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说佛医经(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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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正藏 No. 0793 佛说佛医经
  吴 竺律炎共支越译


  1卷


    佛说佛医经

    吴天竺沙门竺律炎共支越译
  人身中本有四病。一者地。二者水。三者火。四者风。风增气起。火增热起。水增寒起。土增力盛。本从是四病。起四百四病。土属身。水属口。火属眼。风属耳。火少寒多目冥。春正月二月三月寒多。夏四月五月六月风多。秋七月八月九月热多。冬十月十一月十二月。有风有寒。何以故。春寒多。以万物皆生。为寒出故寒多。何以故夏风多。以万物荣华阴阳合聚故风多。何以故秋热多。以万物成熟故热多。何以故冬有风有寒。以万物终亡热去故有风寒。三月四月五月六月七月得卧。何以故风多故身放。八月九月十月十一月十二月正月二月不得卧。何以故寒多故身缩。春三月有寒。不得食麦豆。宜食粳米醍醐诸热物。夏三月有风。不得食芋豆麦。宜食粳米乳酪。秋三月有热。不得食粳米醍醐。宜食细米麨蜜稻黍。冬三月有风寒。阳兴阴合。宜食粳米胡豆羹醍醐。有时卧风起有时灭。有时卧火起有时灭。有寒起有时灭。人得病有十因缘。一者久坐不饭。二者食无贷。三者忧愁。四者疲极。五者淫泆。六者嗔恚。七者忍大便。八者忍小便。九者制上风。十者制下风。从是十因缘生病。佛言。有九因缘。命未当尽为横尽。一不应饭为饭。二为不量饭。三为不习饭。四为不出生。五为止熟。六为不持戒。七为近恶知识。八为入里不时不如法行。九为可避不避。如是九因缘。人命为横尽。不应饭为饭。谓不可意饭。亦谓不随四时食。亦为以饭复饭。是为不应饭为饭。不量饭者。谓不知节度多食过足。是为不量饭。不习饭者。谓不时食。若至他郡国。不知俗宜饭食未习。不稍稍饭。是为不习饭。不出生者。谓饭物未消复上饭。若服药吐下不尽便食来。是为不出生。止熟者。谓大便小便来时不即时行。噫吐下风来时制。是为止熟。不持戒者。谓犯五戒。现世间盗。犯他人妇女者。便入县官。或刻或死。或得棓榜压死。若饿死。或得脱外从怨家得首死。或惊怖忧愁死。是为不持戒。近恶知识者。谓他人作恶便来及人。何以故。不离恶知识故。恶人不计当坐之。是为近恶知识。入里不知时不如法行者。谓晨暮行。亦有魍魉诤斗者。若有长吏追捕而不避。若入他家舍。妄视不可视。妄听不可听。妄犯不可犯。妄念不可念。是为入不知时不如法行。可避不避者。谓弊牛马狾狗蚖蛇虫。水火坑阱。奔车驰马。拔刀醉人恶人。亦若干。是为可避不避。如是九因缘。人命未尽为尽。黠人当识。是当避是已避得两福。一者得长寿。及得闻道好语。亦得久行道。佛言。有四饭。一为子饭。二为三百矛斫饭。三为皮革虫生出饭。四为灾饭。子饭者。谓人贪味食肉时。便自校计念。是肉皆我前世时。父母兄弟妻子亲属。亦从是不得脱生死。已得是意便止贪。是为子饭。三百矛斫饭者。谓饭随味念复念其殃。无有数能不念味便得脱。又矛斫人为亡身。已生念复念有若干受苦。为三百矛斫饭。皮革虫生出饭者。谓人念味。亦一切万物忧家中事。便穿人意。意作万端为出去。是为皮革虫生饭。灾饭者。谓一生死行皆为灾饭。如火烧万物。人所行皆当来恼身。剧火焚万物故言灾。所以言饭者。谓人所可意念人。故言饭也。人食肉譬如食其子。诸畜生皆为我作父母兄弟妻子。不可数。亦有六因缘。不得食肉。一者莫自杀。二者莫教杀。三者莫与杀同心。四者见杀。五者闻杀。六者疑为我故杀。无是六意得食肉。不食者有六疑。人能不食肉者。得不惊怖福。佛言。食多有五罪。一者多睡眠。二者多病。三者多淫。四者不能讽诵经。五者多著世间。何以故。人贪淫人知色味。嗔恚知横至味。痴人知饭食味。律经说。人贪味味复味得生不得美味。佛言。一食者为欲断生死亦随贪不能行道。为得天眼自知所从来生去至何所。人不念死多食。常念妇人。皆堕百四十恶。中天皆用饭故。犯十恶后生便失人形。堕畜生中。既得作人。饥渴血出。嗔恚傍生于爱内生于贪。佛说有大福。自饥以饭与人。令人得命。是为大福。后生饶饮食乏嗔恚。亦无所施施亦不得。但意恣贪淫。亦无所施。但得意恣。非我所有。一钱以上。不得取故。作贪欲空自苦作罪。道人不有忧愁。忧随怒愁随贪。我辈有死岁。有死月。有死日。有死时。亦不知亦不畏。亦不行道。亦不持戒。东走西走。忧铜忧铁。忧田宅奴婢。但益人恼增人苦。为种畜生习。佛言。人治生。譬如蜂作蜜。采取众华。勤苦积日已成。人便攻取去。唐自苦不得自给。人求是念是忧有忧无饥渴勤苦。合聚财物。未死忧五家分。或水火盗贼县官病痛。多不如意。己死他人得之。身当得其罪。毒痛不可言。五分者。一者火分。二者水分。三者盗贼分。四者县官分。五者贫昆弟分。何为无忧所有。人不计是五分忧。苦剧不弃。是忧苦有万端。结在腹中。离道远法。人法生贾作。得利不当喜。不得利亦不当忧。是皆前世宿命所致。人有贪贪便不得利。正使得一天下财物。亦不能猛自用之。亦不随人去。但益人结。但有苦恼。但种后世缘因。缘因如火。如火无所不烧。我辈不觉。是黠不敢妄摇。知为增苦种罪。

