! 在肯特郡东部! ”
“对,肯特郡哪里都一样,如果要提这一点的话。你有没有试过天黑之后在英国找路? 在夜晚的沙漠上还好得多。你看到一个路标说‘某某地方两英里半’,于是你心想:某某地方就快到了! 英国万岁,路标柱万岁! 然后你往前走了半英里,来到一个三叉路口,中间绿地上有一根漂漂亮亮的路标柱,上边每一个该死的标志至少都写着三个地名,但是你猜其中有没有任何一个是某某地方? 没有! 这一来事情可简单了! 所以你从头到尾看了好几遍,期待在你决定之前有人会经过给你指点迷津,但是没有人经过。上一次有人路过此地是前一个礼拜的星期四。也没有房子,除了空地,和一块去年四月马戏团公演的广告招牌以外,什么都没有。所以你只好三条路选一条,又经过两根压根儿没提到某某地方的路标柱之后,你看到一块标牌上面写着:某某地方,六又四分之三英里。于是这一套又重来一遍,而且还是从比上回远了四英里的地方开始。然后再来一遍! 等到某某地方这样对待你六七次以后,只要能随便找个角落停下来睡个觉,你什么都不在乎了。因此我就在当时所在的地方停下来睡觉。反正到了那个时间,要到克莉丝家去借住也已经太晚了。”
“但是到旅店去找张床还不算太晚。”
“如果我知道旅店在哪里的话。更何况见识过这里的几家旅店之后,我宁可在车上睡。”
“我注意到你胡子长得很快。”格兰特点着头看着哈默尚未刮过的下巴。
“对,有时候一天要刮两次。如果要在外面待到很晚的话。怎么样? ”
“你到达克雷小姐的农舍的时候,胡子已经刮干净了。怎么会这样? ”
“我车子里有刮胡刀。没办法,当你有像我这种胡子的时候。”
“这么说那天早上你没有吃早餐了? ”
“没有,我本来打算在克莉丝家吃。其实我是不吃早餐的。喝个咖啡,或是柳橙汁就行了。在英国是喝柳橙汁。
我的天,你们的咖啡——你想那些人到底是怎么煮咖啡的? 我是说女人。那真是……“
“先不要谈咖啡,我们言归正传好吗? 你为什么告诉警方你在桑威治过夜? ”
哈默的表情有了微妙的转变。在此之前他一直应答得很从容,很配合;他那张宽阔、平常显得很善良的脸部线条松弛而和蔼。现在那种放松的神态消失了,逐渐变得机警,而且——好像——带着敌意。
“因为我觉得事情不大对劲,我不想被卷入其中。”
“这未免太不寻常了吧? 我是说,你居然能够在大家知道犯罪存在以前,就意识到有犯罪。”
“这没什么好奇怪的。我听说克莉丝是溺死的。我知道克莉丝游泳的技术好得像条鱼。我也知道我整个晚上都在外面。而且那个警察用一种‘你是谁,你来这里做什么’的表情看着我。”
“但是那个警察当时还不知道这件溺毙案除了意外还另有文章。他没有理由用那种表情看你。”
接着他决定还是先把哈默向警方撒谎的事搁在一边。
“还有,你怎么知道该去哪里找克雷小姐? 我知道她的隐居处是保密的。”
“对,她不声不响就跑掉了。给大家各种借口避不见面,包括我在内,老实说。
她累了,也对她最后一部电影后来的结果不大高兴。我是说拍摄的时候,因为还没发片。
孔恩不懂得该怎么拍她。他有点敬畏她,同时也怕她找人把他换掉。你知道的。
如果他学学从前老乔‘麦尔斯在美国的方式,叫她’孩子‘和’巧克力‘,她会笑得很开心,像个黑奴一样为他卖力工作。但是孔恩老爱装模作样,放不下' 大导演' 那种身段,所以他们没能处得很好。因此她受够了,累了,大家建议她到不同的地方去度假,她好像拿不定主意的样子,直到有一天,大家起床之后就发现她不见了。邦朵——她的管家——也说她不知道她在哪里,但她没有要求代转信件,而且会在一个月之内回来,所以没有人觉得有什么好担心的。就这样,大约两个星期没有人有她的消息,然后上星期二我遇到玛塔。哈洛德,在利比。西门斯家里的一场雪利酒派对上——她将参与演出他的新戏——她告诉我,她星期六在贝克街一家店里撞见克莉丝在买巧克力——克莉丝在拍片空档总是忍不住巧克力的诱惑! ——而且她跟克莉丝磨了半天,想问出她躲在什么地方。不过克莉丝什么也没透露。至少她认为她没有。她说:’也许我永远都不回去了。你知道,那个罗马人用自己的双手种蔬菜,为收获的成果着迷,所以就永远持续下去了。昨天我帮忙采收今年第一批运往科芬园市场出售的樱桃,相信我,得奥斯卡奖和这个比起来根本不算什么!
“‘哈默低声笑着:”我懂她的话。“他深情地说道:”于是,我从西门斯家直奔科芬园,查出那些樱桃是从哪里来的。那是一个叫做禽鸟绿地那里的一座果园。于是星期三一大早,在下就动身到禽鸟绿地去。地方不大好找,不过三点左右还是给我找到了。接下来我必须找出那座果园。
还有星期五在那里工作的人。我期待着会直接问到克莉丝,但是好像没有人认识她。他们说星期五大清早在摘樱桃的时候,有一位女士开车经过,她停下来看,接着问她能不能帮着一起摘。拥有那座果园的老家伙说,要付钱的帮手他们用不着,不过如果她要自得其乐的话那就悉听尊便。‘她摘得很好,’他说,‘下次再来的话愿意付钱给她。’然后他的孙子说他看见过那位女士——或者说他认为他看见过——最近有天在利得斯通的邮局——六英里外的地方。所以我到了利得斯通,但那位邮局职员‘回家喝茶’去了,所以我只得等到她回来。她说那位发了‘一大堆电报’的女士——好像克莉丝发的电报多到他们一辈子都没看过——住在梅德利。于是我又乘着将暗的天色出发去找往梅德利的路,到最后睡在路上。不管我是不是露宿,我的调查工作比你今天早上的好多了,格兰特探长! “
格兰特愉快地露齿一笑。“是吗? 我就快做完了。”他起身要走。“当时你车里应该有一件大衣吧? ”
“不错。”
“那是什么材料的大衣? ”
“褐色斜纹软呢。怎么了? ”
“现在在这里吗? ”
“当然。”他转身走到嵌在会客室通往卧房走道上的衣柜,把拉门拉开。“仔细检查我所有的衣服吧。如果你能找到那颗扣子,那你就比我聪明。”
“什么扣子? ”格兰特问道,回应的速度快得不由自主。
“总是有一颗什么扣子,不是吗? ”哈默说道,一对脂粉褐色的小眼在懒散的眼皮下机警地转着,带着自信的笑意直视格兰特的双眼。
格兰特在衣柜里没有什么发现。他动身离去,不知道杰森‘哈默的说法有多少可信度,但可以确定的是,他“找不到他的把柄”。如此一来,警方的希望就落在提司铎身上了。
现在当他在这凉爽明晰的早晨,把车子停靠在路边时,他回想起昨天看到的杰森衣物,心中不由得露出微笑。杰森的衣服可不是来自史泰西与布列克的店里。他一边揣想着,一边推开店门,展现在他眼前的是阴暗、狭小、寒酸的内部陈设,此时他几乎可以听见杰森的嘲笑声。英国人! 他们把一个生意经营了一百五十年,却只能经营成这副光景。创店之初的柜台也许还沿用至今,至于灯光更绝对不曾改换。
不过格兰特觉得十分窝心。这就是他熟悉而热爱的英国。流行会改变,王朝会衰落,寂静街道上的马蹄声会变成千万辆计程车的喇叭声,但史泰西与布列克仍然秉持一贯的从容与干练,为从容与干练的绅士们量身制衣。
现在店里已经没有史泰西或布列克,而是屈姆利先生——斯蒂芬。屈姆利先生( 而不是那些罗伯特先生或托马斯先生) .他一见到格兰特探长进门,立刻全心听任探长的差遣。是,他们曾经为罗伯特。提司铎先生制作衣服。
是的,那些衣服之中包括一件搭配晚礼服的深色大衣。
不,这绝对不是那件大衣上所使用的纽扣。他们不曾将那种纽扣放在他们缝制过的任何大衣上。他们没有习惯用那种等级的纽扣。如果探长可以原谅屈姆利先生这么说的话,那颗纽扣,根据他个人的看法,是非常不人流的,不论何种等级的裁缝师都不屑采用。如果这颗纽扣是外国货,老实说,他一点也不会感到惊讶。
“也许是美国来的,嗯? ”格兰特表示看法。
也许。虽然嘴里这么说,但看在屈姆利先生的眼里,这颗纽扣十足就是美国来的。不,他当然没有理由做出这种推论。纯粹是出于直觉。也许并不正确。他希望探长不要把他的看法放在心上。他也希望提司铎没有嫌疑。的确是一个让人很有好感的年轻人。文法学校——尤其是那几间历史较久的文法学校——出身的青年品格都很高尚,通常比那些二流的公立学校要优秀。具备文法学校传统的家庭——世世代代就读于同一所学校——都有一种乡居武士的恒久性格,这是只有一些优秀的公立学校才比得上的。
格兰特的看法是,提司铎这个年轻人根本谈不上乡居武士的恒久性格,但他忍着不去和对方争论,只是要屈姆利先生放心,据他所知,提司铎到现在为止还不至于有什么麻烦。
屈姆利先生听了很高兴。他已经渐渐衰老,而他对时下年轻一代的信心经常受到打击。也许每一代都会认为成长中的下一代缺乏行为和精神上应有的价值标准,但在他看来……啊,反正,他老了,年轻人的悲剧加诸他心里的沉重感更甚于从前。
这个星期一早晨对他来说是个黑暗的早晨,全然黑暗的早晨,因为想到所有的和克莉丝汀。克雷有关的光明灿烂,都在此刻化为尘土。可能要经过好几年,甚至好几代( 屈姆利先生的思维模式是以代为单位的:这是经营一家有一百五十年历史老店的结果) ,像她这样的明星才会重现人间。她有与众不同的特质,探长不这么认为吗? 很惊人的特质。据说她的家世不好,但她一定有很好的教养。像克莉丝汀。克雷这种人不可能是从石头里进出来的,就是不可能。上帝一定有他的用意。
他自认不是所谓的影迷,但他从未错过克雷小姐的任何一部电影,自从他的侄女带他去看了她第一部剧情片之后。当时他完全忘了他是在电影院里。他喜悦地浑然忘我。如果这种新发明的媒体能够生产出如此具有张力和内涵的东西,人们确实毋需再惋惜失去了伯恩哈特和杜丝。
格兰特走出店门回到街上,惊异着克莉丝汀。克雷的才华居然如此广受推崇。
看来全世界关注的焦点都在高德斯墓园的那幢建筑物里。对一个从诺丁汉出身的花边女工来说,那里真是奇怪的归宿。对一位世界级的偶像来说,也不寻常。“他们把他放在焚化炉里,好像他是——”
噢,不,他不该想到这些。太可恶了。为什么可恶? 他不知道。大概是因为那里是偏僻郊区吧,他想。其实也有道理。
也许比较不令人难过。但是像克雷这种曾以万丈光芒划过世间的人物,理应享有一座百尺高的火葬台。一种壮观的东西。一场维京人式的葬礼。而不是郊区的焚化炉。噢,我的天,如果不是多愁善感的话,就是他变得软弱了。他发动车子,开进车流之中。
关于参加克雷的丧礼,昨天他改变了主意。提司铎证词的部分在正常的查证中,他不认为有什么必要去参加一个他本来就可以避免的哀戚场面。但直到现在他才明白,他有多庆幸不用参加这场丧礼,但是( 身为格兰特) 随即又开始怀疑自己是否应该去。是否因为他的潜意识希望能置身事外,所以影响了他的决定。他的结论是并非如此。他目前没有必要去研究克莉丝汀一些不知名朋友的心理状态。在玛塔家他已经见识过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样本,但从中获益并不多。那帮人固执地不肯松口。
当时吉米又开始高谈阔论,希望他们会随着笛声起舞。但玛塔坚拒继续谈论克莉丝汀的事,即使他们多次回到这个话题,却无法持续下去,连吉米的如簧之舌也起不了作用。三句话不离本行的莉蒂雅看了大家的掌纹,当命盘不在手边的时候,手相一直是她的辅助工具( 她对格兰特的个性做了堪称锐利的解读,而且警告他在不久的将来会做出一项错误的决定,“这种说法对谁都不太会出差错”,这是他当时的反应) ,直到半夜一点钟,女主人费了好大的劲,才把他们像赶羊似地赶到大门口去。格兰特多逗留了一阵,说也奇怪,并不是因为他有话要问她( 从当晚的对话他已经得到他要的答案了) ,反倒是她有一堆问题急着要问他。苏格兰场是否加入侦办克莉丝汀命案? 出了什么问题? 他们发现什么了? 可疑的地方在哪里? 格兰特说,是的,他们是加入了调查( 这部分已毋需再隐瞒) ,不过到目前仅止于怀疑阶段。
她秀气地啜泣一阵,没有太弄糊了她脸上的睫毛膏,并简短地诉说她如何欣赏克莉丝汀身为艺人和女性的风范。“非常了不起的人。一定要有非凡的特质才能克服她先天上的缺点。”她一一道出那些缺点。
之后,格兰特告辞,走进温暖的夜色之中,为人性叹了一口气——然后为这口气耸了耸肩。
但即使是人性,偶尔也还有一些平光面。格兰特慢慢走近街边,突然间站住,他棕色的脸上浮现出喜悦和欢迎之意。
“早安! ”他对一个灰色的小身影呼叫道。
“嗨,早安,格兰特先生。”爱瑞卡说道,穿越人行道向他走过来。她给了他一个简单的浅笑,但似乎很高兴见到他,像男学童般的故作正经也掩饰不了。他注意到她穿的是“进城”的衣服,不过比她在乡下穿的衣服改进不了多少。很干净,那是当然,但是似乎很少穿的样子,而且她身上的那件灰色套装,尽管无疑称得上“好”,却显得邋里邋遢。她头上的帽子是搭配衣服的,但配起来同样也是邋里邋遢。
“我不知道你会待在城里。”
“我不会。我是来做齿桥的。”
“齿桥? ”
“但是他们好像没有现成的,事先先量个半天,我改天还得再来。他今天做的只是把一大堆黏土放在我嘴里而已。”
“噢,看牙医。我明白了。我以为只有老女人才需要做齿桥。”
“他上次放在我嘴里的蠢东西黏不牢。我总要在太妃糖里面把它一块一块捡出来。去年冬天‘飞翔’在一个立柱跳栏边摔倒,害我掉了好几颗臼齿。整张脸肿得像一棵芜菁一样。所以要做齿桥,牙医是这么说的。”
“名不符实吧,叫做飞翔。”
“某一方面来说是这样。不过其他方面可就说不准了。他们捉到它的时候,它几乎已经跑到肯特郡的另一头了。”
“你打算上哪去? 哪里都行,我可以送你一程吗? ”
“我猜你不会愿意带我去参观苏格兰场吧? ”
“我愿意,非常愿意。只不过二十分钟后我在坦普尔那里和一位律师有约。”
“哦。这样的话,也许你可以在卡斯伯街放我下车。保姆有一件差事要我做。”
是了,当她钻进车里来坐在他旁边的时候,他想道一定是保姆。没有母亲会选这种衣服。一定是从裁缝师那边直接订货,就像学校的制服一样。“一件灰色的法兰绒套装,配一顶帽子。”尽管她十分独立,意志也很坚定,他还是感觉到她有些落寞。
“太好了,”她说道:“虽然不很高,我还是讨厌穿着它走路。”
“什么不很高? ”
“我的鞋。”她举起一只脚,给他看那只非常朴素的半高跟女鞋。“保姆认为要进城,穿这双鞋是最适合的,可是我觉得很恐怖,走不稳。”
“过一段时间就会习惯的,人必须顺从种族的禁忌。”
“为什么? ”
“因为特立独行比戴着顺从的徽章更悲惨。”
“哦,我不常到城里来。你大概没有时间和我去吃一客冰淇淋吧? ”
“恐怕没有。留待下次我再去西欧佛的时候,好吗? ”
“对了,你还会回来。我忘了。我昨天看见你的受害者了。”她闲话家常地加上一句。
“我的受害者? ”
“对,昏倒的那一个。”
“你看见他了! 在哪里? ”
“爸爸带我到‘海洋’去参加一场午宴。”
“你爸爸不是很讨厌那里吗? ”
“是没错。他说他一辈子没看过这么多恶心的熏鲱鱼。我觉得熏腓鱼味道重了些,但是还不算太坏。甜瓜非常可口。”
“你父亲告诉你提司铎在那边当班吗? ”
“不,是队长说的。他看起来不很专业。我是说提司铎先生,不是队长。太友善,太关心了。专业的侍者绝不会看起来太关心,不会真的关心。而且他送上来的冰淇淋忘了放汤匙。不过我想那天你一定是把他欺负得够惨的。”
“我欺负他! ”格兰特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然后表示他希望爱瑞卡不要为了这个俊美的年轻人的困境而昏了头。
“噢,不。完全不是那么回事。他的鼻子太长了,更何况,我爱的是托贾尔。”
“谁是托贾尔? ”
“当然是那个驯兽师。”她用怀疑的眼神转头看他。
“你真的没昕过托贾尔这个人? ”
格兰特表示恐怕正是如此。
“你圣诞节的时候都不去奥林匹亚的吗? 你应该去的! 我会吩咐米尔斯先生保留座位给你。”
“谢谢你。你喜欢这个托贾尔多久了? ”
“四年。我是很专情的。”
她一定是,格兰特表示同意。
“在‘东方’的办公室前面让我下车,好吗? ”她说道,语调和她宣称自己专情的时候一模一样。于是格兰特让她在有黄色烟囱的邮轮旁下车。
“坐船旅行吗? ”他问道。
“噢,不。我要在这些办公室走一圈,帮保姆收集小册子。她喜欢这类东西。
她不曾去过英国以外的地方,因为她怕海,不过她喜欢安稳地坐着神游。今年春天我在摄政街帮她拿过一些很棒的奥地利山景。她也对德国的许多温泉疗养地了如指掌。再见了,谢谢你的便车。你再到西欧佛来时会怎么通知我? 我们好去吃冰。“
“我会托你父亲带口信给你。这样可以吗? ”
“可以。再见。”她走进办公室里面。
格兰特继续上路,去会见克莉丝汀。克雷的律师和丈夫,心情好了些。
第八章
一见到爱德华。钱斯,立刻就能明白为何大家都只叫他爱德华,而没有别的称呼。他个子很高,很有威严,非常俊美,是个很正派的人,举止中带着沉郁但不失亲切的气质,难得露出的笑容很迷人。对照着身边神经紧张的厄斯金先生焦躁不安的动作,他的沉着就像一艘邮轮在忍受小拖船的指挥一样。
格兰特以前没有见过他。离家将近三个月后。爱德华。钱斯星期四下午回到伦敦,迎接他的却是妻子的死讯。他即刻赶到西欧佛,并确认尸体,星期五去拜访忧心忡忡的郡警察局,推敲了一阵那颗扣子,然后帮他们下定决心将这个案子交给苏格兰场处理。妻子的死加上长期离家,有千头万绪的事情等待他处理,所以他回到伦敦,而格兰特正好在同一时间离开伦敦。
他现在看起来非常疲倦,但看不出有什么情绪。格兰特好奇地想要在什么样的情况下,这位五百年的贵族家庭教养出的传统产物才会显露他的情绪。接着,当他拉了把椅子过来的时候,他忽然想到,爱德华。钱斯绝非传统派人士。如果他真的像表面上那么顺从体制的话,他会娶某位表妹,服个公职,掌管一片田产,看《晨间邮报》。但这种事他一件也没做。他娶了一位来自另外一个世界的艺人,他为追求乐趣而探险,而且还写书。这样一想,还真令人悚然,表象居然能误导如此之深。
“爱德华勋爵自然是已经看过遗嘱了。”厄斯金说道:“事实上,他在一段时间前就已经知道其中最重要的几项条文了,在立定遗嘱的时候,爱德华夫人已经向他说明过她的想法。然而,还是有一个令人惊讶的地方。不过也许你想亲自看看这份文件。”
他把那份看上去洋洋大观的文件在桌子上调个头。让它面对着格兰特。
“爱德华夫人先前立过两份遗嘱,都是在美国,但在她的指示下,她在美国的律师已经将两份都销毁了。她希望她的不动产由英国方面负责管理,因为她一向十分欣赏英国的稳定性。”
克莉丝汀未留下任何东西给她的丈夫。“我不遗留任何金钱给我的丈夫,爱德华- 钱斯,因为他的财富一直都是、也永远会多过他所花用的,而且因为他从来不十分在意金钱。”至于她的私人物品中,除了她特别指明要分送的之外,他可以自由挑选他喜欢的。有好几笔赠与朋友和亲属的金钱,包括一次性给付或年金的方式。
受赠人有邦朵,她的管家和最后一任服装师。她的黑人司机。乔。麦尔斯,他执导过她最成功的几部作品。芝加哥一个旅馆侍者,让他“去买那个加油站”。受赠者全数将近三十个人,他们分布在世界各地,包含各种身份地位。但是没有提到杰森。哈默。
格兰特瞄了一下日期。十八个月前。那时她可能还没见过哈默。
这些遗赠尽管十分慷慨,但她庞大的财富中仍有极大的一笔尚未分派。这剩下的一笔,令人吃惊地,并不留给任何个人,而是“用来保存英格兰之美”。所以要设立一个信托基金,去买下有消失之虞的美丽建筑物或土地,同时进行后续的保养。
这是第三个让格兰特惊讶的地方。第四个惊讶出现在赠予名单的末尾。这最后一项的赠予内容是,“给我的哥哥赫伯,一先令的蜡烛钱。”
“哥哥? ”格兰特说着,抬起头来语带询问。
“爱德华勋爵本来并不知道爱德华夫人还有一个哥哥,是看了遗嘱才知道的。
爱德华夫人的双亲好几年前就去世了,并没有听说过还有任何在世的家人。“
“一先令的蜡烛钱。这句话对你有什么意义吗,先生? ”他转问钱斯,钱斯摇了摇头。
“我看可能是兄妹失和。也许他们小时候为了什么事情反目过。常会有一些让人比较难以原谅的事情。”他的眼光扫向律师。“每次我见到爱丽西亚,总会记起她把我收集的鸟蛋打烂的事。”
“并不必然是小时候发生的争吵。”格兰特说道:“她一定是到更晚才了解他的。”
“这应该去问问邦朵。她从早期在纽约的时候,就帮我太太料理服装。不过这很重要吗? 毕竟,这个人已经被她用一先令打发了。”
“很重要,因为这是我在克雷小姐的人际关系中第一次发现到恨意的存在。没有人敢说这会是一条什么样的线索。”
“探长看过这个之后,可能就不会认为那有多重要了。”厄斯金说道:“这个,请你过目一下,就是我刚才提到的令人惊讶的地方。”
也就是说惊讶之处不在遗嘱里面。
格兰特从律师干燥、微颤的手中接过那份文件。这是一张泛着光泽,厚厚的乳白色便条纸,在全英国的乡村小店都买得到,上面是克莉丝汀。克雷写给律师的信。
信头写着“肯特郡,梅德利,布莱尔”,并载明这是她对遗嘱附加条款的指示。她把她在加州的农场,包括所有地上物和设备,再加上五千英镑,全部留给一位伦敦自由民子弟,罗伯特。斯坦纳威。
“这个,”律师说道,“如你所见,是星期三写成的。而到了星期四早上——”
他戏剧性地止住话头。
“这样做合法吗? ”格兰特问道。
“我不会质疑这一点。这是一份完全手写的文件,而且得体地签上了她的全名。
签名时有玛格丽特。皮茨在旁见证。条款的内容十分清楚,而且写法显然很有条理。“
“没有伪造的可能性? ”
“一点也没有。我很清楚爱德华夫人的笔迹。你可以看得出来她的笔迹很独特,绝不容易模仿——更何况我非常熟悉她的风格,那是更难以模仿的地方一”
“好吧! ”格兰特再把这封信重读一遍,几乎不敢捌佑它的存在? “这样一来一切都改观r .我必须回苏格兰场一趟。这很可能就表示,在入夜之前会有一次逮捕行动”
他站起身。
“我和你一起去。”钱斯说道。
“好的,先生。”格兰特不加思索地同意道。“可以的话,我想先以电话确定届时总督察会在场。”当他拿起话筒时,心里的另一个他说话了:哈默说得没错我们待人的态度的确有大小眼。如果这位丈夫只是布利斯顿一个拉保险的,我们就不会对他介入警场会议一事看得这么顺理成章了! “巴尔克总督察在不在,你知道吗? 哦……? 那就是在二十分钟内了。嗯,告诉他格兰特探长有重要的消息,要立刻和他开会。对,还有厅长,如果他也在的话。”
他挂断电话。
“谢谢你帮了大忙。”他向厄斯金道别。“顺便说句,如果你找到那个哥哥,我会很想知道”于是他和钱斯走下一条阴暗、狭窄的阶梯。来到炙人的骄阳下。“你觉得,”钱斯停下脚步问道,一只手放在格兰特的车门把上:“有没有时间去喝一杯,我觉得需要提一下神。
这个早上挺——挺累人的。“
“好的,没问题。沿着河堤过去不会超过十分钟。你想去什么地方? ”
“这个嘛,我的俱乐部在卡尔顿街,但我不想遇见认识的人。萨佛也好不了多少——”
“前面有一家不错的小酒吧。”格兰特说道,把车子调头,“这个时问很安静,也很凉爽。”
他们经过街角时,格兰特的目光受到几张报纸海报的吸引。“克雷的葬礼:前所未有的场面”、“十名妇女当场昏倒”、“伦敦挥别克雷”以及《前哨》的“克雷最后的观众”。 格兰特的脚踩在油门踏板上。
“那实在是很可怕。”他身边的人安静地说道。
“足的,我可以想像。”
“那些女人。我想人这个物种的好口子大概快到尽头了。 我们虽然安然度过战争,但也许是付出太多了。。使大家都——感染了疯癫有时候也会惊吓过度。”他沉默了一阵,显然是在脑中把他这场景再审视一遍。“我见过用机关枪扫射平地上的部队——在中国——还有对大屠杀的反抗。 过看到今天早上那一大群歇斯底里的人类,不是因为——克莉丝,而是因为他们让我耻于为人,耻于和他们属于同一个物种。”
“我本来希望时问那么早,应该比较不会有激动反应的。我知道警方是这么想的。”
“我们也是这么想,所以我们才会选在那个时间。现在我已经亲眼看见了,我知道当时怎么做都不可能防止得了。那些人毫无理智。”
他停了一下,接着发出一声不爽朗的笑声。“她从来不曾打心眼里喜欢人。因为她发现人—令她失望,所以才会把自己的钱做那样的安排。她的影迷今天早上的表现证明了她的判断。”
酒吧就像格兰特说的一样,凉爽,安静,而且令人感到自在。没有一个人看钱斯一眼。在场的有其他六个人,三个人对格兰特点点头,另外三个人看起来很紧张的样子。钱斯即使处于哀恸中,仍然观察敏锐,他问道:“如果不想被人认出来的话,你都到哪儿去? ”格兰特笑了,“我还没找到。”他承认道:“有一次我坐朋友的游艇在拉布拉多上岸,结果村子商店里有个人对我说:”警官,你现在的八字胡比以前短了。‘从此以后我就不抱希望了。“
他们聊了一会儿拉布拉多,接着聊加列利亚,钱斯先前几个月就在那边。
“我从前以为亚洲很原始,还有南美洲一些印第安部落,不过东欧把它们都打败了。除了一些城镇以外,加列利亚还处于原始的黑暗之中。”
“我知道他们抛弃了他们最了不起的爱国斗士。”格兰特说。
“林姆尼克? 是的。等他的党休养生息过后,他就会卷土重来。这个黑暗的国家就是这么运作的。”
“那里有多少党派? ”
“大约十个,我想,不包括小派系在内。那个像只热锅一样的国家至少有二十个种族,每个种族都吵着要自治,可是提出来的政策都十分陈旧。那是个很奇妙的地方。有空你应该去看看。首都是他们的橱窗——他们尽可能把那里造得像每个国家首都的翻版。歌剧院、电车、电灯、富丽堂皇的火车站、电影院——但是到二十英里外的乡村去,你就会发现新娘拍卖场。女孩们成排站立,脚边放着她们带来的嫁妆,等着委身给出价最高的人。我在城里的一栋大楼里面,看过一个老农妇在一座电梯外面发了疯似地胡言乱语,以为自己中了巫术,别人只好把她带到收容所去。
城里贪污腐败,乡下迷信无知——不过依然是一个充满希望的地方。“
格兰特任由他去说,希望他暂时把这个早上的不快丢在脑后,即使是短短几分钟也好。他自己的心思则不在加列利亚,而是在西欧佛。所以真的是他干的,那个情绪化的小白脸! 他向他的女主人诈得了一座农场和五千英镑,而且不肯等待。格兰特个人对这男孩原有的一丝好感立刻消失得一点也不剩。从现在起,罗伯特。提司铎对他而言将只是一只被他拍死在窗户玻璃上的青蝇,一件他不愿费太多力气而想尽快了结的麻烦事。虽说在他的内心深处,他为这个表面上讨人喜欢的提司铎并不存在而感到难过,不过他现在最主要的情绪还是为案子即将如此轻易了结而感到如释重负。这场会议的结果1 :会自太多疑义:他们已经有了足够的证据,上法庭之前他们迓会找到更多。他的上级巴尔克同意他的看法,厅长也是一这个案子再清楚不过了。嫌犯是个身无分文、无家可归、穷途末路的男子。在落魄的时刻搭上一位富家女的便车。四天之后出现了一份令他获利的遗嘱。隔天一早,女子去游泳。
十分钟后他跟踪而去,尸体被发现的时候他失踪了。
他现身时交代了一个令人难以采信的故事。说他偷了车然后回来归还。尸体头发里夹缠了一颗黑色纽扣,而他的深色大衣遗失了,他说两天前被人偷走,但是有人指认他当天早上还穿着那件大衣。
就这样了,够完整的案子,有背景,有动机,有线索。
很奇怪的,惟一对发出拘捕令提出异议的,竟然是爱德华。钱斯。
“这未免太巧合了,你们不认为吗? ”他说道,“我是说,任何一个正常人。
会在隔天一早就去犯案吗? “
“可是你忘了,爱德华勋爵,”巴尔克说道:“如果不是异常状况,就根本不会有谋杀了。”
“更何况,时问对他来说是很宝贵的、”格兰特指出:“他只剩下几天的时问,到月底农庄的租约就要到期了他知道这一点。她可能不会再去游泳。 天气可能变坏,或者她可能突然心血来潮要到内地去。尤其是她很可能不会再一大清早去游泳了。
那是非常理想的条件:大清早空无一人的海滩,晨雾电才刚刚升起,这是浪费掉就太可惜的完美机会“
是的,的确是个完整的案子。 爱德华。钱斯返回他在摄政公园的宅邸。那是他继承布列姆遗产时一起归人他名下的房子,也是他周游列国空档时的家。格兰特则南下西欧佛,口袋里放着一张拘捕令。
第九章
如果说有一样东西最令托塞利痛恨,那就是警察。托塞利这一辈子都不缺可以痛恨的对象。当伙计的时候痛恨厨师长,当厨师长的时候痛恨经理,当经理的时候痛恨的东西可就多了:大厨、潮湿的天气、他老婆、行李员领班的胡子、早餐时间要求见他的顾客——反正,太多了! 不过他最恨的是警察。他们影响生意,也影响消化。只要看见一个警察从玻璃门走进来,就会阻断他的消化液分泌。
一想到每年送给当地警察当“新年礼物”的账单,就够令他难受的——去年总共送了三十瓶威士忌、三十瓶琴酒、两打香槟和六瓶白兰地甜酒——可是还有些未受过“照顾”的警察上门侵扰,对旅馆脆弱的福祉毫不关心——总之,这不是托塞利那一身肥肉和高血压承受得了的。
这就是为什么他对格兰特笑得那么甜——托塞利这一生的笑容都架设在他的愤怒之上,就像一条紧绷在峡谷上的绳索——并递给他一根相当高级的雪茄。格兰特探长想见见新来的侍者,对不对? 当然了! 但是现在是他的轮休时间——在午餐和下午茶之间——不过可以立刻去把他找来。
“等一下! ”格兰特说道:“你说他现在轮休? 你知不知道他在哪里? ”
“很可能是他房间里。侍者都喜欢让站酸了的脚恢复恢复,你知道的。”
“我想去那里见他。”
“当然当然。汤尼! ”托塞利叫住走过办公室门前的一个工友。“带这位先生去那个新来侍者的房间。”
“谢谢你。”格兰特说:“待会我下来的时候你会在吧? 我要和你聊聊。”
“我会在。”托塞利话中刻意表现出认命的语气。他突然两手往前一伸,脸上的笑容变得深沉。“上个礼拜是厨房里有人拿刀捅人,这个礼拜是什么? 小偷? 通奸? ”
“我很快就会全部告诉你,托塞利先生。”
“我会在这里。”他的笑容变得狰狞。“但是不会太久,绝对不会! 我要去买几台那种投下六便士硬币,就会有食物跑出来的机器。这样一来就皆大欢喜。”
“即使如此,硬币也可能是弯的。”格兰特跟着汤尼走向电梯时说道。
他们穿越人来人往的大厅时,他说:“辛格,你跟我一起上去。威廉斯,你在这里等我们。我们会带他从这里下来。比起通过侍者那一侧,这里比较不会引起骚动。没有人会多看一眼。车子准备好了吗? ”
“是的,长官。”
