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析“存异”与“化异”,探讨两岸如何“化异”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03 07:41:16
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7月12日会见了中国国民党荣誉主席吴伯雄一行。据媒体报道,此次马英九委托吴伯雄向胡锦涛转达其最新的“正视现实、累积互信、求同存异、续创双赢”十六字诀(近年来,国民党政要公开讲,帮马英九“转达若干意见”,这似乎还是头一回);胡锦涛则致词表示:“真诚希望两党都从中华民族长远利益出发,通过增进互信,求同化异,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创造更有利的条件。”
此前,大陆在对台方针上,经常提到的是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建立互信、搁置争议、求同存异、共创双赢”的十六字方针。这一次,由胡总提“求同化异”,从 “求同存异”到“求同化异”,一字之差,内在含义不小。
这里拟简析“存异”与“化异”,并探讨两岸如何“化异”。
一、“化异”及相关“箴言”源考
为了更好地解读此中内涵,这里想先做一点“化异”及相关“箴言”源考。
2005年5月,其时任中国国民党主席的连战破天荒访问大陆,在北京大学演讲提出两岸“求同存异”;
2009年5月26日,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会见了即将卸任中国国民党主席吴伯雄,吴曾提到“求同化异”;
本次2010年7月,就在吴伯雄带着马英九转达给胡锦涛总书记“正视现实、累积互信、求同存异、续创双赢”16个字的口信、在广州参加第六届两岸经贸文化论坛闭幕式的讲话中,也有一段耐人寻味的话:“我常常觉得存异求同这句话,我也听到汪洋书记说要把存异趋同变成化异聚同,我想就是要增加同的部分、聚同的一个作用……我今天也来特别的呼应,我们不只是存异求同,而且要化异聚同,这是我们更积极的态度,应该要做的这件事情”;
马英九上任两年来,已先后向胡锦涛表述过几次十六字诀。最近一次是去年七月马英九当选国民党主席,即以“正视现实、建立互信、搁置争议、共创双赢”回复胡锦涛的贺电。
此次的十六字,马英九则把“建立互信”变成了“累积互信”,“共创双赢”则改为“续创双赢”。
二、“化异”及其相关点的解析
首先,“求同化异”这四个字,从字面就能看出,其比“求同存异”是更积极的,蕴含着化解两岸所异(含政治分歧和政治差异)的意思。“求同存异”,是对 “异”做“搁置”、存摆于一边的处理,有至少是暂时不作为的意思。而“求同化异”,则不是要“存”、搁置所“异”,是要“化”解所“异”。即:存,是侧重 “停、放”;化,则是进行式、主动的。
同时,可以看出,马英九请吴伯雄转达给胡锦涛总书记“正视现实、累积互信、求同存异、续创双赢”16个字,也是耐人寻味的。这16个字当中,“累积互信” 是总书记在纪念告《台湾同胞书》发表30周年的讲话中提出来的;“求同存异”是总书记对台16字方针中的原话;“续创双赢”与总书记对台16字方针中的 “共创双赢”意义相同,只有“正视现实”四个字是马特别提出的。
马英九上任以来,至少有三次,以16字箴言的方式,向大陆传话。这些16字箴言,每次有所变化,但唯一不变的,就是每次都放在最前面的那四个字:“正视现实”。
当然,在马英九提出的几个十六字箴言中,大陆唯一未做回应的,也就是“正视现实”四个字。对于箴言中的其它内容,两岸基本上是相同的,并没有争议。
有学者认为,其实,马英九的所谓“正视现实”,就是要大陆承认岛内现政权的合法性,并且承认岛内的政治实体跟大陆是对等的。这是台湾方面在暗示或明示大陆,要正视他们存在的政治现实。这方面比较明显的例子还有:两岸“两会”、国共论坛等会议地址的选择,只要这些会议是在大陆开的,会址都是跟过去国民政府有密切联系的地方,比如南京,再比如抗战时候的陪都重庆,孙中山先生的故乡广东等等。
这种反复重申、暗示、强调,可能反映出:正视现实,正视岛内现政权的存在,是岛内尤其是马英九和国民党当局的最大政治诉求。这种现象也显示出,这一个政治诉求,可能正是马英九当局开出的,他们愿意坐上政治谈判桌,使两岸启动政治谈判的前提条件。
不过,让大陆即刻就公开承认岛内现政权,是目前大陆还做不到的事情。那么,这也就意味着,这一个问题,在目前以及将来的一段时间内,都会是两岸的政治纠结,会是两岸政治谈判的最大障碍。
但这个问题或许已经出现了松动的迹象。这种迹象,或可从几方面看出来,一个是,对国民党提出在过去中华民国的旧址举办活动,大陆不仅同意,而且是高度配合的;第二是,截止目前为止,两岸之间的一系列协议,包括ECFA在内,都是以对等的关系在签的。
三、两岸“化异”的紧迫与如何“化异”
两岸所“异”在哪里?从两岸互传的“箴言”或许就可以清楚一二。
那么,两岸“化异”,应该推后还是尽快?两岸如何“化异”?
