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总工会:山西黑砖厂厂主被捕 资产被冻结(南方都市报 2007-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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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总工会:山西黑砖厂厂主被捕 资产被冻结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8日16:16中国网
6月18日下午2:30,全国总工会举行新闻发布会,全总书记处书记、纪检组组长张鸣起介绍了工会参与处理“山西黑砖窑事件”的有关情况。以下为发布会实录:
[谷常生]:各位记者朋友们大家下午好!
根据全国总工会领导的要求,今天下午我们就“山西洪洞县黑砖窑事件”召开新闻发布会。今天下午的新闻发布会我们请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纪检组组长张鸣起同志向大家介绍工会参与处理山西洪洞县黑砖窑事件的有关情况。
张书记根据全总领导的要求,于这个月的12号带着我们几个部门的领导赶赴山西省参加调查,今天早上凌晨3点才赶回北京。
今天参加新闻发布会的有人民日报、新华社、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工人日报、中国日报等20家在京中央主要媒体。参加发布会的还有全国产业工会和各部门的负责同志。
下面张书记向我们通报工会参与处理“山西黑砖窑事件”的有关情况。
[张鸣起]:各位同志,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下午好!现在我把全总和各级工会在山西参与洪洞县广胜寺镇曹生村黑砖厂事件调查工作情况介绍一下。
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广胜寺镇曹生村黑砖厂虐待农民工的事件被披露后,全国总工会感到十分愤慨和震惊。在我们社会主义国家出现这种事情是绝对不允许的。同时,我们也非常担忧受害农民工的一些情况,对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非常关注。根据全国总工会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我们立即成立了专项工作组,赶赴山西和山西省总工会一起前往洪洞县了解案情。
正如大家所知道的,这个案件是在洪洞县公安局开展的民爆物品大排查专项行动中查出的,是一起涉及黑恶势力团伙犯罪的刑事案件。但是,由于其中存在非常严重的侵犯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情形,作为职工权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工会必须旗帜鲜明地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在洪洞县,工作组分别听取了临汾市委市政府、洪洞县委县政府关于本案情况的介绍,也检查了市、县总工会在本案破获之后所做的一系列工作,并实地查看了案发现场曹生村黑砖厂,同时也到其他的一些“小砖厂、小煤窑、小冶炼厂”等一些小企业当中对企业用工的情况,农民工工作、生活等方方面面的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也慰问了一些被解救出来的农民工。根据我们调查了解的情况,到目前为止,涉案的地下黑砖厂的厂主王兵兵已经被逮捕,砖厂的资产也被依法冻结,河南的包工头衡庭汉也于16日在湖北十堰市落网,到现在为止,应该讲,这起案件的主犯已经全部归案,其他几名参与殴打农民工的打手也基本上归案。
善后处理工作已经有序展开。政府先垫资用于这些受害农民工工资、受害补偿、赔偿,县政府也向农民工发出致歉信。本月15号开始,由工会、劳动保障部门、民政部门和公安部门联合组织的善后处理这方面的组织,分头将上述资金送往受害农民工手中。这个案件的受害人一共有32人,除1名已经死亡外,现在已经联系到的23人,正在联系的还有8人,死亡的农民工已经通知了家属。
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工作也正在进行。目前,已经披露的黑砖厂的厂主父亲、曹生村村支部书记已被免职并开除党籍。其他方面视涉案情况正在调查,其他人是否还有涉嫌违纪的情况,洪洞县纪检监察部门正在进行调查。
工会作为职工权益的维护者,必须站在维权的第一线,案件中涉及的农民工是职工群体的组成部分,维护他们的权益工会是责无旁贷的。全国总工会工作组和省工会一起在了解有关案情基础上,明确地提出了我们的意见和建议:
政法机关和有关部门作为执法主体应该依法从重从快惩处这些犯罪分子,严厉打击此类残害农民工的犯罪行为,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纪、政纪责任,合情合理、合法地对被侵害的农民工进行赔偿和补偿,切实维护这些受害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我们认为,也应当对企业非法用工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坚决打击非法用工、使用童工、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工会组织作为职工权益表达者、维护者,要积极参与、配合有关执法主体部门开展维权活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经过这一段时间的工作,我们工作组也有很多感触,主要有这样几点:
