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的书写与书写的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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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于《新世纪》周刊 2010年第28期 出版日期2010年07月12日财新传媒杂志订阅
大字报就像一把双刃剑,可以杀伤敌人,也可以自伤
张闳
中国式书写
据考证,作为具有特殊政治功能的大字报,源于1957年的“反右”。运动最初,群众大鸣大放,通过大字报表达自己的意见,持反对意见的人也通过大字报来进行辩论。随后,官方介入大字报对“右派”的批判,有组织的大字报开始出现,舆论倾向发生了逆转。“右派”鸣放的工具转而伤及自身,成了大字报的批判对象和牺牲品。大字报在历次政治运动中,都表现活跃,或成为表达异议的手段,或成为整人的工具。
大字报张贴于墙壁,这一点与墙报相似。但墙报一般为固定的组织机构所主办,是经过组织、编辑过的资讯;它有固定的张贴地点、较为稳定的创办人员,定期发布,基本上接近于报纸的形态。而大字报一般为单篇文章,可分多张纸连续书写,由个人自主发布,没有任何预定的时间和地点限制,随时随地出现,也可能随时随地被其他人的大字报所覆盖。此外,大字报的张贴地点较少受限,可以是墙壁上,也可以是公告栏、大门、窗户,乃至人身上,或者成排悬挂在一根绳子上。
大字报最明显的特征,即是其生产上的便捷性。白纸黑字的手写形式,是一种较为原始的传播手段,但它所需要的外部条件低,几乎没有什么成本。手写方式,可以绕开主流的印刷媒体所需要的审查、编辑、校对、印刷、发行等中间环节。大字报的生产工具相当简陋、易得,只需一枝普通的毛笔,一些墨汁(最多加一些红墨水),几张普通的纸(主要是白纸,也有一些是红纸等彩色纸,甚至可以用旧报纸代替),一罐浆糊,大字报的生产便可即时发生。因此,大字报的作者群极为庞大,粗通文墨者即可。
这是一种特殊的中国式书写:柔软的毛笔,饱蘸着黑色的墨汁,以各种各样的字体,在白纸上留下神奇的方块字——中国人发明了造纸术,发明了方块字,并以毛笔书写。他们曾经以这样的方式,写下了唐诗、宋词,也写下了八股文试卷和各种各样的簿记账目,还写下了令人迷醉的水墨画。而现在,在这些白纸上,大字报的书写将掀起空前猛烈的话语风暴。那些历史上曾经以同样方式书写出来的美好的东西,在这场风暴中也将被无情涤荡。
大字报是这样一种特殊的书写:它是集语言、书法和视像于一身的“三位一体”的综合性艺术。大字报不仅是阅读性的,也是观看性的,甚至首先是诉诸视觉的。书写形式本身,如字体的大小、书法的好坏、标题的醒目与否,都将影响到大字报的阅读。因此,大字报的作者往往以制造触目惊心的标题来吸引人,如“揭开××的盖子”“××究竟说明了什么?”“揪出××事件背后的最大黑手!”他们是最早的“标题党”。
书法的好坏也很重要。擅长书法的人,在造反派群体当中,总是最忙碌的。写大字报,甚至培养了一代书法家。在字体上,大字报的书写也花样百出,例如,将批判对象的名字加上大红叉叉,或将姓名倒写,或画成某种侮辱性的图像。标点符号,尤其是感叹号、问号,往往又多又大,也增强了视觉效果。一些大字报还会在文字中夹杂漫画,图文并茂,效果尤为显著。
速朽的文体
由于大字报的这种特殊的形式感,其阅读功能就显得更为复杂多样。“文革”期间,看大字报成为当时人们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在大字报集中的地方,每天都会有密集的人群,或欣赏,或抄录。人们怀着不同的目的观看大字报,被大字报不同方面的因素所吸引:有的是为了获取政治运动的最新资讯,有的可能是对批判对象被揭露出来的个人隐私感兴趣,有的会欣赏大字报的文采,还有的甚至只是对漂亮的书法着迷——当然,更多的是看热闹的。
大字报也有其致命的缺陷:速朽性。脆弱的纸张随时会损毁,一阵风,一场雨,就会给它以致命的破坏。日晒之下,墨汁褪色,字迹消淡模糊;浆糊干枯,纸张便会碎裂。新出现的大字报又会迅速覆盖掉旧的大字报,使之仿佛不曾存在过。还有那些因种种不同的理由出手撕毁大字报的人(如敌对政治派别的对手、拾荒者或懵懂无知的孩童),也是可怕的潜在敌人。大字报的书写基本上是一次性的,一旦损毁,就不可复原。这种短暂的存在形式,决定它必须尽可能地吸引人们的注意力,在最短的时间里达到最高效的传播效果。
与存在方式上的特殊性相一致,大字报在文体上也形成了特有的形态:首先以“毛主席语录”为题记,开篇描述国内外大好形势,然后转折,矛头指向被批判的对象,对其言行加以披露,并一一驳斥,然后上纲上线,对其进行政治定性,最后以“砸烂”“横扫”“打倒”“万岁”等口号结尾。