应该说两岸“化异”,还是有紧迫性的。两岸只有尽快“化异”,才能使得两岸关系进一步向前发展而不可逆转,才可能使两岸关系不会随着台湾领导人的更替而产生变数(而这种更替,由于台湾现在的“两颗子弹”也能影响的“民选制度”、政治生态,并不是绝对不可能的)。
可以说两岸实现了“求同化异”,连战先生2005年在北京大学演讲提出的“点滴的心血累积而成我们长长久久的和平关系”的愿望,才能变成现实。
两岸“求同化异”也是在真正考验中国国民党和中国共产党的勇气和智慧。
也正如本次胡锦涛在与吴伯雄名誉主席会面时致词所说:“真诚希望两党都从中华民族长远利益出发,通过增进互信,求同化异,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创造更有利的条件。”可以注意,这里还强调了要“从中华民族长远利益出发”,“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创造更有利的条件。”
从这些意义上说,可能的确是:谈比不谈好,早谈比晚谈好,只要坚持“一个中国”原则,什么都可以谈。用朱总理曾经说过的话说,则是:中国人和中国人谈,没什么是不可以谈的。
那么,两岸如何具体的“化异”?
有鉴于两岸目前交往中所显现的“正视现实”之异,这里拟从“现实”始,刍议两岸“化异”之几步(当然,所拟各步之内涵要点是可增删、调整的):
其一,两岸首先可以确认如下“现实”:
1、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中国的主权和领土不容分割。
这是最重要的基本点和现实。对于今天的国共两党来说,应该说这不是太大太难的问题。可以说,目前两岸执政双方都是认同“一中”的,应该也是可以表述为“三句话”的: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和大陆同属一个中国;中国的主权和领土不容分割。这三句话的相关内涵,是见诸于海峡两岸相关的法律性文件的,是两岸即便各依其法,也都应该能认同的。
2、如何现实的看实际管辖两岸的管理机构?
——中华民国:1911年建立,曾是统辖全中国的管理机构,作为中国内战的遗留,其现为实际管辖台湾地区的管理机构。
其至今在世界上仍有20多个国家承认,但是并未得到国际的广泛认同,正因此也末在联合国有席位(若干年前因联大决议退出,其代表中国的席位失去)。
(如果还要进一步的细说,正如布什时代的美国国务卿就明确指出的,“中华民国”现在的确“不是主权国家”。虽然台湾方面对其不算“主权国家”,肯定是不好、不能接受的。硬要去说清、挑明,就“哪壶不开提哪壶”了。那就不是准备进行互相尊重的谈判、和解,而是准备吵架乃至翻脸了。
因此,建议对这个关系两岸具体政治定位的问题,在两岸没有就此协商定论之前,是不是可以先只是明确当前两岸都不好不认的“现实”?或者,在进一步协商谈判和解方案时,“跨越”或曰“跳过”这一具体定位问题?以回避一些在今后看来对双方可能已是不必要再提的尴尬?)
