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古代罗马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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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上古意大利和罗马的“王政”时代
古代意大利的自然环境和居民 意大利是伸入地中海的一大靴形半岛。因亚平宁山脉纵贯全境,故又称亚平宁半岛。意大利三面环海:东临亚得里亚海,南濒爱奥尼亚海,西接第勒尼安海;北面横亘阿尔卑斯山,形成它和欧洲大陆的天然屏障。半岛南端隔一墨西拿海峡与西西里岛相望,西西里岛是古代欧洲有名的谷仓。意大利气候温和,雨水充沛,境内河流纵横,土地亦相当肥沃,故有利于农业发展。广大山区适于畜牧。但意大利较少良港,沿海岛屿也不甚多,所以它的航海事业远不如古希腊发达。
古意大利的内部区划大体上可以分为三部分:一、北部的帕杜斯河(今波河)流域称(阿尔卑斯)山南高卢(或内高卢),这一地区开化较迟;二、南部相当于阿普里亚、卡拉布里亚和卢卡尼亚等地区,有时加上西西里岛东部,由于古希腊人长期在此殖民,同希腊关系密切,又有“大希腊”之称;三、从伊达拉里亚(一译埃特鲁利亚)到坎巴尼亚一带,包括东部的萨莫纽姆山区,属于中部意大利。伊达拉里亚与南邻拉丁姆平原之间有一条第伯河(一译台伯河),罗马城就兴起于第伯河下游东南岸。
意大利与希腊同属地中海上的两大半岛,但它们的地理条件颇不相同,一般说来,前者相对闭塞而趋于务农,后者便于航海经商,并与东方的先进文化有如近水楼台,这可能就是希腊历史优先于意大利(罗马)历史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
据考古发掘,意大利半岛远在旧石器时代就有居民。当时人们居住于洞穴,使用石斧、石刀等粗制工具。大约从公元前5000年左右起便过渡到新石器时代,半岛西北的利古里亚和东南部都有新石器时代的遗址。其居民已学会筑屋和制陶,从发现的兽骨和贝壳 来看,渔猎生活当占居重要地位,可能已开始驯养家畜。
公元前二千年代初叶,属于印欧语系的部落从北方越过阿尔卑斯山陆续进入意大利,这就是意大利人的祖先。大概正是他们创造了意大利的青铜器文化和铁器文化。前者以意大利北部波河流域的特拉马拉文化为代表。特拉马拉居民除石器外已经使用青铜器(镰、凿、斧和短剑、矛头等),从事畜牧和农耕,饲养牛、羊、猪、狗等,种植豆、麦、麻等,时间约当公元前1800~前1700年。他们居住的是一种独特的水上住所,即在水中竖起的木桩之上建造屋舍,并有火葬而将骨灰置于陶罐中的习俗。经发掘,这种水上住宅已变成腐质物的土丘,今意大利人把它叫作“特拉马拉”(terramara,意为“沃土”),所以名之为特拉马拉文化。后者的代表类型是微兰诺瓦(Villanova)文化。19世纪中期在北意大利波伦亚城附近的微兰诺瓦村发现的这种文化,同样具有火葬和保存骨灰罐的习俗。发掘表明,约公元前1000~前800年间意大利已开始过渡到铁器时代,当然也使用青铜器。农业和畜牧业均有发展,财富有所增加并产生了原始的交换;据认为,这时已出现了某种设防(有围墙)的城寨。微兰诺瓦文化不一定是从特拉马拉文化直接发展过来的,它可能是另一批印欧语系的居民所创造的。但至此,原始社会已接近了尾声。
约自公元前8世纪开始,意大利的历史进入了所谓伊达拉里亚时期。伊达拉里亚人一般认为来自小亚细亚①,他们是公元前8~前6世纪意大利半岛上的一股强大势力,其文化水平也较之一般意大利居民为高。考古资料表明,公元前7世纪左右或者更早,伊达拉里亚地区(今托斯坎纳)就出现了城市和规模可观的建筑物。农业是重要的经济部门,并有灌溉和排水设备。制陶和冶金技术也相当发达。由于氏族公社逐渐瓦解,产生了由少数贵族统治的国家,并已使用奴隶。公元前7~前6世纪是伊达拉里亚的强盛时期,它的势力范围北达波河流域,南至坎巴尼亚。罗马“王政”时代的后期,便处于伊达拉里亚统治之下。这时的伊达拉里亚与地中海东部的希腊、西部的迦太基角逐争衡,形成鼎足之势。公元前6世纪末伊达拉里亚转衰。后经三次维爱战争,终为罗马所并。伊达拉里亚的文化有其本身的特色,但亦深受希腊文化影响,其文字仿效希腊文,即渊源于腓尼基文,②艺术品也往往以希腊的神话故事为题材。这种文化对后来的罗马产生了明显的影响。
