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卷宗成了国家秘密,杭州西湖区法院不让复印查看原文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01 08:17:05
程序卷宗成了国家秘密,杭州西湖区法院不让复印查看原文 昨天23:22:02
今天下午,我再次来到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找杨云彪案件的主审法官,要求复印全部案件材料。法官给了三本案卷,让我到立案庭去复印。  花了一个半小时复印完后,我发现案件卷宗上写明的是四本。我就给法官打了电话,说还有一本卷宗没有给复印。法官答复说,还有一本是程序材料卷宗,是不能给律师复印的。我当即提出异议,法官说请示后再答复。过了五分钟,我给法官打电话询问。法官答复,领导说不让复印,这属于国家秘密。
我感到十分地惊讶,杨云彪案件不是涉密案,证据卷宗都可以复印,为何程序卷宗就涉密不让复印了呢?
按照《刑事诉讼法》、《律师法》等相关司法解释规定,那怕是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在案子进入法院审判阶段后,全部卷宗都是可以复印,只不过律师要承担保密义务(指涉密案件)。
程序卷宗里的材料,都是一些报案登记表、立案审批表、刑事拘留决定书、逮捕决定书、退补通知书、延长审限审批表等。
法官表示,在实际操作中,他们是不给律师复印程序卷宗。但我以为,这只是西湖区人民法院的做法,我在其他省市所办的案件,检察院移送给法院的卷宗都是给复印。再者,《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也没有禁止律师复印程序卷宗。
为复印程序卷宗问题,我在电话中与法官交涉了好久。法官不断地提醒我“你只是律师,别那么激动”。我说,之所以激动,那是你们没有按规定办。如果遇到执法机关不依法办案问题,连律师都麻木不仁了,要这样的律师干嘛呢?
在执法者眼中,最希望的是律师配合,那怕是他们有错,也不要去较劲。
我要求法官给领导的电话,因为是领导说程序卷涉密不让复印。法官表示,不可能把领导的手机告诉我。我去了信访办投诉,有一女法官告诉我,负责接待信访的法官出差了。
后来,法官从办公室下到大厅,说如要复印程序卷宗材料,应到检察院去。他说,案卷是从检察院借来的。我说,案件在法院审理阶段,应当由法院提供复印才对。
我给主办检察官打了电话,检察官怪我在审查起诉阶段没有复印程序卷。我说,当时你们利用程序拖着案件,还把案件退回公安机关。我只想等补充侦查完后,再复印全部材料。退回两次后,你们马上就移送给了法院。我问他,案件移送给法院了,律师是否还有权复印案卷?他不作解释。
检察官认为,我在把案件往政治上靠。我说,把案件往政治上靠的,恰恰是执法机关。要知道,杨云彪是在六十大庆前的九月下旬,被公安机关从北京抓回来的。当时,杨云彪正在北京上访,状告非法征地问题。
下午,我在这家法院见到一个女当事人喊“冤”。她拿出白纸写上“冤”字摆在桌子上。她要求见法院的院长,但院长大人没有出来。后来,法院叫来了警察,警察听了她的诉述,也无能为力帮助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