勒布朗的选择:有些价值观里过于聪明—虎扑N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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勒布朗的选择:有些价值观里过于聪明
2010-07-22 18:42:10 由张佳玮·信陵 发表  网友评论18 条
勒布朗“The Decision”这件事引发的争议,其实可以分为两半来说。
第一点:关于他离开。
勒布朗离开克里夫兰这事本身,谈不上背叛。职业体育范畴内,他并不欠克里夫兰什么。
2003年他来之前,这里一无所有。用当时球队官员南斯的说法,“勒布朗会把这里变成拉斯维加斯”。的确。他让这个球队有了第一次总决赛、头两个常规赛MVP,一连串空前的队史记录。没有他,克里夫兰骑士被历史提及,也就是在乔丹传记里如何当配角而已。
骑士的运作也的确乏善可陈。2003-05,漫无目的;2005-08,为了甩掉休斯的合同苦苦挣扎;2008-10,去年举的一个例子,“我们买不起一份哈根达斯,买一箱可爱多来给你吧”。求稳,不敢冒险,小城市球队的方式,没办法。
所以,离开不是什么错误。实际上,他去纽约的可能性,早两年前就被吹得漫天飞舞了,没人意外。
问题是他离开的方式。
勒布朗不像弗吉尼亚州人艾佛森去费城、科比从意大利回来在宾夕法尼亚读高中然后去洛杉矶这样,是外来的天才。
他是俄亥俄本地产的英雄。14岁时俄亥俄全州都知道他的名字。他在高中打比赛时,俄亥俄各个大学都愿意借球馆给他打比赛。2002年他就去骑士主场训练,当时主教练卢卡斯还为此被联盟罚了款。所以他被骑士选中,留在了俄亥俄,是一段本土佳话。
拿我国篮球举例,好比姚明之于上海,孙军之于吉林。所谓从小看到大的人物。
他这次离开时,本可以对他的家乡球迷好一点。
他可以告诉骑士他要离开,不必大张旗鼓一个商业气息如此浓重的全国直播,然后在全国电视上玩足悬念,给克里夫兰人心口一刀。骑士没为他制造出夺冠阵容,但待他并不差。克里夫兰人民更是衷心拥戴于他。他本可以用更温和的方式来解决,而不必用这种史无前例的方式高调宣布走人。
尤其是他那一遍遍“我爱克里夫兰”,“我要为克里夫兰拿个总冠军”的诺言之后。去年他巡游世界,一直在宣传他热爱故乡、热爱少年好友,等等。
这是他商业团队极失误的地方。当然啦,把勒布朗的去向做成一个超级大新闻这一目的,他们达到了(ESPN说有上亿观众收看当天直播)。但对勒布朗的形象,实是极大的毁坏。美国方面对这一点反应相当激烈,中国这边要淡定得多,可能就是这种“主队、城市、家乡”情结感受不到。隔了一个太平洋,大家便感觉淡得多。举个不太恰当的例子,假如2001年姚明跑上中央电视台全国直播说,我不在上海打球了,我要去广东/辽宁/江苏。你可以想象一下上海球迷和全国球迷的情绪。
实际上,丹·吉尔伯特对勒布朗那段追加指责,颇有夹枪带棒挟带私货推卸责任之嫌。设若勒布朗没做全国直播,吉尔伯特反而会显得理亏了。
第二点,关于他去迈阿密这件事。
就最现实来说,这是一个极聪明的决定,甚至过于聪明了。
在此之前的巨头聚合,多半是晚年。张伯伦去湖人时32岁,KG去凯尔特人时31岁,阿伦去凯尔特人时32岁,巴克利去火箭时33岁,皮彭去火箭时乔丹都退役了,邮差去湖人时40岁。摩西·马龙和勒布朗一样是高中生,去费城时27岁。
以往的三巨头聚合,成功例子很少。张伯伦1972年一个冠军,凯尔特人2008年一个冠军,火箭三巨头无冠,湖人F4无冠。摩西·马龙去费城后一个冠军。因为,他们去时都太老了。
以往的三巨头聚合,经常会因为角色球员有问题而倒霉。比如火箭当初三头聚合,只能靠马罗尼、老埃迪·约翰逊之类做搭伴。
相比起来:勒布朗25岁,波什26岁,韦德28岁。他们年轻,还有时间建个王朝,没有老之将至的压力。
他们都接受了偏低的薪水,倒出了空间,以便囤积角色球员拼图。
他们背后还有帕特·莱利的运作。
非常非常聪明,没有重复以往的历史教训。KG对勒布朗那句“忠诚会伤害你”,他显然听进去了。
实际上,勒布朗一直是个极聪明的球员。从高中到NBA,他一直被赞为有超越年龄的早熟和无私。他有许多朋友,比如韦德、波什和克里斯·保罗。长期以来,他话里话外永远带着以下主题:夸自己的队友很好(哪怕实际并不那么好);他想赢球。
问题主要在于:他去了热队。
假设一下:如果纽约尼克斯能处理掉库里,然后把韦德、勒布朗、波什聚齐,会怎么样呢?ESPN头条:勒布朗在纽约的第一个三双;雅虎体育头条:赢勒布朗者通吃;国内头条:帝王詹创亘古未有伟业,三巨头或改变北美职业体育版图;比尔·西蒙斯专栏第2段:科比,你能拿5个冠军,但你能让韦德、波什效命追随么?