    佛说佛医经


       

No. 17——793

佛说佛医经

    吴天竺沙门竺律炎共支越译

人身中本有四病:一者地。二者水。三者火。四者风。风增气起,火增热起,水增寒起,土增力盛。本从此四病起四百四病。

土属身,水属口,火属眼,风属耳。火少寒多,目冥。

春正月、二月、三月寒多。夏四月、五月、六月风多。

秋七月、八月、九月热多。冬十月、十一月、十二月有风有寒。

何以故春寒多?以万物皆生,为寒出,故寒多。

何以故夏风多?以万物荣华,阴阳合聚,故风多。

何以故秋热多?以万物成熟,故热多。

何以故冬有风有寒?以万物终亡,热去,故有风寒。

三月、四月、五月、六月、七月得卧。何以故,风多故身放。

八月、九月、十月、十一月、十二月、正月、二月不得卧。何以故,寒多故身缩。

春三月有寒,不得食麦豆,宜食粳米、醍醐诸热物。

夏三月有风,不得食芋、豆、麦,宜食粳米、乳酪。

秋三月有热,不得食粳米、醍醐,宜食细米、糗蜜、稻黍。

冬三月有风寒,阳兴阴合,宜食粳米、胡豆羹、醍醐。有时卧风起,有时灭。有时卧火起,有时灭。有寒起,有时灭。

人得病,有十因缘:一者久坐不饭。二者食无贷。三者忧愁。四者疲极。五者淫泆。六者嗔恚。七者忍大便。八者忍小便。九者制上风。十者制下风。从是十因缘生病。

佛言有九因缘命未当尽,为横尽:一不应饭为饭。二为不量饭。三为不习饭。四为不出生。五为止熟。六为不持戒。七为近恶知识。八为入里不时,不如法行。九为可避不避。如是九因缘,人命为横尽。

