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乱的专业术语——“赔付率” - 木子的日志 - 网易博客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04:23:44
混乱的专业术语——“赔付率”
赔付率,在保险行业是一个使用频率极高的专业名词,但是,一个常见的问题是,大家针对一个问题都讨论赔付率,却忽然发现,各自理解的“赔付率”根本就不是同一个定义,口径差别巨大,使得最终的讨论不欢而散。这种事情,常常发生在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之间,如果有精算部门再参乎进入,那么对“赔付率”的歧义就更多了。
我们与客户公司商谈时,也经常出现赔付率“驴唇不对马嘴”的现象,甚是无奈。
网上有很多文章谈论“赔付率”这个术语,这里,再次整理一下关于“赔付率”术语这个问题,希望未来的业务、财务、精算能够相互理解,在谈论“赔付率”这个问题上,多一些共识,少一些歧义与争端。
赔付率这个属于的最原始定义式很简单,赔付率=赔款/保费。然而,由于对保险数据统计口径的不同,使得“赔款”“保费”这些看似简单的名词衍生出各种口径的定义。
要想真正理解“赔付率”的定义,首先必须搞清保险数据常见的统计口径。在保险行业数据处理上,常用的数据口径有三种:业务年度、财务年度、事故年度,分别对应于一家保险公司的业务部门、财务部门、精算部门。精算部门除了使用“事故年度”外,有的还非常“生事”地使用“报告年度”这个口径(处理IBNER使用),这使得“赔付率”家族的兄弟姐妹关系更加纷繁复杂。
1。业务年度(Underwriting Year,又称承保年度):保险公司“业务为先”,因此业务年度口径是业务部门最容易理解的一个概念。在业务年度口径里,“保费”是指在一个业务年度里保单的保费数(分为承保保费数和满期保费数),一个业务年度里的保单是指这样一组保单,他们的保险起期都在特定一个期间内(比如2009业务年度的保单,是指保险起期在20090101-20091231内的保单)。业务年度对应的“赔款”就是这些保单项下的赔款,它一般包括已决赔款和已发生已报告未决赔款准备金(CASE Reserves),但是不含IBNR(业务部门往往是不理解精算IBNR概念的,因此业务年度赔付率也就不涉及看不见的IBNR)。
业务年度的赔付率,根据分母的不同,又分为承保保费赔付率(简单赔付率)和满期保费赔付率(满期赔付率)。简单赔付率只具有与以往业务年度的同期比较的意义,没有绝对数值上的意义。满期赔付率是能够衡量业务质量的一个指标,虽然它没有反映不可见的IBNR的概念,但是它反映了在一定时期内(比如20080101-20081231内)承保的所有业务的质量,它的优点是,在这段时间内,由于承保政策和定价政策的一致性,使得这批业务具有可比性,并且也只有通过这个指标来回头审查当时的承保政策和定价政策的效果,这是其它口径所达不到的。
有人听到“满期保费”很头晕,不知道它与“已赚保费(Earned Premium)”的区别是什么。简单地讲,满期保费就是业务年度口径下对应的已赚保费。已赚保费的定义式为:已赚保费=承保保费(Written Premium)-期末UPR+起初UPR。在业务年度口径下,由于起初UPR=0,因此满期保费=业务年度承保保费-业务年度期末UPR。记得在若干年前的一次研讨会上,平安的Alex Zhu(FCAS,CPCU,FCAA)先生曾经谈过这个问题的,呼吁大家不要滥用“赔付率”的概念。
关于业务年度,还有一个容易混淆的术语词汇是“保单年度(Policy Year)”,有些人说这两个术语是同样的概念,实际上,严格地讲,二者并不一样。保单年度是业务年度的一个特例,或者说保单年度是包含在业务年度的一个子集。这是因为,实际上,业务年度来源于国际再保险行业,再保险合同不都是1月1日-12月31日这种正好一个日历年的合同,一些再保险合同是4月1日到3月31日的(比如日本,他们的财务年度被法定为4月1日到来年3月31日),还有一些其它的日子比如7月1日至6月31日。不管起期是否是1月1日,这个再保险合同对应的一年(比如20080701-20090630)就是一个“业务年度”,而仅当再保险合同的期间恰为0101-1231时,业务年度才与保单年度相重合。