一是洪洞县曹生村黑砖厂残害农民工案件,虽然是一起极个别的黑恶势力团伙犯罪,但是犯罪分子所作所为性质恶劣、后果很严重、影响也很坏。我们到山西之后,也感到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民工的权益维护工作,当地党委和政府,包括山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这个案件的查处和农民工解救、安置等善后工作,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地方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在案件查处当中加强领导和协调,做了大量的工作,使这个案件整体查处工作稳步、依法、有序地向前推进。其中,公安干警采取的侦破行动,从目前取得的效果看,很有力度,案件的主要犯罪嫌疑人基本归案。
二是山西省总工会及当地各级工会组织积极主动地参与了被解救农民工的权益维护工作。
洪洞县曹生村砖厂残害农民工案件破获后,在当地媒体披露后,县总工会当时就召开会议,责成县工会副主席以及相关人员马上与劳动、监察、公安等相关部门联系,做好维权处理工作。并专门派人到医院看望了6名农民工,同时对农民工返乡情况进行了具体了解,测算应当支付给他们的工资标准和补偿数额等,并于6月8日紧急下发文件,对全县所有使用农民工的企业,不管是登记还是未登记的,使用情况都进行检查。
山西省总工会对这一案件高度重视,省总工会领导多次通过电话,明确向临汾市总工会、洪洞县总工会提出了本案维权的具体要求,并派员前往洪洞县进行调查,督促案件的处理。同时,省总工会的几位副主席,几位领导分头到山西省各个地市对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工作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和这方面的排查。
临汾市总工会在案发后也成立了以主席为组长的调查组,赶赴现场,与洪洞县总工会一起核实受害人数,落实返乡情况,了解务工时间,督办解决补偿等问题。而且向全市工会发出了通知,要求对全市各类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并设立了有奖举报电话。也责成洪洞县总工会农民工维权中心积极主动地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必要时可以受委托代表农民工依法向法院起诉黑砖厂,同时积极建议公安机关加大案件查处力度。
三是举一反三,积极推进农民工权益维护工作。近几年来,全国各级工会组织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做了大量维护农民工权益的工作,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农民工有问题找工会”的口号逐渐在社会上叫响。其中,山西省在农民工维权工作上做了大量工作,是取得成绩比较好的省份,现在出了这样的问题,我们的教训也是十分深刻的。它反映出我们工会基层组织的建设工作、维权工作以及法律宣传工作都还存在着一些盲点和死角,比如在组建上,在农村,现在工会组织正在组建当中,覆盖率整体不高,发生案件的曹生村就没有工会组织。同时,我们感到洪洞县曹生村黑砖厂残害农民工案件应该是极个别的现象,但是在检查当中,我们也感觉到大多数在这类的小砖厂、小煤窑、小冶炼厂打工的农民工,他们的安全生产的条件、工资福利保障还是十分低下,有的条件甚至恶劣,工会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工作任重而道远。
下一步全国总工会以及山西省各级工会组织,除了继续积极参与、配合目前正在进行的调查以外,我们计划进一步叫响“职工、农民工有困难找工会”的口号,让职工、农民工以及一些村民群众都知道有困难向工会反映;我们要进一步加大基层工会组建的力度,扩大工会组织的覆盖面;在基层、在农村把大量的农民工组织起来,帮助农民工维护权益,也就是实现我们所讲的“组织起来 切实维权”的目标和要求。要进一步做好法制宣传工作,在用人单位和农民工及广大职工群众当中宣传法律知识,提高农民工自身维权的意识。全国总工会已经下发了《开展农民工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要求各级工会组织在全国范围内发挥我们网络面比较广、线比较长的优势,开展企业用工方面的情况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及时和企业协商、解决。也要通过这次检查,提出一些规范用工的意见和建议,配合推动有关部门切实维护好广大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为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挥工会组织更大的作用。这是前一阶段的情况。
6月15日,国务院联合调查组成立,全国总工会作为调查组的组成部门,会同劳动部和公安部一起开展进一步的调查工作。目前,调查组分三路到临汾、晋城、运城进行调查,现在调查组还在山西开展工作。全国总工会将密切关注这次调查情况的进展,督促地方工会组织积极参与,把受害农民工的维权工作切实落实到位。同时,全国总工会也将密切关注并积极推动各地企业非法用工排查清理活动,更好地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我就介绍这些。谢谢各位!