……
如果火箭先弄到波什再撬来勒布朗呢?CCTV会欢歌终日,莫雷上升为搜狗拼音法第一条,YJB组合出列。
如果芝加哥先撬了韦德再搬勒布朗过去呢?也不会有问题。
可是全联盟只有迈阿密可以容纳三个顶薪。勒布朗去了迈阿密,韦德已经在那里,那是韦德的城市。所以巴克利、米勒、斯诺们全部冲出来了。巴克利的话“如果我25岁,就会争枚自己的冠军吧拉吧拉吧拉”。
为他辩白的斯库普·杰克逊举出了摩西·马龙去费城的例子。这例子有点偏,因为合适的例子实在稀缺。而且,1982年,马龙是被交易去费城的,而此前J博士在费城也没有夺过冠军。
所以,是“勒布朗去了韦德的城市”这一事实形成了争议,而非“勒布朗转了队”。
当然,如果从最现实的角度出发,你可以这么问:
“谁规定25岁就得自己去搏冠军的?”
“谁规定去别人的城市就是抱大腿了?”
“谁规定有自己的一枚戒指才是成功的?”
很遗憾,没有现成律令。巴克利的“25岁论”,世界所举的乔丹的例子,其实是一种美好的“约定俗成”。
而时代已经不一样了。
60年代,拉塞尔们带着一腔“让你们白人看不起我们黑人”的仇恨而战。90年代,乔丹塑造了一种极端的个人英雄主义,以至于大家都认可“最后自己来解决才是真爷们”这个默认设定。
而这个时代是不同的。波士顿和洛杉矶那样城市间的仇恨消淡了。职业体育里没有垃圾话、蓝领气息、老学院派式的死斗、冤家,而变成推特、合同、劳资谈判、球鞋广告、视频。
这个年代的交易意味,已经没那么夸张。打惯2K游戏的人手指一按就是一个交易。PS3摇杆一转就是一个花式扣篮。球员形象被简化成了数值和倾向。当年兰尼尔在晚年被交易离开活塞时在飞机上痛哭不舍已经过去了。
这一代的NBA球员早熟而聪慧,价值观非常现实。胜利、冠军、大合同才是。当然很正常,因为整个这一代许多人都有类似情怀。勒布朗和韦德、波什这样的友情关系,又的确是此前联盟罕见的情况。
大概四年之前,勒布朗经历过一长段争议。2006年1月在波特兰,他把终场绝杀交给了斯诺;2007年东部决赛第一场最后时刻,他把终场绝杀交给了马绍尔。在篮球里,这其实是明智的,或者说,“合理的”选择。但大家不那么喜欢,为此他遭遇过炮轰。因为:大家被乔丹、伯德、科比吊惯了胃口。英雄就该自己去解决问题。
跟这件事其实有类似之处。
勒布朗的性格一向不是若干被举例的前辈巨星那种,老派、好斗,傻傲傻傲到执拗的热血流好汉们。重新说一遍,他这次的选择,既现实,又聪明,而且很直接。热是他极接近冠军乃至王朝的一个选择。他入行七年以来,在队友方面运气并不太好,所以他要做改变。他不愿继续等,而想趁自己年轻还来得及建立王朝,赶紧开始伟大时光。至于非议?只要他在热队能够打出伟大战绩,蝉联几个冠军、垄断几个总决赛MVP,建起迈阿密王朝,世界会迅速遗忘争议,而奉他为世界之王——除了克里夫兰的人民。他当然明白这一点。英雄之名是虚的,冠军是真的。
因此,勒布朗去热,与他一贯的抉择一样,理智,现实,“赢球才是一切”。中国特色来说就是“识时务”。
当然,他自己也下了赌注。
A 本季之前,他的形象:“最顶级球员,可惜没有好帮手”。下季开始,他将自己以往的声名都赌在了这件事上,不成功便成仁。
B YAHOO体育已经暗示过,联盟有高层已表示对此事并不满意。
所以,关于勒布朗这件事,争执到最后,更像是两种价值观的PK。
A 推崇英雄主义的、孤胆英雄的、热血青年式的担当。比如,“是爷们就要趁年轻拼枚自己的总冠军!”
B 推崇成王败寇的、注重现实的结果论。比如,“这是职业体育,世界最后只记住冠军,孤单终老悲壮又有什么用?”
为什么在职业体育中,经常有人喜欢那些傻傲傻傲、钻牛角尖、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失败者,而不爱那些精算老辣、现实主义的成功者?因为这个世界成王败寇的故事已经太多。动漫、电影、电视剧这些非现实的励志段落,大家也没法信了。最后,英雄励志故事,只好朝职业体育里找。
职业体育是这么一个怪物:它靠利益和现实支撑着。但是在漫长的历史积累下,NBA已经不只是篮球、胜利和戒指了。因为无数的传说和历史,职业体育联盟形成了自己的一套英雄主义,成为了热血、理想主义、英雄主义最后的现实舞台。借句朱彦硕老师的说法,一种有点热血过头,但拼命不休的“美国精神”。在此背景之下,目送一个人走在成为英雄的路上,拥有天下无双的资质,听了许多他人的期望和自己的诺言,指望看到他表现出职业体育那英雄主义的一面来,最后他却选择了职业体育现实的那一面,让人大失所望便不出意外了。
说到底,现实中已经有太多现实的识时务的选择。识时务的人越多,我们越容易血一热就奔英雄主义情结而去,相信一些很古老很质朴甚至很天真的道理,无论这情结多么会挨现实嘲笑过时老套不靠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