公元前8~前6世纪,爱琴海地区的希腊人向南意大利和西西里岛广泛移殖,并建立许多殖民城市。例如,科林斯人在西西里岛东岸建立的叙拉古城,斯巴达人在南意大利建立的他林顿城,阿卡亚人建立的克洛敦城等,都是相当有名的。叙拉古后来成为西西里岛上的强大势力。随着希腊的殖民,不但将希腊的社会政治制度(如城邦制)带到意大利,而且将希腊的工艺、建筑以及精神文化的许多成就传播到这一地区,对意大利人的文化发展起了重要作用。希腊的卡尔息斯城邦甚至远在坎巴尼亚的西海岸建立了殖民城市库米(库米又在附近建立那不勒斯),据认为伊达拉里亚人就是从此地学到了希腊字母。到公元前3世纪,罗马人统一了意大利并占据西西里岛,各希腊殖民城市相继并入罗马版图,但希腊文化对罗马征服者的影响却没有终止。
除上述伊达拉里亚人和希腊人以外,居住在意大利半岛上的各印欧语系部落一般统称为意大利人①。其中分布在意大利中部地区的有翁布里人、萨宾人、伏尔西人和萨莫奈人等,分布在拉丁姆地区的有拉丁人、马尔西人、厄奎人和赫尔尼西人等。拉丁人就是后来罗马人的祖先。这些意大利人是半岛上开化较迟的居民,经过长期的斗争,终于确立了罗马人对意大利的统治权。
另外,在波河流域还分布着一支高卢人(克勒特人)。他们大约是公元前5世纪末从阿尔卑斯山以北进入波河平原的,文化也比较落后,但勇武强悍,曾长时期成为伊达拉里亚人和罗马人的威胁。后为罗马所并。
罗马的起源 关于罗马城的起源,最流行的一个传说故事是这样的:当希腊联军攻陷特洛耶城之后,特洛耶英雄伊尼阿斯(Aeneas)率众出逃,他辗转来到意大利的拉丁姆地区。伊尼阿斯在一次作战中被杀。他的儿子阿斯卡尼阿建立了亚尔巴龙加城。从此,王位一代代地传下去。当传到国王努米托尔时,王位被他的兄弟阿穆略篡夺了;阿穆略强迫努米托尔的女儿丽阿·西尔维亚去当女祭司(不得结婚)。西尔维亚与战神马尔斯生了两个男孩。阿穆略遣人将这对孪生兄弟投入第伯河中。但孩子被河水冲到岸边,有一只母狼喂活了他们。后又得一对牧人夫妻的抚养,终于长大成人——哥哥叫罗慕路斯,弟弟叫勒莫斯。他们共同杀死阿穆略,夺取亚尔巴龙加城和王位,并在第伯河岸即他们被抛弃的地方建一新城。后来兄弟间起了争端,罗慕路斯杀死勒莫斯,而以他自己的名字命名新城为罗马(Roma—Rome)。据公元前1世纪的罗马作家瓦罗推算,罗马建城的年代为公元前753年,古罗马人便以这个年代来纪年。但是,历史学家大都不以这一神话传说为信史。①
根据考古资料,拉丁姆地区自公元前一千年代初就有居民。这里土地肥沃,且有良好牧场,第伯河口的奥斯提亚又是有名的盐场,特别是后来得名罗马的那个地方正处在交通要道上,所以便成了某些意大利部落聚居的所在,这些部落中主要的一支便是拉丁人。从拉丁人采用火葬的习俗来看,他们很可能与特拉马拉文化或微兰诺瓦文化有关。据说,起初有一个拉丁部落占据巴拉丁山丘,它逐渐和附近其他山丘的两个部落(一个是拉丁人,一个是萨宾人)联合起来,开始结成部落联盟。到共和国初期,罗马城已包括七个山丘,即:巴拉丁、卡皮托林、阿芬丁、奎利纳里、维米纳里、埃斯奎林和凯里乌。近代历史学家认为,罗马城和罗马国家建立的过程,乃是拉丁部落以巴拉丁山丘为中心,逐渐联合其他部落的过程。
“王政”时代和塞维·图里乌的改革 从罗马出现在历史舞台到建立共和国这一历史阶段称为“王政”时代。“王政”时代相当于希腊的英雄时代(荷马时代),即罗马从氏族制度向国家的过渡时期。罗马的氏族制度像希腊一样也处于父权制阶段,它主要有以下特征:财产保留在氏族以内,唯氏族成员方有继承权;占有共同的墓地;共同的宗教节日;氏族内不得通婚;氏族土地共有;同氏族人有互相保护和援助的义务;有使用氏族名称的权利;有收养外人入族的权利;可能也有选举和撤换氏族长的权利(氏族长称patres,意思是“父”)。