——中华人民共和国,1949年建立,是实际管辖除台湾以外中国大陆及中国其他地区的管理机构,得到国际上大多数国家的承认,其继中华民国而代表中国在联合国的席位并为联合国常任理事国。但由于中国内战遗留问题没有彻底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尚末实际管辖中国的台湾地区。
3、完整的中国全部领土、主权,由上述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民国”所实际管辖的地区及其管辖权组成。
其二,两岸在目前经济交往的基础上,签订和平协议。这台海和平的协议,可能至少需包含如下几点:
1、大陆和台湾的实际管理机构经协商谈判共同认定,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中国的领土、主权不容分割。双方关系是特殊的非国与国的关系。为了两岸和平和民族、国家、人民的长远、最大利益,各自均反对分裂中国。
2、双方均主张:两岸应该在以上基础上和平相处,互利双赢。并一致认为,虽然各自均有各自的管理机构(含军队、法庭等强力部门),双方也互不否认将在相当时间内继续各自保留这些机构,但应该和平解决历史遗留的军事对峙局面。
3、双方认定,在以上基础上,逐步建立和发展军事互信,和平协商解决已经存在和可能还会出现的各种分歧。
在军事互信上,也可像有学者建议的那样:“大陆方面明确承诺两岸有条件的长期稳定和平的上限;即除非遭遇台独、外国入侵台湾、或岛内发生严重内乱局势失控的情况,大陆承诺不对台湾使用武力及军事威胁;而此项安全承诺,必须与台湾方面正式承诺减少直至停止采购外国军备,及停止与外国共享大陆军事情报的条件紧密挂钩”。
其三,台海“完全实现同属一个中国”,共同组成“21世纪的一个中国”。
这有如下若干要点可以考虑商定(这可能也要算是一个两岸“和解统合”的政治协议,虽然其可能不是近期可以谈和可以签署的,但是比较具体的远景目标,也是倡议提出者和认同者与形成协议者的宣示与执行力、说服力、吸引力的重要方面和表现):
1、双方认定同属一个中国,中国的主权、领土不可分割,双方共同反对分裂中国。
2、双方互相承认,均为管辖中国的现实管理区域的合法管理机构。
3、由于台湾与大陆由特殊历史原因所造成的特殊历史地位和特殊关系,在台湾作为中国的一部分、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认可的前提下,台湾的管理机构及其部门可以相对独立的加入若干国际组织,展开其必要的国际空间和国际交往(特别是有利于民生的交往、交流)。双方在国际交往上有暂时不能建立关系(加入),或不需、不能的地方,暂以大陆方或台方的管理机构经对方认可而代表之。
4、双方认定,在今后条件成熟的适当时候,经双方协商一致,逐步地或者较快地完全实现同属于一个中国。这包括:双方的管理机构合并组成一个统合的、涵盖双方原分别管辖区域的管理机构,并由其完全的实际实施对全中国的主权、领土的拥有与管辖权。其具体机构组成应是两岸管理机构的协商统合,管理模式和人员组成应该和可以“择善而从”。在此之前(此时间可长可短,可以直至双方协商一致时),两岸现管理机构仍按各自认同的原模式运行。
这一由双方原所辖区域融合共同组成的“21世纪的一个中国”的国家名称的用字,可以从双方原所用名称用字中统合。例如,可以是:中华民主共和国。此名称涵盖“中华民国”全部用字。此名称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用字含义的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别指明了中国是人民的,属于人民;而“中华民主共和国”,其含义可以理解为:中国不但是人民的,还是人民当家做主的,突出“21世纪的一个中国”的“人民民主”的性质。
这样,也可以说(其实也可不必挑明说),1911年建立的“中华民国”和1949年建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都不是消逝;作为其管理机构,也没有谁吃掉谁。只是,前者“前大后小”,地位特殊;后者“后来不小”。双方是共同协商并以“择善而从”为原则,组成“21世纪的一个中国”:“中华民主共和国”。
应该说,以上这些是一个“化异”趋同的过程,双方是可以和应该互相协商、互谅互让的。但这种“化异”的和合,可能比非和合方式更需要耐心、时间乃至更复杂和艰难。但在今天这个时代,为了中华民族的和平发展与振兴,选择这样的磨合、和合之路,还是应该和值得的。
不知两岸特别是台方的真心和合而非独的人们,以为如何?
(——这里也想在括号中做“附注”:为了民族和国家的整体核心利益,由于存在国内外种种因素影响,万不得已的“非和合”的手段和方法,对“台独”仍将“有备待用”并争取“不用”;对企图“台独”的内外势力、对决意要分裂国家者的应对,自应另当别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