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的四重人格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7 18:30:48
作者:宋圭武
来源:作者赐稿
来源日期:2009-9-12
本站发布时间:2009-9-12 23:2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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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人格?在中国的汉语中,“人格”一般被理解或解释为人的个体的才性、气质、品质、德性、能力等内在特征的规定性,是对这些规定性的总概或总称。在心理学中,人格是指一系列复杂的具有跨时间、跨情境特点的,对个体特征性行为模式(内隐的以及外显的)有影响的独特的心理品质。
影响人格的因素是多元的。既有遗传和先天的因素,也有后天和环境的因素。所以,笔者认为,人格本质是一个人的遗传特质在与后天外部环境互动中形成的一种均衡。
弗洛伊德认为,人格结构由本我、自我、超我三部分组成。笔者认为,中国人的人格结构具有四重性:自我、血缘、面子、模糊的超越界。这里本文的自我是弗洛伊德人格结构中“本我”与“自我”的相加,是比“本我”更大的范畴;而面子则类似于弗洛伊德人格结构中的“超我”。这里自我是人格中最核心的范畴;其次是血缘,血缘是自我的放大,是自我的外围;再次是面子,面子是自我和血缘的包装体,是超我的具体表现,也是自我和血缘的外在形象。在面子的外围则是不确定性的外部世界,这在中国人的人格结构中,它就是超越界。具体如图1:
 

人格的形成既是本能的,也是历史的。从本能看,在四重人格中,对自我的追求是人性的本能,也是人生的终极目标。不管是西方人,还是东方人,对自我价值的追求都是相同的,也是持久的。所以,自我处在人格的核心,也符合人性的一般特点。但在中国人特殊的四重人格结构中,自我的实现其落脚点主要是血缘和面子,而对超越界的追求则是遥远和模糊的,也是散乱的,其约束力也是微弱的。虽然也有一种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倾向,但执着的情怀仍是不知生、焉知死,这也就预示着中国人的自我追求更具一种现实性和肉体倾向。
另外,从历史看,中国人血缘与面子人格的形成,则与中国历史长期特定的社会政治经济结构密切相关。
人治社会是产生面子与血缘人格的根本原因。首先,在人治的环境下,利益博弈的有效性更多取决于双方的素质,而不在于制度。但素质是内在的,人们很难判定其高低,所以,人们将更多通过一个人的面子信息来判断一个人的内在。面子对别人而言,就是一种可识别的信息。有面子,就意味着可信度的增加,因为有面子的人违约成本也是较高的。所以,有面子,也就意味着人们就愿意有进一步加强交往的可能性;反之,若没有面子,则事情的结果会相反。所以,在现实中,有些人为什么总是很看重自己的面子,就是因为若失去面子,就会产生很大的交易成本。所以,一方面,人们更乐意与有面子的打交道;另一方面,人们又总是尽可能要看护好自己的面子。其次,人治环境所导致的不确定性和随机性的增大,将迫使人们会更加积极地寻求一种更为稳固和成本更小的合作方式,这时,血缘的功能就凸现了出来。一般而言,人们产生合作的路径主要有:业缘、地缘、血缘等,其中血缘是产生合作的天然最短路径。因为以血缘为纽带的合作,一方面,进入成本较少;另一方面,退出成本又较高。所以,在人治的条件下,人们必然会更多倾向于以血缘为主的合作方式,这在人格结构的生成中,也就必然会注重血缘性。
小农经济结构是产生面子与血缘人格的经济根源。小而分散,同时又是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结构,各经济主体之间,相互缺乏信息沟通,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在这种情况下,各主体在进行经济交往时,面子就成了识别对方经济信息的主要渠道。中国农民有一个传统习惯,就是喜欢修饰门面,这里就是一种面子意识的具体反映;当然,这里深层的动机是经济交往的需要,面子毕竟是手段,经济利益是最终目的。另外,在小农经济中,家庭是主要的经济组织形式,而家庭实质就是一种血缘股份制,是一种以血缘为股份的生产和分配制度。这种情况也使得以血缘为主的合作最终取得了一种天然形式和遗传形式并具有了一种社会放大效应。