大字报在体裁上丰富多样,短论、杂文、口号、对联,无所不包。有时也会直接使用诗歌体裁。总体上是追求短小精悍,直白犀利。大字报的基本逻辑,就是抓住被指控者的只言片语,利用断章取义、牵强附会、张冠李戴、指鹿为马、无中生有的办法,不讲事实根据和基本逻辑,不加论证地直接上纲上线。即使是私人性的交谈、议论,个人日常生活中的私密细节、生活习惯、好恶、情感和隐私,都可以随意被曝光、示众,成为公开的政治评判的证据。在大字报中,谣言与事实,威胁与谩骂,质疑与驳诘,诽谤与挑衅等等统统混杂在一起,风格怪诞,富于杀伤力。
大字报文体论辩性强,虽然更多的时候是强词夺理;基本上是毛泽东语录、鲁迅式的杂感,与革命口号、流行语、格言、警句和宣判式的短语等杂糅起来的一种奇特文体。大字报多用排比句,显得气势汹涌,或以设问、反问等句子进行质问和指控。在毛泽东的《论人民民主专政》《别了,司徒雷登》《〈关于胡风反革命集团的材料〉的序言和按语》等文章和“九评”中,可以看到大字报文风的原型。而这些文章,也正是“文革”大字报作者所仿效的范本。
毛泽东在1957年的一次讲话中,高度肯定大字报,将其“经典化”,与文化史上的经典相提并论:“大字报是个好东西,我看要传下去。孔夫子的《论语》传下来了,‘五经’‘十三经’传下来了。这个大字报传不传下去呀?我看一定要传下去。”(“打退资产阶级右派的进攻”,见《毛泽东选集》第五卷)但他的预言似乎并没有完全实现。大字报只存在了二十余年的时间,从文化史上看,它是短命的、速朽的。
在某种程度上,大字报是对“文革”前民众表达权缺乏的一种强有力的反弹。由于缺乏有效的法律保障,大字报的表达权利实际上形成了一种“强者为王”的原则。大字报的作者都试图以声调的高亢、声势的浩大、言辞的恶毒,以越“左”越革命的政治高调,来压倒对手,甚至不惜诉诸现实的暴力。这种无限制的自由,是以一个群体剥夺另一个群体的表达自由为代价。正如清华附中红卫兵在一张大字报中所表达的:“只许左派造反,不许右派翻天。”它就像一把双刃剑,可以杀伤敌人,也可以自伤。大字报是发动“文革”的导火索,它同时也是毁灭和葬送“文革”的炸弹。
1980年2月,中共十一届五中全会建议取消“四大”。同年9月,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决定,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五条,取消该条中公民“有运用‘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的权利”的规定。1982年的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通过了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正式取消了“四大”条文。
话语暴力何时了
作为法律意义上的表达权利,大字报的生命终结了。但是,作为一种基本的表达方式,大字报并没有彻底消失。只要有自由表达的要求,它就很难以法律的手段来解决。当初它并不是因为法律规定的权利而产生,以后也不一定会因为法律的禁止而消失。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一些因个人权利受到损害无处申诉、利益冲突中处于劣势的民众,依然选择大字报形式来表达意见。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大字报的形式一定程度上得以复苏。BBS、BLOG等载体,有着与当年的大字报相似的形态、功能和效应。它们都是非主流的民间媒体,是自发性的和开放性的言论平台。在表达形式上,它们都追求关注度和视觉冲击力,在众声喧哗的言论空间里,力求发出最强的声音。
互联网也常常会使个人隐私公开化,真相和流言交织在一起。匿名状态一方面为自由言说提供了最充分的保障,但同时也容易因此产生不负责任的言论,成为乌合之众的情绪发泄,并带有普遍的暴力化倾向。
在这个巨大的话语广场上,有些网民开始了一场疯狂的音量竞赛,众声喧哗掩盖了任何个人的声音,没有人在倾听,只有赞成与反对的表态。声音长期被压抑的普通民众,在获得一定的话语权利(尽管是一种虚拟的权利)时,对话语权威的鄙夷和攻击,成为赢得话语自尊的基本手段。判断性短语、口号和叹词、大量的感叹号构成了泄愤时的网络文本;似是而非的资讯和被诱导的意见,构成了“虚假民意”的主体,抵消了沉默的大多数的真实诉求。而被“虚假民意”煽动起来的话语暴力,则摧毁了任何可能抗衡“集体歇斯底里”的理性堤坝。
由此看来,互联网言论也正面临大字报相似的处境。自由民意的宪政前提是:每一个人都有自由表达的权利;任何人都不会因为表达自己的思想而受到不公正的对待;同样,任何人都必须为自己的言论负责。有效民意首先必须是公开的和透明的,然后才有可能是公正的。否则,将会陷入非理性的话语暴力的循环当中。无论是大字报还是互联网,都是如此。
张闳:同济大学文化批评研究所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