格兰特和辛格进了电梯上楼。在突然间安静下来,暂时无事可做的几秒钟内,格兰特开始奇怪自己为何没有把拘捕令拿出来,并告诉托塞利他的来意。那才是他正常的做法。为什么他如此急着要把这只鸟关进笼子里? 只是他苏格兰血统中的谨慎性格跳了出来,还是他有预感这会是——会是什么? 他也不知道。他只知道他等不及要到这里来。解释是以后的事。他一定要把这个人抓到手。电梯轻柔的声音在寂静中像拉上帘幕的声音。
西欧佛“海洋”旅馆这栋巨大建筑的最顶层,是旅馆侍者的宿舍:小小的单人房密集地排成一排,局促在屋顶下。当那名工友伸出干瘦的拳头准备敲门时,格兰特制止了他。“这就可以了,谢谢你。”他说道,于是工友和电梯员退了下去,消失在狭窄而豪华的走道深处,留下两个警察站在空荡荡的楼梯平台上。这里静悄悄的。
格兰特敲了门。
提司铎冷淡的声音请他进去。
这个房问窄小的程度,令格兰特不由得想到,这与等候着他的牢房倒没有太大差别。床位于一侧,窗户在另一侧,对面的墙上有两扇壁橱门。提司铎穿着衬衣躺在床上,地板上放着鞋子。一本打开的书朝下盖在床单上。
显然他料想进来的是同事。一看见格兰特,他双眼圆睁,等视线再移到格兰特身后站在门口的辛格,就了解是怎么回事了。
格兰特还来不及开口,他就说:“你不是当真的吧! ”
“是的,恐怕我们是当真的。”格兰特说。他对他宣读例行的声明和警告事项,提司铎则坐着让两只脚挂在床缘外晃荡,并未认真倾听。
当他念完的时候,提司铎缓缓说道:“我想死亡也是像这样。非常不公平却又无法避免。”
“你怎么这么确定我们是来干什么的? ”
“来向我问安也不需要派两个人吧。”他的声音提高了一点。“我想知道的是你们为什么这么做? 你们有什么证据? 你不能证明那颗扣子是我的,因为根本不是我的。
你们为何不告诉我你们发现了什么,好让我解释一下? 如果你们找到新的证据,当然可以要求我解释的。我有权利知道,不是吗? 我到底可不可以解释? “
“没有什么你能解释得了的,提司铎。你最好准备跟我们走吧。”
提司铎站了起来,心里径自为这发生在他身上莫名其妙的事迷惑不已。“我不能穿着这一身去,”他说道,低头看着身上的侍者制服。“我可以换件衣服吗? ”
“可以,你换吧,顺便收拾一些东西。”格兰特老练地伸手摸一下他的口袋,再空着手缩回来。“不过我们要在这里看着。不要太久,好吗? 你在那边等好了,辛格。”他加上一句,把门关上,留辛格在外面。他走到窗台边倚着身子。这里离地面很高,根据格兰特的看法,提司铎是自杀型的人。没有足够的胆子铁了心硬撑到底。或许也没有足够的虚荣去不计一切地寻求曝光。绝对是“我死了大家都会为我难过”那一种类型的人。
格兰特只是稍加留心地看着他的一举一动。不知情的人会以为他是普通的访客,一边闲话家常,一边把身子靠在窗户上。实则他已经准备好应付突发状况。
但是没有什么状况发生。提司铎从床底下拉出衣箱,开始机械地换上他的软呢衣服和法兰绒裤。格兰特觉得如果他有毒药的话,应该会藏在制服里的什么地方,但见他把制服随意丢在一边,他下意识松了一口气。看来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他的举动很平静。
“我可以不必再担心要怎么过活之类的事,”提司铎说,“在这个缺德的程序中似乎算是件好事。话说回来,我要怎么找个律师,如果我既没钱又没朋友? ”
“会提供一位给你。”
“像用餐会提供餐巾一样,我明白了。”
他把最靠近格兰特的那个壁橱打开,开始从里面的挂架上取下东西,叠好放进他的衣箱里。
“至少你可以告诉我,我的动机是什么吧? ”不久他说道,好似突然灵光一闪的样子。“你可以搞错纽扣;你甚至可以把一颗纽扣硬赖到它从来没有属于过的大衣上,但是你不能把动机无中生有! ”
“所以你是说你没有动机哕? ”
“当然没有。事实上刚好相反。上星期四早上发生的事是我这辈子碰过最糟糕的事。我想即使局外人也该和我有同感。”
“那么对于克雷小姐在她的遗嘱上另立附加条款,留给你一座农场和一大笔钱的事,你当然是连一点点概念也没有了。”
提司铎本来一直在调整他一件衣服的叠法。现在他停了下来,手里还抓着衣服,但一动也不动,直瞪着格兰特。
“克莉丝居然那样做! ”他说道:“不,不,我不知道这件事。她真是个大好人! ”
有那么一个片刻,格兰特心中疑云翻搅。这一手实在漂亮。时机、表情、动作。
连职业演员都比不上。不过疑云很快就过去了。他重新交叉起双腿,逼迫自己回想他所认识的那些看似迷人而无辜的杀人犯( 安德鲁。哈梅,擅长把女人娶回家,然后把她们淹死,长得像唱诗班的独唱者。有些甚至比他更迷人,罪孽也更深重) ,然后把思绪回复成一个已经逮到犯人的探长应有的平静。
“所以你已经挖到完美的动机了。可怜的克莉丝! 她还以为她是在对我好呢。
我有没有辩护的空间,你知道吗? “
“这不该由我来说。”
“我对你十分敬重,格兰特探长。我想我大概只能在绞刑台上无益地为我的无辜抗辩了。”
他把靠近格兰特这边的壁橱门推上,打开较远的那扇门。门的开口并非朝向格兰特,因此看不见橱柜内的情形。“可是有一个方面你叫我失望了。你知道吗,我以为你是个更好的心理学家。当我星期六早上对你说了我这一辈子的故事时,我真的觉得你应该能判断我不至于会干下你所怀疑的事。现在我发现你不过是个寻常的警察而已。 ”
他弯下腰,把身体探进壁橱里面去,好像在拿橱板上的鞋子,一手还是一直握着门把。
“喀啦”一声,一把钥匙门锁中被拔了出来,壁橱门轰然关上,就在格兰特一弹而起时,门已经从里面上锁了。 “提可铎! ”他叫道:“别做馒事! 你听见没有! ”他心里迅速掠过各种毒药的解毒剂。噢,天,他真是愚蠢! “辛格! 过来帮我把门打开。他把自己锁在里面了。”
两个男人合全身之力撞门。他们数度使出最大的力量。门依旧不为所动。
“听我说,提司铎,”格兰特喘着气说道:“服毒是傻瓜的行径。 我们会用最快的速度让你吃下解毒剂,你会无端地白受一场地狱之苦。所以你最好想清楚! ”
门还是纹风不动。
“消防斧! ”格兰特说道:“我上来的时候看到了。在走廊尽头的墙上。快! ”
辛格飞快跑出去,八秒钟内带着斧头回来。
第一斧才刚落下,一个衣衫不整、睡眼惺忪的提司铎的同事从隔壁房间出现,开口说话:“你们吵得像有条子闯进来一样。”
“嘿! ”他接着说道,看见辛格抓在手上的斧头“你们搞什么鬼,呃? ”
“别碍事,笨蛋! 有个人在壁橱里闹自杀。”
“自杀! 壁橱! ”那侍者困惑地抓抓他的黑头发,像个刚睡醒的孩子。“那里不是壁橱! ”
“不是壁橱? ”
“不是,那是叫什么名字来着——小后门梯。 你知道吧,防火用的。”
“天啊! ”格兰特说,狠狠地给了那扇门一下子。
“它通到哪里去——楼梯间吗? ”他回头对侍者叫道。
“通往前门大厅的走廊”
“有八层楼,”格兰特对辛格说:“电梯比较快,也许还有希望。”他按了电梯。“威廉斯会拦下他,如果他打算从大门出去的话。”他说着,自已寻求安慰。
“威廉斯没见过他,长霄至少我是这么以为”
格兰特破口大骂,用他自从在法国参战之后早已忘记的字眼。
“在后门看着的那个人认识他吗? ”
“是的,长官。那就是派他守在那里的目的,为r 拦住他。而威廉斯警官只是在等我们而已。”格兰特已经骂不出来了。
电梯出现。
三十秒后他们赶到了大厅。
威廉斯那张粉红脸上欣喜的期待之情道出他们最不想知道的结果。威廉斯当然没有拦截到任何人。
人来人往,到餐厅去喝茶,到露天休息室去吃冰,到吧台去喝酒,到里昂厅去和人见面喝茶——整个海洋旅馆的大厅一如美国那个人种大熔炉。要在熙熙攘攘的人群里让别人注意到,必须倒立用手走路。
威廉斯说有一个褐发的年轻人,没戴帽子,穿着软呢夹克和法兰绒裤,大约五分钟前走出去了。事实上,走出去的是两个人。
“两个人! 你是说他们一起! ”
不,威廉斯是说在过去五分钟内走出去的人,符合这些描述的有两个。如果要这样问的话,眼前就还有一个。
没错,是还有一个。格兰特看着那个人,一阵绝望从他脚底窜上来,像一阵海浪打上他,并淹没他的全身。是的,一定还会有更多人。单单在肯特郡,这一刻必定就有一万个人符合提司铎的特征。格兰特打起精神,开始张罗着设立封锁线这个令人不悦的工作。
第十章
这是吉米。霍普金斯这辈子最大的新闻。当晚出现在街上的别家报纸都登出了高德斯墓园疯狂群众的骇人照片——像蛇发女怪般的人头,特写,呼叫着进入镜头:披头散发的复仇女神带着攒动的乱发和箕张的大嘴,在怨恨之下疯狂地互相抓扯并且自认为报道得很好。当然了,今天没有一件事情比得上克雷的葬礼重要。他们的摄影师令他们很感骄傲。
不过对霍普金斯来说,跟踪格兰特从魏格摩街到东方办公室,从东方办公室到坦普尔,再从坦普尔到警场,可不是没有收获的。即使在街角歇歇腿,也打点一位亲信帮他看着警局大门,要他看到格兰特离开的时候打个暗号,也不是没有收获的。
跟着他一路到西欧佛去,更不是没有收获的。“克雷系遭谋杀! ”《前哨》的海报上喧腾着,“克雷系遭谋杀:凶手落网! ”兴奋的报童身边挤着一大群人,而其他报社里却是一片捶胸顿足。记者向怒气冲天的编辑解释,苏格兰场说过一有可以发布的新闻立刻就会告知,但似乎没有用。编辑们想知道,这些人拿钱是干什么的?
舒舒服眼地坐着等人打电话来,捡那些官方给的垃圾吗? 他们以为他们是千什么的? 赛马赌金计算人吗? 可是签发吉米薪水支票的大老板对他倒是毫不吝啬。吉米直接搬进了海洋饭店——房间比格兰特的宽大多了。格兰特也在这里订了房,不过在可预见的未来,他大部分的时间只能花在警察局里。吉米不禁要感谢克莉丝汀。克雷的星座为她注定了如此惊人的结局。
至于格兰特,就像他自己早已料到的那样,给源源不绝的信息淹没了。到星期二中午,几乎全英格兰和威尔士的每个角落都有人见到提司铎,等到下午茶时间,连苏格兰都开始传来他出现的消息。有人从桥上看见他在约克郡的一条小河上钓鱼,而当这位检举者向他走近的时候,他疑神疑鬼地把帽子拉下来遮住脸。有人看见他从亚伯利斯维特的一家电影院出来。有人说他在林肯郡租了一个房间,后来没付钱就跑。( 他经常不付钱就跑了,格兰特注意到。) 有人说他在卢斯托夫要求搭船。
( 还有另外五六个地方也有人说他要求搭船。付不出钱给女房东而想离开英国的年轻男子还真是多得不像话。) 有人发现他死在潘瑞斯的一处沼泽地上。( 这个消息在大半个下午占据了格兰特心头。) 有人说他在伦敦一条小巷里醉倒了。他在海斯、葛兰森、卢斯、汤布里吉、多彻斯特、阿许佛、卢顿、爱斯伯瑞、列赛斯特、恰特罕、东格林斯塔,还有伦敦的四家店里买了帽子。他也在史旺和艾德加各买过一包安全别针。他在阿吉尔街的一家快餐吧里吃了一份蟹肉三明治,在海华斯的一家喜斯饭店吃了面包和干酪。他在每个想像得到的地方,偷过各种想像得到的东西——包括在克劳依顿的一家玻璃瓷器店偷了一只细颈盛水瓶。在问到这位检举者他认为提司铎要盛水瓶做什么的时候,他说那可以当作很好的武器。
三部电话像坏了似地响个不停,另外通过邮件、电报、无线电还有亲自登门的消息不断涌进来。其中九成都是无用的,不过警方全都要听:有些在确定无用前还须做进一步的调查。格兰特看着眼前成堆的报告,也不禁有些失去了自制力。
“为了一个不留神,要付出的代价真是大。”他说道。
“看开点,长官,”威廉斯说,情况可能更糟。“
“可能更糟! 倒要请你说说看,还有什么情况,依你的高见,会比现在更凄惨的? ”
“噢,这个嘛,至少还没有什么疯子来向我们自首,浪费我们的时间。”
不过隔天早上这个疯子就来了。
格兰特仔细察看过一件刚刚送进来的被露珠浸湿的大衣之后抬起头,刚好看见威廉斯神秘兮兮地关上门,再神秘兮兮地走到他面前来。
“怎么了,威廉斯? ”他问道,声音因期待而尖锐。
“疯子来了。”威廉斯说道。
“什么? ”
“来自首的人,长官。”现在威廉斯的声音带着一丝愧疚,仿佛觉得因为昨天他提到这一点而招来了厄运。
格兰特咕哝了一声。
“一点都不寻常,长官。很有趣。非常时髦。”
“长相还是个性? ”
“嗯,我是说小姐的衣服,长官。”
“小姐! 她是女的? ”
“是的,一位女士,长官。”
“带她进来。”他全身因震怒而起了鸡皮疙瘩。居然有哪个想出名想疯了的女人敢来浪费他的时间,只为了满足她变态而卑鄙的欲望。
威廉斯把门关上,传唤进来一个光鲜入时的身影。
来人是朱蒂。塞勒斯。
她一声不吭,阴沉而从容地走进了房间。即使惊讶于见到来的人是她,格兰特还是察觉到在她精心打扮外表下的强烈叛逆。他很熟悉那种愤世嫉俗,对她的身世也不陌生。
他无声地拉出一张椅子。要吓人格兰特可以很在行。
“好了,警官,”他说道:“你可以不用待在这里了。”等威廉斯走后,他对朱蒂说:“你不觉得这有点不大公平吗,塞勒斯小姐? ”
“不大公平? ”
“我一天二十四小时内要工作二十三小时,为了一件至关紧要的工作,而你却好意思来提供一份假自白浪费我的时间。”
“这一点也不假。”
“这假到我很想现在就请你出去,一个字都不用多说。”
她制止了他起身开门的动作。“你不能这样做。我会到另外一个警察局去自首,他们会叫我回来找你。是我干的,你懂吧! ”
“不,不是你干的。”
“为什么不是? ”
“理由之一,你根本不在现场附近。”
“你怎么知道我在哪里? ”
“你忘了,根据星期六晚上聊天的内容,很明显你星期三晚上是在切尔西,济慈小姐的家里。”
“我只是去喝几杯鸡尾酒而已。我很早就离开了,因为莉蒂雅要到河边去参加一个派对。”
“就算是这样,你还是不可能在隔天一早天刚亮的时候就出现在西欧佛附近的海滩。”
“这一点都不值得惊讶,如果我隔天早上是在英格兰北部的话。我是开车下去的,如果你想知道的话。你可以去我的公寓问。和我住在一起的女孩子会告诉你我一直到星期四中午才回去。”
“这也不能证明你的行动和谋杀有关。”
“不过事实就是:我开车到了峡谷,躲在树林里,等到她来游泳。”
“那么你一定是穿着一件男人的大衣了? ”
“是的,虽然我不知道你是怎么知道的。开着车很冷,车里有我弟弟的一件大衣,我就拿来穿上。”
“你穿着大衣下海滩吗? ”
“是的,天冷得叫人发抖。我不喜欢在清晨的时候游泳。”
“你下水了? ”
“当然了。在岸上没办法淹死她,不是吗? ”
“然后你把大衣留在岸上? ”
“噢,没有,”她用深思熟虑过的讽刺口吻说道:“我穿着下水的。”
格兰特又吸了一口气。有一刻他确实吓了一跳。
“所以你换好泳衣之后,穿着你弟弟的大衣走下了海滩——然后呢? ”
“她已经游了有一段距离了。我走进水里,向她游过去然后淹死她。”
“怎么做? ”
“她说:”哈罗,朱蒂。‘我说:“哈罗。’我轻轻叉了一下她的下巴。我弟弟教过我如何叉别人的下巴让他们喘不过气。然后我游到她下面,抓住她的脚跟拉向水底,一直到她溺死为止。”
“很利落。”格兰特说道:“你全想清楚了是吧? 有没有顺便为自己发明一个动机? ”
“噢,我就是不喜欢她。我恨她,如果你想知道的话。
她的成功、她的长相和她的志得意满。她一直是我烦恼的来源,最后我终于一天也忍不下去了。“
“我明白了。那么可否请你解释一下,既然完成了这么一件堪称天衣无缝的谋杀案,你为何会平心静气地到这里来自投罗网? ”
“因为你们弄错人了。”
“你的意思是说因为我们找上了罗伯特。提司铎。你这样一说就真相大白了。
既然你已经浪费了我宝贵的几分钟时间,何妨当作是补偿我,同时也让你自己歇歇脚,告诉我你对提司铎的了解有多少。“
“我什么都不知道。除了他是这个世界上最不可能杀人的人以外。不论任何理由。”
“那么你应该很了解他了? ”
“不。我几乎不认识他。”
“你们不是——朋友吗? ”
“不是,也不是情人,如果这是你想知道的话。鲍比。提司铎根本不知道有我这个人,除了拿过一杯鸡尾酒给我之外。”
格兰特声调一变:“但是你还是这么尽心尽力地替他脱罪? ”他很客气地说道。
她突然对这样的客气觉得反感:“如果你杀了人,你不会为了救一个帮你背了黑锅的人而去自首吗? ”
“那要看我觉得警察有多无知。你低估我们了,塞勒斯小姐。”
“我觉得你们有很多人是白痴。你们抓了个无辜的人。你们忙着要致他于死地。
而且一份完美的自白就在你们面前,你们却不屑一顾。“
“你知道吗,塞勒斯小姐,一件案子里面总有许多事情只有警方才知道,不是光看报纸就能了解的。你错就错在凭报纸上的叙述来设计你的故事。有一件事情你不知道。还有一件事情你没有想到。”
“我什么没想到? ”
“没有人知道克莉丝汀。克雷住的地方。”
“凶手就知道。”
“是的。这就是我的重点。现在——恕我很忙。”
“所以我说的话你一个字也不相信。”
“不是。我信的还不少。比如你整个星期三晚上都在外面,也许你去游泳了,你星期四中午才回到家。不过这些都不能证明你杀了人。”
她用她那难以模仿的慵懒姿态站了起来,拿出她的口红。“那么,”她一边涂口红,一边利用空档说道:“既然连这小小的见报机会都不成功,我想我这辈子只能继续演我的金发傻大姐了。还好我买的是当天的来回票。”
“你骗不了我的。”格兰特说道,过去帮她开门,脸上挂着不以为然的笑容。
“好吧,就算你说对了又怎么样,去你的。”她咆哮道:“但是你错怪他了。
而且错得离谱,离谱到这个案子结束之前你会臭名满天飞。“
她擦身走过呆立的威廉斯和两名警员,然后消失。
“你看,”威廉斯说道:“这还是第一个。人是很奇怪的,不是吗,长官? 如果我们对外表示我们要找的大衣缺了一颗扣子,就会有人把他们的大衣扯掉一颗扣子,然后带来给我们。纯粹为了找乐子。好像没有他们的帮忙事情就不够困难似的。
话说回来,她不是普通角色吧,你说呢,长官? “
“我不认为。你的看法如何,威廉斯? ”
“音乐剧角色。想找机会出名助长她的事业。冷酷无情的死硬派。”
“都不对。正统剧角色。痛恨她的事业。心肠好到不惜牺牲自己。”
威廉斯感到有失颜面。“当然了,我没有机会和她交谈。”他想起了一个理由。
“不。外表就是一个很好的判断依据,威廉斯。我希望我也能如此地判断这个案子。”
他坐下来,手指在发丝间游移。“你会怎么做,威廉斯,一旦你成功地从海洋饭店逃脱之后? ”
威廉斯领会现在他该设想自己是提司铎。
“我会上一辆拥挤的公车到别的地方去。见到第一辆车就搭。混在人堆里下车,然后信步走开,好像我知道自己要去哪里一样。其实不管我去哪里,我都会装成一副知道自己要去哪里的样子。”“然后呢? ”
“我可能必须坐上另一辆公车,到人烟稀少的地方去。”
“你会避开城镇地带,是不是? ”
“当然! ”威廉斯惊讶地答道。
“一个人在空无一人的乡下走动不是更奇怪? ”
“有很多树林。事实上这一带的某些树林可以让一个人无限期地躲藏下去。如果他到得了像西边的艾许唐森林那样的地方,那么要找到他,可能需要出动一百个人把艾许唐翻遍了才行。”
格兰特摇着头:“还有食宿的问题。”
“露宿就行了。最近天气很暖和。”
“他在外面已经两天了:如果他逃到乡下去,到现在一定已经蓬头垢面了。但是他有吗? 你有没有注意到没有人回报说他去买刮胡刀? 有一种可能是他去找朋友了。我怀疑——”
他的目光转向朱蒂刚才坐过的椅子上。“但是不会的! 她绝不会冒这么大的险求故弄玄虚。没有这个必要。”
威廉斯暗自期望格兰特能到旅馆去睡个觉。他为没能逮住捉司铎而自责,但是n 责得太过分了。最优秀的人也会犯错,而且每个人都知道格兰特不会有事。他有警方的强烈支持做后盾。他何必要为了每个人都可能犯的错误而介意到病倒? 当然了,一定会有一两个爱小题大做的人——觊觎他的职位的人——但是那种人根本没人在意。大家都知道他们居心何在。
格兰特不会有事,每个人都很清楚。为了偶一失察就折磨自己,他未免太愚蠢了。 如果说一个警察的心会痛,那么威廉斯那颗坚毅的心就在为他的上司而痛。
“你可以把这个恶心的东西丢了。”格兰特说道,指着威廉斯的大衣。“这至少是二十年前的大衣,而且十年前扣子就掉光了。你知道吗,威廉斯,有一件事情一直叫我想不通。他在海滩的时候大衣还在,而回来的时候已经不见了。他一定是在路上的什么地方把大衣处理掉的。再怎么说那条路的范围不大。而且在时间上他也不可能走远。
他太急着回来掩饰他逃跑所犯下的错。但是到现在我们还是没找出那件大衣。
有两个很浅的养鸭池,我们都捞遍了。还有三条小溪,连硬币都藏不住,纸船也浮不起来。其他大小水沟、花园围墙、两座杂木林,也遍寻不着。 什么都没有! 他到底藏到哪里去了? 是你的话会怎么处理? “
“把它烧了。”
“来不及。更何况是湿的。湿透了也说不定。”
“卷成一小团塞在树上:反正大家都在地面上找。”
“威廉斯,你真是天生的罪犯。把你这个想法告诉辛格,要他今天下午去设法验证。比起找到提司铎,我宁可先找到大衣。事实上我是非找到那件大衣不可! ”
“说到刮胡刀,你不认为他也许把刮胡刀带在身上吗,长官? ”
“我没想过。我不认为他有那么冷静。不过当时我也没想到他居然有胆子逃跑。
我满脑子想的是自杀。他的东西在哪里? “
“辛格全带来了,都在这个箱子里。”
“看看他的刮胡刀在不在? 可以知道他刮了胡子没有。”
箱子里没有刮胡刀。
“好吧! ”格兰特说道:“谁料得到? ‘你真是叫我失望,探长,’他一边对我说,一边已经悄悄地把刮胡刀放进口袋,准备着要逃走了,就在头号呆瓜探长的监视下。我对这小伙子的看法全错了,警官。全错了。从一开始,我带他从验尸调查庭上离开的时候,我就以为他是那种歇斯底里型的,行事全凭一时冲动的家伙。
然后,等我知道遗嘱的事之后,我改变主意了。不过还是把他当成可怜的东西。“
而现在我才发现他竟当着我的面计划逃走——而且还成功了! 窝囊废不是提司铎,是我! “
“振作一点,长官。就算我们目前运气不济好了。不过你跟我,就我们两个,铁定会让那个冷血畜生束手就擒。”
威廉斯热血沸腾地说着,浑然不知要让杀害克莉丝汀。克雷的凶手现身的关键人物,是堪萨斯市一位傻乎乎的小女人,而她对这里的每个人根本闻所未闻。
第十一章
爱瑞卡拉住煞车,让她那辆恶名远扬的小车慢慢停稳下来。然后又倒退一段必要的距离,再度停了下来。她很有兴趣地看着一只在草丛和金雀花中露出形迹的男鞋鞋底,然后打量一下这片空旷地带,以及这条在阳光下闪烁的笔直乡间小路,两边长着威灵仙和滨簪花。
“你可以出来了,”她说道,“这附近几英里都没有人。”
鞋底随即消失,一张惊讶万分的男子脸孔在树丛中出现。
“真叫我松了一口气,”爱瑞卡看着他说道:“有那么一刻我还以为你说不定死了。”
“你怎么知道是我? 我觉得你好像真的知道是我? ”
“不错,你鞋底的脚掌部分有几条奇怪的曲线,就在标价被撕掉的地方。你躺在我爸爸办公室地上的时候我注意到了。”
“噢,对,就是你,对了。你是个很了不起的侦探。”
“你是个很差劲的逃跑者,谁都能看到你的脚。”
“你没有给我多少时间。你车子开到很近我才听到声音。”
“我看你八成是聋了。可怜的丁妮,她是郡上的笑柄之一。和宓德威女士的帽子及老达因先生收集的贝壳齐名。”
“丁妮? ”
“对啊。你不可能听不见她。”
“我想我大概是睡着了一两分钟。我——我有点睡眠不足。”
“是的,我想也是。你饿不饿? ”
“你这是客套话,还是——还是你真的有东西给我吃? ”
爱瑞卡伸手到车后去,拿出半打面包卷,一罐牛舌肉,半磅奶油和四个番茄。
“我忘了带开罐器,”她说着,把牛舌肉递给他,“但是你可以找个硬东西在瓶口用力敲,就会敲出一个洞。”她从口袋里拿出一把折刀把面包剖开,开始涂奶油。
“你总是随身携带食物吗? ”他奇怪地问道。
“无时无刻。我动不动就会肚子饿。而且经常从早到晚都不在家。刀子在这里。
切一块舌肉放上去。“她把涂好奶油的面包拿给他。”用完刀子给我,我要再涂一块面包。“
他照她的吩咐做了。于是她接过刀子又开始忙,很有礼貌地不理会他,让他可以不用装出一副无所谓的样子,毕竟现在他很难装得像。
不久他说道:“我想你应该知道这样做十分不该吧? ”
“为什么不该? ”
“第一,你是在帮助一个逃犯,这件事本身就不应该,再加上你身为某人的女儿,更是错上加错。还有就是——这一点更是糟糕——假设他们对我的认定没错的话,此刻你已然身陷最严重的险境。你不应该做这种事,你知道的。”
“如果你真是凶手,只为杀我灭口而再犯上一罪,对你也不会有太大帮助。”
“如果已经杀过人,我看要再杀一个恐怕就不是那么难,反正死刑也只有一次。
所以你不认为是我干的? “
“我很确定不是你。”
“你怎能这么肯定? ”
“你没这个能耐。”
“谢谢你。”他感激地说道。
“我不是那个意思。”
“哦! 我懂。”他露出真心的笑容。“叫人难堪,但是听起来却很直爽。”
“我说谎的技巧不下任何人。”
“你今天晚上势必要说谎了,除非你打算把我供出去。”
“我想根本不会有人问我任何问题。”她说道,装作没听见他的下半句话。“顺便提一下,我觉得络腮胡并不适合你。”
“我自己也不喜欢。我带了刮胡刀,但是没有肥皂和水什么也做不成。我猜你车子里应该不会有肥皂吧? ”
“恐怕没有。我洗澡不像吃东西那么勤快。不过我有一个瓶子,里面有一些会起泡的东西,是我放着换轮胎之后洗手用的。也许你用得上。”她从车厢上取来那只瓶子。
“你一定是比我料想的要聪明得多,你知道。”
“是吗? 什么事情让你觉得我有这么聪明? ”
“能从格兰特探长手里逃走。他对工作是很在行的,我爸爸常说。”
“是的,我想他应该是吧。如果不是怕极了被关进牢里,我一定不会有胆子逃走。那半个小时之内发生的事,是我这辈子遇过最刺激的。现在我知道在极速下生活是什么意思了。本来我以为有钱,能随心所欲——一天做二十件不同的事——就叫做在极速下生活。但是其实我什么也不知道。”
“克莉丝汀。克雷,她人很好吗? ”
他有点仓皇失措。“你的思维真是跳跃式的,是吧? 对,她是个很好的人。”
他暂时忘了他的食物。“你知道她做了什么吗? 她把她在加州的农场留给我,因为她知道我没有钱而且讨厌坐办公室。”
“对,我知道。”
“你知道? ”
“对啊,我听过爸爸还有其他人讨论这件事。”
“噢,对了……但是你还是相信我没有杀她? 在你眼里我一定是个很会捡便宜的人! ”
“她很漂亮吗? ”
“这么说你没见过她哕? 我是说在银幕上? ”
“没有,应该没见过。”
“我也没有。很奇怪对不对。我想四处流浪的人很容易错过一些电影。”
“我并不那么经常上电影院。从我家要跑很远才能找到一家好的。多吃些舌肉。”
“她本不是好心要帮我的——克莉丝。很讽刺,不是吗? 结果她的礼物却可能成了我的催命符。”“我看你好像完全不知道是谁干的吧? ”
“不知道,她的朋友我一个也不认识。我只是有天晚上搭上她的便车而已。”
他顾虑着眼前这个女学生。“这种事你听起来大概会觉得很可怕吧? ”
“不会的。只要你们彼此顺眼就不会。我自己经常就根据外表来下判断。”
“我总忍不住觉得警方很可能搞错了——我是说,那说不定是意外而已。如果你看过那天早上海边的样子的话。一片寂寥,至少还要一个钟头才会有人起床。有人会在那种时间到那种地方去杀人,真的是难以想像。再说那颗纽扣可能只是凑巧罢了。”
“如果你的大衣被找出来之后发现不缺扣子,不就可以证明你和这个案子没有关系了吗? ”
“我想是吧。警方好像就只有这个证据而已。”他淡淡地一笑:“不过你知道的比我更多。”
“弄丢的时候你人在哪里——我是说那件大衣? ”
“有一天我们去了迪姆乔:那天是星期二。我们下了车,在堤防上散步半个小时左右。我们都习惯把大衣放在后座。直到回程的半路上停下来加油之前,我一直没有想到我的大衣,当时我转身去拿克莉丝放在后座的皮包。”
他的脸突然染上一阵绯红,爱瑞卡先是讶异地看着他,接着感到有点尴尬。过了几秒钟她才想到,默认女人替他付钱这件事比任何谋杀罪名更令他羞辱。“那时候大衣就不见了。”他很快地继续说下去:“所以一定是在我们散步的时候不见的。”
“是吉卜赛人吗? ”
“我不认为。我没看到什么吉卜赛人,比较可能是某个路过的人。”
“有没有什么特征可以认出那件大衣是你的? 你知道,你要能向警方证明这一点。”
“内里上有我的名字——你知道的,就是在裁缝店的标签上。”
“但是大衣如果是被人偷走的,偷的人一定会马上把标签拆掉。”
“对。没错,我想也是。不过还有一个地方,在右边口袋下面有一个小小的烧焦痕迹,是被别人的香烟碰到的。”
“这个好,不是吗? 这一来就很清楚了。”
“假使大衣能找到的话! ”
“没有人会在偷了一件大衣之后,只因为警察在找就把它送到警察局去。而且他们找的不是穿在身上的大衣,而是丢掉的大衣。到目前为止并没有人在找你的大衣。我的意思是说站在你的立场去找。也就是帮你找证据。”
“那我能怎么办? ”
“去自首。”
“什么? ”
“自首啊。然后他们就会派个律师给你。这样一来就有人帮你找大衣了。”
“我没办法那么做。真的办不到……我忘了你叫什么名字。”
“爱瑞卡。”
“爱瑞卡。想到要坐牢我就浑身不舒服。”
“幽闭恐惧症吗? ”
“是啊。只要知道出得去的话,我倒不在乎封闭的空间,像是山洞之类的。不过被锁在一个地方,只能无所事事呆坐在里面,想着——我就是办不到。”
“好吧,我想你的确没办法,如果你这么想的话。很可惜,这可是最合情合理的做法。那么你打算怎么做? ”
“继续露宿吧,我想。反正没下雨。”
“你没有朋友可以投靠吗? ”
“带着杀人嫌犯的身份? 不,你高估人类的友情了。”
他停顿了一下,用惊慌的声音加上一句:“不,不,也许你没有。只是我以前没遇过好人。”
“那么我们最好商定一个地方,明天我好带食物来给你。就在这里好了,如果你喜欢的话。”
“不要! ”
“那要在哪里? ”
“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是说你不能再来找我,哪里都不要。”
“为什么? ”
“因为你会犯下重罪,或者惹上大麻烦。我不知道刑责会如何,总之你会成为罪犯。绝对不能这样。”