中国传统文化对面子与血缘人格也起到了一种加固作用。儒家文化本质上就具有一种面子与血缘的特征。文化本身不能成为本身的决定因素,决定的因素是特定的社会政治结构和经济结构及水平。但文化结构一旦形成,就会对自身有一种加固功能。所以,儒家文化也是面子与血缘人格形成的文化温床。
这种四重人格的缺陷是:一是天然缺乏内在的有效约束。在这种人格结构中,本质是缺乏超越界的有效制衡的。面子虽然也是一种约束和制衡,但基于面子基础上的约束毕竟是一种外在的软约束,是抵达不到心灵深处的。而来自超越界的约束是震撼和恐惧的,是能直达心灵深处的。二是天然缺乏诚信。面子人格本质是缺乏诚信的,因为面子本身就代表了一种外在与内在的不统一。人们往往是顾了面子,忘了里子。另外,血缘人格导致的诚信也仅仅是一种家族诚信,是缺乏社会普遍性的。三是容易特殊化和形成圈子文化及导致关系本位。四是不利于合作建设。血缘和面子人格对陌生人之间的合作及合作规模的进一步扩大是十分不利的。因为基于血缘基础上的合作规模毕竟是有限的,而且这种合作也不利于合作制度建设的规范化和科学化。五是对自我的追求会更强烈。由于外部环境的随机性大和基于面子基础上的识别成本也大,所以,人们会本能的对“我”的存在会给予更多的关注,这就容易催生一个人更多的“自私”意识,而对别人及其它与自我无关事物的存在则会产生一种“麻木”和“冷漠”的情结。如个人自扫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及明哲保身等观念,实质就是这种“自私”意识的具体表现。“自私”意识重,必然会导致公共意识和国家意识淡薄,这对国家发展和国家建设是极为不利的。六是导致社会经济运行的交易成本高,非生产性费用增大。人们会将更多的时间和资源用于应付不确定性和进行形式方面和形象工程方面的建设,而不是实质性的建设和发展。
人是社会发展的主体,而人格是人的灵魂,所以,社会发展必须要重视人格的建设。历史决定现实,现实预示未来。中国未来发展,既取决于中国目前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综合改革,也取决于人本身的改造。而人本身的改造,实质就是人格的重塑,就是将不合理和不健康的人格塑造为理性和健康的人格。
这里理性和健康的人格应当是平等、自由和爱的人格的有机统一。这里,平等应是自我的核心和灵魂,自由应是在平等基础上的进一步拓展,而爱则是在此基础上的进一步升华。如图2:

人们重视自我,重视自我价值的实现,这也是合理的。但人毕竟是社会的人,人与人总是要进行交往的,如何交往,平等就是基本原则。伏尔泰指出,每一个精神健全的人心里都有自然法的概念,“一切享有各种天然能力的人,显然都是平等;当他们发挥各种动物机能的时候,以及运用他们的理智的时候,他们是平等的。”(注:伏尔泰:《哲学辞典》,见《十八世纪法国哲学》,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第88页。)中国古人云: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所以,追求自我不能失去平等,若失去平等,自我就会走向恶,人与人之间关系就会出现不均衡。另外,平等与自由相比,自由固然重要,但平等比自由更重要。自由不能建立在不平等的基础上,因为没有平等,自由就有可能表现为对别人自由的自由剥夺,有了平等,自由也才是真正和有价值的。而爱则是在平等和自由人格上基础上的进一步升华,同时也代表着一种超我人格的实现。由于爱处在人格结构的外围,所以爱也是人与人之间交往的润滑剂,有爱的社会也就是和谐的,而不是冷峻和刚硬的。另外,对超越界而言,由于超越界本身就是不确定性的,所以对超越界的追求,则可因人而异,可采取个人自主原则。但个人对超越界的追求,其前提是不能违背平等、自由和爱的原则;否则,这种追求就是异化和反人类的,就应受到社会的排斥和法律的管制。
作者为甘肃省委党校经济学教研部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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