[谷常生]:张鸣起书记向大家通报了有关情况,留一点时间给记者,看大家关注哪些问题,可以提问。 我们请鸣起书记来回答。
[经济日报记者]:我看过相关资料,资料中所说的对非法用工情况排查与农民工的专项检查是不是一回事?
[张鸣起]:我们发了一个通知是从工会的要求,我们各级工会,利用我们自己的系统网络在各地开展这方面的检查,这个通知的内容还有其他几个方面,包括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开展这方面的检查,也包括像人大这些部门提出的一些执法检查,全总的检查和我说的这个非法用工的排查在全总的布置上是一致的。目前在一些地方,政府也在开展相关排查活动,比如山西省政府正在全面对非法用工进行检查,打击拐骗农民工、未成年工等。
[人民日报记者]:能不能详细介绍全国总工会在农村组建工会的相关数据?
[谷常生]:这方面的数据我们会通过新闻中心给您提供。
[中国日报记者]:我想问一下总工会如何在农村地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杜绝这种现象的再次发生,谢谢?
[张鸣起]:在农村组织工会是近几年来,随着农村农民工增多而开展的一项工作,这个覆盖率还不是很高,我们正在大力地开展这方面的工作,把农民工组织起来,由工会来帮助他们维权。
[中央电视台记者]:我是中央人民电视台的记者,工会开展农民工检查活动,它的时间是从什么时候到什么时候,它的形式是什么样的?
[张鸣起]:是由全总统一部署的工作,从六月份下文件开始到七月份,九月份之前我们要求各地报一个全面的情况。
[谷常生]:感谢各位记者朋友,感谢产业工会和各个部门的同志,谢谢大家,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http://news.sina.com.cn/c/2007-06-18/161613255705.shtml
用创新理论为中国商周时代是奴隶制正名
长期以来,中外学者都认为奴隶制度的根本特征,一是劳动者完全没有人身自由,二是劳动者在超经济强制下被迫从事劳动,三是劳动者完全没有个人经济收入,四是劳动者可以被买卖,五是劳动者可以被杀戮。这五条合起来就是:奴隶只是会说话的工具,奴隶只是奴隶主的财产。根据这样的观点,中国商周时代就是典型的奴隶制。结果中国历史上就有了黑暗的一幕。是我们伟大的秦始皇解放了奴隶,让中国走向了封建社会的康庄大道。
如今这个中国历史上最大的黑锅应该卸掉了。山西黑窑事件我们的媒体和网民将其渲染成当代窑奴事件,就是运用传统的奴隶制理论。可是幸好我们的领导高瞻远瞩,洞察一切,运用创新理论,批示将其定性为“用工问题”、“保护农民工问题”、“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问题”,又一次挫败了媒体和网民们的一场阴谋。
这场斗争还取得一个意外的收获:中国历史上最大的污点商周时代的奴隶制问题也迎刃而解,事实上那只是“用工问题”、“保护农民工问题”、“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问题”,不应该动不动就上纲上线为什么奴隶制。这样,我国伟大的封建时代可以上溯到3500年前,中华文明史更加辉煌。
http://www.sohoxiaobao.com/chinese/bbs/blog_view.php?id=674905
是绑架、杀人,不是虐待工人
2007-06-18 10:08:15  来源: 南方都市报   作者:
一口气读完《南方都市报》6月16日的社论,真是畅快淋漓,我为作者的精彩评论叫好,更为作者的正义感欣慰,然而我总觉得作者是不是把最重要的东西给弄混了:明明是绑架、杀人和故意伤害未成年人的刑事犯罪案件,怎么就只说成是虐待工人呢(A16版更说成是非法用工)?工人在哪?是8岁的儿童?是十六七岁的阳光少年?他们什么时候成了法律意义上的产业工人?非法用工又从何说起?
□望全顺
http://www.nanfangdaily.com.cn/southnews/spqy/200706180245.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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