“总没有人可以阻止我把食物从车子里丢出去吧,不是吗? 法律上没有这一条,这个我还知道。明天早上会有干酪、面包和一些巧克力从车上掉进这些树丛里,如此而已。我该走了。现在这附近好像没半个人,可是如果一辆车停在这里够久,总会有人突然冒出来问东问西的。”
她把吃剩的东西一古脑扔进车里,然后上了车。
他准备要站起来。
“别做傻事,”她厉声说道,“坐着别动。”
他跪着转了个身。“好吧。这个姿势你不反对吧,而且也比较能表达我的感谢。”
她关上车门,倚在车窗上。
“要坚果的还是纯的? ”
“什么? ”
“巧克力啊。”
“噢! 有葡萄干的那种,谢谢。总有一天,爱瑞卡。伯戈因,我会让你带上红宝石,走在地毯上,就像——”
他的话尾淹没在丁妮离去时嘶吼的引擎声里。
第十二章
“慈生,”爱瑞卡对她父亲的总管说道:“你有闲钱吗? ”
慈生暂时停下手上正在清算的流水账,满是皱纹的老眼冷冷地瞥了她一眼,然后继续算他的账。
“两便士! ”他终于开了口,用的是某种代替吐痰的声音。
不过这句话指的是他的账目,爱瑞卡等着他。慈生很讨厌算账。
“足够将我风光下葬了。”他说道,又重新回到账目表最上面一栏。
“你还有好几年清福可享呢。你能不能借给我十英镑呢? ”
老人舔铅笔头的动作暂停下来,伸出的舌尖上留下铅笔的紫斑。
“原来是这么回事! ”他说道:“这回你又在干什么勾当了? ”
“我没在干什么勾当。不过有几件事情我可能会想做。而且汽油的花费也挺吓人的。”一提到汽油,这话头就开错了。
“哦,车子是吧? ”他酸溜溜地说道。他讨厌丁妮。“如果是为了车子的话,你怎么不去问哈特? ”“噢,不行的。”
爱瑞卡几乎感到吃惊了。“哈特还太新了。”哈特到任只有十一年,还算是新人。慈生稍微舒坦了一点。
“绝对不是什么不好的事。”她向他保证。“我本来是可以等到晚上向爸爸拿,可是他晚上要到威廉叔叔家去。
至于女人嘛,总喜欢打破砂锅问到底。“她停顿一下,再加上这最后一句。
这句话帮她扳回了刚才提到汽油时的劣势。女人指的一定是保姆。慈生讨厌那位保姆。
“十英镑在我的棺材本里面不算少了。”说着他的头左右摇晃。
“反正到星期六之前你也用不着。我在银行里有八英镑,但是我不想明天早上还要浪费时问到西欧佛去取钱,目前时间对我来说很宝贵。万一我发生什么事,至少你可以确定八英镑是跑不掉的。至于剩下的两英镑,爸爸一定会还你。”
“你怎么会想到要来找我老慈生? ”
语气中带着志得意满,听到对方这么问法,除了爱瑞卡之外任谁都会这么回答:因为你是我认识最久的老朋友,因为从我三岁开始你就一直在帮我解决难题,我第一次骑小马就是你抱我上去的,因为我们可以互相保守秘密,因为虽然你脾气很拗,你还是一个老可爱。
但是爱瑞卡却说:“我只是觉得茶叶罐比银行要方便多了。”
“你在说什么东西! ”
“噢,也许我不该说出来的。是你太太告诉我的,有一天我们喝茶的时候。那不是她的错,真的。我看见钞票在茶叶堆里若隐若现。有点不卫生,我觉得。我是指对喝茶而言。不过倒是很好的主意。”此刻慈生还是哑口无言。
“反正开水一冲,什么都杀光了。更何况,”她说着,终于把该作为发动攻势的先头部队当作后援部队用上了:“我还能去找谁? ”
她伸手过去取来他那截铅笔,把桌上一张当地竞技赛会的传单翻过来,在背面用小女生的字迹写下:我欠巴索娄姆。慈生十英镑。爱瑞卡。米雅。伯戈因。
“到星期六为止有效。”她说道:“反正我的支票簿也用完了。”
“我不喜欢你随便在肯特郡把我棺材上铜柄的钱浪费掉。”慈生咕哝着抱怨道。
“我觉得铜柄太浮夸了。”爱瑞卡说:“用锻铁会好得多。”
当他们通过花园,走向他的农庄和茶叶罐的时候,爱瑞卡问道:“肯特郡大概有多少家当铺? ”
“约莫两千家。”
“天啊! ”爱瑞卡说。没有再追问下去。
但是当晚这两千家当铺的数字伴着她入睡,而且在她一睁眼时又立刻鲜活地跳了出来。
两千家! 乖乖! 不过慈生当然只是猜测而已。他可能一辈子没当过任何东西,又怎么可能知道全郡到底有几家当铺? 尽管如此,数量想必也颇为可观,即使是像肯特这么一个富裕的郡。以前她连一家也没注意到过。不过她想除非刚好要找,否则大概不会有人注意到哪里有当铺。就像洋菇这种东西一样。她开着丁妮从车库里倒车出来的时候,是一个炎热、平静的清晨六点半钟,温煦的白屋微笑着欢送她出门,屋里还没有人醒过来。任何时候丁妮的声音都很大,但在夏日清晨早餐前的寂静中,这种声音就很可憎了。爱瑞卡头一次对丁妮生出二心,并为此感到内疚。没错,她经常被她气得跳脚,怒不可遏;但那总属于恨铁不成钢的激愤,是将深爱的东西视为自己的一部分时的感觉。在内心的愤慨中,在朋友的嘲笑中,从来没有任何一刻让她产生过和丁妮划清界线的念头,更不用说要背弃她了。
但是现在她平静地想着,我真的该去找辆新车了。
爱瑞卡开始长大了。
丁妮在安静明亮的小路上卖力地往前进,引擎声喷着鼻息,车身拼命颤抖,爱瑞卡坐在老式的座位上挺直腰杆,不再去想丁妮的事。她身旁放着一只箱子,里面有半只童子鸡、面包、奶油、番茄、甜酥饼和一瓶牛奶。这些——“爱瑞卡小姐的午餐”——是管家在不知触法的情况下所准备的。箱子后面的一只牛皮纸包里,则是爱瑞卡自掏腰包的捐献——不比管家的精致,但比较饱满一点——是从村中迪斯先生的店里买来的。( “东印度人食品商。提供当季最佳产品。”) 迪斯先生提供粉嫩闪亮的小牛肉冻切片( “你真的要切成这么厚吗,爱瑞卡小姐? ”) ,但无法供应包有葡萄干的巧克力。那种品牌没有销路。
当时爱瑞卡想都没想到,自己其实已经很累了,距离商店打烊的时间也只剩不到一个小时,而且那个饿着肚子的男人只要能吃几块好的纯巧克力已经够满足了,不会执着于对葡萄干的小小偏好。不行,爱瑞卡——虽然她说不上来——- 很明白一点,就是小事情也是很重要的。尤其一个人不高兴的时候,小事更是重要。在那个燥热的晚上,她跑遍了邻近的各个村庄,虽然成功的希望愈来愈渺茫,但她的决心也愈加坚定。所以现在在丁妮左侧车门那只破烂的行李箱里,才会放着四大块半磅重的葡萄干巧克力,这些是里森村席格丝太太店里所有的存货,爱瑞卡在七点一刻的时候说服她放下吃了一半的晚茶( “因为是你我才这么做的,伯戈因小姐,别人我可不愿意。”) ,请她拿着大钥匙回去打开那扇斑驳的小店门。
她开着车一路吵闹地经过沉睡中的马林佛市区,七点刚过,就进入了炎热、空旷的郊区。她转进又长又直的粉白乡间小路,就是昨天她那双对乡下景物训练有素的眼睛一眼看见那双靴子的地方。她认为提司铎应该找个比那丛金雀花好一点的掩护才是,不是为了逃避律法,而是为了待会儿在正午的阳光下有个遮蔽。今天一定是个烈日高照的日子。提司铎会很需要这些牛奶和番茄。她反复思量着,把这位逃犯送到别的地方去究竟妥不妥当,好比沙里那样的地方,那里的树林足以藏匿一支军队,不要说警察找不到,连阳光也照不进去。但是爱瑞卡从来就对树林没什么好感,也不认为在树林里会有多安全。在视野良好的金雀花丛里受点暑气,总比在浓密的树林里被人冷不防踹上一脚要好。更何况,提司铎这个人可能不会接受搭她便车的提议。
不管提司铎的反应会是如何地无可置疑,这项提议根本没有机会提起。不是他睡得太死,连丁妮大驾光临的隆隆噪音也吵不醒,就是他已经不在这附近了。爱瑞卡往前开了一英里,直到这段直路的尽头,丁妮全速前进的声音像一列特快火车驶过一样,然后再回到她昨天停车的位置。她一关掉引擎,一片寂静立刻笼罩下来,而且是全然地寂静。听不见一声鸟鸣,也看不见一丝树影的抖动。
她静静地等在那里,若无其事,两只手臂撑在方向盘上。
神态就像在考虑下一步要往哪里走。她势必不能出现有所等待的表情,以免引起偶然路过这里的乡下人的好奇心。她在车里坐了二十分钟,轻松而自然。然后她伸了个懒腰,趁势确定一下这条路上是否依然空无一人,接着便下了车。如果提司铎有话想跟她说,早就该现身了。她拎着那两包食物和巧克力,在提司铎昨天躺着的地方藏好。
然后再从衣袋里取出一包香烟,和那些东西放在一起。爱、瑞卡本人并不抽烟——当然她试过,结果并不怎么喜欢,也就没有继续尝试——而她不知道提司铎抽不抽。这个,还有一些火柴,只是“预防万一”而已。爱瑞卡做事永远追求彻底。
她回到车上,扭开丁妮的引擎,头也不回、毫不留恋地即刻上路,眼光和思虑都毅然面向远方的海岸和迪姆乔。
在爱瑞卡设想周密的理论中,认为绝不是某个“当地人”偷了那件大衣。她从小到大都住在乡下,所以她很清楚众人眼前如果出现了一件新的黑色大衣,即使是穿在最不起眼的人身上,也绝不可能不引人侧目。她也知道乡下人并不熟悉当铺这种门路,一件放在别人车里的大衣不会令他们联想到可以去换成现金,像那些过路人一样。
他们要果真起了贪念,那一定是为了据为己有;但考虑到无从向人解释,最终还是不会动手。因此这件大衣,根据爱瑞卡的推论,是被过路人拿走的。
如此事情变得更简单,却也更复杂了。一个“过路人”
比一位“当地人”更容易受人注意,也很容易辨认出来。但另一方面,过路人是一个会到处移动的物体,很难加以追踪。失窃至今已过了一个礼拜,那件大衣可能已经横越了大半个肯特郡。现在说不定已经——在饥饿中,爱瑞卡的想像力更添了一对翅膀。当迪姆乔映入她的眼帘时,她已经在脑海中勾勒出大衣穿在市长办公室一位小职员身上的画面。他是个脸色苍白的男人,有位楚楚可怜的老婆和一个小婴儿,爱瑞卡一想到要从他手上拿走大衣,即便是为了提司铎,内心也不免一阵酸楚。
这会儿爱瑞卡决定必须要吃点东西了。绝食有助于想像,但却有害于逻辑思维。
她看见一个叫做“日升”的地方,随即煞住车。“停车休息,通宵营业。”那是一座矗立在路边用锡皮搭成的棚子,漆成栀子色和紫罗兰色的招牌莫名其妙地做成火柴盒的形状,上面爬满了天兰葵。店门亲切地敞开,在温暖的空气中飘送出细碎的人语。
狭小的店内有两个魁梧的男人。店老板正在把一条刚出炉的长面包切成大大的厚片,另外一个人则从一只超大的马克杯内啜饮着某种非常烫口的液体,一边发出很大的声响。一看到站在门口的爱瑞卡,这些活动霎时间都停顿下来。
“早安。”爱瑞卡在鸦雀无声中开口。
“早安,小姐,”店老板说道:“要来杯茶吗? ”
“这个——”爱瑞卡环顾店内:“你们该不会刚好有熏肉吧? ”
“美味的熏肉,”老板立即回答:“入口即化。”
“给我来一大盘。”爱瑞卡高兴地说道。
“是不是也来几个篮? ”
“三个。”爱瑞卡说。
老板伸长脖子看看门外,发现她的确是一个人来的。
“要得,”他说道:“这才像话。很高兴看见这年头还有小姑娘懂得吃。请坐,小姐。”他掀起围裙的一角把铁椅上的灰尘掸干净。“熏肉马上就来。要厚的还是薄的? ”
“厚的,谢谢。早安。”最后这话是对另外那个人说的,带着特别的问候之意,说着她一边坐了下来,显然已经成为这家小店里吃喝谈笑的一分子。“外面那辆货车是你的吗? 我一直想开开那种车。”
“是吗? 我还想学走钢索呢。”
“你的体型不对,”爱瑞卡很认真地回答道:“我觉得你还是开货车比较适合。”
老板停下切熏肉的动作笑了起来。
货车司机决定不白费力气讽刺这么一个老实人。他放松姿态,露出和蔼的表情。
“哦,很高兴有小姐做伴换换口味,你说是吧,比尔? ”
“你有过很多吗? ”爱瑞卡问道:“我觉得货车司机很受欢迎。”在这个张口结舌的男子还无法确定眼前瘦巴巴的小女孩究竟是在侮辱他、招惹他,或者只是在说实话的时候,她已继续说了下去:“对了,你有没有让流浪汉搭过便车? ”
“从来没有! ”司机迅速地答道,庆幸自己的两只脚还稳稳地踏在地上。
“可惜。我对流浪汉很有兴趣。”
“人道上的兴趣吗? ”比尔问道,把煎锅上嘶嘶作响的熏肉翻了个面。
“不。学术上的。”
“乖乖。你在写书吗? ”
“倒也不是。我在帮别人搜集资料。你一定见过很多流浪汉,就算你不让他们搭便车。”她不放过那个司机。
“我开车的时候可没工夫去注意什么流浪汉。”
“告诉她哈若盖。哈瑞的事。”比尔接口说道,一边把蛋壳敲开。“上礼拜什么时候我看见他在你车里。”
“你不可能看见谁在我车里,绝不可能。”
“哎,别嘴硬了行不行。这位小姑娘没问题的。她不会去到处乱说,就算你真的载过什么奇怪的流浪汉的话。”
“哈若盖不是流浪汉。”
“那他是谁? ”爱瑞卡问道。
“他是个瓷器小贩。四处做生意的。”
“噢,我知道了。一只青花碗交换一张兔皮。”
“不。不是那种。他修理茶壶把手之类的东西。”
“哦。钱赚得多吗? ”这样问是为了让司机继续这个话题。
“足够过日子罢了。他还隔三岔五时会去搞些旧大衣或旧靴子来卖。”
接下来有一阵子爱瑞卡没有说话,她不知道她的心跳声在这两个男人耳里会不会像自己听到的这么清楚。
隔三岔五,旧大衣。现在她该说什么? 她不能说:你看到他的那天他带了大衣吗? 这样说就全泄底了。
“好像满有趣的。”终于她说话了。“芥末酱,谢谢。”
这是对比尔说的。“我很想见见这个人——但是我猜他现在大概已经跑到英国的另外一头了。你是哪一天看到他的? ”
“我想想看。我在迪姆乔城外载了他,然后,在唐布里奇附近让他下车。那是上星期一。”
所以不会是哈若盖。真可惜! 多么有希望的一个对象,他喜欢大衣和靴子,形迹不定,而且又与能快速将他带离有潜在威胁地区的货车司机交情友善。唉,罢了,把这件事情想像成当初认为的那么简单是没有用的。
比尔把芥末酱放在她的盘子旁边。“不是星期一,”他说道:“不过也没什么差别。你路过的那天吉米来这里送货。所以应该是星期二。”
这样一来可不是没什么差别了! 爱瑞卡吃下一大口熏肉蛋安抚她狂跳的心脏。
日升小馆里陷入了片刻的寂静;一方面是因为爱瑞卡吃东西的时候已养成像男人一样保持安静的习惯,另一方面是因为她还不能决定下一句话要怎么说才能兼顾效果和技巧。等到货车司机突然把马克杯推开起身要走的时候,她开始着急了。
“你还没有告诉我有关这位什么哈若盖的事! ”
“还有什么可说的? ”
“一个四处旅行的瓷器修补商一定有很多有趣的故事。我真的很想和他当面聊一聊。”
“他这人不爱说话的。”
“我一定让他觉得话有所值。”
比尔笑了。“你只要给哈若盖二十五个便士,他会把嘴巴都讲破了。五十个便士的话,他会告诉你他是怎么发现南极的。”
爱瑞卡转向这位和她比较有共鸣的人。
“你认识他? 他有没有家,你知不知道? ”
“冬天他大部分时间不会乱跑,我想。不过夏天的时候他住在帐篷里。”
“和昆妮。韦伯斯特住在潘伯瑞附近的某个地方。”司机插口说道,他不喜欢风头被比尔抢走。他在泛白的桌面上丢下几个铜板,然后走向门口。
“如果我是你的话,如果想让任何人觉得话有所值,我会先去向昆妮打声招呼。”
“谢谢你,”爱瑞卡说道:“我会记住的。谢谢你的帮忙。”
听到她的声音内含了真正发自内心的谢意,司机不由得停下脚步。他站在门口打量着她。“对一个胃口正常的女孩来说,流浪汉真是一个奇怪的选择。”他说道,然后出门,往他的货车走去。
第十三章
爱瑞卡的好胃口席卷了面包、橙橘酱和好几杯茶,但是伴着这些养分一起吸收到的消息却没有多少。比尔虽然很愿意知无不言,只可惜他对哈若盖。哈瑞却几乎一无所知。现在她必须决定是否要离开“温暖”的迪姆乔,跟着未知而神秘的哈瑞到“寒冷”的唐布里奇乡间去。
“大部分的流浪汉应该都很诚实吧,你认为呢? ”她付账的时候顺便问道。
“这个嘛,”比尔说,努力地思考着。“除非是机会来了的时候,如果你明白我的意思的话。”
爱瑞卡明白。没有一个年过五十的流浪汉会拒绝像一件无人看管的大衣这样的礼物。哈若盖。哈瑞无疑是对大衣和靴子来者不拒的。而且哈瑞上星期二曾经到过迪姆乔。所以,她的工作就是要在夏天的山川林野中四处追寻这位瓷器修理匠的下落,直到找到他为止。如果在搜寻的过程中夜色降临了,她一定得编个具有无比说服力的谎言,好打电话给在史戴因的父亲,说明不回家的原因。
这个说谎的必要性让她在这项自告奋勇的神圣任务中头一次感到心情苦闷;以前她从来不需要向父亲隐瞒她的任何计划。短短几个小时内她的忠诚两度受到分化。
上一次她尚未意识到对丁妮的不忠;这次她意识到了,而且十分耿耿于怀。
唉,不管了,反正时间还早,而且这个季节的白天可长着呢。丁妮或许是辆老车,但是从未生过病或出过差错。如果能继续像起头时这么幸运的话,今晚她说不定还是能照常回到史戴因自己的床上睡觉——带着大衣回去! 想到这一层,她兴奋地忘了呼吸。
她向可爱的比尔道别,答应他会向所有的朋友推荐他的早餐,然后把丁妮的车头调往西北方,开进了繁花盛开的炎热乡间原野。此刻的道路在闪耀的晴空下已甚为刺眼,前方的地平线开始在热气中浮动着。丁妮在这片绿色的大熔炉中汗流浃背地奋力前进,车内很快就变得跟热锅一样。尽管成事心切,爱瑞卡还是只能耐着性子,每隔几英里就停下来敞开两侧车门,让丁妮冷却一下。是的,她真的该换车了。
在通往唐布里奇干道上的吉宾斯路口附近,她重施让她意外得到收获的故伎:她停了车,走进路边一家小店吃午餐。但是这次幸运之神并没有出来接待。看管这家小店的是一位爽朗的女人,天南地北无话不谈,惟独对流浪汉缺乏兴趣。她像一般女人一样对窝囊废难以忍受,而且也“不赞成人到处漂泊”。爱瑞卡有一口没一口地吃着,喝她自己装在瓶子里的咖啡,享受这份暂时的阴凉;但是不久她就起身离开了,去找一个“更好的地方”。“更好”指的不是食物,而是小道消息。她带着无比的自制力,刻意控制眼睛不看路旁一连串翠绿、阴凉的茶店,鲜丽的布幔在阴影下闪着微光。今天真不是享乐的时候。茶店和流浪汉搭不上界。
她转入一条通往戈贺斯特的小路,开始寻找旅店。旅店总会有瓷器要修,而且现在她已经来到哈若盖的老家一带,也就是说,她一定有机会找到认识他的人。
她吃了一客不够熟的冷牛肉和一份生菜沙拉,这里的餐室和史戴因的任何餐室都一样漂亮,她祈祷着她桌上的碗盘,只要一个就好,是有裂痕的。因此当那份盛在一只有裂痕的玫瑰瓷碗里的罐头水果端上来的时候,她几乎就要欢呼出声。
是的,女侍也同意那个碗很漂亮。她不知道这个碗贵不贵重,她只是这一季来当临时工( 要知道,把整个世界当作闯荡地盘的人,是不会对家居用品的价值感兴趣的) .是的,她认为应该是有当地人会来修理他们的瓷器,但是她不清楚。好的,没问题,她当然可以去问问看。
被问到这么漂亮的瓷碗是谁修理的的时候,老板说这个碗买来的时候就是这样了,是在梅特非公园附近的一个零工那里,他有很多这种东西。修理的那位师傅当时就已经很老,现在说不定已经死了。不过如果爱瑞卡想找人修理瓷器的话,倒是有一个旅行商人隔三岔五时会到这附近来,他叫帕尔马。清醒的时候他能把碎成五十块的东西拼回原状,你看不出裂痕在哪里。但是你得先确定他没喝醉才行。
爱瑞卡听着帕尔马的各种恶习和长处,然后问道他是不是这一带惟一的修理师傅。
老板认识的只有他。不过最在行的莫过于哈瑞。
“哈瑞? ”
一位师傅的名字。大家都叫他哈若盖。哈瑞。不,老板不知道哪里可以找到他。
住在往布蓝奇利方向的某个帐篷里,据他的了解。他觉得那里不是适合爱瑞卡只身前去的地方。哈瑞可不是一般所谓的好公民。
爱瑞卡走出户外,再度暴露在炙热的空气中,为了刚听到的消息兴奋不已。哈瑞会一连好几天,有时甚至好几个礼拜,不离开他的临时居所一步。只要得到一小笔额外的进账,他就会舒舒服服地坐下来把它喝掉。
要去拜访瓷器修理匠之前,先要准备一些破损的瓷器。爱瑞卡驱车进入唐布里奇矿泉疗养地,惋惜着她深居在卡佛利公园的大姑妈并未以睡眠抵抗糕点的诱惑,而是外出在莱姆树下散步。然后她走进一家古董店,花了慈生的一些棺材本买来一个无聊的跳舞小瓷偶。之后再开回潘伯瑞,在静谧的午后选择一条人车罕至的小路,胡乱将人偶往车内的脚踏板上摔去。
不过这个人偶倒是蛮坚固的。就算爱瑞卡紧抓住它的脚,对着车门柱敲击,它依然完好无恙。最后,惟恐更大的暴力会将它打成粉碎,她只好用手指捏着人偶的一只臂膀把它折断,这会儿她有了去找哈若盖。哈瑞的通行证。
对于一个你怀疑偷了大衣的流浪汉,你很难直接去打听他的形踪,不过说要找瓷器修理匠就可以理直气壮了,被问的人不会心生诧异或疑窦。爱瑞卡只花了九十分钟就见到了哈若盖。本来还可以更快的,但是帐篷的位置远离任何一条既有道路;首先要循着一条穿过树林的手推车轨迹往上走,这条轨迹连灵活自如的丁妮都过不了,接着经过一片开阔的金雀花田,视野可达远方的美德威谷;然后进入第二座树林,一直走到另一端的林中空地,这里有一条小溪,溪水流入一方幽暗的水池。
爱瑞卡希望帐篷如果不在树林里就好了。她从童稚时代开始,就一直是天不怕地不怕的个性,不过她不喜欢树林也是不争的事实。她喜欢可以看得到远方。虽然眼前的小溪在阳光下明亮、清澈又快活地奔流着,但是在凹处的水池却是沉静、深邃而难以亲近。这种突如其来的神秘黑水洼在肯特郡倒不常见。
她把小人偶握在手里,林中空地刚刚映入眼帘,一条狗猛然冲出来对着她歇斯底里地狂吠,粉碎了寂静的空气。噪音中一个女人走到帐篷门边,站在那里看着爱瑞卡走过来。她是个长得非常高的女人,肩膀宽阔,抬头挺胸,爱瑞卡有一个疯狂的感觉,就是走完了到她跟前的这么一段路之后,是不是该向她行个屈膝礼。
“午安。”她愉快地朗声高呼道,越过狗儿的鼓噪声。
但是女人一动不动地等在原地。
“我有一件瓷器——你可以叫那只狗安静一点吗? ”
此刻她已经来到她面前,只差有狗吠声挡在中间。
女人抬起一只脚碰一下狗的肋骨,原本激昂的吠声立刻成为一片死寂。喃喃的水声又重回耳边。
爱瑞卡亮出破损的瓷偶。
“哈瑞! ”女人叫道,一双布满疑云的黑眼珠没离开过爱瑞卡。接着哈瑞也来到了帐篷门边:一个像鼬鼠一般猥琐的矮小男子,两眼布满血丝,而且显然正当他脾气最大的时候。“工作来了。”。我现在不工作。“哈瑞说道,啐了一口唾沫。
“噢,真不巧。我听说你是修理东西的能手。”
女人从爱瑞卡手里夺过那只破人偶。“他要工作的,没问题。”她说道。
哈瑞又啐了一口唾沫,然后接过人偶。“你有钱付吗? ”他气乎乎地问道。
“要多少钱? ”
“两先令。”
“两先令六便士。”女人说。
“有,我付得起。”
他返回帐篷里,女人则继续站在门口,因此爱瑞卡无法跟进去,也看不见里面。
之前在下意识里想像此刻的情况时,她总认为自己应该是在帐篷内——大衣就折放在角落里。但现在她连朝里面探头都不能。
“用了了太长时间。”昆妮说道:“你去折根烂树枝做一只哨子的工夫,他就修好了。”
爱瑞卡严肃的小脸上绽放出难得的微笑。“你认为我做不到,是不是? ”因为女人说这话时脸上闪过一丝看准了她是都市孩子的神气。
她拿出小刀砍下一段树枝,开始削切,挖刻,然后拿到溪水里浸湿,希望藉由这些动作消除昆妮和她那只伙伴的敌意。她甚至还希望自己表演的哨子制作过程能在他们心目中和修理瓷器的技艺攀上关系。但是等她一往帐篷的方向移动,昆妮立刻放下她意兴阑珊的捡柴工作,从林子里走回去守着。等到爱瑞卡的哨子完成,人偶也修好回到了手里,但比起刚才把车子停在路边的时候,她的收获却没有增加一丁点。她感到欲哭无泪。
她拿出身上的小钱包( 爱瑞卡讨厌用皮包) 付清了两先令六便土,瞥见内层那一叠等着要出来执行救人任务的钞票,令她陷入了绝望。在没有任何预警,也不知道会说出什么的情况下,她冲口就问男子:“你在迪姆乔拿走的那件大衣呢? ”
突然之间一片沉默,爱瑞卡继续抢进:“我不想采取任何行动,我是说,比如告发你之类的。
可是我真的很想拿回那件大衣。如果它还在你手上的话,我愿意向你买回来。
或者如果你已经把它当掉了……“
“可真厉害! ”男子破口大骂:“来这里找人帮你办好一件事,然后随口诬赖人。你最好趁我还没真的发火以前快滚,免得我一巴掌打烂你的下巴。不知天高地厚的小……还有你那根胡说八道的舌头。我恨不得把它从你的臭嘴里扯下来,不只是这样,我还要……”
女人把他推到一边去,站在爱瑞卡面前,居高临下,霸气十足。
“你凭什么认定我男人拿了一件大衣? ”
“上星期二,杰克,那个开货车的,让他搭便车的时候,他带的那件大衣是从迪姆乔的一辆车上偷来的。我们都知道。”她希望这个“我们”用得很自然,也希望她的话听起来不像自己感觉到的那么可疑。两个人的表情都是既无辜又愤慨。“但是不需要小题大作。我们只是想把大衣要回来而已。我会付给你们一英镑。”眼看他们又快要劈头大骂,她连忙加一句。
她看见他们交换了一下眼色。尽管处于下风,此刻她仍不由得感到如释重负。
这个男子就是她要找的人。他们知道她说的是哪一件大衣。
“如果你们已经把它当了,我也愿意付十先令,只要告诉我是哪家当铺。”
“对你有什么好处? ”那女人说道:“你要一件男人的大衣有什么用? ”
“我没说过那是男人的大衣。”胜利感像一阵电击流过她的全身。
“好,当我没说! ”昆妮回嘴,懒得再继续伪装下去。
“你要它有什么用? ”
如果说出命案两字,这两个人就会着慌,并且矢口否认他们与这件大衣有任何瓜葛。她很清楚这一点,这得归功于父亲曾长篇大论告诉她的经验谈,小贼总是很怕扯上重罪。卷进和死罪有关的刑案,就算牵连很浅,也是他们避之惟恐不及的。
“是为了帮哈特免掉一些麻烦。”她说道:“他不该让车子留在路边没人看顾。
主人明天就要回来了,到时候如果大衣没找回来,哈特就会丢掉他的差事。“
“谁是哈特? ”女人问道:“你哥哥吗? ”
“不。我们的专职司机。”
“司机! ”哈瑞发出一声刺耳的怪笑,里头听不出多少开心的成分。“这可妙了。我看你们大概有两辆劳斯莱斯和五辆班特利吧。”他的小红眼在爱瑞卡那身破旧又小得极不合身的衣服上四处游移。
“不是。只有一辆蓝切斯特,和我自己那辆老摩里斯。”眼看他们愈来愈不相信:“我叫做爱瑞卡。伯戈因。我爸爸是警察局长。”
“是吗? 我叫做约翰。洛克斐勒,我爸爸是威灵顿公爵。”
爱瑞卡撩起她的软呢短裙,拉住她一年到头穿在里面的运动短裤的松紧带,用大拇指把短裤的一小块内里摸出来给他看。
“你识字吧? ”她说道。
“爱瑞卡。M .伯戈因。”男子红着眼睛,诧异地读出一块山羊绒标签上的字。
“疑心病太重很不好。”她说着,放手让松紧带弹回原处。
“所以你这样做就为了一个司机是吧? ”哈瑞斜眼看着她,试图挽回劣势。“你好像非常关心司机的死活,是不是? ”
“我爱他爱得不得了。”爱瑞卡用的是人家说“还要一盒火柴,谢谢”的语气。
在学校的话剧公演上,爱瑞卡一直只是负责拉帷幕的。
不过倒也顺利过关了。他们两人心里忙着算计,没时间注意她的情绪表达得对不对。
“多少? ”女人说道。
“换回大衣吗? ”
“不。告诉你去哪里找大衣。”
“我说过了,我会给你们十先令。”
“不够。”。。“我怎么知道你们会告诉我实话? ”
“我们怎么知道你说的是实话? ”
“好吧,就给你们一英镑好了。你知道,我还得花钱到当铺去赎它。”
“不在当铺里。”男子说道:“我把它卖给一个碎石工了。”
“什——么? ”爱瑞卡在绝望中失声大叫:“这样我不是又得开始去找另外一个人了吗? ”
“噢,不用找,一点也不用找。你把钱交出来,我就告诉你哪里可以找得到这家伙。”
爱瑞卡抽出一张一英镑的钞票给他看。“然后呢? ”
“他工作的地方是派道伍德附近的法夫文岔路口。如果人不在那里,他住在开普的一间农舍。在教堂旁边。”
她把钞票递了过去。但此刻钱包的内容已经被那女人看见了。
“等一下,哈瑞! 她要给多一点才行。”说着立刻举步挡住了爱瑞卡往树林的去路。
“我一毛钱也不会多给。”爱瑞卡厉声说道。愤怒令她顾不得近旁的黑水池和无边的寂静,也令她克服了对树林的厌恶。“你不守信用。”
女人伸手往她的钱包抓去;不过爱瑞卡去年冬天刚刚代表学校参加过长曲棍球比赛。昆妮去势甚猛的手居然落了个空,只碰到爱瑞卡的另一只手臂,而且居然反弹上来狠狠打中了自己的脸。接着爱瑞卡绕过她高大的身躯,转眼就奔过了林间空地,这是她无数个冬天下午勤练的成果。
她听见他们从后追来的声音,心中忐忑着他们万一抓到她的话不知会对她怎么样。她不怕那个女人,倒是那个男人又小又轻,再加上喝了那么多酒,跑起来可能很快。而且他熟悉这些山路。在大太阳的照射下遇到有树影的地方,她几乎完全看不到路。但愿刚才她说过有人在车上等地。这样的话就会——她的脚被树根绊了一下,整个人在地上滚了好几圈。
她听见他踩在柔软的山路上的脚步声,一坐起来,就看见他的脸在草丛之上一高一低地,愈来愈接近。看来再过几秒钟就要被追上了。她会摔得这么重,是因为两只手里都还抓着东西。她连忙检查手里的东西到底是什么。其中一只手是那只瓷偶,另一只手是她的钱包和——哨子! 一见到是哨子,她随即把它放进嘴里,吹出一连串有节奏的哨音。长长短短,像在打信号一样。男子一听到哨音就停下了脚步,离她只有几码远,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哈特! ”她利用她极佳的肺活量全力呼喊。“哈特! ”
然后再度吹哨。
“好吧,”男子说道:“好吧! 就跟你的——哈特去吧。
总有一天我会告诉你老头他家里发生了什么不可告人的事。到时候保证你不多付我几英镑不能了事,我的小姐! “
“再见,”爱瑞卡说。“帮我跟你太太说一声,谢谢她的哨子。”
第十四章
“当然了,探长,你需要的就是休息。稍微放松一下。”
警察局长站起来套上雨衣。“你让自己操劳得不成人形了。这样没有用的,除了提早进坟墓以外。今天已经是礼拜五,我敢发誓你这个礼拜没有一天晚上睡过觉,也没有好好吃一顿饭。简直乱来嘛! 你不可以把这件事情看得这么认真。以前又不是没有犯人脱逃,以后也还是会有。”
“是我的犯人就不行。”
“那就是太苛求了。我只能这么说。太苛求了。每个人都会犯错。谁想得到卧房里会有一扇逃生门? ”
“我应该先检查橱柜里面是什么。”
“噢,我的好先生——”
“第一扇门打开的时候是面向我的,所以我看得到里面。等他走到第二扇门的时候,他分散我的……”
“我告诉过你,你已经失去客观的判断力了! 如果你再不离这件事远一点,很快你眼里会到处都是橱柜。你会变成你们威廉斯警官所说的‘因公崩溃’。你得跟我回去吃一顿晚饭。不用给我什么‘可是’了! 二十里而已。”
“可是这段时间可能会有事情……”
“我们家有电话。爱瑞卡要我带你回去。还特别提到要买冰。你喜欢吃冰吗?
