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吸税”并不是最该诅咒的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6 09:08:20


杨支柱


蒋有绪院士因为鼓吹开征“呼吸税”而遭到舆论几乎众口一词的唾骂,并不冤;但是舆论只谴责“呼吸税”,也难谓公平。我们只需把“呼吸税”和“社会抚养费”做一简单对比,就会发现“呼吸税”并不是最邪的税费。

公众之所以唾骂“呼吸税”,我觉得关键不在于它是按人头收取的。第二代身份证照相、办证收取成本费20元,也是按人头收的,却很少听到有人骂,更不要说形成舆论风暴了。所以问题的关键不是按人头收钱,而是这种钱收得没有道理。

“自古未闻呼吸有税,如今只剩放屁无捐。”是的,但是同样,古今中外生孩子都没有收过社会抚养费,只有实行生育计划生育的当代中国有这种费。

“人类和动物呼出二氧化碳本身无害于生态,恰恰是维护地球生态平衡所必要的,因为植物需要二氧化碳。造成污染破坏生态平衡的是现代工业和交通。”是的,但是同样,至少在过去、今天和将来的相当一段时间内,人口更多地表现为财富的创造者而不是资源的消耗者。人口规模效应和密度效应在理论上是完全成立的,是可以节省交易费用和研发、建设成本的。人口密度高的国家有穷的也有富的,人口密度低的国家有穷的也有富的,因为经济发展除了人口因素还受许多其他因素的影响。在一国之内,制度、文化、人种、地理环境等因素的差别不存在或者相对较小。然而世界上任何国家的国内,普遍都是人口密度越高的地方更富裕。尤其是在迁徙自由的国家,这种现象是没法解释成“越富裕人口越多的”——如果人口能摊薄人均财富,富裕的地方很快就会变得不再富裕。东德和西德、朝鲜和韩国、台湾和大陆的对比足以表明,导致落后的原因并不是人口密度而是制度。即使我们无视人口规模效应和密度效应,总该承认国际公认的维持世代更替所必须的2.1的生育率是有利于防止人口过度老化、保持人口代际平衡的吧?为什么对绝大部分第二胎甚至未经批准的第一胎也征收社会抚养费?

“人同时是污染的受害者。如果一个人因为呼出二氧化碳而有义务每月纳税20元,那么因为他同时受到他人呼出的二氧化碳的危害和工业污染,国家应该反过来补偿他200元。”是的,但是同样,“超生”孩子不只是公共资源的消费者,他成年后将成为国家财政的纳税人,他将来纳的税要远远高于他现在享受的那点可怜的免疫注射和义务教育费用。这正是实行自由主义经济政策的国家也仍然要拿出相当经费保障儿童福利的原因。世界各国只听说有给与生育补贴的,即使不给补贴起码也应当根据家庭抚养孩子的数量相应地降低所得税率或所得税额,反过来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只有当代中国。

“院士每月拿出20元不过九牛一毛,但一个贫穷的三口之家每月拿出60元差不多是一个人半个月的伙食费。”是的,但是社会抚养费要比这残忍一百倍。被征收社会抚养费的绝大部分人家境并不比城市贫民富裕,但社会抚养费一般是按家庭年收入的二至六倍征收的!它经常让“超生”家庭倾家荡产,外加若干年严重营养不良。

“征收呼吸税并不能减少呼吸。”是的,但那是因为每人每月20元的呼吸税太轻。如果按家庭年收入的二至六倍一次性征收呼吸税,我敢打赌那些没有退休金或退休金较低、存款又不多的老人绝大多数会自杀,还有一些人会遗弃或杀死自己的孩子,中国人呼出的二氧化碳将大为减少。如果“超生”按照“超生”一个每月20元的力度征收社会抚养费,同样是不能阻止“超生”或无证生育的。

呼吸税跟社会抚养费相比具有很多优点。它按人头收取,不像计生指标因民族而异,因城乡而异,甚至因第一个孩子的性别或是否残疾而异。它没有“二至六倍”的自由裁量空间,不容易导致腐败。它的征收数额是固定的,又不用事先发放呼吸许可证,征收成本要比社会抚养费低得多。蒋院士建议的呼吸税也远比社会抚养费要仁慈,对穷人生活的影响相对较小。而一旦加大征收金额至社会抚养费相当的水平,譬如家庭年收入的3倍,则兼有抑制二氧化碳呼出和减少人口的双重功能。最后,用呼吸税来减少人口还没有现行计划生育政策的弊端:因为呼吸税同时牺牲老人和孩子,所以不会导致人口老化。

考虑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正在实施,社会抚养费正在征收,从两害相权取其轻的角度考虑,我强烈建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采纳并改进蒋院士的呼吸税建议,以沉重的呼吸税来取代法律明文规定的社会抚养费和未明文规定的强制堕胎、强制环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