罗马也有大氏族(胞族)和部落组织。罗马的大氏族叫库里亚,由十个氏族组成。十个库里亚组成一个部落,部落叫特里布。整个罗马城市公社(部落联盟)包括3个特里布,30个库里亚,300个氏族,他们全体成员构成“罗马人民”(Populus Romanus)①或“罗马公社”。
“王政”时代的罗马实行“军事民主制”,有以下各主要机构:
(1)人民大会或库里亚大会。由全体氏族成年男子参加,按库里亚分组议事(大概每个库里亚又按氏族分组),但在通过决议时30个库里亚各有一票表决权。库里亚大会有权通过或否决一切法律,选举高级公职人员(包括“王”),决定战争和审判重大案件。
(2)元老院。即长老议事会,由300个氏族长组成。相当于库里亚大会的预决机构,有权预先讨论各项新法律,然后交付库里亚大会通过。元老院是“王”的顾问,又是传统的维护者。它握有收税、征兵、媾和等重要权力。
(3)勒克斯(Rex),或译为“王”。相当于古希腊的巴赛勒斯。可能由选举产生。主要是军事首长、最高祭司和审理某些案件的审判长。一般说来勒克斯并无民政权力。自公元前8世纪中期到公元前6世纪末期这250年间,传统认为罗马共有七王,②即:罗慕路斯、努玛·庞皮留、图鲁·霍斯梯留、安库·马尔修、塔克文纽·普里斯库、塞维·图里乌、塔克文纽·苏佩布。据说第一和第三王是拉丁人,第二和第四王是萨宾人,第五、第六和第七王是伊达拉里亚人。关于这些王,特别是前四个王的历史真实性,近代历史学家是有疑问的。
“王政”时代的罗马,铁器工具已普遍使用,并多受伊达拉里亚和希腊文化的影响,社会经济有了明显的发展。铁制农具的使用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手工业也随之发展起来,冶金、制陶、木工、制革等开始成为独立的手工业部门。交换也有了初步的发展,有定期的贸易集市,用牲畜或用铜块充作等价物。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财富积累的增加,促进私有制和阶级关系的产生,并预示古老的氏族制度已面临瓦解。
由于生产力的发展,父系制的家庭逐渐地从氏族中分化出来,而成为社会的基本经济单位。某些富有家庭利用自己的权势,侵占公有土地和属于氏族的其他财物,并且开始占有和使用奴隶,久之他们便成为氏族贵族。①有些贫困破产和地位下降的家族往往依附于贵族门下,便成为后者的“被保护人”,后者也因之成为前者的“保护人”。被保护人从保护人手中领取份地并为之服役;保护人对被保护人负有保护之责。这种关系一般是世袭的,一经确定即带有“契约”的性质。有些释放奴隶也可成为被保护人。此外,还出现另一阶层——平民。关于平民的起源问题,向来说法不一。②通常认为平民属于300氏族以外的罗马居民,有的是从外地迁入,有的是拉丁姆境内的被征服者。平民虽有人身自由,但因处于氏族以外故无氏族成员的权利,特别是无权分得“公地”①,不能参加库里亚大会和担当公职,亦不得与贵族通婚。但他们要给罗马公社纳税和服兵役。这种只尽义务而不享受权利的地位,引起了平民与贵族之间的矛盾和斗争。总之,贵族和平民的关系,保护人和被保护人的关系,以及刚刚兴起的家长奴隶制,构成了“王政”时代罗马阶级对立关系的初期形式。
公元前6世纪时,罗马平民的人数已超过贵族,他们所起的作用也越来越大。罗马的工商业多由平民经营,税收的很大一部分来自平民。起初平民不服兵役,后来战事频仍他们被征入伍,为罗马作战,并须自备武装,罗马不论自卫作战或对外扩张都少不了平民的效力。广大平民,特别是一部分发财致富的平民,对氏族贵族的门阀特权深表不满。他们要求掌握在贵族手中的罗马国家机构不再是按照氏族门第,而是按照财产多寡,来确定它管辖下居民的权利和义务。而这方面,罗马公社固有的氏族部落制是无能为力的。另方面,伊达拉里亚统治者为了更有效地向罗马公社征兵征税,也有必要打破僵化的罗马人的氏族部落组织,使之适应伊达拉里亚人的需要。据说第六王伊达拉里亚人塞维·图里乌(约公元前578~前534年)对全体居民进行了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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