反正她说她有东西要给你看。“
“小狗吗? ”格兰特微笑道。
“不知道。可能吧。反正我一年到头在史戴因好像随时都会看到一窝那种东西。
你最佳的接班人来了。晚安,警官。“
“晚安,长官。”威廉斯说道,他刚喝完晚茶,脸上红通通的。
“我要带格兰特探长一起回我家吃饭。”
“太好了,长官。好好吃一顿饭会对探长大有好处。”
“这是我的电话号码,万一你要找他的话。”
格兰特已经非常疲倦。这一周来的苦难真是漫长。想到在一个安静的房间里和一群轻松的人一起吃顿饭,简直就像重新拾回生活中某个比较幸福的领域,那是他遗忘很久的。他习惯性地把桌上的文件收拾整齐。
“谢谢你,我很乐意去叨扰一顿晚餐。爱瑞卡小姐真亲切,还会想到我。”他伸手去拿帽子。
“想得可紧了,这个爱瑞卡。她平常不容易动感情。但是看起来好像蛮崇拜你的。”
“恐怕我有一个很强的情敌。”
“噢,对,在奥林匹亚,我记得。你知道吗? 格兰特,我实在不大懂怎么带小孩,”他走出警局去开车的时候说道:“爱瑞卡是我的独生女。她出生时妈妈就死了,我一直把她留在身边,没让她上幼儿园。她的老保姆常常和我聊到这个问题。
她很喜欢为教养小孩这种事情争得面红耳赤。后来她上学了。一定要认识和你同年龄的人,这就是教育的目的:学着和人相处。她不喜欢,不过还是坚持下去了。她是很有勇气的人。“
“我觉得她是一个很迷人的孩子。”格兰特诚恳地说道,回应局长一本正经的语气和忧心忡忡的表情。
“正是如此,格兰特,正是如此! 她已经不再是小孩子了。她应该走出去。去参加舞会。去城里和她姨妈住一阵,见见世面。可是她不要。只喜欢待在家里,或者到处乱跑。
她不注意穿着打扮这种其他同年纪的人会注意的事。她已经十七岁了,你知道吗? 我很担心。她成天开着那辆小车晃来晃去。有一半的时间我都不知道她在哪里。
不是说她不告诉我,如果我问的话。她一直是很诚实的孩子。可是我还是会担心。

“我不认为有担心的必要,长官。她自有她的幸福之道。你会看到的。很少遇到像这种年纪的孩子能那么清楚自己想追求的是什么。”
“真是! ”局长说道:“而且还说追就追! 乔治也会来吃晚餐。,‘他补充道。”
乔治。米尔。我太太的表哥。说不定你认识他? 神经科专家。“
“我久仰他的大名,但是没见过面。”
“这是爱瑞卡的主意。乔治这人不错,就是有点乏味。
大半时问都听不懂他在说什么。什么反应啦,这类东西。
但他那些不知所云的话爱瑞卡居然好像听得懂。不过找他来也不错啦。反正是好人一个。“
乔治爵士人的确不错。格兰特一见就喜欢他,也注意到他狭窄的头骨,他觉得他一定是有其他某种特质令爱瑞卡十分欣赏的,足以弥补这项外在缺憾。他无疑是个讨人喜欢的人,一点也没有自大或优越的态度。他能对格兰特的失意表示同情,却又不会让格兰特想揍他,这一点即足以证明他的价值。事实上,格兰特当场就向他求助了,就像在跟能了解他的人诉苦一样。对这个人来说,人类的失败一定是一件稀松平常的东西。
伯戈因局长事前就禁止大家在饭桌上提起克雷一案,不过只是白费心机。在那盘鱼还没吃完之前,大家都已兴致勃勃地在谈着提司铎的事,包括局长自己在内。
但爱瑞卡没有参与,她穿着朴素的白色学校用餐制服坐在餐桌一端,一言不发地听着。虽然她鼻子上薄施脂粉,但比白天时候的样子成熟不了多少。
“我们连他的一点踪迹也找不到。”格兰特回答米尔的问题时说道:“他一离开旅馆人就消失了。当然有好几十个描述都和他很像。但是追查的结果一无所获。
现在我们知道的和星期一的时候一样多。前三天晚上他可能睡在外面。可是你知道昨天晚上是什么天气。倾盆大雨。那种天气连动物都不可能留在外面。他一定是找到什么地方躲雨了,如果他还活着的话。那场大雨可不是地区性的。从这里到泰因全都淹水了。现在又过了一整天,还是一点线索也没有。“
“不可能从海路逃掉了吗? ”
“不大可能。很奇怪,但在一千个逃亡案件中,就是没有任何逃犯会选择海路。”
“大概是因为我们这种海岛民族受够海水了! ”米尔笑道:“所以他们最不可能想到的反而是海。你知道吗,探长,我不知道你自己有没有感觉,在我们过去这半个小时的谈话中,你对这个人的描述一直是非常鲜明的。而且还有一件事情你也表达得非常清楚,我认为;一件你自己或许没有意识到的事情。”
“什么事情? ”
“在你的内心深处,你其实非常讶异于他居然这么做。甚至说不定还觉得难过。
你一直不相信这一点。“
“是的,我想这是实话。换成是你,也会觉得难过,乔治爵士。”格兰特露齿一笑。“他说得很像回事,而且一再强调对他有利的事实。就像我告诉过你的,我们从头到尾检验过他的自白。就那些可以检验的部分来说,是事实没错。但是他居然编得出像偷车那种薄弱的故事! 而且还弄丢他的大衣——最事关紧要的一件大衣! ”
“奇怪的是,我并不认为关于偷窃这件事有那么难以理解。过去这几个礼拜以来,他最主要的念头就是逃避。
逃避将财富挥霍一空的耻辱,逃避人群( 他似乎已经开始评估人的真实价值) ,逃避必须再度自食其力的必要性( 流浪这个念头,对这位善结人缘的男子来说,是和偷车一样疯狂的:在此又可见到逃避的主题) ,乃至于逃避他在农庄上面临的暖昧情况。在潜意识中,他必然对一两天内就要面对的道别场面十分害怕。当时他是处于情绪极端不稳定的状态,基于他对自我的厌恶和质疑( 因此他真正想逃避的是他自己) .于是在意志力降到谷底的一刻( 清晨六点钟) ,他又碰巧有了可供逃避的工具。空无一人的乡间,丢在路旁的车。这个时刻他完全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等到回复意识的时候,他吓坏了,如同他所说的。他毫不犹豫立刻往回开,以最快的速度赶回原地。恐怕到他死的那一天都搞不清楚为何会去偷那辆轿车。“
“对你们这些专家来说,偷窃可能很快就不再算是犯罪了。”局长评论道,带点尖酸的无奈。
“不错的理论,”格兰特对米尔说道:“你可以把那个关于大衣的脆弱故事解释得厚实一点吗? ”“事实往往都是脆弱不堪的,不是吗? ”
“你认为这个人可能是无辜的吗? ”
“我是这样想。”
“为什么? ”
“我非常相信你的判断力。”
“我的判断力? ”
“是的。你对这个人会做出这件事感到很惊讶。这就表示你的第一印象后来被间接证据蒙蔽了。
“其实,我是逻辑和想像并重的。幸好如此,既然我是警察的话。那些证据或许只是间接证据,但是却十分完备。”
“似乎太完备了一点,你不觉得吗? ”
“爱德华勋爵也这么说。不过没有任何警察会嫌证据太完备的,乔治爵士。”
“可怜的钱斯! ”局长说道:“他的遭遇太可怕了。他们很相爱的,听别人告诉我。很好的人。我不认识他,但是年轻的时候和他们家有来往。都是很好的人,对他们真是太不幸了! ”
“我星期四和他一起从多佛上来。”米尔说道:“我是从法国的加莱回来的——本来我是在维也纳参加一个医学会议——而他是在多佛坐上运送船客的接驳火车。
他似乎非常高兴即将回国。还给我看一些他从加列利亚带回来要送给他太太的黄玉。
看样子他们好像每天都会互相通电报。坦白说,我觉得这一点比送黄玉还要更令我印象深刻。“
“打个岔,乔治爵士。你是说钱斯并非在加莱上的船? ”
“对,没错。他是坐私人游艇回来的。派特罗号。是他哥哥的游艇,他借给爱德华让他从加列利亚开回来。很可爱的一艘小船。当时就停在港口里。”
“那么爱德华勋爵是何时抵达多佛的? ”
“前一天晚上吧,我相信是这样。要进城已经太晚了。”他停下来用怪异的表情看着格兰特。“不论用逻辑还是想像,都不可能让爱德华。钱斯变成嫌犯。”
“我知道。”格兰特平静地把他的桃子核撬出来,完成刚才听到钱斯换乘接驳火车时戛然停歇在半空中的动作。“没什么大不了的,警察的习惯就是会问清楚一些琐事。”
但是他心里充满了惊讶和臆测。钱斯很明白地让他了解他是在星期四早上取道加莱回来的。虽然不是明说,但是暗示得也够清楚了。当时格兰特随口讲述一些看法,关于新轮船上的住宿设施如何如何,而钱斯在回答中表示过他那天早上就已经上船了。为什么? 爱德华。钱斯星期三晚上明明是在多佛,却不愿意让他知道。为什么? 到底有什么理由呢? 鉴于钱斯在英国的行踪被揭露之后引起了一阵别扭的寂静,格兰特于是轻声说道:“爱瑞卡小姐还没有把小狗,或者是其他要让我看的东西拿出来。”
在众人的惊讶之中爱瑞卡居然脸红了。这可是从来不曾发生过的事情,三个男人都看呆了。
“不是小狗。”她说道:“是一件你非常想要的东西。可是我很担心你并不会乐于接受。”
“很令人期待的样子。”格兰特承认道,纳闷着这个孩子以为他要的是什么。
他希望她不是买了什么东西要给他。英雄崇拜是可以,但是在众目睽睽之下当场送礼就很尴尬了。“在哪里呢? ”
“在我房间里,用包裹包着。我本来想先等你喝完波特酒再说。”
“是方便带进餐厅来的东西吗? ”她父亲问道。
“当然是的。”
“那叫伯特去拿就好了。”
“噢,不行! ”她大叫,抓住父亲要去按铃的手。“我去拿。马上就回来。”
她抱着一大包牛皮纸包裹回来,她父亲说这好像是救世军来发礼物了。她把包裹打开拿出一件男人的大衣,灰黑色的。
“这就是你要的大衣。”她说道:“但是上面的扣子都在。”
格兰特机械式地接过大衣,开始仔细检查。
“你究竟是去哪里弄来的,爱瑞卡? ”她父亲张口结舌地问道。
“我用十先令向派道伍德的一个碎石工买来的。而他是跟一个流浪汉买的,只花了五先令,他觉得很划算,不想轻易转手。所以我必须先陪他喝一杯冷茶,听他说边界军团在七月一号的事迹,看看他胫骨上的弹痕,他才愿意出让这件大衣。我那时候一定要拿到大衣,不然他说不定就卖给别人,或者我以后会找不到他。”
“你为什么会认为这一件就是提司铎的大衣? ”格兰特问道。
“这里,”她说,指出那个被香烟烧过的地方。“他告诉我认这个地方。”
“谁告诉你? ”
“提司铎先生。”
“谁? ”三个人异口同声说道。
“我星期三的时候无意间遇到他。从那时起我就一直在找这件大衣。不过我也算很幸运能找到。”
“你遇到他了? 在哪里? ”
“靠近马林佛的一条路上。”
“而你居然没有报案? ”格兰特的声音十分严峻。
“没有。”她的声音稍微颤抖了一下,但是随即恢复平静。“你看,我本来就不相信是他干的。而且我真的很喜欢你。我想如果他在真正被捕之前,能证明自己是无辜的话,对你来说会比较好。这样你就不必抓了他然后又得释放他。否则报纸会说得很难听。”
接下来是一段茫茫然的寂静。
稍后格兰特说道:“提司铎星期三要你找这个? ”他把烧焦的地方推向前,其他人立刻从座位上凑过来看个清楚。
“看不出换过扣子的痕迹。”米尔报告他的观察心得。
“你看就是这件大衣没错吗? ”
“有可能。我们不能找提司铎来试穿,不过也许皮茨太太认得出来。”
“可是——可是,”局长结结巴巴地说道:“如果真的就是这件大衣,你了解这代表什么意思吗? ”
“完全了解,这代表一切又要从头开始。”
他因失望而显得冰冷的疲惫双眼,和爱瑞卡亲切的灰色明眸四目交接,但是他拒绝那双眼睛的怜悯。要把爱瑞卡想成是他的救星,现在还言之过早。目前她只能算是搅乱了整个步调的人而已。“我该回去了。”他说:“可以借用一下电话吗? ”
第十五章
皮茨太太指认了这件大衣。她曾经把它放在厨房的火炉上烘干过,因为热水瓶的热水漏出来把它弄湿了。当时她就注意到有这么一块被香烟烧过的痕迹。
威廉斯警官再去访问那位指认过提司铎车子的农夫,结果发现他是色盲。
至此痛苦的事实已然清清楚楚地摆在眼前。提司铎的大衣的确是星期二放在车子里不见了。他的确从海边把车子开走了。他没有谋杀克莉丝汀。克雷。
到了星期五晚上十一点,格兰特终于被迫承认,他们的进度是原地踏步,和整整一个礼拜以前他取消戏院的座位赶到西欧佛来的时候一模一样。更糟的是,他们还逼迫一个人跑去躲起来,又针对他浪费了七天做些毫无意义的调查,让真正该抓的人有时间跑得更远。
格兰特的心思为了许多支离破碎的线索和彼此之间毫不相干的事实而乱成一团。
哈默。现在该想到他了,不是吗? 他提出过的说法他们都一一查证过了。他的确去找过樱桃园的园主,也的确在他所说的时刻去了利得斯通的邮局。但是后来呢? 一直到他隔天早上八点多左右踏进梅德利的农庄,中间这段时间没有人知道他的行踪究竟为何。
还有——很难想像! ——爱德华。钱斯,他虽然带回来黄玉要送给太太,但是为了某种理由,他却不愿意自己星期三晚上的行踪被人知悉,否则他不会故意要让格兰特相信他是星期四早上才到达英国。他不是偷偷回来的。
如果有人想愉偷进入一个国家,绝对不会坐着游艇从一个人来人往的港口上岸。
职责所在的港务局和海关人员最喜欢追根究底了。所以他想隐瞒的并不是他回到英国这件事,而是回国当晚到隔天早上这段时间内的所作所为。格兰特愈想就愈觉得奇怪。钱斯星期三晚上到了多佛。星期四早上六点他心爱的老婆就遇害了。而钱斯有一段不欲人知的行踪。太奇怪了! 另外,当然还有“一先令的蜡烛钱”。这是最先引起他注意的一点,后来因为有其他更明显的疑点值得探究而被搁置,这也需要详查一番。
本来已经对这件长达四天的通缉案开始感到兴趣索然的报纸,星期六早上刊出了一则好消息,宣布在逃嫌犯是无辜的。“警方得到了最新消息。”报上信心十足地预期提司铎会在日落前现身,满怀希望的记者和摄影师在西欧佛的郡警察局附近流连不去。看来这些人是乐观有余,理智不足,因为提司铎也大有可能会现身于外地其他的警察局。
结果提司铎在哪里都没有现身。
当有空想到提司铎的时候,这样的结果让格兰特忙乱的心思兴起些微的讶异,不过他不常有空。他想不通提司铎为什么连进屋躲雨都不懂。星期五晚上又下雨了,星期六一整天也都在下雨,还刮着东北风。任谁都会觉得他应该会高兴看到警察局才是。他并没有受到任何一个老朋友的照顾,这一点是可以确定的。在他被“通缉”
的这四天之中,那些人暗地里都受到警方密切的监视。格兰特最后的结论是,提司铎还没有机会看到报纸,于是就把这件事丢开了。
他已经派出警方人员去各方探查克莉丝汀。克雷哥哥的下落;并安排好一连串的讯问工作,重点锁定在了解杰森。哈默是否曾经拥有一件深色大衣,而且后来丢弃了,上面还缺了一颗扣子。他则亲自前往调查爱德华。钱斯勋爵。他只消用最平常的直觉,就注意到了自己其实没有意愿去要求钱斯解释星期三晚上的行踪。这会是非常尴尬的问题,理由之一是,万一钱斯能证明他整个晚上都好好地睡在船上他自己的卧铺里的话,或者在港务局长家里,或者有其他更完美的不在场证据。另外一个理由——算了,这是无可逃避的事实:向贵族子弟问话可不比随便向一个贩夫走卒问话。当然有点腐败,不过人总要学着适应。
格兰特得知派特罗号已经转往考斯( 位于英格兰东南的威特岛上。——译者注) ,船主吉尔斯。钱斯在考斯周( 每年七月在威特岛举行的游艇赛会。——译者注) 要住在船上。格兰特因此搭机南下高斯波特,雇了一艘船横渡风光明媚的岬角,往该岛进发。昨天还是白茫茫的疾风劲雨,此刻却变成地中海般如幻似真的湛蓝晴空。看来英国的夏天是真的来了。
格兰特随意浏览身旁座位上的周日报纸,准备好好享受这趟海上之旅。接着《周日新闻剪影》上的一则标题吸引了他的注意:克雷早年的真实生活。他的脑海再度充满了这个案子。上周日的《周日电讯报》以中央大篇幅刊载了新闻界天王吉米。霍普金斯所撰写的一篇感人泪下的文章,内容是对诺丁汉的一位花边女工海伦。
寇森斯的专访,她和克莉丝汀。克雷是工厂里同期的同事。文章悲情地勾勒出克雷对她家人的付出,她明朗的气质,杰出的工作绩效,以及海伦。寇森斯小姐如何多次对她伸出援手,最后以标准的霍普金斯招牌笔法作结。他指出,命运让这对朋友中的一人登上巨星之列,将欢笑带给百万观众,照亮这个世界;然而仍有许多其他人的命运即使没有那么夺目,也同样是光采闪耀的;如海伦。寇森斯,在她小小的两居室的家中,照顾着体弱的母亲,她的命运就不比任何人逊色,也同样值得世人尊敬。是一篇很好的文章,吉米自己也很满意。
而眼前的《周日新闻剪影》也刊出一篇专访。这篇文章让格兰特露出了本周来惟一真正开怀的笑容。受访的是梅格。印德勒女士。她过去也曾是该厂的女工,不过现在是八个小孩的母亲。她想知道那个该死的老小姐寇森斯在说什么鬼话,她希望她会因为这些谎言被打下十八层地狱,有这种唧唧哝哝不停的女儿,她妈妈酗酒也就不足为怪了,而且每个人都知道,鹰勾鼻寇森斯来工作以前,克莉丝。歌陶白早就已经不在工厂上班,也离开诺丁汉很久了。
当然真正的字句不是这样写的,不过任何人只要在字里行间稍加揣摩,就会很清楚地知道是这个意思。
梅格的确认识克莉丝汀。据她的说法,她是个很安静的女孩,总想着出人头地,在同事之间不是很受欢迎。父亲早亡,和母亲与哥哥住在一户三居的廉价公寓里。
哥哥比较得母亲的宠爱。克莉丝汀十七岁那年母亲也死了,自此这个家庭从诺丁汉消失。他们在那个城市没有根,也待不下去,没有人为他们的离开感到惋惜。毕竟他们不是在当地土生土长的。
格兰特纳闷为何吉米会被想像力丰富的寇森斯给耍得团团转。这么说,她母亲疼的是那个哥哥,是吗? 格兰特不知道这代表的意义有多大。一先令的蜡烛钱。究竟是什么样的家庭纷争留下了如此永难磨灭的记忆,会让她在遗嘱里记上一笔? 罢了! 那些记者老是自以为聪明,不过警场有许多渠道和手段是媒体所不知道的,不管它们多么神通广大。等他今晚回到警场,克莉丝汀。克雷早年巨细靡遗的资料就会在他桌上了。他放下《周日电讯报》,看看那一叠报纸里面还有没有其他的。在《周日通讯报》上有一篇访问集锦——这是填满一个版面最便宜的方法,既高尚又省力。上至坎特伯雷大主教,下至杰森。哈默,每个人都对克莉丝汀。克雷在艺术上的影响发表他们个人的看法。( 《周日通讯报》喜谈影响和艺术。即使对拳击手也从不谈拳法:谈的是他们的拳击艺术。) 那些愚蠢的短文全都八股至极,除了杰森那一段,在他病态的措词之下隐含了浓烈的真诚。玛塔。哈洛德将克雷的才华形容得十分优美,并首次忘了拿她卑微的出身来宽恕一番。欧洲某王储盛赞她的美貌。
一位空战英雄盛赞她的勇气。某国大使盛赞她的智慧。《周日通讯报》想必花了不少电话费。
格兰特换读《信使报》,发现中间几版在十二宫图的前导下,全都是莉蒂雅。
济慈在卖弄情报。最近这几个礼拜莉蒂雅的行情在她那个圈子里稍稍下滑了。原因是大家觉得她既然能清楚预见克雷的死亡,却遗漏了像谋杀这种小细节,未免有点差劲。但是在大众眼里她还是炙手可热的。莉蒂雅并没有骗人。好几个月前她就公开说过,星象预言了克莉丝汀。克雷的某些事情。结果星象说对了。如果真有什么东西是社会大众喜爱的,那就是预言成真。他们一边让自己战栗得脊背和沙发贴得更紧,一边欲罢不能。而莉蒂雅总能一给再给。文末的几行小字表不,由于《信使报》的慷慨,该报读者仅以一先令的代价,即可获得料事如神的济慈小姐为他们占星的机会,折价券在本版背面。
格兰特把几份较小的画报夹在腋下,准备下船。他看着船员拉着一条大缆绑在系船柱上,心里想着‘自己当初应该选个和事情、而不是和人打交道的职业。
派特罗号停泊在港外。格兰特雇了一个船夫,划着小船过去。一位甲板老杂役把烟斗塞进口袋,来到船边准备接他们。格兰特问他吉尔斯勋爵在不在船上,得知他在白金汉郡,心中快乐得不得了。听说勋爵未来一周都不会回来,格兰特得体地面露失望之色,并问他是否可以上船看看:因为他本来希望吉尔斯能带他参观一下这艘船。对方欣然答应,并且开始喋喋不休。他独自——X~~ ,早就无聊得很。能带领吉尔斯勋爵的这么一位体面的朋友参观,也算是解闷良方,而且无疑会有一笔小费可拿。他竭诚尽地主之谊的方式令格兰特有点吃不消,不过他的消息非常灵通。
当格兰特评及那处豪华的卧铺时,他说只要有可能,吉尔斯勋爵绝对不会上岸去睡。
再也没有什么比待在海上更叫他快乐,吉尔斯勋爵就是这样的人。
“爱德华勋爵就没那么喜欢了。”格兰特发言道,老杂役听了吃吃地笑起来。
“对,爱德华勋爵的确不喜欢。只要看到小艇一丢出去,或者大缆一抛上突堤,他立刻就要上岸。”
“你开到多佛的那一晚他好像是去和比彻一家人一起住吧? ”
这杂役并不确切知道他睡在哪里,只知道他没有睡在船上。事实上。他们都没有再见过他。他的随身行李被送上了接驳火车,其他的则在他离开之后被送到了城里。
因为他太太发生了一件悲惨的事。格兰特有没有见过她? 她是个电影明星。而且是很棒的电影明星。太可怕了不是吗,这年头连好人家也会发生事情。还是凶杀案呢。时代真的变了。
“哦,我不知道。”格兰特说。“英国的古老家族会拿杀人当消遣,如果我读过的历史书没说错的话。”
这人对他收到的小费太满意了,以至于想招待访客一杯热可可,不过格兰特只想快点上岸,以便向警场汇报。回程的路上他想着钱斯那天晚上下船以后到底是怎么过的。最有可能的解释是他去找朋友了。可是如果他是和朋友在一起,为何又想要避开注意? 格兰特愈是思索,愈觉得想要隐瞒事情的意图和钱斯的性格极不吻合。
爱德华。钱斯是敢作敢当且坦荡荡的人,绝不会在意别人的任何看法,也不会考虑到任何后果。格兰特发现在他的脑海里,很难将这个人和任何偷偷摸摸的行为联想在一起。
根据这个想法,只能得出一个合理而撼人的推论。让钱斯非隐瞒不可的绝对不是小事。除非是极端重要的事情,才会逼得他必须支吾其辞。因此,格兰特可以不用考虑的是无关痛痒的风流韵事。钱斯的生活,在各方面,皆以近乎严谨著称。除了风流韵事的可能性,还剩下什么? 还有什么事会让钱斯这种人想要暗地进行? 除非是谋杀! 可能就是谋杀。平静的安稳一旦打破,谁知道爆发出来的会是何等烈焰? 他是一个恪守忠诚,同时也要求忠诚的人——而且对不忠之事绝不宽贷。如果说——是哈默这个人。尽管克莉丝汀。克雷的同事也许不相信她和哈默是恋人,不过,不习惯职场上伙伴关系的上流社会,可就言之凿凿了。钱斯刚好相信后者吗? 他和克莉丝汀对彼此的爱情是互敬互重的关系,但是他个人的尊严却是真真实实的存在,既敏感又激烈。难道他——确实是一个值得考虑的想法! 那天晚上他开车到农庄去了吗? 毕竟,他是惟一知道她在哪里的人:她那些电报几乎都是发给他的。
他人在多佛,而她只在一小时车程之外。还有什么比开车去给她一个惊喜更自然的? 如果真是这样——一个画面在格兰特的脑海中浮现。夏夜里的农庄,点灯的窗户开向外面的黑暗,因此房里的每个话语、每个动作,在屋外几乎都可以察觉。
蔷薇纠结的花园里站着一个男人,细心倾听着人声。他站在那里,一声不响,纹丝不动,静静地看着。不久灯熄了。过了一会儿花园中的人影也走开了。去了哪里?