2。财务年度(Calender Year或者Fiscal Year,也称日历年度):这个口径是保险公司财务部门可以接受的统计口径。就像业务部门搞不懂IBNR一样,财务部门分不清业务年度的。在财务年度口径下,某财务年的保费=该财务年的承保保费-财务年末UPR+财务年初UPR。财务年度口径的赔款=财务年已支付赔款+财务年末CASE Res-财务年初CASE Res(+财务年末IBNR Res-财务年初IBNR Res)。注意,括号内的IBNR提转差部分,有的公司不采用,有的公司采用。由于IBNR的数据一般最快每个月得到一次,频率较低,所以平时这个赔付率都是不含IBNR的。有了财务年度保费和财务年度赔款后,财务年度赔付率也就出来,有人也称呼财务年度赔付率为“日历年赔付率”“会计年赔付率”或“历年制赔付率”。实际上,由于这个赔付率与财务的综合赔付率一般存在一致的关系,并且可以及时得到,所以通常是业务部门平时用来监控赔付率指标的。
财务部门一般专用的是“综合赔付率”,它一般是在财务年度赔付率的分子中含IBNR加上理赔费用,并且分子、分母都扣除再保摊回的部分,理赔费用含直接理赔费用和间接理赔费用。通常情况下,只有综合赔付率反映再保后的情况,其他赔付率都是指再保前的情况。实际上,综合赔付率一般仅以财务的数据为准,不会滥用。但是有很多人总是试图用一个简单的比例来表达再保前财务年度赔付率(不含IBNR)与综合赔付率的差异,实际上,这两个赔付率的差异有三部分:IBNR、理赔费用、再保因素,特别是再保因素的存在,同时影响分子和分母,而且影响的幅度一般不同,所以在此提醒不能将再保前财务年度赔付率(不含IBNR)与综合赔付率直接比较。
3。事故年度(Accident Year):这个口径是精算部门独有的一个数据统计口径,一般不会被业务部门或者财务部门误用,因此是在概念上最为清晰、最不被滥用的概念。由于不被滥用,这里就简单提一下,不做深入解释了,否则越解释越容易让人误导。需要注意的一点是,事故年度口径的保费是与财务年度口径的保费一致的(从CIRC的相关报表填写也可以看出这一点),但是事故年度口径的赔款定义与财务年度的赔款定义不同,因此导致事故年度口径的赔付率与财务年度口径的赔付率自然也就不同了。
关于“报告年度”,这个统计口径也是精算部门独有的一个统计口径,它一般用来评估CASE Res的充足性,缺口被作为IBNER准备金。注意,在这个口径下只有对赔款的定义,而没有对保费的定义,因此也就不存在报告年口径的赔付率。这是很幸运的,否则,各个部门的专家们在讨论赔付率概念时就更晕菜了。
以上是关于保险行业有关“赔付率”家族的整理,将统计口径作为各个家族的渊源区分。虽然这里一直提到的是“年度”这个词,但是它实际上表征的是一个特定期间的概念,可以被其它的期间词语代替,比如“承保月度”“财务季度”“事故半年度”所代替。然而,在使用中,实际这个“特定期间”不是任意的,一般最好在这个特定期间内有一定的数据信度,过小的期间内统计的数据没有稳定性,也就没有决策的参考价值了。
除了以上的较为正规的赔付率,在实务过程中,尤其是业务部门还会提出其它定义的“简单赔付率”的概念,比如用财务年度的已决赔款比上财务年度的保费收入。因此,在与这些部门谈论赔付率时,一定要先明确对方的口径,以免“驴唇对不上马嘴”。
各种口径的赔付率,不能说谁优谁劣,因为他们从不同角度反映了公司业务的情况,各有各的优点也有各的劣处,试图消灭某一种赔付率也是不现实的,毕竟,业务部门有业务部门的行规,财务部门有财务部门的行规,精算部门也是如此。因此,关键是各个部门可以理解对方部门数据的含义,不仅知道自己部门对在哪,更要知道对方部门错在哪。一个经常见到的现象是,大会小会上,一个部门坚持自己的数据没问题,而令一个部门呐喊自己的指标多么合理,没有一个去分析对方错在那里,或者,更为可笑的是,很有可能双方都是对的,只不过由于统计口径的不同,存在着一个数字游戏般的差距。
以上整理,由于头绪太多,看上去的确有点乱七八糟,难免有所遗漏或错误。我也见过好多朋友写过这个“赔付率”这个主题的文章,非常欢迎大家指出其中存在的问题,并愿意倾听大家的各种看法和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