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庆给和珅定的二十条罪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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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庆给和珅定的二十条罪状

(据《清仁宗实录》嘉庆四年(1799)正月甲戌记载,和珅被抄家、赐死,嘉庆皇帝颁布和珅二十条大罪如下: 

一、朕于乾隆六十年(1795)九月初三日,蒙皇考册封皇太子,尚未宣布谕旨,而和珅于初二日,即在朕前先递如意,漏泄机密,居然以拥戴为功。

  二、上年(1798)正月,皇考在圆明园召见和珅,伊竟骑马直进左门,过正大光明殿,至寿山口,无父无君,莫此为甚。

三、又因腿疾,乘坐椅轿,抬入大内,肩舆直入神武门,众目共睹,毫无忌惮。

四、并将出宫女子,娶为次妻,罔顾廉耻。

  五、自剿办教匪以来,皇考盼望军书,刻萦宵旰。乃和珅于各路军营递到奏报,任意延搁,有心欺蔽,以致军务日久未竣。

  六、皇考圣躬不豫时,和珅毫无忧戚。每进见后,出向外廷人员叙说,谈笑如常,丧心病狂。

  七、昨冬皇考力疾披章,批谕字画,间有未真之处。和珅胆敢口称“不如撕去,竟另行拟旨”。

    八、前奉皇考谕旨,令伊管理吏部、刑部事务,嗣因军需销算,伊系熟手,是以又谕令兼理户部题奏报销事件。伊竟将户部事务一人把持,变更成例,不许部臣参议一字。

九、上年十二月内,奎舒奏报循化、贵德二厅,贼番聚众千余,抢夺达赖喇嘛商人、牛只,杀伤二命,在青海肆劫一案,和珅竟将原奏驳回,隐匿不办,全不以边务为事。

十、皇考升遐后,朕谕令蒙古王公未出痘者,不必来京。和珅不遵谕旨,令已、未出痘者,俱不必来京。全不顾国家抚绥外藩之意,其居心实不可问。

  十一、大学士苏凌阿,两耳重听,衰迈难堪,因系伊弟和琳姻亲,竟隐匿不奏;侍郎吴省兰、李潢,太仆寺卿李光云,皆曾在伊家教读,并保列卿阶,兼任学政。

  十二、军机处记名人员,和任意撤去。种种专擅,不可枚举

  十三、昨将和珅家产查抄,所盖楠木房屋,僭侈逾制,其多宝阁及隔段式样,皆仿照宁寿宫制度。其园寓点缀,竟与圆明园蓬岛、瑶台无异,不知是何肺肠。

  十四、蓟州填茔,居然设立享殿,开置隧道,附近居民有“和陵”之称。

  十五、家内所藏珍宝,内珍珠手串竟有二百余串,较之大内多至数倍,并有大珠,较御用冠顶尤大。

十六、又宝石顶并非伊应戴之物,所藏真宝石顶有数十余个,而整块大宝石不计其数,且有内府所无者。 

 十七、家内银两及衣服等件,数逾千万。

  十八、且有夹墙藏金二万六千余两,私库藏金六千余两,地窖内并有埋藏银两百余万。

   十九、附近通州、蓟州地方,均有当铺、钱店,查计资本,又不下十余万。以首辅大臣,与小民争利。

二十、伊家人刘全,不过下贱家奴,而查抄赀产,竟至二十余万,并有大珠及珍珠手串。若非纵令需索,何得如此丰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