为这次的归乡哀伤悔恨? 为妻子的红杏出墙怅然断肠? 在丘陵上失魂漫步直到天亮? 不期然看见她,独自一人来到海边? 然后——格兰特把自己摇醒,然后抓起话筒。
“爱德华。钱斯星期三并未在船上过夜,”线路一接通他立刻说道:“我要知道的是他在哪里过夜的。还有不要忘了,要慎重办理。你或许会发现他当晚是和港务局长在一起,或是其他同样正常的事,只不过如果真是那样我会很惊讶就是了。
去和他的随从攀攀交情是个好主意, 就可以直接检查他的衣服里有没有一件深色大衣。你知道我们最有力的一张牌,就是在警方之外没有人知道那颗扣子的事。我们要求发现任何丢弃的大衣均须呈送警方一事,并没有透露太多讯息给外界。我认为有十比一的机会,那件大衣还在它主人手上。把大衣留在身边,就算掉了一颗扣子,总不会像把它丢掉一样奇怪。反正这道寻找大衣的紧急命令只在警方内部发布,而不是公开对外。所以要彻底检查钱斯的衣物……不,我还没有发现什么证据……对,我也知道这样做很异想天开。不过我绝不会再在这个案子上冒任何风险。谨慎一点就是了,老天爷。我的名声已经够臭了。有没有什么新闻? 提司铎露脸了吗? ……
噢,好吧,我看今晚他就会出现了。他可以让那些记者喘口气。他们等他等得不敢呼吸。克雷的档案准备得怎么样? ……哦。范恩他去访问克雷的服装师——什么名字来着? 邦朵——回来了吗? 还没? 好吧,我这就直接回城里去了。“
格兰特一挂上电话,迅速地把试图跳进他脑海的一个想法赶了出去。提司铎当然没事。
一个成年人在夏天的英国乡间还能发生什么事? 他当然不会有事。
第十六章
送来的档案十分完整。亨利。歌陶白是长伊顿附近一座私人庄园的木工,娶了“主屋”里一名洗衣妇为妻。他在打谷场上的一次意外中丧生,于是那位寡妇领到了一小笔抚恤金——部分伊顿的农舍必须腾出别人住,她就带着两个孩子到诺丁汉去,因为在那里比较有希望找到工作。当时女孩十二岁,男孩十四岁。这段时期以后,他们的相关资料就出奇地难找,仅有官方记录。在乡下,一切的变化都非常缓慢,生活圈窄小,记忆可以停留得很久。但是生活在变动快速的城市中,如果一家人在一栋房子里只住六个月就搬走了,甚至连这家人究竟存在与否,都未必有人记得。
结果惟一真正帮得上忙的,是《周日新闻剪影》所报道的梅格。印德勒。她是个肥胖热心、嗓门大心肠好的女人,膝下要照顾一大群小孩,右手打完,左手就要伸出去安抚。她对海伦。寇森斯的事还是有点余怒未消,不过如果能避免她的思路转到寇森斯身上,她能提供的消息可说是源源不绝。她之所以会记得那家人,并不是因为他们有什么值得怀念的地方,而是因为她自己家就住在他们家对门,中间只隔着一块楼梯平台,而且她和克莉丝在同一个工厂上班,所以有时候免不了会一起回家。她对克莉丝。歌陶白只有淡淡的好感;她看不惯她满脑子自命不凡的态度,那是当然的;如果你必须要在工厂讨生活,那就在工厂讨生活,为什么要庸人自扰? 庸人自扰也就罢了,克莉丝还有一种动作,喜欢把工作时掉在她身上的灰尘抖掉,好像那是什么脏东西一样。而且她老是戴帽子,根本没有必要,就是装模作样而已。
她很依恋母亲,可是她母亲的眼里只有赫伯。坏胚子一个,如果世上有这种人的话,那就非赫伯莫属。油条、狡猾、贪小便宜、自私自利的人渣,就像你每个星期天在街上会看到的那种。但是歌陶白太太认为他是个开心果。他总是千方百计为难克莉丝。
克莉丝有一次想说服妈妈让她去上舞蹈课,虽然梅格想不通上舞蹈课要干什么:你只要站在旁边看一下别人是怎么跳的,大概就可以了,接下来只需要自己练习——可是赫伯一听说这件事,立刻全力反对。因为他们负担不起,他说——除非是赫伯想要的东西,否则他们一概都负担不起——更何况,跳舞是轻浮的事情,是上帝不赞同的。赫伯永远知道上帝赞同的是什么。他不只是阻止上舞蹈课这个念头而已,还想办法拿走克莉丝存下来的钱,这笔钱是她希望妈妈可以帮忙补足尾数的。
他申斥克莉丝这种只为自己存钱的行为太自私,尤其在妈妈身体不好的时候。他说了那么多母亲健康不佳的事,以至于歌陶白太太真的觉得不舒服起来,跟着也躺到床上了。赫伯还帮着吃掉克莉丝买回去的美食佳肴。赫伯和母亲一起到史盖格涅斯去玩了四天,就因为克莉丝不能离开工厂,而他又刚好没有工作。其实他失业次数多得不可胜数。
是的,梅格的确很帮忙。当然,她不知道他们家后来怎么了。她母亲葬礼后的第二天克莉丝就离开了诺丁汉。
因为房租付到那个周末为止,所以赫伯独自留下来在那房子里多待了几天。梅格记得这件事,因为他在这段期间在房子里有一次“聚会”——他老是举办能让他自己说话的聚会——害得许多邻居不得不对隔墙传出来的歌声抱怨连连。好像廉价公寓里一天到晚没停过的吵架声没有加上他的就不够吵似的! 他都办什么样的聚会? 这个嘛,根据她想得起来的,他起先搞的是政治演说般的长篇大论,不过很快就转而大谈信仰;因为不管你怎么对听众胡说八道,当你说的是信仰,他们就不会扔东西砸你。她个人认为他其实无所谓自己在说什么,只要说话的人是他就够了。她从来没有认识过比赫伯。歌陶白更自以为是,却更没资格自以为是的人。
不,她不知道克莉丝去了哪里,或者赫伯知不知道她的下落。因为知道赫伯是这样的人,她认为克莉丝可能没说再见就走了。她其实没有跟任何人道别,如果要问这个的话。梅格的弟弟雪利当时很喜欢她,但是她并未给他任何善意的回应。克莉丝没有男朋友,完全没有。她在银幕上看过克莉丝汀。克雷不知多少次了,却从来没有认出她就是克莉丝。歌陶白,很奇怪不是吗? 她变了很多,的确是。她听说好莱坞会改造一个人,也许就是这个原因。另外当然也因为从十七岁到三十岁是一段很长的时间。看看这些年的时间把她自己变成什么样子,真得好好想一想。
梅格发出宏亮的笑声,在探员的审视下回转庞大的身躯,然后去端了一杯浓茶和一盘里奇什锦饼干给他。
不过探员——就是那位参与逮捕提司铎未果的辛格,他也是克雷的影迷——记得,即使在城市里,还是有些社区的生活圈同样窄小,记忆也和乡下人同样久远,所以他最后来到特伦特市郊一带,找到了一幢小屋,住在这里的是史戴默丝小姐和她的玩具约克夏狗,以及一部收音机。玩具狗和收音机都是她的退休礼物。在毕斯利路小学执教了三十年之后,她自己可不会有兴致去买那两样东西。过去学校是她的生命,如今学校依然围绕在她身边。她对克莉丝汀娜。歌陶白的印象非常清楚。
辛格先生想知道她什么事? 不是先生? 是探员? 噢,天啊! 她很希望不是什么严重的事。全都是很久以前的事了,当然她没有和克莉丝汀娜保持联络。
当你每一班的学生多达六十个人的时候,根本不可能和所有学生保持联络。不过她应该是一个特别有出息的孩子,特别有出息。
辛格问她,是不是还不知道那位会特别有出息的学生就是克莉丝汀。克雷? “克莉丝汀。克雷? 你是说那个电影明星? 我的天啊。
我的天啊! “
辛格起初觉得她的表情未免太夸张了点,直到后来注意到她那对小眼睛陡然变大,里面满是泪水。她把那副夹鼻眼镜拿下来,用一方折叠得整整齐齐的手帕把眼泪擦掉。
“那么有名? ”她喃喃说道:“可怜的孩子。可怜的孩子。”
辛格提醒她克莉丝汀最近在报纸上这么出名的原因。不过她更惦记的似乎不是这个女人悲惨的结局,而是她心中那个孩子的成就。
“她很有进取心,你知道吗? ”她说道:“所以我才会记得这么清楚。她跟别的孩子不一样,其他人都急着要离开学校去赚工资。大部分小学生最想做的就是如此而已,你知道吗? 辛格先生,每个礼拜的工资在口袋里,就有了可以逃离家里的吵闹的本钱。可是克莉丝汀娜想上中学。她也真的拿到奖学金了,但是她的家人还是认为负担不起。
她过来找我哭诉。这是我惟一见到她哭的一次,她不是个情绪化的孩子。我请她妈妈来找我。很和蔼的女人,但是缺乏坚毅的性格。我说服不了她。怯懦的人往往会很固执。这是我多年来心中的一个遗憾,因为我失败了。我对孩子的上进心有很强烈的感受。我自己也曾经很想上进,结果——后来我不得不打消念头。所以我能了解克莉丝汀娜的心情。我最后一次见到她是她离开学校的时候。她到工厂去上班了,我记得。他们家需要钱。她有一个游手好闲的兄弟,一个冷酷无情的东西。
妈妈的抚恤金很少。
她终于还是飞黄腾达了。可怜的孩子。可怜的孩子! “
辛格要告辞的时候,问她怎么会错过报上那几篇关于克莉丝汀。克雷年轻时代的文章。
她说她从来不看星期天的报纸,而其他天的报纸,她好心的邻居提姆森家,会在隔天送过来给她。这几天他们到海边去了,所以她看不到新闻,除了外面的海报以外。
她并不怎么怀念看报纸。一种习惯而已,辛格先生不认为吗? 三天没有报纸,想看报纸的欲望就消失了。而且说真的,没有倒还快乐一点。这年头的报纸让人看了很沮丧。
坐在自己小小的家里,她很难相信外面有这么多暴行和仇恨。
辛格继续询问了许多人关于那个冷酷无情的东西赫伯。歌陶白的事。不过几乎可以说没有人记得他。他从来不曾在一个工作上超过五个月( 五个月是他的最高记录,在一个铁器商那里) ,知道他离开了也没有人难过。谁都不知道他后来怎么样了。
不过范恩到南街去访问克雷生前的服装师邦朵,倒是带回来赫伯的一些消息。
是的。邦朵知道她有一个兄弟。一提起他,她皱缩的脸上那对眨巴眨巴的褐眼眨得更厉害了。她只见过他一次,希望这辈子永远不会再见到他。有天晚上在纽约,他递了一张纸条进来给她的女主人,在她的更衣室里。这是她第一次有自己的更衣室,也是她名列在节目单上的第一部戏,那部戏叫做《我们走吧! 》。她演得很成功。
当时邦朵负责将她还有其他九位小姐打扮成唱诗班的女孩,但是当她的女主人红遍全世界的时候,她继续把邦朵留在身边。她的女主人就是这种人:永远不会忘记朋友。纸条送进来之前,她一直有说有笑的。可是她读纸条的时候,那个表情就像某人挖起一匙冰淇淋正要送进嘴里,却发现里面有条虫一样。他走进来的时候她说:“你终于还是出现了! ”他说他是要来警告她,她将有大难临头什么的。她说:“应该是来看看有什么好处可捡吧,我看你是这个意思。”邦朵从没见她那么生气过。
之前她刚把白天的妆卸掉,正准备要化上舞台妆,脸上一点颜色都没有。然后她请邦朵到外面去,不过房里开始吵得很凶。邦朵站在门外守着——在那时候,就有很多人想求见她的女主人——免不了还是会听到一些。到最后她不得不进去,因为女主人再不上台就要来不及了。
那男的要她闭嘴,不过女主人说如果他还不走的话,她要叫警察了。于是他就走了,而且在她的印象里从来没有再出现过。偶尔他会寄信来——邦朵认得他的笔迹——而且好像永远知道她们在哪里,因为信上都是正确的地址,不是转寄过来的。
每次收到他的信以后,女主人总会陷入严重的郁闷。有时长达两天,甚至更久。有一次她说:“仇恨真的很耗体力,你说对不对,邦朵? ”邦朵从来没恨过谁,除了一个习惯对她很不客气的警察以外,不过她是咬牙切齿地恨他,而且她也承认仇恨的确很伤人。像一把火在内心延烧,直烧到你一点也不剩。
除了邦朵对克莉丝汀的哥哥所作的描述之外,还有美国警方的报告。赫伯。歌陶白在他妹妹进入美国之后五年左右也去了美国。他在波士顿一位著名的神职人员家里当过一段短时间的男仆,对方起初显然是为他的举止虔诚所欺骗。他后来因为某种芥蒂而离开——至于是何种芥蒂并不清楚,因为这位神职人员,不论是出于基督徒的慈悲,或者更有可能的是担心自己的识人不明受人议论,不愿提起控诉——警方也失去了他的行踪。
然而据信他应该就是那个打着“神的兄弟”名号,以先知姿态在美国境内四处巡回的男子,而且,报告上说,最后还名利双收。他曾在肯塔基州因为亵渎神明而入狱,在德州因诈骗罪入狱,在密苏里州因聚众暴动而入狱,在阿肯色州是他自己请求保护,在怀俄明州则因教唆罪入狱。每一次拘留期间他都否认和赫伯。歌陶白有任何关系。他没有名字,他说,除了神的兄弟之外。当警方对他表示,他们并不会把他和神的关系视为不宜将他驱除出境的理由时,他随即接受了这个暗示而自行消失。关于他的最后一个消息是他在某群岛——据说是斐济——主持一个布道组织,然后卷款潜逃到了澳洲。
“很迷人的家伙。”格兰特看完档案,抬起头说道。
“就是他了,长官,绝对不用怀疑。”威廉斯说。
“他当然是各种犯罪的要件都齐备了:贪婪,狂妄自大又缺乏良知。我也很希望就是他。能踩扁这只害虫也算是帮全人类做了件好事。可是他为什么要杀她? ”
“希望弄到钱吧,也许。”
“不大可能。她对他有什么感觉,他是再清楚也不过了。”
“我不认为他没有假遗嘱的可能,长官。”
“对,我也不认为。但是他如果已经假造了遗嘱,为什么还不来找我们? 她死了快两个礼拜了。我们的下一步都还没有头绪。我们连他是否在英国都不知道。”
“他一定在英国,不会错的,长官。记得她管家怎么说的吗? 他总是知道她在哪里。克雷在英国已经超过三个月了。可以保证他一定也在这里。”
“对,这倒是。澳洲是吧? 我看看。”他再次查阅一下那份纽约的报告。“大约是两年前的事了。他在那里的话就不好找,不过,如果他已经跟着克雷来到英国,要找他就不难了。他那张嘴老是闭不住。那么聒噪的人一定会引人注目。”
“她的遗物里面没有他的信吗? ”
“没有。爱德华勋爵从头到尾都找遍了。告诉我,威廉斯,根据你的看法,在什么样的刺激之下,为了什么样的理由,会让钱斯这样的人说谎? ”
“顾全某人的颜面。”威廉斯不加思索地立即答道。
格兰特睁大眼睛。“很对。”过了许久他终于说道。“我没想过这一点。虽然我想不出他究竟在保护什么。”
第十七章
这么说所谓的蜡烛不是拿来照明的那种,而是放在祭坛上的,格兰特心想。此时是星期一下午,他正在开车前往坦普尔的途中。“神的兄弟”的神堂可不是一般寒酸的临时传教帐篷,里面披挂的是紫色的高级亚麻,所用的神盒也是极其壮观。
本来这样的排场仅仅是表达赫伯个人对戏剧化的喜好而已,结果在大多数地方( 肯塔基州是惟一例外) 都生意兴隆。爱美若渴和耽于排场的人们深深地沉迷其中——带着厚厚的钞票。
克莉丝汀那一先令代表的是她轻蔑的程度。也许是因为赫伯的神屡次决定拒绝她的心灵所需要的一些小东西,这一先令就是她的还礼。
在一棵筱悬木旁厄斯金先生的小房间里,格兰特在雾蒙蒙的绿色灯光下,对这位律师提出了他的计划。警方要把赫伯。歌陶白引出来,而且用的方法很正派,所以律师不需要顾虑太多。爱德华勋爵已经首肯了。
律师支支吾吾地不置可否,倒不是因为他当真反对什么,而是因为对任何可能发生的细微末节详加考虑本来就是律师的职责,若是爽爽快快就同意了,会显得非常不专业。最后他终于同意这或许可行。
格兰特说:“很好,那就交给你了。明天的报纸上,麻烦你。”走出去的时候他一边想着,为什么搞法律的总以制造麻烦为乐,世界上的麻烦明明已经够多了。
此刻格兰特疲累不堪的脑中就有不少。“被困扰所包围,”就像那些拿纸牌帮人算命的女术士说的:他现在正是如此。星期一很快就要过完了,依然没有迹象显示罗伯特。提司铎还在人间。《号角日报》已经在当天早上发出了第—声低鸣,等到明天,可能整群狼都会扑上来将他分而食之。罗伯特。提司铎在哪里? 警察究竟怎么在找他? 说得公平一点,让格兰特不舒服的原因,与其说是担心即将面对的指责,毋宁说是忧虑提司铎的安危。前两天他还真心相信,提司铎之所以没有出现,是因为消息不灵通。人在逃亡的时候想看报纸绝非易事。但是如今疑虑像一阵寒风撩拨着他的思绪。一定是出什么事了。全英国每个村落的每张新闻海报都用斗大的字印着:“提司铎无罪。”“警方追捕之人经证实无罪。”他怎么可能会没看到? 这件事已经成了全国每一个酒吧、火车车厢、公交车和家庭最热门的话题。而提司铎还是杳无音讯。
自从爱瑞卡上周三开车离开之后,再也没有人见过他。星期四晚上一场多年来罕见的暴风雨,让全英国都泡在水里,而且其后两天一直风雨不断。提司铎拿走了爱瑞卡星期四留在那里的食物,但后来就没有了。她星期五带过去的食物,到星期六还在原来的地方,变成湿软的一团。格兰特知道爱瑞卡星期六一整天都在乡间四处寻找,像一只训练有素又刻苦耐劳的猎犬,她找遍了每个谷仓,每个可能的藏身之处,找得筋疲力尽。根据她那套周延至极的推理,星期四晚上他一定是找到了某个可以藏身的地方——暴露在那种暴风雨之下没有人活得成——而且既然星期四早上他曾经在那条粉白小路上拿走她留下来的食物,他就不可能跑得太远。
然而她的努力却一无所获。今天由一群业余人员组成的一支搜索队,开始进行大规模搜寻——警方腾不出多余的人力——但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回音。一股恐惧感缓缓在格兰特心中升起,他试图用全副的意志力将之驱散。但它就像一盆炭火一样,就算被打散成灰烬,霎时间又在你面前熊熊燃起。
多佛方面的消息也进展得很慢,几乎已达到警方耐性的极限。这是因为调查工作严守两个原则:第一,不得冒犯贵族;第二,不要打草惊蛇;前项是为了顾及无辜,后项是为了追捕罪犯。一切都变得非常复杂。和爱德华。钱斯讨论诱捕赫伯的事宜时,格兰特看着他平静的脸——他那两道眉毛使他的表情呈现出一种特异的沉着——好几次硬生生把想说的话吞了回去:“你星期三晚上到底在哪里? ”钱斯会有什么反应? 有点困惑,想了一下,然后说“我回到多佛的那个晚上吗? 我在某某地方和某某人在一起。”接下来他会明了隐藏在这个问题后面的意思,然后他会大惑不解地看着格兰特,而格兰特则会觉得自己是世界头号大笨蛋。不只如此! 格兰特觉得,在爱德华。钱斯面前暗示他或许和他妻子的死有关,简直等于是侮辱他。
但是不在钱斯身边的时候,花园里的男子,在敞开的窗外看着透出灯光的屋内,这个画面浮现他脑海的次数可能多到他自己都羞于承认。不过看到他本人,任何这一类的想法就显得很荒诞。在他派出去的人回来报告——或者没有什么可报告——钱斯那天晚上的行踪之前,应该将任何冒昧的质问暂时先束之高阁。
到目前为止,他只知道钱斯当时绝对不是在那些明显可查的地方。各旅馆和家族友人处都扑了空。现在搜查范围已经扩大。随时都可能传回来这样的消息,表示勋爵睡在某一张精美的四柱床上,上面还铺着全郡最好的亚麻床单,届时格兰特只好摸摸鼻子,承认自己当时想像爱德华勋爵在殚心竭虑地要误导他的时候,是完全搞错了。
第十八章
星期四早上,前去调查钱斯衣物的科林斯带来了消息。他回报道,钱斯的随从拜伍德是一个“很难讨好的人”。他既不喝酒也不抽烟,让科林斯几乎找不到着力点和他建立关系。不过每个人都有罩门,而拜伍德的罩门经过了解原来是鼻烟。那是一个很隐密的恶习,如果为爱德华勋爵察觉,势必会当场遭到解雇。科林斯介绍给他一种“十分特别的鼻烟”之后,终于得以靠近勋爵的藏衣室。钱斯一到达英国——或者毋宁说是伦敦——就清理了他的衣物。被他清掉的衣服中包括了两件大衣,一件是深色的,一件是骆驼毛的。拜伍德把那件骆驼毛大衣送给了他的连襟,一个歌舞团的男演员;另外那件则卖给了伦敦的一个旧衣商。科林斯报告了旧衣商的姓名和地址。
格兰特派了一个警员到旧衣商那里,警员逐件细查那些现货,旧衣商在一边说道:“那件大衣本来是爱德华钱斯勋爵的,他是布德公爵的儿子。很上等的货色。”
的确是上等货色。而且上面的扣子一颗不少,也没有新换的痕迹。
格兰特听到消息之后叹了一口气,不知道自己究竟是高兴还是难过。不过他还是很想知道钱斯那天晚上是在哪里过的。
至于媒体想知道的则是提司铎到底在哪里。全英国每一家报社都想知道。刑事调查部面临了多年来最大的困局。《号角》公开称他们为刽子手,而试图在千头万绪中理出条理的格兰特,则为了同僚的怒气、友人的同情、厅长的忧心和他自己日益高涨的焦虑而苦恼不已。
这天早上刚过了一半,吉米。霍普金斯挂了一通电话来,为自己在《号角》上“中性”的言论辩解。他那样做“只是按照规矩而已”,他知道警场里那些好朋友们会谅解的。当时格兰特出去了,是威廉斯接的电话。威廉斯没心情听他奉承。他把过度紧绷的情绪一古脑地借由言辞倾泄而出,让霍普金斯深恐自己已与警场方面结下了不可解的梁子。“说到把人逼死,”威廉斯作结论道:“你知道得很清楚,媒体在这一星期实在是欺人太甚,从警场成立以来都没有见过。而且你们迫害的全都是无辜的人! ”
“噢,有良心一点嘛,警官! 你也知道,我们得把货卖出去。如果我们不把消息炒得又热又鲜,在这一行就混不下去了,得到别的地方去跟人抢饭碗。我们干这行也有我们该做的事,就像……”
威廉斯挂断电话的声音十分干净利落。他的动作和意见一并压缩在这个小小的单音节里。吉米觉得很不是滋味。那篇文章他写得很过瘾。事实上当那些严厉的措词滔滔不绝地涌出时,他的确是满腔义愤。吉米在写稿的时候,舌尖会习惯性地歪向一旁抵住脸颊内侧,情绪也跟着泛滥起来。舌头在写完的同时自然会回到原位;写出来的文章则具有稳固的群众魅力,被公认为是“肺腑之言”,而他的薪水也因此迅速攀升。
不过他觉得有点受伤,因为他所有的纸上敌人都看不出这只不过是戏言而已。
他用一种不屑的姿态把帽子从右眉毛处甩上头顶,然后出去吃午餐。
而就在不到五分钟路程的地方,格兰特坐在一个昏暗的角落里,面前放着一大杯黑咖啡,两手撑着头。他在用简洁的言语跟自己对话。
克莉丝汀。克雷住得很隐密。但是凶手知道她的住处。凭这一点即可排除掉很多人。
钱斯知道。
杰森。哈默知道。
赫伯。歌陶白几乎确定是知道的。
凶手穿着一件大衣,颜色深到必须配上黑色的纽扣和黑色的缝线。
钱斯有一件这种大衣,但上面的扣子都在。
杰森。哈默没有这种大衣,最近也没有穿过这种大衣。
没有人知道赫伯。歌陶白穿什么衣服。
凶手有很强烈的动机和如许耐心,以至于他能在清晨六点钟等待要下手的对象前来,然后有计划地淹死她。
钱斯有一个可能的动机。
杰森。哈默也有一个可能的动机,如果他们俩是恋人的话,不过此事并无证据。
赫伯。歌陶白不知道有什么动机,不过几乎可以确定他恨她。
从积分来看是歌陶白出线了。他知道他妹妹住在哪里;他具备种种“注定要成为凶手”的记录;而且和死者关系不睦。
就这样了! 歌陶白可能明天就会来自承身份。此刻他只想用黑咖啡麻醉自己,并且尽量不要去想到报纸。
当他把杯子举到唇边时,对面角落上的一个男子使他眼睛一亮。那男子的杯子已经半空,而且正用友善的眼光注视着格兰特。
格兰特露出微笑,抢先发话。“大明星不想曝光吗? 怎么不让你的影迷休息一下呢? ”
“他们随时都可以休息啊。影迷不会有问题的。倒是你,这阵子很难熬吧,是不? 他们以为警察是什么? 无所不能吗? ”
格兰特把蜂蜜卷在舌头上吞了下去。
“总有一天,”欧文。休斯说道:“有人会把该死的吉米。霍普金斯的头给拧下来。如果我这张脸不是那么值钱,我会自己动手。他有一次说我是‘每个女孩的梦想’! ”
“难道不是吗? ”
“你最近有没有见过我的农庄? ”
“没有。不过我在某天的报纸上看到照片,成了一片废墟。”
“我不介意告诉你,当我下车看到它那个样子的时候,我哭了。我很想把那张照片分送到地球上各个角落,让人看看知名度会带来什么后果。如果在五十年前,可能会有一些人专程跑好几英里来看这个地方,然后心满意足地回家去。但现在到布莱尔来参观的人可是一车又一车。我的律师忙着阻止那些‘旅行团’,但是完全无能为力。头几天过后,郡警察局就拒绝派人留守。过去这两周内大概来了一万人,每个人都到窗户前面去窥视,把花草踩扁,顺便带走一些纪念品。现在篱笆几乎连一小块也没有剩下——本来是十二英尺高,长满了蔷薇——整个花园被踏成一片烂泥。我真的很喜爱那个花园。我不会对着紫罗兰唱歌,还不至于,但是亲手种植别人送给我的花花草草,看着它们长大,带给我很大的快乐。现在连一点痕迹都不剩了。”
“时运不济! 而且还得不到赔偿。真够叫你抓狂了。或许到了明年那些植物又会欣欣向荣了也说不定。”
“噢,我打算卖掉那个地方。那里已经不干净了。你有没有见过克雷? 没有吗? 她真的不平凡。可以说是独一无”对了,你知道有谁可能会想杀她? “
休斯露出那种让电影院里的影迷一看就要抓紧座位扶手的笑容。“我知道有很多人在气头上的时候会很乐于当场把她杀了。不过只限于在当场。等气消的那一刻,你又会很高兴为她赴汤蹈火。克莉丝的死真是非常不可思议的——像她这种死法。
你知道莉蒂雅。济慈根据她的命盘预言过这件事吗? 真是奇葩,这个莉蒂雅。真该在刚生下来的时候就把她给淹死的,不过她真的是奇葩一个。我从好莱坞寄给她玛丽。戴克几的出生时辰。玛丽在透露她那吓人的年纪之前还要我先发一个毒誓。莉蒂雅完全不知道看的是谁的命盘,可是算出来的结果却准得不得了。
她如果到好莱坞去一定会惊天动地。“
“她好像就要去了。”格兰特冷冷地说道:“你喜欢那里吗? ”
“不错。可以好好休息。”看到格兰特的眉毛往上挑,他继续说道:“海滩上有太多小石子,所以几乎没人看得到你在哪里。”
“我以为他们会为狂热的中西部影迷办观光团呢。”
“对,他们会坐巴士经过你家门前的街上,但是他们不会把你的花踩扁在地上。”
“如果你被杀了可能就会。”
“还是不会。谋杀在那里没什么稀奇。好啦,我该走了。祝你好运。也愿神保佑你。你帮我打了不少气,算是帮了我一个忙。”
“我? ”
“你让我发现到有一个职业比我自己的还烂。”他丢了一些钱在桌上,拿起他的帽子。
“大家做礼拜的时候会帮法官祷告,但是一个字也不会提到警察! ”
他站在角落,把帽子调整到经摄影师多次测试后认为最上镜头的角度,然后迈步出门,留下格兰特独自一人。模糊地感到某种宽慰。
第十九章
有一个没有得到宽慰的人是吉米。那个精力充沛、冷酷寡情却又妙笔生花的吉米。他在他最喜欢的酒吧里用餐( 黑咖啡可能非常适合那些愁容满面的警察和必须随时顾虑到身材的演员,但吉米是靠别人的忧愁吃饭,而且只有在裁缝师量身的时候才会想到自己的身材) ,但这顿午饭却是吃得没一处对劲。牛肉有点太老,啤酒有点不够冰,侍者频频打嗝,马铃薯软趴趴的,农家布丁有小苏打的味道,他常抽的香烟又卖完了。因此他原本饱受不公平对待和误解的心情,非但不曾因尽情享受酒菜而纾解,反而更膨胀为满腔的愤世嫉俗。他的视线越过酒杯,苦闷地瞧着自己的同事和其他客人在白色粗布桌巾上有说有笑,他们很少见他如此愁眉苦脸,于是不再继续闲嗑牙,转而开始逗他。
“怎么啦,吉米? 牙疼吗? ”
“不。他在练习怎么作个独裁者。你要从表情开始练习。”
“不对,”第三个人说:“要从发型开始。”
“还有手势。手势是很重要的。你看拿破仑。如果他没发明那个把手举到胸前的玩意,他最多只能继续干小班长而已。”
吉米要他们全都下地狱去,然后出去找他的香烟。警场何必把事情想成那样?
每个人都知道报纸上写的不是扒粪,就是夸大其辞。如果你不对鸡毛蒜皮的小事大作文章,读者可能会开始怀疑那些事情真的只是鸡毛蒜皮而已,然后就不买报纸了。
到时候那些报业巨子,还有吉米,还有一大堆无辜的股东要何去何从? 你总得为那些死气沉沉的工薪阶级提供情绪上的寄托,因为他们不是太累就是太笨,无法有自己的感受。如果你不能令他们血液凝结,至少也要让他们痛快地哭个一两场。克雷早年在工厂上班的故事的确是好东西,就算那个马脸女士自称认识克莉丝是捏造的,去她的。
但是你也不能老是诉诸惊悚,或者老想赚人热泪,如果说有哪一种情绪是英国社会最着迷的,那就是自居正义的愤慨。所以他,吉米,就帮他们弄来这样一个话题。警场分明知道这些义愤填膺的群众到了明天就会把这档事忘得一干二净,所以,想那么多干嘛! 有什么好不爽的? 那句“逼迫无辜者走上绝路”只不过是一种措词而已,还是老掉牙的措词。里面没什么会叫明理的人受不了的地方。
警场有点太过敏感,就是这么回事而已。他们明明知道这件事根本不该发生的。
他不是要越界干涉别人的工作,不过那篇文章里有些部分的确是实话,现在他突然想到这一点。当然不是“逼迫走上绝路”那部分,而是其他一些小地方。这确实称得上丢脸——嗯,好吧,说丢脸太过分了一点,说遗憾好了,这样的事情居然会发生在一支自认为有效率的警力身上。既然得意的时候他们那么趾高气昂,拒人千里,一旦把事情搞砸了,当然就别寄望别人会同情。话说回来,如果他们能允许媒体参与其中,像美国的做法一样,这种事情根本不可能发生。他,吉米。霍普金斯,也许不过是个刑案记者,但是他对刑案及侦查方式的了解并不逊于警方。如果老板愿意让他告假,警方也愿意把档案借他调阅的话,他一个礼拜不到就能把杀害克雷的家伙关进牢房——当然也会登上头条。想像力,警场需要的就是这个。这在他可是不虞匮乏。他需要的只是一个机会而已。
他买到了他的香烟,闷闷地把整包烟倒进金质烟盒里,那是他到伦敦之前乡下的同事送给他的( 同事间私下说,这项慷慨的赠礼所表达的谢意多过感情) ,然后闷闷地走回办公室。在《号角日报》总部气派的大楼门厅内,他遇到年轻的穆斯克,一位新进记者,正从大楼里走出来。
他随便点了个头,嘴里寒暄着,但脚下并未停步。
“上哪去? ”
“有关星座的演讲。”穆斯克说道,好像不大热中的样子。“
“天文学, 真有意思。 ”吉米挖苦道。“不是天文学,是星象学。”年轻人由前厅的阴影中拐到了街道的阳光下。“一个叫做什么波普的女人。”
“波普! ”吉米正走往电梯门的脚戛然止步。“你说的该不会是济慈吧? ”
“她叫济慈吗? ”穆斯克拿出卡片确定一下。“对,没错。我记得是和一位诗人同姓……嘿,怎么回事? ”吉米一把抓住他的手臂将他拖回大厅里。
“你不用去听什么星象学演讲了,就是这么回事。”吉米说道,推着他进电梯。
“这……”诧异的穆斯克说道:“多谢你让我休息,可是为什么? 你对星象学有意见吗? ”
吉米把他拖到一间办公室里去,然后对一个四平八稳地坐在办公桌后面、脸色红润的男子展开一段急速的谈话攻势。
“可是,吉米,”男子说道,当他找到一个可以插嘴的空档:“本来是要派布雷克去的。这趟任务除了他不作第二人想:他不是每个礼拜都在第六版告诉全世界未来七天内会发生什么事吗? 这是他的本行:星象学。不过有件事他没看准,他的老婆是在这个礼拜生孩子,而不是下个礼拜。所以我才让他休假,改派穆斯克。”
“穆斯克! ”吉米说道:“喂,你难道不知道预言克雷之死的就是这个女人吗? 在《信使报》帮读者一先令看一次命的也是这个女人啊? ”
“那又怎么样? ”
“那又怎么样! 老天,她是大新闻啊! ”
“她是《信使报》的大新闻。而且差不多要冷掉了。我昨天才删掉了一篇关于她的报道。”
“好吧,冷了就冷了。不过现在一定有很多‘有意思’的人对她很感兴趣。而且其中最感兴趣的会是那个让她预言成真的人! 毕竟可能是因为她那样说,才引发了他的动机。就算济慈冷了,但她身边的人可不冷。还热得不得了。”他探过身去,把那位乳臭未干的穆斯克还拿在手上的卡片抢过来。“下午帮这个好孩子找点事做吧。他不喜欢星象学。待会儿见。”
“那这篇采访要怎么……”
“没问题,会给你的。也许还能奉送另外一篇! ”
吉米站在下楼的电梯里,拇指弹着手里那张卡片。艾沃斯馆! 莉蒂雅即将现身! “知道成功的捷径是什么吗,皮特? ”他对电梯员说道。
“我洗耳恭听。”皮特说。
“在众家胡说八道里面,选个好牌子。”
“你就是英明! ”皮特咧嘴一笑,吉米走出电梯,向他抛了个媚眼。皮特从多久以前就认识他了——不是从他穿短裤的年纪,就是从他的青涩时期。
艾沃斯馆坐落在魏格摩街,是很高尚的一个区,非常有助于它的成功。室内乐在俱乐部里喝茶时欣赏会有趣得多。那些肥胖的女高音在台上唱着艺术歌曲,为全场的鸦雀无声扬扬得意,却永远也猜不到听众心里想的竟是到底皱绸好还是缎子好。
这是个宜人的小地方,小得足以维持亲密感,同时又大到不至于太局促。吉米寻觅他的座位时,发现今天的听众是布夏一科森两族婚礼以来,他所见过最多名流聚集一堂的场面。不仅“时髦”阶级倾巢而出,连吉米平常称之为“现代女公爵”的名门望族一类也到场了:这些鞋子高,鼻子长,血统悠久的一群人凭恃的是她们的地位,而不是智慧。当然了,会场各处还散布着许多怪人。
那些怪人既不是来找乐子的,也不是因为莉蒂雅的母亲是某位家道中落侯爵的三女儿,而是因为狮子、金牛和巨蟹是他们豢养的宠物,他们的精神寄托就是黄道十二宫。要错认这种人是不可能的:他们黯淡的眼神呆滞地停留在前方不远处,身上的衣服好像来自罢工之后的特价商品部,而且她们细瘦的脖子上似乎全都戴着同样六便士一串的珠子。
吉米不愿接受大会保留给《号角日报》代表的座位,坚持要在大厅最旁边舞台下方那几棵棕榈树之间找个位子。不过他要求的两种人,来看莉蒂雅的和来让别人看的,都带着不同程度的愤怒拒绝他。吉米这两种人都不是,他是来看观众的。
他隔壁位子坐着一个衣着寒酸,约莫三十五岁上下的矮小男子,他直盯着吉米坐下来,随后即慢慢靠了过去,直到他怯生生的嘴唇离吉米的耳朵仅一英寸远,然后轻声送气:“很棒的女人! ”
吉米自然认为他说的是莉蒂雅。
“的确很棒,”他同意道:“你认识她? ”
这个寒酸男子( “怪人。”吉米心中说道,将他归人此类) 犹豫了一下,然后说道:“不,但是我认识克莉丝汀。克雷。”进一步的对话则因为莉蒂雅和主持人已经上台而无法继续。
莉蒂雅即使在情况最好的时候也是一位很糟糕的演讲人。她的音色又高又尖,而且说到激动处,音质更是如同廉价留声机播放的老旧唱片。吉米很快就无法专心了。
他已经听莉蒂雅讲过太多次这个话题。他的眼睛开始在这个拥挤的小会馆里四处搜寻。如果干掉克雷的那个人——多亏警方差劲的办案能力——至今还未受怀疑,并依然逍遥法外的话,他会不会想来看看这位预言了克雷的结局、而且假自己的手得以实现的女人? 整体来说,吉米认为他会来。谋杀克雷的凶手很聪明,这是大家都同意的。他现在一定正在为了自己的机灵而扬扬自得,认为自己的才智远远超越那些规范平凡人的寻常法律。对于完成了事先筹划的谋杀行动的人,这是很普遍的心态。他们筹划不见容于大众的事情,然后付诸实行。他们生起这种念头就像喝酒那么自然。他们会在身边找寻是否有更多“挑战”,像小孩子玩“谁敢最后一个过马路”一样。在伦敦最有派头的区域所举办的这么一个有派头的集会上,又有这么多有派头的人一起出席,自然是一项最完美的“挑战”。在这个会馆里,每个人的心头最先想到的就是克莉丝汀命案。当然讲台上对此案只字未提,格调是一定要维持的。这场演讲只是一场单纯的星象学演讲,关手它的历史和意义。不过大概所有的听众之所以来参加,都是由于将近一年前莉蒂雅灵光地预言了克莉丝汀。克雷的死亡。克莉丝汀在这场演讲会上的份量几乎不亚于莉蒂雅本人,她在会馆中是挥之不去的存在。是t 的,就是因为这一点,这场演讲会才会对吉米,还有那个假想中的凶手,构成如此大的诱因。
此刻他看着观众,得意于他的想像力使他能有今日的成就;这种想像力是格兰特那个可怜的白痴所无法企及的。他想着如果能带巴特一起来就好了。巴特对于社交界所关心的事情比他了解得多。因为巴特的任务就是为报道加油添醋,而无论哪些具有“描述价值”的场合——婚礼、赛车、新产品发布会等等——参与的都是同一批人。巴特会是个有力的帮手。
不过吉米对那批脸孔认识得也算够多,足以令他看得津津有味。“另一方面,”
莉蒂雅说道:“摩羯座的人常常郁郁寡欢,怀疑自己,乖张任性。更差的还会显得阴沉、贪婪而狡诈。”不过吉米并没有在听。反正他不知道自己出生时是哪个星座会荣幸参与,也不想知道。莉蒂雅好几次告诉过他,他是“典型的,非常典型的白羊座”,不过他从来就记不得。全是胡说八道。
坐在第三排的是特伦特公爵夫人。这个可怜、愚蠢、郁闷的倒霉蛋有最完美的不在场证明。她原本要为克莉丝汀举办的午宴,足以令她摇身成为全伦敦最受艳羡的女主人,一举摆脱过气的老古董的形象,结果午宴还没办,克莉丝汀居然死了。
吉米的眼光四处游移着,最后落在第四排一张俊美黝黑的脸孔上。那张脸很眼熟,就像钱币上的人头一样眼熟。怎么会这样? 他不认识那个人,他可以发誓他这辈子没亲眼看过这个人。
后来他想起来了。这人叫勒庸,本来被安排于克雷在英国的第三部,也是最后一部片中和她演出对手戏,现在这部电影她是再也拍不成了。据传勒庸很高兴可以永远不必拍那部戏;克雷的光彩经常会令男主角像根小蜡烛一样黯淡;不过这该不至于构成他一大早起床去把她的头按在水里的理由。吉米对勒庸不是很感兴趣。他旁边是一个身上只有黑白两色的时髦人物。玛塔。哈洛德。不是她还会是谁。玛塔已经接下原先预定由克雷担当的角色。