(1)不应饭为饭:谓不可意饭,亦谓不随四时食,亦为以饭复饭。是为不应饭为饭。

(2)不量饭者:谓不知节度多食过足,是为不量饭。

(3)不习饭者:谓不时食。若至他郡国,不知俗宜,饭食未习。不稍稍饭是为不习饭。

(4)不出生者:谓饭物未消,复上饭。若服药吐,下不尽便食,是为不出生。

(5)止熟者:谓大便、小便来时,不即时行。噫吐下风来时制。是为止熟。

(6)不持戒者:谓犯五戒。现世间盗,犯他人妇女者,便入县官,或刻、或死,或得棓(pǒu)榜压死,若饿死。或得脱外,从怨家得首死。或惊怖忧愁死。是为不持戒。

(7)近恶知识者:谓他人作恶便来及人。何以故?不离恶知识故,恶人不计,当坐之。是为近恶知识。

(8)入里不知时,不如法行者:谓晨暮行,亦有魍魉诤斗者。若有长吏追捕而不避。若入他家舍,妄视不可视,妄听不可听,妄犯不可犯,妄念不可念。是为入不知时,不如法行。

(9)可避不避者:谓弊牛马狗狾(zhì)蚖(wán)蛇虫,水火坑阱,犇(bēn)车驰马,拔刀醉人,恶人亦若干。是为可避不避。

如是九因缘,人命未尽为尽。黠人当识,是当避。是已避得两福:一者得长寿及得闻道好语,亦得久行道。

 

佛言有四饭:一为子饭。二为三百矛斫饭。三为皮革虫生出饭。四为灾饭。

(1)子饭者:谓人贪味,食肉时便自校计,念‘是肉皆我前世时父母、兄弟、妻子、亲属,亦从是不得脱生死’。已得是意,便止贪。是为子饭。

(2)三百矛斫(zhuó)饭者:谓饭随味念,复念其殃无有数。能不念味,便得脱。又矛斫人为亡身。已生念,复念有若干受苦。为三百矛斫饭。

(3)皮革虫生出饭者:谓人念味,亦一切万物忧家中事便穿人意,意作万端为出去。是为皮革虫生饭。

(4)灾饭者:谓一生死行,皆为灾饭。如火烧万物,人所行,皆当恼身.剧火焚万物故言“灾”。所以言饭者:谓人所可意念,故言“饭”也。人食肉,譬如食其子。‘诸畜生皆为我作父母、兄弟、妻子不可数。

亦有六因缘不得食肉:一者莫自杀。二者莫教杀。三者莫与杀同心。四者见杀。五者闻杀。六者疑为我故杀。

无是六意,得食肉不?食者有六疑。人能不食肉者,得不惊怖福。

 

佛言食多有五罪:一者多睡眠。二者多病。三者多淫。四者不能讽诵经。五者多著世间。何以故?人贪淫,人知色味。嗔恚知横至味。痴人知饭食味。律经说:人贪味味复味得生不得美味。

佛言:一食者,为欲断生死。亦随贪,不能行道。

为得天眼,自知所从来,生去至何所。人不念死,多食,常念妇人,皆堕百四十恶中。天皆用饭故犯十恶,后生便失人形,堕畜生中。既得作人,饥渴血出,嗔恚傍生,于爱内生于贪。

 

佛说有大福:自饥,以饭与人,令人得命,是为大福。后生,饶饮食,乏嗔恚。亦无所施,施亦不得,但意恣贪淫。亦无所施,但得意恣,非我所有。一钱以上不得取故,作贪欲空,自苦作罪。

道人不有忧愁:忧随怒,愁随贪。

我辈有死岁,有死月,有死日,有死时。亦不知,亦不畏,亦不行道,亦不持戒,东走西走,忧铜忧铁,忧田宅、奴婢。但益人恼,增人苦,为种畜生习。

佛言人治生,譬如蜂作蜜,采取众华,勤苦积日已成,人便攻取去。唐自苦,不得自给。人求是念,此忧有。忧无饥渴,勤苦合聚财物。未死,忧五家分。或水、火、盗贼、县官、病痛,多不如意。己死,他人得之。身当得其罪,毒痛不可言。五分者:一者火分。二者水分。三者盗贼分。四者县官分。五者贫昆弟分。何为无忧?所有人不计是五分忧,苦剧不弃。是忧苦有万端结在腹中,离道远法。

人法,生贾作,得利不当喜,不得利亦不当忧。是皆前世宿命所致。人有贪,贪便不得利。正使得一天下财物,亦不能猛自用之。亦不随人去,但益人结,但有苦恼,但种后世缘因。缘因如火,如火无所不烧。我辈不觉,是黠不敢妄摇,知为增苦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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