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自身职责的迷失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23:57:06
在这场拆迁拉锯战中,不管是钉子户的无助,还是开发商的无奈,都是一个城市难以隐忍的伤痛。
在采访中,有当地群众对记者说:“我们普通老百姓并不知道其中的是是非非,但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政府是管理者,出现这样的情况,就是管理者没有尽责。”
据了解,早在2002年,强拆现象就已很严重,并引起民众的强烈反应。
2004年,我国修改宪法时加强对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的保护性规定,2007年国家出台物权法,当年的重庆“最牛钉子户”吴萍成为一个标志性事件。
2009年岁末,一部取代《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新法酝酿出台。
尽管一直以来,伴随“拆迁”一词同时出现的,不是“暴力”就是“强制”,但在记者采访张安房拆迁事件的过程中,有关部门实行的人性化拆迁,确实让人欣慰。
查阅相关资料不难发现,近来各地被封为“最牛钉子户”者,和张安房都有着一个共性,有着长时间的“坚守”史——北京“最牛钉子户”在公路上驻扎7年,使得原本8条车道只剩下了2条;四川自贡“钉子户”封堵国企大门3年,省道被迫改线……
纵观这一系列“钉子户”事件,相关部门的退却幕后让人疑惑。
“由于拆迁问题会出现不确定性,对于地方政府来说好比‘烫手山芋’,自己要拆没有办法,如果有开发商接过了‘烫手山芋’,地方政府往往会以市场行为为由躲得远远的,拖不起的‘钉子户’会就范,拖住了就成了‘最牛钉子户’。”安徽省社科院研究员胡从发说。
胡从发认为,所谓的“最牛钉子户”在各地的不断出现,折射的是地方政府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如果业主不同意拆迁,相关部门决不能强拆,更不能暴力拆迁。当然,并不是业主不同意,职能部门就束手无策、放任不管,作为城市的管理者、矛盾纠纷调处的责任者,即便是市场行为,政府也都有引导、处理的职责。
也有法律专家指出,不管是为开发商利益搞暴力拆迁,还是因为无利可图,任由“钉子户”巍然横亘“孤岛”,这些乱作为、不作为的背后,是对公共利益的漠视,是自身职责的迷失。保障民生福祉最大化,提供完善的公共服务,是现代政府的行政旨归。
“安徽‘最牛钉子户’的横空出世,与政府机关是否担当起‘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责任有关系。”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学者说,因为政府的权力是为民众所让渡的,权力的宗旨就是为民众提供公共服务。
“我要讨个说法,就是拼到死,我也要享受我自己该有的权利。”现在的张安房仍然守在他的“孤岛”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