虽然玛塔和克雷的戏路不同,不过制作就此叫停要付出很大的代价,而玛塔有的是沉稳、老练的特质和精湛的演技,鲜明的个性,以及孔恩所谓的“格调”。现在她是勒庸的领衔女主角。或者该说他是她的领衔男主角? 很难说这两个人谁是主谁是配。他们两个都不是第一把交椅。纯粹考虑合作关系的话,这一组人马比“克雷一勒庸”的搭配更具成功的潜力。对玛塔来说是往上跨了一步——而且是一大步,对勒庸则代表着更多发光的机会。是的,克莉丝汀的死对他们两人而言都是一次幸运的转机。他听见一个女孩的声音在他脑中说道:“当然了,尤其是因为杀她的人是你。”
这句话是谁说的? 对了,那个老是演傻大姐的朱蒂。
她指的是玛塔。星期六晚上他在玛塔的公寓门前碰到格兰特,两人一起被请进屋内。朱蒂说这话的时候,用的是那种对琐碎小事不屑一顾的腔调。他们当她是在开玩笑。
有人笑着同意,还把动机也提出来了:“对了! 你想得到她在新片里的角色! ”
后来的对话就你一言我一语,谈的全是言不及义的东西。
在各项杀人诱因中,野心是较广为人知的一种,排名上仅次于情欲和贪婪。不过玛塔。哈洛德就是玛塔‘哈洛德。谋杀行为和这位擅长见风转舵、虚情假意的世故老手,简直是背道而驰的两码事。这会儿他想起来了,她连舞台上的杀人情节都演不好。在她的脑海深处似乎总存在着这么一句话:“执着是最无聊的。”就算她不觉得杀人很没有幽默感,至少也一定会觉得那很卑俗。不会的,在他的想像中玛塔只能是受害人,而不会是凶手。
他察觉到玛塔对莉蒂雅的演说毫不在意。她全副的注意力——而且是心无旁骛地——都集中在前排右边的一个人身上。吉米的眼睛跟着她斜眼注视的方向往前,最后,令他感到有点惊讶地,落在了一个外表平凡无奇的矮小男子身上。他不相信,跟着那条视线再走了一遍。结果依然是那个圆脸上满是倦容的矮小男子。究竟玛塔。哈洛德为何会对一个穿着打扮如此庸俗,长相更谈不上让人心动的人有兴趣——随后吉米想起来这个矮小男子是何许人了。他是杰森。哈默,那个作曲家。克莉丝汀的密友之一。玛塔口中那只“自得其乐的水壶”。如果女人的判断力没有问题的话,那么他绝对不是令人兴奋的人。事实上,被公认为克莉丝汀。克雷情人的,就是这个家伙。吉米在心中吹起一声长长的口哨。好家伙,原来那个人就是杰森。哈默。在此之前他从未在唱片封套以外的地方看过他。女人的品味确是奇怪,毋庸置疑。
哈默正以孩子般的神气,出神地聆听着莉蒂雅说话。
吉米想不通,怎么有人可能在承受到像玛塔。哈洛德这般全副集中的注意力时,还能浑然不觉。他就坐在那里,缩着脖子动也不动,而玛塔明亮的眼神则直接射向他头部侧边。看来只要集中意念就能令人转头的说法全是唬人的。但无论如何,玛塔秘密的兴趣究竟所为何来? 一定是秘密的。因为被帽缘遮蔽,身旁的男伴看不见她的眼睛,而她也理所当然地认为其他人的眼睛都在看着讲台。殊不知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她肆无忌惮地让自己的视线直盯着哈默。原因何在? 她对他有什么“兴趣”吗——如果是的话,这个兴趣到了什么样的程度? 或者是,尽管那天晚上在她家的时候,她说的话一直护着他,但她心下也怀疑杰森。哈默可能是凶手吗? 吉米看着他们两个人,整整看了将近十五分钟,脑海里充满各种猜测。他一再转眼去环顾这爆满的小厅,然后再回来看他们两个。别处还有很多有趣的事,但都比不上这里。
他想起那天有人提到哈默和克莉丝汀。克雷之间的关系超乎友谊时,玛塔的反应是断然予以驳斥。那代表什么意思? 她自己喜欢他吗? 喜欢到什么程度? 玛塔‘哈洛德这种人能喜欢一个人到什么程度? 到了将情敌除之而后快吗? 他发现自己开始在想着玛塔的游泳技术好不好,连忙重整自己的思绪。十五分钟前他还嘲笑过自己居然会把玛塔想成那种性情激烈到会去杀人的女人。当时那个念头显得再荒唐不过呢。
不过那是在他发现到她对哈默有兴趣——某种奇怪的,近乎执着的兴趣——之前的事。假设——纯粹是假设,好打发那个女人没完没了穷聊星座的这段枯燥的时间——玛塔爱上了这个叫哈默的家伙,如此一来,克莉丝汀就是她的双重对手了,不是吗? 克莉丝汀所得到的地位:攀上艺界最高枝,必然是玛塔——尽管她那浮夸而漠然的时髦外壳——甚至愿意自断右臂去换取的。太多次玛塔眼见顶端已然在望,无奈所倚靠的树枝却应声折断,让她掉落下来。无疑地,玛塔要的是演艺事业上的成功。
她也的确苦恼地嫉妒过——尽管话说得很好听——那个内地来的小女工惊人而且似乎得来太过容易的成就。五年前玛塔就已经非常接近她现在的地位了:名望、成功、财富,样样不缺,最高枝——那个叫人捉摸不定、眼花缭乱的最高枝——也已然在望。但这种在望的状况却持续了五年。就在这时候,某出百老汇音乐剧里一个名不见经传的舞者,却一路又唱又跳又演地登上了巅峰。
如果说,玛塔提到克莉丝汀时的那些好话只不过是应付的辞令,也没什么好奇怪的。假如克莉丝汀不仅拥有她觊觎已久的地位,还拥有她想要的男人,会怎么样? 足以让玛塔。哈洛德怨恨得想杀人吗? 克莉丝汀溺水的时候,玛塔人在哪里? 想来应该是在葛洛维纳广场吧。反正她常常在圣吉姆斯那个广场上演出。不对,等一下! 星期六那天晚上不是有人提到什么她出远门的事吗? 那时说的是什么来着? 想一想,想一想。她说到什么女演员的工作很辛苦,克莱门斯不是奚落她说:“是啊,真是辛苦得很。还有一个礼拜的假可以忙着玩遍欧洲大陆呢! ”然后她说:“哪有一个礼拜,克莱门斯! 才四天而已。而且女演员就算摔断了背脊说不定都还要上台,但有牙龈脓肿的话就万万不行了。”克莱门斯说牙龈脓肿也没有妨碍她到杜维尔痛快地玩一趟。她一听,说道:“不是杜维尔,是勒托奎。”
勒托奎。她就是去了那个地方。她还及时回来参加了周六日场的演出。他们谈到她受到的接待,那个“房子”的大小,以及那个生气得要命的替角。她回来之前是在勒托奎待了四天! 克莉丝汀遇害时,她就在勒托奎,英伦海峡的对岸。 “如果天下父母对儿女的星象,都能像注意他们的饮食一样用心的话,”莉蒂雅说着,声音像麻雀一样刺耳,也同样在耳边挥之不去:“这个世界就会比现在美好多了。”
“勒托奎! 勒托奎! ”吉米内心欢腾不已。现在他终于得到一些眉目了! 在那个不祥的早晨,玛塔。哈洛德不但与克莉丝汀近在咫尺,而且她还拥有能轻松越过那段距离的工具。
勒托奎敲开了他的回忆之门。当时克莱门斯和她还有吉米在一个角落里的鸡尾酒柜旁边,她回答着克莱门斯提出的一堆无聊的问题。听起来她是和某人一起乘坐私人飞机去的,回来也是同样的方法。而那飞机是水陆两用的! 在雾蒙蒙的早晨,一架飞机停在沙丘上,或者停在海面上,一会儿就离开了,它的出现未曾为任何人所察觉,除了一个孤独的泳客之外。吉米非常肯定,仿佛能看见那架飞机像大鸟一般从雾中现身,然后降落在水面上。
驾驶飞机的人是谁? 不是哈默。哈默一直没有离开英国。所以警方才会对他那么有兴趣。哈默出现在现场的机会太多了。他有不在场证据,但是吉米不知道那个证据究竟有力与否。警方实在是太他妈的神秘兮兮的。总之,他已经找到一条警方没有想到过的线索,尽管他们老是吹牛自己多有效率。玛塔是格兰特的朋友,所以他会忽略她是很自然的。他没看见她盯着哈默看的样子,就像吉米现在所看到的;他也不知道飞机的事,吉米敢赌咒发誓。那架飞机让一切都改观了。
而如果这个案子和飞机有关的话,那涉案的就有两个人了。那个驾驶员,就算不是共犯,也必定算是参与的从犯。
此刻吉米的心智活动停了下来,以便歇一口气。他讶然沿着那几排盛装出席的安静听众看下去,最后将眼光放在中排上那个时髦的黑白色身影上。到底这个熟悉的影像和他刚才脑海中想像的情节有何关联? 这才是真正的玛塔。哈洛德,时髦、高尚而沉静。何以他会任令自己的心智将她贬入如此苦闷、绝望的境地? 但是她依然不时注视着杰森,她的眼光落在他身上的时间比落在莉蒂雅身上还久。在那张毫不设防的脸上,有一种东西将真正的玛塔,与他的想像力所创造出来的幽灵般的玛塔结合为一。不管她有可能是什么样的人,毕竟玛塔。哈洛德是能够进发强烈情感的。
一阵噼哩叭啦如骤雨般的声音打断了吉米的思潮,是手套相击所发出的礼貌性掌声。显然莉蒂雅已经完成她的结束语了。吉米如释重负地叹口气,伸手去摸他的帽子。他想赶快到外面去考虑下一步要怎么做。自从老魏林顿把他如何将老婆打成肉酱的故事让他独家采访以来,他已经很久没这么兴奋过了。
但是接下来似乎是回答提问的时间。济慈小姐一边啜着开水,一边露出和蔼的笑容,等待听众捡取她的智慧。某个大胆的家伙起了头之后,各种问题迅即蜂拥而至。有些是轻松逗趣的问题,对会场里温暖的空气、莉蒂雅的声调和稍嫌沉闷的演讲内容感到有点厌倦的听众,此时轻松地笑了起来。不久问题愈来愈尖锐,后来半数以上的听众都知道这个问题迟早会来——那个不可避免的问题出现了:济慈小姐是不是真的精确预言过克莉丝汀。克雷的死因? 接着是一段错愕而焦急的寂静。莉蒂雅简洁地说,比她平常说话的方式更有威严,是真的如此,她确实经常根据星象而准确地料中未来。她还举了几个例子。
受到气氛愈趋融洽的激励,有人问到她在算命的时候是否有第六感帮助。她准备回答之前等了很长一段时间,听众浮动的脑袋和手脚恢复平静,每双眼睛都充满期待地望着她。
“是的,”她终于开口:“是的。这不是我想讨论的重点。不过有好几次,没有理由的,我知道事情就是那样。”
她说到这里,似乎在犹豫着,然后突然往前走三步来到讲台边,那动作之突兀急躁,让人误以为她还要再走到台前的空气中。“而且有一件事是从我一踏上这个讲台开始就知道的。杀害克莉丝汀。克雷的凶手,现在就在我们这个演讲厅里。”
有人说,如果你拍一封“事迹已经败露,快走”的电报给一百个人,九十九个人看了会立刻抓起牙刷往车库跑。
莉蒂雅这句话实在太出人意料,而其真正的含意又是如此骇人,以至于一时间出现了一阵茫然的寂静。接着骚动开始,像乍起的飓风开始席卷棕榈树林一样。座椅被推开后发出的尖叫般悲鸣,在全场迅速高涨的喧哗声中仍清晰可辨。随着愈来愈多的椅子被推向两旁,场面也跟着愈发混乱,焦急着要抢到门边去的人也就愈加惊慌。没有一个人知道自己在逃什么,大部分人的出发点只是要逃离一个紧张的情势。他们所属的阶级,痛恨“举止笨拙”,但是眼看要穿越东倒西歪的椅子和挤成一团的人群才能到达门口,使他们亟欲逃离的本能不断升高,到了类似恐慌的地步。
主持人说着一些安抚人心的话,试图缓和局面,但是根本没有人听得见。有人走到莉蒂雅跟前,吉米听到她说:“我怎么会说出这种话? 噢,我怎么会说出这种话? ”
他走上前去打算爬上讲台,浑身上下的记者细胞都在期待中兴奋不已。但是他才刚将手扶在讲台边准备跳上去,就认出了陪同莉蒂雅出席的那个男伴。他是《信使报》的人。这时他才想起,她现在还是《信使报》的财产。她会对他开口的机会是百万分之一,在这样的胜算下,实在不值得这么费力。毕竟还有更好的猎物。莉蒂雅爆出那句惊人之语时,吉米嘴巴张得老大,等他把下巴归位后,急忙转头去看看那两个人如何自处。
玛塔面色颇为惨白,笼罩着某种激愤之情。她是最先站起来的几个人之一,走得十分唐突,使得勒庸先是惊呆了,然后不得不狼狈地找出帽子来跟着她离开。她没有多看讲台或是莉蒂雅一眼,一个劲往门口走,不过因为她的座位是在前排,因此当会场在某人歇斯底里之下演变得不可收拾之际,她就卡在离门口的半途中。
另一方面,杰森。哈默则是纹丝不动。在那句撼人的宣言发布之际和之后,他依然保持原本兴味盎然的表情,继续注视着莉蒂雅。直到有人开始爬到他身上之前,他一直没有任何起身的动作。后来他从容地站了起来,帮一个女人爬过一张挡住她去路的椅子,拍拍口袋确定里面的某件东西还在( 也许是他的手套什么的) ,然后才转向门口。
吉米花了好一会儿工夫才靠着熟练的技术一路挤到玛塔身边,这时她正卡在两部暖气机中间。
“这些无聊的笨蛋! ”吉米提醒她他是谁之后,她刻薄地说道。她怒目瞪视着周围那群人,完全失去了哈洛德小姐沉着的本色。
“有个乐队席在中间的话会比较好,不是吗? ”
玛塔想起这些大都是她的观众,于是设法让自己镇静下来,这些吉米都看在眼里。不过她依然是,套句吉米的话,“在火头上”。
“了不起的事。”他试探着说道。然后又进一步解释:“我是说济慈小姐。”
“简直是恶心到极点的表演! ”
“恶心? ”吉米不解地说道。
“她何不干脆到斯特兰德大街去表演翻筋斗算了? ”
“你认为这只是宣传上的噱头而已吗? ”
“不然你以为是什么? 天上来的神迹吗? ”
“可是,哈洛德小姐,那天晚上你那么宽大地容我在府上叨扰的时候,你自己也说过她不是江湖郎中。你说她真的——”
“她当然不是江湖郎中! 她算过不少了不起的命。但是这跟一次收一先令帮人家找凶手完全是两码子事。如果莉蒂雅再不注意,”她缓了一缓,然后语带恶毒地说:“最后她会变成爱咪。麦佛森之流! ”
吉米发现玛塔说出来的话根本不是他原先所期待的。他也不知道他在期待什么。
不过不是这些就是了。他正在迟疑的时候,玛塔用一种前所未闻的决绝的口吻说道:“这不会是一次访谈吧,对吗,霍普金斯先生? 因为如果是的话,请务必要了解得非常清楚,我什么话也没说过。”
“好吧,哈洛德小姐,你什么也没说。当然了,除非是警方问我。”他笑着加上一句。
“我不认为警方和你有什么好谈的。”她说:“现在,是不是可以请你行行好稍微往左边移一下,这样我才能绕过你到前面去。”
她对他点个头,简单微笑了一下,挪动香喷喷的身躯从他身边走到一个可以落脚的地方,然后被吞没在人群中。
“半点消息也没有! ”吉米对自己说道。然后懊恼地开始往回挤,要挤回他刚才最后一次看见杰森。哈默的地方。老贵妇咒骂他,初入社交界的少女气呼呼地瞪着他,不过吉米的大半生都是在人堆里杀进杀出。他对这个拿手得很。
“你对这样的场面有什么看法,哈默先生? ”
杰森用一种轻松愉快的态度静静地看着他。“多少? ”
最后他终于说道。
“什么多少? ”
“你要付多少来听我的金玉良言? ”
“一份免费的报纸。”
杰森笑了,随后表情严肃起来:“嗯,我觉得这是一个非常有教育性的下午。
你相信星座这玩意吗? “
“说不上相信。”
“是我的话,我可没这么肯定。在那些言谈里面包含了很多天地之间不寻常的事。在我出生的村子里,我就看过一些奇怪的事情发生。巫术之类的事。完全是常理无法解释的。直叫你想不通。”“那是在哪里? ”
霎时杰森面露吃惊之色,这是今天下午首见的。“东欧。”他猝然答道。随即接下去说:“那个济慈小姐,她是个奇葩。不过请到家里可不是什么明智之举。绝对不是,先生! 能预知未来多少会破坏婚姻生活。更不用说能看穿那些已经发生过的事。每个男人对自己的不在场证据都有权保密。”吉米气愤地想着,看来这个下午真的没有人在按牌理出牌! 不过如果他再挤过去找莉蒂雅,说不定她的言谈还会符合他脑子已经为她设定好的模式。
“济慈小姐在说出那句话的时候,你相信她是真的感受到邪恶在场吗? ”他抱着希望继续追问。“当然,当然! ”
杰森感到有点惊讶。“她当然是已经考虑得够清楚,否则没有人会说那种话来让自己下不了台的。”
“我注意到刚才你对那句话并不太惊讶的样子。”
“我在美国待了十五年。已经没有什么事情能叫我惊讶了。你见过摇喊教派吗? 见过康尼岛吗? 见过有一座金矿要卖的流浪汉吗? 到西边去看看吧,年轻人,到西边去! ”
“我要回家去睡觉了。”吉米说道,挤进人群里去。
等他到达门厅之后,精神稍稍恢复了一点。他整理一下衣领,等着看人群出去。
众人一走出内门,呼吸到魏格摩街上安全的空气之后,惊魂甫定,随即开始议论纷纷起来。
不过吉米从他们不设防的交谈中也没收集到多少情报。
接着越过众人的头顶他看到一张脸,令他不由得停下脚步。那是一张白晰的脸,两道清淡的睫毛,面相如同一只和蔼的小猎犬。他认识这个人。他叫做辛格。上次看到他的时候,他坐在苏格兰场的一张办公桌后面。
这么说格兰特毕竟还是有一点想像力嘛! 吉米厌恶地一把将帽子甩上头顶,走了出去,打算好好把事情想个清楚。
第二十章
是的,格兰特是有想像力,只不过不是吉米那一种。
格兰特绝不会派一位优秀的警探去盯着整场观众,浪费两个小时的时间。辛格之所以会出现在艾沃斯馆,是因为他的任务是监视杰森。哈默。
他回来汇报了当天下午的状况,根据他所能看到的情形是,哈默几乎毫无反应。
刚一散场,《号角》的霍普金斯立刻就去找杰森搭讪,不过霍普金斯似乎没能跟他聊得很开。
“是吗? ”格兰特说道,扬起一边的眉毛:“如果他是霍普金斯有兴趣的对象,我们势必要对他重新评估了。比我想像的还要聪明! ”辛格咧嘴一笑。
星期三下午,厄斯金先生来了电话,表示鱼已经上钩了。当然了,他用的字句是:“看起来,格兰特探长提议布的线,好像出乎意料地成功。”总之他的意思是那条鱼已经现身了。是不是可以请格兰特尽快过来研究一下厄斯金先生急着想请他看的文件? 格兰特当然可以! 十二分钟内他就出现在那个漾着绿光的小房间里了。
厄斯金拿一封信给他过目,手颤抖得比平常更厉害些。
先生:看了您在广告上说如果赫伯。歌陶白能造访您的办公室,他就能听到一些好消息,恳请谅解我不能亲自前来,但是若您能把您的消息用信件跟我联络,寄到坎特伯雷市斯利多街5 号,我就会收到信。
赫伯。歌陶白敬上“坎特伯雷! ”格兰特眼睛一亮。他视如珍宝地把玩着这封信。信纸是廉价的纸张,墨水是劣质墨水。文笔和字迹也谈不上流畅。格兰特想起克莉丝汀遗嘱中所用的稚拙语句和与众不同的笔迹,不禁再三感叹遗传的神秘力量。
“坎特伯雷! 这简直是顺利得难以置信,有了一个通信地址。他为什么这么做? 这位赫伯难不成是遭到通缉了吗? 警方肯定不认识他。至少不是这个名字。可惜我们没有他的照片。”
“我们下一步要怎么做,探长? ”
“你写信告诉他,如果他不亲自来的话,你不能确定他就是赫伯。歌陶白,所以他有必要到你的办公室来一趟! ”
“对。对,没错。这样做很妥当。”
说得好像妥不妥当很要紧似的,格兰特心想。这些人到底以为罪犯是怎么抓到手的? 可以确定的是,绝不是靠考虑哪种做法是否妥当! “如果你现在立刻寄出,今晚信就会到坎特伯雷。我明天早上会过去,等待这只鸟自投罗网。可以借一下电话吗? ”
他打电话向警场询问:“请查一下通缉名单上,有没有一个男人是传教狂或者喜欢强烈的戏剧化场面? ”
警场的回答是否定的,除了一个贺利。麦克以外,每个警察都认识他好几年了。
还有,报告上说他住在普利茅斯。
“非常感谢! ”格兰特说着挂断电话。“奇怪了! ”他对厄斯金说道:“‘如果他没被通缉,为什么要这么低调? 如果他没有什么地方昧着良心——不对,他没有良心。我是说,如果他没有什么把柄在我们手上,我认为这个家伙看到信之后会立即出现在你的办公室。为了钱他什么都做得出来。克雷很清楚他的要害,所以才会故意留下那一先令给他。”
“爱德华夫人对人性的判断是很敏锐的。我想,因为她是在社会的磨难中长大的,这种背景使她能评断事物。”
格兰特问他是否对她很了解。
“没有,很遗憾,没有。非常迷人的女土。对正统规矩会有点不耐烦,不过在其他方面——”
不错。格兰特几乎可以听到她在说:“那到底是什么意思? 请你用白话讲。”
她想必也受不了厄斯金先生。
格兰特告辞,回警场告诉威廉斯准备明天早上陪他去坎特伯雷,又交代一下不在的时候两个人的事情谁来代理,然后回家去睡了十个小时。隔天一大早,他和威廉斯就离开了尚未睡醒的伦敦,到达早餐炊烟袅袅的坎特伯雷。
正如格兰特所料,那个权宜的通信地址果然是偏僻街上的一家小报摊。格兰特考虑了一下,说道:“我不认为这位朋友今天之内一定会出现,不过谁也不敢说。
你到对面那家酒吧去,订下大门上面的那个房间,叫人把早餐送上去给你。不要离开窗边,留意每一个来人。我要进去了。
需要你的时候我会从橱窗打手势给你。“
“你不吃早餐吗,长官? ”
“我吃过了。不过下午一点钟你可以叫外卖午餐。这种地方看来不大可能供应肉排。”
格兰特滞留片刻,等到确实看见威廉斯出现在楼上的窗前,然后走进那家小铺。
一个蓄着浓浓八字胡的圆胖秃头男子正在把一包包硬盒香烟从纸箱拿出来装进玻璃柜里。
“早安。你是瑞克特先生吗? ”
“我就县。”瑞克特先生说道。 态度谨慎。 “据我所知,你有时候会把这个地址供人作为通信之用是吧? ”
瑞克特先生把他从头到脚看了一遍。他阅历丰富的眼睛发出了问号:这是顾客还是警察? 最后他下了正确的判断。
“是的话又怎么样? 没什么不对吧,不是吗? ”
“完全没事! ”格兰特欣然答道。“我只是想知道你认不认识一位叫赫伯。歌陶白的先生? ”
“这是开玩笑吗? ”
“当然不是。他拿你的店当作通信地址,所以我想你说不定认识他。”
“这跟我无关。我对拿信的人一点兴趣也没有。他们来拿信的时候只要付了钱就和我不相干,其余我一概不管。”
“我明白了。我要你帮个忙。我要你让我待在你店里,等到歌陶白先生来索取他的信。有寄给他的信吗? ”
“有,有一封。昨天晚上到的。可是——你是警察吗? ”
“苏格兰场。”格兰特把证件给他看。
“是了。那么,我不要你在我店里逮人。我做的是规规矩矩的生意,这是实话,虽然还有点小小的副业。我可不希望我的生意有恶名缠身。”
格兰特要他放心。他并不打算逮人,只想见见歌陶白先生。他有话要问他。
那好吧,如果只是这样的话。
于是格兰特就在柜台尽头的一座廉价书报架后面开始等待,结果这个早上过得不如他想像中那么难熬。尽管在警界服务多年,人性在格兰特的眼中依然生动有趣——除了遇到心情沮丧的时候——而且有趣的地方处处可见。倒是威廉斯,守着一条平凡无奇的小镇街道,觉得很无聊。他欢喜地迎接格兰特出去用午餐的那半个小时,站在书堆后面和人交谈,然后再依依不舍地回到酒馆楼上那个闷臭的房间里去。
漫长的夏日午后,阴沉而温热的天气一分一秒地流逝,慢慢走人多雾的黄昏,夜色来得特别早。华灯初上,在薄暮中显得十分苍白。
“你几点打烊? ”格兰特焦急地问道。
“嗯,十点左右。”
时间还很多。
到了大约九点半,格兰特意识到有人进到店里来了。
事前没有任何预兆,既无脚步声也全无寒暄,就只有一阵衣着的沙沙声。格兰特抬头一看,是一个穿着修士服的男子。
一个尖锐不悦的嗓门说道:“你有没有一封信是寄给赫伯——”
格兰特的一个轻微动作引起了他的注意。
此人丝毫不停留,一转身就消失了,话都还没说完。
他的出现实在太始料未及,消失得又是那么突然,一般人都会有一两秒钟反应不过来。不过格兰特在这位怪客走不远之前就已经冲出店外。他看见那个身影拐进一条小巷,连忙跑了起来。此处是一排两层楼房的小后院,所有的门都敞开面向暖洋洋的夜色,另外有两条联外的小岔路。可是男子不见了。他转头看见威廉斯已经在他身后,有点上气不接下气。
“好家伙! ”他说道:“不过他跑不远的。你走那条巷子,我走这一条。一个修士模样的人。”
“我刚才看到了! ”威廉斯说着,拔腿就追。
但是没什么好消息。十分钟后他们在小店碰头,一无所获。
“刚才那个人是谁? ”格兰特向瑞克特先生询问道。
“不知道。印象中我从来没有见过他。”
“这里有修道院吗? ”
“坎特伯雷? 没有! ”
“哦,那这一区呢? ”
“就我所知也没有。”
他们身后的一个女人放了六便士在柜台上。“一包金箔烟。”她说。“你们在找修道院吗? 布莱维诺有一个兄弟会。那边的人都是修士。他们腰间缠着绳子,头上光秃秃的。”
“那是哪里——什么? 布莱维诺? ”格兰特问道:“离这里远吗? ”
“不远。大概两条街吧。直线距离的话还不到,不过在坎特伯雷,这样说对你们没什么用。它是在考克菲森后面那几条巷子里。如果不是吉姆在等他的烟的话,我可以带你们去。瑞克特先生,麻烦给我一包六便士的。”
“我打烊了。”瑞克特先生粗声说道,避开了警探的眼光。女人信口透露的这席话坐实了他的知情不报。
她显得很惊讶,就在她要开口理论之前,格兰特从口袋里掏出了他自己的烟盒。
“女士,俗话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凭我个人微薄的权力无法硬要他卖一包香烟给你,不过请让我回报你的帮忙,把这些拿回去给吉姆吧。”他把香烟倒在她诧异的手上,把她打发走,她边走边不满地抗议着。“现在,”他对瑞克特说道:“关于这个兄弟会的事,或者管他是什么会,你知不知道? ”
“不知道。是有这么一回事,现在我想起来了。但是我不知道他们在哪里活动。
你也听到她说的了。在考克菲森后面。全世界的怪胎有一半都会在这里开个分会,如果要说到这个的话。我要关门了。“
“我想也是。”格兰特说:“来买香烟的人真是麻烦。”
瑞克特先生低声咆哮了起来。
“走吧,威廉斯。你要记得,瑞克特,这件事一个字也不准说出去。明天你说不定还会再看到我们。”
这句话让瑞克特知道,他想要问是不是永远不会再看到他们,现在还太早了。
“这件事很离奇,长官。”他们走下大街之后威廉斯说道。“接下来有什么计划? ”
“我要去拜访那个兄弟会。威廉斯,我觉得你还是不要一起来比较好。你这张健康漂亮的沃彻斯特郡脸孔。恐怕跟苦修是完全连不在一起的。”
“你是说我长得一副警察脸。我自己明白,长官。我常常有这个困扰。对我们的正事不太有利。你不知道我有多羡慕你的长相,长官。大家一看到你都以为是军人。被当作军人办起事来总是方便多了。”
“不是,我考虑的不是你的长相,威廉斯,和那方面无关。我只是随便说说罢了。这是适合一个人的行动。你还是回去那边等我好了。去吃顿饭。”
经过一番搜寻,他们找到了那个地方。二楼的窗户成排俯瞰着巷子,但是地面上惟一的开口是一扇厚重的窄门,上面镶满了装饰钉。门上既没有招牌也没有刻字,让好奇的人得不到任何讯息。不过倒是有一个门铃。
格兰特按铃,经过很久之后,厚重的门内才微弱地传来了一阵踩在石板上的脚步声。门上一块小小的格栅往罩一开,出现了一个男子,问格兰特有何贵干。
格兰特表示要找负责人。
“你说求见谁? ”
“负责人。”格兰特坚定地说道。他不知道他们怎么称呼他们的领导人,是院长还是主教,他觉得称负责人就够好了。
“此刻教长大人不见客。”
“请你把我的名片送交教长大人,”格兰特说着,把一小方名片往格栅口递了进去:“并告诉他我有要事相告,请他拨冗接见。”
“红尘俗事并非要事。”
“你把我的名片交给教长大人,他看了可能会另有定夺。”
格栅门倏地弹回原位,这样的动作若是发生在一个并非这么神圣虔诚的所在,可能会给人粗鲁无礼的印象,而格兰特就这样被丢在阴暗的街上。威廉斯在几步远之外悄无声息地敬了个礼,随即转身离去。孩童的嬉戏声清楚地从邻街传了过来,但是这条巷子则杳无人迹。威廉斯的脚步声淡去之后又过了许久,门的另一侧才出现来人的声音。接着是门闩被拉开的辗轧声,以及转动钥匙孔的声响。( 他们想把什么关在外面? 格兰特纳闷。人生吗? 或是不愿让那些误入歧途的心灵闯进来?)门被打开成一道刚好足以容身通过的缝隙,那男子请他人内。
“愿安宁与你和所有基督徒同在,并愿天父的护佑永远与你同行。阿门。”男子一边插回门闩并将门上锁,一边急急地念出一长串含混不清的话。此刻他如果唱出一段《偶尔对我歌唱》,得到的效果也会是相差无几,格兰特心想。
“教长大人尊驾可以见你了。”男子说道,走上石砌走廊在前面领路,脚上的凉鞋一搭一搭地拍在石板地上,显得颇为懒散。他引格兰特进入一间刷得粉白的小房间,这里面除了一张桌子、几把椅子,和一幅耶稣受难图之外一无所有。他说了一句“愿平安与你同在”便关上房门,把格兰特一个人留在里面。这里面非常阴冷,格兰特希望教长大人不会为了惩戒他而让他在这里等上半天。
不过还不到五分钟门房就回来了,而且极为恭谨地弯腰带着他的教长进来。他又嘀嘀咕咕地念了一段祷词,才将两人留在房内走了开去。格兰特原本预期的是个狂人,然而他面前站的却是一位优秀的传道人,泰然自若、沉稳持重、老于世故。
“有什么需要我效劳的吗,孩子? ”
“我想在你的兄弟会中有一位名叫赫伯。歌陶白的——”
“这里没有人叫那个名字。”
“我也料想他在你们会里用的应该不会是这个名字,但是你一定知道这些拜入你门下的会众的本名。”
“从每个人一走进这扇门,成为我们一分子那天开始,俗名就抛却了。”
“你不是问我需不需要你效劳吗? ”
“我还是愿意为你效劳。”
“我要见赫伯。歌陶白。我有消息要告诉他。”
“我没听过有谁叫做那个名字。而且加入了黎巴嫩树兄弟会的人,也不可能有任何‘消息’需要听。”
“很好。你也许真的不知道谁叫做歌陶白。不过我要找的人就在你这伙人里面。
我必须请求你让我进去找他。“
“你的意思是我应该召集全部的人出来让你察看吗? ”
“不是。你们有那种所有修士都会出席的礼拜吧? ”
“当然。”
“让我参加那个礼拜。”
“这是很不寻常的要求。”
“下一场礼拜何时举行? ”
“一个半小时后午夜式就开始了。”
“那么我只要求给我一个座位,让我能够看见所有会众的脸。”
这位教长大人十分为难,并提及了圣堂的不可侵犯性,不过格兰特有意无意透露的动人但陈腐的圣堂惯例以及英王手谕依旧存在魔力的种种说词,令他改变了心意。
“对了,可否告诉我——恐怕我对你们的规定和生活方式非常生疏——你的会众在城里有没有什么活动? ”
“没有。除非是受慈悲心所驱使。”
“这么说修士们和外界完全没有交流哕? ”果真如此的话,看来赫伯就要有一个完美的不在场证明了! “修士每个月有一次人世的机会,为时二十四小时。
这是为了避免纯洁无瑕的团体生活会让修土养成自以为是的习性。白天的十二小时他必须以许可的某些方式帮助同胞。夜晚的十二小时必须待在一个地方独自静思。夏天的时候在户外,冬天则是在某些教堂里。“
“我明白了。那这二十四小时是——从哪一刻起算? ”
“从午夜到午夜。”
“谢谢你。”
第二十一章
礼拜在一幢朴素的小教堂内举行,烛光、白粉墙,一切都非常简陋,除了位于东侧山墙前那座华丽壮观的祭坛之外。格兰特对那祭坛的外观感到非常惊讶。这些修士穷归穷,不过显然另有财路。那些陈列在白天鹅绒上的器皿,以及雕有耶稣受难像的十字架,可能是海盗从西班牙人在美洲的某个教堂夺来的赃物。他原本觉得很难把他所知道的赫伯。歌陶白,和眼前这个不起眼又穷酸的排场联想在一起。戏剧化的表演没有观众而只能自己看,一定是很扫兴的事。不过一看到那个祭坛,他又犹豫了。也许赫伯的确正在苦心经营也说不定。
仪式中的一字一句格兰特全听不进耳里。他坐在边窗旁一个不惹人注目的凹处内,从这个座位他看得见与会者的每一张脸,总数超过二十个人,他发现研究这些人很有趣。其中有些是乡巴佬( 那些脸一看就是不想开会,只宜于复兴土风舞) ,有些是宗教狂( 思考如何将刚毛衬衣[ 苦行者或忏悔者贴身穿着,以进行自我磨练或自我惩罚的工具。] 现代化的受虐狂) ,有些人脑袋空空,有些人和自己过不去藉此寻求平静,有些人和世界不合藉此寻求慰藉。格兰特津津有味地对他们逐一审视,最后看到一张脸的时候,眼光不由得停驻不前。这张脸的主人究竟有何苦衷,而选择来此接受这种与世隔绝、自我否定的生活? 轮廓古怪的圆胖头颅,配上一张土黄色的圆脸,小眼睛,大鼻子,松垮的下唇,因此当他重复念着经文的时候,嘴唇老是垂下来包不住牙齿。小教堂里其他所有人的类型,都能很容易在日常世界中安插到合适的位子:教长归入神职人员,这一个归入神经科的候诊室,那一个归入失业辅导处。但是最后这个人该归入哪里? 答案只有一个。法庭上。
“看来,”格兰特的另一个自我告诉他:“这人就是赫伯。歌陶白。”不过当然,他无法确定,要等他看过这个人走路的样子再说。他惟一看过的就是他走路的方式。不过他决定赌一赌自己的判断。最优秀的法官偶尔也会犯错——歌陶白可能是坐在前排的那个瘦弱温驯的家伙——只不过如果那个下唇松垮的油腻东西居然不是歌陶白,他会非常讶异就是了。
午夜过后,众人陆续走出小教堂,这时他再无怀疑。
歌陶白有一种特异的走路姿态,僵直笨拙,肩膀会来回晃动,这种姿态可以说是非他莫属。
格兰特跟着他们出去,找到了教长大人。最后离开小教堂的那一位叫什么名字? 那是阿罗伊瑟斯修士。
稍加说服之后,他派人去请阿罗伊瑟斯修士过来。
等候之际,格兰特照例聊着修道会和会上的规范,并获知会众皆不得拥有世间的财产,也不得为了世俗的目的而与众生有所联系。所以对于像报纸这种微不足道的世俗之物,当然更是连想的念头都不会有。另外他也获知教长打算在一个月之内到墨西哥去接掌一个新成立的教会,那是他们用自己募来的基金建立的,至于在挑选接班人方面他享有全部的决定权。
格兰特忽然灵光一闪。
“我没有冒犯你的意思,请不要认为我是在乱探隐私——不过可不可以告诉我,你心中是否已经有了特定的人选? ”
“基本上我是已经决定了。”
“可以透露是谁吗? ”
“我实在不知道我何必把一件还不准备要告诉我自己会上弟兄的事,让一个陌生人知道,不过这也没什么好隐瞒的,如果我可以相信你会保密的话,”格兰特向他保证。“我的继承人应该就是你想见的那个人。”
“可是他不是新来的吗? ”格兰特未及细想就脱口而出。
“我不大清楚你是怎么知道这个的,”教长大人厉声说道:“不错,阿罗伊瑟斯修士只和我们相处了几个礼拜:不讨当会长的条件。和入会时间的长短无关。”
格兰特含糊地表示同意,接着问到今晚被派到街上去出差的人是谁。
没这个人,教长坚定地表示,至此谈话被迫结束,因为格兰特要见的人来了。
他顺从地站在那里,身穿暗褐色长袍,双手交叠藏在宽大的袖子里。格兰特注意到他脚上没有凉鞋,而是赤着脚的,这令他想起报摊里他毫无预警地出现的那一幕。格兰特心中忖度着,赫伯这么喜欢赤脚,究竟这是谦逊的表现,还是为了方便走起路来无声无息。
“这位是阿罗伊瑟斯修士。”教长说着,留下一句祷词随即离开,比那门房的演出要诗意多了。“我代表厄斯金先生,他是坦普尔的律师。”格兰特说道:“你是赫伯。歌陶白。”
“我是阿罗伊瑟斯修士。”
“你本名是赫伯。歌陶白。”
“我没听说过这个人。”
格兰特打量了他一会儿:“对不起,”他说:“我们在找歌陶白,是关于一份留给他的遗产的事。”“是吗? 如果他是本修道会的弟兄,你的消息他是不会感兴趣的。”
“如果这笔遗产够大的话,他也许会了解他在这道围墙外所能做的善事,会远比在围墙里来得多。”
“我们发誓为教会奉献生命。围墙外发生的任何事情,本修道会的弟兄都不会有兴趣。”
“所以你否认你就是赫伯。歌陶白? ”
格兰特自然而然主导着这次对话。不过他发现他满脑子想的是,从此人苍白的小眼中透露出来的是一股恨意。这般恨意几乎是前所未见的。为什么是恨? 这是他心中的疑问。应该是害怕才对,不是吗? 格兰特觉得对此人来说,他不是追捕者,而是某个插手碍事的人。这种感觉在他告辞的时候即已存在,并一路伴随他走回小铺对面的旅馆。
威廉斯正在对着一份冷掉的餐点出神,这是格兰特要他帮忙准备的。
“有消息吗? ”格兰特问道。
“没有,长官。”
“提司铎也还没有消息? 你打过电话了吗? ”
“打了,大约二十分钟前。音讯全无,长官。”
格兰特把几片火腿夹进两块面包中间。“可惜,”他说:“如果不必老想着提司铎的事,我办起事来会得心应手得多。走吧。今晚我们没多少觉好睡。”
“结果如何,长官? 你找到他了吗? ”
“找到了,在那里没错。他不承认他是歌陶白。他们不准和外界有任何瓜葛。
所以他在店里才会那么害羞,连躲在柜台后面的另一个人是谁都不想知道,一感觉到有外人在场就开溜了。这就是我想不通的地方,威廉斯。他好像只忙着担心被逐出修道会,而不在意有人正打算逮他入狱。“
“但是他会从店里逃走,可能就是想继续躲藏。修道院这种好地方正是任何凶手梦寐以求的藏身之处。”
“是吧。是的,可是他并不害怕。他是生气。我们不知坏了他什么好事。”
他们静悄悄地下楼,格兰特一边大口吃着他草草做成的三明治。正当他们快到达一楼的时候,迎面一个壮硕无比的女人挡住了楼梯口。她尽管手无寸铁,杀气却一分不减。
“原来你们干的是这种勾当! ”她说道,话中带着浓厚的恶毒之意:“一对偷偷摸摸的狗男人。你们大摇大摆地进我的店,要我和我可怜的丈夫去买最上等的东西给你们吃——十便士一块的肉排,两英镑又八便士的舌肉,更别提那些只为满足你们奇怪口味的英国番茄沙司——结果我们从这一切的花费和麻烦中间得到什么?
只是早上发现房间空空。我很想叫警察来把你们移送法办——如果不是因为——“
“噢,有完没完! ”格兰特生气地说道,接着大笑了起来。他整个人挂在栏杆上笑不可抑,这时威廉斯把实情告诉这位气愤的女老板。
“哦,既然是条子,你们为什么不早说? ”她说道。
“我们不是条子。”威廉斯凶巴巴地说道,格兰特笑得更厉害了,拖着他离开现场。
“真可笑! ”他说道,擦擦眼睛:“太可笑了。现在我心情好多了。昕着。那些修士,不管他们自称是什么,每到午夜都要回房就寝,不到早上六点不能出来。
但是赫伯好像可以随心所欲地进进出出。我不知道他是怎么办到的。那些一楼的窗户,要跳下来是够低,但是要爬回去可就太高了。而且他看起来没有那样的身手。
不过他的确是出来了。没有人知道——至少他们的法力没有发现到——他晚上出来过。我有预感他待会儿又会再溜出来,我想看看他会去哪里。“
“你为什么会这么认为,长官? ”
“直觉。如果我是赫伯的话,我会找一个地方当作活动的基地。回旅馆之前我在那一带绕了一下。那个修道院和街道只有两个邻接点。一个是大门这一侧;一个是在另外一边,花园的尽头有一道看来有十五英尺高的围墙。有一扇小门在那边;非常坚固的铁门。这个地方离他们生活起居的区域有一段很长的路,所以我想我们去过的那一侧比较有可能。不过我要你去守着花园那边,谁出来就跟着他。我也会在大门这边这么做。如果到六点还没有动静,你就可以爬回去睡觉了。”
第二十二章
格兰特这番守候似乎是永无止境。夜色轻柔,空气略微湿润,不时飘来树叶和花朵宜人的香味。想必附近有一棵莱姆树。看不到天空,只觉头顶笼罩着一片朦胧而厚重的漆黑。偶尔响起的钟声,带着一份疏离的亲切感。不知不觉间,格兰特发现夜晚的祥和已然开始侵袭他,他的意识逐渐陷入模糊与麻木,不得不强逼自己保持清醒。
接着,凌晨两点半的钟声敲完之后几秒钟,情况出现了,毋需任何激励,他蓦地一跃而醒。他并未听到声响,不过修道院前面这条小路上有了动静。天色实在太暗,看不清有什么人形,只是有一团黑影在暗处移动,状似一方在微风中飘动的窗帘。的确是有人在街上。
格兰特等着。黑影移动的幅度渐小,愈变愈模糊,最后停滞了下来。无论那人是谁,无疑是在往远离他的方向行去。格兰特把他那双没绑上鞋带的靴子从脚上脱下来,背在肩膀上;在这种夜晚要是穿着鞋子,每一个脚步声都会听得清清楚楚。
他悄悄走上那条小路,从屋外的高墙下走出来。离开围墙的阴影之后,视线稍微好了些,他再度看到前面那个行进中的黑影。他尾随而上,警醒每一根神经,这时不仅难以估计对方的确切距离,甚至连他究竟停歇与否也几乎无法判断。过了前面那条街,情况容易了一点,在暗处移动的黑影成了一个形体。这个形体急速遁走,轻巧地没入暗夜之中。格兰特迈开步子紧跟在后,一路行过几条两边都是二层楼房的窄小街道。经过几幢花园小别墅。又经过了一座小牧场。
接着格兰特透过仅穿着长袜的脚底感觉到地面变成了碎石路,不禁咒骂起来。
那人正在往乡间走去,至少是往郊外的方向。
格兰特尾随那个若隐若现的形体在黑暗而寂静的夜色中走了大约二十分钟。他完全不知道四周的环境,只能盲目地亦步亦趋。他不知道何时会遇上阶梯,何时会出现斜坡或是障碍物。踏错一步,整晚的努力可能就付诸流水。不过在他目力所及之处,他跟踪的这个目标脚下未曾稍加犹豫,可见这番行动并非仓皇的逃亡,而是他惯常为之的出游。
不久格兰特感觉得到他们大约已经来到了一处开阔的乡间。就算有房子的话,也是建在这片田野的树篱后面——也许是新兴的市郊。树篱令他很难看见跟踪的人,大量黑暗的块体为这个移动中的人形造成了一片模糊不清的背景。接着格兰特突然发现,他跟丢了。前面已经看不到任何东西在动。他倏然立定。那人是在等他吗?
还是他已经闪进某个缺口不见了? 好几次每当他踩滑了几颗小石子,他便怀疑那人是否发现了他。刚才尽管视力有限,他还是看得出来那人在行进中并无停下来东张西望的痕迹。不过现在却是完全失去了动静。
格兰特步步为营,小心翼翼地往前走,最后发现自己正好来到树篱的一个缺口边。那是一道栅门。他真希望能把手电筒拿出来用。像这样在不知名的乡间盲目前进,使他感到十分焦躁不安。他决定赌一下,认定那人就是从这里走了,于是举步入内。脚底下随即传来了沙地的柔软触感。狐疑中他呆立不动。这只是一个寻常沙坑而已吗? 那人有什么诡计? 打算偷袭他吗? 接着他想到,新式乡间别墅的人口处常使用红色的细沙作为装饰,于是他再度深吸了一口气。定下心之后,他继续前进,用一只脚找到割齐的草坪边缘,让这条线带领他走向前面某处必定会有的建筑物。
果然一栋粉刷成白色的屋子甚为突兀地出现在黑暗之中,约莫为八间房的大小。即使在如此漆黑的夜晚,它依然苍白得微微发亮,借着这少许诡异的微光,他再度看到了那个人。那人直立不动,令格兰特觉得他似乎正在回头望着他。他发觉得太晚,原来自己也正站在这栋房子的一个侧翼前面,刚好衬出他的身形。他连忙伏低。过了一会儿,那人继续往前走,最后消失在屋子的角落。
格兰特尽快走到那个角落去等着,背部紧贴着墙。但是没有声音,没有呼吸,听不到任何动静,那人已经走掉了,他白费了一番工夫。他举步转进角落。一块软毛布落了下来,整个蒙上他的脸,随即紧紧地绕在他的脖子上。
就在软布即将封喉的千钧一发之际,他的手指往上一格,卡人了脖子和软布之间。他奋起全力与之抗衡,接着突然弯身向前,拿这块布当杠杆,顿时觉得那人的身体滑过他的背,头朝下往地面撞去。重量将格兰特压倒在地,那个令人喘不过气的可恶东西还套在他头上,但是现在他的手可以空出来了。他伸手往对方抓去,同时感到一阵狂喜,因为喉咙上的枷锁已经松开了。他还是看不见,也还觉得窒息,但是已经没有立即被勒毙的危险。事实上,他已然开始反击,尽可能去叉那人的脖子。不过那人像泥鳅一样扭来扭去,并且用膝盖使出阴毒的招数。用下流的手段打架,在赫伯。歌陶白来说已经不是头一遭了。格兰特盲目出手,但触手可及的只有这块人工种植的草地,他真希望他能看得见,只要三十秒就够了。他把这位偷袭者偶然被他抓在手里的某个部位放开——他无法确定是腿还是手臂——并使劲往旁边滚。此举并不成功,因为那人硬是牢牢的将他抓住。不过他因此有时间把手伸进口袋,并握住了手电筒。此时他被那人一推,翻过身来仰面朝天,顿时手挤在口袋里拉不出来,不过他用余下的那只手,使尽全力往向他脸上喷气的方向猛力一击。他的指关节击中了某个硬物,随即听到牙齿断裂的声音。跟着那人的全副重量一下子压在他身上。他挣脱出来之后,连忙伸手去扯口袋里的手电筒。
在他把手电筒拿出来之前,那人又开始行动了。他只是受到惊吓而已。格兰特把灯光往他身上照去,在光线落到他脸上之前,那人已经跳开了。格兰特退到一边,那人跟着冲了过来,他拿着武器挥去,因毫厘之差未能打中,结果两人一起倒地。
格兰特没有足够的预备来承受这样的重量,他的注意力都在那一击上面他重重地摔倒在地。
在这朦胧的一刻,当全部的机能都在试图唤起已经茫然的身体重新备战时,他只漠然地想着,这人会怎么杀他? 令他惊讶的是,他感到那人的重量从他身上移开了,某个东西擦过头侧敲了一下,尽管耳朵嗡嗡作响,他还是感觉得到那人从他身边走了开去。
他拖着身子坐起来无意间坐到了刚才砸他的那块石头上。他开始摸索手电筒,准备继续去追踪那个人,这时一个女人的声音在黑暗中低声说道:“是你吗,伯特? 发生了什么事吗? ”
格兰特打开手电筒,然后站了起来。
光线照到一对又大又温驯的褐色眼珠,简直就像鹿眼一样。不过这张脸的其他部分可不温驯。灯光一闪,她立刻倒抽一口气,往后退了好几步。
“站住,”格兰特用不容违抗的语气喝道,对方因而不再动弹。
“别这么大声,”她焦急地说道:“你到底是谁? 我以为你是——我的一个朋友。”
“我是探长——也就是警察。”
格兰特发现,此话一出,通常会引起截然不同的两种反应:恐惧或是敌意。无辜的人表现出来的经常是第一种;第二种的话就是不打自招了。现在这女人就是属于后者。
格兰特把手电筒照向屋子——是一栋一层楼的建筑物,但上面有几间小阁楼。
“不要那样! ”她嘘声说道:“你会吵醒她的。”
“‘她’是谁? ”
“老太太。我的老板。”
“你是这里的女佣吗? ”
“我是管家。”
“这屋里就你们两个人? ”
“是的。”
他把灯光指向她身后一扇敞开的窗户。“那是你的房间吗? ”
“对。”
“我们到那里面去谈谈。”
“你不能进来。你不能对我怎么样。我什么事也没做。”
“可以进去再说吗? ”格兰特话说得很客气,语气却完全不是那回事。
“没有搜查令你不能进房子里来。这我知道! ”现在她已经挺身站到了窗台前面,捍卫她的房间。
“办凶杀案是不需要搜查令的。”格兰特说。
“凶杀案! ”她瞪着他说道:“我和凶杀案有什么干系? ”
“请你先进去好吗,顺便把灯打开。”
她只得照做,熟练轻巧地爬过窗台。等里面一开灯,格兰特立即踏上窗台,将窗帘拉开。
里面是一间非常舒适的卧房,床上是鸭绒被,桌上有一盏盖着灯罩的台灯。
“你的雇主是什么人? ”他问道。
她说了名字,并表示她只来了两三个月而已。
“你上一个工作在哪里? ”
“澳洲的某个地方。”
“那你和赫伯。歌陶白是什么关系? ”
“谁? ”
“得了吧,我们不要浪费时间了,小姐——对了,你在这里用的是什么名字? ”
“我用我自己的名字,”她恶狠狠地瞪着他看:“罗莎。富里森。”
格兰特把灯罩弄斜,为了将她看清楚一点。他以前没见过她。“赫伯。歌陶白今天晚上到这里来找你,而且你也在等他。你现在就全部给我老实招来,可以省下你不少麻烦。”
“如果你一定要知道的话,我是在等伯特。他是送牛奶的。你不能因为这个就要抓我。你也不能全怪我。一个女孩子住在这种地方总要自己找点乐子。”
“是吗? ”他往壁橱走去。“你站着别动。”他说。
壁橱里除了女人的衣服之外别无他物,以她的身份,那些衣服未免太好了点,不过都已经不是很新了。格兰特要求查看五斗柜放了什么东西,她很不情愿地将它打开。
里面都是一些寻常杂物。他问到她的行李箱在什么地方。
“在阁楼的储藏室里。”她说。
“床底下那几个皮箱装了什么? ”
她一副准备要揍他的样子。
“让我看看里面的东西。”
“你没有权利看! 给我看你的搜查令,不然我不会打开任何东西的。”
“如果你真的没什么好隐瞒的,就没有理由反对我看里面的东西。”
“钥匙已经被我弄丢了。”
“我开始觉得你非常可疑了。”
她从挂在脖子上的一条细绳取下钥匙,然后拉出第一只皮箱。格兰特看着她,第一次察觉到她并不全然是白人。从她的动作,头发的质地,好像是——黑人吗?
还是印度人? 接着他想起赫伯在南太平洋经营过的那个教会。
“你离开小岛多久了? ”他闲话家常般地问道。
“大约——”她突然住口,并不再往下说:“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第一只皮箱是空的。第二只皮箱里则满满的是男人的服装。
“喜欢女扮男装吗? ”格兰特问道,尽管脚肿了,头又痛,但他已然开始觉得快乐起来。“还是兼职卖旧衣服? ”
“这些是我去世的未婚夫的衣服。我想你最好不要拿这个开玩笑。”
“你未婚夫有大衣吗? ”
“有,但是他过世的时候弄坏了。”
“哦? 他是怎么过世的? ”格兰特和颜悦色地问道,双手在衣堆中翻捡。
“车祸。”
“你让我失望了。”
“你说什么? ”
“我以为你会给我一个更有想像力的结局。你的未婚夫叫什么名字? ”
“约翰。史达波。”
“史达波!(Starboard ,意为船或飞机右舷。) 所以说不可能是车祸嘛。”
“我猜你知道你自己在说什么。因为我不知道。”
“现在空着的这只皮箱不会刚好是你用来放你未婚夫大衣的吧? ”
“绝对不是。”
格兰特搜寻中的手停止动作。他抽了回来,手里握着一捆护照:一共有四本。
其中一本是英国护照,持有人是赫伯。歌陶白;一本是美国护照,署名是亚历山大。拜隆。布莱克;一本西班牙护照,持照人是一名聋哑人士,叫做荷西。费尔南德兹;第四本是署名威廉。凯恩斯。布莱克夫妇共同持有的美国护照。但是上面所有的相片都是同一个人:赫伯。歌陶白;而妻子的照片贴的则是罗莎。富里森。
“你的未婚夫倒是个收藏家。很奢侈的嗜好,据我了解。”他把护照全放进口袋里。
“你不能这样做。那又不是你的东西。我要尖叫了。我会说你闯进来攻击我。
你看! “说着她拉开披肩,开始动手撕扯身上的睡衣。
“想叫就尽量叫吧。你那位老太太一定会对这些护照很感兴趣的。对了,如果你打算对老太太玩什么诡计的话,我建议你重新考虑清楚。那么我该去找我的靴子了,应该在花园里的某个地方。虽然只有上帝才知道我现在这双脚还能不能穿得进去。我劝你,凯恩斯。布莱克太太,在听到我的消息之前什么事都不要做。我们并没有不利于你的证据,目前还没有,所以为了不要让我们改变对你的看法,千万别做出任何让自己可能会后悔的事。”
第二十三章
格兰特设法把脚塞进了靴子( 脑中用力地想着别的事情,这是他小时候对付痛苦的方法) ,但是只走两三步,又赶紧脱了下来,像刚才那样只穿着袜子,一跛一跛地往回走。要找到来时的路并不容易,但是他生来就有极佳的辨识方位能力( 同事说过,就算把格兰特的眼睛蒙上,再将他转到头昏脑胀,他还是知道北边在哪里) ,这附近的大方向对他来说不成问题。他站在街边一户人家的门廊下,看着巡逻的警员从眼前经过,而不愿过去向他们问路,免得还要解释一番。身为犯罪调查部的干员,没有人喜欢手上拎着靴子出现在地方警察的面前。
他写了一纸便条,要威廉斯六点钟一进来时就打电话给警场,询问他们有没有关于一个叫做黎巴嫩树的宗教团体或是修道会或是诸如此类的组织的资料,而且一有消息马上叫醒他。然后他上了床,酣畅无梦地睡了一觉,那些护照就藏在他的枕头底下,直到快十点钟的时候,威廉斯才将他叫醒。
“有提司铎的消息吗? ”他眼睛一睁开就问道。
然而依旧没有消息。
警场表示,黎巴嫩树圣修道会是一个有钱的单身汉在1862年创立的,主旨在提倡禁欲的修道生活,他被自己钟爱的对象所抛弃,这在当时是众所周知的事。他本人出任第一任的会长,还把所有的财富都用来捐助这个机构。安贫的诫律十分严格,金钱只能用于会长认可的慈善事业,因此如今该修道会已经以广施钱财而闻名。会长的产生是由前一任会长提名,不过只要弟兄全体投票通过即可随时罢免。
格兰特喝着旅馆供应的难喝至极的咖啡,一边推敲案情。“我们的赫伯要的就是这个:修道会会长的职位。他现在把会长当猴子耍。一个像会长那样的人居然愚蠢至此,未免太不可思议。不过也是! 想一想,我们认识的蠢蛋也不算少了,威廉斯。”
“我正在想,长官。”威廉斯不假辞色地说道。
“有不少脚踏实地、白手起家的企业,就是会被一个在饭店大厅出没的骗徒几句花言巧语就给耍得团团转! 不过话说回来,赫伯也不是省油的灯。也许他在美国搞教会,图的就是这个会长的位子。总之,他现在已经是会长心目中的接班人了。
只要今后几周他的牌没出错,一大笔钱就可以得手。难怪他很怕在这时候出乱子。
他想知道他妹妹留给他多少钱,如果他认为足够,就可以不用再出家了。我不认为教会生活对他有多少吸引力。即使他能偷空到别墅去找找乐子。“
“你想他会待多久,长官? ”
“待到他把足够多的银子转入他自己名下为止。反正,这些东西,”他指了指那几本护照:“足够好好起诉他了,所以只要我们有需要,随时都可以把他拘提过来。困扰我的地方是,威廉斯,在这整件事里面,杀人的动机在哪里? 我不是说人不是他杀的。我一点也不怀疑他有办法离开二十四小时去干这件事。只是他何必这么做? 他听说她要来英国,他就跟着来。我认为,从他女人的那些衣服来看,他到达英国的时候大概已经破产了。所以他才会跑去投靠黎巴嫩树。但是那边一定很快就让他觉得有机可乘了,为什么还要杀妹妹? ”
“可能是他找她,结果起了争执。一直困扰我们的那个不合理的案发时刻,对他来说应该是没什么好奇怪的。
清晨六点就和吃饭时间一样正常。“
“不错,这是实话。我这就去问那个教长大人,阿罗伊瑟斯修士是否在两个礼拜又前一天离开过修道院。昨天那个教长大人架子端得很高,不过等他看到他最心爱的弟子拿了这些护照之后,他会愿意谈的。”
但是教长大人不见客。小窗口上露出门房那张臭脸,以千篇一律的讯息回答格兰特所有的问题,不管那些话是不是答非所问。显然赫伯的三寸不烂之舌发挥了功用。
小窗口一关,叫站在小巷边的格兰特一点办法也没有。看来只有带拘捕令来才行了。他慢慢地走了开去,两只脚都还在痛。他心下佩服着赫伯打入这个封闭团体的能耐,一边费力地爬上车。是的,他最好快点弄到拘捕令。他回到旅馆去拿他的睡衣、刮胡刀和牙刷( 他不打算在这里再过一夜) ,正在留言给睡觉中的威廉斯的时候,有人通知他去接听警场打来的电话。
他可以去多佛一趟吗? 那边的警察要找他。好像是有什么新发现了。
他回房去改了给威廉斯的留言,把东西丢上车,突然想到他为什么会给那个没好气的凶婆子那么多小费,答谢她那差劲的服务、恶心的食物和凄惨的厨艺。然后驱车前往多佛。
有什么新发现。惟一的可能就是钱斯而已。一定是不寻常的发现。如果只是查出钱斯那天晚上去的地方,那就在电话上报告一下就好了。然而却非如此,想必事有蹊跷。
负责此案的警探瑞梅尔——一个敦厚、一脸忧愁的年轻人,他最大的本钱就是他的长相,不像一般人概念中的警探——已经在警局门口等候格兰特,格兰特把他拉上车。瑞梅尔说,经过锲而不舍的追查,他找到了一个叫做席尔的老家伙,过去是干水手的,那个星期三晚上——或者应该说是星期四凌晨——十二点半,他离开了孙女的订婚宴往圊家的路上走。沿路只有他一个人,因为这年头很少人会住到海港边去。大家都想住山上那些华而不实的别墅,在那种房子里你连打喷嚏都不敢。
走到可以看见海面的地方,他停下来一两分钟,为了看看海港。至今他还是觉得晚上看着港边那些锚? 白灯是一件愉快的事。
那时已经开始起雾了,不过每个东西的轮廓都还可以看得很清楚。他知道派特罗号要进港——去参加喜宴之前他就透过他的眼镜看到了这条船——所以现在他就开始找,结果看到它并不是停在突堤边,而是下了锚泊在海面上。他看着看着,看到一艘小汽艇从船侧开出来往岸边驶去,速度放得很慢,引擎声也很安静,好像不太想引人注目的样子。等小艇一靠上突堤的阶梯,就在码头边,一个男子从阴影中走了出来。小艇上也有一个高高的身形现身,席尔认出了那是爱德华勋爵( 他以前常常见到他,还曾经在他哥哥的前一艘游艇上工作过) ,他说道:“是你吗,哈默? ”较为矮小的男子答道:“是我,”然后,声音变低:“海关没问题吧? ”爱德华勋爵说道:“一切顺利。”接着他们就一起走进汽艇,离岸而去。之后雾很快就降了下来,遮蔽了港口。大约十五分钟后,席尔就继续往回走了。
不过当他走上大街的时候,还听到汽艇离开派特罗号的声音。至于是靠岸还是离港,他就不知道了。当时他并不认为这些事情有什么重要。
“老天爷! ”格兰特说道:“真不敢相信。这实在——这两个人全身上下根本没有一丁点共通之处。”( 他的潜意识迅雷不及掩耳地加上一句:除了一个女人之外。) “这么八竿子打不着的两个人,原来他们居然如此亲密无间。”
他无言坐了一会儿。“好吧,瑞梅尔。干得好。我要去吃顿午饭,好好把这件事想个清楚。”
“好的,长官。我可以给你一个好心的劝告吗,长官? ”
“如果你非给不可的话。许多下属经常有这个坏习惯。”
“别喝黑咖啡,长官。我猜你早餐的时候喝了四杯,其他什么都没吃。”
格兰特笑了。“你何必操心? ”他说道,发动车子:“愈多人崩溃,升迁就愈快。”
“我是舍不得送花圈的钱,长官。”
不过格兰特前去吃午饭的路上并没有笑。克莉丝汀。克雷的丈夫和他传说中的情人午夜在外私会。这实在太奇怪了。不过那个爱德华。钱斯,身为布德公爵的第五个儿子,就算他再怎么离经叛道,毕竟还是一个有名望的贵族,居然和流行音乐界的杰森。哈默暗中交通,光就身份而言就已经是怪事一件。他们的共谋为何? 不会是谋杀。
格兰特拒绝将两人联手杀人如此诡异的情况纳入考虑。
也许其中有一人会想杀她,但是若说他们是凑在一起下手的,那简直是天方夜谭。席尔说汽艇后来再度离开派特罗号。会不会只有其中一人在上面? 从那里沿着海岸往北到西欧佛的岬角只有一小段距离;而在克雷遇害之后两个小时,哈默就出现在她的农庄里。站在汽艇上把克雷溺死是很理想的方式。和他想过的利用堤防的方式一样理想,都能既迅速又安全地逃离现场。他愈是考虑汽艇,那个手段愈是令他迷乱。当初他们开始侦查此案的时候,就曾经对附近的船只做过例行检查,不过汽艇的活动半径是很广的。但是——哎,都只是“但是”而已! 这个推论太不切实际了。有谁能想像杰森这样说:“你把船借给我,我就帮你把老婆淹死。”或者钱斯提议道:“如果你肯动手,我就把船借给你。”这两个人见面一定是为了其他的理由。就算最后杀了人,也应该是预谋之外的,不是主要的目的。
那么他们见面有什么目的? 哈默提到海关。他一开口就问这件事。应该是非常急于知道。难道哈默是个瘾君子吗? 然而有两点不符。哈默看起来不像有毒瘾的样子。而钱斯也绝不会是毒枭。这很可能与他不可或缺的某样东西有关,而且一定是于法不容的东西。
那么,到底是什么东西要偷偷摸摸的瞒着海关? 私烟? 珠宝? 钱斯隔天早上曾把他带回来要送给克莉丝汀的黄玉拿给乔治。米尔看。
果真如此的话,还是有一个地方不对。爱德华。钱斯若是在干走私,以一份工作来说,他可能单纯只是为了找点小刺激,但是格兰特看不出来他是为了哈默的利益而这样做。想法一个个接踵而来,后一个又推翻了前一个。
这两个人到底有什么共通点? 一定有。他们的交往可以证明的确有。只不过究竟是什么? 任何人都会以为,他们仅止于相识而已。或甚至连相识都谈不上。几乎可以肯定的是,钱斯早在哈默来到英国之前就已经离开国内,而克莉丝汀则是一直到他们合作拍英国片的时候才认识哈默的。
这一顿午餐根本引不起格兰特的肠胃分泌任何的消化液,他的脑袋像引擎一样不停地运转。那些甜面包和青豆仁倒进厨师的垃圾桶里还差不多。到了咖啡送来的时候,他还是完全没有答案。他真希望他是侦探小说里那些有着过人的直觉和不偏不倚判断力的神奇怪物,而非只是一个刻苦老实、才智平庸的探长。照这样看来,下一步的方向很明显的就是去找他们其中一个问话了。而且很明显的是要找哈默。
为什么? 哦,因为他比较容易说话。好吧,也因为闯祸的机会比较小! 算了,何苦要一直分析自己每一个做法和想法的动机! 他克制自己不喝第二杯咖啡,对不在场的瑞梅尔露出微笑。好孩子。将来一定会成为一个好警探。
他打电话到德文寓所,询问哈默先生可否在今天晚茶和晚餐之间抽个空,和亚伦。格兰特( 没必要宣传他的头衔) 见面。
对方告诉他哈默先生现在不在伦敦。他南下去见蕾妮‘普林荷佛,欧陆来的明星,住在白崖角。他正在帮她写歌。不,他今晚应该不会回来。地址是白崖角高闸道,电话号码是白崖角3025号。格兰特打电话到白崖角,询问哈默先生何时可以见他。哈默和普林荷佛小姐出去驾车兜风了,晚餐之前不会回来。
白崖角是西欧佛的延伸:在游客的惊叹之声,和各家报纸自贬格调的满版报道之外,崖上是各式各样充满财阀气息的别墅,可望而不可及。格兰特在海洋饭店的房间还在,所以他就到西欧佛去,威廉斯也到那边和他会合。
现在他所能做的只有等待,等待警场的拘捕令下来,以及等待去拜访哈默。
到了鸡尾酒时间,哈默自动现身。
“你是要找我吃晚饭吗,探长? 不是的话也请说是,晚餐让我作东,可以吧,帮帮忙。再忍受那女人一个小时我铁定要发狂。疯子。神经病。我以前也认识过不少明星,可是我的老天爷! 她是冠军。你以为她看到英国朋友在旁边听得一头雾水,总该偶尔停下来稍微想一想。但不是! 她噼里啪啦讲下去,不会的地方用德文,然后东一句西一句法文,以为自己讲得很精彩的样子。服务生! 你要什么,探长? 不喝酒? 少来了! 真的不喝? 太可惜了。服务生,给我一杯杜松子调酒。你不需要那种腰身才爬得进警车吧,探长。别说你是禁酒派的信徒! ”
格兰特表示他对饮酒完全没有宗教性的热忱。
“好吧,是什么消息? 你有消息要说,不是吗? ”他严肃起来,一本正经地看着格兰特。“是不是真的查到了什么? ”
“我只想知道那个星期三晚上你在多佛做了些什么。”
“在多佛? ”
“两周之前的星期三。”
“你被谁愚弄了是吗? ”
“听着,哈默先生,你的不坦白让每一件事情都复杂了起来。这会阻挠我们缉拿杀害克莉丝汀。克雷的真凶的进度。现在这整件事变得很畸形。你这就把你那个星期三晚上的行踪一次交代个清楚,其中一半无关紧要只会拖累案情的枝枝节节可以直接省略。那么多杂七杂八的东西叠在上面,只会让我们看不到案情的外观。你想帮我们抓到凶手,是吧? 那就证明给我看! ”
“我很喜欢你,探长。从来没想过我居然会这么喜欢一个警察。但是我已经告诉过你了:我在找克莉丝的农庄时迷了路,然后睡在车子里。”
“如果我有目击者可以证明你午夜之后人在多佛呢? ”
“我还是睡在车子里。”
格兰特无话可说,觉得很气馁。这样一来他只得去找钱斯了。
哈默那对褐色的小眼带着某种挂虑的神情看着他。
“你这几天没睡什么觉吧,探长。这样下去会病倒的。
改变主意喝一杯吧。一杯下肚一切就回到正轨了,神奇得很。“
“如果你不坚持你是睡在车上,我就比较能好好的睡在我的床上。”格兰特气愤地说道,随即起身离去,有失平时的优雅风度。
他想趁杰森。哈默还来不及告诉钱斯之前,先一步找到钱斯。最好的办法是打电话请钱斯到西欧佛来。并提议立刻派一辆警车过去接他。有必要的话设法绊住哈默,直到钱斯出城为止。
但是钱斯早就已经出城了。他在爱丁堡一场文人雅士的集会上致词,讲题是“加列利亚的未来”。
这就没问题了。任何人要找到他还有一段很长的时间,哈默若要跟他联系,不外乎是透过电报或电话。格兰特下令对这两者加以监控,然后回到餐室去,结果发现杰森依然坐在那里喝他的酒。“我知道你不喜欢我,探长,但是说实在的,我是真的喜欢你,而且说实在的,那女人真的很可怕。你想你能不能暂时忘记我们一个是有名的神探,一个是可怜的嫌疑犯这回事,好好一起吃个饭? ”
格兰特违反了他的意志露出微笑。他没有拒绝。
杰森也笑了,笑得心照不宣。“不过如果你认为这顿饭吃到后来我会变成不是睡在车上的话,你就别欺骗自己了。”
这顿饭格兰特不由自主地吃得很愉快。那是一场有趣的游戏:设法引诱杰森露出口风。
菜很不错。杰森也很逗人。
又来了一通电话留言,表示爱德华勋爵正搭乘早晨第一班列车回来,会在午茶时间返抵伦敦。而格兰特可望在早上第一批邮件中收到歌陶白的拘捕令。
于是格兰特在海洋饭店就寝,思绪依然纷乱,但不再陷入自毁的境地,至少明天的计划已经有了。这天杰森也睡在海洋饭店,因为他再也无力应付蕾妮。
第二十四章
海洋饭店的厨房是设在顶楼,这是因为根据建筑师的最新发现,气味是往上走的。原本的设计是一个完全电气化的厨房,这也是近来众多建筑师所信奉的教条。
不过在大厨亨利的教条中可没有这一条。亨利是普罗旺斯人,用电力来烹调,天啊,简直是恶梦一场! 如果上帝要我们用闪电来煮饭,它就不会发明火了。因此亨利还是用他的炉子和火盆。也因此现在是凌晨三点钟,闷熄了的炉火还发着柔柔微光,照亮了这间宽敞的白色厨房。房里满是发光体:铜器、银器和搪瓷。( 没有铝制品。
一提到铝亨利就要晕倒。) 门半开着,炉火不时轻轻地发出噼啪声。
不久那扇门动了一下。被稍微推开了一点。一个男子站在门缝中,显然是在倾听动静。他静悄悄地走了进来,像个鬼影一般,然后往餐具桌走去。幽暗中亮光一闪,是他从抽屉里拿出一把刀。但是没发出半点声响。他再从桌子走到墙边,墙上一块小木板上有几排钩子,每个钩子上面都挂着一把钥匙。他用不着摸索,一伸手就拿到他要的那一把。正要离开的时候他犹豫了一下,走到炉火前面去,好似受到某种魔力的召唤。在火光中他的眼神明亮而激动,但脸上则黯淡无光。
炉床旁边放着早晨生火要用的引火木条,底下铺着一张报纸好让它干透。这男子注意到了。他把木条推到一边,掀起空出来的报纸,让一小方火光照在上面。他读了一会儿,不敢稍动,安静的厨房里仍像空无一人一般。
突然间一切都起了变化:他一跃而起,跑向电灯开关,把灯打开,再跑回去把报纸从木条下抽出来。他以颤抖的双手把报纸摊开在桌上,一个劲地轻拍,努力将它抚平,好像对待一个活生生的动物一样。然后他放声笑了起来,用拳头轻柔但十分激动地敲打着斑剥的桌面。渐渐笑声愈来愈大,已非他所能控制。他再度跑向开关,把厨房里所有的灯都打开,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一个耕的想法揽住了他。他跑出厨房,通过铺着磁砖的走廊,像团鬼影一样安静。他加快速度在昏暗的阶梯上飞奔而下,下了一层楼又一层楼,活像一只蝙蝠。这时他又开始笑了,夹杂着阵阵呜咽。他一溜烟冲过黑暗的大厅休息室,来到亮着绿色灯光的接待柜台。
但是没有人在。晚班的门房巡逻去了。男子翻开房客登记簿,一根手指在纸面上来回游移。接着他离开柜台再往楼上跑,动作仍旧十分安静,除了浓重的呼吸声之外。
他从二楼服务室的钩子上取下一把万能钥匙,然后跑到七十三号房的门前。房门顺利打开,他伸手一摸电灯开关,随即往床上的男子扑了过云。
格兰特从一个关于非法买卖的梦境中挣扎着醒来,准备对付一个跪在他床上抓着他猛摇的疯子,只听见这人一边啜泣一边重复说着:“你果然错了,但是没关系! 你果然错了,但是没关系! ”
“提司铎! ”格兰特说道:“天啊,看到你我真是太高兴了。你到哪里去了? ”
“在储水塔上。”
“海洋饭店? 你一直都在这里? ”
“从星期四晚上到现在。那是多久了? 我是半夜从侍者出入的门走进来的。那天雨下得像棍子一样粗。就算光着屁股从城头走到城尾,也不会有一个人注意到你。
我知道这里有一个小阁楼可以躲人,因为有一天我看到一群工人在那里面。除了工人之外没有别人会在那里。我晚上才出来去储藏室拿吃的。我猜有人因为那些食物而遭了殃。还是说他们都没发现? 你想会吗? “
他那双明亮得很不自然的眼睛热切地扫视着格兰特。这时他已经在打冷颤了。
不用猜就知道他现在是何种体温状况。
格兰特轻轻地推他坐在床上,从抽屉里拿出一套睡衣裤,递过去给他。
“来。把它穿上,然后赶快进被窝。你那天到饭店的时候应该都湿透了吧? ”
“是的。衣服重得我几乎走不动。不过已经在阁楼晾干了。而且还很温暖。白天的时候可以说还太温暖了一点。你对晚——晚上穿的东西还真——真讲究。”他的牙齿开始打颤,不适的反应充满全身。
格兰特帮着他穿好睡衣,为他盖上被子。他按铃叫门房要一份热汤,并请他找医生来。然后他在电话前坐下来,把这个好消息告诉警场,提司铎用他那明亮得过分的眼睛调皮地看着格兰特。他挂上电话之后回到床边来,说道:“我没法形容我对这一切有多抱歉。我会尽力来弥补。”
“毯子! ”提司铎说道:“被单! 枕头! 鸭绒被! 天啊! ”
在打颤的牙齿和留了一个礼拜的胡子所容许的范围内,他尽可能地笑开了嘴。
“替我说‘我现在要安歇了’。”话一说完。随即沉沉睡去。
第二十五章
到了早上,医生表示“患者有一定程度的淤血现象,以他目前虚弱的状况来说,随时有可能发展成肺炎”。格兰特通过警场请提司铎的茉莉婶婶前来照顾,但提司铎却拒绝让任何婶婶到场。威廉斯奉命到坎特伯雷去拘拿阿罗伊瑟斯修士,格兰特则计划在午后回伦敦去访问钱斯。他打电话给伯戈因局长,要向他报告提司铎再度现身的好消息,接电话的是爱瑞卡。
“噢,我真是替你高兴! ”她说道。
“替我? ”
“是的。这件事一定让你很难过。”
直到这个时候格兰特才真正了解到这件事让他有多难过。原来他不断在压抑那种莫名的恐惧。她真是个好孩子。
早上还没过完,这个好孩子就送了一打刚从史戴因的鸡窝里捡出来的新鲜鸡蛋过来给病人。格兰特心想,这多么像她会做的事,一般人通常只会送鲜花或水果。
“我希望她那时候送食物给我的事没有害她惹上麻烦? ”提司铎问道,每当他提起上星期的事件总像在谈论陈年往事,阁楼上那几天对他来说就像过了一辈子。
“刚好相反。她救了你一命,也挽救了我的名声。就是她找到你的大衣的。不行,现在不能跟你说这些。你现在该好好静养,什么话都不要说也不要听。”
但是他还是忍不住全部都说了出来。提司铎只能在一旁虚弱地喃喃自语:“哦! ”他这样用惊异不已的口吻“哦”了一遍又一遍。
访问钱斯一事开始笼罩格兰特。假设他开门见山就问:“听好,你和杰森。哈默两个都特地为某个晚上的行踪编了一套谎话,现在我发现你们根本就一起在多佛。
当时你们到底在做什么? “答案会是什么? ”亲爱的探长,对于哈默的搪塞之词我无权回答,不过那晚他到我的派特罗号来作客,我们一起在小艇上钓鱼。“那会是一个很好的不在场证据。
他的脑海依然盘踞着非法买卖的想法。什么样的非法买卖是钱斯和哈默都有兴趣的? 再说要交货也不需要花一整晚,即使是一整船的私货。然而他们两个都还提不出那天晚上的不在场证据。从午夜到早餐的这段时间他们究竟做了什么? 自从瑞梅尔在多佛有所发现以来,他一直觉得,如果他能记得起来钱斯在撒谎——就是关于他到达多佛日期的那个小谎——之前说过什么话,一切就会很清楚了。
他决定下楼,在离开海洋饭店之前去理个头。他倒是记得要理头发。
当他正要伸手推开弹簧门的时候,他在脑海里听见了钱斯的声音,慢条斯理地说了一段话。
原来他那时候在说的就是这个! 是了。是了。一幅幅图像在格兰特脑中拼凑起来,形成了一套合理的因果关系。他从理发店的门口转往电话亭,打给政治保安处。
他一连问了六七个问题,然后走回去等候理发,脸上挂着满意的傻笑。现在他知道要跟爱德华。钱斯说什么了。
这时是早上最忙的时候,每一张椅子都满了。
“马上好,先生。”焦急的店长说道:“用不着一分钟,如果您愿意等的话。”
格兰特在墙边坐了下来,伸手到架上的杂志堆,打算拿一本出来看。整叠杂志倒了下来,每一本都被翻得很破旧,其中大部分已经过期很久了。因为看到标题页上有克莉丝汀。克雷的肖像,于是他就选了那一期的《银色报道》,一本美国电影杂志,开始随意翻阅起来。都是些寻常的花絮。关于某人的所谓“真相”,如果是第五十二次的报道,铁定会和前五十一次完全不同。一个憨傻的金发女星说明她如何解读莎士比亚的新意。另外一个说明她如何保持身材。一个分不清煎锅头尾差别的女演员出现在一张在自家厨房做煎饼的照片中。一个猛男型的男星说他多么钦佩其他猛男型的男星。格兰特愈翻愈不耐烦。正当他打算换另外一本杂志的时候,注意力突然受到了吸引。
那篇文章他愈读愈起劲。读到最后一页的时候,他整个人站了起来,手中继续抓着那本杂志,目不转睛地盯着那一页。
“轮到您了,先生。”理发师说道:“请上座。”
但是格兰特毫不在意。
“我们已经准备好了,先生。抱歉让您久等。”
格兰特抬头看着他们,没有完全听进他们的话。
“这可以给我吗? ”他指着手中的杂志问道。“是六个月前的了。谢谢你。,‘说着便冲出理发店。他们看着他的背影,稍微取笑了一阵,猜测着是什么让他那么着迷。
“找到他的有缘人了。”有人发表意见。
“我认为缘份这种东西早就绝迹了。”另一人提出反驳。
“或是找到什么可以治鸡眼的秘方。”
“不对,是请教他的好朋友去了。”
于是他们又笑了起来,将他抛在脑后。
格兰特关在电话亭里,外面一位脚穿漆皮皮鞋的绅士等得不耐烦,开始怀疑他是不是要在里面讲上一辈子。
这时他正在和电影明星欧文。休斯通话。因此那个漆皮皮鞋绅士才不上楼去用其他那一大堆电话。他希望能够听到一点什么。对话的内容是关于某人是否在一封信上跟另外一个人提到过某件事。
“真的! ”格兰特说道:“谢了! 我想知道的就是这个。
别把这件事说出去。我是说,我请求你。“接着他询问泰晤士警局,顺手把门再拉紧一点,让苦候在外的绅士只能吹胡子瞪眼睛。
“你知不知道河滨道276 号是否登记有一艘快艇? ”
对方查询了一会儿。
是的,276 号是有一艘快艇。不错,速度非常快。能不能出海? 当然,必要的话。不过他们认为主要用途是在埃塞克斯郡沿岸的浅滩上猎鸟。无论如何可以出入泰晤士河口吧? 是的。
格兰特问他们可否在一个半钟头之内帮他备好一艘小艇,他会在那之前回到伦敦,至少他是这么希望。这会帮他一个大忙。
没问题,他们定当照办。
格兰特打电话给巴尔克——至此那个漆皮皮鞋的绅士终于放弃了——交代他如果威廉斯在九十分钟之内回到伦敦,要他去西敏斯特码头和格兰特碰面。万一届时威廉斯还没回来,那就叫辛格去。
格兰特在路上充分利用午餐时间的顺畅交通,遇到不限速路段则以高超的技术平稳地超车。他发现威廉斯已经在等他了,有点上气不接下气,因为他到最后一刻才从警场赶来,把失望的辛格换了回去。只要有机会,威廉斯不愿置身于任何事外。
更何况总督察说某件刺激的事情就快有结果了。“那么,教长大人惊呆了吧? ”格兰特问道。
“不如阿罗伊瑟斯修士那般震惊。有一阵子他还以为我们拿不出证据。从他的举止看来,我会认为一定还有一些警察机构也急着要捉拿他。”
“我一点也不觉得奇怪。”
“我们要上哪儿去,长官? ”
“切尔西区。画家和民俗舞者的最爱。”
威廉斯关爱地看着他的长官,注意到提司铎那小子出现之后,他的气色真的好多了。
警艇慢慢往停泊了一艘灰色大快艇的河滨道276 号岸边驶过来。警艇侧过船身,小心翼翼地靠拢过去,直至距离仅一英尺远。
格兰特跨了上去:“跟我来,威廉斯。我要有目击者。”
船舱上了锁。格兰特抬头望了对面那栋房子一眼,摇了摇头。“我非冒这个险不可。反正我确信一定错不了。”
当着站在一旁的水警面前,他撬开锁走进船里。这是一间很整洁、有海员气味的船舱,每一样东西都干干净净,收拾得井然有序。格兰特动手检查柜子。在右侧床铺底下的柜子里他发现了要找的东西。一件油布大衣。黑色的。购于坎城。右边袖口掉了一颗扣子。
“你拿着,威廉斯,我们一起到那栋房子去。”
女佣说济慈小姐在里面,然后将他们留在一楼的餐厅等候。这是一间素朴的崭新房间。
“这种地方适合切除阑尾,而不是咽下烤牛肉。”威廉斯说出他的观察心得。
但是格兰特没有作声。
莉蒂雅来了,脸上带着微笑,身上的手镯和珍珠项链叮叮当当地乱响。
“抱歉我不方便请你们上楼,亲爱的狮子座先生,我的一些客户恐怕不会理解这只是单纯而友好的拜访而已。”
“这么说在玛塔家的时候,你就已经知道我是谁了? ,,”当然。你不用讨好我的预言能力,亲爱的格兰特先生。不介绍一下你的朋友吗? “
“这位是威廉斯警官。”
她看起来隐约有点狼狈,格兰特心想,但仍试图对这位警官表示亲切。接着她看见了威廉斯腋下夹着的东西。
“你拿我的大衣干什么? ”她厉声问道。
“所以这真的是你的大衣? 放在船上柜子里的? ”
“这当然是我的大衣! 你们好大的胆子,敢开我的船舱! 那一直都是锁着的。”
“我们会把锁修好的,济慈小姐。同时很遗憾地,我必须逮捕你,罪名是十五号星期四早上在西欧佛的峡谷,你杀害了克莉丝汀。克雷。我也要警告你,你今后说的任何一句话都可能会用作不利于你的证词。”
她的脸从一贯自满的表情,变成扭曲痉挛的盛怒,当朱蒂。塞勒斯出言侮蔑她的能力时,他也看过一次这种怒容。“你不能逮捕我,”她说道:“那不是我的命。
除了我还会有谁能知道? 星象对我是知无不言的。星象预言我前途似锦。倒是你,搞不清楚状况的可怜虫,你只会继续失误,继续犯错。我的命是功成名就,心想事成。这是上天注定的,理当如此,没有第二条路。这就叫做命运。‘有些人生而伟大,——这是实话,其他都是谎言。人若非生而伟大,就只能生而卑贱。我是注定有所成就的人。注定要成为领袖。要被全人类所景仰……“
“济慈小姐,如果你可以马上跟我们走,我会十分感激。你需要的任何衣物随后都可以送过去。”
“衣物? 要做什么? ”
“供你在狱中使用。”
“我不明白。你是不能叫我坐牢的。我没有那个命。我的星座图说我想做的事就做得到。”
“只要意愿够强烈,每个人都能做他们想做的事。但是没有人能够犯了罪而开脱。你要叫你的女佣进来吩咐吗? 她可以帮你把帽子拿来,如果你需要的话。”
“我不要。我不会跟你走。下午玛塔家有一个宴会,我要去参加。克莉丝汀的角色被她拿去了,你知道吧。新电影里的女主角。那就是我算出来的。我们命中该做的事老早就已经注定了。万事各得其所,像音乐盒里的齿轮一样,你懂吧。说不定你不懂。你懂音乐吗? 参加完玛塔的宴会我还要去找欧文。休斯。之后我们再看看怎么安排。
如果你们晚上再过来的话我们可以谈一谈。你认识欧文吗? 他很迷人。他也有他注定的位置。如果不是因为欧文的话,我根本不会想到那件事。不,我不是那个意思。伟大成就来自伟大的心智。这是必然的。不过触发的引信经常是不起眼的东西。就像电灯和开关。前个礼拜我在苏格兰演讲的时候用过这个比喻。效果非常好。
很贴切,你不认为吗? 要不要来一杯雪莉酒? 我怕我真是太怠慢各位了。
因为我一直念着那些人还在楼上等我去说清楚。“
“说清楚什么? ”
“当然是关于我——不,关于他们的事。他们来就是为了这个。我脑筋有点浑沌。他们想知道未来的命运如何。只有我能告诉他们。只有我,莉蒂雅。济慈——”
“可以借用一下电话吗,济慈小姐? ”
“当然。在走廊上的橱柜旁边。颜色比较新的那一个。
我是说电话,不是橱柜。我在说什么? “格兰特对威廉斯说:”请他们立刻派雷诺士来。“
“那位画家是吗? 我会很高兴认识他。他就是那种生而伟大的人。这和使用或者混合颜料的技巧无关,你知道吧。这是个人的本质。而本质是星象所安排的。你一定要让我帮你排一次星座图。你是狮子座的。非常有吸引力的人。有王者之相。
有时候我会难过自己不是八月出生。不过白羊座的人是领导者。恐怕还很健谈。“
她咯咯笑了起来。“大家都说我话很多。从小他们就叫我话匣子……”
第二十六章
半个钟头之后,警方医务人员雷诺士替不断叫嚣、胡言乱语的莉蒂雅。济慈打了一剂吗啡,好让她能不太失体面地被弄回警局去。
格兰特和威廉斯站在门内,目送着离去的救护车,不知道该说什么。
“好吧,”良久格兰特终于打起精神说道:“我想我差不多该去见钱斯了。”
“给这个国家制定法律的人真该被枪毙。”威廉斯说道,带着不知从何而来的恨意。
格兰特吓了一跳。“你说的是死刑吗? ”
“不是。打烊的时间。”
“噢,我明白了。我柜子里还有一瓶。你要就拿去。”
“谢谢你,长官。不要激动,小姐! ”后面这句话是对他身后啜泣的女佣说的:“世事难料,看开点。”
“女主人真的对我非常好。”她说:“看见她这个样子我觉得好伤心。”
“那件大衣就交给你了,威廉斯。”格兰特说着,两人沿着小路下去,坐进奉派前来接他们的车子里,带着难以言喻的欣慰之情离开这个地方。
“告诉我,长官,嫌疑犯那么多,你是如何查出就是这个女人干的? ”
格兰特拿出他撕下来的那几页杂志。
“我在海洋理发店的一本杂志上找到的。你自己看吧。”
那篇文章是中西部某位八卦女记者写的,当时她在纽约度假。纽约到处都是电影明星,还有莉蒂雅。济慈小姐。最令这位女记者印象深刻的不是和大明星握手,而是莉蒂雅。济慈那些成功的预言。她曾作过三个十分惊人的预言。她预言林。德瑞克在三个月内会发生一次严重的意外;而大家都知道林。德瑞克到现在还躺在床上。她说一个月内米拉德。罗宾逊会因为火灾而损失惨重;结果大家都知道那些刚杀青、价值百万美元的母带如何付之一炬。
而她的第三个预言则是某位第一线女星将死于溺水,至于该女星的名字,当然她是说了,不过这位八卦女记者当然也不便透露。“如果这第三个预言,说得如此详尽,如此毫不暖昧,而依然能够实现的话,济慈小姐无疑将成为全世界最不可思议的超能力拥有者。全人类都要向她簇拥而来。不过我要警告那位可爱的金发女星,千万不要和济慈小姐一起去游泳! 也许这样的诱惑对她来说实在太大了! ”
“真想不到。”威廉斯说完,一路沉默不语,直到格兰特在警场门前放他下车。
“告诉总督察我和爱德华勋爵一会儿见完面就马上回来。”格兰特说道,随即驱车前去摄政公园。
他在大理石炉台和羊皮地毡环伺之下等了半个小时,钱斯才返回家门。
“你好吗,探长? 听宾斯说你在等我。抱歉让你花那么多不必要的时间陪伴这些家具。你喝茶吧? 不喝的话也有我舅舅称之为‘甘露’的东西。比‘酒’这个字雅多了,你说是不是? 有消息要告诉我吗? ”
“是的,先生。很抱歉在你刚旅行回来的时候登门打扰。”
“再怎么样也不可能比昨天在我姨婆家客厅里的演讲还要糟糕。我会去纯粹是因为她老人家的缘故,不过后来却发现她觉得我应该取消才对。那样会‘适当’得多。那么告诉我坏消息吧。”
格兰特把事情说了一遍,他严肃地听着,那份不寻常的故作轻率的姿态消失了。
“她精神错乱了吗? ”格兰特说完之后,他问道。
“是的。雷诺士这么认为。也许是歇斯底里症,不过他认为是精神失常。伟人的妄想,你知道吧。”
“可怜的人。但是她怎么知道我太太在哪里? ”
“欧文。休斯从好莱坞写了一封信给她,是信上说的。
他一时忘了她住在他农庄一事是个秘密。他甚至还提到晨泳的事情。“
“原来这么简单。我明白了……那么她一定是对快艇非常熟悉了? ”
“她基本上可以说是在快艇上长大的,似乎是这样。
一天到晚在使用河道。没有人想过要问她来来去去的在干什么。在她要寻找的机会来临之前,她可能已经利用夜晚在河上跑了不只一趟。说来奇怪,但就是没有人考虑过那条河会是达到任何目的的康庄大道。我们自然考虑过快艇的可能性,但没想到是从伦敦来的快艇。不过就算想到了,其实也不会有太大帮助。她穿的那件男式大衣给了我们很多误导。许多女人穿男人的油布大衣乘游艇出海,只是我不认为我会想到这一点。“
接着是一阵短暂的沉默。
两个男人各自在脑海中,看着那艘船在朦胧的河面上开过去,驶出灯火点点的河口,在灯火点点的海岸边前进。经过一个镇又一个镇,从船厂刺眼的照明灯,到崖边别墅闪烁的饰景灯,沿途的灯光伴着这艘快艇一路前进。
不过到后来一定是一片黑暗,在夏夜浓雾的笼罩下,水面陷入完全的漆黑与寂静。在那段等待的时间里,她的想法是什么? 她独自一人,有的只是沉思反省的时间。没有星星可以让她联想到自己的伟大。还是说即便在那个时候,她的疯狂已使她毫无迟疑? 接下来的事——两个男人也都看到了。令人惊讶的邂逅。友善的致意。
克莉丝汀的绿色泳帽在灰色的船缘上下浮动——那顶泳帽一直没有被找到。船上的女人弯下腰去同她说话。然后——格兰特想起克莉丝汀手上那些断裂的指甲。所以得手应该不是很容易吧。
“所以这案子算是结了,先生,不过我来找你其实还为了别的事情。可以说是另外一件案子。”
“是吗? 请用茶。宾斯,你可以不用伺候了。加糖吗,探长? ”
“我想知道你把林姆尼克带到哪里去了。”
钱斯拿着糖的手悬在半空中。表情显得惊讶又调皮,而且——不知怎地——带着钦佩之意。
“他住哈默的朋友家,在唐布里奇泉附近。”
“可以把地址给我吗? ”
钱斯给了地址,也把茶端给格兰特。“你为何要找林姆尼克? ”
“因为他待在英国却没有护照——多亏了你! ”
“他本来是没有。不过今天早上当局已经把入境许可发给他了。费了不少口舌——英国热爱公理、保障受迫害者、庇护无家可归的正义之士:诸如此类的高调——但是还真管用。政府官员到现在胸膛还是挺得高高的,你知道吗? 听完我的话之后,他们一个个都像只凸胸鸽似的。”
他看着探长那张不敢苟同的脸。“我不知道这件小事让你操心了这么久。”
“操心! ”格兰特终于爆发了:“这几乎毁了整个案子。
你和哈默一直在隐瞒你们那天晚上的所作所为——“他突然发现自己触及敏感话题,于是收敛起情绪。
不过钱斯能够谅解。“我真是非常抱歉,探长。你打算逮捕我吗? 恕我直言,逮捕的理由可以溯及既往吗? ”
“大概不行。我得去问一问。可以的话将会给我很大的乐趣。”格兰特恢复了平静。
“好吧。逮捕的事以后再说。但是倒要请你告诉我你是怎么发现的? 我以为我们做得很高明。”“如果不是靠一位年轻警官——瑞梅尔在多佛的优异表现,我可能永远也不会发现。”
“我一定要见见瑞梅尔。”
“他发现那天晚上你和哈默曾经见过面,而且还担心海关的事。”
“是的。林姆尼克躲在我船舱的柜子里。那半个小时过得十分刺激。不过海关和港务局人员毕竟也是人。”
格兰特将这句话的意思解释为他们敲掉了钱斯的碇泊桩,但是没胆子去撬他的舱板。“那时候我就觉得,如果我能想起来你故意让我搞不清楚你抵达多佛的时间之前讲过的话,我就能找到一切的关键。结果真的被我想起来了! 你提到加列利亚惟一的希望是林姆尼克,而一旦林姆尼克的党准备就绪,他就会东山再起。不过真正的障碍是在于找出你和哈默的关系。正因为它太简单也太明显了,以至于我没能看得出来。你们在你太太介绍彼此认识后,马上就十分投缘。我必须说他在我眼前施放那些烟幕,演出那些可憎而低级的戏码,干得的确是漂亮极了。我实在应该更深入地思考对你的认识……”
“什么认识? ”
“你的离经叛道。”两人都笑了。“一旦摸索清楚这些困难之处,其余的就简单了。政治保安处那边对于林姆尼克的失踪,申请护照被拒,和英国不准他人境这些情形统统都知道。他们甚至知道他应该已经到了英国,只是无法证实而已。所以你的快艇后来又靠岸了一次? ”
“你是说那天晚上吗? 是的。哈默载我们到他的友人家去。他很有胆量,我想他是吓呆了,不过还是硬着头皮干下去。我听说提司铎现身了。”格兰特起身要走的时候钱斯说道:“想必令你松了一大口气。他生病了吗? ”
“没有。他受了凉,当然也累坏了。不过我想他应该不会有什么大碍。”
“我看了今天在约克郡买的午报,上面把他所受的苦描写得很悲惨。我早就认清媒体是这副德行,所以坚决相信报上写的没一句是实话。”
“没一句实话。吉米。霍普金斯就是如此。”
“谁是吉米。霍普金斯? ”
“谁是——”格兰特顿觉词穷。他羡慕地看着钱斯说道:“现在我知道为什么有人要去那些鸟不生蛋的地方了! ”
第二十七章
大约一个月后,赫伯。歌陶白启程离开英国,去面对田纳西州纳什维尔警方的讯问,澄清金丝莉老太太捐给他筹建教堂的两千美元到底用到什么地方去了。
就在他乘船离去的同一天——虽然双方都不知道彼此的行动——爱瑞卡在史戴因邀集了一次晚餐聚会,“尝尝大功告成的味道? ,她当面邀请格兰特的时候如此率直地说道。惟一新增加的出席者是罗伯特。提司铎,当格兰特发现她还是像第一次见面时一样,小鼻子上随便扑点脂粉,身上穿着孩子气的洋装,居然觉得松了一口气。他本来还在担心,她在接触过像罗伯特。提司铎这种相貌俊美、又饱受折磨的年轻男子之后,恐怕会开始注意自己的穿着举止,而正式宣告童年时代结束。不过看样子似乎没有任何事情能让爱瑞卡感到不自在。她对待提司铎的方式,依然同她先前告诉他衬衫领子太紧的时候一样就事论事。格兰特看见乔治爵士愉快的眼睛饶富兴味地在他们两人身上溜来溜去。他们的目光相接,两人在同样的心情下举起酒杯,轻描淡写地互相祝贺。
“你们在敬酒吗? ”爱瑞卡说道:“我也来。祝罗伯特在加州事业成功! ”
众人热情地喝下了这一杯。
“你如果不喜欢那个农场的话,”爱瑞卡说道:“等我二十一岁的时候可以跟你买下来。”
“你喜欢那种生活吗? ”他的语气甚为热切。
“当然我会喜欢。”她转向格兰特,开始对他说话。
“到你二十一岁还有一段很长的时间,你必须先过来看看。”罗伯特坚持道。
“是的,那也不错。”她很诚恳,但是心不在焉。“格兰特先生,”不知何故她从不曾叫他探长,“如果我可以向米尔斯先生拿到票的话,你愿不愿意和我一起去看圣诞节的马戏表演? ”
她的脸隐约地泛起一阵晕红,仿佛感到这个要求太过直率。这对爱瑞卡可说相当稀罕,因为她天性直率,而且从不自知。
“当然,我会去。”格兰特说道:“而且非常乐意。”
“好啊。”她说:“就这样说定了。”她举起杯子:“敬奥林匹亚的圣诞节! ”
“敬奥林匹亚的圣诞节! ”格兰特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